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大米购销合同(通用6篇)
需方:
合同编号:
供方:
签定地点:广西南宁市
需方供方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大米购销业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产品名称、数量、金额
产品名称生产年限数量/吨单价/吨
大米
总价人民币(大写:) 小写:
二、大米质量标准及验收方式:
等级碎米水分杂质
一级大米≤5%≤13.5%≤1.0%
注:质量以双方在供方所在地货场扦取一份综合样本,经检验合格双方签字认可后装车
三、交货地点:供方仓库
四、交货时间: 年 月 日前交货完毕
五、重量验收,以供方出厂电子磅重为依据,以需方实际入库量为标准,如有异议,由双方协商解决。
六、付款方式:到货收到正式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后检验合格付款,如延迟付款按月利率1%进行罚款。
七、双方责任:供方不能按时交货由供方承担责任
八、违约责任:质量达不到规定标准损失由供方承担。
九、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本合同发生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法律有关规定执行。
十、其他约定事项:此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传真件有效。
需方供方
代表人:
单位名称: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签订日期:代表人:
单位名称: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签订日期:
供方
一、产品要求、数量、金额、包装、交售时间:
二、结算方式:详见本合同结算补充协议。
三、争议解决:本协议在执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未果,
双方一致同意提交到深圳市福田法院仲裁委员会,并按照该会的仲裁规则在深圳市福田法院进行仲裁。该仲裁委员会做出裁决是最终的,供需双方均应受其约束,任何一方不得向法院或其他机关申请变更。仲裁费用由败诉一方承担。
四、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履行完毕后,自然终止。
五、本合同壹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正本备查。
六、合同附件
20xx0120号购销合同的供货商补充协议。
本合同一式共两页。
供方: 需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账号
日期: 日期: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就大米购销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供应量每月不少于 吨
二、产品名称:品种和数量、单价、规格、型号
1、产品名称:大米(籼米);
2、品种:绥化市太平川大米
3、单价:暂定5.25元/kg,以后每季度随市场行情变化而变化。
4、规格型号:5kg/袋/、10kg/袋、25kg/袋
5、产品数量:依据实际数量
三、产品的等级、质量、标准和检验方法
产品的等级:一级,保证袋装大米符合国家标准GB1354-20xx;如果是农户供应的散装大米,保证大米无农药、无污染、优质、安全、卫生。
四、产品送货标准
甲方提供小样品两份,每袋5kg,双方认可后签字封存,双方各持一份样品,乙方凭样品收货。
五、结算方式:
甲方货物经乙方管理人员验收、安全质量合格、数量金额无误后,
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乙方法人代表签字后以转账或现金方式付款。
六、包装形式:编织袋,5kg/袋、10kg/袋、25kg/袋
七、交货地点:
八、交货时间:双方约定时间送货;
九、运输方式:甲方用专用安全卫生运输车或通过当地物流公司送货至乙方指定地点;
十、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另一方因违约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十一、甲、乙双方从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签字货(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甲方(供货方):
乙方(购买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预购大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采购方案:
1、供货品名:大米( 稻花香2号)
2、供货规格: 10kg/袋
3、供货价格: 5.00元/斤
4.供货数量: 30万斤
5、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6、运杂费支付:到达指定地点后由甲方直接支付
二、供货事宜:
1、质量要求:甲方销售给乙方的大米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向乙方提供相应的检验合格证书。乙方可随时要求甲方提供大米来源、生产厂商的相关资格证书。使用无毒卫生编织袋包装;包装袋上要求加印质量安全标志“qs”。大米必须为新鲜大米,不得有陈年大米掺入。
2、乙方要求甲方的产品、质量及规格与乙方要求如有不符,乙方有权拒收,若甲方不纠正,乙方将扣除甲方当月货款。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乙方将扣除甲方当月货款。
3、交货时,乙方抽检(以乙方计量称为准),如不足规定供货规格,以实际抽检规格结算当批次货品款。如甲方所供货物未达到乙方上述要求产品标准,乙方将拒绝接受甲方当批次货品,所造成的责任由甲方承担,并赔偿乙方所有损失。
4、付款方式:乙方每个月付款一次。甲方应于每月20日前,检齐上月份供应之单据和乙方财务处核对,经核对无误后乙方于每月25日前付上月的货款。
三、违约责任
1、 乙方发现甲方有违反上述各项规定时,应以书面通知甲方,并依约办理罚款,甲方不得异议。
2、 如甲方因故必须中途终止合约时,应于一个月前函请同意解约, 乙方同意解约时,结清全部货款。如未依规定告知即停止或中断供货时,乙方将扣除所有未结货款,甲方不得异议。
四、合同签订后,乙方付给甲方定金5万元;本合同有效期为 20xx年 4月 1 日至 20xx 年3月 31日。
五、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可向当 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七、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售方:__________________
购方:__________________
签定地点: ______________
签定时间:________________
一、陆稻米以及其他特殊品种,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另订标准或按质量分别归属)。
二、交(提)货时间/地点/方式: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全部货物从发运站装车发出,____年____月底前发到购方指定的目的站或目的地仓库: 。发/到货日期以铁路货票或汽运单据印章的日期为准(运单收货人为售方,待购方按合同规定向售方付清全部货款后,售方将货权移交给购方)
三、运输方式及计费方法:铁路棚车运输。铁路棚车内交货。或者汽车运输,购方指定目的地仓库交货。到站后的一切费用由购方承担。
四、交货数量/合理损耗:允许分批交货。每批交货数量以该批货物的运单标注的数量为准。如货物在到达目的站时发现/出现较大的质量、数量问题,购方应通知售方人员到场共同商议处理方法。
五、验收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质量如不符合本合同规定,购方在货到目的站5日内提出,并在15日内向售方补交由国家质检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作为凭证。在目的站/仓库提取检验的样品(每批货物不少于2份)将保留在质检人处。
六、结算方式及期限:合同签订后购方须向售方预付合同总额的50%货款,在每批货物到达本合同指定的目的站或目的地仓库后两个工作日内向售方付清该批货物的全部余款。每迟付壹日购方须另向售方支付该批货款总额0.5%的罚金,直至购方向售方付清全部货款。售方在收款后10个工作日内向购方开具增值税发票。
七、本合同在执行中如遇不可抗力的情况发生,双方协商解决。
八、违约责任:按民法典。如本合同在执行中出现问题,双方协商不成,须提请法院裁决。
九、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在执行中,如遇产品数量、质量出现问题,购方不得以此作为拒付售方货款的理由。有关问题如应售方负责,购方可凭有效文件及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另行向售方提出索赔。
2、每批货物从产地发出后24小时内,售方以传真或e—mail形式通知购方发运日期、运单号、车皮号及数量,购方须及时安排接货、付款事宜。
售方:__________________
购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买卖双方达成如下购买意向:
一、甲方按如下条款向乙方销售产品:
二、品质标准:
甲方向乙方提供相同质量的样品米两份,双方确认质量一致后签字封存,双方各执一份样品,甲方凭样交货。
三、结算方式:先款后货。
1.在合同生效后三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本合同项下全部货款。 2.甲方收到乙方货款后代办发运,运费由 方承担,发货后 日内向乙方提供与货款等额的增值税发票。代办运费必须连同货款一起交齐由此延迟交货由乙方承担责任。
3.包装形式:编织袋:_______公斤/袋;周转箱:_______公斤/箱;礼盒:_______公斤/套(未发生的可删去), 方提供,费用由 方承担。
四、产品交货办法:
按甲方指定交货地点 或指定交货车辆 。
甲方指定收货人或承运人:
五、交货时间:货款到达甲方账户后 个工作日内发货。 按甲方指定日期 前交货。
六、运输方式:铁路/汽运/海运(未发生可删去)由乙方负责,甲方代理乙方并按照乙方指示办理相关事宜。货物发出后24小时之内,以传真方式通知乙方发运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车号、包装/件数、发运数量、到货地、到货时间)。
七、验收方法:
甲乙双方需派员验收货物,按本合同第二条约定进行验收;乙方对货物质量有异议的,可在货物里抽样,与封存样品米一同提交至货物所在地的质量监督部门或双方认可的第三方检验机构进行复检(检验费用乙方承担);乙方未提出异议或未派员到场验收的,视为甲方交付的货物符合合同约定。
八、风险负担:自货交第一承运人时起,货物毁损、灭失、短斤、污损等风险由乙方承担。
九、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付款的,以逾期付款额为基数,按日万分之四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乙方按照合同总价款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甲方逾期发货的,以逾期发货部分对应金额为基数,按日万分之四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发货超过 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甲方按照逾期发货部分价款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因乙方逾期付款或不可抗力导致的逾期发货除外。
3.如存在其他违约事项,违约方应承担相关责任并向守约方赔偿实际损失。
4.如本条所规定之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的实际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按给守约方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支付赔偿金。
5.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该方当事人的责任。
十、纠纷解决方式:如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交签约地人民法院解决。
十一、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
十二、合同有效期:本合同有效期自20 年 月 日起至20 年 月 日止。
十三、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必要时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甲 方:联 系人:签字:
乙 方:联 系 人:签字: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