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上海市对外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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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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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双方经过自愿、平等、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提供劳动保障咨询服务,乙方向甲方支付服务费用的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 协议期限
1.1 本协议自___年__月__日生效,至___年__月__日终止。
1.2 如果乙方向甲方支付咨询服务费的日期晚于上述生效日的,以乙方实际支付费用的日期为本协议的生效日。
1.3 本协议终止前一个月甲乙双方没有异议且乙方向甲方交纳咨询服务费用的,本协议将自动延续。
二. 服务内容
2.1 个案咨询服务: 乙方通过电话、信件或电子邮件方式与甲方预约服务时间,甲方在约定的时间安排接待乙方或提供上门咨询服务。甲方每次咨询将就一个劳动争议提出相关的法律建议。
2.2 电话咨询服务: 甲方对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仅就劳动政策法规方面的疑问进行免费电话答疑。
2.3劳动争议成本评估服务:乙方通过电话、信件或电子邮件方式向甲方索取《劳动争议成本评估申报表》。在乙方如实填写申报表后,甲方将在一周内为乙方制定《劳动争议成本评估书》,列明解决该争议的各种法律途径并估算每种解决方案的成本支出,最后为乙方推荐最佳解决方案。
2.4劳动争议代理服务: 乙方可委托甲方进行代理调解、谈判以及诉讼。此项服务甲乙双方须另签《委托代理书》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2.5 中英文劳动法律汇编: 甲方向第一年接受服务的乙方免费提供两本活页式的中英文双语版的《劳动法律法规汇编》。以后甲方向乙方免费提供最新出台的相关政策法规,并附英文翻译件。
2.6 经典案例汇编: 甲方每两个月免费向乙方提供中、英、日三语版的案例汇编。
2.7讲座及各项研讨活动: 甲方将定期免费为乙方开展各类讲座活动并组织乙方参加由甲方组织的各类研讨活动。
2.8 网络服务: 甲方为乙方设置客户专用密码登陆甲方服务网站,乙方可免费享用网站设置中的各项服务。
三. 服务费用
3.1 服务年费为 元,乙方须于每一服务年度开始前一个月内向甲方全额交纳咨询服务年费。
3.2 咨询服务费支付形式包括:现金、汇票、电汇、支票。
3.3 对于本协议2.1约定的服务内容,乙方可免费享受甲方提供的共2次的咨询服务。对于以后的咨询服务,甲方将以一般市场价格或甲方一般对外服务价格的80 %提供。
3.4 对于本协议2.3约定的服务内容,乙方将享受特别服务价格: 元/次。 如果乙方就同一劳动争议继续要求甲方提供2.4约定的服务,则乙方可免费接受2.3约定的服务内容。
3.5 对于本协议2.4约定的服务内容,甲方将以一般市场价格或甲方一般对外服务价格的80 %提供。
四.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1 甲方的权利
4.1.1 甲方有权向乙方按时足额收取咨询服务年费及其他各项咨询服务费用。
4.1.2 甲方有权指定委派工作人员向乙方提供相应服务,并不受乙方的干 涉。
4.1.3 甲方拥有其编纂印刷的资料以及网页制作方面的版权。
4.1.4 甲方依据乙方要求提供额外服务的,有权收取额外咨询服务费。
4.2 甲方的义务
4.2.1 甲方在收取服务费后有义务依据本协议按时向乙方提供相应的服务。
4.2.2 甲方有义务为乙方保守一切由于提供本协议中的服务而知晓的商业秘密且在本协议终止后有继续保密的义务。在无乙方书面授权的情况下,甲方不得在从事与本协议约定的服务内容无关的其他业务中利用这些商业秘密。
五.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5.1 乙方的权利
5.1.1 乙方有权依据本协议要求甲方提供相应服务,并且有权提出改善意见。
5.1.2 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本协议约定之外的服务要求,经过甲方确认后可
接受该项服务但须额外支付咨询服务费用。
5.2 乙方的义务
5.2.1 乙方要求甲方提供各类服务的,应按本协议的约定按时足额向甲方交
纳咨询服务年费以及各项咨询服务费。
5.2.2 对于甲方提供的印刷资料,乙方只限于阅读和在内部规章制度中进行引用,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给他人传阅,不得翻印和出版。
5.2.3 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利用甲方的人力物力资源为其他企业提供类似服务。
5.2.4 乙方要求甲方进行咨询、评估或代理服务必须提供真实信息和证据,否则由于乙方提供错漏信息或证据导致甲方无法达到服务目标的,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2.5 乙方有义务为甲方保守一切因接受本协议约定的服务内容而知晓的商业秘密且在本协议终止后有继续保密的义务。在无甲方书面授权的情况下,乙方不得在从事与本协议约定的服务内容无关的其他业务中利用这些商业秘密。
六. 违约责任
6.1 如果甲乙双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给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应该予以赔偿。
6.2 如果违约行为致使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过错一方应向对方赔偿因合同不能履行造成的一切损失。
七. 其他约定
7.1 本协议若有与法律法规的规定相违背的条款,则以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7.2 本协议履行若有争议,将呈递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进行裁决。
7.3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上海市对外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
代表: 代表:
日期: 日期:
甲 方:通信地址:
乙 方:
通信地址: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意愿达成本合同,并郑重声明共同遵守:
一、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二、甲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授权乙方为其编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乙方提供的咨询服务范围仅限如下:
1、为甲方 项目编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不进行专家评审)。
2、为甲方提供相关的咨询服务。
四、甲方的责任范围:
1、积极协助乙方提供本公司及项目相关信息,不得向乙方提供虚假、不实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信息。
2、不得将乙方提供的任何资料信息泄露给第三方,并保证不得将乙方撰写的文本资料用于本合同服务范围以外的任何场合,否则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五、乙方的责任
1、乙方在甲方提供完整资料且该合同生效后次日起 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电子文档初稿,在甲方确认无误或提供完相应补充资料后次日起 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正式文本一式四套。
2、乙方提交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应符合《可行性研究指南》的要求。该报告在本次使用过程中,如按规定需要修改,乙方在甲方提供相应资料后配合修改。
3、乙方不得将甲方提供的保密资料信息泄露给第三方,除相关主管部门外,否则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六、费用的支付
1、本合同所涉及的费用的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
2、本合同总费用为:人民币万元整。
3、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甲方立即支付 人民币万元整给乙方作为预付款,乙方向其出具收据,乙方收到预付款同时本合同生效(现金支付立即生效,转账支付以实际到达乙方账户时间为生产时间);在提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时,甲方将剩余款项人民币万元整立即交纳给乙方,乙方为甲方开具正式发票,甲方将相应收据退还乙方或该收据就此作废。
七、乙方发生的通讯、交通等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发生的通讯、交通以及向有关部门交纳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八、合同提前解除的约定:
如果签订本合同后,一方提前解除本合同,应付给对方违约金即总费用的20%。
九、乙方免责的约定:
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信息撰写材料,甲方确认无误后,意味着甲方认可乙方撰写的材料符合甲方的真实情况,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如果因为材料不真实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十、乙方和甲方在执行合同中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十一、由于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如火灾,水灾,地震,雷击等自然灾害或者罢工、战争、政府强制措施、政府政策变更等原因而影响本合同的执行,双方不负违约责任,根据事故影响的时间可将合同履行时间相应延长,并由甲乙双方协商补救措施。
十二、 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1、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并于乙方收到预付款时生效。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2 、本合同仅为甲方项目编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不需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为前提签订。
3、该项目虽为项目,实为建筑与公用工程项目,经甲方确认乙方资质专业内容符合项目后签订。
4、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
关于乙方向甲方提供特定服务的约定,双方协议如下:
一、 服务内容
1. 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附于本合同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服务。约定了服务的内容、时限、衡量成果的标准。
双方应在附件A上签字盖章确认,附件A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如果乙方在工作中因自身过错而发生任何错误或遗漏,乙方应无条件更正,而不另外收费,并对因此而对甲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赔偿以附件A所载明的该项服务内容对应之服务费为限。若因甲方原因造成工作的延误,将由甲方承担相应的损失。
二、 验收
1. 乙方完成阶段性工作后向甲方交付工作成果。成果的提交形式为书面文件及有效的电子文件,其中书面文件的提交数量为二份。因成果提交而产生的任何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邮寄费)甲方均不需负担。
2. 若一方对阶段性的工作成果有异议,必须在工作成果交付之日起的____个工作日内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双方应在书面异议提出之日起的____个工作日内对于该工作成果是否达到约定工作标准(或工作目标)进行商定并确认。双方所商定并确认工作成果的事宜不得被无故拖延。
3. 如经双方书面认可确认达到约定工作标准(或工作目标)的,则乙方将向甲方发出该阶段的费用帐单;若未达到约定的工作标准(或工作目标)的,甲方有权暂时停止支付该部分的约定服务费并由乙方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
三、 服务费的支付
1. 服务费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元整)。甲方将于协议/合同签订之日起的____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总服务费的____%,即人民币____ ____ ____ ____ ____ (大写:人民币元整)作为预付款。乙方同意在双方签署合同后即开始启动项目,该预付款将从总服务费中扣除。
本费用结构仅限於附件A中列明的工作。如果甲方要求扩大项目范围,或因甲方改变已经议定的项目内容导致乙方需重复进行项目步骤,乙方将需要重新评估上述费用结构。
2. 甲方同意预付款以外的项目服务费按阶段支付。每阶段末,甲方将在收到双方签字确认的验收合格报告以及乙方发出的该阶段性工作的费用帐单及正式有效的税务发票,并应于此后天内,向乙方支付约定的费用。双方同意以人民币形式付款。
3. 阶段付款的比例及时间约定如下:
项目阶段 付款比例 付款时间
预付款 协议签署之后
第一阶段____________结束之后
第二阶段____________结束之后
第三阶段 项目结果汇报展示之后
4. 甲方将有关发票方面的任何问题在收到发票后立即书面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及时作出解释或解决问题以使甲方能按时付款。
5. 乙方将自行承担项目实施范围内合理的差旅费用。
6. 乙方同意免除项目杂费。
四、 服务的变更
甲方可以提前____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要求变更或增加所提供的服务。该等变更最终应由双方互相商定认可,其中包括与该等变更有关的任何费用调整。
五、 合同解除
情况一:违约
双方同意任一方不得随意终止该合同,除非任一方有下列实质性的违约事件发生。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
1) 甲方未按约定及时支付服务费, 并经乙方书面催讨后仍不支付的;
2) 乙方未按约定标准提供服务,并在甲方书面提出后仍无法进行合理性补救的。
合同解除后,甲方应按附件A向乙方结清到合同解除日期为止(而非其后)乙方已交付的合格工作成果相对应的费用。 情况二:____________项目失败
在本合同期限内,若甲方与甲方的项目失败,双方同意按以下步骤解除本合同。
1) 甲方应于确认项目失败的正式宣布之日起的5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2) 合同解除后,甲方应按附件A向乙方结清到合同解除日期为止(而非其后)乙方已完成的工作量相对应的费用。
六、 不可抗力造成的迟延
凡因不可抗力而延迟履行的,任何一方均不因此而被视为违反本合同,而且任何一方均不对由此而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只要该方在努力消除造成延迟的原因并尽最大努力(包括但不限于寻求、使用替代工具、方式等)消除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害,且在发生不可抗力后两日内将不可抗力事实与可能造成的损害通知对方。
不可抗力是指本合同生效日期后出现的、妨碍任何一方履行或部分履行本合同的所有事件,而且该等事件是本合同双方所不能控制、不能避免或不能克服并在合同签定时无法预料的,上述事件包括地震、台风、水灾、战争、国际或国内交通中断、政府机构行为、罢工或劳资争议、设施发生火灾或其他损失、供应商或其他人违约、计算机故障、电话系统或其他公用设施中断、设备故障、因特网服务提供商及类似事件。该等事件仅在为本合同双方不能控制、不能避免或不能克服的情况下才构成不可抗力,而非当然构成不可抗力。
在延迟履行期间,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实施合理的替代方案、计算机系统灾后恢复、来源替代或者其他商业上的合理手段,以促进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直到延迟情况被消除为止。
七、 工作成果的所有权
除了工作成果之外,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向甲方提供的一切材料,包括由乙方开发的任何软件、乙方的标准材料、乙方项目建议书及其衍生作品、有关材料(合称
八、 保密条款
为本合同之目的,
1. 本合同(包括附件A)的条款;
2. 工作成果;
3. 乙方材料;
4. 甲方为本合同而向乙方提供的一切涉及甲方商业秘密的材料;
5. 一方在另一方接触之前特别指定为保密的口头和书面信息;
6. 接受方按理应当视为保密的口头和书面信息,而不论该等信息是否被指定为保密的。
7. 未经甲方许可乙方无权单方面对媒体公开合作内容。
合同双方将尽其合理的努力,促使其各自的代理人、雇员和代表尽量减少对另一方保密信息的散发和复制,并防止作出未经授权的透露。合同双方同意,只有有必要知悉另一方保密信息的该方代理人、雇员和代表才会得到该等保密信息。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另一方的保密信息透露给第三方。除上述4、5、6项以外的保密信息,乙方均可保存一份,仅用于存档目的。保密信息不包括下述任何信息:
如果作为司法程序、政府调查、法定程序或其他类似程序的一部分而要求某一方透露另一方的保密信息,则该方将把此项要求事先书面通知另一方。该方将作出合理的努力,提前足够的时间发出该通知,从而使另一方能够寻求适当的保密合同、保护令或对任何透露的更改,而披露方将在此方面予以合作。
九、 合同转让
若甲方有限公司在未来有公司合并事务发生,则本合同项下的所有权利及义务转由合并后新成立的法人公司承担。 除上所述情况,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或义务。
十、 通知
本合同项下要求的任何通知,按照下列地址以特快专递邮寄,即视为履行通知义务:
XYZ有限公司
地址一:
收件人:
邮政编码:
地址二:
收件人:
邮政编码:
地址:
收件人:
邮政编码:
十一、 双方保证
1. 乙方保证
1) 其有权利、经验、技能签订和充分履行本合同,授予本合同项下所授予的权利;
2) 其将遵守在履行服务时所实行的一切适用的中国的法律与法规;
3) 没有乙方作为一方而且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或合同,或者据其所知亦无任何一种法律上的障碍,与本合同存在冲突,或者限制、约束或有损本合同项下向甲方授予的权利;
4) 乙方公司应确保80%的工作由附件中介绍的项目组成员完成。
5) 其将按照附件A提供服务。
2. 甲方保证
甲方将把其所掌握的而且是乙方履行本合同范围内服务所需的一切信息提交给乙方。甲方应对提交给乙方的一切信息的准确性负责。甲方同意将所提交的信息中存在的任何问题或错误尽快通知乙方。
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为更正信息或资料所提供的服务可能会发生的额外费用,双方约定将协商谈论重新评估费用。
十二、 涉及第三方的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于第三方(如计划受托人、参与人或政府机构)提出的任何性质的一切索赔、要求、诉讼、损害赔偿、损失、责任和费用(包括律师费),甲方应向乙方作出补偿,并使其免于承担责任;对因乙方下述行为而导致的任何性质的一切索赔、要求、诉讼、损害赔偿、损失、责任和费用(包括律师费),乙方应向甲方作出补偿,并使其免于承担责任:
1. 违反本合同保密规定的条款;
2.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时所提供或使用的任何材料侵犯任何专利、著作权、商标或其他专有权利;
3. 严重疏忽或故意行为不当。
十三、 仲裁条款
双方同意,除了为保证本合同保密条款的强制执行而求助于法院以外,双方同意因本合同终止或执行所产生的其他一切争议应首先争取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该争议;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申请提交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十四、 其他规定
1. 本合同中所用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而不影响对本合同的解释。
2. 本合同仅为甲方和乙方的利益而签订,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因本合同而创设任何第三方权益或义务。
3. 本合同以中文签署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同等效力。
4. 本合同的任何规定均不得被视为或解释为为任何目的而在双方之间建立合营或合伙关系。就一切目的而言(包括但不限于确定由谁负责承担与工资有关的一切义务的问题),乙方的人员仍是乙方的雇员。
5. 双方明示谅解和同意,本合同关于知识产权、保密、第三方责任、仲裁约定等规定,均在本合同终止后继续有效。
6. 如果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或其任何部分被宣告无效,则其余条款仍然充分有效。
7. 本协议条款、附件A及双方签订的项目意向书中任何以非打印方式所形成的文字、数据、图表 (包括但不限于手写、涂改等方式)均无法律效力。
8. 本合同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司法裁决解释和执行。
9. 本合同(包括纳入本合同的附件A)构成双方之间关于本合同标的之完整合同,并取代此前双方之间关于本合同标的之一切口头或书面谈判和合同。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 日 日期______年______ 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