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供货合同范本(精选3篇)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经双方协商,乙方购买甲方的 产品,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采购产品如下:乙方采购甲方公司生产的 ,数量为 ,单价为 元/件,总价款 元。
二、加工标准:按照客户加工标准加工。
三、交货时间、地点及方式:
四、产品的风险负担:产品毁损或灭失的风险,自货出甲方公司库房开始,转移至乙方。
五、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按此合同质量标准,以乙方验收结果为准,如有异议,乙方应在收货后三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收到货物三日内未向甲方提出书面通知的,视为验收合格。
六、所有权保留:乙方在付清全部货款之前,甲方保留本合同项下所有供货产品的所有权;乙方付清全部货款时,所有权转移至乙方。
七、款项结算方式:
八、违约责任:甲方如逾期发货,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乙方如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
九、解决合同纠纷方式:如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双方各执一份。
十一、债权担保:为了确保乙方付款义务的有效履行,乙方应以其自有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成品作为抵押物设定浮动抵押(详见附件1《动产浮动抵押合同》)。抵押物包括现有的以及在生产经营中继续取得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成品。
甲方:
乙方:
时间:
供货方:(以下称“甲方”) 订货方:(以下称“乙方”)
以上甲乙双方依据中国现行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双方申明,双方都已理解并认可了本合同的所有内容,同意承担各自应承担的权利和义务,忠实地履行本合同。
1.商品种类、品牌
商品种类:甲方授权乙方作为在互连网上的上的销售业务。
2.资质
2.1. 双方保证其具有签订本合同的主体资格,并依法具有经营本合同所列商品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双方承诺在签订本合同时提供当年合法有效的相应证明文件原件或副本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供对方核对及备案。
2.2.双方应提供以下文件:
□ 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税务登记证(国、地)正本或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 □ 互联网经营许可证;
3.商品要求
3.1.商品质量
甲方应对其提供的商品的质量承担责任。由于商品的假冒伪劣、过期变质等问题而造成他人损害、损失,甲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2.商品包装
甲方所供商品的外包装应符合中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用中文标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家与厂址、规格、等级、质量合格证明、主要成份的名称与含量、用途、使用说明、出厂日期、有效期限、警示标志及其它说明。
4.订货
4.1. 甲方应提供商品清单,明确规定商品名称、质量、规格、单价,并加盖甲方公章或 合同章,作为本协议书的附件。
4.2. 乙方订货需提前1-2天电话或其他方式通知甲方,并以订货单订货,明确规定商品名称、规格、单位、供
货价、总计金额等内容,并加盖乙方公章或合同章传真方式发送给甲 方。
4.3. 甲方在收到乙方订货通知后,应及时在1-2日内组织发货,并在发货的当日回告乙方发货情况,以便乙方查收。
4.4. 订货单
5.交货
交货地点为乙方指定的地点仓库,运费由甲方承担。
6.验收
每次订货的商品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单价、折扣、总金额等以双方约定的订货清单为准,乙方收到货后,应及时清点,如果乙方接收到的货物与随货清单不符或者有不合格商品,乙方应在收到货物2个工作日内回告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回告后2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和提出处理意见。如乙方在规定时间未提出异议,即为默认验收合格。
7.结算
8.1. 结算方式
账期:30天
8.2. 支付方式
乙方在完成订货通知后应在下月15日前支付货款,支付方式为:□ 网上银行 □ 银行汇款
8.3.返点:在合同期内
乙方每月的结款额达到 万元,甲方给予乙方 %的销售返点; 乙方每月的结款额达到 万元,甲方给予乙方 %的销售返点。 返点由甲方和乙方在每月完成对账后返还,返点以货相抵。
9.退、换货
双方约定:产品本身有质量问题、包装损坏以及滞销产品甲方必须无条件退换货运费甲方承担;产品滞销(进货3个月销售数量不到进货额的一半)退回运费由甲方承担。
10.保证
乙方保证对所销售的甲方产品只能在网络上做销售,甲方保证其供给乙方销售的商品均享有合法的所有权,并且商品在本合同下的交付和销售未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权利。
11.违约责任
11.1.本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即为违约。违约金为总合同额的50%。
11.2.因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违约赔偿责任,补偿对方实际经济损失。损失赔偿费为违约金为总合同额的`50%。
12.争议的解决
12.1.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12.2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则提交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予以裁决。
13.合同期限与终止
13.1.本合同从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至年月日终止。合同有效期届满,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合同的,合同有效期顺延至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之日为止(但提出方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另一方)。或者双方另行协商合作事宜。
13.2.其他:合同期提前终止或合同有效期届满,甲乙双方必须在终止后10日内完成所有订货的对账及货款结算。
14.其他
14.1. 本合同正文空格处手工填写;不填写内容的,应以“×”符号表示。
14.2. 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3. 乙方有权利使用该商品的网站图片和画册图片,宣传图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或负责人) :
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行:
账号:
户名:
签订时间:年月 日
代理人(或负责人):地址:电话:传真: 开户行:
账号: 户名:
签订时间:年月 日
需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供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经供需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货物名称、数量、金额及交货期:
二、货物质量要求:
1、 供方提供的货物是全新产品,符合国家、部委或地方相关标准及该产品的出厂标准。
2、 供方应在产品使用期限内,承担所提供的货物因自身质量原因产生的责任。
3、 如果所提供的商品是假冒产品,经过相关部门鉴定确认后,供方须以十倍价款赔偿需方。
三、供方将货物直接运至需方规定的地点。
四、货物验收:
到货后,经安装、调试后,由需方相关人员验收。
五、售后服务:
1、 供方提供的货物在正常使用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均实行“三包”,既:包换、包退、保修。(人为造成的及遇不可抗力等因素引起的质量问题不在保修范围内)
2、 供方在接到用户反馈信息后24小时内解决产品维修问题。
六、质量鉴定:因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许昌市技术监督局或指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该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供需双方均应当接受鉴定结论。
七、付款方式:需方所需货物到货后开出全额支票给供方,供方卸货。
八、结算方式:需方将按实际使用数量给供方结算。
九、合同生效及其它:本合同经双方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叁份。
十、本合同如需修改;修改部分需签字并加盖公章。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
需 方: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