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加工合同样本(通用34篇)
本定牌委托加工协议书由下列各方于___年___月___日在___市订立:
本协议各方当事人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 协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受益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就定牌委托加工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委托加工订单
1.甲方根据市场销售情况,向乙方发出定单并汇出货款,乙方在___日内必需发出,乙方必须保证甲方的定货时间和定货数量。
2.乙方按经确认的订单提供产品,甲方可视具体情况对订单进行相应调整,调整计划提前___天通知乙方,但调整幅度(量)不得超过计划的___%,若超过___%,双方另行协商;
3.乙方应尽其最大努力,最大限度满足甲方订单要求。
第二条 加工产品质量及责任
1.乙方严格按甲乙双方确认的原料和工艺制作,产品质量符合乙方提供的产品企业标准;
2.乙方负责对甲方产品的终端客户提供售后服务(一年内免费维修,终身维护),以上产生的零配件由乙方负责,售后所产生的运输费用由甲乙方各承担一半;
3.乙方应按产品标准要求对每批次产品进行抽检及留样,并严格遵循三检制度;
4.乙方应根据甲方销售需要提供加盖公章的各种许可证复印件及相应批次产品的检验报告单。
第三条 原辅料及包装材料供应
1.产品的商标图案,标识设计图案和外包装箱设计图案由甲方提供乙方,这些图案及其组合著作权属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使用在甲方产品以外的任何场所;
2.乙方全面负责采购加工产品所需的原辅材料和包装材料(商标、说明书和包装箱除外),并确保所采购的原料,包装材料符合甲方产品质量标准要求,产品单价为___元每台。
第四条 产品交付与验收
1.乙方负责装车;乙方负责运输过程中的破损费用。乙方负责到___的运费,________到合同交货地点的运费由甲方负责。
2.产品交货按甲方订单履行,若有变动,双方应提前约定;
3.如甲方认为原辅料,包装材料及成品出现不良现象时(原辅料、包装材料不符合质量标准,成品出现破损,变质等现象),可向乙方提出异议,并有权通知乙方停止使用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
4.甲方提出产品质量异议的时间为收货之日起7天内,异议以书面形式提出,乙方需在二天内作出答复,超期视为接受。
5.若因市场行情发生变化,主要原料综合价格增减幅度较大的,双方可以对加工费另行协商,但并不影响甲方已向乙方提供之订单的加工费结算。
6.付款方式:双方确认、实行款到付货的原则。
第五条 陈述和保证
甲方向乙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其有权进行本协议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协议;
3.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乙方向甲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其有权进行本协议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协议;
(3)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第六条 保密
一方对因定牌委托加工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七条 补充与变更
本协议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八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或迟延履行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2.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应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3.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双方约定,凡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权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第十一条 后继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协议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二条 通知:
1.本协议要求或允许的通知或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被通知一方实际收到时生效。
2.前款中的“实际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讯内容到达被通讯人(在本协议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讯地址范围。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 协议的解释
本协议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不影响标题所属条款的意思。
第十四条 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应在协议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本协议—式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定作方: 承揽方:
二、定作方:产品要求:
1、按图纸要求(见附件)。
2、长1.4米送样各10根铝型材。
三、付款及模具验收:由定作方在合同生效后7天内一次性付给承揽方2400元作为打样费和模具费。合格模具试样在20xx年09月13日前完成,并送样到定作方处确认。
四、模具所有权为定作方所有,承揽方不得擅自把模具用第三方的产品生产;在以后生产中,由承揽方承担模具的维修及复模(模具寿命完结时的新开模)费用。
五、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按国家合同法处理。
六、双方协商的其他条款: 各款铝型材采购量达4吨时(含4吨),退回模具款。 有效期限: 20xx年 08月27日至 20xx年 08月 26日
甲方:乙方:年月日: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地: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地: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利益分享、风险共担的原则下,在双方以OEM方式合作开发生产产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产品
产品名称香型酒精度规格单价数量总价备注
备注:数量和金额以实际订单发生为准。
第二条订货和运输
1、甲方将乙方作为甲方的唯一OEM供应商。
2、乙方收到订单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确定,经确定后的订单有效。
3、甲方不能单方取消乙方已生产的订单,一旦甲方违约,将承担全部的经济损失。
4、甲方所下订单每批次该系列产品下的某一款产品最低生产数量为500件。
第三条价格的确定方式
产品价格的计算方式为:双方协商确认。价格变动,双方协商并签字确认。
第四条技术标准及质量要求
1、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本协议约定的厂址、生产线以外的地方加工或包转本产品。
2、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或国家许可的企业执行标准。
3、乙方保证同批次产品的酒质、风格和口感的稳定性,不同批次的酒质、风格和口感保持长期相对稳定性。但由于酱香型白酒的醇化、老熟是一个持续过程,所以因存放时间长短导致一定程度的口感差异属正常现象。
4、甲方自行组织生产包装材料:
A、设计审稿最终由乙方书面确认且认可;
B、生产工艺必须充分与乙方沟通确认;
C、甲方组织生产的包装材料质量不得低于乙方的包材检验标准。(乙方产品质量标准:JF/BZ-ZB-01-20_________~JF/BZ-ZB-08-20_________。)否则由此产生的损失或相关责任由甲方承担。
5、包装材料有轻微质量问题且经甲、乙双方质量评估后不影响产品上市销售且不会产生其他纠纷的,经甲方书面承诺后,乙方可以使用该批次包装材料;如乙方评估后认为质量缺陷较大,会影响产品质量或乙方声誉的,乙方有权拒绝使用并将其销毁。
6、乙方提供给甲方的产品中应当包含:产品条码、生产厂商及地址,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包装中必须包含的所有信息。
第五条包装材料
1、为确保产品质量和产品的合法合规,包装材料原则由甲方委托乙方采购,以保证产品的质量跟踪、工艺沟通和运输协调等相关事务的衔接,便于包装和生产的顺利推行;甲方也可自行采购,但质量标准必须达到乙方质量检验要求;包装材料采购费用由甲方承担(含运输及装卸费用)。
2、乙方根据甲方的生产计划做好生产所需准备工作;如甲方自行采购材料,甲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所需的包装材料按照订购的数量运送到乙方工厂,在发送包装材料前,甲方应该告知第三方(包装材料生产厂家)与乙方联系,告知乙方发送材料的品名及数量,便于乙方安排卸货。同时要求并叮嘱第三方(包装材料生产厂家)开好送货单,便于乙方收货、验收、对账使用,否则造成拒收、卸货延迟或再次转运等由甲方负责。
4、因包装材料及存在自然损耗情况,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包装材料应考虑不低于5‰的损耗,若因甲方未提供可能损耗部分材料导致乙方无法按规定数量向甲方供货,全部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5、甲方运至乙方的包装材料应立即包装完成后发走,对包装后剩余的包装材料乙方负有90天的代管期(代管期:是指甲方的包装材料进入乙方库房后,乙方有责任保管,直至保管期结束,此代管期不能超过90天。),超过代管期后乙方有权用任何方式处理剩余包装材料(含乙方自行强制报废、销毁处理等)。
第六条产品验收
1、乙方生产地原则视为产品质量验收地,在乙方包装生产时,甲方须派员监督、跟踪生产,并代表甲方处理生产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并及时检验产品质量;
2、甲方因特殊原因不能派员跟踪生产,应发书面函件告知乙方;甲方对产品在收货时进行验收。验收方式为抽检。甲方在收到产品7个工作日内不提出异议,视为认可此批产品检验合格。
3、验收时按双方约定的标准进行验收,但酒水以国家质检部门检验报告为准;乙方应提供贵州省质检院仁怀分院的产品检验报告给甲方。
4、如果甲方抽检产品不合格,得到乙方确认后,甲方有权拒绝接收该批产品,乙方必须承担因此产生的物流、租赁场地等费用。
5、甲方应及时将已付款的产品从乙方库房发走,否则超过180天,乙方有权将产品拆装将酒水回厂处理使用,材料报废、人工费用等由甲方负责,酒水价格按原价折算返给甲方;如果甲方包装的产品未付款也未发走,该产品乙方给予保存90天,90天后甲方未付款发走,乙方有权将该产品拆装将酒水回厂处理,且甲方承担一切费用和损失。
第七条食品安全责任
1、双方同意,当发现产品存在因乙方原因造成的食品安全质量问题或食品生产质量品质问题,乙方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如甲方因此先行对外承担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乙方必须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第八条交货期限
1、当双方签订本协议后,以本协议作为基础,甲方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下生产订单,乙方与甲方沟通后,确定生产期和交货期。
2、乙方须根据甲方的订单和交付计划按时按量完成产品的生产和交货,不可抵抗力除外;不可抵抗力包括但不限于各类自然灾害,政府行为及三停等。
第九条交提货方式和费用
1、交、提货地点为原则为乙方生产地库房;也可为甲方指定地,乙方代替发,甲方负责货物运输的费用。
2、如甲(乙)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货,应当在事先与乙(甲)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第十条货款结算方式
1、在包装生产前一次性现金付款或汇至乙方指定的账户(现金须交至公司财务部);
乙方指定账户如下:
开户行:
户名:
账号:
2、代购材料必须先付款后购货;
3、乙方指定账户为:
4、未交至公司财务或汇至公司指定账号的款项,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乙方如未按甲方规定的质量标准交付定做的产品,乙方应承担未按期交付产品为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包括甲方的直接经济损失,以及由此产生的物流、租赁场地、人员薪资等费用。
2、乙方逾期交付定做产品,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照逾期交付产品价款总额的1‰偿付违约金。
第十二条保密条款
1、“机密信息”表示乙方从甲方所得到和学到的,以及乙方为甲方研发获取的的相关信息、物质材料、公司信息(含下属机构)、合作信息及相关事项。乙方为甲方所研发的相关信息和物质资料,所得的完整或是不完整的内容,也属于“机密信息”,并且乙方应当在第一时间告知甲方所有信息和物资资料。
2、乙方同意对以上“机密信息”进行保密。在没有经过甲方的书面允许下,不可以为了乙方公司的利益或其他个人、公司的利益,直接或间接的泄漏该信息。
3、_____归所独家拥有并使用。乙方没有经过甲方的书面允许,不可为了乙方公司利益和其他个人、公司的利益,通过本协议未规定的方式使用该_____。因此造成经济损失或品牌损失的,乙方承担所造成的所有损失。
第十三条知识产权保护
乙方的_____、版权、公司名称等一切知识产权均属乙方所有,虽有本合同签订,乙方并未授权甲方使用乙方_____、公司名称以及乙方所享有的其他一切知识产权另作他用(如用乙方的名称、名义开网店或网站等)。如甲方擅自使用,自行承担一切法律后果。同时,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保留追究甲方法律责任的权力。
除为甲方生产的产品外,甲方也并未授权乙方使用甲方_____公司名称以及甲方所享有的其他一切知识产权。如果乙方擅自使用,自行承担一切法律后果同时,甲方有权接单方解除合同,并保留追究乙方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十四条其他
1、该合同的附件为甲方身份证、甲方公司营业执照、组织机构证、税务登记证等公司资质证明复印件并加盖鲜章有效。
2、甲方提供甲方所生产的产品注册证及_____等文件及授权委托书等复印件。
3、乙方提供乙方公司_____资质证明及产品检验合格证。
4、该协议有未清楚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
5、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甲方代表:
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公章):
乙方代表:
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信守履行。
一 合同组成及内容
1.1 本合同规范由买方委托卖方承揽加工后,卖方将全数加工制成品交付买方的一切相关法律行为。
1.2 原物料、包材、加工制成品的具体品种数量、交期、交货地、加工费金额、支付日期、支付方法等,按经卖方确认的买方采购单、发票或其它书面约定所列,并作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合同附件及其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 委托加工产品
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备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 产品价格
3.1本合同价格包含增值税等各种应由卖方缴纳的税金、买方要求的包装费,运送到买方指定地点的运费、装车费及其他可能产生的各项费用等。
3.2本合同价格如因市场行情变化需要调整的,双方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在未能达成价格调整协议之前,仍按原定价格执行。
四 订单确认
4.1买方以订单形式将订货信息传真给卖方。
4.2卖方收到买方订单后,在_____个工作日内确认并回传交货期及交货数量。在正常情况下_____天内交货。大宗订单、特殊产品及新产品,以买卖双方另行确认的交货期为准。
注:大宗订单:指单品订购数量_________以上的产品
特殊产品:指非卖方正常产品。正常产品指买方对卖方原有产品没有改动的产品
新产品: 指买方提供实样或图纸需要卖方新设计、打样或开发确认的产品。
4.3 买方指定订货负责人,订单必须由该负责人签字或盖有买方公司公章才生效,否则卖方不得认可该订单的有效性。
4.4买方传真给卖方订单经确认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五 原材料提供
5.1 (用买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买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卖方对买方提供的原材料需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买方调换或补齐。卖方对买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
5.2 (用卖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卖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买方检验。卖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做产品质量时,买方有权要求卖方重作、返修、减少价款或退货。
六 技术资料、图纸提供
6.1买方应当按规定的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6.2卖方在依照买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买方;卖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卖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买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买方承担。
七 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
7.1 卖方所供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现时生效的法律法规及合同履行期间出台并生效的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定的要求。卖方应就所供产品提供有效的检验合格的证明。
7.2质量标准:
①按照双方认定的样品标准、质量标准或图纸作为质量检验的标准,经检验,买方有权拒收任何低于该样品质量标准的产品。
②卖方所供产品必须不低于国家标准和相关的行业标准(即现行的及合同履行期间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强制性和非强制性标准),且不低于卖方的企业标准。
③具体到货质量以买方验收合格为准,若达不到以上指标,买方有权无条件退货或换货,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卖方无条件承担。
7.3 买方在收到卖方货物后十天内对数量、规格、质量进行初步验收。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 产品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买方使用、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卖方负责返修或退换。
7.4 产品质量保证期限为自交货之日起两年。
7.5每年卖方需提供不少于两次针对本合同约定标的物国家权威机构第三方检验报告,如卖方不能及时提供,买方有权抽取卖方的产品送检,所产生的检验费用、抽检产品费用等由卖方承担,卖方同意直接从应付给卖方的货款中扣除。
7.6当事人双方对委托的定做产品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第三方权威或法定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八 产品包装及运输
8.1 包装要求:货物包装标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等对有关产品的产地、原材料、用途、警语、保质期及保质条件、生产日期等标识之规定;买方可要求卖方制作特殊的雨润包装;卖方保证货物的包装与货物本身相一致。在计量货物重量或数量时,包装物应予扣除。
8.2 运输要求:按有利于保护产品品质的方式运输。卖方保证进入雨润工业园的车辆,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环境和安全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不允许鸣笛;减速慢行,时速≤5千米/小时;汽车尾气排放必须经年检合格,不得有跑冒滴漏现象;运输原辅料的车辆卫生必须达标,不允许用装化学物品、饲料的车辆运输原辅料。
8.3发货方应按收货方确定的运输路线、运输方式、送货地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费用。
8.4卖方运送货物发生的包装、运输及保险费用,由卖方承担。
九 交货时间与地点
9.1交(提)货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货的,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9.2交(提)货物日期计算:卖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定做货物的,以买方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定做货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定做货物的,以卖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卖方在发出提取货物通知中,必须留给买方必要的途中时间;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
9.3交货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 货款结算
10.1 付款期限:买方在收到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产品并验收合格后,卖方向买方提供增值税(税率为17%)发票。之后买方在________天内履行付款义务。
10.2 付款方式:采取银行汇票或电汇方式付款。
十一 返利约定
11.1 无条件返利:即基本返利,卖方同意按买方年度订单总价值的 ____%(大写:百分之___)给付买方返利。
11.2 大订单返利:即有条件返利,指除以上基本返利之外,买方年度订单量达到一定数额时卖方给予买方的额外返利,即年度订单总价值达到______元(大写:______)时,卖方按照年度订单总价值的____%(大写:百分之___)给付买方返利。
以上返利买方可从应支付给卖方的货款中直接扣除。
十二 履约方式
12.1 在合同期限内发生业务往来不再另行签订合同,采用订单的方式明确订购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数量、交货时间和地点等事项,卖方收到买方订单后,如无异议,签字盖章确认后传真或邮寄给买方,卖方收到买方订单后,如3日内未反馈的,视同确认。订单传真件有效,订单未尽事宜适用本合同的约定。
12.2 本合同期限内达成的订单未得到全面实际履行的,不受本合同期限的限制。
十三 商业贿赂之禁止
买卖双方都同意坚决杜绝商业索贿、及其他不正当的商业行为。卖方不得向买方工作人员进行商业贿赂。商业贿赂是指回扣、招待、娱乐、购房、置业、就业、国内或国外旅游、馈赠、购物折扣、借钱等给买方的个人或其家属物质或精神上直接收益的开支。另接受买方辞、离职人员和跳槽人员也在本条禁止之列。
十四 违约责任
14.1如卖方拒绝履行交货义务,须向买方支付该批货物总货值20%的违约金,同时买方有权解除合同或要求卖方继续履行合同。
14.2如卖方交付产品名称、规格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买方有权拒收,已经接受的,买方有权要求退货,卖方自接到买方退货通知后5日内自行将货物取走,逾期未取走的,买方有权做出处理;同时卖方应向买方支付该批货物总价值10%的违约金。
14.3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做货物或完成工作,买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酌减酬金或价款;不同意利用的,卖方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返修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要求的,买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卖方赔偿。
14.4交付定做货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买方仍然需要的,卖方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迟交部分买方不再需要的,卖方应赔偿买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14.5未按合同规包装的定做货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卖方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买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卖方应当偿付买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
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定做物毁损、灭失的,由承揽方赔偿损失。
14.6如卖方逾期履行交货义务,买方有权根据实际交易情况追究卖方违约责任。每逾期一天,卖方应向买方支付该次订单总金额千分之五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5天,买方有权解除合同或要求卖方继续履行合同。
14.7未经买方同意,提前交付定做物,买方有权拒收。
14.8异地交付的定做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暂由买方代为保管时,卖方应当偿付买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14.9实行代运或送货的定做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外,卖方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定做物的责任。
14.10由于保管不善致使买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他物品毁损、灭失的,卖方应当偿付买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14.11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买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买方调换、补齐的,由卖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14.12擅自调换买方提供的原材料或零部件,买方有权拒收,卖方应赔偿买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买方要求重作或返修,卖方应当按买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14.13如卖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三条及保密协议的约定,则卖方应向买方支付违约金30万元。
14.14 对卖方违约所应承担的违约金,买方有权从支付给卖方的货款中直接给予扣除。
十五 不可抗力
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时,卖方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六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买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七 其他事宜
17.1在本合同项下,卖方与买方的关联企业或买方指定企业发生的业务关系,卖方同意将发票开至买方指定单位。
17.2 本合同签订时,卖方需向买方提供其有效资质证件(包括但不限于:卖方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生产许可证及其他相关行业资质证明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7.3 为保证产品质量,买方有权到卖方生产车间进行考察。
17.4 本合同以打印版本为准,未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的删除、涂改、添加一律无效。
17.5本合同一式肆份,卖方持壹份,买方执叁份,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传真件有效)。
十八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 壹 年,自 ____ 年______月 ____日至_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
十九 合同解除
19.1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予变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应于该原因发生起二十四小时内通知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续。
19.2 如卖方在规定交货期迟延的________日内仍然无法交付货物,买方有权解除合同。
二十 保密协议
鉴于,双方有意发展业务关系,其中可能存在一方向另一方提供某些非公开的、专有的信息和数据等, 因此,双方订立本保密协议:
20.1保密资料
20.1.1 在本协议中,保密资料是指任何一方(“披露方”)向对方(“接收方”)以任何方式披露的书面或口头资料,这些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商业计划、业务记录、市场或技术资料、产品项目、客户名单、价格、成本结构、财务资料等非公开的、或专有的信息、数据等。
20.1.2 “保密资料”不包括下列资料:
20.1.2.1 签署本协议前已为公众所知悉的;
20.1.2.2 签署本协议后由于接收方的无过错行为导致公众所知悉的;
20.1.2.3 接收方非从披露方正当地获悉的;
20.1.2.4 接收方独立地,并没有通过直接或间接接触保密资料而获得的;
20.2保密性
20.2.1 除非披露方事先书面同意或者特别指出,接收方在知悉保密信息后五(5)年内,应保护披露方的保密信息,并不得披露、复制或者发布给其他任何个人、企业或实体。
20.2.2 除了与双方合作项目有关外,接收方不得为了自身或其他任何人、企业或实体的利益而利用披露方的`保密资料。
20.2.3 除了确须知道的人以外,接收方不得将披露方的保密资料全部或部分地披露给任何下属公司、代理人、管理人员、董事、雇员或代表人(合称“代表人”)。接收方同意通知其收到披露方保密资料的代表人,了解有关本协议条款对上述资料的保密责任。
20.2.4接收方应采取对自己拥有的保密资料的同等照料程度来对待对方向其披露的保密资料,但在任何情况下,对保密资料的照料都不能低于合理程度。
20.2.5 接收方如因政府机关或法院的要求必须披露有关的保密资料时,应当及时将相关事实通知披露方。
20.2.6 接收方应在其意识到披露方的保密资料被盗用或误用时,接收方应立即采取有效保护措施,并立即告知披露方。
20.3非竞争性
卖方在此承诺,在双方合作期内及本合同终止后三年内,卖方不会以任何方式(无论是主动方式还是被动方式)与买方的客户接触,未经买方书面同意,卖方不得为甲方的客户提供任何印刷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排版、制版、印刷、装订、复印、影印及打印。
20.4违约补救
接收方承认披露方的保密信息对于披露方的商业经营是重要的,且是由披露方以一定的成本开发出来或由别人为之开发。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卖方违反非竞争条款的违约金按照其从事印刷服务所得或签订承印合同总金额的30%计算;违反其他条款的违约金根据买方的实际损失赔偿。接收方进一步承认违约金或赔偿金并不是接收方或其代表人违约的一个充分的补救方法,披露方可以主张法律规定的其他任何补救措施。
20.5其它事项
20.5.1 本协议包含买卖双方的全部理解,取代之前所有有关的书面和口头的解释。本协议非经双方书面同意不得修改。
20.5.2 本协议的订立、解释和履行,以及双方由此产生的法律关系,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依其解释。双方如有争议,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向买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请诉讼解决。
20.5.3 双方同意,任何一方没有或延迟行使其权利、特权,并不意味着放弃;任何个别地或部分地行使权利,并不意味着对其它权利或进一步行使权利的排除,也并不排除其它任何权利、特权的行使。对本协议任何条款的权利放弃不应被视为对违反任何条款而追究责任的放弃。任何弃权须以书面作出,并应由其签署。
20.5.4 披露保密资料不应被视为限制任何一方:
20.5.4.1 订立任何进一步的协议,或与对方谈判,或进一步向对方披露信息;
20.5.4.2 与任何第三方就同样事项或其它任何事项,达成协议或进行谈判。
篇三: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就委托设计事项,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信守执行。
一、委托事项:
包装共款,元不含税。若实际设计的包装超过 款,按每款 元( )计算。
二、付款方式:
1、甲方需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将委托设计总费用的50%付给乙方(乙方收到甲方的款项后作为设计的开始时间);
2、设计完成后,甲方需在二天内由代理人确认,乙方以此为定稿,确认后甲方应当即付清设计费用的全部余款。
三、设计时间:
设计完成的时间为甲方提出设计要求后 个工作日。(因甲方原因耽误的时间,完稿时间应顺延)。
四、知识产权约定:
1、乙方对设计完成的作品享有著作权,但按本协议约定转让甲方的除外;
2、甲方在余款未付清之前对该作品不享有任何权利;甲方在余款未付清之前擅自使用或者修改使用乙方设计的作品而导致的侵权,乙方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未被甲方采用的方案,知识产权仍归乙方所有;
4、在乙方为甲方提供设计方案后,若因商品名称变化或因乙方设计未达到甲方要求而需要变更设计方案,乙方应修改设计或重新设计以满足甲方要求;
五 、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思路,以使乙方设计的作品更符合甲方企业文化内涵;
2、甲方有权对乙方所设计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见;
(二)甲方义务:
1、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2、甲方有义务提供有关企业资料或其他有关资料给乙方。
(三)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有关企业资料供乙方设计参考;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3、甲方在未付清款项之前乙方对设计的作品享有著作权。
(四)乙方义务:
1、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作品设计;
2、乙方需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付设计作品;
3、乙方应保证包装设计的原创性,设计作品不得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
六、违约责任:
1、甲方在乙方作品初稿完成后终止合同的,应当支付全额的设计费用;
2、乙方如提前终止合同,所收取的费用应当全部退回给甲方,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为所收取费用的两倍;
3、甲方因使用乙方设计的包装设计广告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侵权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应赔偿甲方因使用乙方包装设计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七、不可抗力因素:
甲乙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解决。确实无法调节,则根据合同法办理。
八、合同生效: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日期: 日期:
委托方:
加工方:
委托方与加工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签订此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委托方希望根据下列条件委托加工方____产品,有关产品订单将按本协议规定向加工方发出。
加工方希望根据下列条件为委托方加工____产品,有关产品将按本协议规定完成。
委托方为_____产品之唯一商标持有人及享有有关产品专利权。
第一每月订单
1、委托方必须提前__天以传真方式给加工落实订单数量。订单内容指明提货时间。
2、加工方在收悉订单后,必须在______内以传真书面向委托方确认广东省社会保障局订单。
3、除非双方经过同意,否则在订单被加工方确定接纳后,委托方不能中止订单而加工方必须履行订单。
4、委托方必须最迟在加工方开工前五天向加工方提供订单所需的原材料及包装材料。
5、加工方收到足够及质量合格之材料日与成品出货日不少于__天。因原材料及包装材料数量不足,质量不合格或延迟提供所需物料而造成停工或延其的一切损失由委托方承担。
原材料及包装材料安排
6、原材料及包装材料的进库质量检验工作由委托方委派代表全权负责。
加工费
7、含增值税的加工费为人民币____。于此协议签订日起计至__年__月__日,可以双方同意下,根据情况作出调整。
8、委托方将负责产品的验收工作、安排运输事宜、及支付相关运费和保险费。
9、委托方负责提供合适的原材料及包装材料,并免费向加工方运送所需原材料及包装材料,委托方自行安排处理有关材料的运输事宜,及支付相关运费和保险费。
第二技术及工艺
成品各项理化指标由委托方提供,加工方严格按照____工艺进行加工。首次加工由委托方负责加工过程中成品各项理化指标的在线检测和品质控制。加工方只要按照上述要求加工并达到附件一中的品质指标要求,加工方对产品质量即没有任何责任。产品其它质量责任则由委托方承广东省社会保障局担,除非:
a产品含有非配方所含的其他物质;
b产品内含有玻璃、青铁、砂子等异物;
c产品含有配方所含物质广东省社会保障局以外或配方所含物质经过化学、物理变化生成的物质以外的其他物质;
第三付款条件
1、首次加工费,委托方在产品生广东省社会保障局广东省社会保障局产完成__日后全数汇至加工方的银行户头。
2、加工方必须在委托方付款之后__个工作天内向委托方开具增值税发票。
有关知识产权、专利及商标的侵权责任
3、非经委托方书面同意,加工方或任何人不能使用委托方的商标、商号或泄露加工方为委托方的产品代加工商。
第四双方责任
加工方根据委托方确认的配方及工艺要求加工上述产品,必须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委托方的加工任务指标,委托方负责上述加工产品由原材料到所有包装品的采购,如原材料没有按生产计划到位而影响生产,委托方将负全部责任。
第五协议终止
1、其中一方可提前九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此协议。
2、如任何一方违反以上条约,另一方有权根据本协议规定,提早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此协议。
3、协议终止后,委托方必须于协议终止后五个工作天之内提走所有属于委托方之剩余的产品,原材料及包装材料,否则加工方有权自行处理有关物料。
第六协议期限
本协议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计算有效期__年。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补充协方方式延长协议期限。
委托方:_____
加工方:______
日期:
甲方(制备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机: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委托方):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机: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项目
数量
价格(元)
技术要求
交货期
见合同附表
见合同附表
说明:
1.甲方为乙方提供委托加工服务时,甲方完全按照双方商定的各项技术指标要求,数量,期限进行操作,具体细节详见附表。
2.甲乙双方协商定价,并在签订合同后乙方应向甲方付合同金额总数的______预付款,甲方方可进行生产。乙方因故中止或终止本合约,预付款作为违约金不再退还乙方。对遗留物品及阶段性成果,甲方有权自由处置,乙方不得干涉;但在合同中止时,双方也可另行商定处置方式。
3.甲方在产品加工完成后,乙方将余款结清,同时甲方将产品交付乙方。
4.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乙方提供的抗原出现问题而影响实验工作的正常进行时,由乙方负责承担相应责任和各种损失,对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并给予经济补偿。
5.甲方保证按合同约定及时安排实验,并保质保量完成。因甲方原因不能完成时,甲方应退还乙方定金,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甲方:________________
(单位盖章)
经手人: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单位盖章)
经手人: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
甲方:协议编号:乙方: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东北水稻加工事宜签订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委托加工产品、品种、数量
二、包装方式、包装重量
1、包装方式:委托加工产品包装物均有乙方提供,包装方式按甲方生产通知书要求来进行。
2、包装重量:标准包的重量不得低于标准包标示的重量。
三、加工、费用、副产品的处理
1、加工方式:委托加工的稻谷有甲方负责提供,乙方仅负责甲方委托产品的代加工。
2、加工费:按每吨按市场价格来计算。
3、副产品处理:对于甲方提供原粮加工出的副产品可协商销售给乙方,甲方也可以自行处理(协商以后一般以冲抵加工费用,盈余部分返回给甲方)。
甲方:乙方:
年月日
委托方:_________纺织器材厂
承揽方:_____________电镀厂
1.加工的项目、产品名称、规格________数量________价格、交货期:
项目
产品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单价总价交货日期一季度二季度镀锌综架_________以上只_____万____________________万_____万淬火综条支_____万____________________万_____万合计
2.质量标准:
乙方根据甲方提供图纸规定的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进行加工。在加工工艺过程及运输中甲方提供的加工件允许损坏千分之_____,但损坏件必须归还甲方。
3.原料供应:
加工用锌块由甲方供应。
4.交货方式:
由乙方负责往返运输,运费由乙方自负。
5.质量验收方法:
完成加工后由甲方按质量标准验收。
6.结算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
7.违约责任: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镀锌、淬火等,乙方应按规定日期完成;逾期由乙方负担甲方的经济损失,每天按加工产品总值千分之______交纳罚金。甲方未按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乙方加工物品,因而造成乙方停工损失,应按实际损失赔偿。
甲方:____________纺织器材厂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电镀厂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委托方):
乙方(承揽方):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 产品达成如下协议:上列价格为含包装费之成品含税价,从乙方至甲方仓库运费由乙方承担。
一、 质量标准和资质要求
1、 产品质量标准见经双方盖章的附件(一)。
2、 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以下有效证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认证证书”复印件、“质量检验报告”及其它国家获准乙方产品进入市场的相关证件和条件。
二、 订货和交货
1、甲方按实际需求向乙方书面下达生产订单。
2、乙方按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和每一订单品种、规格、等级和数量为甲方定牌生产产品,并于甲方下达生产订单之日起天内生产完毕。交货地点为甲方指定仓库。
三、 委托加工产品的验收
1、甲方派员在乙方工厂对委托加工产品进行初步验收。
2、客户对产品所提异议,乙方应协助甲方进行处理;若产品经判定为不符本合同双方约定质量标准,其责任由乙方负责。
3、乙方所交付委托加工产品的质量责任期限,应以该产品自甲方出卖给第三方之日起算________年。出卖之日以甲方开具发票之日为准。
四、 付款方式和期限
1、付款方式:□电汇 □承兑汇票
2、付款条件□收货验收合格后全额支付, 付款期限:□短期( )天□月结30天
□月结60天 □月结90天
3、若为人民币结算,为了保证甲方验收记帐和按时付款,乙方在送货同时或后7个工作日天内,须向甲方提供发票,否则甲方可将付款日期顺延一个月,并不因此承担逾期付款责任。
五、 产品的包装
1、产品采用甲方指定的包装予以包装。
2、甲方提供包装设计图稿和要求,乙方负责制作。
六、 知识产权的保护
1、乙方应在甲方的授权范围内对其委托加工产品和包装上使用“
”注册商标标识,不得擅自使用甲方的品牌和商标。
2、未经甲方特别许可,乙方不得将甲方的委托加工产品以任何形式流向第三方或市场。
3、双方应对委托加工过程中的相关文件、资料、以及专有技术、商业秘密等做好保密工作,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八、 环境、职业健康和安全
1、乙方承担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健康、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的全部责任。
2、乙方提供的产品必须满足国家和行业现行的关于安全、健康和环保的标准、规范及合同中有关要求。
七、 违约责任
1、因委托加工产品遭甲方客户的质量投诉,应由甲乙双方到现场共同进行处理或由甲方代理乙方处理。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
2、客户质量投诉经甲乙双方确认为乙方生产造成的,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产品价款、施工费等各项依法可获得的赔偿。
3、乙方逾期交货应按逾期交货款额的日千分之八向甲方承担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的,应按实际损失赔偿。逾期交货达15天,视为乙方履行订单不能。
4、乙方履行订单不能,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甲方损失。
5、乙方产品若存在质量问题,应负责更换。由于更换而造成甲方逾期交货给第三人的,所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一方违反知识产权保护约定,应承担另一方由此而产生的损失。
八、 其它
九、 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_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算。若期满双方有意继续合作,可续签合同。
十、 本协议及附件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经双方盖章后生效。甲方: 乙方:代表:代表: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 托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定 做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定做方委托委托方加工____________,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加工成品
第二条 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第三条 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
1.(用委托方原料完成工作的),委托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定做方检验。委托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做质量时,定做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2.(用定做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定做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委托方对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定做方调换或补齐。委托方对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
3.交(提)原材料等物品日期计算,参照
第七条规定执行。
第四条 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
1.委托方在依照定做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做方;定做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委托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定做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定做方赔偿。
2.委托方对于委托的工作,如果定做方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定做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的复制品。
3.定做方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第五条 价款或酬金
价款或酬金,按照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商定。
第六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
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2.定做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委托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委托方应当向定做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做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定做方使用、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委托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3.当事人双方对委托的定做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 交货的时间和地点
1.交(提)定做物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做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2.交(提)定做物日期计算:委托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定做物的以定做方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定做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定做物的,以委托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委托方在发出提取定做物通知中,必须留给定做方以必要的途中时间;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
第八条 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第九条 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
第十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第十二条 委托方的违约责任
一、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做物或完成工作,定做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酌减酬金或价款;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做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委托方赔偿。
二、交付定做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做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迟交部分定做方不再需要的,委托方应赔偿定做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三、未按合同规包装定做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定做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委托方应当偿付定做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定做物毁损、灭失的,由委托方赔偿损失。
四、逾期交付定做物(包括返修、更换、补交等),应当向定做方偿付违约金____ 元;(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当比照 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计算,向定做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未经定做方同意,提前交付定做物,定做方有权拒收。
五、不能交付定做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定做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10%~30%)或酬金总额的____%(20%~60%)的违约金。
六、异地交付的定做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暂由定做方代保管时,应当偿付定做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七、实行代运或送货的定做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定做物的责任。
八、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他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定做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九、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定做方调换、补齐的,由委托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十、擅自调换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做方有权拒收,委托方应赔偿定做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定做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定做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委托方(盖章):_________
定做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被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 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经双方协商,就有关委托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委托加工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系列产品,加工数量、酒样、标准、质量要求由甲方提供,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另在订单上详述。
第二条 甲方责任:
1、按计划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甲方
2、向乙方提供加工酒样、数量、质量要求、交货时间等。
3、负责向乙方提供加工品有关的内容。
4、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标准、产品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确认的样品验收货品。
5、甲方按照甲乙双方确定的样板和标准进行验收货品。
6、甲乙双方严守商业秘密。
·本合同所签订的上述加工酒样图案文字为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为他人生产或提供。
第三条 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甲方的委托内容及要求从事委托加工生产。
2、甲方确定的款式、数量、质量等标准打版进行生产,执行标准符合GB/T10781.1-20xx质量要求。
3、负责原材料的采购、验收、供应,并按照甲方确定的原材料质量要求进行。
4、严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第四条 付款方式:
甲方确定委托加工酒样、数量、质量标准后,与乙方签订委托加工通知单,并于签订之日起7日内乙方支付总货款的 50%作为预付款,乙方生产完毕后,甲方支付本批次剩余货款给乙方。乙方收到此批全额货款立即发货。
第五条 验收标准:
双方确认的样品验收货品。执行标准符合GB/T10781.1-20xx质量要求。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因乙方未按甲方要求的时间交货,乙方应承担此批货总价1%的违约金;如甲方没按合同要求支付货款,甲方应承担此批货总价1%的违约金。
2、如乙方擅自销售甲方产品给其他商家,一经查证,无论数量多少乙方应付甲方人民币50万元违约金,并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3、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除追究违约责任外,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因甲方提供的商标、图案文字及授权手续不完备或虚假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赔偿因此给乙方带来和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
第七条 合同有效期限
本委托加工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年 月日止,生产期限以甲方计划通知单确定为准。
第八条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的争议,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第九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未尽事宜或双方中的任何一方认为需要变更本合同条款的,应提出书面意见,双方可另行协商签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 方:(盖章)
甲方代表:
年月日
乙 方:(盖章)
乙方代表:
年月日
甲方:
乙方:
第一条:总则
一、双方本着友好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协议。
二、甲方以本协议为基准,把协议规定的产品委托给乙方生产,乙方接受此委托,并保证将合格产品提供给甲方。
第二条:本协议应用范围
一、本协议适用于根据此协议由双方缔结的、以书面形式确认的,所有具体的委托加工订货单(见第三条)。
二、所有书面签署的委托加工订货单,如有不明确、不详尽之处,将按此协议相关条款执行。
三、对此协议的任何追加、修改都需经双方以书面形式确认后再列入此协议,与此协议具有同等约束力
第三条:委托加工订单
一、在每次生产前,甲方需开立具体的委托加工订单,其一般条款由本协议规定,补充条款在订单中说明,经双方确认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委托加工订单的主要内容为加工的货物名称、数量、价格(含17%增值税)、交货期、交货地点、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资料以及具体的特定要求等,其经双方确认签字盖章后,具有同本协议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委托加工订单附属本协议,符合本协议中的一般规定,为本协议不可缺少的附件。
四、订单货物加工价格确认:由乙方根据加工成本和利润,提出报价单,经甲方签字确认。
五、测试治具及乙方没有的测试设备由甲方负责提供。测试治具如需乙方代制作,乙方收取制作费(具体价格乙方另行报价)。
六、甲乙双方根据每次不同型号的新产品就产品加工价格进行一次协商确认。
第四条:项目约定
一、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之产品为GPS车载等系列产品,乙方保证按甲乙双方确定的委托加工订单要求进行交货.
二、甲方负责制定所生产产品的BOM文件、产品生产工艺要求、包装等产品加工所需的一切资料,定义制成品测试程序,提供测试规范性文件,并对乙方工程人员作必要的技术支持。
三、甲方负责提供委托加工成品的品质检验标准和验收方法,经乙方确认后作为产品的唯一验收标准。
四、乙方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公开或透露甲方产品与乙方的关联,保护甲方产品的独立性,且不得将产品任何相关资料透露或转予第三方,亦不可授权第三方代为加工。
五、乙方所加工生产甲方委托之产品,其产品技术所有权、知识产权、技术信息、商业信息、财务信息等所有权均属甲方所有,乙方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抄袭、修
改或复制,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复制品,不得自行加工销售予第三方,亦不得利用甲方产品技术自行进行同类产品研发。不得在其后的工作中使用或以任何方式使第三方知悉。
六、印刷钢网及模具由甲方负责提供,如需乙方代制作,属甲方财产,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第一次付加工费同时支付钢网及模具费。乙方代制作钢网及模具时,向甲方提出《钢网模具制作申请单》,列明理由、数量、价格,经甲方确认后,方可制作。
七、因产品检测程序复杂,若乙方没有条件提供检测,可协商让甲方提供设备和场地。乙方只安排员工到甲方提供的场地进行检测即可。
第五条:产品质量标准与责任
一、乙方所交付的加工好的成品,由甲方按双方确认的品质检验标准进行验收,产品性能质量应与品质检验标准相符。凡不能达到检验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换货。
二、乙方所交付的成品,材料损耗率为:电阻、电容、二、三极管等标准尺寸为0402的元件平均0.8%,标准尺寸0603和0805的元件平均为0.5%,IC及贵重元件等标准尺寸为0805以上元件平均为0.15%,FPC,连接器平均损耗率为0.3%, BGA为0.05%.
三、①乙方承诺,加工好的成品保质期为12个月
②由于乙方制造原因造成产品不良,在保质期内的,乙方负责免费维修。
③若产品不良属于甲方提供的材料造成,或是由于甲方设计原因,或提供资料有误,则由甲方支付返修费用。
④来料不良以一对一兑换.
四、如果产品涉及专利、版权、商标权以及其他类知识产权,甲方应授予乙方该类知识产权许可。若发生因知识产权问题引起的经济纠纷由甲方负责。
五、如属在生产过程中,由工艺所造成的产品品质问题则由乙方按产品的总成本赔偿或无偿维修;如属于来料问题而导致品质异常,乙方不负责处理,但应提供相应的证据,如需处理,则应收取一定的维修费用。
第六条:订货与供货
一、交货期:
新产品试制:收到技术资料及材料后的第4天开始分批交货
正常量产产品:收到合格材料的第2天开始分批交货
二、关单期:乙方必须及时清理尾数产品,在甲方及时补回超损材料的情况下,乙方应在一周内清理完尾数产品。
三、甲方以下委托订单的方式,确定委托加工的数量及加工费,乙方同时确定加工及完成时间。
四、订货价格:以双方协商所确认的《产品报价单》注明的价格为准。
五、甲、乙双方的订货单一经签署即不可取消,如需变更,要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必须按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要求向甲方供货。
六、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做外观、丝印、尺寸、变形的检查,不作电性检查,不符合要求的或数量不足的,应立即通知甲方,未提出异议即视为甲方提供了符合要求的原材料,电性不良除外。
七、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他物品,造成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损失。
第七条:包装、运输及交货要求
一、因甲方产品的特殊性,专用包装材料由甲方提供,通用周转包装材料,由乙方提供。乙方最终产品的包装形式,要符合甲方的要求。
二、甲方提供的原材料由乙方来车送至乙方所在地,成品或者待检品由已方送到甲方公司。
三、乙方为接送原材料及成品而提供的免费送货,需办理产品运输保险,否则应赔偿由此带来的所有损失。
第八条:付款方式
一、甲、乙双方的交易价格,一律以双方签字确定的《产品报价单》、《委托加工订单》、《钢网模具制作申请单》为准。
二、付款方式:月结30天。
三、乙方提供17%的增值税发票。乙方产品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及时向甲方开具发票。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以上条款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凡违约者,按照本协议或定购单约定条款处罚,未尽之处,双方另行协议处罚。
二、违约之处罚原则:违约者无条件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直接及关联损失。
第十条:不可抗力因素之条款
一、因不可抗力因素:自然灾害、战争、国家政策,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的违约,双方均不予以追究,相应损失各方自负。
第十一条:仲裁原则
一、协议包括订购单等有关附件在执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协商未成,可由告诉方提请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二、仲裁原则以本协议及其附件为依据,依约履行。
第十二条:协议有效期
一、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若期间任何一方经判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化妆品委托加工事宜,经协商,特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生产系列产品。生产品种、规格、价格见附表。
第二条、乙方免费给甲方使用商标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否则因商标使用而发生的纠纷由乙方负责。
第三条、产品内容物由乙方提供。乙方保证交货产品质量与提供给甲方的样板完全相同,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
第四条、甲方每次下生产单每个单品不得少于50公斤,并给予乙方足够的生产周期,具体供货时间为甲方将包材发到乙方仓库开始15日内。
第五条、包材由乙方提供,甲方有验收的责任,如甲方认为包材的质量不合格,有权拒绝灌装。
第六条、乙方保证产品质量达到国家相应标准,如有产品质量问题,乙方赔偿甲方损失(仅含内容物和包装物)。
第七条、付款方式:甲方向乙方预付定货总额的50%作为定金,于交货前将余款付清,乙方安排发货。
第八条、运费:由甲方自付,乙方负责将货交到货运公司。
第九条、税务:报价不含税。
第十条、合同中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可向当地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公章)(公章)
代表签名:代表签名:
日期:日期:
甲方:
乙方:
前言——鉴于甲方拥有生产加工专利,专利号为:,并拥有实施该专利所涉及的技术秘密及技术资料;——鉴于甲方拥有注册商标,商标注册号为:,并未对此商标对本合同外其他主体实施独占许可或排他许可。
——鉴于乙方具备茶叶生产加工资质的企业,拥有厂房设备,人员及其它条件,愿意接受甲方委托并利用甲方专利、技术秘密、技术资料进行绿茶生产加工。各方平等、自愿协商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名词和术语专利——本合同中所指的专利是甲方许可乙方实施的由国家专利局受理的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商标——指甲方许可乙方实施的由国家商标局受理的注册商标。技术秘密——指实施本合同专利所需要的、在工业化生产中有助于本合同技术的最佳利用、没有进入公共领域的技术。技术资料——批全部专利申请文件和与实施该专利有关的技术秘密及设计图纸、工艺图纸、工艺配方、工艺流程及制造合同产品所需的工装、设备清单等技术资料。普通实施许可——指许甲方许可乙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地区、技术领域内实施该专利技术、商标的同时,甲方保留实施该专利技术、商标的权利,并可以继续乙方以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实施该专利技术、商标。分许可——乙方经甲方同意将本合同涉及的专利技术、技术秘密、技术资料等许可给乙方生产加工本协议的产品。
第二条专利及商标权许可
一、甲方许可乙方使用:
1、号茶生产加工专利;
2、商标分类第30类,第号注册商标。
二、甲方对的商标、专利等权利由乙方进行监督、执行;甲方同意委托乙方加工产品。
第三条合同期限20xx年3月10日至20xx年12月31日止。
第四条产品加工量及加工费
1、乙方本年度完成加工量为公斤。
2、茶青由乙方提供收购,加工费按乙方加工费每斤毛茶10元计算,茶青7天一个单价,3月10号以前按17元/斤,10号以后每斤少2元/斤,夏茶占不加工,7月15号后每斤茶青12元/斤。收购茶青的资金和加工费由甲方付,乙方先垫付茶青资金和加工费。
第五条加工成品质量要求乙方所加工产品须达到甲方企业质量标准。标准明细见合同附件1、
第六条原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茶青由乙方收购,质量达不到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无条件拒收乙方产品。
第七条关于技术的约定
1、乙方对于生产、加工的工作,须进行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甲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和产品。
2、未经甲方委托,或委托期限届满后,双方未续签合作协议的,乙方须向甲方交回所有技术资料,并不得生产、加工、销售产品。
第八条成品保存乙方须提供符合茶叶保鲜、储藏的仓库对进行保存。第九条交(提)货的时间和地点乙方在完成一定生产量后,在甲方要求时间内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
第十条包装、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加工完成的产品由乙方负责运输、装卸至甲方指定地点,费用由乙方承担。运输前乙方须对茶叶进行合理包装。乙方包装须达到但不限于如下条件:
1、包装物本身不得含有任何可能影响产品质量的物质。
2、包装必须能够在运输过程中保证产品质量不受外界物质所影响、污染。
3、每件包装数量须统一。
4、运输不能超过凤冈县内。
第十一条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标准:按甲方企业标准提供的《毛茶验收标准》(见附件)。
2、甲方应在接收到乙方产品之日起7日验收完毕。
3、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产品或项目,除甲方使用或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乙方负责。
第十二条结算方式及期限在4月—5月期间,乙方所提供的产品经甲方验收合格后15日内支付给乙方;在6月份后,乙方所提供的产品经甲方验收合格后30日内支付给乙方。秋茶加工资金不能超过本年12月份。
第十三条合同保护
1、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将其从甲方处获得的专利技术、生产工艺、技术资料等使用于本合同外的任何产品加工,亦不得将这些专利技术、生产工艺、技术资料传授给他人或许可他人使用。乙方不得擅自经营其因履行本合同或人在本合同所获得的专利技术、生产工艺、技术资料而生产出的产品。
2、乙方不得泄露本合同所涉的专利技术、技术秘密、技术资料,对于因这些专利技术、生产工艺、技术资料所获得的任何文件、文档须进行保密。
第十四条乙方义务:
1、未按合同约定的质量向甲方交付产品的,甲方有权拒收,并承担逾期交货的责任,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未按合同规定包装产品,甲方有权拒收。
3、未经甲方同意,提前交付产品,甲方有权拒收。
4、不能完成加工量的,应承担未完成量(未完成量的价格按乙方完成的最后一批单位价格计算)50%的违约金。
5、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QS证书或卫生证书。
6、乙方须遵守本合同第十二条之规定,若违反须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相关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甲方义务:
1、中途变更产品的数量的,应当提前15日通知乙方。
2、中途废止协议,偿付乙方的未履行部分价款总值的20%的违约金;
第十六条不可抗力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若发生较为严重的自然灾害导致原材料供应无法满足本协议履行的需要的,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七条纠纷的处理因本协议、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及本协议、本协议补充协议的履行所发生争议,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交由甲方注册地人民法院裁决。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协议,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附件:
1、质量执行标准;
2、毛茶验收标准,一芽二叶,一芽三叶。
甲方:X
委托代理人:
乙方:X
地址: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时间:年月日
甲方:
乙方:
为了拓展市场,因甲方生产规模不能满足市场需求,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加工生产白酒产品,协议如下:
一、由甲、乙方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相关手续,签订委托生产加工合同,在当地主管部门备案。
二、由甲方提供主要原材料及包装物,乙方采购的材料质量必须符合国家及企业相应标准要求。价格双方协定。费用由甲方按数量价格同时结算。
三、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生产与甲方近似产品。
四、产品品种数量根据市场情况以销定产。生产计划按甲方派驻的人员确定生产。为减少运费、降低成本,经甲方电话或书面委托,在甲方人员监督下,乙方按甲方指定地域帮助销售。货款由甲方回收。
五、乙方必须按甲方需要生产合格产品,按时交货。如不能按量按时交货,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六、产品成本因市场价格的动态变化较大,区域跨度大,因此委托加工产品的单位费用计算采用动态计算方式。即:甲、乙方随时根据主要原料价格和市场情况确定。
七、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标准和企业标准进行加工生产,不合格产品不准出厂。因乙方生产造成的不合格产品,由乙方负责。乙方生产加工产品,由乙质检部门按标准代验代检。
八、产品标识、标准根据国家技术监督局颁发的《产品标识标注规定》第九条四款的规定。厂名厂址采用营业执照名称。
九、乙方不得销售甲方委托加工的产品,全部委托加工的产品由甲方进行销售。
十、在委托加工过程中生产采购的辅料费用,由乙方先期负责,然后生产一批,甲方给乙方结算一批。
十一、乙方向甲方提供良好的生产条件、卫生条件及成品、半成品库房。免费提供甲方驻厂人员的住房、水电,并帮助解决生活琐事。并负责协调有关职能部门的关系。
十二、委托加工数量、委托加工品种、委托加工产品执行标准另行书面通知,以书面通知双方签字为准,未有书面通知,乙方投入生产,甲方可按侵权行为投诉。
十三、本合同有效期限为20xx年8月1日至20xx年7月31日。如需续签,双方另行协商,到期自然终止。
十四、在乙方保证甲方数量前提下,甲方不在河南境内委托第二方加工生产。
十五、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十六、本合同一式四份,在工商局合同仲裁部门备案,双方各一份。如合同期间发生异议,由甲方所在地解决。
甲方:
代表:
地址:
乙方:
代表:
地址:
年月日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为控制成本,提高效益,充分发挥双方优势,提高市场竞争力,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化肥产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的产品为: 复混氮肥
二、委托加工的产品质量标准
1、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的产品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产品质量和质量等级应符合XX有限公司(复混氮肥)企业标准(Q/)及国家规定的相关标准的要求。
3、乙方应按照甲方提供或指定、选定的配方、质量标准加工并提供合格产品。
三、委托加工产品的任务量及加工费: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的产品年任务量由甲乙双方协商。甲方根据市场需求情况,随机结合乙方确定并下发当批生产任务量订单。成本由甲乙双方根据市场行情共同核算后统一结算,加工费标准在下发任务单时具体协商,同时应支付本次加工合同总量加工费的30%,其余发货时一次结清。
四、委托加工产品的验收
1、甲方委派人员对乙方加工产品质量进行初步验收。
2、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当批质量合格证明或出厂检验合格报告。
五、违约责任:
1、因委托加工产品遭甲方客户的质量投诉,应由甲乙双方到现场共同进行处理或由甲方代理乙方处理,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
2、客户质量投诉,经甲乙双方确认为乙方生产造成的,由乙方负责赔偿各项依法可获得的赔偿和甲方因此所产生的其他一切费用。
3、乙方逾期交货应按逾期交货款额的日千分之八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的,应按实际损失赔偿。逾期交货达10天,视为乙方不能履行订单。
4、如乙方不能履行订单,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甲方损失。
5、乙方产品若存在质量问题,应负责更换。由于更换而造成甲方逾期交货给第三人的,所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双方应对委托加工过程中的相关文件、资料、以及专有技术、商业秘密等做好保密工作,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一方违反知识产权保护约定,应承担另一方由此而产生的损失。
六、委托加工产品包装提供方式:
1、甲方负责提供符合GB GB18382—20xx《肥料标识 内容和要求》的包装。
2、如甲方委托乙方印刷包装,甲方应提供包装设计图稿和要求,乙方负责制作,样式和数量应经甲方审核同意,并出具委托书,方可印刷使用。
3、乙方加工产品不得擅自使用甲方的品牌和商标。
七、委托加工产品包装的标识标注式样:
产品名称:复混氮肥(名称下边可使用小一号字体标注不引起消费者误解的产品商用名称)有效养分:N≥ ﹪ 如添加了符合GB18382要求的中微量元素可在有效养分下边标注。
委托方名称:XX有限公司
委托方地址:
生产者名称:XX有限公司
生产者地址:
八、委托加工产品的销售: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产品全部由甲方负责销售;未经甲方特别许可,乙方不得将甲方的委托加工产品以任何形式流向第三方或市场。
九、委托加工协议时限:本协议有效期从 20xx年三月二十日至20xx年三月二十日。本协议涉及其他证照、质量标准有效期的,均以相关最近现行有效期为准,有效期满协议自行终止。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______加工等业务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将根据生产或贸易需要,委托乙方加工__________,该__________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2.根据甲方要求,乙方开具加工通知单,甲方确认,除此乙方不得擅自挪用、调拨和加工所有权属甲方的货物。
3.乙方根据事先约定的提货时间,加工好指定______,保证甲方准时提货。如甲方因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提货,应提前__________小时与乙方协商,甲方将尽量满足乙方需求。
4.甲方同意乙方按照“附件一《加工单价表》”的内容收取加工费用。如遇市场行情变化乙方需要调整收费标准,双方可以协商。
5.协议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乙方不能履行协议,应立即将情况以最快方式通知对方。按照不可抗力因素对履行协议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解决是否解除协议,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协议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协议。但因战争、地震等重大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协议不能继续履行,则双方均免于责任。
6.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7.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8.本协议有效期从签订之日起到_______年___月___日。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
签约地:_______________
20__简洁版产品委托加工合同范本(四)
甲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平等、互利、双赢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___________业务,特订立本协议。
一、委托方式
甲方提供下属生产基地黄酒酿造所产生的酒糟,由乙方提取糟烧酒精。
糟烧酒精由甲方收回用于黄酒生产,剩余干糟由乙方自行处置。
二、生产加工
乙方具备相关生产场所,并获政府部门生产许可,配备与甲方生产规模相一致的提取糟烧酒精生产能力,即具备加工日产酒糟最高值的能力。
甲方如出现生产的重大调整或生产规模的扩大,应提前半年通知乙方。乙方因非主观原因丧失或部分丧失生产能力的也应提前_______告知对方。
甲方提供的酒糟如水份含量与正常值有偏离的,乙方不能以此为由拒绝加工。甲方也不因此在计量和计价上作调整。
三、结算办法
1、酒糟数量:按甲方冬酿年度主粮投料的____%计算。
2、酒糟价格:以每公斤____元计算。
3、酒精价格:成品折合成____酒精度,以每吨价格____元计算。
4、总价结算:甲方发出的酒糟总价与乙方返回糟烧酒精总价相抵,其差额由各自给付。
5、结算时间:以每____黄酒酿期结束为结算时间。
四、成品质量
乙方在生产过程中不得添加辅料,糟烧酒精质量指标包括香味、酒度、甲醇含量等须符合国家食用酒精要求。
乙方不得外购酒精充当自产酒精,或在自产酒精中添加部分外购酒精。如有发现,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五、送货方式
甲方负责将酒糟堆放在固定地点。
乙方负责酒糟装运、现场清理,并保证装运及时,环境清洁。
糟烧酒精由乙方按照甲方要求,送至甲方指定仓库。
六、安全责任
乙方应根据国家有关酒类生产、消防等法规要求组织生产。
乙方对生产、运输、装卸等业务中的安全负全责。
七、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签订日起_______年有效。
协议到期后,经甲、乙双方协商可进行续签。
八、其他事项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
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
委托方(甲方): 五常良新水稻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以下简称甲方)
受委托方(乙方): 五常兴源米业 (以下简称乙方)
为确保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保障本合同能够顺利进行,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食品安全法》,结合甲乙双方实际情况,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一、 加工生产内容及其说明
1、产品品名:大米
产品规格为:5KG、10K
产品执行标准名称及标准号:GB 1354-20xx大米
如增加产品由双方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2、委托范围:由甲方提供全部合格大米原料和包装材料,乙方从磨米、内包装、外包装等工序进行生产加工。
3、乙方按甲方产品规格要求进行加工,若甲方的包装规格有更改,则甲方应以书面形式提前通知乙方,加工费为行业市场价格。
二、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按照食品要求自行设计产品包装,负责提供该产品的备案质量标准、加工工艺、产品配方等相关资料,并加盖鲜章。
2、每次产品加工前由甲方准备充分的合格原辅材料和包装材料。
3、甲方提前十天向乙方提供生产加工计划,所有物料应在生产开工前两天,将合格的原料辅料和包装材料交给乙方检验合格入库。
4、甲方可协助乙方对产品进行加工,并有权利对产品加工过程进行监督和抽查。
5、如果因甲方提供的原辅、包装材料原因,所造成的产品质量不合格和生产损失,由甲方负责并承担相应责任。
6、甲方印刷性包装材料上如印有乙方信息,仅限于在乙方进行产品加工时使用,如作他用,甲方应承担法律责任。
7、甲方该产品广告宣传,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甲方不得以乙方名义作任何形式广告宣传,否则若由此引发的任何不良后果,及由此造成的乙方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三、 乙方权利和义务
1、根据甲方要求对产品进行加工。
2、乙方加工产品前,应保证上次加工场地清场完全,符合生产标准,若因乙方清场不严而产生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
3、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质量标准对每批次原辅、包装材料进行检验。乙方发现物料存在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作退货处理。乙方检验发现问题后,未及时通知甲方,由此引发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乙方承担,并向甲方赔偿由此带来的相应经济损失。
4、乙方必须对加工产品的质量负责,如因乙方原因导致产品的质量不合格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并向甲方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5、乙方必须按食品相关规范进行生产,如果因为操作问题而产生的事故,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结款方式:
五、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要求及时支付乙方加工费用,逾期10天以上,则每天加收加工费的1%作为延期付款赔偿给乙方。
2、乙方如果未按合同履行义务,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究经济损失。
3、如果在履行合同时产生纠纷,双方先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成,合同暂时中止,双方都可向当地司法部门提起诉讼。
六、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以协议形式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和本合
同不一致时,以最后一次协议为准。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刻生效。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年 月日。在合同有效期间双方均应严格遵守。在生产过程中,若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协商而不执行合同者,视其违约,并承担赔偿责任 (违约赔偿金额万元)。
3、本合同共四页,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负 责 人:
地 址:
电 话:
日 期: 乙方(盖章): 负 责 人: 地 址: 电 话: 日 期:
定做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承揽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定做方委托承揽方加工____________,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同组成及内容
1.1本合同规范由定做方委托承揽方承揽加工后,将全数加工制成品交付定做方之一切相关法律行为。
1.2原物料、包材、加工制成品之具体品种数量、交期、交货地、加工费金额、支付日期、支付方法,按经承揽方确认之定做方采购单、发票或其它书面约定所列,并作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合同附件及其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加工成品
编号:___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___
规格: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
备注:____________
三、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3.1按照双方认定的样品质量标准为检验合格的标准,经检验,定做方有权拒收任何低于该样品质量标准的产品。
3.2承揽方需为每单件产品提_____品合格证。
四、订单确认
4.1定做方委托承揽方开发加工的新产品首次订货量每个单品不得少于____套,再次订货量每个单品不得少于_____套。
4.2定做方以订货单形式将订货信息传真给承揽方。
4.3承揽方收到定做方订单在_____工作日内确认交货期及交货数量。在正常情况下_____天内交货。大宗订单指单品订购数量_____套以上,特殊产品指非承揽方正常产品(正常产品指定做方对承揽方原有产品没有改动的情况下)及新产品指定做方提供实样或图纸需要承揽方新开发模具的产品以承揽方确认的交货期为准。
4.4定做方指定订货负责人,订单必须由该负责人签字或盖有定做方公司公章才生效,否则承揽方不认可该订单的有效性。
4.5定做方传真给承揽方订单经确认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五、订单付款方式、交货时间、包装要求
5.1定做方所委托承揽方加工的产品订单经双方确认日起____天内,定做方首付该订单总额的____%给承揽方作为预付款,余下____%在承揽方发货前____天内付清给承揽方,承揽方收齐货款____天内发货。
5.2产品包装要求:
六、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
6.1(用定做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定做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承揽方对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定做方调换或补齐。承揽方对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
6.2(用承揽方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揽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定做方检验。承揽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做质量时,定做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6.3交(提)原材料等物品日期计算,参照本合同规定执行。
七、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
7.1承揽方在依照定做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做方;定做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承揽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定做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定做方赔偿。
7.2定做方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八、价款
合同总价款___________
九、验收标准和方法
9.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9.2承揽方需提供每款新产品的检测报告。
9.3每批产品,定做方按照双方认定的样品作为检验标准进行验收,如不符合样品的产品,定做方通知承揽方,承揽方应在双方约定时间内退换符合样品标准的产品。
9.4定做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承揽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承揽方应当向定做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做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定做方使用、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承揽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9.5当事人双方对委托的定做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十、交货的时间和地点
10.1交(提)定做物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做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10.2交(提)定做物日期计算:承揽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定做物的以定做方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定做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定做物的,以承揽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承揽方在发出提取定做物通知中,必须留给定做方以必要的途中时间;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
十一、包装、运输及费用
11.1发货方应确保其供料或加工制成品包装牢固,并保障运输过程安全。
11.2发货方应按收货方确定的运输路线、运输方式、送货地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费用。
11.3承揽方对定做方供料及定做方对承揽方运送加工制成品之运输及_____费,由承揽方负担。
十二、加工贸易手册、原物料进口及成品出口报关(若有)
加工贸易手册由定做方按海关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填报,但因承揽方向定做方提供资料性文件与实际进口料件不符(包括但不限于重量、品名规格、数量、原产地等),导致定做方在料件进口报关或加工制成品出口报关时产生一切支出费用损失,由承揽方全数承担。
十三、保密条款
13.1承揽方不得将定做方或印有定做方_____或标识的产品置于承揽方工厂展示给除定做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
13.2承揽方未经定做方书面同意,不得将定做方产品或印有定做方_____或标识的产品印刷于承揽方自身或与承揽方有关的样本、介绍、图册等宣传品上。
13.3未经定做方事先书面同意,承揽方不得将定做方产品或印有定做方_____或标识的产品在展销会、展览会上展览或展示。
13.4定做方不得将承揽方所报产品价格泄漏给任何第三方。
13.11承揽方和其合法继承者,如果有同意在样品和文件或以摘录或零件的方式交付给他或他们时,不将此用于给任何第三方或其本身的市场生产制造。
13.12在生产订单的过程中定做方和承揽方共同研发的结果和其技术秘密应为定做方的无限制的财产,未经允许,承揽方不得使用。
13.14定做方可以在任何时间检查承揽方的保密措施。
十四、违约责任
14.1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做物或完成工作,定做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酌减酬金或价款;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做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14.2交付定做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做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迟交部分定做方不再需要的,承揽方应赔偿定做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14.3未按合同规包装定做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定做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承揽方应当偿付定做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定做物毁损、灭失的,由承揽方赔偿损失。
14.4逾期交付定做物(包括返修、更换、补交等),应当向定做方偿付违约金____元;(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当比照中国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计算,向定做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14.5未经定做方同意,提前交付定做物,定做方有权拒收。
14.6不能交付定做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定做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10%~30%)或酬金总额的____%(20%~60%)的违约金。
14.7异地交付的定做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暂由定做方代保管时,应当偿付定做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14.8实行代运或送货的定做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定做物的责任。
14.9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他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定做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14.10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定做方调换、补齐的,由承揽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14.11擅自调换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做方有权拒收,承揽方应赔偿定做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定做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定做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十五、不可抗力
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时,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六、合同解除
16.1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予变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应于该原因发生起二十四小时内通知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续。
16.2如承揽方在规定交货期迟延的____日内仍然无法交付货物,定做方有权解除合同,承揽方所收定做方款项应如数退还,如____日内不能退还,承揽方还应在确定还款之日起每日_____向定做方加付迟延付款违约金。
十七、纠纷的处理
对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提交定做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解决。
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做方和承揽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____________(如经鉴证或公证,则应送鉴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定做方:_____________________?承揽方:(客户)_______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加工合同 受委托方:(下称甲方) 委托方:(下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就受托灌装加工饮料系列瓶装产品事宜,已平等协商,双方息愿订立如下合同条款,希共同遵守。
1.加工产品的名称、规格、包装及商标
一、乙方所委托甲方加工的产品必须承诺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如产品名称、外包装、标识)
二、乙方在委托甲方加工时必须出具具有法人登记证、营业执照、商标授理及证书和授权书、委托证明。
三、乙方所委托甲方加工灌装的产品商标见附表。
四、如乙方自己提供瓶、盖、抽检指标不达标,乙方承担责任。
2.加工费
一、甲方代乙方灌装加工乙方产品收取的各种品种的加工费见附表。
二、添加剂及包装物、原材料等按市场价的变动而增减。
三、产品包装、规格、商标、纸箱、瓶、盖由乙方提供的应在附表中表明。
3.结算方式
一、乙方下订单计划时,必须按订单计划的总货款加工费付予80%给甲方,余款在生产完成乙方提货时结清。
4.产品配方和加工规定
一、甲方保证配方中所使用的原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质量法?等国家相关法律和法规,承诺因违反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使用不合格原料而造成经济损失的所有后果由甲方承担。
二、乙方有权对甲方的生产标准、产品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按确认样品验收货品。
三、乙方按照甲乙双方确定的样板和标准验收货品。
四、乙方承担自身产品的包装物(瓶、盖、包装标识、纸箱等外包装)必须符合国家各项有关规定的责任。
五、甲方按乙方的计划通知单(内容包括:产品名称、数量、包装等),尽快安排加工生产,具体时间通知乙方,但乙方必须具备首付款到位,包装物到位。(注:如遇停电、水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交货,由甲方提前通知乙方,说明原因)。
六、甲方按计划生产出来的成品,乙方必须在出货当日起10天提货出仓,如超期不提货,乙方负责交仓租费,每平方米按10元/天收取,并付清余款。
5.产品验收及质量
一、甲方协助乙方在所在地的有关部门对产品进行不定期的抽样、送检等,费用由乙方支付。
二、产品经由双方验收合格(外包装),方能提货出仓。
三、所加工的产品甲方确保在保质期内不出现卫生问题,如胀气、黑盖、颗粒无悬浮等,在市场或被有关部门检查发现有关质量问题(不符产品标准),如甲方生产过程造成的,由甲方承担所造成的相关责任及直接的经济损失。因质量客户退货的运费由造成方承担,因质量受消费投诉,
乙方应及时反映甲方,经双方努力确认有费用后,由乙方协助处理有关赔偿事宜,乙方可凭被赔偿者的地方医院诊断书或身份证复印件及收款收据和消费者加有指纹的收据予甲方核算。
6.产品提货及销售
一、甲方发货必须收到乙方加盖公章或亲笔签字的传真或本人到场,也可以发信息,报提货车牌号,司机提货时必须将有效的行驶证和驾驶证复印件留在甲方,否则乙方对甲方交付的货物不予确认,乙方有权追甲方不能交货的责任。
二、产品保持期内不属质量问题例如,销售不完和保管不善(如太阳晒裉色、雨淋、虫咬)及运输等破漏、变形等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超保质期等一切损失与甲方无关,乙方自理。
三、没有乙方授权,甲方不能将产品给第三方销售。
7.违约责任
一、乙方无权干扰或对甲方生产加工上的安排和生产的调度等行为。
二、产品名称及产品外包装必须符合国家要求备案的规定,因违反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或对第三方造成侵权等造成甲方法律责任和相关规定而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
三、乙方产品商标、外包装、产品名称,不能有映射或近似其它品牌的侵权现象(例如:清火王、下火王、维生素饮料,不是植物果汁的果汁饮料等,产品商标中标识好委托单位、地址、电话,凡标识中印有奖售字样的必须按比例承诺,不能有欺诈行为)。以上的现象如有触犯到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四、甲方必须按各类产品规定标准生产。
五、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均需承担违约责任。
六、双方若有纠纷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通过双方订立合同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8.保密
甲乙双方应对其所知悉对方产品技术或生产工艺技术,以及经营动作的商业机密承担保密责任,不得向第三方透露,违约方需承担一份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9.本合同有效期暂定一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合同期满如需继续合作,双方另签定合同执行,由于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不属违约。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双方自授权代表签字盖章生效,如有不尽事宜,另补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电话:电话:
年 月 日年 月 日
附件:①双方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②营业执照、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乙方的委托书一份,注册商标、使用授权书一份④其它附件
委托方(以下称“委托方”):______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邮编:______电话:______
传真:______银行:______银行户头号码:______
增值税号码:______
加工方(以下称“加工方):______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邮编:______电话:______
传真:______银行______银行户头号码:______
委托方与加工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签订此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1)委托方希望根据下列条件委托加工方____产品,有关产品订单将按本协议规定向加工方发出。
(2)加工方希望根据下列条件为委托方加工____产品,有关产品将按本协议规定完成。
(3)委托方为_____产品之唯一_____持有人及享有有关产品专利权。
第一?每月订单
1、委托方必须提前__天以传真方式给加工落实订单数量。订单内容指明提货时间。
2、加工方在收悉订单后,必须在______内以传真书面向委托方确认订单。
3、除非双方经过同意,否则在订单被加工方确定接纳后,委托方不能中止订单而加工方必须履行订单。
4、委托方必须最迟在加工方开工前五天向加工方提供订单所需的原材料及包装材料。
5、加工方收到足够及质量合格之材料日与成品出货日不少于__天(含周六及周日)。因原材料及包装材料数量不足,质量不合格或延迟提供所需物料而造成停工或延其的一切损失由委托方承担。
6、原材料及包装材料的进库(加工方之仓库)质量检验工作由委托方委派代表全权负责。
7、含增值税的加工费(包括加工方提供之原材料成本)为人民币____。于此协议签订日起计至__年__月__日,可以双方同意下,根据情况作出调整。
8、委托方将负责产品的验收工作、安排运输事宜、及支付相关运费和_____费。
第二?技术及工艺
a、产品含有非配方所含的其他物质;
b、产品内含有玻璃、青铁、砂子等异物;
c、产品含有配方所含物质以外或配方所含物质经过化学、物理变化生成的物质以外的其他物质;
第三?付款条件
1、首次加工费,委托方在产品生产完成__日后全数汇至加工方的银行户头。
2、加工方必须在委托方付款之后__个工作天内向委托方开具增值税发票。
有关知识产权、专利及_____的侵权责任
3、非经委托方书面同意,加工方或任何人不能使用委托方的_____、商号或泄露加工方为委托方的产品代加工商。
第四?双方责任
第五?协议终止
1、其中一方可提前九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此协议。
2、如任何一方违反以上条约,另一方有权根据本协议规定,提早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此协议。
3、协议终止后,委托方必须于协议终止后五个工作天之内提走所有属于委托方之剩余的产品,原材料及包装材料,否则加工方有权自行处理有关物料。
第六?协议期限
本协议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计算有效期__年。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补充协方方式延长协议期限。
委托方:______?加工方: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
代表人姓名:______?代表人姓名:______
______有限公司(盖章):?______有限公司(盖章):
__年__月__日?__年__月__日
委 托 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委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按本合同之约定生产产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生产的产品品种: 。其规格、产品结构、材质成分按附表要求,如遇原材料等重大调价时,乙方必须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并根据实际情况双方友好协商。
二、甲方根据实际销售量向乙方下达生产订单,乙方根据甲方的生产订单组织生产,保质保量保时向甲方交付合格产品。
三、外包装的设计由甲方提供,包装材料的选用由甲方提出具体要求,包装物的制作由乙方负责。
四、乙方负责提供给甲方产品的相关手续,以上手续必须真实、有效;乙方要协助解决顾客投诉;协助解决主管部门的质疑和检查。若因虚假、失效造成的经济罚款及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要保证产品质量的可靠性及安全性,按国家规定及企业标准按时按质完成甲方定单,在保质期内若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甲方可无条件退货(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的质量问题除外)。
六、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生产,确保产品的质量,不得偷工减料,甲方有权抽查产品,一经发现产品出现任何质量问题,则退回该批次全部产品,往返运费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承担因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
七、乙方应在双方约定交货期内交货,若未能按时交货,乙方应按合同法规定每延误1日按欠货货款的3%交罚滞纳金。(如出现不可预测的意外时,导致延误货期,双方再商议。)
八、付款及运输方式
1、为保证产品质量及售后,乙方向甲方垫资 万元人民币做为质量保证金。
2、乙方应在收到甲方定单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甲方的生产任 务,并将产品发往甲方指定所在地(运费由乙方承担)。
九、甲乙双方合作过程中,甲方如无违反以上任何条例,乙方无权单方面提出终止合同。
十、合同有限期:本合同有限期为2年。合同期满前三个月甲方 向乙方提出书面续约事宜,否则视为甲方不再续约。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立补充协议作为附件,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产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三、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四、合作期限:
甲方: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
地址:
电话:
乙方:
地址:
电话:
合作的方式多种多样,如合作设立公司、合作开发软件、合作购销产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项目内容,相应的协议条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协议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
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石材幕墙工程项目外立面石材,特订立本合作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合作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外立面石材,甲方提供石材平板、线条及荒料、排版图、加工图纸、加工尺寸清单。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排版图,进行选料排版及编号、根据甲方提供的加工图纸、加工尺寸清单进行加工。
二、甲方职责
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免在项目实际经营中出现扯皮的情形。
再次温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项目内容不一致,各方的权利义务条款也不一致,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拟定。
1、甲方为乙方提供石材平板、线条及荒料。
2、甲方为乙方提供排版图、加工图纸、加工尺寸清单。
3、甲方指派专人负责制定石材加工计划,或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调整计划。
4、甲方指派专人负责矿山石材原料的收发料工作,工作节奏符合乙方加工进度及加工流程。
5、甲方指派专人负责排版图、加工图、尺寸清单下料及产成品验收工作。
三、乙方职责
1、提供甲方所需材料、配件的存放场所,物品应做到相对隔离。
2、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加工图、排版图及加工清单进行加工,因乙方加工的规格尺寸不符合甲方要求,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乙方发现加工图中尺寸不详或有误,应在加工前与甲方沟通确认。
3、乙方在石材下料前需对原料进行挑选,切割完成后,需进行二次排版,并按排版图编号,在石材上做好标识。
4、本工程的石材出材率控制在98%以上,石材的损耗率控制在0.5%,如超出部分由乙方承担。
四、石材加工技术要求及验收办法
1、石材加工质量精度必须符合《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及《石材加工质量标准》。
2、石材加工前须对原料进行挑选、排版,有暗裂、暗线、色线等质量缺馅的石材严禁加工,色差确保整个立面统一。
3、石材加工完成后须再次进行排版,做好标识,出厂时必须标明石材编号和尺寸,石材编号与排版图、加工图一致。
4、石材加工完成,表面清洗、清洁,晾干后做六面防护,防护质量要求为油性两遍。防护剂的品牌______。
5、石材成品出厂时,做好石材成品的保护工作,避免刮擦、划痕、碰碎、掉角、崩边、断裂等现象。
6、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的石材质量按甲方提供的图纸要求及参照《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及《石材加工质量标准》,检验出厂。验收办法:双方共同全验,并由甲方指派专人的验收代表签证,出厂即为合格。
五、合作期限
甲乙双方协商,合作期限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六、付款方式
1、次月______日前乙方向甲方提供已到工地的石材数量,石材数量必须由甲方指定人员验收签字为准。
2、次月______日前甲方按每个月完成的加工量,支付月加工款,每次付款前,乙方向甲方提供同等金额的合法有效完税发票。
3、如有未结算部分待加工结束,经双方核对确认后,在提货时即付清所有款项。工程完工后,甲方余料在半个月内收回,否则视为放弃余料,乙方有权作为废料清理出厂。
七、违约责任
风险提示:
应约定保密及竞业禁止义务,特别是针对项目所涉及的技术、客户资源,以免出现合作一方在项目外以此牟利或从事其他损害项目权益的活动。
1、甲方和乙方应正当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保证本协议的顺利进行。
2、任何一方没有充分、及时履行义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给其他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其他方由此所遭受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
八、纠纷处理
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本协议的各条款,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可以向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他
1、本协议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履行完毕即失效。
2、本协议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协议,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
甲方: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委托方:
被委托方:
甲方系以百货零售为主的连锁企业,乙方为具有黄金珠宝首饰生产加工资质的合法企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黄金饰品委托加工协议如下。
一、委托加工产品
发饰头发上的饰物。如:簪用于固定发髻的单针装饰物;钗用于固定发髻的双针装饰物。
耳饰耳部的饰物。如:耳环窜挂在耳朵上的环状饰物;耳钳用弹簧、螺丝或钩固定在耳垂上的饰物;耳坠耳部的挂坠饰物;耳插(耳钉)穿过耳垂孔的针状饰物。
颈饰颈部的饰物。如:项链颈部的链状饰物;挂坠与项链或其他用品配套的,起挂坠作用的饰物;项圈带在颈部的环状饰物。手饰手部的饰物。如:指环戴在手指上的环状饰物;手镯戴在手腕上的链状饰物;手链戴在手腕上的链状饰物。
足饰脚部的饰物。如:脚镯戴在脚腕上的环状饰物;脚链戴在脚腕上的链状饰物;铃镯带有铃铛的环状饰物。
规格:详见加工清单。
数量:详见加工清单。
计量单位:克。
二、产品样式及工艺要求
1、产品样式:
甲方提供实物样品、设计图纸的,应当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5)日内将样品、图纸交付乙方。
甲方将实物样品及设计图纸交付乙方
(2)日内,乙方应当进行检验评估。乙方发现样品、设计图纸不符合约定或工艺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即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书面通知两日内书面回复,提出修改意见。
乙方提供实物样品及图纸的,应当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5)日内将样品及图纸交付甲方。
乙方将实物样品及图纸交付甲方后
(2)日内,甲方应当进行检验。甲方发现图纸不符合约定或工艺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于当日通知乙方。乙方应当于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两日内做出修改。
2、工艺:
(1)浇铸
(2)镂刻
(3)雕刻
(4)拉丝等等。各个款式产品使用工艺应当在加工产品清单注明。
三、原料、包装物
金金是量金单位,24理论含金量为百分之百,1含金量为1/24100%。
黄色金(金)以黄色材料为基材的本色为黄色的金合金。饰品材料投产前需测试含量,并应符合11887的有关规定。在国家认定的交易所采购的贵金属,其含量按质保单或出库单标注的含量为依据,可不再做纯度检验。
1、甲方提供原材料时乙方应现场检测验收,核实质量纯度后填写原料验收清单一式三份,双方分别保存。
2、甲方提供原材料检验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乙方不予接收。
3、乙方提供的原材料经检验符合合同要求,附有检验报告或其他证明质量的文件,经甲方代表认可后方可使用加工。
包装物由甲方提供,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在包装物表面增加标注内容,不得加装、挂标识资料。
四、成品质量要求
1、金属纯度应当符合/92882006金合金首饰金含量的测定灰吹法(火试金法),/118872008首饰贵金属纯度的规定及命名方法要求。
2、指环尺寸应当符合/118882001首饰指环尺寸的定义、测量和命名,其他相关标准要求。
3、外观质量
基本要求
整体造型符合图纸(实样)要求,主题突出,立体感强。
图案纹样形象自然,布局合理,线条清晰。
表面光洁,无锉、刮、锤等加工痕迹,无砂眼、无裂痕、无夹杂、边棱尖角处应光滑,无毛刺,不扎、不刮。
掐丝流畅自然,填丝均匀平整。
浇铸件表面光洁,无砂眼,无裂痕,无明显缺陷。
焊接牢固,无虚焊、漏焊及明显焊疤。
錾刻花纹自然,整体平整,层次分明。
弹性配件应灵活、有力,装配件应牢固可靠。
表面处理色泽一致,光亮无水渍。
印记符合11887的规定,标注准确、清晰,位置适当。附加要求常规品种应符合下述要求。
指环(戒指)指环圈口圆正,活口指环搭口吻合、妥帖。固定式,尺寸按/11888或合同要求。
耳饰左右对称,插针类,插针长短一致,夹头稳固。钩类,钩尖略钝。
项坠挂鼻部位恰当,重心合适。
链链身基本垂直,链颗大小均匀、活络。搭扣大小适当。当生产贵金属合金链时,建议使用弹簧搭扣。
手镯镯身平直、圆整,簧口紧密、灵活、开启方便。
4、质量要求成品质量应当符合/1690贵金属饰品质量测量允差的规定。
五、商标、包装标识、运输、储存。
1、标注印记符合11887的规定,标注准确、清晰,位置适当。
2、产品上标注甲方的名称、地址,标注符合标准要求的名称、出厂编号,现行有效的国家、行业标准编号。
3、产品使用甲方指定的商标图案,每件(批)产品均应有标识牌,标志内容应符合《金银饰品标识管理规定》规定,及国家、行业标准。
4、包装物使用软质材料包装,防止互相磨损。
5、饰品运输中应小心轻放,防止重压,碰撞,受潮和腐蚀。
6、饰品应存放在干燥,无腐蚀物(气)的环境中。
六、产品交付验收方式
1、加工成品全部完工后,乙方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甲方应当于收到乙方通知之日起三日内进行验收。
2、验收以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封存样品为标准,数量以合同规定为标准。
3、乙方加工成品经验收不符合质量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修理、重作;造成甲方损失的,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4、乙方加工成品交付后,甲方在时间内发现加工成品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仍有权要求乙方修理、重作;造成甲方损失的,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5、乙方应于年月日将产品全部送至甲方仓库,地址为。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甲 方(被委托方):
地 址:
电 话:
联 系 人:
乙 方: (委托方):
地 址:
电 话:
联 系 人:
甲、乙双方本着共同发展、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就乙方品牌化妆品的代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信守。
一、合作形式
1、甲方按照乙方要求生产 洗衣液,乙方为此向甲方支付相关费用。在本合同有效执行期间,甲方无权以任何形式销售、出售乙方委托加工的产品。
2、加工内容、规格、数量、价格:
3、在合作过程中,甲方以OEM的生产方式向乙方提供灌装、包装产品,乙方按约定的加工价格支付相关的费用。
4、生产及销售文件的确认和使用:
4.1、在本合同正式签订同时,乙方向甲方提供其注册商标、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商标生产授权书,国家有关部门的商标注册受理书,如因产品商标使用权等原因的经济纠纷,其经济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予以任何经济责任。
4.2、乙方在甲方处生产的产品,外包装上必须注明甲方为生产商;并且由甲方所生产产品的最后包装工序必须在甲方处实施完成。
5、在合作之前,甲方需向乙方提供《采购订单》中产品清单的样版(半成品),待确认后方可生产,洗衣液质量按照双方确认样版进行生产。如有不符,乙方有权拒收货物。甲方保证乙方的产品稳定性及安全性,如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赔偿质量问题产品的成本损失(产品质量指在甲方生产的半成品)
6、甲方向乙方提供"三证"。由于洗衣液的独有特性,甲方保证提供给乙方的产品完全与双方确认样板相同,但并不代表乙方的所有客户使用该产品而不发生不良反应。如果乙方客户在使用甲方所生产的某个产品后有超过5%顾客出现不良反映,乙方应立即告诫客户暂停使用该种产品,在得到甲方确认之后,可以对乙方未售出和退回的产品进行换货。但甲方并不对乙方的客户提供连带赔偿责任及赔偿其他间接损失。使用方法不当或季节性及特殊地区多发过敏反应不在此列。
7.甲方提供的所有产品从封装之日起,有三年的保质期,在此日期之内,如果任何产品在按要求保存的情况下,未开封而出现变质、封口泄漏问题,甲方负责更换。
二、产品生产质量标准与检验
1、甲方对采购的所有原材料及包装材料质量负责。
2、甲方保证所代加工的产品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所颁布的行业质量标准,同时符合在国家市级技术监督局通过和备案的企业生产标准。
3、乙方可以在现场对每批产品进行抽检,但甲方质检责任人必须同时在现场。
4、如因市场销售和行业监管需要委托佛山市技术监督局或者佛山市卫生监督所进行抽检的,甲方协助乙方办理,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5、双方同意以佛山市技术监督局的产品检验报告为每批次产品质量的最终结论。
6、经双方判定,因甲方责任导致产品退货,甲方进行返工时,需经乙方签字确认后方可对包材再利用,因包材不可再利用所产生的包材损失由甲方承担。
7、乙方自行保管不当引致的产品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三、生产物料损耗
1、在整个生产工艺流程中,甲方保证半制品和各种包装材料使用损耗控制在 1 %以下;低值易耗品(如不干胶、封条等)损耗控制在 1 %以下。超出以上指标部分,费用由甲方承担。
2、甲方在生产完毕该批产品后,必须将生产过程中所发生的报废物料完整地汇报给乙方。
四、费用组成和结算方式
1、甲方按乙方《采购订单》进行生产。相关的生产费用,乙方按当时的《采购订单》规定及时核对和支付产品加工的款项。在执行每批次的生产订单之前,乙方须按订单支付加工费用总额的 30 %、包装材料费用 100 %作为定金,发货前付清尾 款 70 %。
五、仓储
1、甲方有仓库储存乙方所下单包装材料和成品,由甲方负责管理。
2、甲方提供:在每批次生产过程中,甲方为乙方提供成品 30 天、包装材料 45 天为周期的仓储保管(遇节假日顺延)。
3、若超出仓储保管期,甲方按占地面积每平方米每月 15 元的价格向乙方收取仓储费用。该费用需在乙方支付当期货款时一起支付给甲方。
六、交货期限、地点和方式
1、交货期限:甲方收到乙方定金后 15 天内。
2、交货地点:甲方仓库
3、交货方式:乙方自行提货和运输。
六、甲方违约责任
1、合作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销售、赠送给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所代加工的乙方化妆品,一经发现,甲方应将所有销售款项支付给乙方。
2、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更改产品的配方和检验标准,如擅自更改配方及检验标准,甲方将按照该品种更改后所有生产量的全额赔付;若乙方同意更改,则应当按质论价,重新核定。
七、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使用甲方"三证"及商品条形码于非甲方生产的产品上,否则,由此而造成的任何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追究乙方一切法律责任。
2、乙方如中途变更产品或包装物数量、规格、质量的,应提前 45 天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权承担。
3、乙方不得无故拒收甲方按照乙方定单加工的经国家行业质量标准检验合格的产品,否则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
4、乙方超出规定本合同第四条约定,未向甲方支付相关货款的,则每逾期一天,按未付款部分总额的 0.1 %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八、质量责任约定
1、甲方生产的产品在保质期内原包装未开封情况下变质,通过与留样对照,确认为产品配方和生产过程人为因素造成,则甲方无条件进行返工,直至合格并赔偿乙方的相关运输费用。
2、因乙方指定使用特殊添加成份,而引起产品内容物中形成结晶或颜色变化或消费者使用投诉,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3、甲方检验已判定产品所使用包装物、包装方式、文字说明等为不合格品时,乙方坚持使用,须由乙方负责人签字认可,由此产生的一切质量问题,均与甲方无关。
九、其他未尽事宜约定
1、甲乙双方均应遵守国家有关洗衣液质量、包装标示、宣传管理等一切法规,一方违规,另一方均有权提出终止合作,并由违规方承担一切责任。
2、使用甲方"三证"的产品、包装,乙方应在包装印刷之前让甲方进行审核、确认。
3、超出双方合作确认《采购订单》以外的产品,乙方使用了甲方的证件,甲方将视为假冒产品,追究乙方法律责任及连带责任。
4、合作加工的乙方洗衣液,在市场销售过程中出现一切问题双方均应及时沟通,相互协商,根据已有的约定分清责任,在处理过程中双方应紧密协作。
5、经甲乙双方协商确认的交货时间,甲方必须满足。如果不能满足,乙方有权另择加工厂,并追究甲方相应违约责任,并有权将印有甲方三证的包材量全部用完。经甲乙双方协商确认的结款方式,乙方必须遵守,如不能实现,甲方有权拒绝出货,并追究乙方相应违约责任。
十、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将所争议事项提交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一、其他未尽内容可协商增加《合同附件》,增加的《合同附件》与此《委托加工合同》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有效期自年12月12日起至年12月12日止。
十三、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名盖章生效,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被委托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代理人签字:
乙方:(委托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代理人签字:
甲方:
乙方:
为了拓展市场,因甲方生产规模不能满足市场需求,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加工生产白酒产品,协议如下:
一、由甲、乙方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相关手续,签订委托生产加工合同,在当地主管部门备案。
二、由甲方提供主要原材料及包装物,乙方采购的材料质量必须符合国家及企业相应标准要求。价格双方协定。费用由甲方按数量价格同时结算。
三、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生产与甲方近似产品。
四、产品品种数量根据市场情况以销定产。生产计划按甲方派驻的人员确定生产。为减少运费、降低成本,经甲方电话或书面委托,在甲方人员监督下,乙方按甲方指定地域帮助销售。货款由甲方回收。
五、乙方必须按甲方需要生产合格产品,按时交货。如不能按量按时交货,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六、产品成本因市场价格的动态变化较大,区域跨度大,因此委托加工产品的单位费用计算采用动态计算方式。即:甲、乙方随时根据主要原料价格和市场情况确定。
七、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标准和企业标准进行加工生产,不合格产品不准出厂。因乙方生产造成的不合格产品,由乙方负责。乙方生产加工产品,由乙质检部门按标准代验代检。
八、产品标识、标准根据国家技术监督局(__11月7日)颁发的《产品标识标注规定》第九条四款的规定。厂名厂址采用营业执照名称。
九、乙方不得销售甲方委托加工的产品,全部委托加工的产品由甲方进行销售。十、在委托加工过程中生产采购的辅料费用,由乙方先期负责,然后生产一批,甲方给乙方结算一批。十一、乙方向甲方提供良好的生产条件、卫生条件及成品、半成品库房。免费提供甲方驻厂人员的住房、水电,并帮助解决生活琐事。并负责协调有关职能部门的关系。
十二、委托加工数量、委托加工品种、委托加工产品执行标准另行书面通知,以书面通知双方签字为准,未有书面通知,乙方投入生产,甲方可按侵权行为投诉。
十三、本合同有效期限为20__年8月1日至20__年7月31日。如需续签,双方另行协商,到期自然终止。
十四、在乙方保证甲方数量前提下,甲方不在河南境内委托第二方加工生产。
十五、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十六、本合同一式四份,在工商局合同仲裁部门备案,双方各一份。如合同期间发生异议,由甲方所在地解决。
甲方:泸州生态源古窖酒厂乙方:
代表:代表:
地址: 地址: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东北水稻加工事宜签订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委托加工产品、品种、数量
二、包装方式、包装重量
1、包装方式:委托加工产品包装物均有乙方提供,包装方式按甲方生产
通知书要求来进行。
2、包装重量:标准包的重量不得低丁标准包标示的'重量。
三、加工、费用、副产品的处理
1、加工方式:委托加工的稻谷有甲方负责提供,乙方仅负责甲方委托产
品的代加工。
2、加工费:按每吨按市场价格来计算。
3、副产品处理:对丁甲方提供原粮加工出的副产品可协商销售给乙方,
甲方也可以自行处理(协商以后一般以冲抵加工费用,盈余部分返回给甲方)。
四、确保大米加工质量并按时按量交货
1.甲方委托乙方生产加工的大米,乙方应确保做到:
2.确保大米生产过程按照标准化生产加工,同时符合环境标准和食品安全
标准。
3.确保按照甲方要求进行严格分类包装,做到不掺杂掺假,不以次充好。
4.确保按照甲方要求按时按量交货。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现经双方友好协商,特制定以下协议:
一、签定时间:_____ 年__ 月__ 日 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
制单 款号 货品 名称 数量 货期 单价 每 件 成本价 备注
二、甲方以下达“生产加工制单”方式委托加工,明确委托加工服装的款式、数量、货期、及提供OK样板、工艺制作要求和质量标准,经双方认可,即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与合同同等法律效力。如在生产中途需要改板或在其它特别需求等,必须有书面通知。
三、乙方负责每款生产加工单的双程运输费用。缝纫线由___方提供,其费用由___方承担。线的供应商:______线价:_______________
四、乙方需对甲方提供的所有工艺技术资料、实样、唛架及样板等检验确认无错,方可投入生产。若有问题,需及时通知甲方。否则,造成质量的问题及经济损失,由加工方承担。
五、乙方需根据合同要求保质保量生产并如期交货。由于乙方责任造成不能出货,则按此款数量的零售价赔偿,并承担延误客人合同期的违约金。如超期一天按该货品总价的1%扣款,如超期两天按该货品总价的2%扣款,以此类推,如因甲方原因(物料不齐或其它)造成不能按期交货,双方另行定货期,并需签字生效。
六、乙方交货成品数量缺失,以每千件为单位,三件以下按货品的成本价的两倍予以赔偿。三件以上按该货品的成本价加市场零售价的两倍予以赔偿(在加工费中扣除)。
七、大货送甲方做尾部工序的,发现成品油污、跳线、烂孔、抽纱、色差等情况,通知乙方来解决。如乙方不及时来返执或货期紧迫,甲方尾部帮手配片、返执,甲方则扣除乙方返工工时,按每小时3.00元计算,在加工费中扣除。
八、甲方提供每款布料、物料,按制单裁数规定物料损耗计算,超出部分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必须在一定时间内清点来料、核对一切来料并签收。布料、物料如有质量问题不能生产,应及时交予甲方处理。否则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
九、裁床开裁前负责对布料进行检查。如发现布料有质量问题(含布料短码)及实际用量超过制单用量,应立即通知甲方商量解决办法,双方确定无异后,方可开裁。
十、甲方如代乙方做以下工序需计还成本:凤眼0.1元/粒,钮门0.025元/粒,打枣0.018元/粒,剪线0.2元/件。
十一、结算方式:按甲方实际出货数量结算,5‰可接受次品视情况而定(最多按单价半计),超次品按成本价扣回。此月出的货待下月25号至30号结算,如有特殊情况会另行通知。
十二、甲乙双方应本着精诚合作的态度,如因合同或其它产生争议,协商不成,双方可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解决。
十三、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这日起生效。
甲方(供应方):_____________ 乙方(加工方):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签订此合同,现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具体条款:
一、加工产品:
1、产品名称、规格、数量、金额:
名称
规格
单价(元)
备注
神曲酵力(酵益活菌制剂)
二、产品加工:
1、乙方根据市场销售情况,每月日以书面或传真形式向甲方提供次月订单,明确订单的数量和供货时间。
2、甲方按确认的订单提供产品,乙方可视具体情况对订单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计划提前5天通知甲方。
三、加工产品质量及责任:
1、甲方严格按甲、乙双方确认的配方和工艺制作,产品质量符合国家饲料标准。
2、加工产品包装上注明甲方系受乙方委托生产,附“临沂惠尔动物营养有限公司专供”。
3、产品在保质期内出现批量性质量问题,经由双方确认或国家检验检测机构签定属甲方制造引起的,由甲方承担该批有质量问题产品(需双方清点数量)的责任,以实物形式(加工产品)补偿给已方;
4、甲方按产品标准会对每批次产品进行抽检及留样,如果需要可以提供相应批次产品的出厂检验报告单,也可以根据已方需求提供公司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等证件。
四、产品交付:
1、物流运输费用由甲方负责,到达地点后由乙方自行提货。
2、产品验收依据为经双方共同确认的质量文件及国家相应标准。
五、付款方式:
根据公司财务部回款的相关规定,所有产品为先打款后发货。
六、合同生效、终止及争议解决方式:
1、本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并不因人事变动而影响本合同的权利义务。
2、如果合同双方产生争议,应根据《合同法》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3、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
甲方: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
盖章:盖章:
委托代表:委托代表:
甲方(委托方):
乙方(制作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制作、装配架空乘人装置及相关设备,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方式和范围:
甲方提供架空乘人装置及相关设备产品零部件图纸、装配工艺等技术资料,乙方按照甲方技术资料进行产品零部件的加工、装配,甲方委派专职技术、质检、仓管、物流、采购等相关人员进驻乙方现场,按照技术文件进行检验、验收。
乙方自行安排加工、装配场地,承担零部件加工费用,并免费提供办公室,作为甲方的现场生产协调、质检及发货人员的办公场所。
二、实施细则:
1、甲方自行采购的原材料、外购件及配套件,需按乙方的车间人员的要求集中堆放,其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如影响乙方装配,则应补偿有关人工费用。
2、乙方免费提供一定一跨车间作为甲方的成品仓储。
3、委托加工期间,乙方作为定点加工单位,需严格按照甲方所提出的技术要求及工艺流程,保质保量的完成甲方所委托的各项产品的加工制作。现场的所有物料(含原材料、外购件及生产工具等)均由甲方采购,但乙方需根据甲方所提供的《生产计划表》提供相应的《材料需求计划》,以供甲方提前进行生产所需物资的准备工作。
4、甲方所委派的质检人员,作为甲方的授权代表,对乙方所加工制作的所有产品拥有否决权,不达标及不合格产品均不得验收入库。
5、甲方委托加工的所有产品的单项价格另行以双方互签的《委托加工件价格明细表》为准。
6、结算:《委托加工件价格明细表》内所定的产品单价为含税价,结算时乙方需向甲方开具17%的增值税发票,付款方式采用滚动付款,双方协商付款进度。
7、违约责任:按《合同法》规定。
三、附则:
1、本委托加工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2、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3、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原签订的车间及办公室租赁合同,中止执行。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日期:
日期:
甲方:a
乙方:a
身份证号:a
一、劳务名称:a
二、制作地点:a
三、工期:按公司的工期要求要成交付成品
四、质量要求:执行公司的工艺文件要求
甲方将钢结构车间的加工制作工作承包给乙方,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特签定本合同,双方必须严格遵守。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劳动合同和劳动保护条例,遵守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具体合同条款如下:
1、甲方将X年度X月份(以阳历年为准)的钢结构车间的钢构件制作承包给乙放,甲方负责提供制作钢结构所需要的机械设备、原材料、辅助材料、耗用材料。乙方提供完成钢构件所需的人员,招聘来的相关技术人员必须具有国家认可的资格证书和上岗证,乙方招聘的所有人员必须与劳动者本人签订好劳动合同交甲方公司备案。
2、甲方负责每一批钢构件的细图详图,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详图出材料单及下料。乙方必须严格按国家和行业标准和甲方的工艺流程制作,不得任意更改图中所表示的规格和数字及颠倒工艺,如确实发现技术部门出具的详图有错误或不合理而确实需要更改的,应先向技术部门汇报,待核实后,由技术人员更改图纸,出具更改书并签字后再制作。
3、乙方必须保质、保量按时完成甲方下达的任务,在工程量满足的情况下,如按现状一跨车间的每月不低于X吨,如三跨车间的每月不低于X吨。无条件服从甲方的工期安排,无不可力抗因素,不得拖延工期。
4、所需制作人员的多少要满足甲方的工期要求,必须按本公司的规模及预计任务,确定人员的数量应相对固定,原则上不得中途更换,如遇特殊情况需要更换的,应同志甲方备案,否则出现问题乙方负全责,固定人员应保持在a人以上,以按时完成生产任务为宗旨。
5、伙食就餐:为宝藏加工生产的顺利进行,乙方员工应在公司食堂就餐,该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乙方员工在厂外就餐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身体不适,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6、乙方人员意外保险:乙方人员必须参加人身意外保险,保险费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参加投保的人员不满一年中途调换或其本人中途离职该人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在承包期内如有工伤事故的,医药费、误工费、赔偿等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工人入厂后应及时通知甲方办理入职登记、投保事项。否则工人在未登记的情况下所发生的任何意外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7、甲方为乙方提供住宿场所,工人住宿所发生的水、电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在工程款中扣除。
8、结算制作承包费为固定价格。不论次结构构件加工工艺的难易、构件的轻重,单价为固定价a元/吨(此价格含:原材料及成品材料装卸车人工费、下料、组装、焊接、校正、打磨、构件报检)。
9、乙方有义务对使用的设备进行专人负责并协调甲方机电工定期保养,易损件(如:眼镜、焊枪、割嘴、面罩等等)以旧换新,如人为操作损坏或遗失,就照原价赔偿,严格控制非生产性支出,以节约为原则。
10、乙方必须坚持安全生产原则,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和定员定岗,进入车间必须戴好安全帽。工作中严禁乱串岗,如出现因乱串岗或操作不当而造成的机械设备故障或损坏的,必须照价赔偿并处以相应的罚款,对所造成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担。甲方负责乙方所有生产人员的安全帽,安全帽乙方人员每人每年一个,如有遗失或损坏乙方自负。劳保用品由甲方定期发放,该费用由乙方承担。
11、板材切割需合理,已节约为原则,不得大料小用,小料不用。并在操作过程中杜绝焊丝、焊剂、焊条和各种气体等辅助材料的浪费。
12、乙方人员服从甲方的领导和管理。如不遵守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公司制度,甲方对乙方招聘的人员有权开除或辞退,起本人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应提前X天通知乙方,包括劳动者本人。
13、乙方签定本合同时须对所属人员签定劳务合同,严格执行劳动合同发中规定的各项权利和义务。
14、劳保用品,乙方所参加制作的人员所需的`各种手套发放,除气体保护焊工外,其他工种的工人每人每月四副布手套,气体焊工每人每月一副电焊手套,钻孔每月一副布手套。
15、质量,乙方必须严格按照规范规定和加工制作工艺及图纸进行加工制作,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钢构件报废和返工费,人工费、材料费、及辅材费等全部由乙方承担,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工期误期等一切费用。16、合同签定乙方向甲方缴纳合同保证金壹万元整。待合同期满和按约定乙方履行完毕后支付。如合同期满后,竟双方协商一致需续订制作承包合同的,该保证金仍留在甲方。
17、在合同期内,如乙方在中途违约或提出合同以外的条件,在甲方不能接受或不能满足乙方的情况下,乙方中途撤走,所有的保证金和加工制作费甲方全部拒付,该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18、甲方供给乙方全年不少于X吨(一跨车间),少于X吨按X吨结算,如三跨车间不少于X吨以上,少于X吨按X吨结算。如超过该数量的按合同的第八条约定的单价基础上统一下降每吨X元。
19、合同附件;
(一)公司规章制度;
(二)质量和安全管理等制度与本合同是有同等法律效率。
20、本合同的签定本着友好、互惠互利、公平、公正、同等的原则。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即生效,有效期一年。
甲方:a乙方:a
日期:a日期:a
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
地址:
电话:
甲、乙双方就乙方委托甲方进行贴牌生产食品系列事宜,在双方平等合作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共识,签订本委托生产合同书,双方在合作的过程中共同遵守本合同书。
一、双方承诺:
1、甲方系独立的法人单位,并具单位营业执照证书等合法手续。
2、乙方具备生产相关产品的合法资质,证书手续齐全真实,产品严格按照国家技术监督部门备案的企业产品质量标准生产。
3、产品质量以甲方和乙方共同确认的样本质量为标准。乙方在产品加工过程中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的相关法规,不得添加任何违禁添加剂,产品出厂前,必须经国家法定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并出具检验报告。若甲方在销售过程中成品在保质期内出现,如涨袋、漏气或变质等情况,因质量问题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若甲方在产品没有任何质量问题,出现滞销情况,乙方不予退货,由甲方自行处理。
4、甲方全面销售,乙方不得销售该产品。
二、委托生产品项、名称、规格及价格
1、乙方为生产单位:按照甲方需求,给甲方生产合格( )系列产品。
2、甲方为委托单位,其商标( )为甲方所有。
四、结算方式
1,乙方应保持价格稳定,如遇原材料价格调整导致甲方产品供货价格波动,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15天通知甲方,双方协商解决
2、甲方款到乙方指定账户后经核实乙方再进行生产
五、交货日期
乙方接到甲方订单后十天内货到甲方仓库(因前期生产未调整过来有可能会出现延误),如果超过十天,从第十一天起乙方向甲方支付已付该批货款总额1%的违约金(天灾等不可抗力之特殊情况除外)。
六、交货地点
甲方仓库:
联系人:
七、交货数量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订单品种、数量组织生产,数量控制在订单数的正负10%内,订单以传真内容为准。如未按订单生产,甲方有权拒收(如甲方条件过于苛刻,乙方有权拒绝生产,并进行协商解决)。
八、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为 20xx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其它事宜
甲方: 乙 方:
法人代表(签章): 法人代表(签章):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甲方:___矿业有限公司
乙方:唐照南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将自产和外购铅锌原矿委托乙方浮选加工。为约束双方,签订如下选矿加工合同,所订合同条款双方共同信守。
一、 委托选矿加工数量:甲方每月将自产和外购铅锌原矿全部委托乙方入选加工。入选原矿的数量以过磅为准。
二、 选矿所产生的尾沙、废水、尾沙坝的维修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三、 委托选矿加工价格:每吨入选原矿的加工价格为108元。此价格包含矿坪取矿、运输、破碎、球磨、浮选、精矿打包和装车等工序的所有费用。
四、 委托选矿加工时间:乙方每月按甲方要求的入选时间连续一次将甲方的自产和外购铅锌原矿入选加工完毕。乙方如有外购原矿入选时,应优先保证甲方的原矿入选。
五、 委托选矿加工后的精矿质量:乙方必须保证甲方委托选矿加工后的精矿质量。即:铅精矿品位55%(含55%)以上;锌精矿品位50%(含50%)以上;铅、锌精矿的富含不超过5%;铅、锌精矿的综合回收率达到90%。
六、 精矿质量的考核,以甲方化验室的化验结果为依据。乙方入选加工后的精矿质量达不到合同规定的要求,即每项质量指标每下降1个百分点,甲方扣减乙方加工费30元。如果精矿质量指标中的一项下降超过10个百分点及其以上,甲方除拒付乙方选矿加工费外,乙方还应赔偿甲方损失5000.00元。
七、 乙方在入选加工过程中应保证甲方的原矿和精矿产品不受损失。如发生甲方原矿和精矿产品丢失、被盗等现象,乙方应照价赔偿。
八、 合同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甲方的委托选矿加工。否则,乙方赔偿甲方违约金10000.00元。
九、 委托加工合同期限为20xx年6月1日至20xx年5月31日。
十、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二、 附则:
1、 甲方将与曾泽春签订的《选矿承包合同》(已征得曾泽春同意)无偿转让给乙方。
2、 甲方将承包乙方选矿厂期间所增添的设备、配件及材料作价转让给乙方。
3、 现有电子地磅由甲方管理,乙方可免费使用。
甲方:醴陵市金贵矿业有限公司
乙方:
受委托方:(下称甲方)
委托方:(下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就受托灌装加工饮料系列瓶装产品事宜,已平等协商,双方息愿订立如下合同条款,希共同遵守。
1、加工产品的名称、规格、包装及商标
一、乙方所委托甲方加工的产品必须承诺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如产品名称、外包装、标识)
二、乙方在委托甲方加工时必须出具具有法人登记证、营业执照、商标授理及证书和授权书、委托证明。
三、乙方所委托甲方加工灌装的产品商标见附表。
四、如乙方自己提供瓶、盖、抽检指标不达标,乙方承担责任。
2、加工费
一、甲方代乙方灌装加工乙方产品收取的各种品种的加工费见附表。
二、添加剂及包装物、原材料等按市场价的变动而增减。
三、产品包装、规格、商标、纸箱、瓶、盖由乙方提供的应在附表中表明。
3、结算方式
一、乙方下订单计划时,必须按订单计划的总货款加工费付予80%给甲方,余款在生产完成乙方提货时结清。
4、产品配方和加工规定
一、甲方保证配方中所使用的原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质量法等国家相关法律和法规,承诺因违反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使用不合格原料而造成经济损失的所有后果由甲方承担。
二、乙方有权对甲方的生产标准、产品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按确认样品验收货品。
三、乙方按照甲乙双方确定的样板和标准验收货品。
四、乙方承担自身产品的包装物(瓶、盖、包装标识、纸箱等外包装)必须符合国家各项有关规定的责任。
五、甲方按乙方的计划通知单(内容包括:产品名称、数量、包装等),尽快安排加工生产,具体时间通知乙方,但乙方必须具备首付款到位,包装物到位。(注:如遇停电、水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交货,由甲方提前通知乙方,说明原因)。
六、甲方按计划生产出来的成品,乙方必须在出货当日起10天提货出仓,如超期不提货,乙方负责交仓租费,每平方米按10元/天收取,并付清余款。
5、产品验收及质量
一、甲方协助乙方在所在地的有关部门对产品进行不定期的抽样、送检等,费用由乙方支付。
二、产品经由双方验收合格(外包装),方能提货出仓。
三、所加工的产品甲方确保在保质期内不出现卫生问题,如胀气、黑盖、颗粒无悬浮等,在市场或被有关部门检查发现有关质量问题(不符产品标准),如甲方生产过程造成的,由甲方承担所造成的相关责任及直接的经济损失。因质量客户退货的运费由造成方承担,因质量受消费投诉,
乙方应及时反映甲方,经双方努力确认有费用后,由乙方协助处理有关赔偿事宜,乙方可凭被赔偿者的地方医院诊断书或身份证复印件及收款收据和消费者加有指纹的收据予甲方核算。
6、产品提货及销售
一、甲方发货必须收到乙方加盖公章或亲笔签字的传真或本人到场,也可以发信息,报提货车牌号,司机提货时必须将有效的行驶证和驾驶证复印件留在甲方,否则乙方对甲方交付的货物不予确认,乙方有权追甲方不能交货的责任。
二、产品保持期内不属质量问题例如,销售不完和保管不善(如太阳晒裉色、雨淋、虫咬)及运输等破漏、变形等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超保质期等一切损失与甲方无关,乙方自理。
三、没有乙方授权,甲方不能将产品给第三方销售。
7、违约责任
一、乙方无权干扰或对甲方生产加工上的安排和生产的调度等行为。
二、产品名称及产品外包装必须符合国家要求备案的规定,因违反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或对第三方造成侵权等造成甲方法律责任和相关规定而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
三、乙方产品商标、外包装、产品名称,不能有映射或近似其它品牌的侵权现象(例如:清火王、下火王、维生素饮料,不是植物果汁的果汁饮料等,产品商标中标识好委托单位、地址、电话,凡标识中印有奖售字样的必须按比例承诺,不能有欺诈行为)。以上的现象如有触犯到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四、甲方必须按各类产品规定标准生产。
五、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均需承担违约责任。
六、双方若有纠纷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通过双方订立合同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8、保密
甲乙双方应对其所知悉对方产品技术或生产工艺技术,以及经营动作的商业机密承担保密责任,不得向第三方透露,违约方需承担一份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本合同有效期暂定一年,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合同期满如需继续合作,双方另签定合同执行,由于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不属违约。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双方自授权代表签字盖章生效,如有不尽事宜,另补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电话:
电话: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