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财产共同出资购置房屋合同(实用三篇)

夫妻财产共同出资购置房屋合同(通用3篇)

夫妻财产共同出资购置房屋合同 篇1

男方:男,汉族,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住,身份证号码:

女方:女,汉族,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住,身份证号码:

男方与女方于年月认识,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登记结婚,婚后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育一儿子/女儿,名。因致使夫妻感情破裂,已无和好可能,现经夫妻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二、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儿子/女儿由女方抚养,随同女方生活,抚养费(含托养费、教育费、医疗费)由男方全部负责,男方应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支付元给女方作为女儿的抚养费(/男方每月支付抚养费元,男方应于每月的1-5日前将女儿的抚养费交到女方手中或指定的xx银行帐号:)。

在不影响孩子学习、生活的情况下,男方可随时探望女方抚养的孩子。

(/男方每星期休息日可探望女儿一次或带女儿外出游玩,但应提前通知女方,女方应保证男方每周探望的时间不少于一天。

)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⑴存款:双方名下现有银行存款共元,双方各分一半,为元。

分配方式:各自名下的存款保持不变,但男方/女方应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支付元给女方/男方。

⑵房屋:夫妻共同所有的位于___的房地产所有权归女方所有,房地产权证的业主姓名变更的手续自离婚后一个月内办理,男方必须协助女方办理变更的一切手续,过户费用由女方负责。

女方应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补偿房屋差价元给男方。

其他财产:婚前双方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男女双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饰归各自所有(附清单)。

四、债务的处理:

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发生任何共同债务,任何一方如对外负有债务的,由负债方自行承担。

(/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向___所借债务由方自行承担……)

五、一方隐瞒或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责任:

双方确认夫妻共同财产在上述第三条已作出明确列明。

除上述房屋、家具、家电及银行存款外,并无其他财产,任何一方应保证以上所列婚内全部共同财产的真实性。

协议书财产分割基于上列财产为二年内有转移、抽逃财产的,另一方发现后有权取得对方所隐瞒、虚报、转移的财产的全部份额,并追究其隐瞒、虚报、转移财产的法律责任,虚报、转移、隐瞒方无权分割该财产。

六、经济帮助及精神赔偿:因女方生活困难,男方同意一次性支付补偿经济帮助金元给女方。鉴于男方要求离婚的原因,男方应一次性补偿女方精神损害费元。上述男方应支付的款项,均应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完毕。

七、违约责任的约定:任何一方不按本协议约定期限履行支付款项义务的,应付违约金元给对方(/按支付违约金)。

八、协议生效时间的约定:本协议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记机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九、如本协议生效后在执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___人民法院起诉。

男方:女方:

签名:签名: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夫妻财产共同出资购置房屋合同 篇2

甲方: ,男, 年 月 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码:

乙方 之夫。

乙方: ,女, 年 月 日生,汉族,身份证号码: ,系甲方 之妻。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登记结婚,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法典》法律法规之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供协议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位于 号 幢 层 单元 号的房屋,系甲乙双方以夫妻共同财产购置的房产,登记于 名下,产权为甲乙双方共同共有,甲乙各拥有百分之五十的房屋产权。

第二条 房屋处分。第一条所述房屋未经甲乙双方同意并签字,任何一方及第三人不得擅自出卖该共有房产。任何人在未经共有人一致同意并签字的情况下,出卖房屋的行为无效,由此给共有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由无权处分人进行赔偿。

第三条 房屋收益。甲乙双方共有房产的收益归双方共同所有。出租该房屋、设置地役权等需经双方协商同意并签字。

第四条 房屋抵押。未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签字,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将该房产抵押给第三方。

第五条 共有房屋争议解决方式:如在共有产权房屋转让、居住过程中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生效。

第七条 房屋产权共有人签字: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夫妻财产共同出资购置房屋合同 篇3

夫妻财产约定

男方:T,年月日出生,汉族

身份证号

女方:D,年月日出生,汉族

身份证号

男女双方于年月日登记结婚,现经双方协商,就婚后夫妻共同财产自愿达成如下约定:

1、双方婚后购买北京市崇文区(现为东城区)东区号楼单元房屋一处,房屋所有权证号为:X京房权证崇私字第号,该房产权登记在D名下,双方约定从本夫妻财产约定签订之日起该房屋归D个人及儿子S共有,为D及S的共同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2、双方婚后购买凯宴小型越野车一辆(车牌号为京),该车所有权登记在T名下,双方约定从本夫妻财产约定签订之日起该车辆归T个人所有,为其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3、双方婚后购买沃尔沃轿车一辆(车牌号为京),该车所有权登记在T名下,双方约定从本夫妻财产约定签订之日起该车辆归D个人所有,为其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本夫妻财产约定签订之日起两个月内,男方配合将车辆所有人变更为女方。

4、女方名下有存款    万元,存于如下帐号内:

账户名称:

开户行:

卡号:

双方约定从本夫妻财产约定签订之日起,上述帐户内的存款共计     万元归D个人及儿子S所有,为D和S的共同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D可为自己及儿子S生活、教育等支取、转移、使用该存款。

5、除上述存款外,男方还掌握有40万元人民币,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该40万元归D个人所有,为D的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本协议签订后一年内,男方将该40万元实际交付给女方。

6、其他现在及将来双方在婚后的所得仍为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共同共有。

7、签订本约定后,若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

8、本约定原件一式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男女双方签字后即生效,由双方各保留一份。

签名:  男方:                      女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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