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 方:
乙方: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订立,根据本合同规定的条款,甲方同意购买,乙方同意出售下述主要产品:
1. 合同价款:
金额合计:¥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
2. 付款:
2.1 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电汇预付合同总价款的 %;货物交付承运人之日起 日内支付合同的剩余价款。
2.2 由甲方以人民币形式向乙方以下指定帐号支付: 乙方人民币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北京市公司名称: 北京 技术有限公司
3.交货时间:
3.1 收到全部货款后 天内交货
3.2 如甲方不能按时接货,乙方将为甲方保留货物 天,再逾期则供货时间乙方不予保证。
4. 交货地点及运输方式: 交货地点为乙方所在地,运输方式为EMS。
5.货物所有权及风险的转移:自货物交付承运人时起,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即转移于甲方,但在甲方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全部货款之前,货物的所有权仍属于乙方。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标的物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买受人应当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
6. 包装:
6.1 产品包装: 除附件、配件外,乙方提供的其它贵重货物均以硬纸板盒为产品外包装。
6.2 运输包装: 乙方按惯例提供能防一般碰撞的纸板箱。若甲方对运输包装有特殊要求,应在运输前以文字的形式向乙方提出,并承诺交付相应的包装费用,乙方即可代为办理.
7.保质期:
7.1 乙方担保所提供的货物达到乙方在产品说明书上承诺的技术要求,乙方对货物的保修期为交货后12个月。在保修期内,乙方对与上述担保不符的货物可进行免费维修或调换,甲方承担把货物由甲方寄到乙方的运费,乙方承担把货物返回甲方的费用。
7.2 上述担保不包括由于使用不当、不慎、事故或滥用所造成的损坏。
8. 验收:
8.1 验收是指完成了系统的试运行和可靠性验证,此时应由甲方向乙方出具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8.2 甲方应在收到本合同货物之日起 日内进行验收。如发现货物由于乙方原因(包括运输)有任何损坏、缺陷、短少或不符合合同中规定的质量标准和规范时,应由甲乙双方共同签署备忘录,并以此作为甲方向乙方提出修理或更换或索赔的依据。验收期满如双方未签署前述备忘录,即视为验收合格。
8.3 自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满 日,甲方未向乙方提出质量异议,即视为乙方提供的货物符合本合同之规定。
9. 不可抗力:
若本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受到战争、台风、地震、洪水以及其他任何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无法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无需担负任何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当事人。如果本合同的交货期因上述任何原因延期超过一百二十(120)天,甲方或乙方均有权书面通知对方终止本合同。
10. 违约责任和违约金支付:
在合同履行期间,甲乙任何一方擅自中止合同的履行或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均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未履行或未按约定履行部分货款的10%作为违约金。
11. 仲裁:
11.1 双方必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规定严格执行本合同,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在相互谅解和友好的基础上协商解决,如经协商解决仍达不成协议,任何一方均应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并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在北京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1.2 尽管已诉诸仲裁,除非另有约定,双方当事人应继续履行本合同项下各自的义务,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12. 合同的生效、终止和其他:
12.1 本合同从双方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12.2 本合同在双方的责任、义务履行完毕后终止。
12.3 本合同的修改及增补应以双方授权代表签署的书面文件为准。
12.4 在执行本合同期内,各方的所有来往通知均应采用可靠的书面方式。
13. 附注: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正本为证。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货商(甲方):
购货商(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乙方购买甲方产品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 产品名称、品牌、数量、单价、总价及产品备注:
二:货款结算
1、 付款方式: 签订本协议当日支付总价款10%的定金,剩余货款于送货后10日内支付
2、 开户行:
汇款帐号:
3、 乙方须一次性向甲方付清款项。货款到达甲方账户后,甲方于七个工作日内发出货物。
三: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都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守约方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有权向违约方进行追索。
四:附则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年 月 日 年月日
需货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平等协商,就陕西冠美达工贸有限公司供货一事,自愿订
第一条 货物品种、数量和技术、质量标准:
1. 货物名称:(详见合同附件)
2. 货物规格和尺寸:(详见合同附件)
3. 货物制造厂商及产地:高科建材(咸阳)管道科技有限公司(格瑞派)。
4. 货物计量单位: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5. 货物数量:根据实际供货量计算。
6. 质量标准: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甲乙双方确定的样品。
第二条 货物价款:
1. 产品价格详见合同附件。乙方根据生产厂家的价格波动等因素保留价格调整权利,如需调价,乙方需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共同协商。
2. 根据实际供货数量、型号、规格以合同附表单价结算。
第三条 货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1. 合同货物应根据甲方要求分批供货,每批货物到达工地现场并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合格后,甲方即向乙方支付货款。
2. 甲方以现金、银行转账支票或银行汇款等方式支付货款,所有货款应付至本合同中明确的乙方银行账户。
第四条 产品订货与交货
1. 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的时间供货。甲方应提前7天书面通知乙方具体的供货时间、规格、型号、数量等。乙方应在得到甲方的通知后,在规定日期内将货物送到至甲方指定工地现场。如甲方要求供货的规格型号或供货数量超出本合同,以乙方的送货单及甲方签收确认为准,同时甲乙方签订超出部分的合同补充协议。
第五条 货物的包装、运输及交货地点:
由乙方负责送货至甲方指定工地现场,由甲方负责卸货。
第六条 与货物相关的技术资料:
乙方向甲方提供与本合同项下货物相关的中文技术资料,所有规格、型号产品的质量检测报告、合格证等相关资质。
第七条 货物的检验和验收
1. 验收依据:货物检验和验收应以该货物的生产地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技术标准和行业技术要求,合同所规定技术标准及甲乙双方确定的样品依据。
2. 验收程序:货到工地后,由甲方组织相关人员共同验收交接,并做验收交接记录,此验收交接单作为甲方支付货款的有效凭证。
第八条 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1.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解决等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2. 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合同附件
1. 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有效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补充协议和来往信函一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确认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其生效日期为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确认的日期。
第十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合法授权代表签署,双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署书面协议。
3.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甲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