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石材工艺品供货合同(精选3篇)
买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需双方经协商,就供方为需方提供办公家具(见明细)业务,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数量、金额及供货情况说明
见办公家具明细表,具体发货以需方传真件为准按期供货;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所供产品质量符合相关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要求;
三、交货地点
发货至______________办公楼;
四、到达交货地点前所有杂运费的承担方式
此价格为交货地点的到货价,之前所有运输事宜包括运杂费由供方负担;
五、验收标准、方法
按照国家质量标准验收,采用外观检查方法;
六、结算方式及期限
合同签订无预付货款,供货完成后一次性付款至90%,留10%质保金,质保期限为一年,质保期满无任何质量问题后一次付清;以办公室签字的收货清单为结算依据;开具正式税务发票到财务部办理结帐手续;
七、违约责任
因供货质量及规格型号不符,造成损失由供方承担;因需方原因造成退货,供方无法调剂时,损失由需方负责;
八、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供需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_______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九、其他约定事宜
1、办公家具按照合同要求及时运到办公楼后,由需方派专人对办公家具进行核对、验收,检验合格后需方方能接收;
2、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合同有效期限
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年后没有质量问题付清保证金后合同自行失效。
十一、其他
本合同含二份附件,分别是订单明细表、资质资料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
供方(章):_____________________需方(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甲方(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承揽人):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为了明确双方之间的权利与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共同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成型钢筋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示信守。
一、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成型钢筋加工工作,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成型钢筋配筋单中标注的规格、图示尺寸、数量进行加工。
二、合同工期
本合同工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工期提前或顺延的,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成型钢筋加工工作。
2、甲方有权监督、指导乙方生产,有权对乙方加工质量进行抽检。
3、按照本合同约定甲方享有的其他权利。
甲方的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符合国家标准及项目要求的钢筋原材料。
2、合同生效后 日内,甲方应以书面的形式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并提供施工图纸及图纸会审记录等有效性技术文件。交底资料中应详细说明所承揽项目段号编制情况,各轴线位置,计划施工进度,以及成型钢筋平直部分的长度,特殊角度的工艺要求等。
3、按照双方约定,由甲方组织形成图纸翻样技术小组,负责施工图纸的钢筋计算与翻样工作。
4、甲方应按工程进度计划提前 日向乙方提供本合同成型钢筋的配筋单(特殊情况补充时须提前 日),配筋单上的目录应注明起止编号、使用部位及合理的工期要求,且每张配筋单上须有甲方授权经办人签字,并在工程名称处加盖甲方公章后生效。
5、按照本合同约定提货或接收乙方交付的成型钢筋产品。
6、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不得拖欠。
7、甲方提供授权经办人签字字体体样作为本合同附件,明确其授权范围。甲方更换授权经办人员时应及时通知乙方,否则应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8、对乙方提出的任何质疑或异议,甲方应当在 小时内予以书面澄清或解答。
9、需要乙方现场加工时,甲方应提供满足加工需求的加工场地,并负责将水、电源(符合乙方加工用动力电源需求)接入钢筋加工现场;现场加工时,水、电费由甲方承担,钢筋加工制作设备以及场地内其余设施由乙方自行解决。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乙方的权利:
1、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合同价款。
2、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符合国家标准及项目要求的钢筋原材料。
3、按照本合同约定乙方享有的其他权利。
乙方的义务:
1、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应积极准备生产,确保甲方工程项目施工进度。
2、钢筋原材料经验收合格后,乙方方可进行加工。
3、乙方收到甲方提供的成型钢筋配筋单后,应认真校对,如图示尺寸、规格、数量标注无法正确识别时应及时与甲方联系。
4、乙方制作的成型钢筋应符合甲方配筋单的要求,并在产品上以标牌的形式标注成型钢筋使用部位的编号、尺寸、几何图形、数量。每一编号的钢筋提供标牌一张。
5、乙方特殊作业人员和施工操作人员必须具有相关的上岗证书。
6、接受甲方的监督、指导,协助甲方工作人员进行产品抽检工作。
7、严格按照工艺标准进行操作,合理套材降低损耗。
8、乙方保证使用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加工,不得调换使用其他材料。
9、乙方负责完成钢筋机械连接试样的制作,并及时通知甲方试验人员送样检测。
五、钢筋原材料供应
1、甲方提供的钢筋原材料应当符合《钢筋混凝土用钢第1部分:热轧光圆钢筋》(GB1499.1-20__)及《钢筋混凝土用钢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GB1499.2-20__)规定的标准。
2、甲方应委派专人负责钢筋原材料的接收、检验工作,并负责将钢筋原材料运至乙方指定地点。验收合格后,甲方将钢筋原材料交付乙方,甲乙双方共同签署交接记录。钢筋采购合同、产品合格证、质保卡、产品说明书、检验报告等资料作为交接记录附件交乙方备案。
3、甲方对其所提供钢筋原材料的质量负责,对原材料存在的质量缺陷,应及时协调材料供应商予以修理、更换。乙方接收甲方提供的钢筋原材料,并不免除甲方承担的质量责任。
4、乙方有权对甲方供应的钢筋原材料质量进行重新检验,检验费用计入合同价款。
六、设计变更
1、如遇工程设计变更,甲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暂停加工,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2、工程设计变更后,甲方应重新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并协商确定合同工期。甲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提供补充配筋单,补充配筋单应标注“急配”字样及合理的工期要求。
3、发生设计变更的,乙方已按甲方要求投入加工生产的费用及由此产生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七、产品质量要求
1、乙方加工后的成型钢筋产品质量应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__)的规定。
2、对成型钢筋产品的其他要求: 。
八、安全与文明施工
1、乙方在履约过程中,应做好安全教育、安全防护及文明施工,保证施工安全和人身安全;发生事故,应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因乙方组织、指挥不当或安全措施不完备等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与损失。
2、甲方认为乙方工作中的安全措施不力、设施不足,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
3、乙方夜间施工应提供足够的照明和警示标志,确保安全。
九、运输及检验
1、乙方交付的成型钢筋应当采用相应标准的保护措施进行妥善包装。
2、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成型钢筋加工工作后,以传真形式书面通知甲方提货。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通知后 日内安排提货。
3、甲方委派的提货人员应当持有甲方出具的书面授权文件,否则,乙方有权拒绝交货。
4、甲方提货的,甲方应在提货时完成成型钢筋的验收工作。成型钢筋经验收合格交付甲方后,甲方应填写收货回执单交于乙方。成型钢筋交付后,发生毁损、灭失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5、采用乙方送货的,甲方应指定交货地点。成型钢筋运至指定地点后,甲方应当场验收,验收合格后填写收货回执单交于乙方。
6、甲方未经验收即接受成型钢筋产品或将成型钢筋产品加以使用的,视为成型钢筋产品验收合格。
7、成型钢筋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及时予以修理、更换、重做,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合同价款
合同总价款预计为人民币 万元(大写: ),以实际结算金额为准。
1、本合同螺纹钢筋加工损耗系数按 %计取,螺纹钢筋加工结算单价为人民币 元/吨(大写: )。价款计算公式为:结算价款=收货回执单记载的重量*(1+损耗系数)*加工结算单价。
2、本合同线材钢筋加工损耗系数按 %计取,线材钢筋加工结算单价为人民币 元/吨(大写: )。价款计算公式为:结算价款=收货回执单记载的重量*(1+损耗系数)*加工结算单价。
3、本合同所称加工结算单价包括成型制作费、税金等交付甲方使用前的所有费用,不含直螺纹接头加工、套筒费用。
4、钢筋机械连接头 元/个,大写: (钢筋不分材质、规格加工套丝、不含套筒,并戴好保护帽),按照收货回执单记载的数量结算。
5、采用乙方送货的,乙方支付的运输费、装卸车费等配送费用据实结算,计入合同总价款。
合同总价款为上述各项金额之和。
十一、结算与支付
1、成型钢筋经验收合格交付甲方后,乙方书面或以传真形式向甲方提交成型钢筋结算单,甲方应在收到结算单后 日内书面或以传真形式对结算单予以确认。如甲方未按时确认也没有提出异议,视为甲方对该成型钢筋结算单予以确认。
2、合同价款按月结算,甲方于每月 日前按照结算单记载的金额向乙方支付上月合同价款。(定期结算方式)
或:甲方于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即人民币 元(大写: ),其余价款在乙方完成本合同全部工作内容后 日内支付。(预付款方式)
3、甲方以乙方接受的银行承兑汇票( 个月之内不计贴息)或银行支票付款,付款时乙方须提供正式有效发票。
十二、节余钢筋的处理
1、本合同全部成型钢筋加工完毕后,甲乙双方共同核对结算钢筋原材料及成型钢筋规格、重量。钢筋节余量按照以下方式计算:钢筋节余量=钢筋原材料供应量-成型钢筋重量*(1+损耗系数)。
2、节余钢筋由甲方负责取回或由乙方安排运输,甲方支付装卸、运输费用。
3、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可以以节余钢筋抵扣合同价款,节余钢筋价款按节余钢筋量乘以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的单价计算。
十三、合同变更与解除
1、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合同进行修改或补充,但须另行签署书面协议。
2、合同部分条款的修改或失效,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有效性。
3、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的;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3)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4)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经另一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5)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6)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四、违约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如中途变更图纸应提前 日与乙方协商,图纸变更及修改过程中,乙方已投入加工生产的费用及由此产生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2、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付款,每迟延一日按延期付款总额 ‰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提货或接收成型钢筋产品,应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保管费用,每迟延一日按该笔货款总额 ‰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甲方无正当理由解除、终止或停止履行本合同,除向乙方足额支付已加工成型钢筋产品的合同价款外,应按未履行合同价款总额 ‰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二)乙方责任
1、乙方未按照本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数量等提供成型钢筋产品,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及时予以修理、更换、重做,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装卸及运输费用。
2、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完成成型钢筋加工工作,每迟延一日按未完成产品总额 ‰的比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妥善保管钢筋原材料及成型钢筋产品,如因乙方原因导致钢筋毁损、灭失,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经济损失。
十五、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双方可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双方一致同意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其他
1、如遇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正常履行时,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尽合理的努力将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立即恢复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2、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执行。
3、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甲乙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时终止。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签约地: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签约时间:
为了增强甲乙双方的责任感,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1、石材属天然产品,难免有一些缺陷,乙方保证石材大面积花色基本均匀一致,无明显缺陷;
2、根据石材属性,石材质量按国家石材待业标准执行。
一、包装标准
二、交货方法
甲方在乙方工厂提验货物。甲方委托___________在乙方工厂提验货,并办理货物签收手续,甲方若中途变更或增加签收人,需事前书面通知乙方并重新开具授权委托书,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
三、交货地点
四、验收条款
由甲方派人在乙方工厂内验收,验收标准为国家石材行业标准,验收合格后装车;验收时间为交货期限届满之日前,由乙方通知甲方。
五、交货期
石材的交货时间为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预付款之日起 天内。
六、付款日期和方式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甲方向乙方交纳定金,计人民币元整( ¥ 元),定金在最后批货款充抵。
2、付款方式为款到发货,甲方必须在提货前结清该批货款。
七、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如战争、地震、海啸、水灾、重大公共疾病等)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应在10天内提供主管机关证明,允许延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以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它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地 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开 户 名: 开 户 名:
帐 号: 帐 号: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日 期: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