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购房的合同协议书(通用3篇)
卖方:
联系方式:
买方:
联系方式:
卖方公证人:
联系方式:
买方公证人:
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状况
甲方所售房屋位于,号楼,东单元六楼东户,主房建筑面积平方米,储藏室平方米,水电暖及通信设施均齐全。
1、甲方自愿将房屋出售给乙方
2、乙方自愿购买上述房屋
3、甲方系本合同项下房屋的所有权人,甲方保证已向乙方如实陈述上述房屋权属状况及其他基本状况,且保证该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4、甲乙双方公证人系与双方无任何血缘关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公民,且对该房屋买卖的有关事项清楚明确。
第二条:房屋价格
甲乙双方约定房屋的成交总价格为元整。该价格包括附属设施及其他配套设施的转让费用。
第三条:房屋付款及过户等相关相应费用的缴纳
1、乙方应在本合同签字生效当日,将房屋总价款元人民币一次性全部付清,甲方同时将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移交给乙方,由乙方完全占有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甲方不得干预
2、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办理过户手续时,甲方需无附加条件,积极协助乙方办理过户,过户费用应由方在办理过户手续时向相关部门交付
3、凡法律、政策规定的有关该房屋的应由甲乙双方负担的一切税款和费用均有甲乙双方共同承担
4、截至本合同签订之日,甲方因使用该房屋产生的各项未结费用应有甲方承担。
5、合同签订当日,乙方需在甲方的协助下对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等进行验收,完成上述各项后,双方签署交付单,确认完成交付
6、待房产买卖手续办理完后,水表、电表、煤气表、天然气表、有线电视等相关设施的更名手续应由甲方协助办理。
第四条:甲乙双方需充分认识的相关条款,甲乙双方均不得以此为由提出变更和解除合同
1、由于公司职工房产手续尚在集中管理中,自房屋交付至正式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尚需一定时间,合同双方对此已有清醒认识,甲乙双方均不得以此为由提出变更和解除合同
2、自房屋交付至办理正式的房产过户手续期间因法律、政策造成前述税款和费用的增减以及房价波动所带来的风险,合同双方已有清醒认识,甲乙双方均不得以此为由提出变更和解除合同
3、本合同自签订当日甲方将房屋交付乙方。该房屋的损毁、灭失的风险,自房屋交付之日起转移至乙方,乙方对房屋现有状况做了充分了解,无任何异议,甲乙双方均不得以此为由提出变更和解除合同
4、由于本房产系公司职工集中管理的房产,甲方承诺在乙方使用该房产时,公司规定的允许甲方享有的关于该房产的一切福利转由乙方享有,甲方不向乙方以任何理由要求支付。公司和相关其他部门要求甲方支付的各项费用,转由乙方支付,甲乙双方均不得以此为由提出变更和解除合同
5、由于本房产系公司职工集中管理的房产,甲方承诺在乙方使用该房产期间,若公司要求或允许置换房屋,该房屋所享有的置换福利应由乙方享有,甲方应无条件协助乙方置换,甲乙双方均不得以此为由提出变更和解除合同
6、本合同未进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五条:甲乙双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应保证上述房屋权属清楚、无任何纠纷。如该房有设定抵押或被查封等限制产权转移的情况时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并负责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前解决完毕如甲方不能及时解决上述问题,由于甲方个人原因致使房产不能过户或者出现诉讼纠纷,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退还全部房款并赔偿损失
2、在乙方要求且条件允许能够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时,甲方不得以各种理由拖延或拒绝协助乙方办理,在双方确认可以开始办理过户手续之日起三十日内甲方不能协助乙方办理过户手续的,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退还全部房款并赔偿损失
3、甲乙双方对双方约定的房屋转让款、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等无异议,甲乙其中一方由此产生异议视为该方违约,该方须向对方赔偿损失
4、凡法律、政策规定的有关该房屋的应由甲乙双方负担的一切税款和费用均有甲乙双方共同承担,甲乙其中一方由此产生异议拒绝付款的则视为该方违约,另一方有权追究该方的刑事责任,并要求该方赔偿损失
5、甲乙双方对本合同规定的第四条:甲乙双方需充分认识的相关条款无异议,若甲乙其中一方由此产生异议视为该方违约,另一方有权追究该方的刑事责任,并要求该方赔偿损失。
第六条:本合同履行如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在公证人的公正下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市中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本合同自买卖双方及双方公证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及双方公证人各执一份。
第八条:买卖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在双方可以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时,甲乙双方应另行签订一份房屋买卖合同报房产管理部门。
第九条:甲乙双方及双方公证人签章:
卖方签章:买方签章:
卖方公证人签章:买方公证人签章:
年月日 年月日
附属合同
甲方售出房产的房产证明表示该房产的现有储藏室应为号储藏室,该储藏室甲方父母正在使用,由于储藏室的所有权在房产证明上无法更改,现甲方与乙方协商将同楼的号储藏室与本房产的号储藏室交换使用一段时间,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此储藏室整理完毕后,即可换回储藏室使用权,在交换储藏室使用权期间双方不得干预另一方对自方享有使用权的储藏室的正常使用,甲乙双方均不得以此向另一方索要费用,若期间公司要求或允许置换房屋,乙方享有房产证明的现有号储藏室的置换福利,甲乙双方均不得以此为由提出变更和解除合同,特此证明!
卖方签章:买方签章:
卖方公证人签章:买方公证人签章:
年月日 年月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团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现就_____________网网友团体团购_____________事项达成如下协议:_________________
一、团购协议乙方义务与责任
(一)价格
(二)购买量变动及售后服务。
1.团购产品所有售后服务均视同零售;
2.甲方购买后如发现质量问题或非人为损坏乙方应给予退货或换货;
3.甲方安装后如有部分多余,在不损坏包装和产品前提下,乙方应给予退货;
4.乙方出具的单据或售后服务保修单中所注明的条款如与本合同不一致,由甲方各购买人选择确定适用条款;
参加团购网友须如实登记网名、姓名、电话、居住小区等相关信息,经登记后方可参加团购,享有合同权利,承担相应义务;
二、团购协议甲方义务与责任
甲方所有参加团体采购的成员均负有保守团购价格秘密的义务,不得直接或间接向参加团购成员以外的人员透露团购价格和相关信息,如有违反,乙方有权取消其本次团购资格。性质恶劣者,甲方组织者将公布并封闭该网友的网名(ID),谢绝其参加任何_____________网组织的团购活动;
无事实依据,甲方不得随意在网上散布损害产品或经销商形象的言论。
本合同期为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立合同双方:
出售人:
代理人:
买受人:双方根据《上海市优惠价房出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
1.甲方同意将坐落在上海市区街道路支弄号室计建筑面积平方米的房屋以优惠价出售给乙方。
2.上开房屋按住房综合造价的%年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元计价,另计房屋地段、层次、朝向、设施因素计算,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售价元,共计售价元。
3.乙方在合同签定时交纳定金叁百元整。
4.乙方在合同签订后30天内一次付清购房款,甲方给予%优惠,乙方实付价款元。
5.乙方要求分期付款,必须征得甲方同意。首期付款占应付款%,计元。余额计元,分年付清,月利率‰,余额款本息共计,每月月底前交付元,最后在年月底前全部付清。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付首期购房款。
6.乙方分期付款而逾期交付,已交购房款作违约金由甲方收取,从未交款当月起向甲方缴付按公房租金标准计价的临时使用费,补交住宅建设债券。预付维修费按已支出的维修费用结算,多退少补。
7.乙方购房款未付清前调离本市、出国定居或去世,由其代理人或继承人付款。如乙方去世又无继承人,房屋由所在地区、县房管局根据《民法典》向法院申请按绝产接管,未付清的购房款由接管单位补交。
8.甲方收到乙方购房款、维修费,在合同签订30天内交割房屋。
9.甲乙双方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交付有关手续费和产权登记费。乙方分期付款则要购房款全部付清后方可取得房屋所有权证。
10.甲乙双方在合同签订后30天内预付住房售后维修费。甲方按住房综合造价多层住宅%,提取维修费元,连同乙方按住房综合造价多层住宅%预付维修费元,落实维修单位,负责修理房屋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
11.上开房屋的基地和园地属国家所有,乙方不得擅自改建或搭建公用部位设施属同幢所有权人共有,乙方保证不侵占使用。
12.乙方保证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土地、私房、建筑管理等的各项法规和规定,按时向提供售后服务和管理的管房单位或组织交纳管理费用。
13.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乙方履行合同,定金抵付购房款,未履行合同,定金不予返还甲方不履行合同,定金双倍偿还乙方。
14.本契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房屋所在地管房部门或组织,房产交易所各执一份存证。
甲方:乙方: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