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平台设计服务合同(汇编三篇)

电子商务平台设计服务合同(通用3篇)

电子商务平台设计服务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甲方系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网站(以下称电子商务平台)运营公司,乙方系中国石化供应商网络成员单位,是电子商务平台的供应商用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双方就电子商务平台服务有关事项签订本电子商务平台服务合同(以下称本合同):

第一条 服务及条件

1. 甲方向乙方提供电子商务平台使用服务,具体功能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信息在线管理、网上报价、竞价、在线投标信息反馈等,以电子商务平台实际提供功能为准。

2. 甲方负责开发和维护包括但不限于前款所述电子商务平台各项功能,并提供工作日8小时工作时间内的技术支持。

3. 乙方可使用电子商务平台从事中国石化物资采购有关的商务活动,并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中国石化供应商管理要求。

4. 乙方应对电子商务平台用户名、登陆密码等信息采取保密措施,承担保密义务和责任。

5. 乙方应在使用电子商务平台遇到任何信息错误、系统故障、功能瑕疵时,及时寻求甲方技术支持,提供使用情况反馈,以便甲方解决系统问题,完善系统功能。

6. 按照中国石化供应商管理规定有关要求,乙方被中国石化停止供应商交易资格时,如其当年实际使用电子商务平台时间不足6个月(含),使用费将按6个月计收,当年剩余使用费由甲方退还给乙方。

7. 如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约定支付使用费,甲方可在当年7月1日起向乙方发出催付通知,乙方应在收费截止日期30个日历日内完成使用费支付,否则甲方视为乙方自动放弃电子商务平台使用资格,甲方有权停止乙方供应商交易资格。

第二条 费用与支付

1. 乙方同意按年度向甲方支付电子商务平台使用费(以下称使用费)。

2. 年度使用费标准为3000元人民币/年。甲方可以根据电子商务平台运营维护需要调整使用费标准。乙方当年实际使用电子商务平台时间不足6个月(含)的,使用费按6个月计收,即乙方应付使用费为1500元;乙方当年实际使用电子商务平台时间超过6个月的,服务费按全年计收,即乙方应付使用费为3000元人民币。

3. 支付方式:

乙方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或根据甲方要求,将当年使用费汇至甲方指定银行账户,并应在次年起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按同样方式支付当年使用费。甲方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4. 发票

甲方收到乙方使用费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寄出全额增值税发票,乙方增值税发票开票信息及邮寄地址为:

第三条 承诺与保证

1. 电子商务平台以满足中国石化网上物资采购需要为建设及运行目的,甲方不对电子商务平台功能满足乙方特定商务目的提供任何保证和承诺。

2. 在收到乙方依据本合同第一条第5款提出的支持需求及使用反馈后,甲方应及时处理、解决,但甲方并无义务同意乙方以不可抗力、电子商务平台错误、故障、瑕疵为由拒付或要求退还使用费、要求甲方承担导致乙方丧失交易机会责任的任何要求。

3. 除本合同明确约定以外,甲方不对乙方承担任何形式的承诺与保证责任。

第四条 保密

1. 甲方对乙方数据信息负有严格保密义务,未经乙方许可,不得泄露给第三方或甲方内部未被授权的人员,并应采取保密措施保证数据信息不被第三方知悉。

2. 因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收到国家有关司法机关正式要求时,甲方对外提供相关数据信息的行为不受限制。

3. 乙方不应将对电子商务平台系统功能的了解用于使用平台以外的任何目的。

第五条 变更及终止

1. 甲、乙双方可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经授权代表签字,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 如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严重违反本合同约定,导致本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则另一方有权经书面通知终止本合同。

3. 如甲方对年度使用费标准做出调整,应在下个年度支付期间前通知乙方,如乙方不同意该标准调整,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4. 如乙方经甲方催付仍不支付使用费,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第六条 生效及其它

1.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 本合同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

4. 因本合同履行及解释而发生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若协商不成,则应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电子商务平台设计服务合同 篇2

甲方: 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

经甲方和乙方(甲方和乙方以下合称为“双方”)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的相关法律规定,双方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原则的基础上,鉴于甲方委托乙方就四海易购电子商务平台提供视觉设计服务,帮助甲方树立企业形象,扩大宣传,拓宽销售渠道,为明确双方责任,根据中国相关法律经双方协商,签订此合同,以期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章 服务项目

1.项目定义:根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设计制作“四海易购”商城产品详情页面设计。

2.服务内容:甲方委托乙方就附件一《详情制作目录表》提供产品详情页面设计服务,服务内容含

以下表格所示:

服务内容:_______________

产品详解:_______________

产品拍摄:_______________

产品正面、反面、细节实拍等

图片后期:_______________

图片拍摄完成之后的后期优化

文案撰写:_______________

根据产品实际情况,撰写产品介绍文案

详情页模板设计:_______________

宝贝详情页描述模板:_______________

产品详情页设计:_______________

根据产品后期优化图片、文案、产品参数,设计并制作完整产品详情介绍页面

店铺首页设计:_______________

根据产品策划店铺首页:_______________

后台编辑:_______________

产品及页面的上传发布

3.完成时效:乙方收到足额合同订金后,于____个工作日内履行并完成相应合同内容,交付验收。

4.验收标准:乙方达到甲方预期要求。

5.验收期为: 3个工作日。

第二章 合同金额与付款方式

1. 本合同所涉及的费用均以人民币结算。

2. 本合同涉及产品详情页面设计服务产品数量为 50 个产品, 设计总金额为: 50,000元(大写: 伍万元整)

3. 付款方式: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3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 20% 款项,乙方收到足额合同款项后, 开始履行合同项目内容. 剩余 50% 款项, 甲方在合同开始后 5日内支付给乙方. 尾款 30% 在乙方完成并交付所有设计文件, 甲方验收合格后 3 日内支付给乙方.

4. 乙方收到所有款项后 10 日内给甲方开具发票.

5. 收款账号:_______________

开户名称: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

公司账号:_______________

6. 交付标准:乙方移交于甲方的设计文件包含但不限于产品拍摄原图、产品后期优化图片、产品文案文档资料、产品详情页面设计 PSD源文件等相关资料,并以单个产品独立文件夹形式执行交付。

第三章 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出具授权委托书确定甲方的对口衔接人,全权代表甲方对委托项目的总体设计风格及功能要求进行控制负责,并有对所有稿件签字确认的权利和义务。

2.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工作,按双方约定的项目进度计划及时提供乙方服务所需的各种图片、文字原形资料和相关信息,并对以上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如因使用甲方提供的资料而引起乙方的任何法律纠纷和违规行为,一切责任均由甲方承担,乙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直接责任或者间接责任。

3.甲方有权及时对乙方所提交的设计方案、设计稿和其他书面工作文件提出口头或书面修改意见和建议,乙方据此进行修改、调整。

4.按照付款方式的要求,及时支付费用。

5.甲方将在著作版权法的范围内使用本合同标的及相关作品、程序、文件源码,不得将其复制、传播、出售或许可给其它第三方。

6.甲方对合同中的网页、图像享有排版的使用权。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需安排专门人员组成项目工作组,人员如有调整,乙方须提前三天书面通知甲方。

2.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可以使用甲方的名称、商标、域名、企业标识等,但使用时不能损害甲方的利益。

3.乙方由于使用甲方指定文图资料而侵犯他人肖像权、知识产权等权利的,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4.甲方应尊重乙方的专业经验和知识,并应考虑乙方工作周期等因素,在乙方提交有关文件后,应及时、完整的以书面形式提出明确的意见,以便乙方有足够时间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业务。

5.在验收期内甲方要求下,对不合格的地方进行修改。

6.本合同标的及相关作品、文件源码的版权属于甲方。

第四章 知识产权条款

1.甲方承诺对于未支付费用的乙方的创意、设计作品,在未征得乙方书面同意的前提下,不得在任何环境或条件中使用,亦不得以任何方式直接或者改动、模仿使用,否则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究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

2.甲方依照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费用和付款方式支付全部服务费用后,即拥有本合同约定的创意/设计作品的所有权和专有使用权。因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者解除的,双方另行协商。

3.所有经甲方签字确认的提供给乙方供设计使用的图片、文字应不存在任何权利缺陷、法律纠纷,若乙方因采用甲方所提供的图片、文字而产生的法律纠纷及其造成的乙方损失由甲方负责。

4.所有由乙方签字确认的提供给甲方使用的图片、设计应不存在任何权利缺陷、法律纠纷,若因甲方采用此图片、设计而产生的法律纠纷及其造成的甲方全部损失由乙方负责。

5.乙方协助甲方从第三方购得的设计素材,包括涉及他人著作权、肖像权的图文资料等,甲方对其使用范围将按照甲方实际支付购买的版权使用空间和时间加以限定。

6.乙方保证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含著作权),否则自行解决由此产生的一切纠纷并承担全部责任,同时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

7.乙方因自身宣传之需而需采用甲方资料和图片图纸等须先征得甲方的认可 ,不得将为甲方提供的设计方案和文件用于任何第三方。

8.乙方在不影响广告效果的情况下有权在设计作品和载有该作品的媒体广告、印刷品上署名。

第五章商业保密条款

1.商业秘密:对于本合同签署前或签署后,一方为合作项目披露的任何包含其公开或未公开的任何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共同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计划、销售计划、奖励政策、客户资料、财务信息等,以及非专利技术、设计、程序、技术数据、制作方法、资讯来源等,均构成该方或双方合作项目的商业秘密。

2.保密:双方对在本合同下知悉的一方或双方合作项目的任何商业秘密均负有保密义务,任何一方在任何时候均不得向第三方披露另一方的商业秘密,非经另一方书面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任何一方违反本条规定的,应全额赔偿另一方因此遭受的全部直接和间接损失。

3.任何一方不得就本合同之主题、其条款或存在的事实发布任何新闻稿、公告或公开声明(合称“公告”),除非发布该等公告已经征得另一方的书面同意,或是依据法律要求或有关监管机关或证券交易所的规定,为被要求发布公告的一方应就该等公告的发布时间安排以及具体内容与另一方进行磋商。

4.本协议终止后至少 3年内,双方仍然附有本条款项规定的保密义务。

5.双方另行签订用于完善或约束双方商业保密条款的其他保密协议文件,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章 人才保护条款

为保障乙方的正常发展,甲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本协议有效期结束后的六个月之内,不得雇用乙方的工作人员。同时,甲方也不得安排第三方人员在乙方工作环境内工作。

第七章 违约责任

1.在规定付款时间里没有付款,属甲方违约。若甲方逾期未付款,乙方提交工作成果时间亦相应顺延,同时,每逾期 1日,甲方应当支付乙方总金额 0.5%的违约金,逾期累计达 15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甲方应当支付乙方合同总金额 10%的违约金。如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延迟工作进度,则付款时间相应顺延。

2.乙方无合理原因或非不可抗力,在规定时间里推迟交付稿件,属乙方责任。

3.未能事前采取(或通知甲方采取)合法手段取得第三方版权、肖像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导致向甲方提供的作品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属乙方违约。

4.甲、乙双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而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合同内容及相关资料,属透露方违约。

5.如双方任何一方严重违约,另一方有权变更或终止合同。一方因另一方严重违约需要变更或终止合同的,一方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并就变更或终止合作事项达成书面协议。在就终止合作事项达成书面协议前,双方的一切权利义务仍然依本合同 ,包括但不限于完成甲方已授权进行的服务等。

6.若乙方提供的稿件不能达到甲方要求(甲方应提出明确的书面要求,否则视为满足甲方要求)。若由于乙方提供设计方案经过多次修改后仍达不到甲方要求,致使甲方工作进度延误。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7.除合同已经有约定的以外,无论任何一方违约均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向对方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8.由于乙方工作原因出现失误导致甲方遭受实际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额赔偿责任。如乙方在工作过程中出现重大失误,且乙方未在 30个工作日内采取令甲方满意的弥补措施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按照合同总金额的 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

第八章 不可抗力

1.如果任何一方在本合同签署之后因任何不可抗力的发生而不能履行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的 3个工作日之内通知另一方,该通知应说明不可抗力的发生并声明该事件为不可抗力。同时,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尽力采取措施,减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努力保护另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不可抗力事件的应对:在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下,双方应进行磋商以确定是否继续履行本合同、或者延期履行、或者终止履行。不可抗力消除后,如本合同仍可以继续履行的,双方仍有义务采取合理可行的措施履行本合同。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快向其他方发出不可抗力消除的通知,而另一方收到该通知后应予以确认。

3.免责:如发生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可能,本合同终止,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无须为前述因不可抗力导致的本合同终止承担责任。由于不可抗力而导致的本合同部分不能履行、或者延迟履行不应构成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的违约,并且不应就部分不能履行或者延迟履行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第九章 协议终止

本合同于以下情形之一发生时自动终止:

1.合同服务项目履行完成;

2.双方协商一致,并以双方书面确认终止本合同;

3.由于合同一方严重违反本合同,致使本合同的履行和完成成为不可能,在此情形下,另一方有权单方以书面通知方式终止本合同。

第十章 其他事宜

1.本合同之签署、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中国台湾地区)法律管辖。本合同的变更及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友好协商解决。

2.因本合同而产生或与之相关的任何争议,均应首先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争议发生 15天后仍未能得到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请珠海市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3.双方确认,双方之间的信任与相互合作是本合同得以履行和合作目标得以实现的重要基础,双方确认一步确认,除本合同另有约定之外,一方在未经另一方事先认可的情况下,不应将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或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4.本合同的所有相关事宜双方均应本着平等互利、精诚合作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

5.本合同签署后,双方将各自承担其在合作项目项下所应承担的一切费用。

6.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双方完成合同项目或书面确认终止合作或任何一方根据本合同之约定行使单方解除权之日为止。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署): __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签署):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电子商务平台设计服务合同 篇3

【电子商务运营合作协议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平等、友好协商,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就双方合作建立官方电子商务网上商城淘宝第三方电子商务销售渠道(以下简称网上合作平台)的运营推广达成如下协议,并愿意在此基础上双方共同遵守,精诚合作,互相支持,共同发展。

第一章 总则

1.合作内容:甲方是拥有包括品牌、设计、生产的公司。乙方是一家专注于从事面向消费者的电子商务(B2C)运营推广的公司。乙方以自身的技术实力和在电子商务方面的运营经验和能力,双方合作运作以销售甲方拥有的品牌商品为目的的电子商务平台。

2.合作条件:甲方品牌在互联网上的商标使用权,商标使用权再授权,以及产品的分销权、零售权。乙方拥有建设并运营面向最终消费者的电子商务网上商城(B2C)的能力;

3.合作方式:乙方通过互联网等非线下实体店铺的形式向最终消费者销售可授权的品牌商品,乙方为甲方该项业务提供外包运营服务,该外包运营服务包括网店建设、网店运营、广告推广、客户服务、收款结算等服务。甲方负责,产品拍摄,图片美工、编辑上架、店铺装修、数据更新、物流配送等服务。甲方授权乙方在淘宝、拍拍、京东等电子商务平台的网络销售经营权。双方建立电子商务战略合作关系。甲方并按本协议第三章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建设及运营服务费;

4.合作区域:中国大陆;

5.合作及授权期限: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__年 12  月 31  日。

第二章 权利及义务

A.甲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保证在互联网上所销售商品的合法性,并对所提供的所有产品承担所有责任,包括并不限于知识产权、产品质量等;

2.甲方制定网上合作平台的产品统一零售价格。乙方承诺不以低于甲方零售指导价的价格出售(促销活动除外)。

3.甲方负责提供网上合作平台所售商品并保证稳定的库存。

4.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为建设网上合作平台所需要的有关产品图片、信息、介绍、市场及宣传等文档内容。甲方负责协助办理网上合作平台经营许可的各种资质。

5.甲方有义务依照双方共同制定的客户服务规范对网站销售的产品进行退换货处理;

6.甲方负责打包发货以及设立客服辅助乙方跟踪订单以及售后查件方面服务。

7.甲方负责由产品质量问题以及发货错误等造成的退换货费用。

8.甲方负责将乙方下午4点之前提交的订单当天发货。特殊原因没有及时发货的要及时通知乙方,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B.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应确保乙方运营的网上合作平台的信息系统性能满足合作需要的技术规范。

2.乙方负责网上合作平台的网店建设、网店运营、网店推广、电话客服。

3.乙方负责第三方网上商城的日常推广、节庆等特殊促销活动的策划及实施。

4、乙方对于计划销售的产品信息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将有关数量、运输方式等及时交给甲方。

5.除本合同明确授权外,乙方不得在其它场合使用卡琳斯顿品牌。乙方不得销售任何假冒或仿冒卡琳斯顿品牌的产品,不得做出任何侵害卡琳斯顿品牌的知识产权的行为。

6.乙方在销售活动中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消费者权益和他人合法权益,也不得损害甲方权益,不得做出有损卡琳斯顿品牌形象的行为。

第三章 网店建设费及收益分配            

1.甲方须向消费者开具商品销售发票。

2.甲方负责电子商务平台的保证金及服务费。

3.甲方应向甲方电子商务平台支付广告推广费用。

4.甲乙双方的工资自行负责。

5.双方利润分配:正常销售价格乙方按照销售额的20%提成,如聚划算,淘金币等活动促销销售的按照销售额的20%提成。

6.配送与结算

1.1关于商品的物流配送方式双方约定:由甲方负责仓储和对消费者的发货。产品所有权在销售给消费者之前均属于甲方所有,乙方不享有产品所有权。

1.2乙方在客户服务时接到客户反映发现有甲方多发、错发的货物的,应做好详细记录,同时应立即通知甲方。

1.3甲方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它法规、部门规章和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规定,对存在质量问题的售出商品提供无条件退换货服务,对非商品质量问题(商品不影响二次销售)的售出商品提供7日内可退换货服务、15日内可换货服务。甲方通过乙方售出的商品,由乙方代表甲方为购买用户完成上述售后服务。

1.4甲方要给乙方出具详细的产品价格清单,内容包括:产品型号、成本价及零售价格。如果产品价格有变动,要提前一周通知乙方。因通知不及时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1.5双方以自然月为对帐结算周期,甲方财务人员应于每月10日前,向乙方出具上一对帐周期,实际发生的结算金额对帐通知单。乙方在收到甲方对帐通知单5个工作日内,将对帐通知单回执返回至甲方。如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对帐单有异议,双方可通过对帐方式进行核对。双方对结算对帐单确认无误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在每月15  日至 20日期间向乙方帐户汇入上月的佣金。

第四章 业务运行与客户服务

1.市场推广包含以下方面:

1.1互联网推广:乙方可以通过各种合法的网上推广方法进行业务推广,包括直通车,淘宝客等商务平台各种收费推广及推广方式。

1.2呼叫中心:乙方可以通过语音交互平台、传真、电话中心客服人员进行电话外呼销售;

1.3媒体推广:包括报刊广告、邮购目录、宣传手册、海报张贴、小礼品等:

1.4其他推广:包括与移动运营商、互补品牌合作推广、与有关商家合作推广、登门访问、参加展示会、客户服务见面会等。

乙方提交相应的推广提案给甲方,在获得甲方的书面批准及相应的支持下进行以上各种推广方式。甲方要给予乙方市场推广费用及促销支持。

2.甲乙双方应当建立项目执行小组,该小组包括:

2.1项目经理:项目经理负责合作期间的项目协调与沟通;

2.2编辑:乙方负责制定官方网上商城推广计划、广告页面、以及投放,甲方负责相关产品文案及推广时所用礼品等。

2.3技术:乙方技术人员负责向甲方提供甲方进行业务运营分析所必要的运营数据。甲乙双方技术人员对此数据进行定期维护。乙方按照双方商定的官方网上商城技术规范负责运营。

2.4仓存:甲方负责向乙方定期提供所有可销售商品的详单,并根据补货清单安排配货。

2.5财务:乙方财务人员负责定期对官方网上商城所售商品对账、结算,确认乙方佣金金额。

3.客户退换货服务

3.1甲方应负责为用户提供合格的商品。

3.2甲方应对官方网上商城用户提供退换货服务,

第五章 商业保密条款

1. 商业秘密:任何一方公开或未公开的任何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计划、销售计划、奖励政策、客户资料、财务信息等,以及非专利技术、设计、程序、技术数据、制作方法、资讯来源等,均构成该方的商业秘密。

2. 保密:双方对在本协议下知悉的另一方的任何商业秘密均负有保密义务,任何一方在任何时候均不得向第三方披露另一方的商业秘密,非经另一方书面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任何一方违反本条规定的,应全额赔偿另一方因此遭受的全部直接和间接损失。如果损失难以计算,则按 3万元计算。

3. 本协议终止后至少3年内,双方仍然负有本条款项下规定的保密义务。

第六章 违约责任

1.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造成本合同约定的合作业务无法经营或由于一方不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经通知纠正后15日内仍未纠正的,视作根本违约,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如双方同意继续合作,违约方仍应赔偿守约方的经济损失。

2. 如因为不可抗力导致技术故障,进而影响服务的不能履行或履行延误,从而导致消费者理解错误而造成的任何损失,双方均不负责任。

3. 不可抗力:在合作期间,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协议的履行直接被影响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报通知对方,并应在十五天内提供事故的详细情况及协议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按照事故对协议的履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协议、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协议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协议。

第七章 争议解决方式

1. 一切由执行合同引起或者与合同有关的争议,均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 本合同未涉及的部分,均按《民法典》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章协议的生效、终止及其他

1. 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正式生效,有效期五年。协议期满前六个月若双方均未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则本协议自动延期一年,延期期数没有限制,直到双方提出异议为止。

2. 若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双方不再续签新的合同的,则乙方应在合同终止后的7日内清除完毕网站上的所有卡琳斯顿品牌标志和广告宣传,并将甲方产品和其它属于甲方的财产完好地归还甲方。

3. 对本协议内容做出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应为书面形式,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成为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

4. 本协议及其附件为中文本,共肆份原件,均具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两份为凭。

5. 本协议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另行协商并签署书面文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 对协议及附件的任何变更或修改均以书面形式确认,并需甲乙双方代表签字方为有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签字:  授权签字: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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