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这次为您整理了农产品购销合同【实用5篇】,希望能够给予您一些参考与帮助。
甲方:
委托代理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开户行:
账号:
乙方:
委托代理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开户行:
账号:
第一条 基本合作内容
1、甲方保证及时、准确地向乙方提供本地农产品的种植面积、区域分布、上市时间、总产量预测等信息资料,以便乙方制订市场营销工作计划。
2、甲方根据乙方的订单负责当地的瓜菜收购和包装工作,确保乙方所需反季节瓜菜的货源组织和供应;乙方负责瓜菜的运输和销售。
3、甲方保证优先向乙方提供反季节瓜菜,平均日货量不低于_________吨;乙方保证优先向甲方订购反季节瓜菜(甲方不能确保乙方所需瓜菜的品质和数量情况除外)。
4、甲方协助乙方在当地开展农作物新品种和农业生产技术的推广业务,整合本地的农业资源,以推动本地农场企业与乡镇企业的农业信息网络工程。
第二条 订货、数量及价格
1、乙方每次订货可以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通知甲方,甲方同意再以电子邮件或书面传真确认,详列所需瓜菜品种、等级规格、数量、质量要求、收购价格及交货时间、地点等,传真原件须乙方经办人签名并加盖乙方单位公章生效。
2、乙方每次订货一般总量不少于____T货车标准配载(空运货物除外),低于____T货车标准载量乙方应提高瓜菜收购代理费标准。
3、甲方保证以最高优惠的价格向乙供货,在保证瓜菜品质的前提下尽可能降低瓜菜的收购成本价。具体瓜菜品种的具体收购价格和代理费由双方根据当时的市场行情确定。
第三条 品种、等级、质量及包装
1、乙方所需瓜菜的品种、等级和质量由双方按照______________农产品等级标准确定,没有标准的则由双方看样协商确定。
2、甲方确定每次瓜菜的采收时间,确保所收购的瓜菜干净、新鲜,不掺杂土泥沙,没有农药和化肥等污染,符合绿色食品的标准,适合储藏和长途运输,完全满足乙方对瓜菜的时间和品质要求。
3、瓜菜包装费用标准由双方根据不同的瓜菜品种和运输要求确定,包装物可由甲方负责提供,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需回收的包装物由乙方负责回收交还甲方。
第四条 交货、验收、装车及运输
1、甲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按时、按质、按量交货,并及时通知乙方,由乙方经办人根据双方确定的等级质量标准的包装要求验收。
2、甲方负责组织人员根据承运人的要求及时装车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费用。甲方有义务协调因收购、装车等因素所引发的民事、交通纠纷、保证承运人、运输车辆及所装载瓜菜的安全和通行无阻。
3、运输车辆一般由乙方负责调派。甲方可向乙方推荐本地承运人但须保所荐承运人的商业信誉和承运车辆的车况良好,适合承运乙方本次所订购的瓜菜。
第五条 费用支付及结算方式
1、乙方应在每次下单的当天,根据双方核定的费用总计以电汇、转账或现金方式支付给甲方(特殊情况下可放宽至乙方收货后的十天之内)。
2、甲方委托乙方代销瓜菜时,乙方只需担保货款的及时回收,而无须承担任何费用支出。瓜菜销售完毕后,乙方应在十天内向甲方支付其所得的。全部款项。
第六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所交货物的品种、数量、品质、质量或包装明显不符合双方确认的标准,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货款总值_____%的违约金并赔偿乙方相应的损失。
2、甲方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和规定的地点按质、按量交货而造成逾期交货,乙方有权提出折价处理或拒收全部瓜菜,并要求甲方承担乙方因此多支付费用和全部损失。
3、因装车人员组织不力而延误时间造成损失或因收购、装车引发当地民事、交通纠纷而造成损失,甲方应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所有费用支出和相应的损失。
第七条 争议解决方法
签约双方在履约中发生争执和分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可向_____________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受理期间,双方应继续执行合同其余部分。
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一份,其他事项可另行协商。
甲方(盖章):
代表(签字):
_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______年___月___日
购货单位 __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 __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增强甲乙双方的责任感,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双 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购销合同样本。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_____(应注明产品 的牌号或商标)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项执行:
(1) 按国家标准执行;(2)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3)无国家和部颁 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4)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需方有特殊要求的 ,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在合同中必须写 明执行的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对成套产品,合同中要明确规定附件的质量要求;对 某些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产品,除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合同中应具体 规定提出质量异议的条件和时间;实行抽样检验质量的产品,合同中应注明采用的抽样标准 或抽验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术条件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封存, 分别保管,作检验的依据。)
第二条^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 产品的数量:______________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_______ ____
(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计量方法规定的,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主 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对机电设备,必要时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 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应的产品,应当明 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 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_______
第三条^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 装物的供应与回收____
(产品的包装,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 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产品的包装物,除国家规定 由甲方供应的以外,应由乙方负责供应。可以多次使用的包装物,应按有关主管部门制订的 包装物回收办法执行;有关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包装物回收办法,作为合同 附件。产品的包装费用,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不得向甲方另外收取。如果甲方有特殊要求 的,双方应当在合同中商定,其包装费超过原定标准的,超过部分由甲方负担;其包装费低 于原定标准的,相应降低产品价格。)
第四条^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 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1.产品的交货单位:______
2.交货方法,按下 列第(^)项执行:
(1)乙方送货(国家主管部门规定有送货办法的,按规定的办法执 行;没有规定送货办法的,按甲乙协议执行);
(2)乙方代运(乙方代办 运输,应充分考虑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
(3)甲方自提自运 。
3.运输方式: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_______。
(甲方如要 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四十天通知乙方,以 便乙方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甲方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甲乙双方对 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甲 、乙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第五条^产品的交(提)货期限_______
(规定送 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甲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 约定者,从约定;合同规定甲方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 准。乙方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 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第六条^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 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项执行:
(1)按国家定价执行;
(2)应由国家定价而尚 无定价的产品,按物价主管部门的批准价执行;
(3)不属于国家定价的产品,或因对产 品有特殊技术要求需要提高或降低价格的,按甲乙双方的商定价执行。
(执行国家定价的 ,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或提货期内,遇国家调整价格时,按交货时的价格执行。逾期交货的, 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由于逾期付款而发生 调整价格的差价,由甲乙双方另行结算,不在原托收结算金额中冲抵。执行浮动价和协商定 价的,按合同规定的价格执行。)
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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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其它费用的结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的, 合同中应注明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验货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为十天,从运输部门向收货单 位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算。凡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缩短或延长验货期限的,应当在托收凭 证上写明,银行从其规定。)
第七条^验收方法_______
(合同应明确规定:1 .验收时间;2.验收手段;3.验收标准;4.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5.在验收中发生纠纷 后,由哪一级主管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机构执行仲裁等等。)
第八条^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 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 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__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 符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 同规定。
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 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十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 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甲方提出的书面异议中,应说明合 同号、运单号、车或船号、发货和到货日期;说明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名称、型 号、规格、花色、标志、牌号、批号、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号、数量、包装、检验方法,检 验情况和检验证明;提出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的处理意见,以及当事人双方商定的必须说明的 事项。)
第九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 款的__%(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
2.乙 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同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 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 、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 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 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 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 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 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订立合同双方:
__县农产公司(或农副产品收购站),以下简称需方;
__县__乡__村__村民,以下简称供方。
为了促进农副产品生产的发展,沟通城乡流通,为城镇人民和对外贸易提 供丰富的农副产品,经供、需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交售日期、数量及价格
1.供方必须在一九____年____月以前(或__月__旬内)向需方 交售___(农副产品)___斤(担),(有些农副产品在签订合同时,应根据有关部门的规定或实际情况,确定超欠幅度、合理损耗和正负尾差)。
2.需方应按照物价主管部门规定的价格(国家允许议价的,价格由供、需双 方协商议定),向供方计付货款。
3.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如需提前或延期交货与提货,均应事先通知对方, 达成协议后按协议执行。
第二条 品种、等级、质量及包装
1.____(农副产品)的品种、等级和质量,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有国家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执行;
(2)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
(3)无国家标准和部颁标准的,按地区标准执行;
(4)无上述标准的,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对某些干、鲜、活产品,应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商定合理的、切实可行的 检验、检疫办法;国家没有规定的,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农副产品确定标准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由供、需双方共同封存,妥善保管,作为验收的依据) 2.__(农副产品)的包装,按下列第( )项办理:
(1)按国家或部规定的办法执行;
(2)没有国家或部的包装规定的,由供、需双方协商包装办法。包装物由供(需)方供应,包装物的回收办法另订附件(略)。
第三条 交(提)货方式、验收和货款结算办法
1.交(提)货方式按下列第( )项办理:
(1)实行送货的,供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送往___(接收地点),交货 日期以发运时运输部门的戳记为准;
(2)实行提货的,供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通知需方提货,以发出通知之日 作为通知提货时间;
(3)实行代运的,供方应按需方的要求,选择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 向运输部门提报运输计划,办理托运手续,并派人押运(如果需要)。交货日期以发运时运输部门的戳记为准;
(4)实行义运的,对超过国家规定的义运里程的运输费用负担,按国家有关 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由供、需双方协商。
2.农副产品的验收地点,实行供方送货或供方委托运输部门代运的,以接收 地点为验收地点;实行需方提货的,以提货地点为验收地点;实行义运的,以__为验收地点。验收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应明确规定:(1)验收期限;(2)验收手段;(3)验收标准;(4)由谁负责验收;(5)在验收中对产量质量发生争议,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管理条例》的规定,交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裁决)。
3.货款结算办法
供方交售的__(农副产品)收合格后,需方应在____天之内,通过 银行转帐(或按银行的规定以现金)向供方支付货款。
第四条 供方的违约责任
1.供方交货数量少于合同的规定而需方仍然需要的,以及供方逾期交货而需 方仍需要的,应照数补交,供方并应比照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供方超过规定期限不能交货 的,应偿付需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___%(1-20%的幅度的违约金);因逾期交货,需方不再需要的,由供方自行处理,并向需方偿付该部分货款总值_ __%(1-20%)的幅度的违约金。
2.供方如因违约自销或因套取超购加价款而不履行合同时,应向需方偿付不 履行合同部分货款总值___%(5-25%的幅度)的违约金,并退回套取的加价款和奖售、换购的物资;供方违约自销多得的收入,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上 交中央财政。
3.供方在交售____(农副产品)中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的,需方有权拒 收,供方同时应向需方偿付该批货款总值__%(5-25%的幅度)的违约金。供方交售的鲜活产品如有污染或疫病的,需方有权拒收,并可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4.供方的包装不符合规定,发货前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负责返修或重新 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发货后因包装不善给需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其实际损失。供方由于返修或重新包装而造成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处理。
5.需方按供方通知的时间、地点提货而未提到的,供方应负逾期交货的违约 责任,并承担需方因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6.因数量、质量、包装或交货期限不符合同规定而被拒收的产品,需方应代 供方保管。在代保管期间,供方应负责支付实际开支的一切费用,并承担非因保管、保养不善所造成的损失。
7.需方根据供方的要求预付定金的,供方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应 加倍偿还不履行部分的预付定金。
8.实行送货或代运的,供方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单位(人)时,应按合同规 定重新发货或将错发的货物送到合同规定的地点、接货单位(人),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及费用;造成逾期交货的,还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供方未征 得需方同意,擅自改变合同规定的运输路线或运输工具的,应承担因此多支付的费用。实行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由于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单位(人)而造成损失,属 于承运部门责任的,由供方按国家有关货物运输规定向承运部门要求赔偿损失。
9.供方在接到需方验收产品提出的书面异议后,应在十五天内做出处理(供 需双方商定有期限或另有规定的除外),如供方未按时处理,可视为默认。
第五条 需方的违约责任
1.需方在合同执行中退货的,应偿付供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__%(5-2 5%的幅度)的违约金。因此造成供方损失的,还应根据实际情况赔偿其损失。2.需方无故拒收送货或代运的产品,应向供方偿付被拒收货款总值__%( 5-25%的幅度)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和费用。
3.按合同规定提货的产品,供方通知提货而逾期提货的,除比照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收购)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偿付违约金以外,还应承担供方在此期间所支付的保管费或保养费,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其它实际损失。
4.需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付款的,应按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供方 偿付延期付款的违约金。
5.需方未按合同规定提供包装物的,供方交货日期得以顺延,需方并应向供 方偿付延期付款的违约金。因此造成供方损失的,需方还应根据实际情况赔偿其损失。
6.需方如向供方预付定金的,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预购合同时,无权收回 未履行部分的预付定金。
7.需方必须承担因错填或临时改变到货地点而多支付的一切费用。
8.需方在合同规定的验收期限内,未进行验收或验收后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 异议,视为默认。
9.在合同规定的验收期限内,未进行验收或进行验收后未提出书面质量异议 的,即视为默认符合规定。对于提出质量异议或因其它原因拒收,应负责妥善保管,等候处理,不得动用。一经动用即视为接收,需方应按期向供方付款,如不按期 付款,则按延期付款处理(对被拒收的易腐烂变质的产品及鲜活产品,供方应允许需方在取得有关部门同意后,及时就地处理)。
第六条 不可抗力
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时, 应尽快向对方通报理由,经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可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供方如果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产 品质量不符合同规定的,不以违约论。对这些产品的处理办法,可由供、需双方协商决定。__(农副产品)因受气候影响早熟或晚熟的,交货日期经双方协商,可适当 提前或推迟。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如遇有《经济合同法》第二十七条所列之一情况, 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采用书面形式由双方达成协议。未达成协议以前,原合同仍然有效。当事人一方接到另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建议 后,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天内做出答复,当事人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期限答复,逾期不做答复的,即视为默认。
2.供、需双方对属于国家统购、派购计划内产品的购销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应报经下达该计划的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对国家统购、派购计划外产品的购销合同的变更或解除,由供、需双方协商办理。合同的变更或解除日期,以双方达成 协议之日为准;需要报经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批准的,以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日期为准。
第八条 其它
违约金或赔偿金,应在供、需双方商定的日期内或由有关部门确定责任后十天 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交银行、乡 政府……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上就农产品供销事宜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供双方严格遵守:
一、产品名称、数量、金额
二、甲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农残检测、卫生质量达到国家标准,能通过国家质量安全体系认证和绿色食品认证,农户农产品购销合同范本。
三、交货地点、方式:合同签订后于xxx交易。
四、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乙方负责运输车辆及费用。
五、结算方式:银行汇兑或转账(人民币结算)。
六、付款时间:交货后按收、发货确认数15天内付清,若有特殊情况双方协商解决。
七、合同有效期:。
八、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每天按xx元支付违约金给守约方九、其他非人为因素造成的特殊情况,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时可向澄江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乙方:
负责人:负责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编号:
供方: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需方: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乙方购买甲方产品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和价格:
产品名称:
规格:
数量:
单价: (以订货单价格签字为准) 总价: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二、产品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产品质量要求标准按照 标准执行。
三、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交(提)货期限:
1.产品的交货单位: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 )项执行:
(1)甲方送货(国家主管部门规定有送货办法的,按规定的办法执行;没有规定送货办法的,按甲乙协议执行);
(2)甲方代运(乙方代办运输,应充分考虑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
(3)乙方自提自运 。
3.运输方式: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
乙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 天通知甲方,以便甲方编排运输计划;必须由乙方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甲乙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甲、乙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5、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甲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合同规定乙方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甲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甲方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乙方必要的途中时间 ,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四、货款结算:
在双方签订本合同之日起三日内,乙方向甲方下单,并将50%的货款打到甲方指定账户;在交(提)货异议期满后,乙方再将剩余50%的货款打到甲方指定账户。
五、验收及异议期:
1、乙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规格、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十天内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乙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如乙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乙方因保管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甲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十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六、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不能交货的,应向乙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 %的违约金。
2、甲方所交产品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同规定的,如果乙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乙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甲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甲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甲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甲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乙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甲方应当偿付乙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甲方应当负责赔偿。
4、甲方逾期交货的,应按全部货款金额每日千分之一计算,向乙方
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甲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质量不符合规定的产品,乙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等费用以及非因乙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甲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甲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乙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甲方未经乙方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7、甲方提前交货的,乙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甲方逾期交货的,甲方应在发货前与乙方协商,乙方仍需要的,甲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乙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十五天内通知甲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二)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 %的违约金。
2、乙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按全部货款金额每日千分之一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3、乙方逾期付款的,应按全部货款金额每日千分之一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4、乙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5、乙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甲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
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七、其他事项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内,除非经过对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合同。
2、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双方签订确认的订货单或传真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具体产品以订货单为准,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双方来往函件,按照合同规定的地址以特快专递方式送达对方。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后的两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4、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制定帐号:
合同签订日期:二0一二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