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石石材供货协议书(精选3篇)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充分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雁塔南路道路部分铺装石材事宜签订本供货合同,双方必须严格遵守。
一、协议要约
1、甲方同意从乙方购买,乙方同意向甲方出售部分铺装石材产品(主要石材的名称、数量、规格、单价详见本合同附件一《石材供料清单》)。
2、 乙方确保所有石材编号进场,进场同时须出具相关技术资料及合格等级证明。
3、乙方进场的石材产品品质应符合认可的封样材质
4、甲方负责提供门道路铺装石材规格、尺寸、数量及相关设计施工图。
二、清单单价:
注:具体数量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
三、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1、 乙方按双方结合图纸规格共同确认的《石材供料清单》及国家行业标准JC 205-1992等要求进行加工、交货。
2、乙方所供石材必须确保为合格产品,不允许有明显色差及水纹,光面板必须保证高光洁度。石材厚度、平面几何尺寸、平整度及对角线精确度误差等均须满足JC205-1992相关规定。
3、石材花色和纹理必须与样品一致。石材进场后,必须经甲方现场验收合格。
4、乙方包装质量应符合石材产品在正常条件下安全装、运输的要求。
四、协议价款与支付方式
主要品种、规格石材的单价详见《清单单价》,表中石材单价均已包括加工制作费、运输费、税金等一切费用。
五、付款方式
供货完毕,每批材料到场后甲方支付货款的75%,余款待乙方向甲方提供足额的材料发票后,甲方按材料到工地经验收合格的使用数量,二个月内向乙方支付全部工程材料款完毕。
六、交货、运输及验收
1、乙方第一批石材以指定日期前运至施工现场,余下石材根据甲方下达的供货清单在指定日期运至施工现场,尽可能减少板材色差。
2、运输方式:由乙方负责运输至施工现场,乙方负责卸货。
3、若因乙方供货原因(如供货延期、供货产品质量不合格等)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七、违约责任。
1、若乙方不能按时交货,每延迟一天,应按延迟供货货款总额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累计计算。并须赔偿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损失。
2、由于产品自身质量问题导致退货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如有发生,乙方除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调换新的石材至合格为止外。
八、协议变更与解除
协议签订后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双方不得无故变更或解除本协议,如因特殊原因,经双方协商一致方可变更或解除协议。
九、争议解决方式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
1、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此协议尽作为双方就上述事项约定之用,结算完毕后,该协议自行中止,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盖章):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定货明细
乙方向甲方购买以下常规产品:
注:
1、以上数量及尺寸以实际下单交货数为主计算
2、以上价格不含税;
3、甲方负责运输(仅限)
二、质量检验
1、质量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标准验收
2、尺寸要求:以乙方下单尺寸为标准。
3、包装要求:货物的包装须满足易碎物品的运输、搬运要求,并符合乙方标准包装,包装费含在产品报价中。
三、付款方式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一次性支付合同总额_____的即人民币:元作为订金,甲方在收到乙方订金后开始下单生产,_____天内生产完工,第_____天内乙方需付清余款元,货从发出,_____天内到达。
四、交货方式、交货时间、交货地点
1、交货方式:先付款再发货,一次性送至乙方指定的工地
2、交货时间:自收到定金之日起15天内货到达
3、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产品接收及检验
货到达指定地点后,供方以书面的形式向需方提交到货的数量、型号及报检申请,需方需有专人(要有委托书)负责点数、验货,并签名确认。检验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标准(以客户确定的样板型号标准验收。)
六、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乙方在收货当日对产品的数量、品种、型号、质量如发现有与国家标准及已经确定的样品不相符时,应于2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甲方将在7个工作日内对乙方提出的异议给予书面解释,如产品不符合国家标准及已经确定的样品要求,甲方将无偿更换,如果在竣工后,2日内乙方未提出任何书面异议,即乙方已确认所有安装的产品合格!
七、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应向乙方支付逾期部分货款每日万分之三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损失;
2、乙方未能及时收货造成货物延迟交货的由乙方承担逾期的全部损失;
3、乙方未能及时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货款每日万分之三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损失。
八、其他条件
1、合同变更:甲乙双方均无权单方变更合同规定内容,如需变更,应由双方协商确定后进行。
2、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凡因本协议引起的调解、诉讼、双方连带责任人均同意以中山市地方法院仲裁为主。
3、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协议的方式予以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率,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名):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名):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需方:
供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经甲乙双方协商,就材料供货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规格数量及价款:
主要材料汇总表
第二条:交货地点及方式、时间
供方应严格按照需方要求及供货时间配送石材。货物及缺补量货物由供方负责免费运输及装卸至甲方指定地点,其费用由供方负责,如末按时交货,每延误一天给予合同总价款的1%罚款。部分定制加工由甲方提供图纸,乙方负责加工,供货期另行协商。
第三条:付款条件
本合同无预付款。单价为固定综合价格,中途不得调整。自签订合同之日,第一批货需在支付预付款后十五天内到场,自第一批到货起,供货周期必须在60天内完成。材料到场验收合格后,第二日结算货款的80%。全部供货齐全后支付至合同额的80%。余款待全部石材维护修复完成后,30天内一次性付清。
第四条:质量要求及标准
以甲方确认样品为准,破损负责更换,并提供现场损坏石材的修复。
第五条:货物验收交货地验收。随货带有产品检验报告、合格证。同时需保证石材色差在国家规定标准以内。
第六条:合同的变更及解除
1、合同签订后除不可抗因素外,双方不得无故变更或解除合同;如因特殊原因确需变更或解除合同时,要求变更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对方在接到通知2天内给予答复,逾期未答复则视为同意。
2、双方协商一致方可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按以下第2种方式解决。
第一种: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第二种: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日生效
甲方:乙方: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电话:电话: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