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场委托物业服务合同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组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玫的基础上,甲方将______________(牧业名称)委托乙方实和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号
四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占地面积:________平方米
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
(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见附件)
第三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 委托管理事项
第四条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墙体、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庭院________。
第五条 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共用照明、中央空调、供暖锅炉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公共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泵房、自持车棚、停车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公共绿地的养护与管理。
第八条 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场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一条 维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第十三条 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1、物业管理费:________________
2、保洁费:________________
3、保安费:________________
4、房屋设备运行费:________________
5、维修养护费: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须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十五条 对业主牧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________等措施。
第十六条 其他委托事项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七条 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止。
第四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八条 甲方权利义务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制定《业主公约》并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公约;
3、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方案;
4、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
5、审议乙方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管理用房(产权仍属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项执行;
(1)无偿使用;
(2)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____。
7、负责归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
8、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牧业管理费时,负责催交或以________方式偿付;
9、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1)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
10、协助乙方做好牧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生活。
第十九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牧业管理方安;
2、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3、按本合同第十五条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主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4、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5、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6、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书面告知物业的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书面告知有关限制条件,并负责监督;
7、每______个月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维修养护费用收支使用情况;
8、对本物业的公共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9、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
第五章 物业管理服务要求标准
第二十条 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管理目标,即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对乙方的管理满意率达到______%。
1、房屋外观:____________
2、设备运行:____________
3、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____________
4、公共环境:__________________
5、绿化:__________________
6、交通秩序:__________________
7、保安:__________________
8、急修:__________________
小修: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章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二十一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
1、管理费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______元或按套每户______元向业主收取;
2、保洁费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______元或按套每户______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3、保安费由乙方按建筑面积生平方米______元或按套每户______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4、高层住宅电梯、水泵、______运行费按实结算,由乙方向业主收取;
5、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______调整;
6、对业务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费的,乙方可以从逾期之日起按应缴费用千分之三加收滞纳金。
第二十二条 住宅区域的非居住用房管理服务费按居住收费标准的______倍收取。
第二十三条 车位和使用管理费用由乙方按下列标准向车位使用人收取;
1、露天车位:____________
2、车库车位:____________
第二十四条 乙方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付。
第二十五条 乙方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的其他服务项目的收取标准约定如下:
1、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
第二十六条 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公共设施的维修、养护费用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的住宅区建筑面积比例共同承担,在物业维修基金中列支或直接向业主收取。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八条第______款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不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八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不能完成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乙方应给予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九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法律依据提前终止保同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______元的违约金;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给予经济赔偿。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双方约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天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接管验收手续。
第三十二条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相同等效力。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在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修改本合同印制条款的本意。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________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条 因房屋建造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右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________市仲裁委员会裁决(当事人双方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八条 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事同期满________天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物业管理条例》,在自愿、平等、协商一玫的基础上,甲方将_______(物业名称)委托乙方实和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物业管理合同座落位置:____市____区____路(街道)____号:____________ 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
第三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商户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商户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 委托管理事项
第四条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层、屋顶、外墙面、承重墙体、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等。
第五条 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共用照明、中央空调、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____、____、____。
第六条 公共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泵房、停车场、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公共部位环境卫生的管理。
第八条 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场所____、____。
第九条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____、____、____。
第十条 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一条 维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____、____。
第十二条 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第十三条 委托管理费用及保证金:
1. 管理费用标准:
2. 保洁费:________
3. 保安费:________
4. 房屋设备运行费:________
5. 维修养护费:________
第十四条 商户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须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十五条 对商户物业使用人违反《卖场管理规定》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____等措施。
第十六条 其他委托事项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七条 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年。自___
第四章 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
第十八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享有对对该场地实施统一经营管理、物业管理的权利,对管理范围的场地、设备、设施、环境卫生、治安消防、经营秩序及各项经营活动等事务全权实施日常管理,维护商场的正常运行。
2. 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制定和修改商场的各项规章制度。
3. 乙方享有依法向甲方收取物业管理费、公共设施维修基金,经营行为保证金、公共能源及相关费用等权利。甲方不按规定交纳相关费用,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每逾期一天3‰的滞纳金,逾期20天不缴纳的,乙方不再有义务提供各种管理服务,对所欠费用可采取催缴措施,直至诉送法律。
4. 尊重甲方自主经营的权利,不干涉甲方正当的经营活动。
5. 有权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制止违反国家法律、政策和经营管理协议之行为。
6. 在不影响整体经营布局的情况下,可利用部分空地报请乙方同意从事场外促销活动。
7. 依法行使政府职能部门委托的权利,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接受物业使用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听取合理化建议和意见,不断改进工作。
8. 乙方可委托专业物业管理公司从事部分物业管理工作。
第十九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依法享有经营范围内的依法自主经营权,服从乙方统一管理及整体的业态的统一规划、统一布局,自觉配合乙方组织的促销活动,维护商场的整体形象。
2. 自觉遵守商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办法和规定,按时足额向乙方缴纳物业管理费及各种相关费用。
3. 严格遵守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保护消费者的利益,执证经营,依法纳税、交缴工商行政管理费。
4. 积极参加乙方组织的消防演练和培训,确保经营区域的消防安全,并承担相应的消防责任。
5. 对经营销售的商品自觉建立质量保证体系,确保销售商品不损害消费者的利益。
6. 对店铺承租人、使用人及访客等违反商场管理制度所造成的损失、损害等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7. 自觉配合乙方做好日常事务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工作。
第二十条各项费用标准及交纳办法
1、装修保证金
甲方如需要对店铺进行装修,必须按商场《装修管理规定》执行,缴纳装修保证金,装修需经乙方验收合格后方可无息退还装修保证金给乙方。
2、物管费
按 元/平方米/月(按建筑面积收取)每月度支付一次,提前 日收取。
3、自用水、电费按乙方自挂表抄数收取独立上缴;公共能源费按实际发生费用根据经营建筑面积比例据实分摊。实行月计交缴。
4、市场推广费
根据实际需要,由乙方制定推广、促销方案,乙方代收的推广费全部用于商场整体的营销推广。计 元/平方米/月(按建筑面积收取)。
5、空调使用费
除甲方独立安装使用的情况外,由乙方根据空调使用当月总费用结合甲方场地面积大小,按比例收取。
6、其他费用按相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一条违约责任
凡有违反有关规定,甲方须向乙方支付100元-1000违约金并承担全额赔偿责任。超过规定期限加收滞纳金(3‰/日),超过三天未交清款项的,乙方可以终止对甲方的物业服务项目。
第二十二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自乙方使用期满完清有关手续退出商场当日为止。
第二十三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二十四条附则
《装修管理规定》、《卖场管理规定》、《治安消防安全责任书》、《装修协议书》为本协议有效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代表人簦章: 代表人签章: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甲方:
乙方: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___________(物业名称)提供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业基本情况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
东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西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管理的物业范围及构成项目见附件一
第二章 物业服务内容
第二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制定物业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材料等;建立物业管理的各项制度。
2、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改、屋顶、外墙面、承重墙体、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3、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共用照明等。
4、公共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粪池、泵房、自行车棚(停车场、车库)等。
5、公共绿地的养护与管理。
6、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公区场所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等。
7、维持公共秩序包括:门岗服务、物业区域内巡查。
8、维持物业区域内车辆行驶秩序、速度,对车辆停放进行管理。
9、消防管理服务包括:公区区域消防设施的维护、。
10、电梯的运行和日常维护管理。
11、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12、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包括以下事项:
第三条 单个业主可委托乙方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提供维修养护等服务,服务内容和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三章 物业服务质量
第四条 服务质量:
1、房屋质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设备运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急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小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绿化维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环境卫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公共秩序维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停车管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消防管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电梯运行维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装饰装修管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章 物业服务期限
第五条 物业服务期限为_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止。
第六条 合同期限未满,业主大会成立后业主委员会与所选聘的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终止。
第五章 物业服务费用
第七条 物业服务费
1、物业服务费为____________,费用构成包括: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办公费用;物业服务企业固定资产折旧;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等费用,由乙方按年(季/月)向业主收取;
2、业主逾期缴纳物业服务费的,乙方可以从逾期之日起每日加收 缴费用千分之__________的滞纳金。
第八条 停车费用由乙方按下列标准向车位使用人收取:
露天车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车库车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乙方对业主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维修养护及其他特殊服务的费用由双方协商收取。
第十条 甲方保证交付使用的物业符合国家规定的验收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
第六章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 甲方权利义务
1、 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计划,检查监督乙方物业管
2、 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
3、 甲方应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内向乙方移交以下资料:
(1) 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
(2) 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 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4) 各专业部门验收资料;
(5) 房屋及配套设施的产权归属清单(包括业主姓名、联系方式
(6) 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4、 业主和使用人不按规定缴纳物业服务费用时,甲方应按照《业
5、 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的遗留问题:
6、协助乙方贯彻物业区域内的各项规章制度。
7、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
8、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乙方权利义务
1、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同的约定,在本物业区域内提供
2、 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
3、 有权要求甲方和业主及物业使用人配合乙方的管理服务行
4、 对业主和物业作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有权提请有
5、 对业主和物业作用人违反《业主临时公约》的行为,有权
6、 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物业
7、 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的年度维修
8、 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的使用有关规定;
9、 每年会同甲方进行一次物业服务满意率调查;
第十三条 业主入住前的物业服务内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服务要求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 业主入住前的管理费用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由甲方向乙方支付。
第十五条 保修期内房屋、设施维修养护,按以下方式处理:
1、 委托乙方返修,甲方支付全部费用;
2、 甲方负责返修;
第八章 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的约定
第十七条 本合同期满,甲方决定不再委托乙方的,应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决定不再接受委托的,应提前3个月通知甲方或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
第十八条 业主大会重新选聘物业管理企业或其他原因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在合同终止之日起_________内撤出本物业,移交物
第十九务 本合同终止后,甲乙双方应做好债权债务的处理,包括物业服务费用的清算,对外签署的各种协议等;乙方应协助甲方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好物业服务的交接和善后工作。
第二十条 其他条款
第九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一条 因甲方违约导致乙方未能完成管理服务内容,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不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经济赔偿。
第二十二条 乙方提供的服务达不到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的经济赔偿。
第二十三条 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___元违约金;由于解除合同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第二十四条 其他条款
第十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双方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日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承接验收手续。
第二十六条 为维护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露、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时,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必要的财产损失的,当事人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_____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______方式解决。
1、 政府主管部门协调;
2、 提交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3、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条款如与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抵触,该条款无效。
第三十条 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___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_____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物业区域《业主临时公约》的约定,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________________(物业名称)实施前期物业管理服务的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物业管理区域概况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物业类型: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占地面积: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
四至:东至:_____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_____
西至:____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_____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具体物业构成明细及所配置的共用设备设施明细详见附件一和附件二。
第二章物业服务事项
第三条乙方提供的公共性物业服务的主要内容为:
1、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有部位具体包括:房屋的承重结构(包括:基础、承重墙体、梁柱、楼盖等),非承重结构的分户墙外墙面,屋盖、屋面、大堂、公共门厅、走廊、过道、楼梯间、电梯井、楼内化粪池、垃圾通道、污水管、雨水管、楼道灯、避雷装置、________________。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具体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垃圾道、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高压水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市政共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水池、井、停车场、路灯_______。
4、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5、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_____________。
6、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排水管道、污水管道的疏通。
7、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8、公共秩序、安全、消防等事项的协助管理和服务,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_________________。
前款约定的事项不含业主、非业主使用人的人身、财产保险和财产保管责任。双方另行签订人身、财产保险和财产保管专项合同的,按合同约定执行。
9、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10、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
11、装修管理。
12、接受业主委托,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进行维修养护(服务价格由双方另行商定)。
13、物业服务费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费用的收取。
14、法律政策规定应由乙方管理服务的其它服务事项。
第四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本合同特别约定的物业管理事项为: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物业服务质量
第五条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应达到约定的标准。
第四章物业服务费用
第六条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服务收费选择以下第种方式:
1、包干制(物业服务费用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根据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收费指导价格,双方约定物业服务费用标准如下(按建筑面积计算):
(1)住宅:________元/月平方米
(2)写字楼:______元/月平方米
(3)商业物业:________元/月平方米
(4)其他物业: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业主向乙方交纳物业服务费后,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2、酬金制(酬金制是指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约定比例或者约定数额提取酬金支付给物业管理企业,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物业服务资金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支出和物业管理企业的酬金)
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服务资金预收标准如下(按建筑面积计算):
(1)住宅:________元/月平方米
(2)写字楼:________元/月平方米
(3)商业物业:________元/月平方米
(4)其他物业: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乙方选择以下第的种方式对物业服务资金提取酬金:
(1)乙方每月/每年按________元的标准从物业服务资金中提取;
(2)乙方每月/每年按预收物业服务资金数额________%的比例提取。
预收的物业服务支出为所交纳的业主所有,由乙方代管,并由乙方按已公示的预算方案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预收的物业服务支出应当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结余部分,转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不足部分,由业主承担。
第七条共用的专项设备运行的能源消耗,应独立计量核算,合理向业主分摊计收。
第八条业主应于之日起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物业服务资金。
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其物业服务费用或物业服务资金由甲方全额交纳。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物业服务资金的,从其约定,物业使用人不按照约定交纳的,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业主与物业使用人之间的缴费约定,业主应当自约定之日起告知乙方。
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按______(年/季/月)交纳,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在(每年/每季/每月)前____日内履行交纳义务
第九条物业服务费用实行酬金制方式计费的,乙方应向全体业主报告物业管理年度计划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次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对物业服务资金收支情况有争议的,甲方或乙方可以委托双方共同认可的专业审计机构对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审计费用由________________承担。
第十条停车收费分别采取以下方式
1、停车场属于全体业主的,使用人应按照露天停车位________元/个月;车库车位________元/个月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该项停车费中________元/个月的停车管理服务费归乙方所有,其余停车费为全体业主所有,可根据业主公约或业主大会的决定用于业主委员会的办公经费支出或纳入维修资金管理;
2、停车场属于甲方所有的,业主享有优先使用权,车位使用人应按照露天停车位________元/个月;车库________元/个月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乙方从停车费中按露天车位________元/个月、车库车位________元/个月标准提取停车管理服务费;
3、业主自行购置车位的.,应按露天车位________元/个月、车库车位________元/个月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管理服务费。
第十一条乙方应与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签订书面的《停车协议》,明确双方在停车位使用及管理服务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
第十二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会所属全体业主/甲方所有,委托乙方经营管理,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使用会所,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使用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乙方经营管理会所,可按标准提取管理服务费;乙方经营配套商业设施,可按标准提取管理服务费;乙方经营管理其他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按标准提取管理服务费。
第十四条乙方利用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停车场,会所及其他共用部位、共有设备设施进行经营(如:设置商业广告招牌),应当征得相关业主的同意,所得收益扣除乙方管理服务成本和佣金后,剩余部分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
第十五条乙方接受业主委托,提供专项服务的,专项服务的内容和费用按其约定执行。
第十六条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章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十七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享有的权利:
1、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计划、维修养护计划、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监督检查乙方各项方案计划的实施;
2、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3、制订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方面的规章制度;
4、实行酬金制物业服务收费方式的,有权与乙方共同委托专业审计机构对年度财务收支状况进行审计;
5、依据法律、法规规定享有的其他权利。
甲方应履行的义务:
1、在销售物业之前,制定《业主临时公约》,并向物业买受人明示、说明,要求物业买受人书面承诺遵守《业主临时公约》。
2、甲方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物业买卖合同应当包含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要求物业买受人认可接受本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3、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和乙方共同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甲方应保证本物业管理区域具备以下条件:
(1)所有建设项目按批准的规划设计和有关专业要求全部建成,并满足使用要求;
(2)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平整,标识系统完备,雨污水通畅,路灯通亮,园林绿化,围墙大门建设完毕,具备封闭式管理的要求;
(3)机动车停车场、自行车库、垃圾桶、垃圾间、公告栏等可投入使用;
(4)供水、供电、供热、供冷、供气、电梯、通讯、有线电视、消防、邮政等设施能保证供应或正常使用;
4、在查验过程中,甲方应对甲乙双方查验过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存在以下问题予以确认: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确定以上问题解决办法、解决时间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应就以上内容与乙方签订确认书,作为界定各自在开发建设和物业管理方面承担责任的依据。
甲方应认真完善和处理本物业的遗留问题,以达到本条甲方应履行的义务中第3项的要求。
5、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1)竣工总平面图,绿化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资料;
(2)规划设计资料;
(3)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4)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5)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6、保证交付使用的物业符合国家竣工质量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
7、本物业交付使用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自治县、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在三个月内组织业主召开首次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1)新建物业建筑面积出售达50%以上的;
(2)物业自首次出售之日起已满两年的。
8、交付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服务费用;
9、督促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
10、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相关业主和乙方的同意,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
11、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12、不得擅自处分业主依法享有的物业共用部分和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八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乙方享有的权利:
1、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物业管理的技术标准、行业规范以及本服务合同进行管理,提供专业化的服务;
2、按照本合同和有关规定向甲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和其他费用;
3、可以根据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委托,提供本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项目,服务报酬由双方约定;
4、可以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服务业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但不得将该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他人;
5、自主开展各项经营管理活动,但不得侵害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管理事项获取不当利益;
6、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合同约定享有的其他权利。
乙方应履行的义务:
1、履行合同、提供物业服务;
2、及时向全体业主通告本区域内有关物业管理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投诉,接受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3、在承接物业时,应当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并做好书面记录和签认工作;
4、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以及向业主提供特约服务的收费项目和标准;
5、结合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实际情况,编制物业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计划,维修保养计划,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仅适用酬金制收费方式),经依法议定后组织实施;
6、制止本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规章制度的行为,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7、协助做好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保护好现场、协助做好救助工作;保安人员在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公共秩序时,要履行职责,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
8、实行酬金制收费方式的,应当编制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报甲方审批,并且每六个月应公布一次物业服务费用的收支帐目,每年与甲方共同委托专业审计机构对年度财务收支状况进行审计;
9、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应与其订立书面协议,告之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并负责监督;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装修管理规定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和纠正,对情节严重的,要及时报请相关部门处理;
10、非经甲方和相关业主许可并办理有关手续,不得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分、共用设施设备的用途;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
11、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从事物业管理相关服务以外的经营活动;
12、不得在处理物业管理事务的活动中侵犯业主的合法权益;
13、新建物业交付使用时,除政府规定、物业销售合同和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不得向业主乱收费;
14、本合同终止时,应当将物业管理用房和物业管理相关资料及时如数地移交给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的,移交给甲方代管。
1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九条根据《业主临时公约》的授权,在物业管理服务中授予乙方以下权利:
1、制定必要的规章制度,并以有效方式督促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
2、采取批评、规劝、警告等措施制止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临时公约》及公众管理制度的行为;
3、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布违约业主的姓名及其违约情节;
4、对欠费业主停止约定服务直至其履行交费义务。
第六章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第二十条专项维修资金的缴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一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条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三条专项维修资金的续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章物业管理用房
第二十四条甲方应于首位业主入住前_____日内,按照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能够直接投入使用的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其中包括:办公用房平方米(含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委员会的办公用房)、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宿用房平方米、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他用房平方米,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五条物业管理用房属全体业主所有,由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当将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产及时如数地移交给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的,移交给甲方代管。
第八章合同期限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合同期未满,业主委员会与选聘或续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终止。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前一个月,业主大会尚未成立的,甲、乙双方应就延长本合同期限达成协议;双方未达成协议的,甲乙双方应在合同届满后三个月内继续履行本合同,甲方应在此期间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重新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第九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八条因房屋建筑质量、设施设备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法定机构的鉴定为准。
第二十九条甲方违反第十七条甲方应履行的义务中第2项,致使业主不履行本合同约定,乙方可要求甲方督促业主履行本合同的约定,同时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三十条乙方违反合同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业主、物业使用人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业主、物业使用人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业主、物业使用人赔偿。
第三十一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务不能达到本合同第三章“物业服务质量”约定的,由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甲方的违约行为致使乙方无法完成本合同第二章约定的三项以上“物业管理事项”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甲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第三十二条乙方管理服务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未能达到本合同第三章“物业服务质量”约定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及业主相应的损失;乙方无法完成本合同第二章约定的三项以上的“物业管理事项”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由乙方赔偿甲方及业主相应的损失。
第三十三条甲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未能按时如数交纳物业服务费的,应按每日万分之_______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三十四条甲方拒绝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乙方修复,但修复费用及造成的其他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三十五条双方约定,以下条件下所致的损害,可构成对乙方的免责事由:
1、因不可抗力导致的中断服务或物业价值的贬损;
2、因物业本身固有的瑕疵造成的损害;
3、因维修、养护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而暂时停水、停电或停止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
4、因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供水、供电、供热、供冷、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的障碍和损失。
第三十六条违反本合同约定需解除本合同的,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合同自书面通知送达对方时即行解除,并在二十日内办理交接。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本合同的效力及于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全体业主及物业使用人。业主可与物业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权利义务进行约定,但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有关业主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十八条甲方在销售物业时,本合同有关物业管理的约定随之转移。
第三十九条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可监督本合同的实施。
第四十条双方约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接管验收手续。
第四十一条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第四十二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四十三条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四十四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可以依法申请调解,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申诉;也可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_________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人民法院诉讼。
第四十五条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六条本合同自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工程小区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住宅小区
座落位置:x市x区x社区
四至:东:海口街南:x路
西:集贤街北:x路
占地面积:3.86万平方米
建筑面积:63394平方米
第三条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全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委托管理事项
第四条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
第五条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高压水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物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自行车棚。
第六条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第七条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文化、体育娱乐场所。
第八条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第九条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条维护公共秩序,包括巡视、门岗执勤。
第十一条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
第十二条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第十三条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1、物业管理服务费;
2、公共设施维修基金;
3、承租户的房租。
第十四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应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十五条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
第三章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六条委托管理期限为3年。自20x年11月1日起至20x年11月1日。
第四章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七条甲方权利义务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制定业主公约并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公约。
3、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
4、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5、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
6、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时,负责催交或以其它方式偿付。
7、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8、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第十八条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订物业管理制度。
2、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政策的行为,提出请有关部门处理。
3、按本合同第十六条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4、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5、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等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6、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限制条件,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
7、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8、六个月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管理费用收支帐目。
9、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要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第五章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第十九条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目标管理。
1.房屋外观:整洁无破损,外观完好率100%.
2.设备运行:良好无不安全隐患。
3.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及时处理用户报修,按计划完成。
4.公共环境:环境设施完备,实行标准化保洁。
5.绿化:绿化管理要经常化、制度化,无破坏、践踏及占用现象,保证绿化成活率。
6.交通秩序:按规定做好小区内机动车辆出入及存车处车辆管理和保管,维护小区交通秩序保障,小区内车辆安全。
7.保安:加强防范,完成治安保卫工作,保证业主及物业使用人生命财产安全。
8.急修:随叫随到。
9.小修:及时率达98%以上。
第六章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二十条物业管理服务费
1.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单室9元/月,双室10元/月,三室11元/月收取。
2.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市物价局有关规定并经过业主大会讨论通过调整。
3.业主和物业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费的,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物业管理费的3‰元收取滞纳金。
第二十一条乙方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毗连部位的维修、养护及其它特约服务,由当事人按实发生的费用计付,收费准须甲方同意。
第二十二条其它乙方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的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如下:
1、有偿服务按市场价规定收费。
2、特约服务双方议价。
第二十三条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的维修、养护费用。
1、房屋共用部位的小修、养护费用,由业主和自管单位承担;大中修费用,由自管单位承担;更新费用,由自管单位承担。
2、房屋共用设施、设备的小修、养护费用,由自管单位承担;在中修费用,由自管单位承担;更新费用,由自管单位承担
3、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小修、养护费用,由自管单位承担;大中修费用,由自管单位承担;更新费用由自管单位承担。
4、公共绿地的养护费用,由自管单位承担;改造、更新费用,由自管单位承担。
5、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小修、养护费用,由自管单位承担;大中修费用,由自管单位承担;更新费用,由自管单位承担。
第七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甲方违反合同第十九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示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五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六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七条甲乙双方任一方无法律依据提前终止合同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2万元的违约金;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给予经济赔偿。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双方约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5天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完交接验收手续。
第二十九条合同期满后,乙方全部完成合同并且管理成绩优秀,大多数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反映良好,可续订合同。
第三十条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一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政策执行。
第三十二条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6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三条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签定为准。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报请物业管理行政协主管部门进行调解。
第三十六条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30天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三十七条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代表人:代表人:
20x年x月x日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
受权代表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
承租方或业主(乙方):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
受权代表人:_________
本物业名称:________
甲方租赁商铺基本情况:
1、座落位置:____号楼___层___号铺
2、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在乙方签订《商用物业租赁合同》时,甲乙双方就物业服务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照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制定物业管理服务制度,对物业及其环境秩序进行管理;
2、有权要求乙方及物业使用人配合甲方的管理服务行为;
3、依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及法律规定的或双方合同的其它费用;
4、对造成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损失的,物业管理公司有权要求责任人停止侵害、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5、负责租赁铺内部清洁,内部安保及消防安全工作,如在乙方承租的房屋内发生火灾,治安事件或其他意外,造成甲方或第三人损害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6、负责编制物业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并组织实施;
7、将装饰装修房屋的规定将相关文件发放乙方,当乙方装修房屋时,与其签订《装修工程合同书》,并对其监督,对不符合安全要求和影响公共利益的,进行劝阻制止,责令改正;
8、对本物业的共用部位、设施及场地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经甲方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9、在合理的情况下,可暂时停止任何设备、设施的运行以进行维修或例检;
10、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治安秩序、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治安案件或者各类灾害事故时,应当及时向公安和有关部门报告,并协助做好调查和救助工作。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监督甲方的物业管理服务行为,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向乙方提出意见和建议;
2、遵守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其中包括《管理规定》、《装修管理规定》等相关守则;
3、根据本合同按时足额向甲方交纳物业管理费用及其他政府部门允许收取的或双方合同的相关费用;
4、装饰装修房屋时,遵守政府有关规定。并应与甲方签订《装修工程合同书》及遵守《装修管理规定》中有关规定;
5、商铺使用人须按照按照政府相关规定和布局要求,合法经营。
6、不得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
7、转让房屋时,事先通知甲方,告知受让方与甲方签订本合同;
8、因乙方的承租人、使用人及访客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管理规定》等造成的损失、损害均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9、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物业的给排水、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10、物业使用人明白并:甲方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不承担因第三人行为所致的人身、财产损害赔偿责任及车辆保管责任(另有专门合同约定的除外);
11、不得改变销售合同中注明的房屋使用功能,不得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及产权房屋自用部分内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活动。
12、如乙方需变更该商铺用途,需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如未获甲方同意,或私自变更经营范围或用途,将视同乙方违约并自动放弃合同。
1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在租赁商铺周围安装或请人安装报警装置、门铃、摄像机及其他装置。
1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在租赁商铺内开展或允许他人开展第三方业务。
15、乙方必须保证在正常营业时间内开门营业,如一年内累计达到10天以上或连续7天以上未正常营业,甲方将视同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16、乙方产生的营运垃圾由乙方自行存放、统一管理;甲方不提供乙方产生的营运垃圾的堆放场所;具体事宜由乙方自行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申报。
第二条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一、制定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等;
二、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楼梯间、走廊通道、配电箱、水泵房、消防监控室等;
三、共用设施设备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设施设备是指共用的给排水管道、加压水泵、避雷网、供电线路、通讯线路、照明、供气线路、消防设施、安防监控设备、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车辆停放地点等;
四、公共区域的绿化养护与管理;
五、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清洁卫生,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和垃圾收集;
六、维护公共秩序,包括门岗服务,物业公共区域内巡查;
七、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本物业区域内的公共安全和公共秩序;
八、维护物业区域内车辆行驶秩序,对车辆停放秩序进行管理;
九、消防管理服务,包括公共区域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
十、房屋装饰装修管理严格遵守政府部门相关规定和按照《装修工程合同书》、《装修管理规定》等相关文件执行。
第三条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
一、综合管理(商业街规划红线范围内,涉及共有财产和公共事务的管理)
1、建立完善的物业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管理体系;
2、履行物业管理合同,并按规定公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内容及物业管理服务费标准;
3、每年对房屋及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安全普查,根据普查结果制定维修计划,组织实施;
4、管理人员100%持有物业管理上岗证书,特种作业员工100%持有专业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书上岗,全体工作人员统一着装,挂牌服务;
5、运用计算机对业主资料、房屋档案、设备档案、收费管理、日常办公等进行管理,并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
6、设置客户服务中心和服务热线,有效投诉处理率100%;
7、夜间有专人值守,处理紧急报修,水、电等紧急报修30分钟内到现场;
8、每年进行一次服务满意率调查,征求用户意见不低于入住总数的80%,促进管理服务工作的改进和提高。
二、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维护
1、维修养护制度健全并在工作场所明示,工作标准及岗位责任制明确,执行良好;
2、共用设施设备按照项目配套建设管理,责任分工运转正常,维护良好,有设备台帐,运行记录、检查记录、维修记录、保养记录,对设备故障及重大或突发性事件有应急方案和现场处理记录;
3、实行值守服务;
4、水、电、监控等设备运行人员技能熟练,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
5、道路、停车场平整通畅,交通标志齐全规范;
6、公共照明设备完好率90%以上;
7、设备用房整洁,主要设施设备标识清楚齐全;
8、雨水污水井、化粪池、排水管网定期检查,经常疏通,保持通畅,无堵塞外溢;
9、在接到有关部门停水、停电、停气相关通知后,及时进行公示。
三、绿化养护(对商业街规划红线内的公共绿地和花草树木的养护)
1、花草树木生长良好,修剪整齐美观无大面积杂草;
2、绿地无改变性质和破坏、占用现象;
3、适时对花草树木进行浇灌、松土、施肥、灭虫、防冻保暖。
四、清洁卫生(对商业街规划红线以内,商户门以外的保洁服务)
1、环卫设备完好,合理设置垃圾桶、果皮箱、垃圾中转点;
2、清洁卫生实行责任制,有专职的清洁人员和明确的责任范围,公共区域每天至少清扫一次并实行标准化保洁;
3、垃圾每日清理,垃圾桶、果皮箱无溢满现象,各类垃圾容器及时清洁无重异味;
4、小区内道路等公共场地无明显纸屑、烟头等废弃物;
5、雨雪天气及时对区域内路面积水、积雪进行清扫,商业街内无乱悬挂、乱贴、乱画、乱堆放等现象;
6、根据实际情况开展灭蚁、灭鼠、灭蝇、灭蚊等卫生消杀工作;
7、对超过国家规定餐饮排放油烟、噪音标准和违反规定饲养宠物、家畜、家禽者进行劝告,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五、秩序维护
1、商业街派有专人巡逻,维护公共安全次序;
2、有专门秩序维护人员,实行定时巡逻制度;
3、机动车、非机动车行驶、停泊管理有序;
4、危及人身安全处有明显标识和具体的防范措施;
5、消防设备设施完好无损,可随时起用、消防通道畅通,制订消防应急方案;
6、中央监控室实施24小时监控并做好相关记录;
7、看管公共财产,包括消防器材及商业街的井盖、花草、树木、果实等;
8、对于发生在商业街范围内的治安案件、刑事案件、交通事故,应及时报警,并配合公安部门进行处理。
六、智能化系统运行维护
1、保障商业街智能化设施的日常运行正常,维护及时;
2、智能化系统出现故障时,有相关预案措施弥补。
七、水泵运行维护
1、保证商铺正常生活用水;
2、对水泵定期保养,确保水压共给。
第四条物业管理服务费用(不包括房屋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更新、改造的费用)
一、物业管理服务费(最终以物价局核准的标准收取;依据市场行情调整收费标准)
1、据本物业统一开街时间,对本物业全体用户确定统一的交纳时间:从___年___月___日开始计算;
2、物业管理费标准:
按____元/m2?月计算;(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季或物业管理费为元整。
商铺水费按3、15元/吨(按不同的经营性质进行调整);
商铺电费按1、15元/度。
3、甲方与经营人约定由乙方承担物业管理服务费的,由乙方交纳;
4、经营人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之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以及法律规定的及双方合同的其它费用;
5、交费方式:物业管理费为一季一付(可跨季度),每个季度或跨季度当月___日前交纳,如遇周末顺延;
6、乙方逾期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的,从逾期之日起每天交纳壹元人民币违约金。
二、车辆停放管理费
车辆停泊服务费按照物价局审核通过后的收费标准公示;
三、其他服务费:
甲方对乙方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的费用另行收取,甲方制定的对乙方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的收费价格应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
第五条广告牌设置
商铺广告牌设置须得到政府相关部门批准后,根据商业街风格制作安装。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合同,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甲方违反合同,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乱收费的,乙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所收费用,退还利息并支付违约金;
3、乙方违反合同,使甲方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乙方违反合同,不按本合同约定的收费标准和时间交纳有关费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交,并从逾期之日起每天交纳壹元人民币违约金;
5、乙方违反合同,不按本合同规定缴费的,甲方有权终止物业服务,并保留相关权利。
第七条为维护公众、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燃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甲方因采取紧急措施造成乙方必要的财产损失的,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八条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九条本合同内空格部位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十一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向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无效的,可向武汉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二条本合同附件《商场管理规定》与合同同时使用,具备同等法律效力,自合同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在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将合同样本送武汉市硚口区房地局备案。
第十四条若本合同中部分条款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但不影响其他条款所具备的效应。
第十五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物业管理公司商酌后修正。
第十六条本合同解释权归物业管理公司。
第十七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出租方一份,承租户一份。
第十八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本协议当事人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友好、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一、 合作范围
为保证甲乙双方互利互惠、降低经营风险和方便物业管理,为“置信?芙蓉古城”客户提供便捷、有效、高质的服务,甲方与乙方重点合作,乙方授权甲方代乙方销售推广。
二、 合作方式
甲方为乙方提供适当的开展销售业务的场所,并通过口头、广告等多种形式向业主推荐、推广(广告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 合作期限
1、 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个月。
2、 协议期满,本协议自然终止。
3、 双方如续订协议,应在本协议期满十个工作日内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四、 合作项目费用标准
1、 由乙方按批发价向甲方供货,所有品种单价不得高于 的价格。
2、 对外销售价格由甲方自行制定。
五、 合作项目结算时间和方式
1、 乙方每次送货时结算前次货款。
六、 产品运输及费用乘担
1、 甲方以电话形式通知乙方送货(运费由乙方承担)。
2、 送货地点以甲方通知为准。
七、 权利义务
1、 甲方的权利义务
(1) 甲方在宣传上应积极主动、重点推荐和配合乙方合作范围内各项宣传促销活动。
(2) 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样品及陈列设施负责进行管理。
(3) 甲方在提供给乙方进行展示的场所设立兼职推广人员。
2、 乙方的权利义务
(2) 乙方需积极配合甲方工作,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规定,按照协议内容主动缴纳各类费用。
(3) 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售前、售中、售后的咨询服务,产品促销活动期间乙方专业促销人员须到促销现场。
(4) 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商品销售发票。
(5) 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与客户签定的合同,做好顾客的售后服务工作。
八、 责任
凡未能本着诚信原则行事、欺-
诈、违反本协议或在本协议授予权限之外行事而导致诉讼、索赔、罚款、赔偿,或为履行本协议有关事件导致诉讼、仲裁、索赔、罚款、赔偿,如果系甲方原因发生上述事件,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支付,如果系乙方工作失误发生上述事件,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支付。如有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
九、 不可抗力
由于非因甲方或乙方的过错或任何一方均不能控制的其它不可抗力情况下,使甲方或乙方不能执行协议任何义务,因此而导致在耽误期间不能执行该义务应予免责。
十、 附件
1、 对本协议的条款进行补充,应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2、 本协议之附件均为协议有效组成部分。本协议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3、 本协议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4、 协议附件有关内容如有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本协议内容为准。
十一、 本协议共三页,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方持两份,乙方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名):
经办人: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名):
地址: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甲方:
乙方:
甲方是指:商铺购买人(使用人)
乙方是指:物业服务企业
前期物业服务是指,自房屋出售之日起至业主大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之日止的物业服务。
根据国家《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物业服务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 物业的坐落、面积
1、坐落位置: (项目名称) 栋 层 号铺面 ,建筑面积为 ㎡。
第二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监督乙方的物业管理服务行为,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向乙方提出意见和建议;
2、遵守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双方所签订的服务合同及相关协议;
3、不得在居民休息时间(中午12时至15时、晚上22时至翌日7时)制造发出过大的声响(如敲击、高音响、按喇叭等);
4、依据本协议向乙方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和垃圾处理费;
5、装饰装修房屋时,遵守《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6、遵守《水电代收代缴协议》,按时向翡翠园小区业主服务中心缴纳水电费用;
7、不得占用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因搬迁、装饰装修等原因确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事先通知乙方,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给予赔偿;
8、转让商铺时,应事先通知乙方,告之受让方与乙方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9、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签订的租赁合同等造成的损失、损害承担民事责任。
10、商铺的招牌安装,应取得按开发建设单位规定的统一标准安装。
11、服从乙方的日常管理,实行门前“三包”,讲究卫生,保持门前及周围清洁。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对共用部位、公共设施设备、绿化、环境卫生、治安、交通等项目进行维修、服务与管理。
2、建立建全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3、制止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签订的本合同行为;
4、物业管理企业可委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和服务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整体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5、依据本合同向甲方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及垃圾处理费;
6、提前将装饰装修房屋的注意事项和限制条件告之甲方,并与甲方订立《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7、与甲方签订水电代收代缴协议;
8、不得占用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
第三条 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一、房屋共用部位的维护和管理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 、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二 、房屋共用设施设备及其运行的维护和管理。共用设施设备是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天线、供电线路、通讯线路、照明、消防设施、监控系统、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三、环境卫生管理,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楼宇的公共部位,包括楼梯、大厅、楼宇外墙等部位环境卫生管理;
2、物业区域的公共场所,包括小区内的道路、绿化地带、公共停车场、公共娱乐场所等所有公共场所的环境卫生管理;
3、生活废弃物的清理。
四、秩序维护管理,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本物业区域内的公共秩序;
2、治安协管员实行24小时巡逻制度,定时定路线巡查;
3、对本物业区域内的车辆管理;
4、与甲方签订《消防责任书》
五、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管理,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对小区的机动车停放与出入实行统一管理。
2、维护小区的交通秩序。
六、房屋装饰装修管理
1、消防要求:翡翠园小区商铺的消防施工方案须报消防主管部门审批,消防设施(喷淋、温感、烟感)等由业主在装修时自理,必须接入小区喷淋管网和消防报警系统,并符合消防管理部门验收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
2、根据开发商文件要求,因商铺未安装排烟管道不允许经营餐饮店。
3、特殊行业要求:经营特殊行业的,需要按特殊行业相关要求并办理好相关手续后方可投入使用。
4、签订《商铺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七、用水用电管理:双方另签订《水电代收代缴协议》。
第四条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一、房屋外观:
1、房屋外观(包括屋面、天台)完好、整洁;外墙、公共楼梯间面砖、扶手等无明显污迹、无破损、无乱张乱贴、乱涂乱画、乱悬挂现象;
2、对违反规划私搭乱建及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或用途及时劝说、阻止,并报告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3、空调安装位置统一有序,支架及固定螺丝等用不锈钢材料、无锈蚀,冷凝水集中排放;
二、设备运行:
1、设备运行正常,维护良好,无事故隐患;
2、定时对设备进行检查,应设有设备台帐、运行记录、检查记录、维修记录、保养记录;
3、对设备故障及重大事件有完善的应急方案和现场处理措施、处理记录;
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1、路灯等公用照明设备完好率在98%以上;
2、各设备及公共场所、场地、危及人身安全处有明显标志和防范措施。
四、环境卫生:
1、小区公共部位干净、整洁、无杂物垃圾、无异味、无乱张贴、无乱堆放、扶手无尘,清洁率95%以上;
2、小区内的道路完好、无积水、泥沙、公共场所无杂物垃圾,环卫设施设备完好无损;
3、实行垃圾分类收集,做到日产日清,垃圾桶、果皮箱无溢满现象;
4、垃圾中转站、垃圾桶、果皮箱定期清洗,保持干净无异味;
5、实行定期消杀,有效控制蝇、蚊、鼠等害虫孽生。
五、 绿化:
1、草坪应及时修剪,保持平整,并清除杂草,控制杂草孽生;
2、花草树木长势良好,无枯死,适时组织灌溉、施肥、松土,预防虫害;
3、根据树木品种科和生长情况,及时修剪整形、观赏效果良好;
4、绿化地设爱护绿化温馨提示牌。
六、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
1、商铺前道路畅通、交通秩序良好,无乱停车现象。行人、车辆各行其道;
2、室内停车场二十四小时定时巡逻。
七、消防:
1、消防设施、设备完好率在98%以上。
2、小区火灾发生率在1%以下。
八、房屋共用部位、公用设备设施小修和急修:
㈠小修
1、做到水、电、气等公用设施小修不过夜。
2、房屋共用部位的土建小修三日内有结果。
㈡急修
3、房屋共用部位、公用设施的急修要求维修人员三十分钟内到达现场,并开始组织抢修。
第五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一、乙方收取服务费标准为:
(一)、物业服务费按2.00元/平方米/月计收;
(二)、城市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
1、餐饮娱乐业以外的商业网点按经营面积收取
(1)、面积30平方米以下(含30平方米)按20元/店.月收取;
(2)、面积30平方米以上按0.65元/平方米.月收取;
2、餐饮娱乐业商业网点按经营面积收取
(1)、面积30平方米以下(含30平方米)按100元/店.月收取;
(2)、面积30-50平方米(含50平方米) 按200元/店.月收取;
(3)、面积50平方米以上参照以上标准方双方协商;
(三)、缴纳水电周转金
1、面积30平方米以下(含30平方米)按500元/间一次性收取;
2、面积30-50平方米(含50平方米) 按800元/间一次性收取;
3、经营面积50平方米以上按15元/平方米一次性收取;
商铺前露天停放车辆场地占用收费标准按政府相关部门执行。
二、如甲方不能按合同约定时间向乙方支付物业物业服务费的,以欠费金额的2﹪支付每月利息,直至全部清偿欠费时止。
三、甲方必须按时缴纳当月的物业服务费和垃圾处理费。
四、每月水电费由甲方按乙方规定缴费期限内自行到翡翠园小区业主服务中心交纳,如逾期缴纳所产生的违约金及相关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保留停止供水供电权利。
第六条 水电费用
甲乙每月实际使用的水电度数由乙方双方派代表共同确认,且在规定期限内自行到翡翠园小区业主服务中心缴纳。
水电费按如下方法计算:
水费收取方法:每月水费=(每月实际使用度数+公摊+损耗)×水费单价
电费收取方法:每月电费=(每月实际使用度数+公摊+损耗)×电费单价
以上水电费单价按市供电局、自来水公司核定经营性收费标准收取。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违反协议,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甲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甲方违反协议,使乙方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乙方违反协议的,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乱收费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所收费用。
四、甲方违反协议的,不按本协议约定的收费标准和时间交纳有关费用,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交,并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5‰向甲方交纳违约金,逾期超过一个月的,乙方将停止向甲方提供服务。
第八条 为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的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露、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采取紧急措施造成甲方必要的财产损失的,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九条 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协议无法履行,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十条 本协议内容各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十一条 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或向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如协商或调解无效,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本合同正本共7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乙 方: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本协议当事人
甲方:
乙方:
甲方是指:物业管理企业;
乙方是指:购房人(业主)。
前期物业管理是指,自房屋出售之日起至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定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止的物业管理。
本物业名称:
乙方所购房屋销售(预售)合同编号:
乙方所购房屋基本情况:
类型:多层¨、小高层¨、别墅¨
坐落位置: (项目名称) 栋 单元 房
建筑面积: 平方米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 甲方的权利义务
1、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绿化、环境卫生、保安、交通等
项目进行维修、修缮、服务与管理;
2、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物业管理制度和《临时管理规约》并书面告知乙方;
3、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4、制止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临时管理规约》的行为;
5、物业管理企业可委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与范围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整体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6、按照《南宁市普通住宅小区管理服务等级标准》里的一级服务标准向业主提供有偿服务;
7、编制物业管理服务及财务年度计划;
8、至少每六个月向乙方公布物业服务费用收支帐目;
9、提前将装饰装修房屋的注意事项和限制条件书面告知乙方,并与乙方订立《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10、不得占用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
11、根据本合同向乙方收取与甲方提供的服务等级标准相应的物业服务费用;
12、自本协议终止时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与业主委员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办理本物业的物业管理移交手续,物业管理移交手续经业主委员会确认。
二、 乙方的权利义务
1、参加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享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
2、监督甲方的物业管理服务行为,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向甲方提出意见和建议;
3、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4、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5、遵守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临时管理规约》;
6、依据本协议向甲方交纳与甲方提供服务等级标准相适应的物业服务费用及相关费用;
7、装饰装修房屋时,遵守《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8、不得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
9、因搬迁、装饰装修等原因确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事先通知甲方,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给予赔偿;
10、对承租人、使用人及访客等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临时管理规约》等造成的损失;损害承担民事责任;
11、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物业的给排水;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12、按照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第二条 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一、房屋共用部位的维护和管理,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电梯间、走廊通道等。
二、房屋共用设施设备及其运行的维护和管理共用设施设备是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天线、供电线路、通讯线路、照明、发电机组、锅炉、供热线路、供气线路、消防设施、监控系统、远程抄表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公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三、环境卫生管理、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楼宇的公共部位,包括楼梯、大厅、电梯间、公用卫生间、楼宇外墙等部位环境卫生管理;
2、物业区域内的公共场所,包括小区内的道路、绿化地带、中央水体、花园、公共停车场、公共娱乐地方等所有公共场所的环境卫生管理;
3、生活废弃物的清运。
四、秩序管理,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内容
(1)协助公安部门维护物业区域内的公共秩序;
(2)秩序协管员实行二十四小时巡逻制度,定时定路线巡逻;
(3)维持物业区域内车辆行驶秩序,对车辆停放进行管理;
(4)消防管理服务,即公共区域消防设施的维护。
2、责任
(1)选聘秩序协管员,并实施培训、管理;健全、落实各项治安服务管理制度。
(2)减少住宅小区的安全隐患,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五、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管理,具体内容包括以下内容:
1、内容
(1)小区的机动车停放与出入实行统一管理。
(2)维护小区的交通秩序。
2、责任
(1)保证小区的道路畅通,交通秩序良好。
(2)规范小区的停车管理,统一管理,为业主提供安全、有序的服务。
六、房屋装饰装修管理,见附件:《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第三条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一、房屋外观
1、房屋外观(包括屋面、天台)完好、整洁;外墙、公共楼梯间面砖、玻璃等无明显污迹、无破损、无乱张帖、乱涂乱画、乱悬挂、公共设施及通道无随意占用现象。
2、对违反规划私搭乱建及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或用途及时劝告、阻止,并报告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3、空调安装位置统一有序,支架及固定螺丝等用不锈钢材料、无锈蚀,冷凝水集中排放。
二、设备运行:
1、设备运行正常,维护良好,无事故隐患;
2、定时对设备进行检查、应设有台帐、运行记录、检查记录、维修记录、保养记录;
3、对设备故障及重大事件有完善的应急方案和现场处理措施、处理记录;
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1、小区内道路、停车场完好率在90%以上,道路畅通无损坏,平坦整洁;排水畅通,无随意占道改变使用功能;
2、路灯、楼道灯管等公共照明设备完好率在95%以上;
3、各设备及公共场所、场地、危及人身安全处有明显标志和防范措施。
四、环境卫生:
1、楼宇的公共部位干净、整洁、无杂物垃圾、无异味、无乱张贴、无乱堆放、扶手无尘、清洁率99%以上;
2、小区内的道路完好,无积水、泥沙、公共场所无杂物垃圾,环卫设施设备完好率无损;
3、实行垃圾分类收集,做到日产日清,垃圾桶、果皮箱无溢满现象;
4、垃圾中转站、垃圾桶、果皮箱定期清洗。保持干净无异味;
5、实行定期消毒,有效控制蝇、蚊、鼠等害虫孽生。
五、绿化;
1、草坪应及时修剪,保持平整,并清除杂草,控制杂草孽生;
2、花草树木长势良好,无枯死,适时组织浇灌、施肥、松土,预防病虫害,绿化完好率在95%以上;
3、根据树木品种种科和生长情况,即使修剪整形、观赏效果良好;
4、绿化地设提示牌,提示人们爱护绿化。
六、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
1、小区内道路畅通、交通秩序良好。行人、车辆各行其道;
2、室内停车场二十四小时管理。
七、治安协助
小区治安案件年发案率在2%以下。
八、消防:
1、消防设施、设备完好率在98%以上。
2、无因管理不善而引起的重大火灾,小区火灾年发生率在1%以下。
九、房屋共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小修和急修;
1、房屋零修、急修及时率达99%以上。
2、小修
(1)做到水、电、气等公用设施小修不过夜。
(2)房屋公用部位、公用设施的急修要求维修人员十五分内到达现场,并开始组织抢修。
十、业主满意程度,业主对物业服务满意率达95%以上。
第四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更新、改造的费用)
1、服务费收取标准:
多层住宅:每月每平方米元,
小高层住宅:每月每户每平方米元,
别墅:每月每户每平方米元。
2、因乙方原因空置房屋按建筑面积原收费标准的100%收取。
3、乙方不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每逾期一天将收取5‰的违约金。
4、乙方出租物业的,物业服务费由乙方交纳。
5、乙方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之前的物业服务费用。
6、乙方须在每月20日前缴纳下月的物业服务费。
第五条 电梯费的收取,每月每户 元。
第六条 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的收取。按政府相关文件收取。
第七条 城市垃圾处理费的收取,按政府有关批文执行。
第八条 停车场车辆保管服务费的收取
停车场车辆保管服务费的收取按照物价部门的有关批文执行。
第九条 代缴收费服务
受有关部门或乙方的委托,甲方可提供水费、电费、燃(煤)气费、房租等代收代缴费服务(代收代缴费用不属于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反协议,未到达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乙方违反协议,使用甲方未到达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甲方违反协议的,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乱收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清退所收费用。
四、乙方违反协议,不按本协议约定的收费标准和时间交纳有关费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交并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5‰交纳违约金,逾期超过两个月的,甲方将停止向乙方提供服务。
第十一条 为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的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露、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甲方因采取紧急措施造成乙方必要的财产损失的,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十二条 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协议无法履行,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 本协议中末规定的事宜,均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十四条 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向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无效的,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合同共8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 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
一、本合同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住宅项目的物业服务及其相关活动。
二、订立本合同前,当事人双方须认真协商各项条款,合同一经签字或者盖章即生效(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本合同任何条款的变更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字或者盖章确认。
三、合同应当用钢笔、毛笔、签字笔或打印填写,空格部分若不填写内容,应当用“/”划掉。涂改之处,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确认。
四、合同发生重大变更、解除及合同文本遗失的,应当及时 到原备案机关办理相关手续。
五、本合同不得翻印。
甲方:_______业主委员会主任 联系电话:_______住 所: 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
乙方:_______法定代表人: 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住 所: 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企业资质证号: _______资质等级: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业主大会
执行机构:_______业主委员会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
资质等级:_________________
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为 ___________(物业名称)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业基本情况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物业类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坐落位置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建筑面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
东至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南至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西至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北至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物业构成明细见附件1)。
第二章 服务内容与质量
第二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一)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位明细见附件2);
(二)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见附件3);
(三)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四)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五)车辆行驶、停放管理;
(六)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七)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八)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第三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四条 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执行以下第_____项质量标准:
(一)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按《石家庄市物业服务等级标准》_____级执行。 (服务等级标准见市价[20__]69号《石家庄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 。
(二)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执行双方约定的物业服务质量标准,具体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五条 单个业主可委托乙方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提供维修养护等服务,服务内容和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三章 服务费用
第六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收费选择以下第_____种方式:
(一)包干制
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高层住宅: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别墅:___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办公楼:_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商业物业: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物业:___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物业服务费用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法定税费;
9、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10、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乙方按照上述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二)酬金制
物业服务资金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预先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高层住宅: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别墅:____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办公楼:__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商业物业: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物业:____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由物业服务支出和乙方的酬金构成。
物业服务支出为所交纳的业主所有,由乙方代管,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使用说明
1、本示范文本仅供建设单位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参考使用。
2、经协商确定,建设单位和物业管理企业可对本示范文本的条款内容进行选择、修改、增补或删减。
3、本示范文本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所称业主,是指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建设单位和房屋买受人;其他条款所称业主,是指拥有房屋所有权的房屋买受人。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邮编: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邮编:
资质等级:
证书编号: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物业名称)提供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物业基本情况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
座落位置;
建筑面积。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
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规划平面图见附件一,物业构成明细见附件二)。
第二章服务内容与质量
第二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位明细见附件三);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见附件四);
3、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4、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5、车辆停放管理;
6、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7、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8、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第三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包括以下事项:
1、
2、
3、
第四条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应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见附件五)。
第五条单个业主可委托乙方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提供维修养护等服务,服务内容和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三章服务费用
第六条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收费选择以下第种方式:
1、包干制
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元/月.平方米;
高层住宅:元/月.平方米;
别墅:元/月.平方米;
办公楼:元/月.平方米;
商业物业:元/月.平方米;
物业:元/月.平方米。
物业服务费用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法定税费;
(10)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11)。
乙方按照上述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2、酬金制
物业服务资金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预先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元/月.平方米;
高层住宅:元/月.平方米;
别墅:元/月.平方米;
办公楼:元/月.平方米;
商业物业:元/月.平方米;
物业:元/月.平方米。
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由物业服务支出和乙方的酬金构成。
物业服务支出为所交纳的业主所有,由乙方代管,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
乙方采取以下第种方式提取酬金:
(1)乙方按(每月/每季/每年)元的标准从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提取。
(2)乙方(每月/每季/每年)按应收的物业服务资金
%的比例提取。
物业服务支出应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结余部分,转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不足部分,由全体业主承担。
第七条业主应于之日起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
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其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由甲方全额交纳。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业主与物业使用人之间的交费约定,业主应及时书面告知乙方。
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按(年/季/月)交纳,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在(每次缴费的具体时间)履行交纳义务。
第八条物业服务费用实行酬金制方式计费的,乙方应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管理年度计划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次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对物业服务资金收支情况有争议的,甲乙双方同意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1、
2、
第四章物业的经营与管理
第九条停车场收费分别采取以下方式:
1、停车场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元/个·月、车库车位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
乙方从停车费中按露天车位元/个·月、车库车位元/个·月的标准提取停车管理服务费。
2、停车场属于甲方所有、委托乙方管理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优先使用权,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元/个·月、车库车位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
乙方从停车费中按露天车位元/个·月、车库车位元/个·月的标准提取停车管理服务费。
3、停车场车位所有权或使用权由业主购置的,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元/个·月、车库车位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管理服务费。
第十条乙方应与停车场车位使用人签订书面的停车管理服务协议,明确双方在车位使用及停车管理服务等方面的权利义务。
第十一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会所属(全体业主/甲方)所有。
会所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的,乙方按下列标准向使用会所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费用:
1、
2、
第十二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停车场、会所及其他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备设施统一委托乙方经营,经营收入按下列约定分配:
1、
2、
第五章物业的承接验收
第十三条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配合乙方对以下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
1、
2、
3、
第十四条甲乙双方确认查验过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存在以下问题:
1、
2、
3、
甲方应承担解决以上问题的责任,解决办法如下:
1、
2、
3、
第十五条对于本合同签订后承接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甲乙双方应按照前条规定进行查验并签订确认书,作为界定各自在开发建设和物业管理方面承担责任的依据。
第十六条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4、
第十七条甲方保证交付使用的物业符合国家规定的验收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
第六章物业的使用与维护
第十八条业主大会成立前,乙方应配合甲方制定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乙方根据规章制度提供管理服务时,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给予必要配合。
第十九条乙方可采取规劝、等必要措施,制止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本临时公约和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二十条乙方应及时向全体业主通告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物业管理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投诉,接受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第二十一条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甲方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征得相关业主和乙方的同意;乙方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征得相关业主和甲方的同意。
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第二十二条乙方与装饰装修房屋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签订书面的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就允许施工的时间、废弃物的清运与处置、装修管理服务费用等事项进行约定,并事先告知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第二十三条甲方应于(具体时间)按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能够直接投入使用的物业管理用房。
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平方米,位于;住宿用房平方米,位于;
用房平方米,位于。
第二十四条物业管理用房属全体业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第七章专项维修资金
第二十五条专项维修资金的缴存。
第二十六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
第二十七条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
第二十八条专项维修资金的续筹。
第八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九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约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务无法达到本合同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的,由甲方赔偿由此给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造成的损失。
第三十条除前条规定情况外,乙方的管理服务达不到本合同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应按的标准向甲方、业主支付违约金。
第三十一条甲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七条的约定,未能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的,应按
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三十二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七条的约定,擅自提高物业服务费用标准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就超额部分有权拒绝交纳;乙方已经收取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
第三十三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七条的约定,拒绝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乙方修复,修复费用及造成的其他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三十四条以下情况乙方不承担责任:
1、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管理服务中断的;
2、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3、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4、因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5、
第九章其他事项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但在本合同期限内,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自动终止。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期满前月,业主大会尚未成立的,甲、乙双方应就延长本合同期限达成协议;双方未能达成协议的,甲方应在本合同期满前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
第三十七条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及时完整地移交给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的,移交给甲方或代管。
第三十八条甲方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物业买卖合同,应当包含本合同约定的内容;物业买受人签订物业买卖合同,即为对接受本合同内容的承诺。
第三十九条业主可与物业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权利义务进行约定,但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业主应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十条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存在冲突的,以本合同为准。
第四十二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选择以下第种方式处理: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物业服务合同
第一章 总 则
合同双方当事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双方就 小区物业(以下简称“本物业”)实行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本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住宅、商铺
坐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平方米
第二条 甲方代表本物业业主大会签订本合同,本物业全体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均应遵守本合同;乙方为物业成立的业主大会选聘提供物业管理的企业。
第三条 本合同中涉及的币值,均指人民币。
第二章 物业服务事项
第四条 乙方向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提供以下服务内容达到以下服务质量
(一)日常服务
1、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护保养和管理,包括楼盖、楼梯间、走廊通道、公共门厅、公共庭院。
2、共用设备和相关场地的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粪池、沟渠、池、共用照明系统、消防设施设备、室外泵房、自行车棚、停车场、垃圾桶。
3、生活服务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包括:文化体育娱乐场所。
4、绿化与建筑小品的养护和管理,包括:共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修剪、补栽。
5、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公共垃圾的收集、清运。
6、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7、安全防范工作,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
(二)定期服务
1、每星期用水清洗楼梯;
2、每日清理生活垃圾。
(三)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档案和竣工验收资料。
(四)其它服务事项
1、组织开展社区文化活动。
(五)服务质量
1、房屋外观:统一、美观、清洁、整齐。
2、设备运行:每月对住宅区内的公共水电设施、机电设备、监控设备检查和维护,发现有问题要及时组织维修保养,保障各种设备、设施正常使用。
3、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养护:经常性对房屋的外墙、外观、蓄水池、下水管等设施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公共环境卫生:
① 小区内公共场地、道路清洁和保洁。
② 楼宇各层楼梯及走廊清扫和拖洗(包括扶手)。
③ 公共场地的蜘蛛网经常清除。
④ 走廊公用玻璃的清洁。
⑤ 负责收集小区公共场地及清除垃圾桶内垃圾,并负责送至住宅区外垃圾收集站。
5、绿化:定期对公共绿化设施巡查,根据季节气候不同情况进行淋水、施肥、杀虫、除草、修剪等养护工作。做到保持区内各类树木、草地达到美化、绿化,生态良好。
6、治安管理:认真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巡逻。
7、维修:如在服务范围内的设施维修、急修应在当天解决。
第五条 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进行经营的,应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并经有关业主、业主大会及甲方的同意。
第六条 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装饰装修物业时,应当告知乙方并与乙方签订物业装饰装修协议。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二次装修需要与乙方再次签订装饰装修协议,并交纳二次装修的费用,乙方向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收取物业装饰装修保证金,装修押金每户在不高于 元幅度内;物业装饰装修完毕,如未发现损坏物业公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相关场地以及没有对周边业主造成损害,不存在安全隐患的,乙方应在装修完毕报物业公司验收后三个月将装饰装修保证金退回给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收费标准如有变动,以价格主管部门文件为准。
第七条 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对其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向乙方提出维修养护要求的,乙方认为有能力的可以接受,收费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三章 物业服务费用
第八条 本物业服务总收入包括以下项目:
1、物业服务费;
2、停车服务费;
3、有偿服务费;
4、特约服务费。
第九条 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及要求提供服务,按以下标准向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如需发票,乙方应提供。
住宅物业综合服务费收费标准(包括清扫保洁及清运;绿化养护;秩序维护;公共照明、通风、电梯等共用设施设备运行、公共部位养护等费用)。多层,每月每平方米0.50元;小高层,每月每平方米1.00元。收费标准如有变动,以价格主管部门文件为准。
第十条 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后开始实施物业服务工作,并开始计收物业服务费。前期物业服务,按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执行。以后每次收取物业服务费的时间为上期物业费到期前3-5天。乙方在收取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物业服务费时,可预收半年以上。乙方收取物业服务费所属期限,以不超过本物业服务合同签订的服务期限为限。
第十一条 物业服务费的调整和违约责任
1、物业服务费收取标准在合同期内依法定程序可作调整。
2、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从逾期之日起每天按应交物业服务费的千分之五交纳滞纳金处理。
3、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无正当理由连续十二个月不交物业服务费的,甲方应将欠缴的名单予以公布,并督促其缴交,乙方可采取仲裁或向法院起诉等方法追收。
非业主使用人不履行交费义务时,由业主承担连带交费责任。
第十二条 车辆场地使用费由乙方按下列标准向车位使用人收取,如需发票,乙方应提供:
停车服务费(含场地使用):
(一)(1)汽车露天车位每月每辆 元;(2)摩托车,电动车每月每辆 元;(3)自行车每月每辆 元。
(二)车辆临时停放服务费:汽车15分钟内免费,15分钟以上2小时内收费 元;2小时以上4小时内收费 元;全天停放(不分次数)收费 元。摩托车、电动车每次 元;自行车每次 元。进入小区执行任务、抢修检修、救护等特种车辆及业主的搬家车、送货车不得收取停车费。收费标准如有变动,以价格主管部门文件为准。
第十三条 物业管理有关收费,按规定需报价格主管部门核准的,由乙方负责。
第十四条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需按以下方式承担:
1、保修期内的,由物业建设单位承担;
2、保修期后由全体业主承担,用专项维修资金支付。
第十五条 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设施的维修、养护费用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的住宅区建筑面积比例共同承担,在物业维修基金中列支或直接向业主收取。
第十六条 业主自用物业存在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利益及他人利益的,应当及时维修养护,其他有关业主应当给予配合。存在安全隐患的业主,不履行维修养护责任造成公共利益及他人利益损害的,经业主大会同意可委托乙方负责维修养护,费用由该业主承担。
第十七条 本物业按相关规定实行包干制,盈余或者亏损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四章 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十八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享有以下权利:
1、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制度;
2、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计划、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的财务预算和决算,监督检查乙方各项方案计划的实施;
3、制订物业共用部分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方面的规章制度;
4、审批物业维修资金的使用项目和使用预算;负责组织对物业设施、设备和共用部分的大中修及更新、改造的竣工验收;
5、定期听取乙方关于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情况和物业维修资金的使用情况的报告,并定期向业主公布报告;
6、代表本业主参加因物业管理活动发生的诉讼;
7、对乙方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8、监督乙方实施物业服务的其他行为;
9、依据法律、法规规定享有的其他权利。
甲方应履行的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1)竣工总平面图,绿化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资料;
(2)规划设计资料;
(3)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4)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5)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2、协助乙方督促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依约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
3、协助乙方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配合做好相关业主的工作,并协助乙方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
4、听取业主、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协调业主、使用人与乙方的关系;
5、负责本物业区域内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和续筹;
6、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7、协助乙方对业主和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8、协调、配合乙方共同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相关遗留问题;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九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乙方享有的权利:
1、按照国家省市有关物业管理的技术标准、行业规范以及本服务合同进行管理,提供专业化的服务;
2、按照本合同和有关规定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和其他费用
3、可以根据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委托,提供本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项目,服务报酬由双方约定;
4、可以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服务业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但不得将该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他人;
5、自主开展各项经营管理活动,但不得侵害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管理事项获取不当利益;
6、对欠费业主停止约定服务或进行法律诉讼,直至其履行交费义务。
7、制定必要的规章制度,并以有效方式督促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
8、采取批评、规劝、警告等措施制止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及公众管理制度的行为;
9、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布违约业主的姓名及其违约情节;
10、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合同约定享有的其他权利。
乙方应履行的义务:
1、履行合同、提供物业服务;
2、及时向全体业主通告本区域内有关物业管理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投诉,接受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3、在承接物业时,应当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并做好书面记录和签认工作;
4、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以及向业主提供特约服务的收费项目和标准;
5、结合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实际情况,编制物业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计划,维修保养计划,经依法议定后组织实施;
6、制止本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规章制度的行为,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7、协助做好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保护好现场、协助做好救助工作;秩序维护人员在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公共秩序时,要履行职责,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
8、每六个月应公布一次物业服务费用的收支账目;
9、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应与其订立书面协议,告之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并负责监督;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装修管理规定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和纠正,对情节严重的,要及时报请相关部门处理;
10、非经甲方和相关业主许可并办理有关手续,不得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分、共用设施设备的用途;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
11、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从事物业管理相关服务以外的经营活动;
12、不得在处理物业管理事务的活动中侵犯业主的合法权益;
13、本合同终止时,应当将物业管理用房和物业管理相关资料及时如数地移交给甲方。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五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合理的期限内整改;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合理的期限内整改。
第二十一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多收的费用。
第二十二条 甲方或乙方行使终止合同权利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程序进行。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遇到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协商处理。
第二十四条 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及业主公约的,甲方应当制止,乙方也可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提请有关部门处理等措施。
第二十五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强台风、暴雨、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为维护公众、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的人身和财产利益,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因采取紧急措施造成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财产损失的,双方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六条 因房屋建造质量、设施设备质量或安装质量等原因,使物业或者物业的一部分达不到正常使用功能,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
第六章 服务期限
第二十七条 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十八条 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如有意续签合同,达成一致意见时续签合同。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或有其他事项需要补充约定的,应当协商一致后以书面形式签定补充协议。
第三十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房管局备案壹份,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