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墙瓷砖购销合同(3篇)

外墙瓷砖购销合同(精选3篇)

外墙瓷砖购销合同 篇1

瓷砖购销合同范文一

供方: 合同编号 需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一、 产品名称、编号、数量、金额

二、 质量要求及检验标准:按现行标准执行。

三、 交货地点:

四、 运输方式:

五、 包装标准及费用:纸箱包装,由供方负责;包装物不回收。

六、 验收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提货时由须方任意抽验收货,提出异议期限为提货之日起五日之内,超出期限,责任自负。

七、 结算方式:现款提货,合同签订后需方付总款的 百分之三十 为定金,以后按先打相应的款再发相应的货方式结算:其定金在最后一批货款中扣除。

八、 供货时间: 年 月 日开始第一批货,需方如分批提货的,应拟订分批提货时间并按时提货,并在 年 月 日前将最后一批货提完,否则视需方违约。需方实际进货数量必须达到合同数量的99%以上,否则视为需方违约,如违约,合同定金供方恕不退还给需方。

九、 违约责任:按《民法典》规定执行。

十、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签订地所在法院管辖。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异议期内提出异议,供方应立即派人到现场检验处理。如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供方应及时做出处理,如继续铺贴,供方不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十二、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导致供方不能及时供货,供方不属违约,双方重新协商供货时间。

十三、货款必须汇入供方指定账号,否则由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供方不负责。

十四、验收标准;以双方封样为准。

十五、其他;供方收到定金后,此合同生效。

十六、有效期;从供方收到定金之日起,至需方按本合同约定时间提完最后一批货后十日止。

十七、本合同一式四份,供货单位一份,购货单位三份,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乙方:年月日:

瓷砖购销合同范文二

供货方: (以下简称甲方)

购买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诚实守信原则,现就中江县守一养生火锅城瓷砖购买达成以下协议, 购买需要清单货款结算方法:乙方付清货款后,甲方在规定时间内运送到地现场,并负责搬运上楼,乙方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责任要求:

1、甲方必须使用与样品一致的产品,如发现样品与实物不一致时,乙方有权要求退货并追究甲方违约责任,但如有轻微色差除外,乙方应理解,不追究甲方责任。

2、甲方把货物运送到现场后,乙方不得退货,除非样品与实物不一致。贴砖后多余的产品不得退换,但在甲方仓库购买产品除外。如需补货10平方内,乙方不需要补货运费,但超出10平方后,乙方应补甲方每件5元的货运费,而且如有色差,乙方应理解,不追究甲方责任。

3、中途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乙方的购买成本,如因价差,一切责任由甲方自负。

4、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和纠纷,签约双方协商不成,均可向法院提出诉讼。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两者选一)。

供货方代表签字: 购买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瓷砖购销合同范文三

甲方:

乙方:

依照《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项目木地板供货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二、 基本要求

提供和交付的货物的技术规格应符合国家规范和行业要求,样件双方签字封样,样件经甲方审核同意后方能批量生产。正式生产、供货前,乙方应到甲方施工现场认真复核外墙砖及地砖数量、颜色与尺寸,同样式地板生产批次不超过2批次,并对最终生产数量、尺寸及质量负责。 检验报告书及合格证等随货同行。每批供货须按国家规定送北京市质检部门复检,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 交货与包装

1. 包装:包装箱与包装方式应方便搬运,符合国家有关规格、型号、颜色、重量、批号、生产厂等相关要求。

2. 交货:工地交货,乙方须按期将货物送达武冈市东升路甲方工地。

3. 验收:乙方每批次交货必须按国家相关要求在北京市质量检测部门进行复检;甲方(或甲方指定收货单位)仅对包装、规格、颜色、破损等进行抽查验收。地板进场抽查验收并不能免去乙方对产品质量所应承担的责任。

4. 运输方式及费用: 运输方式由乙方自行决定、所产生的运输费用、装卸费用等均由乙方负担。

5. 合理损耗:对于货物启封前发生的破损,由乙方100%补偿;启封后发生的破损,分清双方责任由责任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6. 交货时间与数量:按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五、质量保证

1. 质保期自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为期一年。

2. 质保期内,如因乙方产品质量问题,乙方应在十五个工作内采取令甲方满意的修复措施,无条件补货,并承担所产生的相关费用。

3. 如乙方产品经上海市检验部门检验,不符合合同约定要求或未达到相应的国家标准时,乙方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并作为违约行为按合同相关条款予以处罚。

六、付款方式

1. 预付款:合同签订时乙方预付10%的订金。

2. 乙方以 转帐 方式支付货款

甲方临时帐户:户名:

3. 质保金:质保期为自整体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质保金为结算金额的5%,质保金到期在无质量问题条件下支付。

七、违约责任

1. 合同签订后,如有一方违约自行终止合同,违约方以合同总价款的20%作为违约金给与对方赔偿,并承担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相关的经济损失。

2. 如出现欺诈、以次充好等行为的,或所供产品未能达到国家标准的,乙方除退还甲方已付款项外,还应按合同总金额的20%作为违约赔偿,同时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3. 延期交货:乙方延期交货按每延期一天处罚合同总价款的0.5%,但误期赔偿金总额不得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0%。

4. 累计超过二十天延期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处以合同总价款10%的赔偿处罚。

5. 所有处罚在支付当期货款时予以扣除。

八、补货

在合同签订之日起半年内,甲方的补货通知书应提前十个工作日发出,乙方须在接通知后二十五个工作日内交货。乙方在执行完合同供货后,有义务在两年内无条件满足甲方的补货要求,且不作价格调整。 九、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节,协商调节不成,提请项目所在地仲裁机关仲裁。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十三、其他约定事项

1. 本合同价格包括货物价格、运输费用、装卸费用及税金等全部费用。

2. 除甲方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3.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外墙瓷砖购销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根据合同法及现场实际情况,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订购瓷砖事宜签订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

二、具体条件如下:

产品名称型号 单价元/块

此单价包括(磨边、下料、及运输装卸)具体下料尺寸见附表。

三、要求及技术标准 乙方提供瓷砖以样本为标准,批量供货不能低于双方封样样板质量,特别是产品的色差必须以样品为标准。严格按照甲方提供几何尺寸下料。同时对所在几何尺寸进行套裁,严禁对产品造成不必要的浪费。

四、验收标准

1、产品无原生性崩边摔角

2、平整度间隙≤1mm

3、成品几何尺寸误差±mm

4、对角线误差<2mm

五、验收交货地点及方式:

1、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乙方提供购货清单,并确认

2、乙方交货时,并同时向甲方提供本产品的合格证及检验报告。由甲方进行资料审核。

3、乙方产品到达现场后,由甲方派人对质量、色差、几何尺寸进行检验。如批次产品不合格率达到5%,甲方可以拒收损失由乙方负责。

4、由乙方原因产品不能及时到达现场,甲方有权处以该次货款10%的罚款

六、结算方式

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乙方场经甲方检验合格,支付乙方

七、经济责任

如乙方产品不符合规定,未按照甲方提供尺寸进行下料,甲方可以无条件退货。因乙方造成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自一份。

甲方单位 乙方单位 地 址 地 址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电 话 电 话 开 户 行 开 户 行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外墙瓷砖购销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公平、公正、自愿、平等的原则,甲乙双方经过多次现场了解、查勘、协商,现就工程中所使用的外墙瓷砖购销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在充分了解该工程概况和现状及市场行情的基础上,自愿承包甲方承建的工程所使用的外墙瓷砖的供应。

二、双方达成的外墙瓷砖购销综合单价(含运输到施工现场内的运输费用、安全防护管理费用及各种税、费等):

1、瓷砖,规格、型号,单价元㎡

2、瓷砖,规格、型号,单价元㎡

3、瓷砖,规格、型号,单价元㎡

三、质量要求乙方所供应(出售)给甲方的外墙瓷砖必须达到国家现行对房屋建筑材料的相关规定要求,并满足甲方所承建的该工程设计图相关要求和质量标准,且经相关职能部门及甲方现场验收合格,否则,在施工中及之后发现不合格材料一律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四、材料款支付方式经甲乙双方多次协商一致同意:在乙方将本工程所使用的外墙瓷砖全部供运到施工现场时,支付其总货款的%(即万元),余下货款(即万元)在本工程全部完工后月内付清全部货款。

在未完工期间甲方所欠乙方的余下货款不计息。

五、安全责任及材料接收方式

1、乙方所出售给甲方的外墙瓷砖必须自行按施工进度要求按质、按时安全送达甲方所承建该项目的施工现场内,并卸放在甲方指定的地点,由甲方施工现场材料保管员依实验收、计量后给乙方出具材料签收单,乙方自行保管好此材料签收单,且此材料签收单为甲乙双方唯一结算计量依据,遗失不补,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概由责任方负责承担。

2、甲方在给乙方所供应的材料单价中已包括了材料及材料运输到施工现场并卸放在指定地点的一切费用,故乙方应自行合理、安全安排运送材料方式及运输工具,且自行做好其安全防护管理,否则所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及损失概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一切责任及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六、本协议是甲、乙双方经多次商议后双方真实意愿的表达,双方必须共同遵守,不得违约,否则由违约方赔偿对方一切损失并承担相应责任。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形成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七、补充协议(或内容):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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