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约方: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承约方:
签订时间:年月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预约生产的农作物种子品种、质量、数量、金额:
┌───┬──┬───┬──┬─────────────┬──┬───┐
│农作物│品种│计量│数量│
质量(%)
│单价│总金额│
│ 种类 │名称│单位│
├──┬──┬───┬───┤(元)│(元)│
│
│
│
│
│纯度│净度│发芽率│水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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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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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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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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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万仟佰拾元角分
│
└──────────────────────────────────┘
二、预约方繁育材料:
┌──┬────────────┬──┬──┬──┬───┬──┬──┐
│材料│
质量(%)
│计量│数量│提供│亩用量│单价│总金│
│品名├──┬──┬───┬──┤单位│
│日期│
│(元)│额│
│
│纯度│净度│发芽率│水份│
│
│
│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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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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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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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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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万仟佰拾元角分
│
└──────────────────────────────────┘
三、农作物种子预约生产的环境及技术要求:
四、预约方提供技术服务的种类、方式及保密要求;
五、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及检疫严格按国家颁布的有关规定办理,检验执行gb/t3543.1~3543.7-1995《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
1.承约方必须持有《种子生产许可证》,交售种子时还须提供该批种子的有 效田间检验结果单、产地检疫合格证和《农作物种子质量合格证》。
2.预约方收货后复检,发芽率、净度、水分三项指标在收货后两个发芽周期 内复检完毕,纯度在收货后该作物第一个生产周期内复检完毕,发现问题及时通知 对方,逾期视为种子合格。
3.双方对经销的每批种子必须同时取样分别封存,以备种子复检和鉴定,样 品保存至该批种子用于生产收获以后。
4.申请种子委托检验和鉴定,费用由
(单位)负担。
六、超幅度损耗及计算方法:
七、包装要求及包装费用负担:
八、交(提)货时间、地点、发运方式、运费负担:
九、定金的数额及交付时间:
十、结算方式和期限:
十一、双方一般责任:
农作物种子预约生产合同预约方:所供繁育材料必须达到合同约定的国家有关技术质量标准;提供详细 的生产资料和技术指导;按合同约定时间交付定金;保证按时足额收购承约方生产 的符合本合同约定标准的种子。
农作物种子预约生产合同承约方:按合同约定的种子品种、数量、质量安排生产;遵循合同规定的种子 生产技术规程和种苗产地检疫规程,并接受种子管理机构的监督检查;保证种子质 量达到合同约定条款规定;并按合同约定的数量、时间、地点交付预约方。
十二、凡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种子数量或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条款的,承约 方及时通知预约方进行实地考查,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有关资料,双方协商变更合 同,签订补充协议。协商不成,按民法典及种子管理法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十三、违约责任:
十四、种子质量发生纠纷,由
(机构或单位)进行技术质量仲裁;本 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纠纷,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由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 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双方协商的其它条款:
十六、本合同未尽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 共和国种子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做出补充规定附后。 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农作物种子预约生产合同一式份,合同双方各持份;合同副本份,送
(单位)备案。
┌─────────┬────────┬───────┬───────┐
│预约方(章):
│承约方(章):
│ 审核意见:
│鉴定意见:
│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
│
│
供方: 合同编号:
合同签订地点:
需方: 合同签订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农作物种子种类、品种、质量、数量、金额
二、农作物种子的检验及检疫
供需双方应严格按国家颁布的种子检验检疫管理办法、规程及有关规定办理农作物种子检验检疫,检验执行GB/T3543.1-3543.7-1995《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
1、 供方必须提供持证种子检验员签发的该批种子《农作物种子质量合格证》。
2、 调运或邮寄种子必须出具相应的《农作物种子质量合格证》及《植物检疫证书》。
3、 需方收货后复检,发芽率、净度、水分三项指标在收货后两个发芽周期内复检完毕;纯度在收货后该作物第一个生产同期内复检完毕,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对方,逾期视为种子合格。
4、 供需双方对经销的每批种子必须同时取样分别封存,以备种子复检和鉴定,样品保存至该批种子用于生产收获以后。
5、 种子质量标准当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时,一般执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没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签定。
6、 申请种子委托检验和鉴定的,其费用由种子
三、超幅度损耗及计算方法:
四、包装要求及包装费用负担:
五、交(提)货时间、地点、发运方式、运费负担
六、交付订金数额及时间: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
八、双方一般责任:
供方:保证所供种子品种、数量、质量达到合同约定条款规定,并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交付需方。
需方: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定金,保证按时收购由供方提供的符合本合同要求的种子。
九、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种子数量或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条款的,供方应及时通知需方进行实地考查,并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有亲资料;双方协商变更合同,签订补充协议。协商不成,按经济合同法及种子管理法规定的有关规定处理。
十、违约责任:
十一、合同附件
《农作物种子质量合格证》、《产地检疫合格证》或《植物检疫证书》及合同双方的《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均作为本合同附件。
十二、种子质量发生纠纷
由国家法定的科研和行政管理机构或单位进行技术质量鉴定;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纠纷,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由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双方协商的其它条款: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项
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及国家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做出补充规定附后。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双方各持 份;合同副本 份,送 (单位)备案。
有限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签订地点:泌阳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力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繁殖面积及回收质量标准
二、农作物种子预约生产的环境及技术要求:土壤肥力中等以上,地势平坦,排灌方便,地块相对集中;乙方必须自己拥有自己的技术人员,并能按甲方提供的生产技术规程进行种子生产。
三、甲方提供技术服务的种类方式及保密要求:提供技术规程资料,生产过程中提供技术指导。乙方就生产单位及生产品种的名称、面积、分布等对外保密,严禁私自对外销售。
四、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及检疫严格按国家颁布的有关规定办理,检验执行GB/T3543.1—3543.7-1995《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
1.乙方必须持有《种子生产许可证》或接受甲方委托负责在种子生产地办理种子生产许可证,交售种子时还需提供该批种子的有效田间检验结果单、产地检疫证和种子质量检验单。
2.甲方收货后复检,发芽率、净度、水分三项指标在收货后两个发芽周期内复检完毕,纯度在收货后该作物第一个生产周期内复检完毕,发现问题及时通知对方,逾期视为种子合格。
3.双方必须对每批种子同时取样分别封存,以各种子复检和鉴定,样品保存至该种子用于生产收获后。
4.申请种子委托检验和鉴定,费用由 责任方 负担。
五、超幅度损耗及计算方法: 水分超标按国家规定标准扣除。 六、包装要求及包装费用负担: 用编织袋装成标准件入库。 七、交货时间、地点、发送方式、运费负担: 乙方保证20xx年11月到20xx年4月分批次将农户所生产出的种子回收完毕送到甲方仓库,费用由乙方负担。
八、结算方式和期限: 甲方在种子入库后按商品价付款,芽率检测合格后付清剩余货款。 九、双方一般责任
甲方:所提供材料必须达到合同约定的国家有关技术质量标准;提供详细的生产技术资料和技术指导;保证按时收购乙方生产的符合本合同约定标准的种子。
乙方:按合同约定的种子品种、数量、质量要求安排生产;遵循合同规定的种子生产技术规程和种苗产地检疫规程,并接受种子管理机构的监督检查;保证种子质量达到合同约定条款规定;并按合同约定的数量、时间、地点交付甲方。
十、凡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种子数量和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条款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进行考查,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有关资料,双方协商变更合同,签定补充协议。协商不成,按
十一、违约责任: 违约方承担被违约方的经济损失。
十二、种子质量发生纠纷,由 泌阳县种子管理站 (单位)进行技术质量仲裁,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纠纷,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双方协商的其他条款: ①甲方所提供的繁殖材料价格12元/公斤,扣除政府补贴款(50元/亩)外,其余差价款在农户领取繁殖用种时交予甲方;②乙方应做好繁种农户的登记造册,并按泌阳县花生良种繁殖补贴要求做好有关手续办理工作;③乙方保证按甲方提供的生产技术规程进行技术管理,做好去杂等工作;④具体回收价格根据市场价格另行协商。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及国家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做出补充规定附后。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委托人:_________受托人:_________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月 日
预约方 :
承约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农作物种子种类、品种、质量、数量、金额
农作物种类
品种名称
计量单位
数量
质量(%
单价(元)
金额(元)
纯度
净度
发芽率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
写):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注:种子质量标准执行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没有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签订。
二、预约繁育材料
材 料
品 名
质量(%)
计量
单位
数量
提供
日期
亩用量
单价(元)
总金额(元)
纯度
净度
发芽率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万仟佰拾元角分
三、农作物种子预约生产的环境及技术要求:。
四、预约方提供技术服务的种类、方式及保密要求:。
五、承约方应提供的相关证件:承约方应出示《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所提供的农作物种子必须经植物检疫机构检疫合格,并提供相应的检疫证明。
六、农作物种子的检验及检疫:双方应严格按国家颁布的种子检验检疫管理办法、规程及有关规定办理农作物种子检验检疫。
1.预约方收货后复检,发芽率、净度、水分三项指标在收货后两个发芽周期内复检完毕,纯度在收货后该作物第一个生产周期内复检完毕,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对方,逾期视为种子合格。
2.买卖双方对经销的每批种子必须同时取样分别封存,以备种子复检和鉴定,样品保存至该批种子用于生产收获以后。
3.申请种子检验、检疫和鉴定的,其费用由 负担。
七、超幅度损耗及计算方法:种子量的验收,采取由合同双方共同抽样过秤的办法,以实际过秤量综合计算为准,最后实行多不退、少补足的办法。
八、包装要求及包装费用负担:种子应经过精选、加工、分级,用_______包装,每袋标准重量为_________公斤,袋内外附有标签,标签须写明作物种类、种子类别、品种名称、品种审定(登记)编号、产地、质量指标、检疫证明编号、种子生产及经营许可证编号或者进口审批文号、生产日期、生产商及其地址等事项。 包装费用由 方负担。
九、交(提)货时间、地点:交(提)货时间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 年 月 日,交货地点为______。
十、发运方式、运费负担:用 运输,运费由 方负担。 十一、付款方式及期限:预约方应在 年 月 日前以 (汇款或汇票、现金)向承约方支付(□定金/□预付款) 元,剩余价款应在 年 月 日前付清。
十二、双方一般责任:
承约方:按合同约定的种子品种、数量、质量安排生产;遵循合同规定的种子生产技术规程和种苗产地检疫规程,并接受种子管理机构的监督检查;保证所供种子品种、数量、质量达到合同约定条款规定,并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交付预约方或由承约方代办托运手续或依约定代送。
预约方:所供繁育材料必须达到合同约定的国家有关技术质量标准,提供详细的生产技术资料和技术指导;按合同约定时间交付定金;保证按时足额收购承约方生产的符合本合同约定标准的种子,并按时付清货款。
十三、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种子数量或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条款的,承约方应及时通知预约方进行实地考查,并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有关资料,由双方协商解决或者按《种子法》、《合同法》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十四、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种子质量发生纠纷,由法定机构进行技术质量鉴定,检验和鉴定的费用由申请人垫付,最终由责任方负担。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申请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六、双方协商的其它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种子法》、《合同法》等国家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附后。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份,送 备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住所: 住所:
身份证 : 身份证:
电话: 电话:
开户行: 开户行:
户名: 户名:
帐号: 帐号:
合同编号:_________
预约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约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预约生产的农作物种子品种、质量、数量、金额
农作物种类
品种名称
计量单位
数量
质量(%)
单价(元
总金额(元
纯度
净度
发芽率
水份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二、预约方繁育材料
材料品名
计量单位
数量
提供日期
亩产量
单价(元
总金额(元
纯度
净度
发芽率
水份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三、农作物种子预约生产的环境及技术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预约方提供技术服务的种类、方式及保密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及检疫严格按国家颁布的有关规定办理,检验执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承约方必须持有《种子生产许可证》,交售种子时还须提供该批种子的有效田间检验结果单、产地检疫合格证和《农作物种子质量合格证》。
2.预约方收货后复检,发芽率、净度、水分三项指标在收货后两个发芽周期内复检完毕,纯度在收货后该作物第一个生产周期内复检完毕,发现问题及时通知对方,逾期视为种子合格。
3.双方对经销的每批种子必须同时取样分别封存,以备种子复检和鉴定,样品保存至该批种子用于生产收获以后。
4.申请种子委托检验和鉴定,费用由__________________(单位)负担。
六、超幅度损耗及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包装要求及包装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交(提)货时间、地点、发运方式、运费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定金的数额及交付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结算方式和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双方一般责任
1.预约方:所供繁育材料必须达到合同约定的国家有关技术质量标准;提供详细的生产资料和技术指导;按合同约定时间交付定金;保证按时足额收购承约方生产的符合本合同约定标准的种子。
2.承约方:按合同约定的种子品种、数量、质量安排生产;遵循合同规定的种子生产技术规程和种苗产地检疫规程,并接受种子管理机构的监督检查;保证种子质量达到合同约定条款规定;并按合同约定的数量、时间、地点交付预约方。
十二、凡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种子数量或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条款的,承约方及时通知预约方进行实地考查,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有关资料,双方协商变更合同,签订补充协议。协商不成,按合同法及种子管理法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十三、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种子质量发生纠纷,由__________________(机构或单位)进行技术质量仲裁;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纠纷,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由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双方协商的其它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合同未尽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做出补充规定附后。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一式_____份,合同双方各持_____份;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_________(单位)备案。
预约方(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挂:
开户银行:
帐 号:
邮政编码:
承约方(章)
单位地址: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电挂:
开户银行:
帐 号:
邮政编码:
审核意见:
经 办 人:
鉴定机关(章
年 月 日
审核意见:
经 办 人:
鉴定机关(章
年 月 日
委托人: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辽宁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委托人提供生产种的种源数量及标准
第二条 受托人生产种子的数量及标准
第三条 受托人对委托人提供的种源检验标准、时间及提出异议的期限_________。
第四条 委托人在种子生产期间负责委派技术人员,提供农作物种子生产技术操作规程(GB/T17314-173191998)及相关技术资料的时间、办法及保密要求_________。
第五条 受托人发现委托人提供的技术资料、技术人员是不合理的,应在_________日内向委托人提出书面异议,委托人应在收到书面异议后的_________日内答复。
第六条 受托人对其所生产的种子质量负责的期限及条件_________。
第七条 种子的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_________。
第八条 种子的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_________。
第九条 农作物种子田间生产档案的登记管理由双方同时进行。
第十条 种子田受灾严重减产或绝收时,双方应同时进行核查,以便双方重新协商确定合同收购种子数量,并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一条 种子的交付方式及地点_________。
第十二条 种子款的结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
第十三条 合同有效期限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1.委托人有偿提供的亲本种子因未达到国家质量检测标准,给受托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委托人应承担经济损失。
2.委托人提供的《种子生产技术操作方案》有错误,或因生产技术指导失误,给受托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委托人应承担经济损失。
3.委托人无故放弃对种子田的生产技术指导,检查或无正当理由拒收所生产的合格种子,给受托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委托人应承担经济损失。
4.受托人未按《农作物种子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和委托人提供的《种子生产技术操作方案》操作或未按委托人技术人员的技术指导操作造成种子质量不合格的,受托人应承担经济损失。
5.受托人因私自留存或私自出售种子,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受托人应承担经济损失。
第十五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种子行政管理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
委托人(盖章):___________ 受托人(盖章):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预约方:
承约方: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预约生产的农作物种子品种、质量、数量、金额:
│农作物│品种│计量│数量│质量(%)│单价│总金额│
│种类│名称│单位│├──┬──┬───┬───┤(元)│(元)│
│││││纯度│净度│发芽率│水份│││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万仟佰拾元角分│
二、预约方繁育材料:
│材料│质量(%)│计量│数量│提供│亩用量│单价│总金│
│品名├──┬──┬───┬──┤单位││日期││(元)│额│
││纯度│净度│发芽率│水份││││││(元)│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万仟佰拾元角分│
三、农作物种子预约生产的环境及技术要求:
四、预约方提供技术服务的种类、方式及保密要求;
五、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及检疫严格按国家颁布的有关规定办理,检验执行gb/t3543.1~3543.7-1995《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
1.承约方必须持有《种子生产许可证》,交售种子时还须提供该批种子的有效田间检验结果单、产地检疫合格证和《农作物种子质量合格证》。
2.预约方收货后复检,发芽率、净度、水分三项指标在收货后两个发芽周期内复检完毕,纯度在收货后该作物第一个生产周期内复检完毕,发现问题及时通知对方,逾期视为种子合格。
3.双方对经销的每批种子必须同时取样分别封存,以备种子复检和鉴定,样品保存至该批种子用于生产收获以后。
4.申请种子委托检验和鉴定,费用由(单位)负担。
六、超幅度损耗及计算方法:
七、包装要求及包装费用负担:
八、交(提)货时间、地点、发运方式、运费负担:
九、定金的数额及交付时间:
十、结算方式和期限:
十一、双方一般责任:
农作物种子预约生产合同预约方:所供繁育材料必须达到合同约定的国家有关技术质量标准;提供详细的生产资料和技术指导;按合同约定时间交付定金;保证按时足额收购承约方生产的符合本合同约定标准的种子。
农作物种子预约生产合同承约方:按合同约定的种子品种、数量、质量安排生产;遵循合同规定的种子生产技术规程和种苗产地检疫规程,并接受种子管理机构的监督检查;保证种子质量达到合同约定条款规定;并按合同约定的数量、时间、地点交付预约方。
十二、凡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种子数量或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条款的,承约方及时通知预约方进行实地考查,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有关资料,双方协商变更合同,签订补充协议。协商不成,按民法典及种子管理法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十三、违约责任:
十四、种子质量发生纠纷,由(机构或单位)进行技术质量仲裁;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纠纷,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由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双方协商的其它条款:
十六、本合同未尽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做出补充规定附后。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农作物种子预约生产合同一式份,合同双方各持份;合同副本份,送(单位)备案。
│预约方(章):│承约方(章):│审核意见:│鉴定意见:│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经办人:│
│电话:│电话:│经办人:││
│电挂:│电挂:││鉴定机关(章)│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审核机关(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帐号:│帐号:│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有效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签订地点:泌阳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力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繁殖面积及回收质量标准
二、农作物种子预约生产的环境及技术要求:土壤肥力中等以上,地势平坦,排灌方便,地块相对集中;乙方必须自己拥有自己的技术人员,并能按甲方提供的生产技术规程进行种子生产。
三、甲方提供技术服务的种类方式及保密要求:提供技术规程资料,生产过程中提供技术指导。乙方就生产单位及生产品种的名称、面积、分布等对外保密,严禁私自对外销售。
四、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及检疫严格按国家颁布的有关规定办理,检验执行GB/T3543.1—3543.7-1995《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
1.乙方必须持有《种子生产许可证》或接受甲方委托负责在种子生产地办理种子生产许可证,交售种子时还需提供该批种子的有效田间检验结果单、产地检疫证和种子质量检验单。
2.甲方收货后复检,发芽率、净度、水分三项指标在收货后两个发芽周期内复检完毕,纯度在收货后该作物第一个生产周期内复检完毕,发现问题及时通知对方,逾期视为种子合格。
3.双方必须对每批种子同时取样分别封存,以各种子复检和鉴定,样品保存至该种子用于生产收获后。
4.申请种子委托检验和鉴定,费用由 责任方 负担。
五、超幅度损耗及计算方法: 水分超标按国家规定标准扣除。 六、包装要求及包装费用负担: 用编织袋装成标准件入库。 七、交货时间、地点、发送方式、运费负担: 乙方保证20xx年11月到20xx年4月分批次将农户所生产出的种子回收完毕送到甲方仓库,费用由乙方负担。
八、结算方式和期限: 甲方在种子入库后按商品价付款,芽率检测合格后付清剩余货款。 九、双方一般责任
甲方:所提供材料必须达到合同约定的国家有关技术质量标准;提供详细的生产技术资料和技术指导;保证按时收购乙方生产的符合本合同约定标准的种子。
乙方:按合同约定的种子品种、数量、质量要求安排生产;遵循合同规定的种子生产技术规程和种苗产地检疫规程,并接受种子管理机构的监督检查;保证种子质量达到合同约定条款规定;并按合同约定的数量、时间、地点交付甲方。
十、凡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种子数量和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条款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进行考查,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有关资料,双方协商变更合同,签定补充协议。协商不成,按
十一、违约责任: 违约方承担被违约方的经济损失。
十二、种子质量发生纠纷,由 泌阳县种子管理站 (单位)进行技术质量仲裁,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纠纷,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双方协商的其他条款: ①甲方所提供的繁殖材料价格12元/公斤,扣除政府补贴bfanwen.com款(50元/亩)外,其余差价款在农户领取繁殖用种时交予甲方;②乙方应做好繁种农户的登记造册,并按泌阳县花生良种繁殖补贴要求做好有关手续办理工作;③乙方保证按甲方提供的生产技术规程进行技术管理,做好去杂等工作;④具体回收价格根据市场价格另行协商。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及国家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做出补充规定附后。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委托人:_________受托人:_________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委托人:_________受托人: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辽宁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委托人提供生产种的种源数量及标准
作物
品种
价格
元/公斤
数量
公斤
质量标准(%
供种时间
亲本
纯度
净度
水分
发芽率
第二条受托人生产种子的数量及标准
作物
品种
面积
(亩)
预计产量
万公斤
质量标准(%
收购价格
元/公斤
交种时间
纯度
净度
水分
发芽率
第三条受托人对委托人提供的种源检验标准、时间及提出异议的期限_________。
第四条委托人在种子生产期间负责委派技术人员,提供农作物种子生产技术操作规程(gb/t17314-173191998)及相关技术资料的时间、办法及保密要求_________。
第五条受托人发现委托人提供的技术资料、技术人员是不合理的,应在_________日内向委托人提出书面异议,委托人应在收到书面异议后的_________日内答复。
第六条受托人对其所生产的种子质量负责的期限及条件_________。
第七条种子的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_________。
第八条种子的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_________。
第九条农作物种子田间生产档案的登记管理由双方同时进行。
第十条种子田受灾严重减产或绝收时,双方应同时进行核查,以便双方重新协商确定合同收购种子数量,并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一条种子的交付方式及地点_________。
第十二条种子款的结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
第十三条合同有效期限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
1、委托人有偿提供的亲本种子因未达到国家质量检测标准,给受托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委托人应承担经济损失。
2、委托人提供的《种子生产技术操作方案》有错误,或因生产技术指导失误,给受托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委托人应承担经济损失。
3、委托人无故放弃对种子田的生产技术指导,检查或无正当理由拒收所生产的合格种子,给受托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委托人应承担经济损失;
4、受托人未按《农作物种子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和委托人提供的《种子生产技术操作方案》操作或未按委托人技术人员的技术指导操作造成种子质量不合格的,受托人应承担经济损失;
5、受托人因私自留存或私自出售种子,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受托人应承担经济损失。
第十五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种子行政管理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
委托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预约方: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承约方:签订时间:年月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预约生产的农作物种子品种、质量、数量、金额:
二、预约方繁育材料:
三、农作物种子预约生产的环境及技术要求:
四、预约方提供技术服务的种类、方式及保密要求;
五、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及检疫严格按国家颁布的有关规定办理,检验执行gb/t3543.1~3543.7-1995《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
1.承约方必须持有《种子生产许可证》,交售种子时还须提供该批种子的有 效田间检验结果单、产地检疫合格证和《农作物种子质量合格证》。
2.预约方收货后复检,发芽率、净度、水分三项指标在收货后两个发芽周期 内复检完毕,纯度在收货后该作物第一个生产周期内复检完毕,发现问题及时通知 对方,逾期视为种子合格。
3.双方对经销的每批种子必须同时取样分别封存,以备种子复检和鉴定,样 品保存至该批种子用于生产收获以后。
4.申请种子委托检验和鉴定,费用由(单位)负担。
六、超幅度损耗及计算方法:
七、包装要求及包装费用负担:
八、交(提)货时间、地点、发运方式、运费负担:
九、定金的数额及交付时间:
十、结算方式和期限:
十一、双方一般责任:
农作物种子预约生产合同预约方:所供繁育材料必须达到合同约定的国家有关技术质量标准;提供详细 的生产资料和技术指导;按合同约定时间交付定金;保证按时足额收购承约方生产 的符合本合同约定标准的种子。
农作物种子预约生产合同承约方:按合同约定的种子品种、数量、质量安排生产;遵循合同规定的种子 生产技术规程和种苗产地检疫规程,并接受种子管理机构的监督检查;保证种子质 量达到合同约定条款规定;并按合同约定的数量、时间、地点交付预约方。
十二、凡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种子数量或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条款的,承约 方及时通知预约方进行实地考查,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有关资料,双方协商变更合 同,签订补充协议。协商不成,按民法典及种子管理法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十三、违约责任:
十四、种子质量发生纠纷,由(机构或单位)进行技术质量仲裁;本 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纠纷,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由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 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双方协商的其它条款:
十六、本合同未尽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 共和国种子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做出补充规定附后。 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农作物种子预约生产合同一式份,合同双方各持份;合同副本份,送(单位)备案。
预约方(章): 承约方(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电挂: 电挂: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有效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