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日报社乙方:--市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甲乙双方在公平、公正和互惠互利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双方就甲方使用乙方场地安装楼宇电视视频广告机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使用乙方场地位置及电视广告机安装数量
1、液晶电视广告机安装点:合计装机数量 台,尺寸: 寸。甲方在乙方所管理的上述楼宇内的电梯大厅安装液晶电视广告机,共 台,尺寸: 寸 。在合同期内,甲方拥有在上述楼宇的独家电视广告播放权,乙方不能再与第三方签订类似的合同。
二、合作期限场地使用期限为________年,使用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场地租赁期满后甲方如需续约(在同等条件下)将拥有优先权。
三、电视广告机播放时间每天 点至 点,全年不停播。
四、电视广告机场地安置使用管理费双方协议书签定后,在使用期之日起15天内向乙方支付 台广告机________年的场地使用管理费(含电费)共 元人民币(小写: 元),以后在每年使用期到期后30天内支付下________年场地使用管理费。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电视广告机由甲方投入并归甲方所有,负责安装拆动、使用和维护。
2、甲方所播放的广告内容必须符合工商广告管理法,禁止播出反动、淫秽、不雅及有损乙方企业利益、形象的广告信息, 否则由此产生的影响和后果由甲方负全责。
3、甲方人员维护电视广告机时,须向乙方出示可以证明为甲方人员的身份证明,并由乙方备案。
4、甲方对电视广告机进行安装及维护时,应在白天工作时间进行,要文明施工,不能损坏乙方电梯口外墙及其他设施,如因安装施工时造成的损坏,由甲方承担修复赔偿责任。
5、合作期间,乙方如需在其他场地的甲方电视广告机上发布广告,将拥有折上折的价格优惠。
六、乙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支付所有款项后的五个工作日内,乙方需提供场地管理费发票。
2、提供安装电视广告机所需的场地及用电(由乙方将插座接到安装广告机位置),配合甲方安装及维护电视广告机。
3、如非甲方的原因,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能擅自拆动电视广告机及终止电视广告机的播放。
4、当甲方维护人员对机器进行维护时,乙方有权利和义务进行监管,并有权要求维护人员出示身份证明,对无法证明为甲方维护人员者,乙方有权利和义务阻止其拆动电视广告机。
5、乙方须将电视广告机视同本单位的物业来保护和管理,有义务在甲方设备受损或不能正常工作时及时通知甲方,并协助调查受损原因。乙方不承担电视广告机损坏、遗失的赔偿责任。
七、免责条款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责双方的原因,使场地无法继续使用的,双方可解除合同,但乙方须退还甲方已缴交的未使用租期租金。
八、其他
1、合同签定后,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取消合同,如果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确须提前解除合同,应提前____日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办理解除合同手续。
2、本合同书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未尽事项,双方本着真诚合作的态度再协商解决。如协商或调解不成,可向法院起诉。甲方:--日报社 乙方: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联络地址 :
联系电话:
邮 编: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法定代表人: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邮 编:
乙方承租商铺基本情况:
坐落位臵: 区 层 号 ;
租赁面积: 平方米
类 型: 商 用 .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分别作为易九国际(以下简称“本物业”、“物业”)的物业管理人和本物业商铺使用人,就甲方为乙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物业管理服务事项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本协议约定,甲方为乙方提供如下物业管理服务:
1、本物业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管理,及质保期后的日常维护、保养。
2、本物业公用区域的保洁、公共秩序维护等服务。
3、本物业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4、本物业区域内其他双方协商的有偿服务。
第二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对本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管理,并在质保期过后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对公共区域进行清洁清扫;
2、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的物业服务事项与标准提供相应的服务,但不承担对乙方及其雇员、顾客的人身损害及其财产的保管、保险义务;甲方不承担乙方的经营风险;
3、甲方应接受政府相关部门指导,协助政府相关部门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安全防范工作,协调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消防自查、自救工作,制止和纠正本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消防、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规章制度的行为,如制止无效,及时向有关政府部门报告上述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行为;
4、甲方应及时向乙方通告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物业服务的重大事项,接受相关政府部门的指导,及时处理投诉;
5、甲方结合实际情况,依法制定本物业相关管理规定,并书面(包括以公告的方式)告知乙方;
6、甲方应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7、甲方应在不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及社会公共权益的前提下,按照双方约定或协商确定的费用,向乙方提供本协议约定以外的服务项目、特约服务;
8、甲方接受本物业发展商委托对其保留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建筑部位及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外墙体广告位、经营性停车场、内外广场、楼顶等)进行经营管理,并收取相关费用;
9、甲方对乙方及其雇员、顾客违反物业管理法规政策、本物业相关管理规定(包括《装修守则》,《租户管理手册》,《消防责任书》,统一经营管理守则,设施设备运行及维护,消防管理等相关制度)及本协议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责令停
10、甲方对本物业实施统一的商业经营管理,包括:统一招商和调整布局、统一组织开业仪式、统一商铺装修管理、统一宣传推广和营销活动、统一日常营运管理、统一收取并管理物业管理及能源保证金等;
11、甲方可委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与服务业务,但不得将整体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12、甲方应依据本协议向乙方收取物业管理费用及其它服务费用;
13、如乙方工作人员服务态度不佳被顾客投诉,经双方调查后情况属实,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更换该工作人员。如乙方因服务态度和商品质量问题被顾客在一个月内投诉达到3次以上,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业整顿,停业期间的所有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14、其他法律法规确定的权利及义务。
(二) 乙方的权利义务
1、接受甲方提供的物业服务,就物业管理有关问题向甲方提出意见和建议;
2、乙方应承担在本物业投资和商业经营的全部风险;
3、乙方应遵守本物业相关管理规定及业主临时管理规约;
4、乙方应按时向甲方缴纳物业管理费及其它服务费用或代收代缴费用;
5、乙方装饰装修所承租商铺时,遵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装饰装修管理等法规及甲方制定的有关装饰装修管理制度规定;
6、乙方未经政府及甲方批准,不得以任何形式改变、损害本物业原有建筑主体结构和消防分隔等设施;不得以任何理由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
7、乙方应服从本物业统一营业时间安排;
8、乙方应遵守本物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按时与甲方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并对其使用区域内的灭火器等消防安防器具、设施进行维护,按政府相关部门要求进行检测,保证其能够正常使用;
9、乙方应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本物业的给排水、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因物业公共部位、公共设施设备或邻近物业维修,或遇其他紧急情况,乙方应同意甲方人员或公用事业单位人员出入本物业。
10、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任何物件(包括标牌 广告牌等)安装、张挂在外墙和公共部位的墙壁上,不得利用物业从事非法活动,不得将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物品带入、存放在本物业内;在铺内设立仓库、办公室需要按照消防要求安装烟感、喷淋、防爆灯,商铺内货架必须符合消防要求,为非木质货架;
11、乙方应依据本协议之约定,接受甲方的统一招商规划与经营管理,缴纳统一的物业管理及能源保证金及与其他费用,并执行统一开业、营业、促销等经营管理方面之规定;
12、乙方应按商铺租赁合同约定的经营范围从事有关经营活动;
13、乙方如需按照商铺租赁合同约定转租所承租商铺,则在签署物业转租的书面协议前三十日内应书面通知甲方,且乙方须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并确保次承租人在进入租赁区域前与甲方签订物业管理协议,否则乙方应继续承担本协议项下责任。乙方为次承租人履行物业管理协议项下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14、乙方应负责赔偿其营业员、顾客等违反本物业各项物业管理规定造成的损失;负责教育、监管其成员、代理人、雇员或其他使用者遵守服从本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对于上述人员在本物业的任何违约或侵权行为,除当事人承担法律责任外,乙方承担连带责任;
15、乙方应根据甲方规定的时间、路线、方式运输货物。
16、乙方营业产生的垃圾必须袋装,干湿分开。乙方经营范围内为餐饮,所产生的餐饮垃圾,乙方应自行收集并清运出易九国际,若由甲方统一清运,由甲方另行向乙方收取费用(费用以甲方公布的为准)。乙方所有因对物业进行装修所产生的建筑
17、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在物业承租商铺范围以外的地方,从事任何经营和推广活动;
18、乙方应保证其易九国际店内人员至少有1人参加过由消防主管部门举办的消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执证上岗。
1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第三条 物业管理费等费用
(一)物业管理费
1、乙方按承租商铺的租赁面积缴纳物业管理费采用预付形式(按季度缴纳),合同签订2日内支付叁个月物管费用,物业管理费为¥10.00元/平米/月,即每月人民币¥ 元,一个季度为人民币¥ 元(大写) 整;
2、甲方有权根据该商铺所在地城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调整该商铺的物业管理费。乙方清楚并同意其后每个日历年的物业管理费,以甲方向乙方发出的书面通知所载的根据本合同调整后的收费标准为准(如无通知,则按上一个日历年标准执行),乙方须根据甲方书面通知的收费标准向甲方支付物业管理费。
3、物业管理费中包含了以下费用: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管理、维护(小修)费用;
(3)物业管理公共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财产险、公共责任险费用
(9)相关税费及物业管理公司合理利润;
4、物业管理费计收时间为乙方计租日起。
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缴纳首期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费支付
(二)其他费用
1、乙方应按照计量核算并自行承担承租商铺发生的水、电、燃气、热力(含热水、采暖,下同)等能源费用等费用,并相应的承担损耗费用。具体的收费标准为:
水费:实际用水量×1.1倍水费单价(含损耗费用)
电费:实际用电量×1.1倍电费单价(含损耗费用)
天然气费由乙方直接向燃气公司支付。
若政府对水、电费单价进行调整,则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水、电费单价及水、电损耗费用按政府制定的实时单价进行相应调整。
2、乙方店内风机盘管的电费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费用。
3、乙方应按照公用事业部门或甲方的收费通知按时足额交纳其他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延期支付。
4、装修管理费用未包含在物业管理费中,乙方单独向甲方交纳。其中装修管理费(租赁合同已收)为¥6.00元/㎡,即装修管理费为¥ 元(按商铺租赁面积计费,以租赁合同确定为准),乙方进场装修时一次性支付。
5、装修垃圾清运费用(租赁合同已收)未包含在物业管理费中,乙方单独向甲方交纳(或乙方自行清运装修垃圾)。若甲方代为清运,其中装修垃圾清运费为¥5.00元/㎡,即装修垃圾清运费为¥ 元(按商铺租赁面积计费,以租赁合同确定为准),
6、贵阳市城市生活垃圾处臵费,乙方按政府制定的实时收费标准交纳。
7、乙方在进场装修前向甲方交纳装修保证金(租赁合同已收)¥ 元,乙方装修完成后,经甲方验收合格30日内无息退还。
8、为保障经营安全,达到防火要求,乙方为餐饮承租商户的,乙方承诺每季度清洁一次罩面、抽油烟机、滤油器、油烟管道,并达到防火规范的要求。乙方可选择自行清洗、或由甲方统一清洗,有关清洗费由乙方自行承担。其中如由多个使用人共用的油烟管道,有关清洗费由实际使用人按面积按季分摊。如乙方自行清洗后未达到防火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进行整改,包括但不限于采取停水、电及停业整顿
9、如乙方需要加时(超过甲方规定的易九国际营业时间)服务,应事先书面报甲方批准后,并预付相应的加时能耗费及物业管理费,方可进行。
(三)物业管理及能源保证金
为确保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物业管理费用及能源费用,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一次性缴纳相当于贰个月的物业管理费作为物业管理保证金。合同解除或终止后90日内,如未发生本协议规定的违约情形的,物业管理保证金余额(如有)无息退还。
如乙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约定向甲方支付物业管理费、能源费、空调费或滞纳金,以及违反甲方管理制度的赔偿或罚款,甲方有权扣留全部或部分物业管理保证金,冲抵乙方的前述欠费。物业管理保证金不足以冲抵前述欠费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5日内将物业管理及能源保证金补足,否则,按本协议
第六条有关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四)乙方可以以现金、银行转账或银行汇款的方式向甲方支付物业管理费用等费用,按该等方式支付的款项均以甲方实际收到款项之日为付款日,付款发生的银行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代收代缴费用
受有关部门或单位及乙方的委托,甲方可提供水费、电费、燃(煤)气费等代收代缴服务,具体执行方式及收费标准按当地政府规定实行。管理公司收取乙方缴纳的能源费用后向乙方开具代收代缴服务行业收据,乙方对此予以确认。由于政府相关部门对公用事业费用标准的调整,甲方有权调整本合同所约定的公用事业费用代收代缴的标准。
第五条 保险
(一)甲方负责协调为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向保险公司投保财产一切险、公共责任险等,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二)乙方负责其自用部位(包括自行完成的装修等),自用设施设备,租赁区域的财产等财产一切险、公共责任险的投保并承担相应费用。
(三)本物业正式交付使用后,发生重大事故时,甲乙双方应立即向保险公司申
请索赔,并协助有关部门共同分析查明原因,按投保责任处理。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一)甲乙双方应全面履行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二)非因甲方故意不执行本协议约定的物业管理服务而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三)如乙方不按约支付物业管理费或能源保证金或其它应缴费用的,乙方除应如数支付或补足外,每逾期支付一日,按应付而未付金额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达15日的,甲方还有权按本协议第二条第(一)项有关约定中止或停止对其提供物业服务,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如经催收而乙方仍不交纳物业管理费或能源保证金或其它应缴费用的,甲方通过司法途径催收(即向本物业管理区域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则乙方还应承担甲方因此而支出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服务费等,其中律师服务费按物业所在地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上限执行。
(五)如乙方违反物业管理各项规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纠正,逾期仍不纠正的,甲方有权按本物业相关管理规定或本协议有关约定追究乙方违约责任,并有权按本协议第二条第(一)项有关约定中止或停止对其提供物业服务,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双方确定,甲方无需就以下原因所致损害承担责任:
1、因不可抗力导致的服务中断或物业价值的贬损;
2、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的损害;
3、因维修、养护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而临时停水、停电或停止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
4、因非甲方责任造成的供水、供电、空调、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公用设施设备的中断、障碍及损失;
5、因乙方不缴纳或未按时缴纳物业管理费,或其他有关费用,以及因乙方责任致使甲方无法完成物业服务或达不到服务标准;
6、经本物业业主同意的工程改造或商铺调整导致的损害。
第七条 紧急状况
为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天然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甲方因采取紧急措施造成乙方财产损失的,甲方不承担责任,其它事宜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八条 不可抗力
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协议无法履行,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九条 争议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的,双方约定向本物业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附则
1、本合同的效力及于乙方的员工、家人、顾客、访客等相关人员,该等人员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乙方承担连带责任。
2、乙方使用的商铺地址为乙方通讯地址,本合同约定甲方送达乙方的相关通知及文件,甲方可采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通知并视为送达: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函、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张贴公告、派员投递于业主名下的信箱(以投送登记为准)或电话通知。
甲方通过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函投送的,自交邮之日起七日后视为送达乙方。
第十一条 其他
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自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自然人)或盖章(法人)之日起生效。
乙方与业主(或其委托代理人)签订的商铺租赁合同涉及物业管理服务的条款,构成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如本协议与商铺租赁合同发生冲突时,以商铺租赁合同为准。乙方承租商铺租赁合同终止时,本协议自动终止,但如相关费用尚未结清,则有关费用结算、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条款继续有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名称: 业主大会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名称:
物业管理资质等级证书编号: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选聘(或续聘)乙方为(物业名称)提供物业管理服务,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物业管理区域基本情况物业名称:物业用途:座落:四至:占地面积:总建筑面积:委托管理的物业范围及构成细目见附件一。
第二章物业服务内容第三条制定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材料等;。
第四条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部位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墙体、楼梯间、走廊通道、。
第五条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设施设备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共用照明、。
第六条共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粪池、泵房、自行车棚、。
第七条公共区域的绿化养护与管理,。
第八条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
第九条维护公共秩序,包括门岗服务、物业区域内巡查、。
第十条维持物业区域内车辆行驶秩序,对车辆停放进行管理,。
第十一条消防管理服务,包括公共区域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
第十二条电梯、水泵的运行和日常维护管理,。
第十三条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第十四条其他委托事项(1);(2);(3)。
第三章物业服务质量第十五条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质量按以下第项执行:1.执行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发布的《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标准》(京国土房管物字[20xx]950号)规定的标准一,即普通商品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标准;。
2.执行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发布的《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标准》(京国土房管物字[20xx]950号)规定的标准二,即经济适用房、直管和自管公房、危旧房改造回迁房管理服务标准;。
3.执行双方约定的物业服务质量要求,具体为:
第四章物业服务费用第十六条(适用于政府指导价)物业服务费用执行政府指导价。
1.物业服务费由乙方按元/平方米。月向业主(或交费义务人)按年(季、月)收取。(按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房屋建筑面积包括套内建筑面积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
其中,电梯、水泵运行维护费用价格为:;按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分摊。
2.如政府发布的指导价有调整,上述价格随之调整。
3.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按照乙方与保险公司签定的保险单和所交纳的年保险费按照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分摊。乙方收费时,应将保险单和保险费发票公示。
第十七条(适用于市场调节价)物业服务费用实行市场调节价。
1.物业服务费由乙方按元/平方米。月向业主(或交费义务人)按年(季、月)收取。(按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房屋建筑面积包括套内建筑面积加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
其中,电梯、水泵运行维护费用价格为:;按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分摊。
2.物业服务支出包括以下部分:(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维护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6)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其它费用:;。
3.(适用于包干制)物业服务费如需调整,由双方协商确定。
4.(适用于酬金制)从预收的物业服务费中提取%作为乙方的酬金。
5.(适用于酬金制)物业服务费如有节余,则转入下一年度物业服务费总额中;如物业服务费不足使用,乙方应提前告知甲方,并告知物业服务费不足的数额、原因和建议的补足方案,甲方应在合理的期限内对乙方提交的方案进行审查和作出决定。
6.(适用于酬金制)双方约定聘请/不聘请专业机构对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进行审计;聘请专业机构的费用由全体业主承担,专业机构由双方协商选定/(甲方选定、乙方选定)。
第十八条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从专项维修资金支出。
第十九条停车费用由乙方按下列标准向车位使用人收取:1.露天车位:2.车库车位(租用):;其中,物业管理服务费为:车库车位(已出售):3. 4.第二十条乙方对业主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的费用另行收取,乙方制定的对业主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的收费价格应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
第五章双方权利义务第二十一条甲方权利义务1.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计划;2.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情况;3.按照法规政策的规定决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管理;4.(适用于酬金制)审查乙方提出的财务预算和决算;5.甲方应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向乙方移交或组织移交以下资料:(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2)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4)各专业部门验收资料;(5)房屋和配套设施的产权归属资料;(6)物业管理所必须的其它资料。
6.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向乙方提供平方米建筑面积物业管理用房,管理用房位置:。
管理用房按以下方式使用:(1)乙方无偿使用;(2)。
7.当业主和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服务费时,督促其交纳。
8.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遗留问题:(1);(2)。
9.协助乙方作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管理工作。
10.其他:
第二十二条甲方的业主委员会作为执行机构,具有以下权利义务:1.在业主大会闭会期间,根据业主大会的授权代表业主大会行使基于本合同拥有的权利,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按照法规政策的规定必须由业主大会决议的除外)
2.监督和协助乙方履行物业服务合同;3.组织物业的交接验收;4.督促全体业主遵守《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物业管理规章制度;5.督促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限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用;6.如实向业主大会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7.其他:。
第二十三条乙方权利义务1.根据甲方的授权和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在本物业区域内提供物业管理服务;2.有权要求甲方、业主委员会、业主及物业使用人配合乙方的管理服务行为;3.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4.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制度的行为,有权根据情节轻重,采取劝阻、制止、等措施;5.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物业的整体管理委托给第三方;6.每年度向甲方报告物业管理服务实施情况;7.(适用于酬金制)向甲方或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不少于一次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当甲方或业主对公布的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提出质询时,应及时答复。
8.本合同终止时,应移交物业管理权,撤出本物业,协助甲方作好物业服务的交接和善后工作,移交或配合甲方移交管理用房和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专项维修资金及帐目、。
9.其他:
第六章合同期限第二十四条委托管理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七章合同解除和终止的约定第二十五条本合同期满,甲方决定不委托乙方的,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决定不再接受委托的,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期满,甲方没有将续聘或解聘乙方的意见通知乙方,且没有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乙方继续管理的,视为此合同自动延续。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终止后,在新的物业管理企业接管本物业项目之前,乙方应当应甲方的要求暂时(一般不超过三个月)继续为甲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甲方业主(或交费义务人)也应继续交纳相应的物业服务费用。
第二十八条其他条款。
第八章违约责任第二十九条因甲方违约导致乙方不能提供约定服务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且严重违约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条乙方未能按照约定提供服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且严重违约的,甲方经业主大会持三分之二以上投票权的业主通过后有权解除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一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二条业主逾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乙方可以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应缴费用万分之加收违约金。
第三十三条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由于解除合同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第三十四条乙方在合同终止后,不移交物业管理权,不撤出本物业和移交管理用房及有关档案资料等,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委托期限内平均物业管理年度费用_________‰的违约金,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第三十五条为维护公众、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情况,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财产损失的,当事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三十六条其他条款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双方约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接管验收手续。
第三十八条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_________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九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___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但业主拖欠物业服务费用的,乙方可以直接按照有关规定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第四十条本合同自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人:(业主委员会)代表人
年月日 年月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乙方与售房单位签订的《_______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编号:___________)内的有关物业管理的约定,双方在自愿、平等、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前期物业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前期物业服务时间是指:从乙方接到售房单位开出的《房屋进住通知单》之日起至业主大会委托业主委员会与甲方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时止。
第二条物业基本情况本物业名称:_______市_______文化居住区_______区
座落位置:_______区_______楼_______单元_______室
建筑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
第三条甲方提供服务的收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协议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一、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绿化、环境卫生、公共秩序、交通等项目进行维护、修缮、服务与管理;
二、在本物业设立服务机构,对本物业进行专业化物业管理;
三、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物业的管理制度;
四、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五、制止违反《物业管理业主临时公约》、《住户手册》和本物业的管理规定的行为;
六、可委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与服务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整体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七、依据本协议向乙方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及其他费用;
八、编制物业服务及财务年度计划;
九、每六个月向乙方公布物业费用收支账目;
十、提前将房屋装饰装修的注意事项和限期条件书面告知乙方,并与乙方订立《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十一、向乙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等有偿的服务;
十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一、享有并履行《物业管理条例》中规定的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权利及义务;
二、监督甲方的物业管理行为,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向甲方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参加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
四、遵守《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业主临时公约》、《住户手册》、本协议以及本物业的管理规定;
五、依据政府有关规定和购房合同规定,办理入住手续时,乙方应交纳公共维修基金;
六、装饰装修时,必须办理装修手续,并遵守物业在房屋装饰装修方面的管理规定;
七、依据本协议向甲方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及其他费用;
八、不得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
九、支持并协助甲方依法所进行的物业管理和经营活动;
十、转让物业时,事先通知甲方,告知受让方与甲方签订本协议和遵守《业主临时公约》承诺书的内容,交清转让前的物业服务费用及其他费用;
十一、在使用独立采暖炉时必须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操作,遵守供暖系统(采暖炉)运行《承诺书》的内容,以免发生人身危害;
十二、顶层平台不得搭建阳光屋、遮阳蓬、铁架、藤架等任何封闭或半封闭式建筑;平台内种植灌木、花卉不得超过女儿墙高度;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保持平台的环境卫生;
十三、在房屋室内装饰装修时禁止破坏在地面敷设的采暖管线;
十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三章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第六条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护、养护和管理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穿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公共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第七条房屋共用设施设备及其运行的维护和管理
共用设施设备是指不为单个产权人所有而为产权人所共有并共同使用的设施设备,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自来水分户水表以外计费水表以内的上水管道、楼内下水立管及通向污水井的下水管道)、雨水管、水箱、加压水泵、共用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沟渠、池、井、楼道、邮政信箱、避雷装置、电子对讲防盗门、红外线周界报警系统、空调冷凝水管、化粪池、物业管理区域的外围护栏、围墙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第八条园艺及环境卫生
一、区内共用绿化、园艺小品等的管理和养护;
二、公共环境的卫生清洁、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生活垃圾的收集、清运(不含垃圾消纳场的管理及建筑装饰垃圾收集和清运)。
第九条安全及消防
一、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本物业公共区域内的(即小区规划红线以内,业主户门以外)公共秩序(不承担人身、财产的保险、保管责任);
二、做好消防教育宣传工作,加强消防培训及演练,积极配合当地消防部门做好消防安全的.防范工作。
第十条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对本物业区域内的交通状况进行预测和安排,确
保本物业区域内车辆停放有序、交通顺畅(不承担人身、财产的保险、保管责任)。
第十一条档案资料
一、对本物业的房屋竣工、设施设备及接管验收档案、图纸、资料进行管理;
二、对业主及非业主使用人的档案资料进行管理。
第十二条房屋装饰装修管理
一、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物业管理部门装饰装修管理有关规定,对本物业装饰装修进行管理;
二、按_______文化居住区《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及《房屋装饰装修管理规定》执行。
三、收费标准:
l 装修押金:_______元(业主交纳_______元,装修企业交纳_______元)
l 装修管理费:_______元/套(由装修企业交纳)
l 装修垃圾清运费:_______元/自然间(由业主交纳)
第十三条其他管理服务事项
一、向业主提供对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有偿维修、养护;
二、向业主和使用人提供各类特约有偿的服务;
三、根据本物业内的情况和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有偿社区服务及商务服务;
四、法律政策及协议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四条协议期限本协议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起至本小区业主大会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与甲方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时止。
第四章物业服务标准物业服务标准会执行《_______市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标准》京国土房管物[20__]950号文件规定的经济适用房物业管理服务标准以及本合同的有关规定。
第五章物业服务费用和其他费用
第十五条物业服务费(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更新、改造的费用)
一、住宅按_______元/月建筑平方米(包括:物业公共区域保洁、公共秩序的维护、小区绿地养护、化粪池清掏、房屋及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的小修、小区日常综合管理);
二、跃层(六跃七)住宅需加压供水,加收加压水泵运行费_______元/月建筑平方米;
三、物业服务费用标准将按_______市法规、政策调整;
四、交纳费用时间:每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交纳下一年度的物业服务费。
第十六条其他有偿的服务费用(此项费用不属于物业服务费用,收费标准执行政府规定,并根据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一、车位及其使用管理服务费:按市物价部门批准的《停车场(库)车辆收费标准》收取;
1、 大型机动车位地面停车位:_______元/辆月
2、 小型机动车位地面停车位:_______元/辆月
3、 露天停车场临时停放机动车收费标准:(第一小时不收费)
小型车:_______元/_______小时、大型车:_______元/_______小时
二、为满足住户需要提供的各项有偿的服务价格另议,见《住户手册》附件《有偿的服务价目表》;
三、符合相关法规、政策的其他有偿的服务费用。
第十七条代收代缴费用(此项费用不属于物业服务费用,收费标准执行政府规定,并根据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如受有关部门或单位的委托,甲方可提供水费、电费、燃气费等费用的代收代缴服务。
1、公共楼道灯电费(含楼宇对讲):_______元/度,由本单元全体业主均摊;
2、生活垃圾清运费:_______元/户年;
3、有线电视收视费:_______元/户月;
4、自来水:_______元/吨;
5燃气:_______元/立方米;
6、交费时间:按月/年交纳。
第十八条公共部位、公共设施、设备维修基金
一、按照《关于归集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的通知》(京房地物字[1999]第1088号)的规定,各产权人在其购买房屋时,须按购房款_______%的比例缴纳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
二、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使用和管理按政府有关文件执行。
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不敷使用时,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业委会研究决定,按建筑面积比例向产权人续筹。
四、产权人在出售、转让、抵押或馈赠其单元时,所缴交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不予退还,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
第六章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反本协议,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乙方违反协议,致使甲方未能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法律责任;
三、甲方违反协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清退超标部分费用,退还利息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违反协议,不按本协议约定的收费标准和时间交纳有关费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交,并从逾期之日起每日加收应缴费用千分之三的的滞纳金。
第七章附则
第十九条为维护公众、
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燃气泄露、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甲方因采取紧急措施造成乙方必要的财产损失的,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二十条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及其他不可抗力,致使协议无法履行,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二十一条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执,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或向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若协商无效,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二条本协议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房屋使用说明书》、《质量保证书》、《住户手册》、遵守《业主临时公约》承诺书、顶层平台使用《承诺书》和供暖系统(采暖炉)运行《承诺书》为本协议的附件。
第二十三条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条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中未规定事宜,均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物业管理经营公司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业主签字:
经 办 人: 委 托 人:
签订日期: 年月 日
附件1
承诺书
为维护小区的管理,本人同意遵守《_______文化居住区顶层平台管理规定》中的一切条款,如有违约,愿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及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_______文化居住区顶层平台管理规定》
1、禁止在平台上乱搭乱建各种房屋,一经发现,须及时拆除;
2、禁止从平台上往下扔物品、泼水等,以防砸伤路人及破坏小区公共卫生;
3、禁止在平台上非法聚会、聚众赌博等其他非法活动;
4、禁止在平台上支、立各种广告招牌;
5、禁止在平台内饲养家禽、家畜等;
6、禁止擅自翻越平台,在平台外沿及屋瓦处行走;
7、禁止将平台上护墙打通、拆除;
8、禁止在平台上进行烧烤,以防火灾发生及造成环境污染;
9、禁止在平台上大声喧哗,以免影响他人正常工作和休息;
10、禁止在平台上私自安装、使用电网;
11、只允许种植盆栽类植物,禁止在平台上铺土种植各类花草尤其是攀岩类植物;
12、禁止在平台上燃放烟花爆竹;
13、禁止在屋顶、平台安装太阳能热水器。
附件2
供暖系统(采暖炉)运行承诺书
为了维护业主住房的正常供暖,本人同意遵守本承诺书中的一切条款,如有违约,愿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及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1、 在使用锅炉进行采暖前仔细阅读采暖炉的使用说明。
2、 采暖系统包括采暖炉、采暖管线及设备、室内温控面板、分流器、阀门等。
3、 无论是否装修或居住,在冬季保证将锅炉设置在低温防冻运行状态,以免冻坏采暖管线设备和炉内配件,造成损失。
4、 采暖系统在运行中,每天观察锅炉的水压是否在1~2kg之间,若低于此水压及时补水,并注意放出系统内的空气。
5、采暖系统运行期间经常对采暖系统进行检查,如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采暖炉厂家或联系物业公司。如您不便,可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管理并办理采暖系统托管低温运行协议,以保证采暖系统安全、正常运行。
6、 采暖系统运行需足够的燃气和电源,才能达到自保。保证在电表和燃气表中输入足够的能源,短缺时及时补充
甲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
资质等级:_______________
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_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物业名称)提供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物业基本情况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_______;物业类型_______;座落位置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东至_______;南至_______;西至_______;北至_______。(规划平面图见附件一,物业构成明细见附件二)。
第二章服务内容与质量
第二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位明细见附件三);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见附件四);
3、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4、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5、车辆停放管理;
6、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7、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8、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第三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包括以下事项:
1、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
第四条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应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见附件五)。
第五条单个业主可委托乙方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提供维修养护等服务,服务内容和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三章服务费用
第六条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收费选择以下第种方式:
1、包干制
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_______元/月.平方米;
高层住宅:_______元/月.平方米;
别墅:_______元/月.平方米;
办公楼:_______元/月.平方米;
商业物业:_______元/月.平方米;
物业:_______元/月.平方米。
物业服务费用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法定税费;
(10)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11)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按照上述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2、酬金制
物业服务资金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预先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_______元/月.平方米;
高层住宅:_______元/月.平方米;
别墅:_______元/月.平方米;
办公楼:_______元/月.平方米;
商业物业:_______元/月.平方米;
物业:_______元/月.平方米。
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由物业服务支出和乙方的酬金构成。
物业服务支出为所交纳的业主所有,由乙方代管,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采取以下第种方式提取酬金:
(1)乙方按_______(每月/每季/每年)元的标准从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提取。
(2)乙方_______(每月/每季/每年)按应收的物业服务资金_______%的比例提取。物业服务支出应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结余部分,转
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不足部分,由全体业主承担。
第七条业主应于之日起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其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由甲方全额交纳。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业主与物业使用人之间的交费约定,业主应及时书面告知乙方。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按_______(年/季/月)交纳,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在______________(每次缴费的具体时间)履行交纳义务。
第八条物业服务费用实行酬金制方式计费的,乙方应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管理年度计划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次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对物业服务资金收支情况有争议的,甲乙双方同意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1、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
第四章物业的经营与管理
第九条停车场收费分别采取以下方式:
1、停车场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_______元/个月、车库车位_______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乙方从停车费中按露天车位_______元/个月、车库车位_______元/个月的标准提取停车管理服务费。
2、停车场属于甲方所有、委托乙方管理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优先使用权,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_______元/个月、车库车位_______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乙方从停车费中按露天车位_______元/个月、车库车位_______元/个月的标准提取停车管理服务费。
3、停车场车位所有权或使用权由业主购置的,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_______元/个月、车库车位_______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管理服务费。
第十条乙方应与停车场车位使用人签订书面的停车管理服务协议,明确双方在车位使用及停车管理服务等方面的权利义务。
第十一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会所属(全体业主/甲方)所有。会所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的,乙方按下列标准向使用会所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费用:
1、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停车场、会所及其他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备设施统一委托乙方经营,经营收入按下列约定分配:
1、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
第五章物业的承接验收
第十三条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配合乙方对以下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
1、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甲乙双方确认查验过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存在以下问题:
1、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
甲方应承担解决以上问题的责任,解决办法如下:
1、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对于本合同签订后承接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甲乙双方应按照前条规定进行查验并签订确认书,作为界定各自在开发建设和物业管理方面承担责任的依据。
第十六条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4、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七条甲方保证交付使用的物业符合国家规定的验收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
第六章物业的使用与维护
第十八条业主大会成立前,乙方应配合甲方制定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乙方根据规章制度提供管理服务时,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给予必要配合。
第十九条乙方可采取规劝、等必要措施,制止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本临时公约和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二十条乙方应及时向全体业主通告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物业管理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投诉,接受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第二十一条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甲方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
应征得相关业主和乙方的同意;乙方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征得相关业主和甲方的同意。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第二十二条乙方与装饰装修房屋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签订书面的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就允许施工的时间、废弃物的清运与处置、装修管理服务费用等事项进行约定,并事先告知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第二十三条甲方应于______________(具体时间)按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能够直接投入使用的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_______平方米,位于______________;住宿用房_______平方米,位于______________;用房_______平方米,位于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四条物业管理用房属全体业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第七章专项维修资金
第二十五条专项维修资金的缴存_______。
第二十六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_______。
第二十七条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_______。
第二十八条专项维修资金的续筹_______。
第八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九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约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务无法达到本合同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的,由甲方赔偿由此给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造成的损失。
第三十条除前条规定情况外,乙方的管理服务达不到本合同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应按的标准向甲方、业主支付违约金。
第三十一条甲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七条的约定,未能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的,应按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三十二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七条的约定,擅自提高物业服务费用标准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就超额部分有权拒绝交纳;乙方已经收取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
第三十三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七条的约定,拒绝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本合同当事人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公司地址:
联系电话:
资质等级:根据国家、地方政府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按照《物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04号)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规定,被业主从应聘的三家企业中选聘为物业服务企业。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物业管理区域概况
物业管理区域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坐落位置:占地面积:方米;
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高层住宅建筑面积平方米,多层住宅建筑面积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平方米;
总户数:户。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一般性条款)
1、遵守物业管理法规及规章制度,遵守小区《管理规约》的各项规定。积极支持、配合乙方搞好本小区卫生、治安、绿化、规费收缴等物业服务管理工作。
2、有权制止和监督违反物业管理规定的行为,对因乙方原因造成损失的有权要求合理赔偿。
3、甲方业主按规定停放车辆;不饲养超出0.35米以上犬只和禽类,违反规定饲养造成后果的,由该饲养业主负责。
4、按物业管理规定向乙方提供物业用房,面积平方米。
5、积极配合辖区行政主管部门和社区搞好小区共建工作。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一般性条款)
1、乙方根据有关法律及《物业管理条例》和小区《管理规约》,按遂宁市三级物业服务标准提供服务,可以制定物业服务实施办法及相关制度,但必须征得小区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同意。
2、必须旗帜鲜明且有措施、有办法、有效制止小区内违反物业管理规定和业委会明文禁止的行为,对造成损失的责任业主有权要求赔偿或予以处罚。
3、对楼道、走廊、电梯、院坝、花园等公共区域随时保持清洁卫生;对公共照明做到必要的路灯夜夜灯亮,节假日室外及花园全面亮化;对电梯做到定期检修,突发性故障处理及时迅速;对公共排污管道沟渠随时清理保持畅通;对绿化花木做到浇灌、修枝、治虫、换季除草及时;按时清运垃圾。
4、协助做好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突发事件时,应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并迅速报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
5、对秩序维护人员做到上标准岗,交标准班;防范得力,巡更到位;穿着军警化,语言标准化、服务文明化;确保车辆放置规范;非小区人员及车辆进入小区,须先盘问登记后放行。
6、除电梯、消防、红外线周界、录像监控、门禁对讲、道闸等专业性较强的系统可对外委托维修外,其他服务内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对外委托。
7、对业主提出的合理问题做到整改有成效,信息有反馈。
8、积极配合辖区行政主管部门和社区搞好小区共建工作。
三、物业维修及公共设施的管理
1.维修基金专款专用。所提维修基金必须依据建设部、财政部联合制定的《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并由甲方和2/3业主同意方得使用。在所提维修基金不足使用时,由小区业主或该栋受益业主按产权面积续筹(按附件一《电梯、二次加压、配电等设备维修费续筹项目》执行)。维修基金在具体使用实施过程中,甲方应当与乙方各自选派专人负责质量监督或委托有资质人员进行质量监督、验收,维修方必须建立维修档案资料,并将维修资料移交给甲方保管。
2.小区业主的公共资产资源和房屋等,除甲方或业主大会决定使用的外,剩余的可按实际情况由业委会租赁给业主使用或对外租赁(乙方无权作出上述决定),但所收费用应为全体业主或该栋业主共同享有。
四、甲、乙双方的事前约定和是签订本合同的前提条件。
(A)甲方于选聘前日向应聘各方公告了“一个制度和三个条件”:
一个制度是:
对聘用的物业公司实行保证金制度,须向业委会交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保证金由业委会专户存储,合同期满交接双方园满完成物业交接后,在撤离本小区前,由业委会连本带息退还;若有人为毁损业主资产行为等问题则从保证金中扣抵。
三个条件”是:
1.小区物业收费标准:住宅多层元/平方.月;住宅电梯元/平方.月;营业商铺:业主支持物业公司随市场和本区域价格而调整;小区场地清理费:元/辆.月(一次性交年费元/辆.年)(委托物业或业委会自收);自有车库仃车清理费:元/辆.月(委托物业或业委会自收)。
2.小区物业岗位一线人员配置要求:保安不少于人,水电工不少于人且持(技术)证上岗,绿化不少于人且持(技术)证上岗,卫生保洁工不少于人。上述人员必须日常在岗并接受业主监督,其余行管人员由企业自定。
3.服务质量及标准:该企业向业主所报资料作为今后的合同附件执行并考核(遂宁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作为政策依据)。(即日业主大会上乙方当众开封并由业主代表现场签字的应聘资料,作为本合同附件三以及《物业管理服务标准》简明条款作为双方检查、执行依据)
(B)乙方于应聘前向甲方的收费标准并提出了如下要求:“多层住宅元/平方米.月;高层住宅元/平方米.月;商业门面根据同区域市场水平作相应调整。按此条件服务个月后,接受业主考核,可以与业主再进行物管费价格协商”。
综上所述,根据双方上述亊前约定,在本合同中应执行的结论性意见为:
1.根据乙方事前并同意甲方提出的“对选聘的物业企业经双方协商,可签订3—5年合同,但必须每年考核一次,若平时接受业主监督后工作改进不力或不改进四次,或年终超过半数业主对全年服务的综合测评不满意,业委会可于警示,警示无效的,业委会可视情况单方面中止其合同”的条款,本合同有效期自日起至。
2.合同签订后的物业服务费按多层住宅元/平方米.月;高层住宅元/平方米.月;商业门面根据同区域市场水平作相应调整。半年后接受业主考核,今后可以与业主再进行物管费价格协商。
3.商业门面物业费的收取,甲方支持乙方按随行就市的市场价格,提出方案经甲方同意后实施。
4.乙方应自签订合同后180个日历天数内(六个月内)向甲方缴清保证金。
5.住宅、商业门面收费按产权建筑面积核收,每月1-15日收缴上月物业服务费。
五、违约责任
1、乙方如违反物业服务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和相应的法律责任;
2、乙方服务质量及标准不到位,按本合同笫四条(A)款笫三项考核执行;
3、甲方在履行物业服务合同时,对不按规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个别业主,乙方有权要求限期交纳,并按合同约定收取每月3%的违约金,经多次催收继续无理拒交的,乙方可针对该业主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条文由双方另行协商。
七、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主管部分备案一份。双方签字后于年月日起生效。此合同须与全部附件组成方为有效并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业主管理委员会)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物业管理公司)
为加强_________(物业名称)的物业管理,保障房屋和公用设施的正常使用,为业主创造优美、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部第33号令《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等国家、地方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_________(物业名称)实行专业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物业管理内容
1.物业基本情况
(1)物业类型:_________。
(2)座落位置: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号。
(3)四至:东_________,南_________,西_________,北_________。
(4)占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5)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2.委托管理事项
(1)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问、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中水系统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3)本物业规划内附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绿化、室外泵房、路灯、自行车房棚、停车场)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4)本物业规划内的附属配套服务设施(网球场、游泳池、商业网点)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5)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6)交通、车辆行驶及停泊。
(7)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安全监控和巡视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财产保险保管责任)。
(8)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9)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10)法规和政策规定及授权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项。
第二条委托物业管理形式
承包经营,自负盈亏。
第三条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和住宅公共维修基金
1.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按政府规定的标准向业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_元;
(2)按双方协商的标准向业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_元;
(3)由甲方按统一标准直接支付给乙方,即每年(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_元。
2.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按政府规定的标准调整;
(2)按每年_________%的幅度上调;
(3)按每年_________%的幅度下调;
(4)按每年当地政府公布的物价涨跌幅度调整;
(5)按双方议定的标准调整_________。
3.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
(1)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的归集、使用和管理按政府有关文件执行。
(2)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不敷使用时,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物业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按建筑面积比例向产权人续筹或由产权人按实分摊。
(3)产权人在出售、转让或馈赠其单元或因其他原因房屋产权转移时,所缴交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不予退还,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
4.乙方在接管本物业中发生的前期管理费用_________元,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由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
(2)由乙方承担;
(3)在_________费用中支付。
5.因甲方责任而造成的物业空置并产生的管理费用,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由甲方承担全部空置物业的管理成本费用,即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每月_________元;
(2)由甲方承担上述管理成本费用的_________%。
第四条其他有偿服务费用
1.车位及其使用管理服务费用:
(1)机动车:_________;
(2)非机动车:_________;
2.有线电视:_________;
3._________。
第五条代收代缴收费服务
受有关部门或单位的委托,乙方可提供水费、电费、燃(煤)气费、热费、房租等代收代缴收费服务(代收代缴费用不属于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收费标准执行政府规定。
第六条物业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年,自___年___月___日起到___年____月_____日止。
第七条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本合同规定甲方将住宅区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
(2)监督乙方对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合理使用,并按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管理办法拨付给乙方。
(3)按市政府规定的比例提供商业用房(总建设面积的____%)____平方米给乙方,按月租金_____元租用,并负责办理使用手续;
(4)给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____平方米,员工宿舍___平方米),按月租金____元租用;
(5)负责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区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一套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7)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向乙方提出意见和建议。每半年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完不成第六条规定的目标和指标或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有权终止合同;
(8)负责确定本住宅区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9)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予以罚款、责令停工、责令赔偿经济损失,以停水、停电等措施对无故不缴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业责任人进行催交、催改;
(10)协助乙方做好宣传教育、文化活动,协调乙方与行政管理部门、业主间的关系;
(11)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2.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住宅区物业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2)遵守各项管理法规和合同规定的责任要求,根据甲方授权,对本住宅区物业实施综合管理,确保实现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并承担相应责任,自觉接受甲方检查监督;
(3)根据住宅区内大、中修的需要制订维修方案,报甲方审议通过后,从公用设施专用基金中领取所需的维修经费;
(4)接受甲方对经营管理过程中财务帐目的监督并报告工作,每月向甲方和住宅区管理部门报送一次财务报表,每三个月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一次管理费收支帐目;
(5)对住宅区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区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6)乙方须本着高效、精干的原则在本住宅区设置管理机构和人员;
(7)建立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8)负责测算住宅区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标准与依据,严格按照甲方审议通过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
(9)有权依照甲方委托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物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10)在管理期满时向甲方移交全部专用房屋及有关财产、全部物业管理档案及有关资料;
(11)开展卓有成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12)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住宅区物业管理的专项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住宅区物业管理的整体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
第八条物业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
1.各项管理指标执行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标准,要求住宅区在乙方接管后_____年内达到______标准。
2.确保年完成各项收费指标______元,合理支出______元,乙方可提成所收取管理费的______%作为经营收入。
第九条风险抵押
1.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_____元,作为风险抵押金。
2.乙方完成合同规定的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在合同期满后三日内退还全部抵押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3.如由于甲方过错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双倍返还抵押金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4.如由于乙方过错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乙方无权要求返还抵押金,并应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第十条奖罚措施
1.在各项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全面完成的前提下,管理费如有节余,甲方按节余额______%奖励乙方。
2.如该住宅区被评为全国、省、市文明住宅小区,甲方分别奖励乙方人民币______元(全国)、_______元(省)、______元(市);获得上级部门单项奖或有关荣誉的奖金另订;如在乙方管理期间,由乙方获得的文明小区称号被上级部门取消,则乙方应全部返还上述奖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3.如果甲方不完成应负的合同责任,由此而影响乙方的承包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或给乙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甲方应当给予补偿或承担相应责任。
4.如果乙方没有完成合同责任或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应当责成乙方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以人民币_______元至_______元的罚款,直至终止合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5.由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误,造成住户经济损失或生活严重不便的,应当赔偿甲方或业主及使用人的经济损失。
第十一条合同更改、补充与终止
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各方如欲续订合同,须于期满前的______个月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3.合同终止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包管理。
第十二条声明及保证
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
1.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三条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十五条通知
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六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八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___年,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份,送____留存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合同当事人
甲方(建设单位):
组织名称: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物业管理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物业区域《业主临时公约》的约定,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________________(物业名称)实施前期物业管理服务的.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物业管理区域概况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物业类型: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占地面积: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
四至:东至:_____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_____
西至:____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_____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具体物业构成明细及所配置的共用设备设施明细详见附件一和附件二。
第二章物业服务事项
第三条乙方提供的公共性物业服务的主要内容为:
1、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有部位具体包括:房屋的承重结构(包括:基础、承重墙体、梁柱、楼盖等),非承重结构的分户墙外墙面,屋盖、屋面、大堂、公共门厅、走廊、过道、楼梯间、电梯井、楼内化粪池、垃圾通道、污水管、雨水管、楼道灯、避雷装置、________________。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具体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垃圾道、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高压水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市政共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水池、井、停车场、路灯_______。
4、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5、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_____________。
6、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排水管道、污水管道的疏通。
7、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8、公共秩序、安全、消防等事项的协助管理和服务,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_________________。
前款约定的事项不含业主、非业主使用人的人身、财产保险和财产保管责任。双方另行签订人身、财产保险和财产保管专项合同的,按合同约定执行。
9、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10、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
11、装修管理。
12、接受业主委托,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进行维修养护(服务价格由双方另行商定)。
13、物业服务费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费用的收取。
14、法律政策规定应由乙方管理服务的其它服务事项。
第四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本合同特别约定的物业管理事项为: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物业服务质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应达到约定的标准(具体服务标准见附件三)。
第四章物业服务费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服务收费选择以下第种方式:
1、包干制(物业服务费用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根据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收费指导价格,双方约定物业服务费用标准如下(按建筑面积计算):
(1)住宅:________元/月平方米
(2)写字楼:______元/月平方米
(3)商业物业:________元/月平方米
(4)其他物业: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业主向乙方交纳物业服务费后,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2、酬金制(酬金制是指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约定比例或者约定数额提取酬金支付给物业管理企业,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物业服务资金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支出和物业管理企业的酬金)
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服务资金预收标准如下(按建筑面积计算):
(1)住宅:________元/月平方米
(2)写字楼:________元/月平方米
(3)商业物业:________元/月平方米
(4)其他物业: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乙方选择以下第的种方式对物业服务资金提取酬金:
(1)乙方每月/每年按________元的标准从物业服务资金中提取;
(2)乙方每月/每年按预收物业服务资金数额________%的比例提取。
预收的物业服务支出为所交纳的业主所有,由乙方代管,并由乙方按已公示的预算方案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预收的物业服务支出应当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结余部分,转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不足部分,由业主承担。
第七条共用的专项设备运行的能源消耗,应独立计量核算,合理向业主分摊计收。
第八条业主应于之日起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物业服务资金。
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其物业服务费用或物业服务资金由甲方全额交纳。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物业服务资金的,从其约定,物业使用人不按照约定交纳的,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业主与物业使用人之间的缴费约定,业主应当自约定之日起告知乙方。
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按________________(年/季/月)交纳,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在(每年/每季/每月)前________________日内履行交纳义务。
第九条物业服务费用实行酬金制方式计费的,乙方应向全体业主报告物业管理年度计划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次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对物业服务资金收支情况有争议的,甲方或乙方可以委托双方共同认可的专业审计机构对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审计费用由________________承担。
第十条停车收费分别采取以下方式:
1、停车场属于全体业主的,使用人应按照露天停车位________元/个月;车库车位________元/个月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该项停车费中________元/个月的停车管理服务费归乙方所有,其余停车费为全体业主所有,可根据业主公约或业主大会的决定用于业主委员会的办公经费支出或纳入维修资金管理;
2、停车场属于甲方所有的,业主享有优先使用权,车位使用人应按照露天停车位________元/个月;车库________元/个月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乙方从停车费中按露天车位________元/个月、车库车位________元/个月标准提取停车管理服务费;
3、业主自行购置车位的,应按露天车位________元/个月、车库车位________元/个月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管理服务费。
第十一条乙方应与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签订书面的《停车协议》,明确双方在停车位使用及管理服务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
第十二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会所属全体业主/甲方所有,委托乙方经营管理,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使用会所,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使用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乙方经营管理会所,可按标准提取管理服务费;乙方经营配套商业设施,可按标准提取管理服务费;乙方经营管理其他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按标准提取管理服务费。
第十四条乙方利用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停车场,会所及其他共用部位、共有设备设施进行经营(如:设置商业广告招牌),应当征得相关业主的同意,所得收益扣除乙方管理服务成本和佣金后,剩余部分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
第十五条乙方接受业主委托,提供专项服务的,专项服务的内容和费用按其约定执行。
第十六条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章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十七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享有的权利:
1、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计划、维修养护计划、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监督检查乙方各项方案计划的实施;
2、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3、制订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方面的规章制度;
4、实行酬金制物业服务收费方式的,有权与乙方共同委托专业审计机构对年度财务收支状况进行审计;
5、依据法律、法规规定享有的其他权利。
甲方应履行的义务:
1、在销售物业之前,制定《业主临时公约》,并向物业买受人明示、说明,要求物业买受人书面承诺遵守《业主临时公约》。
2、甲方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物业买卖合同应当包含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要求物业买受人认可接受本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3、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和乙方共同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甲方应保证本物业管理区域具备以下条件:
(1)所有建设项目按批准的规划设计和有关专业要求全部建成,并满足使用要求;
(2)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平整,标识系统完备,雨污水通畅,路灯通亮,园林绿化,围墙大门建设完毕,具备封闭式管理的要求;
(3)机动车停车场、自行车库、垃圾桶、垃圾间、公告栏等可投入使用;
(4)供水、供电、供热、供冷、供气、电梯、通讯、有线电视、消防、邮政等设施能保证供应或正常使用;
4、在查验过程中,甲方应对甲乙双方查验过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存在以下问题予以确认: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确定以上问题解决办法、解决时间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为加强对××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楼物业的管理,特委托乙方派遣治安秩序维护员、设备维护员和保洁员到本大楼实行物业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物业管理条例相关法规,经双方协商,就有关服务事宜签订如下条款:
第一章委托服务的物业
第一条本合同所涉及的物业基本情况
甲方委托服务的办公楼座落于新兴三路号,为1幢高15层楼宇,占地面积约×××××㎡,庭院道路和绿化面积约×××㎡,大楼总建筑面积为×××××㎡。
第二章物业服务事项
第二条本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庭院、房屋公用部位和领导办公室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门前三包”。
第三条本物业服务区域内的设备设施日常保养护理工作。
第四条维持本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公共治安秩序,包括大门值班、楼宇巡视。
第三章服务期限
第五条服务期限为壹年零贰个月,从××××年×月1日起至××××年12月31日止。
第四章双方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检查监督乙方服务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甲方每月对乙方的服务工作进行考核,对不满意现象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二、甲方每月20日前将当月的物业服务费支付给乙方。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相关条款制订具体的物业服务制度。
二、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协助甲方认真做好维护公共治安秩序的服务工作。
三、有义务配合甲方协调处理与本合同及各具体服务条款有关的事宜;
四、按物业服务方案各项规范向甲方提供服务,保证服务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第五章物业服务内容
第八条环境卫生服务
一、实行规范化清扫保洁,垃圾日产日清。
二、房屋的公共楼梯、扶栏、走道等部位和领导办公室保持清洁。
三、发现公共环境受到污染要及时清洗。
第九条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和养护服务。
一、供电设备、给排水设备、通风设备、空调设备、电梯设备、防盗监控系统、消防系统设备的日常清洁、润滑、调试运行服务及制订月度、年度维修方案。
二、各种水管闸门渗漏和损坏,室内外上下水道堵塞不畅,以及卫生洁具的使用护理。
三、各种插座、插头、开关、灯座的故障维修和更换等,但材料及大中修工料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治安维护防范服务
一、实行24小时门岗值班和楼宇巡逻制度。
二、停车场车辆出入和停放秩序的调度服务。
其他具体详细内容、范围、要求,参见附件《办公楼物业服务方案》。
第六章物业服务费等费用的计算及支付
第十一条物业服务费
甲方:
乙方:
日期: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
主任: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企业名称: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_________(物业名称)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物业基本状况
物业名称:_________
物业类型: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区(市)县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号
四至:东_________南_________西_________北
占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见附件一。
第三条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甲方应当要求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根据业主公约履行本合同中相应义务,承担相应责任,并遵守本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第二章委托管理服务事项
第四条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_________。
第五条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高压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中央监控设备、建筑物防雷设施、_________。
第六条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自行车棚、停车场、_________。
第七条共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_________。
第八条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_________。
第九条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_________。
第十条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_________。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公共场地停放车辆,停放人应与乙方签订专项合同。
第十一条维护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_________。
前款约定的事项不含业主、使用人的人身与财产保险和财产保管责任,乙方与业主、使用人另行签订合同的除外。
第十二条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_________。
第十三条根据业主委员会的委托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第十四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原则上应接受委托,但收费由当事双方协商。
第十五条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报告规劝、制止、_________等措施。
第十六条其它委托事项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三章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七条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_____年(不超过3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时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时止。
第四章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八条甲方权利义务
1、代表和维护业主、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经常听取业主、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将这些反馈给乙方;协调业主、使用人、乙方之间的关系;
2、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业主公约及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管理制度;采取措施督促业主、使用人按时交纳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用;
3、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方案;
4、检查监督乙方物业管理方案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5、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维修养护计划和财务预算及决算报告;
6、审批物业维修专项资金的使用预算,并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更新、改造的竣工验收;审查乙方提供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更新、改造的书面报告;
7、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内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的经营性商业用房,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_____;
8、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物业管理用房,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无偿使用;
(2)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_____;
9、与乙方办理物业管理验收手续时,应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附属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设备设施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4)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移交;
10、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1)_________;
(2)_________;
11、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及完成物业管理各项管理目标;
12、负责本物业维修专项资金的筹集,督促业主缴纳物业维修专项资金;
13、甲方有权指定专业审计机构,对本合同约定的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收支状况进行审计;
14、_________。
第十九条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物业管理方案,自主开展物业经营管理服务活动;
2、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3、按本合同第十五条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及时进行处理;
4、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5、负责编制房屋及其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等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6、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注意事项和禁止行为,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按养护计划和操作规程,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状况进行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或险情及时排除;
7、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并于每年_________月,以_________方式向甲方提出这些计划和报告。
8、每_________月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用收支帐目和物业维修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将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
9、对本物业的公共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改善配套项目,须与相邻业主协商同意并征得业主大会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不得擅自改变房屋共用部位的用途;
10、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由甲方提供的全部经营性商业用房、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全部档案资料;
11、建立、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的变更情况;
12、接受业主、使用人、甲方、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等的监督,不断完善管理服务,定期向甲方报告本合同履行情况;
13、_________。
第五章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质量
第二十条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目标管理:
1、房屋外观;
2、设备运行;
3、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4、公共环境卫生;
5、绿化;
6、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
7、公共秩序维护与协助消防;
8、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急修、小修;
9、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对乙方的满意率达到:_________。
上述1~8项物业管理服务质量不低于物业管理服务的行业指导标准,具体见附件二。
第六章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二十一条物业管理服务费
1、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用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相关规定;
2、本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住宅由业主按其拥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向乙方交纳;非住宅由业主按其拥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向乙方交纳,具体是_________;
3、本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每_________[月]/[季]/[半年])交纳一次,每次交纳费用时间为_________。
4、本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标准的调整[由甲方召开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后,乙方据此向物价主管部门申报并获核定的标准进行调整]/[甲方召开业主大会决定标准,甲乙双方协商调整]。
5、空置、空关房屋的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分别由_________按其拥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向乙方交纳。
6、业主出租其拥有的物业,其应承担的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由业主交纳,业主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业主应将此约定送乙方备案并负连带缴纳责任;
7、业主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之前该业主应承担的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
8、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中未计入的共用设施设备运行、能耗费用,按_________[该幢]/[该物业]住户实际用量共同分摊;
9、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按以下第_________项处理;
(1)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_________元交纳滞纳金;
(2)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应交管理服务费的千分之_________交纳滞纳金;
(3)_________。
第二十二条车位使用费不得高于有权核定部门规定的现行标准,由车位使用人按下列标准向乙方交纳:
1、露天车位:每日:_________元,每月:_________元,每年:_________元;
2、车库:每日:_________元,每月:_________元,每年:_________元;
3、摩托车:每日:_________元,每月:_________元,每年:_________元;
4、自行车:每日:_________元,每月:_________元,每年:_________元;
5、_________。
第二十三条乙方受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委托对其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及其它特约服务的费用,由当事人自行约定。
第二十四条乙方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的其它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如下: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二十五条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的维修、养护费用:
本物业的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日常养护费用,由乙方在收取的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中列支,其大修、中修、更新、改造费用,在本物业维修专项资金中列支。共用的专项设备运行的能耗,应设独立计量表核算,据实际用量合理分摊计收费用。
第二十六条经甲方同意,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将本物业当年度需用维修专项资金移交给乙方代管的,乙方应当定期接受甲方的检查与监督。
第二十七条乙方发生变换时,代管的维修专项资金帐目经甲方审核无误后,应当办理帐户转移手续。帐户转移手续应当自双方签字盖章起十日内送当地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和甲方备案。
第二十八条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保险由乙方代行办理,保险费用由全体业主按各自所占有的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分摊。
业主、使用人的家庭财产与人身安全的保险由业主、使用人自行办理;
_________。
第七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九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八条第_________款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约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_________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达到合同约定;逾期未整改的,或整改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一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督促和要求乙方清退所收费用,退还利息并按_________支付违约金;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二条甲方违反协议,未能让业主按其拥有房屋建筑面积按本合同约定的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标准和时间交纳费用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向业主催促补交并从逾期之日起按_________交纳违约金或_________。
第三十三条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_________元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对超过部分还应给予赔偿。
第三十四条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乙双方向开发建设单位索赔。
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相关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三十五条甲乙双方如有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而取得管理权或致使对方失去管理权,或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第三十六条因违约而需解除本合同的,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合同自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即行解除,并在二十日内办理交接。如有异议,可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天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完交接验收手续。
第三十八条为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业主财产损失的,当事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三十九条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四十一条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_________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二条本合同期满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投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管理权,但根据法规政策或主管部门规定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优先管理资格的除外。
第四十三条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四十四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___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法院起诉。
第四十五条甲乙双方应将本物业的《业主公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业主转让物业时,应当将《业主公约》与本合同作为转让合同的附件,并告之受让人关于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用等费用的交纳情况。
第四十六条本合同期满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本合同期满_________天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四十七条本合同自_________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负责人:
地 址:
联系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资质等级: ,证书编号:
地 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 (物业名称)的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所涉及的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__________
物业类型:__________ (住宅区或组团、写字楼、商住楼、工业区、其他/低层、高层、超高层或混合)
座落位置:________
总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 乙方为本物业管理区域的业主、物业使用人提供下列物业管理服务事项。
(一)物业共用部位的维护(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问、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
(二)物业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中水系统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三)公共绿化养护服务;
(四)物业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五)公共秩序的维护服务;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
(六)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七)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八)业主委托的其他物业管理服务事项。
第三条 乙方根据下述约定,按建筑面积向业主收取物业服务费。
(一)住 宅:
高层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多层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别墅________元/月·平方米; 物业: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二)办公楼:______ 元/月·平方米
(三)商业用房: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上述物业服务收费分项标准(元/月·平方米)如下:
一、住宅物业
1、综合管理服务费:
2、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保养、维修费用:
3、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费用:
4、公共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费用:
二、非住宅物业
1、综合管理服务费:
2、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保养、维修费用:
3、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费用:
4、公共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费用:
6、其他费用
本条约定的物业服务费不含物业大修和专项维修的费用,物业大修和专项维修的费用在维修资金中列支,并按规定分摊。
第四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五条 物业费的收取及支付方式
1、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按 (年/季/月)交纳,甲方应在_______(每次缴费的具体时间)履行交纳义务。
2、采取银行转账方式支付,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正式的完税发票。
3、乙方账号:
开户行:
开户名:
第六条 停车场收费分别采取以下方式:
(一)停车场属于全体共有全体业主共用的并且甲方使用的,甲方应按露天机动车车位 元/个·月、车库机动车车位 元/个·月、露天非机动车车位 元/个·月、车库非机动车车位 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
(二)停车场属于建设单位所有、委托乙方管理的,业主和甲方有优先使用权,甲方使用的应按露天车位 元/个·月、车库车位 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
(三)停车场车位所有权或使用权由业主购置的并且甲方使用的,应按露天车位 元/个·月、车库车位 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管理服务费。
上述费用按 (月/季度/年)向乙方缴纳,乙方向甲方提供正规完税发票。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对车辆停放有保管要求的,与乙方另行约定。
第七条、供电、供水、供暖相关约定
1、供电收费标准:根据西安市有关规定,电费为 元/度,由乙方统一向供电局购电,遇有电价调整按调整后电价执行。甲方用电将采取预购电的方式到乙方财务购电,方可供电使用。
因乙方不能及时购电造成甲方无电可用,同时甲方因没电造成停业事故,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停电三日以上乙方将参照合同执行。
乙方负责用电线路及设施的日常管理,承担违规用电所引发的一切损失和责任。不得擅自改变线路、用电负荷、电表及开关等配置。
2、 供水收费标准:根据甲方经营项目和西安市相关规定标准,由乙方按 元/立方米的收费标准向甲方收取水费。遇有水价调整和甲方经营项目变化,收费标准相应调整。因本物业实行先购水卡后供水的方式,甲方应预购水后方可使用。 因乙方不能及时供水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3、供暖方式及收费标准:供暖方式为非地采暖方式的,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供暖季每平方米 元,向甲方收取供暖费;供暖方式为地采暖方式的,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供暖季每平方米 元,向甲方收取供暖费。
收费时间:每年 月 日至 月 日前交清全部供暖费。供暖期为当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
第八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一)监督乙方的服务质量,并且提出服务改进意见等。
(二)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第九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一)设立专门机构负责本物业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委派具有岗位资格的人员履行本合同;
(二)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开展各项物业管理服务活动,但不得侵害业主、物业使用人及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便利获取不当利益;
(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用,通过合法有效的方式解决拖欠物业服务费的问题;
(四)及时向业主公告本管理区域内的重大物业服务事项,每 个月公布一次按实结算项目的费用收支帐目;
(五)负责每月进行用水、用电部位巡检、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负责预售电、水卡;负责用电的技术指导;在保证服务区域正常用电的前提下,负责向甲方供电;负责与供电局协调有关用电事宜;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致使不能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的,甲方有权依法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按其减少的服务支出予以赔偿。
2、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已经支付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 倍返还。
3、甲、乙任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4、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日期缴纳物业费,逾期缴纳的,每延迟一日,按照欠缴额的千分之 缴纳滞纳金。
5、本合同其他相关违约责任的约定: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二条 补充协议及本合同的附件均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本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十三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采取以下第 2 种方式解决。
(一)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前 月,甲、乙双方应就是否另行签订物业服务合同进行协商。
第十五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 页,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 份,一份向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备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托方(甲方):单击此处输入文字。(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地:单击此处输入文字。 邮编:单击此处输入文字。
受托方(乙方):单击此处输入文字。(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地:单击此处输入文字。 邮编:单击此处输入文字。
资质等级:单击此处输入文字。 证书编号:单击此处输入文字。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及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业基本情况
第一条:本合同标的物
物业名称:单击此处输入文字。
物业类型:公建
坐落位置:单击此处输入文字。
建筑面积:单击此处输入文字。
物业管理区域平面图见附件一。
第二章 物业服务期限
第二条 物业管理服务期限自单击此处输入日期。起至单击此处输入日期。止。
第三章 物业服务事项和服务标准
第三条 物业服务内容和标准
1、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维护、养护;
2、物业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及雨、 雪 、污水管道的疏通;
3、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秩序协助维护;
4、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绿化养护;
5、物业管理区域内车辆交通及停放秩序管理;
6、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7、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具体服务内容与标准见附件二《物业服务内容和标准》
第四章 物业服务费用
第四条 物业服务费
1、收费标准:单击此处输入文字。
2、物业服务费用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服务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法定税费及其它费用。
第五条 物业服务费于本物业交付使用之日起计收。甲方应于每季10日前向乙方交纳,非因乙方原因逾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的,每逾期一日,应交纳欠费总额的0.3%作为滞纳金。
第五章 物业经营与管理
第六条 本物业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统一委托乙方经营,所得收益部分单击此处输入文字。 %作为代理服务费由乙方计提,单击此处输入文字。 %为物业共用部位收益,甲方同意:
(1)补充物业服务费用不足;
(2)在单击此处输入文字。项目盈亏持平的基础上,共用部位经营收益剩余部分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不足;
(3)按照单击此处输入文字。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第七条 甲方同意物业管理区域内车位所有权属依照法定或业主与开发建设单位签定的
第八条 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地面停车场,在合同期限内,乙方根据地面停车场实际运营
第九条 甲方自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及提供其他特约服务,服务报酬由乙方与甲方另行约定。
第六章 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管理与使用
第十条 专项维修资金用于房屋共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属业主共用的公用设施附属建筑物、构筑物及设施除日常维修保养以外的大中修、更新、改造费用开支,其筹集、管理与使用执行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在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管理与使用问题上,甲方同意服从单击此处输入文字。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按照法律法规和《单击此处输入文字。管理规约》作出的决定。
第十一条 乙方按相关规定,编制年度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报单击此处输入文字。业主委员会审核批准后组织实施。当维修资金利息不敷使用时,业主委员会将委托乙方使用维修资金本金或向业主筹集。
第十二条 业主大会不批准乙方所编制的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或资金不够所导致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由业主承担。业主大会批准后,乙方未及时按专项资金使用方案实施的,所导致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七章 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十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监督检查乙方各项方案和计划的实施;
2、按期缴纳物业服务费用;
3、遵守《单击此处输入文字。管理规约》的规定,不乱堆杂物,乱弃垃圾,高空抛物,随意践踏绿化用地,乱涂乱画,不随意悬挂宣传牌、广告牌;
4、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甲方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5、甲方应对物业维修相关工作提供通行和维修的便利,如因此造成损害的,由责任人承担;
6、不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约定所进行的物业管理服务和经营活动;
7、不侵占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因搬迁、装饰装修需要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应事先通知乙方,并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结合本物业实际情况,编制年度工作计划、年度费用预算;
2、编制房屋、设施设备大中修方案报业主大会批准后实施;
3、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设立专门机构负责本物业日常管理,履行本合同有关权利、义务;
4、根据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约定,自主开展各项物业管理经营活动,但不得侵害业主、物业使用人及他人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便利获取不当利益;
5、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对于拖欠物业服务费的行为可以通过将欠费业主名单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予以公布等合法手段催收、催缴。未缴纳物业服务费超过6个月的,乙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6、建立物业管理档案,及时记载变更情况;
7、开展对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年度安全检查工作及日常维修维护,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8、可以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服务业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但不得将该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他人;
9、明示物业管理服务及特约服务的项目和收费标准;
10、及时向业主公告本管理区域内的重大物业管理服务事项;
11、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维护。发生安全事故时,乙方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救助工作;
12、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损害业主的共同利益。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的同意。并将临时占用、挖掘的道路、场地,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13、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单击此处输入文字。管理规约》的行为,有权采取劝止、在管理区域内公示、要求赔偿经济损失、报告业主委员会请求协助管理、报告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请求依法处理、诉讼等方式进行处理;
14、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饰装修物业时,订立书面装修管理协议,告知有关注意事项和禁止行为;
15、本合同终止,乙方退出本物业时,应及时办理交接手续,向业主委员会移交全部物业管理用房、物业档案资料。
第八章 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双方约定因为下列事由所导致之损害,不论其为直接或间接,均构成对乙方的免责事由,即乙方均不负赔偿之责:
1、天灾、地震等不可抗力之事及非乙方能够控制的其它事由,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为或政策法规变动等所致之损害;
2、在本物业内发生治安或刑事案件包括但不限于暴动、抢劫、破坏、爆炸、火灾等事由所致之损害,但因乙方故意或过失所致,不在此限;
3、因本物业内设备或相关设施本身固有瑕疵所致的一切相关损害;
4、因甲方或第三者之故意或过失所致,或甲方违反本合同、《单击此处输入文字。管理规约》和其它物业管理规定所致的一切相关损害;
5、非因乙方违反本合同义务,甲方专有及约定专用部分之火灾、盗窃等治安、刑事案件所致之损害;
6、乙方书面建议改善自用、共用及约定共用部分设施或改进管理措施,而甲方未采纳所致之损害;
7、自业主迟延给付服务费用至清偿日期内(含票据未兑现部分)产生之任何损害;
8、因本物业管理区域内车辆被窃、被破坏或车内财物被窃而产生的相关损失,但因乙方违反本合同义务而导致以上事故者除外;
9、甲方未经乙方同意,擅自委托乙方工作人员提供服务所致任何损害;
10、由于供暖公司进水温度不达标造成的室内温度低于大连市规定标准;
11、除上述各款外,其它不可归责于乙方之事由者。
第十六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使乙方未达到规定物业服务标准,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造成乙方重大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十七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标准,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书面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乙方经业主大会依法定程序审议通过,有权解除合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九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及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部分,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二十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可以通过协商和解、向有关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调解或向乙方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说明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由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和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供业主委员会或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签约时使用。
2.本合同文本中所称物业服务,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并由业主支付费用的活动。
3.本合同文本[ ]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 ]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做约定的,应当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4.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时认真核对合同内容。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业主委员会][业主]
委托方登记号(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物业服务企业(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资质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组织机构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物业服务有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部分物业项目基本情况
第一条本物业项目(以下简称“本物业”)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地名核准名称][暂定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类型:[普通住宅][经济适用住房][公寓][别墅][办公][商业] ________________。
坐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区(县)________________路(街)_____________。
建筑面积:[预测面积][实测面积][房屋所有权证记载面积] ________平方米。
区域四至
东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西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名 称(姓名):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为位于舜华路20_号的舜泰广场8#楼(以下称本物业)提供物业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舜泰广场8 号楼
物业类型: 办公写字楼
坐落位置:济南市高新开发区舜华路20_号
甲方拥有本物业 层 房间,建筑面积 平方米。
第二章 物业委托服务事宜
第三条本物业范围内所有的公共地上、地下建筑物,附属配套设施,其中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玻璃幕墙、楼梯间、电梯井、设备管道井、走廊通道、门厅等该物业共用部分的清洁、维护、保养和管理。
第四条公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上下水管道、供配电系统、供暖系统、给排水系统、中央空调系统、公共照明、安全秩序管理系统、消防系统、楼内消防设备、电梯、地下层的排风系统等。
第五条 公共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地漏、化粪池、各类地下管线及管井、泵房、地上下停车场等。
第六条安全秩序与消防管理,其中包括:维持该物业区域内公共秩序(巡逻、门岗执勤、装修管理、访客登记),项目区域内的警卫以及对各种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理;火灾的预防和发生火灾的救护和处理;保安监控和消防监控;并协助公安机关处理刑事案件。
第七条 道路交通与停车场管理,其中包括:负责物业道路交通管理,停车及车辆疏导服务等。
第八条日常保洁与定期清洁,其中包括:该物业公共区域内的清洁卫生;每日办公垃圾的收集、分拣和清运,化粪池定期清掏服务等;物业室外通道的地面道路清洁。
第九条 本物业绿化,其中包括为本物业的花木及绿地提供日常养护服务。
第十条 管理本物业及本物业相关的工程竣工图纸、物业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档案与竣工验收数据。
第十一条 代收代缴服务,负责向物业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代收代缴水电费等。 第十二条建立、健全物业维修、更新、改造费用的账务,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第十三条对于甲方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及设施的维修、养护以及其他服务要求,在甲方提出委托时,乙方在其能力及服务范围内,接受委托并另行收取合理报酬。
第十四条 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的规定, 乙方应当予以劝阻、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
第三章 服务期限
第十五条 本物业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_年12月31日止。
本合同终止之日起15日内,乙方须按照有关物业管理的规定向本物业服务区域的三分之二以业主确定的代表或者其新聘选的物业管理公司交还有关物业管理档案资料、物业服务用房及代管的专项维修基金等。
第四章 物业服务质量标准
第十六条 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应达到《山东省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规范》规定的质量标准。
第五章 物业服务等费用
第十七条 物业服务费用
1、物业服务费由甲方在本物业拥有的建筑面积计算,每月每平方米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甲方将其房产用于餐饮、超市、银行等商业用途,物业服物收费标准为按照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3.80 元。
2、车库或车位费用:执行《济南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中济南市物业管理辖区内交通工具看管收费标准的相关规定。
3、物业服务费、看管费每半年交纳一次,在每半年首月5日前交纳,甲方逾期交纳物业服务费、车辆看管费的,每逾期一日,按欠交物业服务费、车辆看管费的万分之四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车位租赁费每半年初月5日前交纳一次,逾期不缴纳的,乙方不再提供车位。
4、水费按照5.4元/立方,电费按照0.9元/度收取,如遇政策性调整水、电价,则执行调整后的价格。对于乙方代收代缴的水、电等费用,甲方应当于次月5日前缴纳,逾期按照拖欠应缴纳费用的日千分之三标准支付滞纳金,该滞纳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需要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5、甲方将物业出租给他人使用,并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及设施设备运行费用的,从其约定,甲方负连带交纳责任。
6、业主应于开发商通知交房之日起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注:不论业主是否实际入住相关物业,均需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标准承担全额物业服务费】
第十八条 乙方受甲方的委托对其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及其他特 约服务的费用,乙方另行收取合理报酬。
第六章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九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遵守本物业的《管理规约》或者《临时管理规约》等物业管理制度,监督乙方的物业服务行为;
2、甲方应依据本协议向乙方支付物业服务费及其他费用;
3、甲方将位于本物业的房产出租、出借的,应当书面告知乙方,甲方对基于其房产所应缴纳的物业服务费、水电费、采暖费等全部费用承担连带责任。
4、甲方有权利和本物业的其他业主共同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物业管理方案、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财务预算及决算,但上述制度、方案、计划、预决算应根据《临时管理规约》的程序确定,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管理服务方案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5、甲方于本合同签订后办理产权登记时,按购房价款的3%缴纳专项维修基金,专项维修基金由乙方代为保管。
6、甲方不得利用本物业外墙及本物业的其他任何公用区域为载体发布广告等任何图文信息。
第二十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拟定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
2、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3、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4、依据本合同向甲方收取物业管理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政策及临时管理规约、管理规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责令停止违章行为、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及支付违约金、对无故不交纳相关费用或者拒不改正违章行为的责任人可采取公示、停止服务等正当的、合法的催缴、催改措施,但不能影响正常交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5、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经本物业三分之二以上(包括三分之二)的业主同意并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6、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7、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等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 中修方案,按临时管理规约规定的程序通过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8、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限制条件,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
9、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10、乙方享有本物业的楼顶广告设置权,楼顶广告位的出租收益的归属乙方;乙方在物业服务期间,考虑提升本物业整体形象、营造商务氛围的需要,可以在本物业的通道、楼梯、电梯、大堂等公用区域设置广告,所得收益归乙方所有,但所设置广告不得影响业主对上述区域的合理使用,不得影响上述区域的美观。
11、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业主委员会移交全部经营性商业用房、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
第七章 其他
第二十一条 本区域物业公用部位由甲方委托乙方经营管理,收益归属乙方,以弥补乙方可能发生的管理亏损。
第二十二条 如果政府部门需要对本小区建筑实施亮灯工程,如政府部门不承担的,所发生的费用由业主共同承担,按照业主的建筑面积进行分摊。
第二十三条 甲方与本物业建设单位基于委托建设合同所产生的任何遗留问题,除本 合同另有约定外,由甲方与建设单位协调解决,与乙方无关。
第二十四条甲方在装饰装修房屋前,同意与乙方签订书面的《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就允许施工的时间、废弃物的清运与处置、装修施工人员的管理、装修管理服务费用、国家装饰装修规定等事项进行约定,乙方应事先告知甲方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第八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五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未能达到预定的服务质量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达到合同约定;逾期未整改的,或整改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顺延支付相应物业服务费时间,直至乙方完成整改;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六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还;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经济赔偿。
第二十七条 以下情况乙方不承担责任:
1、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管理服务中断的;
2、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3、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4、因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5、除上述条款外,其他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
第九章 合同的终止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不得无故解除本合同,但本物业三分之二以上(包括三分之二)业主表决同意解除本合同并书面通知乙方时,本合同解除。
第十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条为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甲方财产损失的,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三十一条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有关材料设备供应商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三条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向物业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协商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商铺;
座落位置:临沂经济开发区327国道与205国道交汇处
建筑面积:50万平方米
第一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绿化、环境卫生、安全防范、交通等项目进行维护、修缮、服务与管理;
2、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物业管理制度和《临时管理规约》并书面告知乙方;
3、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4、维护全体业主公共利益,制止违反《前期物业服务管理合同》、《临时管理规约》和《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的行为;
5、物业管理企业可委托专营企业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与服务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整体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6、依据《物业管理条例》、《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中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收取物业管理费用、停车车位维护费等相关费用;
7、编制年度物业管理工作计划;
8、每一年向乙方公布物业维修、更新费用的收支帐目;
9、提前将装修房屋的注意事项和禁止行为书面告知乙方,并与乙方订立《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10、不得私自占用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
11、向乙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等有偿服务;
12、在不影响业主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利用物业公共区域进行经营,所得收入优先补贴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不足,节余部分补充公共维修资金。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参加业主大会,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
2、监督甲方的物业管理服务行为,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向甲方提出意见和建议;
3、遵守本物业的《临时管理规约》和《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的管理规定;
4、依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交纳物业管理费用及其他应交纳的费用;
5、装饰装修房屋时,和甲方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遵守有关法规、规章、政策的规定;
6、不得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使用功能,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7、转让房屋时,应事先通知甲方,并告知受让方与甲方签订本协议;
8、教育、指导所属物业的承租人、使用人、亲友访客遵守本物业管理制度,对承租人、使用人及访客等违反本物业管理制度造成的损失、损害承担连带责任;
9、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物业的给排水、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和公共的合法权益;
10、进入小区的各种车辆均应按指定位置停放并按规定交纳相关费用。
第二条 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一、房屋共用部位的维护和管理
共用部位是指物业管理区域内属全体业主或单幢物业的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门厅、楼梯间、水泵间、电表间、电梯间、电话分线间、电梯机房、走廊通道、传达室、内天井、房屋承重结构、室外墙面、屋面、等部位。
二、房屋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共用设施设备是指物业管理区域内,属全体业主或单幢物业的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供水箱、水泵、排水管道、窨井、化粪池、垃圾通道、垃圾箱(房)、电视天线、电梯、照明灯具、避雷装置、消防器具、防盗门、等设施设备。
三、环境卫生
1、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场所清扫、道路保洁;
2、公共环境的消杀;
3、生活垃圾清运;
四、绿化养护
物业管理区域绿化日常浇水、修剪、施肥、杀虫、补苗。
五、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
(1)提供小区停车秩序管理服务;
(2)保持小区安静;
(3)制止在非停车场地停放车辆。
六、房屋装饰装修管理
1、与业主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2、对违章装修行为进行劝阻、制止;
3、违章不听者,及时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七、消防管理
(1)消防宣传;
(2)做好消防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3)发现火灾及时报警,并积极组织灭火;
第三条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一、房屋外观完好整洁,无乱涂乱画现象;
二、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1、共用部位无破损,共用设施设备运行正常;
2、定期维护保养;
3、专人维护保养;
三、环境卫生
1、环境整洁、无污染;
2、生活垃圾定期清理;
四、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
1、道路畅通有序;
2、车辆停放整齐;
五、安全防范
1、突发事故的紧急预案;
2、主口实行24小时值守,区内实行定时巡逻制度;
3、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本物业区域内的公共秩序;
六、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修理
对房屋共用部分,共用设施损毁的进行修理。
第四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中修以上维修和更新的费用。
一、乙方交费时间:以开发商发出的入住通知书规定交房之日起计收;
二、收费标准(按建筑面积)
商业物业:按每月每平方米4元收取,
三、不因乙方物业空置原因改变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收费标准
四、乙方出租物业时,物业管理服务费由乙方或承租方交纳,乙方负有连带责任;
五、乙方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之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六、物业管理服务费已包含部分共用设施设备的能耗费,但不包括公共照明等费用。
七、甲方受乙方的委托对其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及其它特约服务的费用,由当事人自行约定,如维修期外龙头、检查线路、维修暖气漏水等。
八、乙方交纳费用周期为每年年初预交一次。
九、其他费用:
露天车位使用费: 每辆每月 元
装修保证金:
装修垃圾清运费(均建筑面积):
公摊水、电费:
第五条 物业维修基金使用
1、维修基金只有在保修期满后,对物业公共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大修、更新、改造时才能使用。
2、维修基金闲置时,除用于购买国债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基金范围外,禁止挪作他用。
3、维修资金使用由甲方提出年度使用计划,经当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划拨。
第六条 广告牌设置及权益
一、本物业区域内的广告牌的设置3甲方统一管理;
二、广告牌收益用于补充物业管理资金亏损,如有盈余用于补充公共维修资金;
三、禁止任何人在物业区域内设置广告牌获取私人利益;
四、店面广告牌按物业公司统一标准安装,不得擅自安装。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反协议,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乙方有权要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且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乙方违反协议,使甲方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且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甲方违反协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乱收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清退所收费用,退还利息并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违反协议,不按照约定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的,甲方可以依照合同约定收取违约金或滞纳金,有权要求乙方按每逾期一日加收滞纳金(不得超过千分之五)。
第八条 为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漏电、
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对上述灾害发生时所采取的紧急避险措施。甲方因采取紧急措施造成乙方财产损失的,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九条 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十条 本协议内空格部位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十一条 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可以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无效的,当事人可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