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_________
乙方(购货方):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品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数量:_______________(以双方最后函电确认为准)。
三、质量要求:符合_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
四、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包装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供货地点及交货方式:双方另议(凭电报、传真确定)。
七、交货日期:每月月末(最后营业日)。
八、验收方式:按第三条验收。
九、价格:凭双方函电确定;如乙方在________把向甲方购得的该批糖再卖出,则以乙方再行卖出的价格作为甲乙双方的结算价
十、付款方式:分期付款。当乙方将本合同项下的货物在_____再行卖出时,甲方委托_____代收,乙方付款办法为:
1.首期预付货款为__________元/吨,乙方于卖出之日一次性支付。
2.除首期款外,及时补足________同期之货物的加权平均成交价与乙方卖出价的差价。
3.交货日当月第一个工作日,付足__________元/吨或全额货款的_________%(按高者执行)。
4.交货日当日付足剩余货款。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1.甲方在乙方履约后,一次性由甲方按结算价的______%支付给乙方作为其销售甲方______的酬金(以双方最后函电确认为准)
2.在交货日期前乙方发生______所称提前交收情况,有关业务即中止执行,甲方委托______按其提前交收办法与乙方结清货款br>3.如乙方不能如期按上述付款方式足额支付货款,有关业务即行中止。甲方根据________的交易管理办法请求________中止乙方在_______的买卖资格,由______代乙方提前交收。已付货款在弥补______损失后,余额返还乙方,不足弥补的,由______向乙方追索
4.甲方如到期不能及时如数交货,可以委托________结清相应款项后退还乙方剩余货款。
十二、未尽事宜另行协议。
十三、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方各执一份,交________________一份备案。
十四、本合同经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供货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供货的品种名称:鲜猪肉、牛肉、羊肉类等动物类原料。
二:商品质量:
1、 乙方所提供的产品需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或国家相应的标准要求。乙方对所提供产品的质量负责,并承担因质量问题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且赔偿甲方的所有损失。
2、 乙方保证依照国家相关准入条件,持有并向甲方提供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
3、 乙方必须依照甲方的要求,保证所提供产品的质量符合甲方的要求。乙方产品质量未达到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退货,或更换所需产品类别,且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三:定价办法:
1、甲方每月一次进行市场询价,询价活动乙方可自行决定是否参与,但甲方必须在经双方协商的固定循环周期的前一天通知乙方。若乙方因任何原因未能参与询价时,则乙方不得对甲方的询价结果有任何异议。
2、甲方在询价过程中,乙方不得干扰甲方询价活动的自主权,不得向甲方指定或推荐询价地点或市场,亦不得向甲方指定或推荐询价摊位和供货商类别,不得在未经甲方询价员许可的情况下主动开口询价或在甲方询价员之先主动和询价点人员交谈。
3、甲乙双方在每次询价活动结束时,需在完成的询价表上签字确认。
4、在一个固定循环周期内,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双方确认的询价价格供应,不得单方面随意变动价格,否则将扣除当日价格变动商品的全部货款作为赔偿。
5、在双方协商确定的结算周期结算时,乙方需向甲方提供发票。 四:交货时间:
1、甲方每日 20:00时前向乙方报送需购品种清单和送货时间。报送方式为电子邮箱传递和电话通知合用。
2、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准时送达。若遇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如: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类)而无法准时送达的,需在第一时间向甲方通报,并立即采取应急方案,以确保甲方能有最大限度的反应时间立即展开应急措施。
3、乙方送货的延缓时间在15分钟内不视为违约。
4、若因乙方的送货延误而给甲方带来的一切损失,将由乙方全部承担。
五:质量检验及验收方式:
1、 甲方需向乙方明确质量标准,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质量要求供货。并由甲方对质量进行检验,若乙方对甲方的质量检验有异议且双方对此无法达成一致的,可向国家规定的相关部门进行质检,质检费用由乙方全额支付。
2、 乙方须严格遵守甲方的验收制度,不得有任何形式的干扰,并且需积极配合甲方的验收工作。
3、 甲方应在收到乙方交货的第一时间内进行验收工作,不得无故拖延验收时间。
六:结算方式:
付款方式为月结。乙方的当月货款在甲方收到乙方提供有效发票后的60天内由甲方向乙方指定的账号内以转账或电子转账的方式汇入。若逾期,则按当月货款总额的千分之二向乙方支付延期付款滞纳金。若甲方延期超过三十日的,则乙方有权利单方面终止合同,并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特殊情况的双方协商解决)
七:运输办法:
由乙方全权负责运输事项,包括交通工具、费用等。
八:乙方违约责任:
1、产品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规定,甲方同意收货的,按质论价;甲方不同意收货的,由乙方负责处理。同时乙方需在最短的时间内在就近的相应市场采购足数的产品立即补交。且同时偿付甲方应交货总值10%的违约金。
2、未按甲方规定的数量交货,而需甲方仍有需要的,应照数补交,按延期交货处理。完不成供货任务,不能交货的,应偿付甲方应交货总值200%的违约金。
3、乙方若未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准时交货的,则按延期交货处理。
4、因乙方所送货物的质量原因而引起的食品安全和生产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包括刑事责任、民事责任 、及承担甲方的所有损失。
5、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月度考核,考核方法为以月为单位的扣分制,在乙方当月考核被扣分高于于5分(不包含5分)的,每一分扣罚人民币100元,考核被扣分高于10分(不包含10分)的,每一分扣罚人民币200元,考核被扣分高于20分(不包含20分)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当月考核扣分若为零分,则甲方给予乙方当月货款总额的0.5%作为奖励。考核扣分办法如下:乙方所提供货物的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每一次扣1分;数量不符合要求的(允许上下浮动10%)每一次扣1分;交货时间延迟10分钟至20分钟的,每一次扣1分,延迟20分钟至30分钟的每一次扣3分,超过30分钟的在扣5分的基础上每超一分钟加扣1分。
九:甲方违约责任:
1、因临时变更产品品种、规格、质量或包装规格而给乙方造成的额外损失,甲方应根据乙方的实际损失进行补偿。
2、中途无故退货,应偿付乙方以退货部分货款总值100%的违约金。
3、未按合同规定的验收办法和时间验收,应偿付供方因延期验收造成的损失;无故延期验收超过1小时的即按中途退货处理。
4、未按合同规定日期付款,每延期一天,按合同第六条规定偿付乙方违约金。
5、乙方根据甲方要求而代为采购的产品无故遭到拒绝接货的,甲方应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其它约定
1、乙方供货范围为:动物类原料。
2、乙方有义务为甲方代为采购临时性的超出乙方供货品种范围的货物。但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因由甲方承担,但乙方需出具相关额外费用的证明和依据。
3、本合同期限内的第一个月为双方的试用期,在试用期内本合同内容全部有效,任何一方在试用期内若提出解除合同的,均需提前十五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4、乙方在合同期内,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甲方的人员建立私人关系和任何形式的贿赂(如:请客吃饭、娱乐、送礼和其它)。一经查实违反本条款,甲方有权扣罚乙方当月货款的10%作为处罚金。
十一:争议解决的办法
因本合同约定内容范围内的事宜双方而发生争执的,各方应尽力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可将争议提交至相应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二:供需双方由于人力不可抗拒和非企业本身造成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立即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或合同管理机关查实证明,可免予承担经济责任。
十三:上述条款如有未尽事宜,应以书面补充,作为附件,附件具有和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有效日期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十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开户行: 账号:
开户行姓名:
日期: 日期:
买方:
地址: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卖方:
地址:
电话:
税号:
开户行及账号: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就买方购卖方生产的“冠通”牌电线、电缆产品,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买方购买:电缆正差1米,按实际米数结算。
第二条产品的交货时间、地点:
1、产品的交货时间为:
2、产品的交货地点为:
第三条产品的交接方式:
1、产品的运输方式为卖方送货,运费由卖方承担。
2、产品的收货人为该收货人在卖方送货单上盖章或签字,视为买方收货。
3、合同订立后,买方如果要求变更交货地点或收货人时,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二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否则视为未变更。
第四条提前或逾期交货的处理
1、实际交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不超过二日的,视为双方守约,合同继续履行,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2、双方逾期交货时间超过二天时,视为卖方逾期交货,卖方逾期交货部分货款的千分之五,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执行。
3、买方逾期收货时间超过二天时,视为买方逾期收货,买方逾期收货部分货款的千分之五,向卖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4、买方逾期收货时间超过三个月时,视为买方拒绝收货,卖方有权解除合同,自行处理货物,所收货款不予退还。
第五条产品货款的结算方式:
1、本合同订立三日内,买方向卖方预付30%作为定金卖方组织生产,货到现场付清全款。
2、收货时,买方对产品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卖方组织卸货。
3、预付款在最后一批交货的货款中冲抵货款。
4、货款支付方式为,买方使用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支票、银行卡等支付方式代为支付货款的,应提供该单位或个人的书面授权,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6、预付款收到后合同生效,合同内产品价格为固定价,合同签订后不随市场变动,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逾期付款的处理
1、买方收到产品时而尚未付款的,视为买方逾期付款。
2、逾期付款违约金应于最后一次交货前,与货款一并付清。
3、在买方付清产品货款前,产品的所有权归卖方所有,买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以任何形式哄抢、扣押、留滞、折抵或损害卖方产品、运输车辆;否则,卖方除有权按本合同第四条第4款拒绝收货情形处理外,并追究买方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产品的质量标准及质量异议的提出
1、产品的质量除双方另有约定外,执行国家相关标准。
2、买方对产品的规格、型号、数量、质量不和规定,应妥善保管,并在7日内向卖方提出书面异议;否则,视为卖方所交产品的质量符合合同的规定。
3、买方提出的书面异议中,应说明不符合规定的合同号、型号、规格、收货日期、检验方法、检验情况和检验证明,保留相关证据,并提出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处理意见。
4、卖方在接到买方有效书面异议后,应在收到书面异议的当日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5、对买方提出的质量异议,经卖方确认确属卖方质量责任时,双方同意采用无偿退货、修理或更换方法处理;应买方储存、保管、使用、保养不善等原因,造成的产品质量责任,由买方自行承担。
第八条产品的包装及回收
1、电缆轮具,归卖方所有,如有丢失,按厂价赔偿。
第九条凡因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均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审理。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均为正本,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盖章、卖方依本合同收到预付款后生效。
卖方:买方:
代表:代表: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账号:账号:
本合同签订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