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联合开发协议实用21篇

房地产联合开发协议(精选21篇)

房地产联合开发协议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项目内容及规模总投资及资金筹措:总投资____万元(其中:征地费____万元,开发费____万元,建筑安装费____万元)。投入资金规模____万元,甲方出资____万元,分____次出资,每次出资____万元,预收款____万元;乙方出资____万元,分____次出资,每次出资____万元。

第二条合作及经营方式合作方式:各方负责:甲方:乙方:经营方式:第三条资金偿还及占用费资金占用费按月利率____‰计付,并于每季末的前____天内付给出资方。资金的偿还按如下时间及金额执行____。最后一次还款时,资金占用费随本金一起还清。

第四条财务管理

1.成本核算范围:

2.决算编制:

3.财产清偿:利润分配:

第五条违约责任

第六条其他

1.该项目资金在____行开户管理。

2.____方经济责任由____担保。

保证方有权检查督促____方履行合同,保证方同意当____方不履行合同时,由保证方连带承担经济责任。

3.____方愿以____作抵押品,另附明细清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____方不履行合同时,____方对抵押品享有处分权和优先受偿权。

第七条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甲方执____份,乙方____份。

合同副本____份,报送____等有关单位各存1份。

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

本合同附件有________________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本合同的修改、补充须经甲乙双方签订变更合同协议书,并须保证方同意作为合同的补充部分。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产联合开发协议 篇2

地产开发常常是大项目,一个公司玩不转就要跟其他公司合作,下面整理了两篇房地产联合开发协议书,欢迎阅读。

房地产联合开发协议书一

甲方: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电话:

帐号: 乙方: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电 话: 帐号:

根据____市规划建设的需要,甲方与乙方联合共同开发东城国际项目(下称该项目,地点位于____市苴国路北侧、环保局西侧)。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达成东城国际项目联合开发协议,特订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原则

甲乙双方的合作原则为合法、平等、自愿、互利互惠。在合作过程中双方若有其他分歧,应本着以上原则进行协商解决。

第二条 合作标的

(一)双方联合开发标的位于____市苴国路北侧、环保局西侧土地,面积及范围以政府主管部门最后批准的土地使用权宗地图为准(宗地图见附件),在该地块上拟建东城国际项目。

(二)甲方投资的土地类型为商住,开发房地产手续应由甲、乙双方共同汇报政府和有关部门达成一致意见,行文执行。甲方以现有全部土地约7100㎡(以原划拨土地面积为准)土地使用权宗地图面积评估价为限出资,四址界线以土地使用权宗地图为准(宗地图见附件)。

(三)甲方投资联合开发的该宗土地,应合法无任何纠纷,如因该宗土地四址界限图内遗留产生的纠纷,以及相关民事责任和经济责任由甲方负责解决,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全部承担;如因该宗土地宗地图外新规划涉及到周边相邻单位及居民因建设所发生的纠纷由乙方解决,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该项目建设实施中需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和需要甲方出面协商的,甲方应积极提供并参与协调。

第三条合作方式

(一)甲方将其拥有的____市苴国路北侧、环保局西侧土地按____市国土资源局编制的基准地价进行评估,将其评估价格作为合作出资份额。

(二)乙方出资1700万(大写:壹仟柒佰万元),负责该项目开发资金筹集、工程前期的报批、对规划设计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的选择和确定、工程的营造、工程款支付、房屋销售、工程的验收以及工程竣工后材料的备案、房屋的保修、物业管理单位的选择等事项,并承担该项目的全部法律责任。

第四条 合作时间

甲乙双方合作时间从签订本协议时起,到全部条款履行完毕后止。全部条款履行完毕应理解为:⑴该项目工程完全按照设计图纸全部建设完毕;⑵该项目的销售部分的房屋销售完毕或甲乙双方认为销售完毕的;⑶该项目完成各种行政报批手续、办理各种竣工手续、完成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手续的;⑷其他双方认为应该完成的事项。

第五条 项目规模

建筑规模按乙方报审的经政府主管部门最后批准的方案为准。

第六条 利益分成

分配比例为: 甲方:51%,乙方:49%

第七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落实合作开发项目用地规划手续,办理合建项目占地的使用地规划批文,土地使用不附带

第三者的利益限制。

(二)落实合作开发项目占地的规划报建工作

(三)完成合作开发项目规划用地的拆迁、安置及补偿工作。

(四)若乙方自筹资金不足确需贷款,乙方会通甲方后,以项目名义向银行贷款,甲方有权监督乙方使用该银行贷款的情况。

(五)甲方应及时配合乙方办理有关项目报批、工程施工、销售等手续。

(六)甲方应及时缴纳本协议规定的由甲方缴纳的各种税费,否则由此产生的各种责任与乙方无关。

第八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全权负责该项目的开发资金筹集、工程前期的报批、对规划设计单位、工程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选择和确定、工程的营造、工程款支付、房屋销售、工程的验收以及工程竣工后材料的备案、房屋的保修、物业管理单位的选择等事项。

(二)为使该项目如期完工,实现较好的经济效益和取得良好的社会信誉,乙方须设立专项帐户,该项目的所有销售收入必须进入该帐户,实行专款专用。

(三)乙方不得挪用以该项目名义向银行所贷的款项,所得贷款须在甲方的监督下用于项目开发建设。项目开发销售收入除一部分用于保持正常施工进度外,其他优先用于偿还贷款,否则由此产生的银行债务及其它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四)乙方负责合作项目的整体供水、污水处理、供电、供气、通讯报装手续。

(五)乙方负责合作项目开工手续的办理,获得开工许可证,使合作项目可以合法开工建设。

(六)乙方应保质保量按期完成项目建设。

(七)乙方应及时缴纳本协议规定的由乙方缴纳的各种税费,否则由此产生的各种责任与乙方无关。

第九条 声明及保证

甲乙双方应保证以下事项真实可信:

(一)甲方为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有权独立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协议。

(二)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协议。

(三)甲乙双方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四)在签署本协议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任何一方履行本协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第十条 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

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双方按照实际情况约定。

第十一条 协议的变更和终止

本协议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或终止本协议的,要求变更或终止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签订书面变更或终止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协议。

第十二条 协议的转让

除协议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协议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

第三者。

第十三条 争议的处理

(一)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二)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按照本协议合作原则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决:

(1)提交____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隐瞒真实情况,合作的该地块不合法致使项目无法继续进行的,甲方应向乙方赔偿自项目开发以来所发生的费用总额及该费用总额的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利息;合作的地块有其他纠纷影响项目建设的,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二)甲方不配合或不及时配合乙方办理项目开发所需要的各项手续致使项目开发延期的,造成的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三)乙方隐瞒真实情况,不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乙方应向甲方赔偿自项目开发以来所发生的费用总额及该费用总额的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利息。

(四)乙方不能如期筹集项目开发所需资金的,甲方可视为乙方违约而与乙方解除协议另寻合作方。

(五)乙方不能如期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建设,损失由乙方负责。

(六)乙方私自挪用以该项目名义向银行的贷款,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七)合作的某一方违反本协议保密规定泄漏秘密的,造成的损失由泄漏方负责。

(八)合作的某一方违反本协议关于协议更改规定的,所作出的更改内容无效,由此产生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九)合作的某一方违反本协议关于协议转让规定的,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十六条 协议的解释

本协议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协议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协议的原则、协议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协议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协议相抵触。

第十七条 补充与附件

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附件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 协议的效力

(一)本协议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二)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全部条款履行完毕后自然失效。本协议壹式陆份,壹份捌页,甲乙各执叁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项目全权委托人: 项目全权委托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产联合开发协议书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开发项目名称:

地址:

第二条 项目用地性质

1、合作开发项目占地 平方米,土地性质为:

2、该片土地使用权为: 土地使用权人为: 具体位置及面积以沈国用 号国有土地使用证登记为准。

第三条 项目规模

在本协议所述地块上:拟建商住工程,规划占地 平方米。

第四条 合作方式

甲方提供用地国有土地使用权,(沈国用 号)作价人民币 元,工程价款为 元,乙方负责建房。

第五条 付款方式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授权代办签署生效____日内乙方一次性投入人民币 元。

第六条 前期工作安排

合作开发项目的前期工作由乙方负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

(1)落实合作开发项目用地规划手续,获得合建项目占地的使用地规划批文。

(2)落实合作开发项目占地的规划报建工作。

(3)负责合作项目的整体供水、污水处理、供电、安装、供气通讯报装手续。

(4)负责合作项目开工手续的办理,获得开工证,使合作项目可以合法开工建设。

第七条 工程管理

1、本协议签署后,甲乙双方各自委派专人共同组成合作项目工程关联办公室,具体协商工程管理、项目进展、人员联络、财务及工程进度安排。

2、乙方负责开发施工期间的管理工作,并对施工安全等事项承担责任。

第八条 财务管理

1、甲乙双方各派一名财务人员共同参与财务管理。

2、利润由甲方分成 %,乙方分成 %,若经营亏损甲乙双方按上述利润比例承担。

第九条 产权确认与产权过户

本协议下的房产在验收合格后产权登记在乙方名下。

第十条 违约责任

本协议约定的合作进程中,若一方违约则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壹佰万元整。

第十一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产联合开发协议 篇3

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合作方式。甲、乙双方共同以乙方名义在进行房地产项目开发,项目名称暂定为。

二、合作条件:

1、甲方提供待开发土地的使用权,乙方提供本房地产合作开发所需的全部资金。

2、乙方保证对外提供全套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房地产开发企业所需资料,保证本企业注册真实、合法,经营范围符合房地产开发要求。

3、由乙方办理房地产开发的各种证照手续及房地产开发所需的各种行政审批事项,甲方积极予以协助。

4、房地产开发过程,乙方选任设计施工企业应有符合国家标准的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条件。

5、房地产开发的楼盘设计,建筑面积,样式,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确定,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单方更改。

三、甲方提供本房地产合作开发所需土地的土地使用权,该土地面积亩,使用期限年,甲方保证该土地使用权为出让取得,无抵押,不受其它权利人追究。如因房产经营销售需要办理该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由乙方出资并办理,甲方予以协助。

四、本房地产开发项目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启动,自年月日竣工,合作开发终止。乙方负责日常的工程施工管理工作,因工程质量、安全生产造成的纠纷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收益分配。本合同履行期间,由甲、乙双方各派驻会计,共同负责楼房的销售资金。甲方按开发房地产的建筑面积元/㎡提取作为本房地产合作开发的收益,由乙方分三期支付给甲方。自本合同同签订之日支付元,开发房地产销售至一半支付元,开发楼房工程完工乙方结清甲方全部收益。

六、违约责任

1、因甲方提供土地瑕疵造成乙方损失或本合同未能履行,由甲方按本房地产开发设计资金的10%赔偿乙方。

2、因乙方资金不到位或其他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损失或造成本合同未能履行,由乙方按本房地产开发设计资金的10%赔偿甲方损失。

3、因乙方经营、管理不善或资金不到位造成合同延期或不按本合同约定支付甲方的收益。按应支付甲方收益的10%赔偿甲方损失。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房地产联合开发协议 篇4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开发项目

项目名称:

地址:

第二条项目规模

在本协议所述地块上:拟建 工程,规划占地 平方米,。

第三条合作方式

1、投资方式:合作股份

2、股东组成:合作股份由四个股东组成、大股东占40%股份、其余股东各占20%股份

3、建设管理费用、施工手续等事宜从该项目中的总造价的5%计入建设公司

第四条承包计算方式

1、包工包设备按平方米285元计算

2、包工不包设备按平方米188元计算

第四条前期工作安排

合作开发项目的前期工作由甲方负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

(1)落实合作开发项目用地规划手续,获得合建项目占地的使用地规划批文,土地使用权人为甲方,土地使用不附带第三者的利益限制。

(2)落实合作开发项目占地的规划报建工作。

(3)完成合作开发项目规划用地的拆迁、安置及补偿工作,拆迁安置及补偿费用包含在总投资内。

(4)甲方负责合作项目的整体供水、污水处理、供电、安装、供气、通讯报装手续,甲方应负责合作项目的资源供应。

(5)甲方负责合作项目开工手续的办理,获得开工证,使合作项目可以合法开工建设。

第五条工程管理

本协议签署后,甲方组织合作项目工程关联办公室,具体协商工程管理、项目进展、人员联络、财务及工程进度安排。

第六条物业交付

1、合作开发物业应于竣工后交付使用,合作项目应取得《建设工程质量核验证书》。

2、合作开发物业竣工交付时,甲乙双方应共同参加施工方、设计单位的竣工验收。

第十条产权确认与产权过户

1、本协议签署后应报送旬邑县原底社区(合作项目主管机关)审批,以便按本协议规定确定合作项目性质物业的产权归属,即甲方分得产权,

2、按法律及政策规定,乙方分得物业时,相应分摊的国有土地应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即将该片国有土地使用权人变更为乙方的手续。此项手续由甲方负责协调办理。

第七条保证

1、该项目资金在旬邑县信用联社营业部行开户管理。

2、_________方经济责任由_________担保。保证方有权检查督促_________方履行合同,保证方同意当_________方不履行合同时,由保证方连带承担经济责任。

3、_________方愿以_________作抵押品,另附明细清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_________方不履行合同时,_________方对抵押品享有处分权和优先受偿权。

第八条房屋的维修及管理:_________

第九条违约责任:_________

第十条声明及保证

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乙方:

1、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第十一条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50年。

第十二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

2、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5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三条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5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四条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第十四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1_种方式解决:

(1)提交咸阳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10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

第十六条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十七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十八条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4份,双方各执2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产联合开发协议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开发项目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项目用地性质

1.合作开发项目占地_________平方米,土地性质为:_________土地,用地文件以批复为依据。

2.该片土地使用权为:__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权人为: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项目规模

在本协议所述地块上:

(1)拟建_________工程,规划占地_________平方米,位于地块_________端。

(2)拟建_________工程,规划占地_________平方米,位于地块_________端。

第四条合作方式

1._________方提供用地,_________提供全部建设资金。

2.项目工程完成后按本协议分配,甲方分得_________,乙方分得_________,产权随分得物业各方所有。

3.合作开发项目总投资为_________万元人民币,该总投资包括但不限于合作开发项目占地的拆迁、安置、补偿、办理项目报建等手续,建筑安装总造价及各方分得物业相应应分摊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

4.总投资资金筹措:甲方出资__________万元,分______次出资,每次出资___________万元,预收款___________万元;乙方出资_________万元,分_________次出资,每次出资_________万元。

第五条付款方式

在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授权代办签署生效后由_________方安排下列时间付款。

(1)在本协议签署后_____日内 _____方向______方支付总投资的______%,内含定金_________万元,合计_________万元;

(2)在本协议签署后_____日内,______方向______方支付总投资的______%,内含定金_________万元,合计_________万元。

第六条前期工作安排

合作开发项目的前期工作由甲方负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

(1)落实合作开发项目用地规划手续,获得合建项目占地的使用地规划批文,土地使用权人为甲方,土地使用不附带第三者的利益限制。

(2)落实合作开发项目占地的规划报建工作。

(3)完成合作开发项目规划用地的拆迁、安置及补偿工作,拆迁安置及补偿费用包含在总投资内。

(4)甲方负责合作项目的整体供水、污水处理、供电、安装、供气、通讯报装手续,甲方应负责合作项目的资源供应。

(5)甲方负责合作项目开工手续的办理,获得开工证,使合作项目可以合法开工建设。

第七条承包发包工作安排

合作项目由第三方承包开发建设,在甲方办理前期手续时,乙方应给予必要协助。

第八条工程管理

1.本协议签署后,甲乙双方各自委派专人共同组织合作项目工程关联办公室,具体协商工程管理、项目进展、人员联络、财务及工程进度安排。

2.管理办公室安前述第六、七条职责规定,具体协调、落实。

第九条物业交付

1.合作开发物业应于竣工后交付使用,合作项目应取得《建设工程质量核验证书》。

2.合作开发物业竣工交付时,甲乙双方应共同参加承包商、设计单位的竣工验收。

第十条产权确认与产权过户

1.本协议签署后应报送___________(合作项目主管机关)审批,以便按本协议规定确定合作项目性质物业的产权归属,即甲方分得_________的产权,乙方分得_________的产权。

2.按法律及政策规定,乙方分得物业时,相应分摊的国有土地应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即将该片国有土地使用权人变更为乙方的手续。此项手续由甲方负责协调办理。

第十一条财务管理

1.成本核算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决算编制: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财产清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利润分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保证

1.该项目资金在_________行开户管理。

2._________方经济责任由_________担保。保证方有权检查督促_________方履行合同,保证方同意当_________方不履行合同时,由保证方连带承担经济责任。

3._________方愿以_________作抵押品,另附明细清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_________方不履行合同时,_________方对抵押品享有处分权和优先受偿权。

第十三条房屋的维修及管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声明及保证

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乙方:

1.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第十六条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 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第十七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八条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九条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二十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二十二条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二十三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条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有效期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3.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房地产联合开发协议 篇6

甲方: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电话:

帐号: 乙方: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电 话: 帐号:

根据城市规划建设的需要,甲方与乙方联合共同开发东城国际项目(下称该项目,地点位于广元市苴国路北侧、环保局西侧)。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达成东城国际项目联合开发协议,特订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原则

甲乙双方的合作原则为合法、平等、自愿、互利互惠。在合作过程中双方若有其他分歧,应本着以上原则进行协商解决。

第二条 合作标的

(一)双方联合开发标的位于广元市苴国路北侧、环保局西侧土地,面积及范围以政府主管部门最后批准的土地使用权宗地图为准(宗地图见附件),在该地块上拟建东城国际项目。

(二)甲方投资的土地类型为商住,开发房地产手续应由甲、乙双方共同汇报政府和有关部门达成一致意见,行文执行。甲方以现有全部土地约7100㎡(以原划拨土地面积为准)土地使用权宗地图面积评估价为限出资,四址界线以土地使用权宗地图为准(宗地图见附件)。

(三)甲方投资联合开发的该宗土地,应合法无任何纠纷,如因该宗土地四址界限图内遗留产生的纠纷,以及相关民事责任和经济责任由甲方负责解决,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全部承担;如因该宗土地宗地图外新规划涉及到周边相邻单位及居民因建设所发生的纠纷由乙方解决,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该项目建设实施中需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和需要甲方出面协商的,甲方应积极提供并参与协调。

第三条合作方式

(一)甲方将其拥有的广元市苴国路北侧、环保局西侧土地按广元市国土资源局编制的基准地价进行评估,将其评估价格作为合作出资份额。

(二)乙方出资1700万(大写:壹仟柒佰万元),负责该项目开发资金筹集、工程前期的报批、对规划设计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的选择和确定、工程的营造、工程款支付、房屋销售、工程的验收以及工程竣工后材料的备案、房屋的保修、物业管理单位的选择等事项,并承担该项目的全部法律责任。

第四条 合作时间

甲乙双方合作时间从签订本协议时起,到全部条款履行完毕后止。全部条款履行完毕应理解为:⑴该项目工程完全按照设计图纸全部建设完毕;⑵该项目的销售部分的房屋销售完毕或甲乙双方认为销售完毕的;⑶该项目完成各种行政报批手续、办理各种竣工手续、完成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手续的;⑷其他双方认为应该完成的事项。

第五条 项目规模

建筑规模按乙方报审的经政府主管部门最后批准的方案为准。

第六条 利益分成

分配比例为: 甲方:51%,乙方:49%

第七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落实合作开发项目用地规划手续,办理合建项目占地的使用地规划批文,土地使用不附带第三者的利益限制。

(二)落实合作开发项目占地的规划报建工作。

(三)完成合作开发项目规划用地的拆迁、安置及补偿工作。

(四)若乙方自筹资金不足确需贷款,乙方会通甲方后,以项目名义向银行贷款,甲方有权监督乙方使用该银行贷款的情况。

(五)甲方应及时配合乙方办理有关项目报批、工程施工、销售等手续。

(六)甲方应及时缴纳本协议规定的由甲方缴纳的各种税费,否则由此产生的各种责任与乙方无关。

第八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全权负责该项目的开发资金筹集、工程前期的报批、对规划设计单位、工程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选择和确定、工程的营造、工程款支付、房屋销售、工程的验收以及工程竣工后材料的备案、房屋的保修、物业管理单位的选择等事项。

(二)为使该项目如期完工,实现较好的经济效益和取得良好的社会信誉,乙方须设立专项帐户,该项目的所有销售收入必须进入该帐户,实行专款专用。

(三)乙方不得挪用以该项目名义向银行所贷的款项,所得贷款须在甲方的监督下用于项目开发建设。项目开发销售收入除一部分用于保持正常施工进度外,其他优先用于偿还贷款,否则由此产生的银行债务及其它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四)乙方负责合作项目的整体供水、污水处理、供电、供气、通讯报装手续。

(五)乙方负责合作项目开工手续的办理,获得开工许可证,使合作项目可以合法开工建设。

(六)乙方应保质保量按期完成项目建设。

(七)乙方应及时缴纳本协议规定的由乙方缴纳的各种税费,否则由此产生的各种责任与乙方无关。

第九条 声明及保证

甲乙双方应保证以下事项真实可信:

(一)甲方为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有权独立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协议。

(二)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协议。

(三)甲乙双方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四)在签署本协议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任何一方履行本协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第十条 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双方按照实际情况约定。

第十一条 协议的变更和终止

本协议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或终止本协议的,要求变更或终止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签订书面变更或终止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协议。

第十二条 协议的转让

除协议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协议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

第十三条 争议的处理

(一)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二)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按照本协议合作原则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决:

(1)提交广元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隐瞒真实情况,合作的该地块不合法致使项目无法继续进行的,甲方应向乙方赔偿自项目开发以来所发生的费用总额及该费用总额的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利息;合作的地块有其他纠纷影响项目建设的,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二)甲方不配合或不及时配合乙方办理项目开发所需要的各项手续致使项目开发延期的,造成的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三)乙方隐瞒真实情况,不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乙方应向甲方赔偿自项目开发以来所发生的费用总额及该费用总额的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利息。

(四)乙方不能如期筹集项目开发所需资金的,甲方可视为乙方违约而与乙方解除协议另寻合作方。

(五)乙方不能如期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建设,损失由乙方负责。

(六)乙方私自挪用以该项目名义向银行的贷款,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七)合作的某一方违反本协议保密规定泄漏秘密的,造成的损失由泄漏方负责。

(八)合作的某一方违反本协议关于协议更改规定的,所作出的更改内容无效,由此产生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九)合作的某一方违反本协议关于协议转让规定的,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十六条 协议的解释

本协议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协议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协议的原则、协议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协议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协议相抵触。

第十七条 补充与附件

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附件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 协议的效力

(一)本协议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二)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全部条款履行完毕后自然失效。本协议壹式陆份,壹份捌页,甲乙各执叁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项目全权委托人: 项目全权委托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地产联合开发协议 篇7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开发项目

项目名称: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第二条 项目用地性质

1.合作开发项目占地__________平方米,土地性质为:__________土地,用地文件以批复为依据。

2.该片土地使用权为:__________,土地使用权人为:__________。

第三条 项目规模

在本协议所述地块上:

(1)拟建__________工程,规划占地__________平方米,位于地块__________端。

(2)拟建__________工程,规划占地__________平方米,位于地块__________端。

第四条 合作方式

方提供用地,__________提供全部建设资金。

2.项目工程完成后按本协议分配,甲方分得__________,乙方分得__________,产权随分得物业各方所有。

3.合作开发项目总投资为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该总投资包括但不限于合作开发项目占地的拆迁、安置、补偿、办理项目报建等手续,建筑安装总造价及各方分得物业相应应分摊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

4.总投资资金筹措:甲方出资__________万元,分__________次出资,每次出资

__________万元,预收款__________万元;乙方出资__________万元,分次出__________资,每次出资__________万元。

第五条 付款方式

在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授权代办签署生效后由__________方安排下列时间付款。

(1)在本协议签署后____日内,__________方向__________方支付总投资的__________%,内含定金__________万元,合计__________万元;

(2)在本协议签署后____日内,__________方向__________方支付总投资的__________%,内含定金__________万元,合计__________万元。

第六条 前期工作安排

合作开发项目的前期工作由甲方负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

(1)落实合作开发项目用地规划手续,获得合建项目占地的使用地规划批文,土地使用权人为甲方,土地使用不附带

第三者的利益限制。

(2)落实合作开发项目占地的规划报建工作。

(3)完成合作开发项目规划用地的拆迁、安置及补偿工作,拆迁安置及补偿费用包含在总投资内。

(4)甲方负责合作项目的整体供水、污水处理、供电、安装、供气、通讯报装手续,甲方应负责合作项目的资源供应。

(5)甲方负责合作项目开工手续的办理,获得开工证,使合作项目可以合法开工建设

房地产联合开发协议 篇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项目内容及规模

总投资及资金筹措:

总投资____万元(其中:征地费____万元,开发费____万元,建筑安装费____万元)。投入资金规模____万元,甲方出资____万元,分____次出资,每次出资____万元,预收款____万元;乙方出资____万元,分____次出资,每次出资____万元。

第二条 合作及经营方式

合作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各方负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资金偿还及占用费

资金占用费按月利率____‰计付,并于每季末的前____天内付给出资方。资金的偿还按如下时间及金额执行____ 。

最后一次还款时,资金占用费随本金一起还清。

第四条 财务管理

1.成本核算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决算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财产清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利润分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违约责任

第六条 其他

1.该项目资金在____行开户管理。

2.____方经济责任由____担保。保证方有权检查督促____方履行合同,保证方同意当____方不履行合同时,由保证方连带承担经济责任。

3.____方愿以____作抵押品,另附明细清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____方不履行合同时,____方对抵押品享有处分权和优先受偿权。

第七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甲方执____份,乙方____份。合同副本____份,报送____等有关单位各存1份。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

本合同附件有________________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 本合同的修改、补充须经甲乙双方签订变更合同协议书,并须保证方同意作为合同的补充部分。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房地产联合开发协议 篇9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第一章 合营双方

第1.1条 本合同的双方为

中方: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外方: 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第二章 成立合资经营公司

第2.1条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同意在中国境内以中外合资经营方式建立有限责任公司,合营公司名称为 。

合营公司的法定地址:

第2.2条 合营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条例的规定。其合法经营权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保护。

第2.3条 合营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甲乙双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对合营公司承担责任,双方按其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和亏损,但合营双方有特殊约定的,遵从特殊约定。

第三章 宗旨、经营范围和规模

第3.1条 宗旨:本着经济合作和优势互补的原则,采用先进经营模式和科学管理方法,使投资双方获得满意的经济效益。

第3.2条 合营公司的经营范围是: 。

第3.3条 经合营公司董事会同意,合营公司可以调整经营范围。

第3.4条 项目概况

甲乙双方成立合营公司,并以合营公司名义共同开发以下项目:

1、项目;

2、项目。

上述项目的具体情况详见附件。一切有关本合资合同及上述项目的资料都被视为机密资料。除非甲方或乙方应相应法律、法规的要求披露上述信息,否则,双方在未经对方同意的情况下,均须严守秘密,不得泄露上述任何资料。

第四章 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

第4.1条 投资总额

合营公司的投资总额为人民币 万元(小写:__________¥)。

第4.2条 注册资本

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整(小写:__________¥)。合营双方的出资额和出资比例如下:

甲方认缴的出资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整(小写:__________¥),占__________%;

乙方认缴的出资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整(小写:__________¥),占__________%。

双方将以下列方式出资: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第4.3条 转账与汇款

自合营公司取得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之日起__________个月内,甲方将全部出资额即人民币 万元整(小写:__________¥),通过电汇或转帐方式汇入合营公司指定帐户,同时乙方将全部出资额即 (小写:__________¥),(或等值外币),通过电汇或转帐方式汇入合营公司指定帐户。

第4.4条 追加投资

合营公司若因经营需要,在甲乙双方完成注册资本认缴及甲方负责的土地费用和乙方的投资款全部到位后,须进一步追加投资时,可以以合营公司名义向境内外金融机构融资。若合营公司无法获得金融机构融资款项的,则甲乙双方应当按照1:1的比例以股东贷款方式追加投资。

第4.5条 股权转让

合营一方转让其于合营公司全部或部分股权时,另一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合营另一方在取得拟转让一方有书面通知之日起的 个工作日为该优先权先使的期限,合营另一方如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则转让一方可向第三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但向第三者转让股权的条件,下得比向合营另一方转让的条件优惠。

第4.6条 保证

甲乙双方应保证所放缴的出资是自有资金。

合营公司任何一方不得以合营公司名义取得的贷款、租赁的设备或者其他财产以及合营者以外的他人财产,作为自己的注册资本。

合营公司在经营期间,如须向金融或非金融机构进行融资,应经合营公司董事会同意,由合营双方根据其在合营公司的股权比例提供担保,以合营公司的名义进行融资。

合营公司在经营期间,若因宣传、营销等经营需要,合营公司可用甲方或乙方的商标及品牌作推广之用。

甲乙双方保证任何一方最终持股方保持不变,除非得到对方书面同意。

第五章 合营双方责任

第5.1条 工作交接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共同成立合营公司筹备联络小组,负责合营公司设立等有关事宜,该联络小组在合营公司营业执照颁发后即终止工作,相关工作转由合营公司负责处理。

第5.2条 合营双方责任:

5.2.1 甲方责任

(1)作为合营公司的中方投资者办理为设立合营公司向中国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申请批准等手续;

(2)按照双方约定按时缴纳注册资本;

(3)负责 项目的动迁、拆迁工作;若上述项目在设计建设工作过程中,合营公司受到第三方的投诉、索赔或诉讼,如因设计、建筑质量、工程工期延期问题而引起的,由合营公司负责处理,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费用,如拆迁合同引发的投诉、索赔或诉讼,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费用;

(4)负责办理 项目农用地转建设用地手续,土地出让等相关手续及落实 项目土地拆迁工作,使合营公司在取得营业执照后的 个月内取得 项目的开发权及以合营公司为权利人的 项目用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5)负责承担 项目土地使用权有关的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青苗补偿费、附着物补偿、安置补助费、土地出让金、收购项目用地上现有房屋的费用,居民补偿费用,旧屋拆除及材料清理费用,但不包括双方约定的回迁面积对应的费用);

(6)派出管理人员,与乙方共同管理合营公司、协调经营业务。

5.2.2 乙方责任:

(1)派出联络人员,配合甲方办理合营公司设立有关事宜;

(2)甲方向中国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办理审批手续过程中如需乙方协助,乙方应当予以积极配合;

(3)按照双方按时缴纳注册资本;

(4)负责在合营公司取得营业执照后__________个月内,向合营公司提供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整(小写:__________¥)的投资款;

(5)在以甲乙双方的名义或合营公司名义取得 项目土地上使用证一个月内,乙方向合营公司提供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整(小写:__________¥)的投资款;

(6)合营公司成立后,双方同意以合营公司名义由乙方另行再垫付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整(小写:__________¥)作为 项目(二期)的部分拆迁费用,以取得该二期项目的土地开发权,甲方保证乙方作为本项目的唯一合作伙伴,在合营公司取得该项目的土地使用权前,甲方以 项目的股权作抵押或在乙方同意的前提下提供其他方式的担保,如合营公司最终未能在乙方垫付款项后 个月内取得二期项目的土地使用权,甲方应归还乙方已垫付的全部资金;

(8)协助办理合资公司委托在国际市场上采购设备和原材料等有关事宜;

(9)派出管理人员,与甲方共同管理合营公司、协调业务。

5.2.3监管机制

双方一致同意对乙方根据本合同第5.3条和第6.2.2条第(4)项的规定投入的__________元人民币的资金(即__________元人民币的注册资本和__________元人民币的投资款)建立监管机制,甲乙双方或合营公司仅可以在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后方可运用上述资金中的相应金额,否则均不得擅自运用;

(1)合营公司用于 项目除本合同条6.2.1第(5)项以外的日常管理及开发费用,但可运用的金额最多不得超过乙方投资的注册资金总额,即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整(小__________¥)。

(2)以甲乙双方共同名义或合营公司名义取得 项目土地使用证后,合营公司可以运用上述__________元人民币的资金;

本条款提及的监管机制,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1)合营公司除设立基本账户外,另外设立一个监管账户;

(2)乙方投入的 元资金(即__________元人民币的注册资本和__________元人民币的投资款)先存放于上述监管账户内;

(3)监管账户的私章由乙方保管。

第六章 设备、原材料购买、建设施工及物业管理

第6.1条 购买材料

合营公司在批准的经营范围内,所需原材料,燃料等物资,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在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在中国境内购买。经董事会决议确须在国际市场购买的,造型、采购、质量、价格由董事会会议确定。

第6.2条 检验

合营公司从国外购买的设备,原辅材料等,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品检验条例》的规定,必须通过中国商检机构检验,符合规定才能进口。

第6.3条 建设施工

项目的建设施工及采购必须采取招标方式,由董事会确定招标方案,除得到董事会同意外,各工程的中标准则 是以最低回标价及招标文件确定的相关条件两方面来确定建设施工承包商。合营甲、乙方同意地符合投标单位条件的前提下给予甲、乙方或甲、乙方的关联公司都有权行使优先承包权时,双方应当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进行友好协商。

该项目聘用之设计单位、勘察单位、监理单位、测量单位、销售代理单位、公关宣传单位(包括工作内容、开支及报酬等),应经董事会认定并通过。

第6.4条 物业管理

甲乙双方同意给予甲乙双方各占50%权益的合资物业管理公司,就承接 项目物业管理工作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权。

第七章 董事会

第7.1条 董事会由__________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_____名,乙方

委派 名,董事会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长 名由乙方委派。董事和正、副董事长任期 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甲、乙双方如更换董事,应于 日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合营公司,其继任者的任期为前任者未任完的日期。

第7.2条 董事会的职责及召开

(1)董事会是合营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营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

(2)董事长是合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职责时,可由董事长书面委托副董事长代理,或副董事长不能代理的,董事长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理。

(3)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 次,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会议,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

(4)董事会会议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方能举行。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通过,董事会决议方能生效。

(5)或董事因故不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可以委托其中一名董事代为出席,该被委托董事拥有代为投标及表决的权利,且具有与未出席董事亲自投票及表决同等的法律效力。

(6)对于下列重大事项,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才可做出决议:

1、合营公司章程的修改;

2、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

3、合营公司的中止、解散、延长;

4、合营公司的合并、分立;

5、合营公司对外提供担保;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7)经所有董事共同签署做成的书面决议与召开董事会会议做出决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章 经营管理机构

第8.1条 合营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裁负责制,下设若干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总裁 人(由甲方推荐),副总裁 人(由甲方推荐 名,乙方推荐 名),总裁和副总裁由董事会聘请。总裁的具体权限由董事会决定。

第8.2条 总裁的职责是执行董事会会议的各项决议,组织领导合营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合营公司的一切重要事务由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共同签字同意后方可执行(合营公司重要事务的范围由董事会决定),重大问题应报董事会同意后决定。

第8.3条 经营管理机构可设若干部门经理,其任、免由总裁提请董事会通过,部门经理分别负责公司各部门的工作,办理总裁和副总裁交办的事项,并按分管的工作范围对总裁和副总裁负责。

第九章 劳动管理、工会组成

第9.1条 合营公司员工工资标准、奖励及福利待遇,参照当地同性质、同行业水平执行。有关招聘、辞退、劳动保护、保险、劳动纪律等,依照中国有关法律和劳动部门有关规定办理。甲已双方推荐的总裁和副总裁及高级技术、管理人员的聘请和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福利、差旅费标准等,由董事会讨论决定。

第9.2条 合营公司职工有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建立基层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企业应当为工会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

房地产联合开发协议 篇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协议,共同信守。

一、项目内容及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总投资及资金筹措:

总投资_________元(其中:征地费_________元、开发费_________元,建安费_________元)。投入资金规模_________元,甲方出资_________元,预收款_________元;乙方出资_________元,预收款_________元。

三、各方责任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经营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资金偿还及占用费:

资金占用费按月利率_________‰计付,并于每季末月的20日付给出资方。资金的偿还按如下时间及金额执行_________,最后一次还款时,费随本清。

六、财务管理

1.成本核算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决算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财产清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利润分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其他

1.该项目资金在_________行开户管理,双方确认_________行有权监督资金使用。

2._________方经济责任由_________担保。保证方有权检查督促______方履行协议,保证方同意当______方不履行协议时,由保证方连带承担经济责任。

3._________方愿以_________作抵押品,抵押品另附明细清单作为本协议的附件,______方不履行协议时,______方对抵押品享有处理权和优先受偿权。

十、本协议正本一式______份。甲方执_____份,乙方______份。协议副本______份,报送_____等有关单位各存一份。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本协议附件有_________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协议的修改、补充须经甲乙双方签订变更协议协议书,并须保证方同意,作为协议的补充部分。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产联合开发协议 篇11

甲 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乙 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鉴于:

甲、 乙双方拟对位于甲方拥有完整商品房住宅土地开发使用权的 亩(土地使用权证号为: ( )字第 )土地,联合进行住宅房地产开发,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双方特签订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项目概况

1、土地使用证号: ( )字第 号,土地规划许可证号( ),建筑施工许可证号( ),建设规划许可证号( )。

2、项目位置:郑开大道与开封西区第七大街交汇处向南约1000米路东(17#18#楼)

3、拟开发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约15000平方米,可建筑住宅面积约45000平方米以上,以规划局批文及规划图为准

第二条 合作方式

1、甲方拥有该项目国有土地的完整的开发使用权,并负责办理本项目的一切相关手续。乙方出资在该土地17#、18#楼占有面积上联合建设商品房屋事宜。

2、该项目的16#、19#楼乙方有优先合作开发权利。

第三条 项目管理

1、为完成合作项目,由乙方设立项目部,项目部对本项目独立经营、独立管理、独立销售,自负盈亏,独立核算,项目部资金专款专用,甲方不得干涉项目部的资金用途。

2、本项目销售房产的各项税费均有甲方负责并上报税务机关,与乙方无关。

3、本合作项目设专项银行账号,由甲方负责办理,乙方实际控制。针对本合作项目的商品房销售资金只能直接进入本专项账号。

4、本项目的建筑商由乙方指定,甲方无权干涉。

5、甲乙双方合作之前甲方以期房形式已销售出去的17#楼房产,甲方必须无条件让乙方清楚,其销售所得到的销售金额,冲抵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的甲方应得的相应利润款项。冲抵差额,多退少补。

第四条 项目专项账户

甲乙双方定于合同生效之日起 7 日内,共同持印签到 中信 银行 支行以甲方名义申请办理本项目专项账户,甲方提供法人专用章一枚,财务专用章一枚、账户预留乙方印签一枚,

双方与银行共同约定,预留印签必须经甲乙双方共同盖章始能变更。所有上述甲方提供的合法印签皆由乙方管制。

第五条 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办理该项目的立项、规划、设计、报建、施工许可证、销售许可证等相关证件,及建筑施工用地临时占道、用水、用电等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施工许可证办理相关费用由承建方承担),并确保乙方在合同签订后30日内可以进行。

2、甲方负责办理该项目建设过程中所需要的其他一切手续及负责处理、协调与政府各部门的关系。

3、甲方负责办理该项目专项银行账号。

4、甲方应妥善处理自身的债权债务,如因有的或将来发生的债务而影响本项目的开发,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并赔偿乙方资金损失。

5、甲方应保证本项目土地权利上不存在任何他项权,并承担因权利瑕疵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

6、甲方不得依靠自身优势向项目部下达任何不符合本协议内容的指令和文件,乙方同意或请求的除外。

第六条 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该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的投资,包括建筑安装、装修、水电安装的投资。

2、在建设施工中负责本合同项目的安全生产,工程质量,出现的一切安全事故、质量事故均由项目部承担。因项目部的工作失误或者行为不当引起的纠纷、处罚等,项目部承担全部责任。

3、项目部必须按照劳动法依法用工,如因用工问题出现的纠纷,由项目部自行承担后果,并消除不良影响。

4、该工程项目的债权债务,全部由项目部承担,与甲方无关。

5、项目部要与其他公司处理好关系,在道路通行、使用水电气等方面互相配合。项目部使用的水电费由项目部承担。

6、项目部必须确保在 完成该项目工程建设并具备交工条件(如遇不可抗力事件或甲方的责任造成停工,则该项目期限自行顺延),直至达到交工验收标准。

7、乙方应妥善处理本项目开发过程中所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不得因此对甲方造成影响。

第七条 利益分配

1、在该项目工程建设中或建成后,销售资金直接进入指定的本项目专项银行账号,乙方有权独自对房屋销售资金进行核算、支配,甲方对此无任何收取、支配等权力。

2、本项目建筑总面积约45000平方米,拟估销售金额约合1.5亿人民币,其中甲方享有按每平方800元计算(其中包含各项税费及项目配套费)取得利润分成,剩余销售资金归乙方独自享有支配。

第八条 项目建设工期

1、合作施工项目的投资建设周期暂定20个月,时间从取得施工许可证之日起开始计算,办理全部施工许可审批手续的时间为本协议签订后 30 日内(但因甲方原因造成开工前的许可审批手续延后的,建设周期相应顺延)。

2、乙方不得因为工程建设资金问题拖延合作项目的建设周期和进度,特殊情况下,因与不可抗力的事由发生延期竣工的,双方应当协商确定竣工时间。

3、按照房地产行政管路部门要求进行小区综合验收时,双方配合进行小区验收工作,验收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条款,任何一方违约应赔偿因违约而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本项目在乙方投入建设资金后,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无法施工建设,甲方除应退还乙方投入的资金外,还应向按乙方支付投入资金的30%的违约金并赔偿乙方的相应损失。

3、若乙方逾期完成该项目,每逾期一天,则乙方支付给甲方总工程价款千分之一的违约金。但因甲方原因或不可抗力造成逾期的,免除乙方的本项责任。

第十条 其他约定事宜

1、相关销售部门应当按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的销售价格和销售政策,单独对本项目所涉房屋进行销售。

2、双方要互相配合,妥善处理好周边关系。

第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或遇不可抗力的原因,本协议可以变更或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协议时,应尽快用电话、电传等方式通知对方,双方均应设法补救,如因一方未履行及时通知义务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损失。

3、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享有单方解除权的一方,在约定的解除合同事由出现后,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4、合同解除后,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无过错一方的经济损失,并按约定支付另一方违约金。

第十二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1、因本协议的争议及合作期间的争议应当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

2、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约定将有关本协议书的全部争议提交郑州仲裁委员会裁决。仲裁之后若有诉讼,由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三条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十四条 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取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五条 特别约定

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合作项目所涉及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附属物(具体指17#、18#楼的在建工程、商品房及其土地使用权)无权进行占有、处置、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变卖、抵押、出租等处分行为),乙方要求对该项事宜另进行特别约定的,甲方有义务进行配合。

第十六条 合同的签订和效力

本协议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协议未尽事宜可另行书面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人签字盖章后,作为本协议书的附件,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产联合开发协议 篇12

甲方 (发包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承包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丙方(担保方): 先生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

签约背景:

甲方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 设立的 公司,甲方于 年 月 日取得 市发展计划委员会计投资( ) 号《关于同意建设“A”商品房项目的批复》;于 年 月 日取得 市规划局( )规选址第 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从而取得 “A”商品房项目的开发经营权。 为了有利于该项目尽快开发建设,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将项目发包给乙方承包经营开发的有关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订立本合同条款,以共同执行。

一、定义

除本合同中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在本合同中具有如下含义:

1、项目:指 “A”商品房项目。

2、本合同双方或三方或各方:指签署本合同之承发包双方或加上担保方,包括因法定原因或经对方许可的约定原因承接其债权债务的其他法人或自然人。

3、日:除本协议书另有约定外,均指日历日。

4、元: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货币人民币

二、项目概况

1、项目位置: 山

2、项目建设用地面积: 平方米

3、容积率为

4、总面积: 平方米以内(不含地下室)

5、土地用途:商品房综合开发,包括商业及住宅(别墅)。

6、项目尚未缴交土地价款与配套费。

三、承包经营权

1、甲方将项目发包给乙方承包经营。乙方对项目的承包采取由乙方按承包金包干、超额留成、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方式进行。乙方承包经营后取得利润高于承包金的部分,由乙方享有;项目承包经营利润低于承包金的部分,由乙方负责补足。

2、承包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开发经营完成止。

前款所称的“开发经营完成”是指项目完成销售并收回全部销售款项或虽未完成销售但税务机关已经对项目经营情况进行会算,房产交付完毕、办妥产权登记所需的手续、物业管理移交完毕,或双方同意的其他时间。

3、在承包期间,由乙方负责项目的策划、报批、设计、招标、施工、售楼等全部开发建设与经营管理工作,乙方还有权以项目对外融资。甲方不得干涉影响乙方对项目的正常经营开发活动。

四、乙方之承包金和甲方应承担的费用

1、本项目承包金为 亿元(大写: 亿元)。但是,如果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股权转让得以进行,则本合同约定的项目承包金等额转化为股权转让款,且乙方另外增加支付 万元,即股权转让款总额为 亿元(大写: 千万元)。

除另有约定外,甲方、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再要求乙方向其支付其它任何费用。

2、双方初步估定项目土地价款为 万元、配套费为 万元,共计 万元(大写: 万元),由甲方承担并由乙方以甲方名义按有关单位要求的时间从承包金(或股权转让款)中扣付。 ; 若应缴纳的配套费超过 万元,则超出 万元至 万元(含本数)的部分由甲方承担,本合同继续履行;若应缴纳的土地价款超过 万元,则超出部分也由甲方承担,本合同继续履行。该些款项由乙方垫付后,从应付甲方的前期承包金(或股权转让款)中先行全额扣减。

若应缴纳的配套费超过 万元,则乙方享有选择继续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的权利。若乙方选择继续履行合同,则超出 万元的部分由乙方承担。

若项目存在尚未支付完毕的征地拆迁补偿费用及其相应的滞纳金、罚金等,则仍应由甲方继续负责承担。

3、上述土地价款、配套费的发票和乙方承包期间的全部支出发票一并供乙方作入项目经营开发的成本帐。若上述土地价款、配套费总额超过 万元,则由甲方承担的超过 万元部分所对应产生的因多交土地价款与配套费而少交的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部分由乙方补偿给甲方。

4、除上述土地价款、配套费 万元(大写: 千万元)外,剩余承包金 万元(若是股权转让款,则为 万元),从乙方取得项目销售许可证之日(最迟不超过 年 月 日)起按每月支付 万元的标准在 个月内付清 万元,余额在项目开发完毕进行会算后15日内付清。 乙方支付的承包金付至甲方名下的银行帐户,由甲方自行处理。

5、本项目的营业税由乙方承担,甲方因获取承包金(或丙方因获取股权转让款)所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由甲方(或丙方)承担。

6、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应由甲方负责承担的费用、事项外,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与该项目有关的以下费用、事项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1)负责项目的开发、建设、销售、经营等一切事项;

(2)负责承担项目所需的一切开发、建设、经营等资金和税收(但不包括甲方因获取承包金所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7、乙方承包经营后取得高于承包金部分的利润由乙方享有,并按以下方式支付:

五、双方保证及责任

(一)甲方保证及责任:

1、在本合同签订之前,甲方不存在任何违反税收、工商管理等法律、法规而需承担或可能承担法律责任的情形;甲方同时保证该项目真实、合法、有效和独立完整,该项目不存在被政府收回的潜在风险;保证没有任何第三方对该项目提出权益主张;

2、保证不干扰乙方对项目的正常经营开发活动,而且必须积极配合乙方对项目的经营开发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融资、售房、按揭手续工作等),应乙方的要求,在需要甲方出具证明、报告或使用甲方印鉴时,须及时(两日内)且无条件提供给乙方。

3、甲方于本合同签定后,除非乙方违约,不得以任何方式对项目的整体或者任何部分或者涉及项目的任何权利进行处分,亦不得与乙方之外的其他任何人签定与本合同相同或者类似的任何合同性文件。

4、保证截止至本合同签订时不存在,而且将来未经乙方同意也不会发生将该项目为甲方或任何第三方的债务提供抵押或其他任何可能损害乙方权益的行为或事实。

5、保证截止至本合同签订时,甲方和乙方丙方不存在任何已发生或潜在的其他诉讼、仲裁或其他司法机关、执法机关的行为对本合同的签署、履行构成法律障碍的情形。

6、保证不存在未向乙方披露的与该项目有关的任何合同性文件或其他债权债务。

7、保证甲方的其他经营不致影响乙方对该项目的开发建设和经营,并不会损害乙方权益。

8、甲方签署、履行本合同已取得一切必要的批准(包括但不限于取得甲方公司董事会的批准)及履行一切必要的授权程序。

(二)乙方保证及责任:

1、保证按合同规定投入项目全部开发建设资金并承担项目赢盈亏及风险。

2、保证在以甲方名义对外进行活动过程中不会作出任何损害甲方商业信誉或损害甲方其他经营活动的行为。

3、项目在承包经营期间或因乙方原因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承受,除此之外的甲方债权债务概由甲方承受。

4、乙方签署、履行本合同已取得一切必要的批准(包括但不限于取得乙方公司董事会的批准)及履行一切必要的授权程序。

六、特别约定

1、在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甲、乙双方对甲方的财务进行审计,以示承包前后的区别。

2、在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开始对项目批文及印鉴(包括甲方营业执照、文件档案、验资报告、财务凭证、项目批文等资料的原件及甲方现有全部印鉴)进行共管,届时,甲、乙双方可对旧的印鉴共同销毁或作记号,以示承包前后的区别,并签署相应的备忘录。

3、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同意以甲方名义在中国建设银行厦门分行开元支行开设基本金帐户,作为乙方承包经营项目的资金专用账户,并将该专用账户交由乙方管理及使用,该帐户中的资金全部归属乙方所有。

为了便于甲方的监督,乙方同意由双方各持一枚银行预留印鉴共同监管该专户,但甲方应当配合乙方为项目的开发建设而利用或者使用该专户的一切行为。

4、甲方董事会现有 名董事,甲方同意:在乙方承包经营期间,由乙方指派人员出任其中的 名董事,并在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申办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若因有关政策规定而暂时无法变更的,则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按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经过公证的甲方现任董事出具的不可撤销的授权委托书,授权乙方指定的人员代为行使《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甲方《章程》等文件规定的董事职权。授权委托期限与本合同承包期相同。

5、甲方同意,在项目土地权证取得后将办公场所迁移到乙方指定的地点。

七、股权转让或项目转让

1、甲方、丙方同意并保证,在甲方公司股权符合转让条件后的任何时机,乙方有权要求将甲方股权转让登记至乙方或者乙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甲方、丙方届时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辞或者拒绝,且乙方无须就股权转让再向甲方、丙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款项之外的其他任何形式的款项或者费用。股权转让所需的一切税费及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但甲方、丙方应为乙方提供政策允许的减税方便。

2、甲方、丙方同意并保证,在项目符合法定转让条件后的任何时机,乙方有权要求将项目过户登记至乙方或者乙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过户所需的一切税费及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但甲方、丙方应为乙方提供政策允许的减税方便。届时,各方可就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款项支付问题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八、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均应严格遵守并履行本合同各条款的规定,非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修改、变更或单方终止或解除合同,否则即构成违约。违约一方应赔偿对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含可得利益的损失)。

2、本合同签订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予以纠正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若由于甲、乙任何一方的违约行为导致另一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应按规定赔偿守约方的经济损失(含可得利益损失)。

3、若因甲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干涉乙方的经营活动;因甲方原因致使项目被查封、冻结、拍卖;甲方在项目上设定抵押权或其他第三方权益等),影响乙方对项目的开发经营的,

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丙方退还乙方投入本项目的全部资金并按不低于50%的回报率补偿乙方经济损失。

4、上述三款规定的守约方的经济损失难以确定的,应按其在签订本合同时所预见的在合同正常履行下守约方所能获得的全部利益为准。

九、免责条款

由于下列情形之一导致一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可以免除其违约责任:

1、战争、不可抗力因素;

2、双方书面同意的其他免责情形。

十、合同担保

丙方同意 对甲方基于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债务全部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

十三一、争议解决

凡因本合同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各方当事人均有权提交厦门仲裁委员会依申请时该会现行仲裁规则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

十四二、其他事项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另行协商并订立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方、乙方、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有权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有权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房地产联合开发协议 篇13

(适用于包括联合竟买土地的合作开发)

立本协议当事人:

甲方:

乙方:

丙方:

目 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机构的设置和职责分工

第三章、费用的分担

第四章、会计财务制度

第五章、房屋的分配

第六章、合作项目所需资金和其他费用的支付方式

第七章、土地竟买:

第八章、工程前期:

第九章、工程营造:

第十章、房屋销售:

第十一章、竣工材料报批:

第十二章、工程保修:

第十三章 物业管理

第十四章 本协议的变更和终止

第十五章、违约责任

第十六章、合同管理

第十七章、其他约定事项

第一章、总则

1.1 根据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等单位发布的青国土资房(预)告字[200×]×号储备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预告的规定,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定于200×年×月×日公开拍卖×宗储备国有土地使用权。经本协议本协议当事人当事人(以下简称本协议当事人)充分协商,本协议当事人决定联合参加青岛市×区×路×号地块(以下简称×号地块)的竟买,拍买购得宁夏路×号地块后,由本协议当事人按本协议的约定联合投资开发。

1.2 项目部是本协议项下合作项目(以下简称合作项目)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其全权负责合作项目的开发、决策和管理。项目部下设各部具体负责合作项目实施。

1.3 土地竟买、工程前期的报批、对规划设计单位、工程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选择和确定、工程的营造(本协议当事人按整楼座取得房屋的除外)、工程款支付、通过媒体推介合作项目、工程的验收以及工程竣工后材料的备案、房屋的保修、物业管理单位的选择等事项由项目部统一管理。分得房屋的销售由本协议当事人自行负责。

1.4 本协议当事人通过联合竟买的方式取得合作项目的土地。

1.5 本协议当事人通过竟买方式竞得开发土地,实行土地按份共有。根据经审批的施工图分配房屋。按照各自分得的房屋,分别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本协议当事人各自销售其分得的房屋。

1.6 合作项目设立独立的财务帐户,费用的支取按本协议的约定统一拨付。

1.7 根据本协议当事人实际分得房屋的确权建筑面积分摊合作项目所发生的相关工程费用和其他税费。

第二章、机构的设置和职责分工

2.1 为便于合作项目的开发、建设、管理,由本协议当事人派员共同设立“ ”项目部(以下简称项目部),项目部全权负责合作项目的开发和管理,是合作项目的最高权力机构。项目部下设综合部、工程前期部、工程部、销售部、财务部、工程予决算部等部门。

2.2 项目部由 人组成, 其中甲方派员 人,乙方派员 人,丙方派员 人。项目部设总经理1人,副总经理 人。

项目部的职责:

全权负责和决定合作项目的一切事宜。

项目部的议事规则:

项目部实行工作例会制度,决定合作项目所涉一切事宜。项目部召开会议时,由专职人员负责记录,参加会议人员对会议记录无异议时应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由专职记录人员负责保管。专职记录人员由本协议当事人协商后确定。项目部例会由项目部经理主持,经理因故不能参加的,由副经理主持。合作项目所涉事项由项目部协商一致确定,达不成一致的,按每方缴纳竟买保证金数额比例予以表决,其重要事项按占竟买保证金数额的三分之二方的意见办理,一般事项按占竟买保证金数额过半数方的意见办理。重要事项和一般事项的划分,届时由工程部另行确定。

经理的职责:组织和协调项目部的日常工作,主持项目部的例会。

副经理的职责:副经理协助总经理的工作。

2.3 综合部由 人组成, 其中甲方派员 人,乙方派员 人,丙方派员 人。综合部设经理 人。

综合部的职责:

综合部经理的职责:

2.4 工程前期部由 人组成, 其中甲方派员 人,乙方派员 人,丙方派员 人。工程前期部设经理 人。

综合部的职责:

综合部经理的职责:

2.5 工程部由 人组成, 其中甲方派员 人,乙方派员 人,丙方派员 人。工程部设经理 人。

工程部的职责:

工程部经理的职责:

2.6 销售部由 人组成, 其中甲方派员 人,乙方派员 人,丙方派员 人。销售部设经理 人,销售部经理的人选由项目部决定。

销售部的职责:

销售部经理的职责:

2.7 财务部由 人组成, 其中甲方派员 人,乙方派员 人,丙方派员 人。财务部设经理 人。

财务部的职责

财务部经理的职责:

2.8 工程予决算部由 人组成, 其中甲方派员 人,乙方派员 人,丙方派员 人。工程予决算部设经理 人。

工程予决算部的职责:

工程予决算部经理的职责:

第三章、费用的分担

3.1 合作项目的配套费用,在分房方案确定前,按竟买保证金的比例予以分摊。分房方案确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分摊。房屋竣工测绘后,按实际测绘的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结算。

本项的配套费用是指建设和安装房屋基础外墙以外的所有的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线、绿化、建筑小品、配电室等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3.2工程款在分房方案确定前,按竟买保证金的比例予以分摊。分房方案确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分摊。房屋竣工测绘后,按实际测绘的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结算。如本合同当事人是按整楼座取得房屋的,房屋工程价款、税费由各自负担。

本项的工程款是指建设和安装房屋基础外墙以内所发生的全部工程款和相关税费。

3.3 合作项目发生的竟买保证金、拍卖佣金、出土出让金、行政性事业性收费,在分房方案确定前,按竟买保证金的比例予以分摊。分房方案确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分摊。房屋竣工测绘后,按实际测绘的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结算。

3.4 项目部及下设各部专职人员的工资、办公费用、招待费用、办公家具和配备车辆等所发生的费用,在分房方案确定前,按竟买保证金的比例予以分摊。分房方案确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分摊。房屋竣工测绘后,按实际测绘的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结算。

3.5 售楼处的建造费用和售楼处经理的工资,在分房方案确定前,按竟买保证金的比例予以分摊,分房方案确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分摊,房屋竣工测绘后,按实际测绘的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结算。

3.6 项目部下设各部实行费用包干,超资不补,节余作为奖励由各部自行支配。各部下设各部的具体费用数额,届时由项目部确定。

3.7 本协议当事人派员到项目部及下设各部工作的专职人员的福利、保险、工伤费用等,均由派出方负担。

3.8 除销售部经理外,其他销售人员的工资、福利、保险以及在销售工程中发生的全部费用均由派出方负担。

3.9 本协议项下合作项目的贷款利息按比例予以分摊。

3.10 项目部及下设部门租用的办公场所发生的租赁费用, 在分房方案确定前,按竟买保证金的比例予以分摊。分房方案确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分摊。房屋竣工测绘后,按实际测绘的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结算。

第四章、会计财务制度

4.1 合作项目所涉的会计、税务各自进帐,分别处理。

4.2 合作项目所需资金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支出的原则。为便于资金的管理,其资金设立独立帐户,该帐户须预留不少于两方法定代表人的印鉴。资金的支出由项目部书面决定后,由财务部实施。

4.3 主管会计和出纳应由不同本协议当事人分别委派担任,本协议当事人有权随时派员审阅、了解费用支出情况。

4.4 财务部应定期以书面的方式公布费用支出情况。

4.5 通过银行贷款解决合作项目建设资金的,不论以本协议当事人任何一方的名义申请贷款,本协议其他当事人应为此提供有效担保。

第五章 房屋的分配

施工图通过审批后,由项目部确定分房方案。协商不成的,由项目部根据本协议当事人缴纳竟买保证金的比例,将房屋划分为若干份,通过抓阉的方式分配房屋。任何一方拒绝抓阉的,视为拒绝抓阉一方接收本协议其他当事人抓阉分配后剩余的房屋。

第六章、合作项目所需资金和其他费用的支付方式

6.1 竟买保证金的缴纳日期按7.4项办理。

6.2 拍卖机构佣金的缴纳日期按7.5项办理。

6.3 土地出让金的缴纳日期按7.8项办理。

6.4 竟买土地不成的,其竟买保证金的退还按7.6项办理。

6.5 工程前期向有关部门所缴纳的行政性事业性收费,在项目报批前由本协议当事人支付。

6.6 合作项目各项税收的缴纳按税法和税务机关的规定各自缴纳。

6.7 项目部及下设部租用的办公场所发生的租赁费用,在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前缴纳。

6.8 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届时由项目部确定具体的支付工程款日期。

6.9 根据《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的约定,届时由项目部确定具体的支付设计费日期。

6.10根据《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约定,届时由项目部确定具体的支付监理费日期。

6.11 其他费用的支付,届时由项目部根据合作项目的进度另行确定。

第七章、土地竟买:

7.1 本次拍卖会及本协议当事人共同拟竟买的地块的简介:

根据《青岛市储备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公告》青土资房告字[200×]×号,200×年×月×日,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等单位将在青岛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巫峡路9-11号)五楼拍卖厅举行青岛市储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拍卖会。本协议当事人决定参加上述×号拍卖地块的竟买。

7.2 1号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设计主要指标

1. 地块位置:

2. 地块总面积:

3. 土地用途:

4. 土地面积:

5. 容积率:

6. 建筑密度:

7、 绿地率:

8. 规划建筑面积:

7.3 本协议当事人一致同意,竟买×号地块的楼面地价的竟买应价不超过人民币 元/平方米。

7.4 竟买保证金人民币 元,甲方支付 元,乙方支付 元,丙方支付 元。前述保证金应于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定的截止日期的×日前支付给出资最多的一方,由其代本协议其他当事人转交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7.5 拍卖机构的佣金,在拍卖机构规定日期的×日前向出资最多的一方支付,由其代本协议其他当事人缴纳。本协议当事人按竟买保证金的比例分摊拍卖佣金。分房方案确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分摊。房屋竣工测绘后,按照每方分得房屋的确权面积具实结算。

7.6 土地竟买的有关手续,由出资最多的一方负责办理。竟买不成的,应在拍卖机构退还保证金到帐后×日内退还本协议当事人。

7.7 每方派员一名参加拍卖会,由出资最多的一方派员负责举牌。竟买成交的,由负责举牌人签署成交确认书和拍卖笔录。

7.8 拍卖成交后,本协议当事人最迟应于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定的截止日期的×日前备齐土地出让金,并通过出资最多的一方转交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7.9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由出资最多的一方代本协议当事人签订。

7.10 拍卖成交后至《国有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前,任何一方毁约导致其他方将竞得土地再行拍卖的,违约方应支付前次委托方和本协议当事人的佣金,如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违约方负责补足差额。

7.11 应价超过7.3项约定的,其他本协议当事人有权予以追认,也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选择终止本协议的,负责举牌的一方,应在拍卖结束后三日内退还其支付的保证金。

7.12 除竟买不成的,任何一方已支付的竟买保证金和佣金不再退还。

7.13 竟买不成的,除4.9项外,本协议的其他条款自动失效。

第八章、工程前期:

8.1 合作项目的工程前期工作由项目部统一管理和决策,工程前期部具体负责经办,本协议当事人应予以积极协助。

8.2 工程前期部的报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1、报批建设项目的立项和可行性研究报告

2、建设项目的市场调研,确定开发项目的整体方案;

3、规划设计单位招标(或确定规划设计单位),签订《规划设计合同》;

4、规划方案设计和规划方案的报批;

5、申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6、建筑设计单位招标(或确定建筑设计单位),签订《建筑设计合同》;

7、方案设计和施工图的审批;

8、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9、施工单位招标(或确定施工单位),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10、监理单位招标(或确定监理单位),签订《工程监理合同》;

11、委托质检工作;

12、申办开工计划和《施工许可证》;

13、办理规划验线,开发项目开工。

8.3 办理上述事项向有关部门缴纳的相关费用,本协议当事人应在缴纳费用的×日前支付给财务部。

第九章、工程营造

9.1 合作项目工程施工单位的选择,应通过招标或其他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方式确定。未经其他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本协议的任何一方不得参加合作项目工程的招标和施工。

9.2 合作项目工程的监理单位的选择,通过招标或其他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方式确定。

9.3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具备下列条款:

1、工程总价款采用“包死价”和工程设计变更据实结算的决算方式:

2、工程材料由施工单位总包,未经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施工单位提供工程所需任何材料。

9.4 工程款的拨付日期由项目部决定,由财务部统一支付。届时由工程部按工程进度提出工程款拨付计划,待项目部批准后,由财务部执行。

9.5 工程的签证、隐蔽记录等工程资料由工程部保存。

9.6 工程的施工和管理由工程部负责,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资料由专人负责。……

第十章、 房屋销售:

10.1 根据本协议当事人分得的房屋,分别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10.2 分得的房屋由本协议当事人独自派员销售。以各自的名义分别与购房的业主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各自出具收款收据。收取的购房款进合作项目设立的独立帐户。

10.3 售楼处房屋建设费用、营销费用、购置办公家具和销售部经理的工资按分得的房屋的面积分摊。待工程竣工测绘后,按确权的建筑面积据实决算。

本条约定的售楼处房屋建设费用是指建设售楼处发生的土建和安装费用。

本条约定的营销费用是指为销售房屋通过媒体进行广告宣传所发生的费用。

10.4 房屋的销售采用统一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的起草由合作项目聘任的法律顾问负责。

10.5 本协议当事人选派的销售人员,应经过培训后方能上岗。

10.6 本协议当事人选派的销售人员应服从销售部经理的管理。

第十章、竣工验收和竣工材料的报批:

11.1 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由项目部负责统一组织,其他各部予以积极配合。……。

第十二章、工程保修:

12.1 房屋交付后,其保修单位的确定由本协议当事人协商的方式确定。协商不成的,由出价最低的一方承担,或由本协议当事人共同委托第三人承担。

12.2 房屋的保修金按工程结算值的 %计算,每方按实际分得的房屋面积予以分摊。除工程出现严重质量问题时,保修单位不得再要求追加保修费用。

12.3 保修合同由本协议当事人共同与保修单位签订。

12.4 工程保修金在工程保修合同签订时一次付清。

12.5 保修期限内,如因保修单位的原因造成业主损失的,由保修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如一方承担了责任,其有权向保修单位予以追偿。

第十三章 物业管理

13.1 房屋交付后,实行统一的物业管理。

13.2 物业管理单位的确定,由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方式确定。协商不成的,本协议当事人共同委托其他的物业管理单位,并与之签订物业管理合同。

第十四章 本协议的变更和终止

14.1 经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终止本协议。

14.2未经本协议当事人的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协议项下的项目向他人转让。

14.3 竟买土地被有关部门收回的,本协议自动终止。

14.4 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的,本协议自动终止。

第十五章、违约责任

15.1 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第六章的约定支付费用的,每逾期1日,按应交金额的׉支付违约金。

15.2 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第六章的约定支付费用的,逾期超过30日,视为违约方放弃本协议的一切权利和权益。其已支付的费用作为违约金。违约方已交的费用不足以赔偿其他守约方损失的,违约方应足额赔偿其他方的全部损失。

15.3 财务人员未经项目部同意擅自支付费用的,由派出单位按实际支付费用的×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六章、合同管理

16.1 合作项目所涉的合同,实行洽谈权、审查权和批准权相对独立、互相制约的原则。为保证合作项目的依法、规范开发,由本协议当事人共同聘请法律顾问。

16.2 合同的洽谈根据合同所涉内容,由项目部牵头,所涉各部派员参加。根据洽谈的内容由参加人员起草合同要点或草拟合同。合同的审查均由本合作项目聘请的法律顾问负责。合同的批准权由项目部行使。

16.3 本项目所涉合同一律采用书面形式签订,严禁口头合同和非正式的书面协议。杜绝合同履行在先,签订在后的现象发生。

16.4 洽谈部门在合同签订前,应审查对方当事人的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资信状况;验明对方当事人是否具有签订合同的主体资格;审查代理人是否具有代理权、是否超越代理权限和代理期限及其真实性;审查对方使用印鉴是否合法与真实有效。在实施前述行为时,必要时应请求法律顾问予以协助。

16.5 洽谈部门负责收集、记录、整理、保管与合同有关的协议、 往来函件等。

16.6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各部应及时上报项目部,所涉部门的负责人应及时组织本部门的人员及时分析查明原因,提出解决办法。必要时应咨询法律顾问,共同提出解决办法,及时与对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根据合同的规定,在规定的时效内向仲裁部门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6.7 各类合同统一由综合部专人负责管理,综合部应对收集、整理各类合同进行归档管理。

16.8 土地出让合同、设计合同、工程监理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及与前述合同有关的补充协议、会议机要、信函、电报、电传、电话记录、签证、索赔报告、合同台帐等资料均是合作的主要原始资料,应定期按项目、合同分类建立详细的台帐,及时归挡保存。

第十七章、其他约定事项

17.1 合作项目完成后,项目部及下设各部的办公家具、办公车辆和其他用品由项目部协商一致处理。协商不成的,通过变卖的方式处理,变卖所得的资金按比例分配。

17.2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解决。

17.3 本协议签订后,未经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17.4 履行本协议过程中的有关补充协议、会议记录等材料均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7.5 本协议书自本协议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17.6 本协议书一式 份,其中正本 份、副本 份。正本本协议当事人各方各执 份,副本各方各执 份。每份协议书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房地产联合开发协议 篇1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受益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转让标的

1.转让标的为甲方从____公司受让的与____公司于____年____月____日所签《合同协议书》的合同地位,《合作协议书》约定____有限公司拥有合作项目____%权益,甲方从____有限公司处取得了该《合作协议书》的合同地位。

2.《合作协议书》所指的合作项目即____合作项目,位于____市____路____号,占地____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房地产权证号为:____房地字第____号,合作项目以____名义持有。

第二条 转让价款及支付方式

1.双方同意上述之合同地位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_____元整(大写:_____)。

2.支付方式

(1)签立本协议书时,乙方即时支付甲方首期转让价款人民币_____元整(大写:_____);

(2)余款人民币_____元整(大写:_____)乙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支付甲方。

第三条 甲方义务

1.保证____公司已履行《合作协议书》的义务,其中包括____有限公司向合作方支付了合作投资款合计人民币_____元整(大写:_____)。

2.甲方保证____公司从未将《合作协议书》中所属权益质押或转让给除甲方以外的第三方。

3.甲方保证其已按与____公司签订的《合同地位转让协议书》支付人民币_____元整(大写:_____)给____公司并取得了本协议所指的《合作协议书》的合同地位,且亦未将《合作协议书》及或《合同地位转让协议书》的权益、地位质押或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4.保证于乙方付清转让价款后,通知____公司或甲方本身,及时知会合作方____公司由乙方行使《合作协议书》中的权利及履行《合作协议书》中的义务。

5.保证于上述之合同地位转让交易完成后,向乙方提供《合作协议书》、投资款收据及有关合作项目的请示、报告及往来函件等资料。

6.甲方声明,《合作协议书》已订明有关股份比例或股份持有人如有变更(包括全部或部分退股、转让股权、增资、接纳第三者参股等)应取得____公司同意,但不妨碍第四条第9款之规定。

第四条 乙方义务

1.清楚了解《合作协议书》的内容及甲方在《合作协议书》和与____公司《合同地位转让协议书》中的权利和义务。

2.清楚了解____公司占合作项目____%权益,并且已投入合作项目资金人民币_____元整(大写:_____),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元整(大写:_____)给____公司而取得了《合作协议书》的合同地位,并清楚了解____公司以____方式持有____的100%的所有权,亦清楚了解____公司及甲方同意维持继续由____公司名义拥有该地段的发展权。

3.清楚了解项目的合作方____公司的经营状况、股权结构及其与____的关系。

4.清楚了解《合作协议书》之保证人____公司的状况、股权结构,

5.清楚了解____的企业性质、主管单位(部门)、股权结构及债权债务状况。

6.清楚了解受让____公司或甲方合同权益后可能面临的政策、法律风险及经营风险,并愿意承担一切后果。

7.保证按本协议书第二条之约定支付转让价款。

8.保证承担本次合同地位转让乙方应向有关部门缴纳的税费。

9.乙方同意并负责自行就上述第三条第6款所列条款与____公司直接洽商处理,以便取得____公司对本协议地位转让作出的同意,并保证无论结果如何,均按本《合同地位转让协议书》条文及时限缴付转让价款进行交易,对已缴付予甲方之部分或全部交易款项,亦不得因此而要求返还。

第五条 合同地位转让基准日

以本次合同地位转让价款付清之日为合同地位转让基准日,转让基准日之后的《合作协议书》中本协议甲方的相关权利和义务由乙方享有和承担。未来乙方在____所占权益比例的法律确认、合作项目的经营运作等等一概由乙方和____公司协商解决,与甲方无关。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本协议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即被认为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对由其违约行为而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不按本协议第二条约定支付转让价款,逾期超过____天,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及将乙方所交来之首期转让价款尽归甲方所有。

3.乙方付清转让价款,本次合同地位转让交易即告完成,此后,乙方不得因其在《合作协议书》中权益无法完全实现或基于《合作协议书》所可能遭受之任何损害而要求甲方返还转让价款又或向甲方要求任何赔偿损失或承担违约责任,但因转让标的的不存在、不真实引起的损失、责任除外。

第七条 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均应对本次合同地位转让事宜及所涉及的一切有关甲方、乙方和合作项目的任何信息予以保密,不以任何方式泄露或提供给任何第三方使用,但必须向项目合作方、法律顾问、财务顾问披露的除外。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因执行本协议所产生的纠纷,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第九条 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议上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式_____份,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产联合开发协议 篇1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开发项目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项目用地性质

1.合作开发项目占地_________平方米,土地性质为:_________土地,用地文件以批复为依据。

2.该片土地使用权为:__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权人为: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项目规模

在本协议所述地块上:

(1)拟建_________工程,规划占地_________平方米,位于地块_________端。

(2)拟建_________工程,规划占地_________平方米,位于地块_________端。

第四条合作方式

1._________方提供用地,_________提供全部建设资金。

2.项目工程完成后按本协议分配,甲方分得_________,乙方分得_________,产权随分得物业各方所有。

3.合作开发项目总投资为_________万元人民币,该总投资包括但不限于合作开发项目占地的拆迁、安置、补偿、办理项目报建等手续,建筑安装总造价及各方分得物业相应应分摊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

4.总投资资金筹措:甲方出资__________万元,分______次出资,每次出资___________万元,预收款___________万元;乙方出资_________万元,分_________次出资,每次出资_________万元。

第五条付款方式

在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授权代办签署生效后由_________方安排下列时间付款。

(1)在本协议签署后_____日内_____方向______方支付总投资的______%,内含定金_________万元,合计_________万元;

(2)在本协议签署后_____日内,______方向______方支付总投资的______%,内含定金_________万元,合计_________万元。

第六条前期工作安排

合作开发项目的前期工作由甲方负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

(1)落实合作开发项目用地规划手续,获得合建项目占地的使用地规划批文,土地使用权人为甲方,土地使用不附带第三者的利益限制。

(2)落实合作开发项目占地的规划报建工作。

(3)完成合作开发项目规划用地的拆迁、安置及补偿工作,拆迁安置及补偿费用包含在总投资内。

(4)甲方负责合作项目的整体供水、污水处理、供电、安装、供气、通讯报装手续,甲方应负责合作项目的资源供应。

(5)甲方负责合作项目开工手续的办理,获得开工证,使合作项目可以合法开工建设。

第七条承包发包工作安排

合作项目由第三方承包开发建设,在甲方办理前期手续时,乙方应给予必要协助。

第八条工程管理

1.本协议签署后,甲乙双方各自委派专人共同组织合作项目工程关联办公室,具体协商工程管理、项目进展、人员联络、财务及工程进度安排。

2.管理办公室安前述第六、七条职责规定,具体协调、落实。

第九条物业交付

1.合作开发物业应于竣工后交付使用,合作项目应取得《建设工程质量核验证书》。

2.合作开发物业竣工交付时,甲乙双方应共同参加承包商、设计单位的竣工验收。

第十条产权确认与产权过户

1.本协议签署后应报送___________(合作项目主管机关)审批,以便按本协议规定确定合作项目性质物业的产权归属,即甲方分得_________的产权,乙方分得_________的产权。

2.按法律及政策规定,乙方分得物业时,相应分摊的国有土地应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即将该片国有土地使用权人变更为乙方的手续。此项手续由甲方负责协调办理。

第十一条财务管理

1.成本核算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决算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财产清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利润分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保证

1.该项目资金在_________行开户管理。

2._________方经济责任由_________担保。保证方有权检查督促_________方履行合同,保证方同意当_________方不履行合同时,由保证方连带承担经济责任。

3._________方愿以_________作抵押品,另附明细清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_________方不履行合同时,_________方对抵押品享有处分权和优先受偿权。

第十三条房屋的维修及管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声明及保证

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乙方:

1.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第十六条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第十七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八条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九条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二十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二十二条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二十三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

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条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有效期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3.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产联合开发协议 篇16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开发项目名称:

地址:

第二条 项目用地性质

1、合作开发项目占地 平方米,土地性质为:

2、该片土地使用权为: 土地使用权人为: 具体位置及面积以沈国用 号国有土地使用证登记为准。

第三条 项目规模

在本协议所述地块上:拟建商住工程,规划占地 平方米。

第四条 合作方式

甲方提供用地国有土地使用权,(沈国用 号)作价人民币 元,工程价款为 元,乙方负责建房。

第五条 付款方式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授权代办签署生效10日内乙方一次性投入人民币 元。

第六条 前期工作安排

合作开发项目的前期工作由乙方负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

(1)落实合作开发项目用地规划手续,获得合建项目占地的使用地规划批文。

(2)落实合作开发项目占地的规划报建工作。

(3)负责合作项目的整体供水、污水处理、供电、安装、供气通讯报装手续。

(4)负责合作项目开工手续的办理,获得开工证,使合作项目可以合法开工建设。

第七条 工程管理

1、本协议签署后,甲乙双方各自委派专人共同组成合作项目工程关联办公室,具体协商工程管理、项目进展、人员联络、财务及工程进度安排。

2、乙方负责开发施工期间的管理工作,并对施工安全等事项承担责任。

第八条 财务管理

1、甲乙双方各派一名财务人员共同参与财务管理。

2、利润由甲方分成 %,乙方分成 %,若经营亏损甲乙双方按上述利润比例承担。

第九条 产权确认与产权过户

本协议下的房产在验收合格后产权登记在乙方名下。

第十条 违约责任

本协议约定的合作进程中,若一方违约则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壹佰万元整。

第十一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房地产联合开发协议 篇17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___

经纪人(乙方):_____________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从事房地产经纪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乙双方应提供下列相应证件:

甲方提供:

1.“销售许可证”;

2.权属证件;

3.物业的具体情况;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营业执照;

6.个人身份证。

乙方提供:

1.经纪机构“资质证书”;

2.经纪人岗位“资格证”;

3.经纪人身份证;

4.营业执照。

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据实为其提供房地产经纪服务。共__项:

1.房地产经纪事项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具体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他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甲、乙双方议定,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内,甲方对其委托各房地产经纪事项,应在规定范围之内按下列比率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委托代理房地产转让,按成交价的_%计算支付;

代理房地产租赁的,按年租金的_%一次性计算支付;

代理房地产交换的,按房地产评估价值的_%计算支付;

其他服务项目支付________元。

服务费支付的时间、条件、金额、支付方式和结算方法,由甲、乙双方在合同补充条款中约定。

第四条本合同履行期间,除甲方原因,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第二条服务事项的,甲方不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各项服务费。乙方应将甲方已预付的服务费全部退还。乙方不能完全履行服务项目,则相应减少甲方应支付的服务费。具体数额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另行约定。

本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中途毁约,甲方已支付给乙方的服务费不予退还。未支付给乙方服务费,乙方有权按双方约定服务费的标准,向甲方追索。

第五条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天内)签订变更协议,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六条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定期将本合同第二条为甲方服务的各房地产经纪事项情况及时通告甲方,甲方对乙方的履约应提供必要的帮助。并有权随时进行查询、督促。

乙方将本合同第二条为甲方服务的各房地产经纪事项转委托其他房地产经纪人的,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由此而增加的费用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甲、乙双方商定,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约定,追偿因乙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为甲方服务的各房地产经纪事项内容、要求和标准的;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委托他人代理的;

3.违反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当事人利益的;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甲、乙双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约定,追偿因甲方过失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1.要求乙方服务的房地产经纪事项不明确,或提供的有关证件和资料不实;

2.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信息、条件、机会,擅自不履行合同;

3.违反本合同第三条及补充条款的约定,不按期给付或拒付服务费的;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甲、乙双方商定,乙方履行本合同第二条各房地产经纪事项的服务,必须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同意延期外,逾期视作本合同自行终止。在本合同终止后的__日内,如果委托人直接或间接地与经纪人最初物色的客户成交,那么经纪人有权获得经纪合同中订立的佣金。

第十条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签署的补充协议及其它书面的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未约定的事项,应遵循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本合同签订后,需要公证的,可按本市公证的有关规定申请办理公证手续。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方法之一,进行解决:

1.向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本合同壹式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营业执照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个人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住址/注册地址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传真号码

委托代理人承办经纪人员

(资格证编号:)

房地产权证/商品房现(预)售许可证

(证件编号:)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__年__月__日

北京市房地产管理局关于启用《北京市公有住宅租赁合同》的通知

(京房管字[1995]第172号)

各区县房地产管理局、各自管房单位、各房产经营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本市公有住宅的管理,建立正常的租赁秩序,适应住房制度改革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市公有房屋管理的若干规定》,市房地产管理局统一制定了新的《北京市公有住宅租赁合同》,并决定自1995年1月1日起在全市公有住宅范围内予以启用,请各单位在1995年房改调租时,一律使用新的合同文本。

特此通知。一九_年四月五日

┌──────────────────────────────────┐│公有住宅租赁合同│

├──────────────────────────────────┤

│为保护住宅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依据国家法律│

│和本市的有关法规及政策,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

├──────────────────────────────────┤

│出租方(甲方):经办人:│

│承租方(乙方):身份证号:│

│工作单位:│

├─┬────────────────────────────────┤

│住│小区楼│

│宅│区(县)街号房号│

│座│胡同│

│落││

├─┼────────────────────────────────┤

│住│楼间│

│宅│结构总使用面积平方米其中居室│

│状││

│况│平平方米│

├─┼────────────────────────────────┤

│租││

││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期││

├─┼────────────────────────────────┤

│月│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租金元│

│├────────────────────────────────┤

│租│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租金元│

│├────────────────────────────────┤

│金│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租金元│

└─┴────────────────────────────────┘

┌──────────────────────────────────┐

│双方议定事项如下:│

│一、本合同为甲乙双方住宅租赁凭证。双方均应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

│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甲方按市人民政府统一规定的租金标准、房屋条件和有关规定核定乙│

│方承租住宅应交纳的租金。房屋条件或租金标准变动时,甲方应及时予以调整│

│。│

│三、甲方负责乙方承租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检查维修,保障居住安全和正│

│常使用。因甲方负责致使房屋倒塌、毁损造成乙方的直接经济损失,由甲方负│

│责赔偿。│

│四、乙方应于当月交纳房租。逾月未交者,除补交欠租外,须另交所欠租│

│金金额百分之十的违约金。无正当理由拖欠租金六个月以上的,按合同第十二│

│条处理。│

│五、乙方与第三者换房,符合有关规定的,甲方应予办理有关手续。│

│六、租期内乙方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租赁期满,乙方又需要继续承租的│

│,甲方应继续出租,并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租期内乙方有违约行为,又尚未改│

│正的,租赁期满,甲方有权缓签或拒签新租赁合同。│

│七、租赁期限内,乙方同一户籍共同居住一年以上又无其他住房的家庭成│

│员愿意继续履行原合同,其他家庭成员又无异议的,可以办理更名手续。│

│八、乙方对承租的房屋及室内装修、设备须爱护使用,并负责保管,因乙│

│方责任造成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的,由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

│楼梯间、门道、走廊、屋顶等公用部位,乙方不得私自占用。电梯、电视││共用天线等公用设施,乙方应爱护使用,注意照管,防止损坏。公用部位损坏│

│,由责任者赔偿。│

│甲方检查、维修房屋时,乙方应积极协助,不得拒查、拒修,因拒查、拒│

│修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九、乙方不得擅自拆改房屋建筑结构及设备,如确属必需,须事先取得甲│

│方同意并另行签订协议后,方可拆改。擅自拆改的,乙方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赔│

│偿。│

│十、乙方承租甲方的房屋,当甲方变更时,本合同同时中止,变更后的甲│

│方应与乙方重新签订合同。│

│十一、因城市建设等需要,乙方承租的房屋须腾让时,甲方有权中止合同│

│,乙方所需房屋按有关规定办理。│

│十二、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转让、转借、私自交换使用、出卖或变相出│

│卖使用权的;│

│2.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3.利用住宅进行非法活动的;│

│4.无正当理由拖欠房租六个月以上的;│

│5.房屋无故空闲连续六个月以上的;│

│6.全家迁往外地的。│

│十三、乙方要求解除合同时,须于一周前通知甲方。本合同中止时,双方│

│须办理以下手续:│

│1.按租赁合同清点房屋及设备;│

│2.结清房屋租金、暖气费和应交纳的有关费用。│

│3.交清违约金和赔偿金。│

│十四、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造成纠纷时,甲乙方均有权诉请人民│

│法院解决。│

│十五、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

│力。原签定的《公有住宅租赁合同》同时废止。│

│十六、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或变动事项以及单位另有规定的,应在双方合│

│同附记栏中写明,并由双方签字盖章,注明日期。│

││

│签订合同者│

││

│甲方:乙方:│

│(单位及经办人签字盖章)(签字或盖章)│

││

│附记:│

││

││

││

││

│年月日│

││

└──────────────────────────────────┘

┌──────────────────────────────────┐

│装修和设备保管单│

├───────┬───┬───┬──────────────────┤

│名称│单位│数量│备注│

├───────┼───┼───┼──────────────────┤

│门窗玻璃│块│││

├───────┼───┼───┼──────────────────┤

│水表│块│││

├───────┼───┼───┼──────────────────

房地产联合开发协议 篇18

法人代表: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联合成立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协议》未尽事项经协商达成如下补充协议:

一、甲乙双方分别于年 月日、年 月  日签订的《国湘·汇丰嘉源项目内部承包协议》和《联合成立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协议》均为双方真实意愿表示。

二、《国湘·汇丰嘉源项目内部承包协议》效力不受《联合成立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协议》影响,《联合成立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协议》未涉及到的或与《国湘·汇丰嘉源项目内部承包协议》相冲突的事项均以《国湘·汇丰嘉源项目内部承包协议》的约定为准。

三、根据《联合成立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协议》成立的开发公司,其注册资本金及组建费用均由乙方全部承担,相关的所有手续由乙方办理,运营过程中的一切债权债务(包括甲方承担部分)由乙方全部负责。

四、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

年 月日

房地产联合开发协议 篇19

合同编号:_________甲方:_________法定住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职务: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编码: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电话:_________传真:_________帐号: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乙方:_________法定住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职务: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编码: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电话:_________传真:_________帐号: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开发项目项目名称: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第二条 项目用地性质

1、合作开发项目占地_________平方米,土地性质为:_________土地,用地文件以批复为依据。

2、该片土地使用权为:_________,土地使用权人为:_________。

第三条 项目规模在本协议所述地块上:

(1)拟建_________工程,规划占地_________平方米,位于地块_________端。

(2)拟建_________工程,规划占地_________平方米,位于地块_________端。

第四条 合作方式

1、_________方提供用地,_________提供全部建设资金。

2、项目工程完成后按本协议分配,甲方分得_________,乙方分得_________,产权随分得物业各方所有。

3、合作开发项目总投资为_________万元人民币,该总投资包括但不限于合作开发项目占地的拆迁、安置、补偿、办理项目报建等手续,建筑安装总造价及各方分得物业相应应分摊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

4、总投资资金筹措:甲方出资_________万元,分_________次出资,每次出资_________万元,预收款_________万元;乙方出资_________万元,分_________次出资,每次出资_________万元。

第五条 付款方式在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授权代办签署生效后由_________方安排下列时间付款。

(1)在本协议签署后____日内,_________方向_________方支付总投资的_________%,内含定金_________万元,合计_________万元;

(2)在本协议签署后____日内,_________方向_________方支付总投资的_________%,内含定金_________万元,合计_________万元。

第六条 前期工作安排合作开发项目的前期工作由甲方负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

(1)落实合作开发项目用地规划手续,获得合建项目占地的使用地规划批文,土地使用权人为甲方,土地使用不附带

第三者的利益限制。

(2)落实合作开发项目占地的规划报建工作。

(3)完成合作开发项目规划用地的拆迁、安置及补偿工作,拆迁安置及补偿费用包含在总投资内。

(4)甲方负责合作项目的整体供水、污水处理、供电、安装、供气、通讯报装手续,甲方应负责合作项目的资源供应。

(5)甲方负责合作项目开工手续的办理,获得开工证,使合作项目可以合法开工建设。

第七条 承包发包工作安排合作项目由

第三方承包开发建设,在甲方办理前期手续时,乙方应给予必要协助。

第八条 工程管理

1、本协议签署后,甲乙双方各自委派专人共同组织合作项目工程关联办公室,具体协商工程管理、项目进展、人员联络、财务及工程进度安排。

2、管理办公室安前述

第六、七条职责规定,具体协调、落实。

第九条 物业交付

1、合作开发物业应于竣工后交付使用,合作项目应取得《建设工程质量核验证书》。

2、合作开发物业竣工交付时,甲乙双方应共同参加承包商、设计单位的竣工验收。

第十条 产权确认与产权过户

1、本协议签署后应报送_________(合作项目主管机关)审批,以便按本协议规定确定合作项目性质物业的产权归属,即甲方分得_________的产权,乙方分得_________的产权。

2、按法律及政策规定,乙方分得物业时,相应分摊的国有土地应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即将该片国有土地使用权人变更为乙方的手续。此项手续由甲方负责协调办理。

第十一条 财务管理

1、成本核算范围:_________

2、决算编制:_________

3、财产清偿:_________

4、利润分配:_________

第十二条 保证

1、该项目资金在_________行开户管理。

2、_________方经济责任由_________担保。保证方有权检查督促_________方履行合同,保证方同意当_________方不履行合同时,由保证方连带承担经济责任。

3、_________方愿以_________作抵押品,另附明细清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_________方不履行合同时,_________方对抵押品享有处分权和优先受偿权。

第十三条 房屋的39;维修及管理:_________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_________

第十五条 声明及保证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乙方:

1、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第十六条 保密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

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年。

第十七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八条 合同的变更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九条 合同的转让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

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二十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二十二条 合同的解释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二十三条 补充与附件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条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有效期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3、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账号: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

房地产联合开发协议 篇20

开发房地产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根据法律的规定已取得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__________街__________亩(计__________m2)的出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该项目由拟组建的____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名称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为准)独家开发,现就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二条?乙方确认投入__________置业有限公司的__________街的项目的土地使用权具备以下条件:

1.项目四至范围:本项目地块座落于市__________区,东至__________街,西至__________街,南至__________巷,北至__________米规划路。

2.项目性质:商品房开发。

3.土地性质:住宅、公建综合用地,现有土地使用权年限为__________年。

4.土地指标:本地块土地使用权面积__________亩(计__________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含地下室建筑面积),建筑密度不大于__________%,现有审批建筑物限高__________米(航空限高__________-__________米),其中:

(1)一期用地__________亩(计__________平方米),总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以上,其中包括居住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公建面积(网点)__________平方米、物业用房__________平方米、地下车库__________平方米。

(2)二期用地__________亩(计__________平方米),总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包括居住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公建面积(网点)__________平方米、物业用房平方米、地下车库__________平方米。

5.土地现状:地块内已基本平整。

第三条?乙方确认已取得投入______置业有限公司的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并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已全部缴清,同时乙方确认该项目已取得以下批文、权证;

1.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文物管理办公室的_________文物[______]?号“_______________”。

2.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规划局土地管理局的_________规选字______年______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3.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规划局的______规土证字______年______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沈规土证附字______年______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通知书”。

4.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的办综二字[______]59号“城市规划委员会第三次主任会议纪要”。

5.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房地产开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长安寺公建、住宅建设项目通知书”。

____.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规划局土地管理局的“关于长安寺项目规划建筑面积指标的说明”。

7.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房产管理局的拆许字(______)第______号《房屋拆迁许可证》。

8.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与______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签订的沈土出合字[______]______号《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9.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的沈阳国用(______)字第______号《国有土地使用证》。

10.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的沈规建审字______年______号“建筑扩初设计审定通知单”。

11.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卫生局的______卫预审字______号“建设项目设计卫生审查认可书”。

12.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发展计划委员会的沈计投资便字第[______]号便函。

13.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的[______]人防立项字(______)号“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立项审批通知书”。

14.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的沈人防质监审字______号“结建防空地下室审批通知书”。

15.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公安局的沈消审(______)第(______)号“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16.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计划委员会的计基______号《投资许可证》。

17.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_________的批复。

第四条?甲、乙双方一致确认:乙方投入到______置业有限公司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项目)在具备本协议第二条和第三条的前提_____价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其中________万元作为乙方对______置业有限公司的出资,其余万元由______置业有限公司作为土地转让款支付给乙方。

本协议乙方出资变更到______置业有限公司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乙方已设定了抵押,其抵押权人为中,抵押担保的债权金额为______万元人民币的贷款本息,债权到期日为______年______月。

乙方确认:本协议规定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除已设定抵押外,其相应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契税等已全部缴纳完毕,所有的拆迁安置补偿费等均已全部支付完毕,乙方保证在签订本协议时该国有土地使用权上不存在着任何权利负担(已设定的抵押除外)。

第五条?本协议签订后三十天内,乙方负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对项目用地进行全面的地下文物勘探,并提供书面的《文物勘探报告》。项目一期用地的文物勘探费用归乙方承担,二期用地的文物勘探费用则由甲方或沈阳XX公司承担。

乙方确认乙方出资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不存在着“原地保护文物、遗址”的状况。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在开发建设本项目的过程中,如发现文物和遗址,经国家文物管理部门确认需原地保护的,导致本项目无法开发的,甲方退出本项目开发,由乙方自行处理。乙方应在收到国家文物管理部门确认需原地保护文物、遗址的文书后十天内,将甲方及甲方通过______置业有限公司投入到本项目中的所有费用归还。

第六条?付款及付款条件

1.本协议生效后______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壹仟万元人民币作为履行本协议的定金,乙方向甲方开具相应的合法有效的收款凭证。

2.本协议签订后______个月内,甲乙双方共同按照______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有关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的要求和_________市计划委员会有关立项计划变更的要求,准备齐全有关资料并向有关部门提出变更申请后,甲乙双方共同将乙方在中XX银行______分行城中支行的人民币伍仟万元的贷款转贷至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名下。如因贷款银行的原因不能将该贷款转至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名下,则甲方通过沈阳XX公司向乙方支付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乙方向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开具相应的合法有效的收款凭证,同时由乙方负责解除开发地块上设定的抵押。

3.在完成本条前款工作后一个月内,乙方将有关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立项计划变更至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名下。在完成本款手续后七日内甲方通过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向乙方支付贰仟万元人民币,乙方向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开具相应的合法有效的收款凭证。

4.在乙方将本协议第三条规定的建设用地许可证等各种必要的批文全部变更到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名下并在______置业有限公司成立后______个月内,乙方按甲方的要求将其持有的沈阳XX公司的全部股权转让给甲方指定的单位或个人并办理好股权变更工商登记手续,沈阳XX公司将余款_____________万元全部付清。

本期款项支付前乙方应向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开具并提交总额为壹亿贰仟捌佰万元人民币的可以计入______置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开发成本的合法有效的发票。

甲方按本条第一款规定支付的定金,可以抵作______置业有限公司支付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款。

第七条?双方的责任

(一)甲方的责任

1.负责______置业有限公司的工商注册登记手续,费用由______置业有限公司承担。

2.负责确保本项目______置业有限公司收购资金的落实到位,确保资金运作正常。

3.协助乙方办理本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立项计划等权属证明和各种批文变更或备案到沈阳XX公司名下,负责其他有关批文的申领、延期的工作。

4.协助乙方办理好本项目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年限调整工作。

(二)乙方的责任

1.在签订本协议书之时,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本协议书第三条规定的本项目的权属证明、各种批文的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进行复验。

2.乙方应解除与原合作方就______街项目签订的合作开发协议,负责处理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并向甲方提供原件、备件。

3.负责完成本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立项计划等权属证明和各种批文变更或备案到沈阳XX公司名下,并协助甲方办理其他有关批文的申领、延期的工作,其中本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立项计划须变更到沈阳___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名下。

4.负责将本项目地块的土地使用年限调整为商品房住宅用地______年,商业用地______年,但因土地使用年限调整而相应增加应补交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及相关费用由__________XX公司承担。

5.在沈阳______XX公司付清第二期____万元人民币款项时负责以三通一平(即通水、通电、通路和土地平整)为标准将土地使用权移交给__________XX公司,办理通水、通电的费用由甲方或沈阳______XX公司承担。

____.协助甲方办理______XX公司工商注册登记手续。

7.协助______置业有限公司房地产开发暂定资质的申领工作。

第八条?乙方将______街项目的土地使用权(年限年)过户到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名下所发生的土地契税由乙方和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共同承担,其中乙方承担______%,______置业有限公司承担______%,其他过户税费如印花税等由______置业有限公司承担。

第九条?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乙方在______置业有限公司的股权在______置业有限公司成立后个月内由甲方指定的单位或个人按乙方原出资金额(即按出资金额1∶1)进行收购,股权转让款由收购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乙方应向收购方开具相应的股权转让款发票。

第十条?甲、乙双方确认:开发地块的拆迁补偿中的货币补偿部分由乙方处理。甲方认可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与中国签订的《拆迁协议》,甲方同意承接该协议中为乙方(______房产开发有限公司)设定的权利义务,甲方承接乙方权利义务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甲方不再就此事向乙方主张任何权利。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确认:乙方按本协议的规定履行义务后,______街项目的方案设计、报批、开发建设、施工、销售等工作均由__________置业有限公司承担,乙方对_________街项目的方案设计的报批应予以配合,并保证经批准的方案符合本协议第二条的经济指标。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对在本协议的签订和履行过程中获知的对方公司的有关文件、数据等都具有保密的义务。除双方认可的为本项目运作而使用这些文件、数据的以外,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否则,由此造成对方损失的,应承担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

2.本协议书签订、甲方支付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定金后,乙方不得再以本项目为标的与第三方进行洽谈、合作,否则,乙方应双倍向甲方返还定金。

3.______XX公司未按本协议规定的期限支付各期款项的,每逾期一天则甲方应按逾期金额的万分之二点一向乙方支付滞纳金。逾期陆拾天仍未支付的,则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甲方前期已支付的__________万元定金不予退还,但乙方应通过__________XX公司归还甲方前期已投入的除定金以外的其他所有款项。

4.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第六条第三款规定的期限将本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立项计划过户、变更到______XX公司名下的,每逾期一天,则应按甲方支付的定金总额的万分之二点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陆拾天乙方仍未完成的,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乙方应向______置业有限公司返还前期发生的包括定金在内的所有款项。

5.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第七条第(二)款第三、四、五项规定的期限履行义务的,每逾期一天则应按沈阳XX公司已支付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款总和的万分之二点一向沈阳______置业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

____.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九条的规定,未按甲方的指定和协议规定的条件转让股权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万元违约金。

第十三条?本协议未尽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签订相应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协议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如有抵触的,则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四条?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纠纷,各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本协议规定的______XX公司的权利义务,自______XX公司成立之日即由______XX公司_____享受和承担。

第十六条?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成立。

第十七条?本协议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______置业有限公司执贰份。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年月日

房地产联合开发协议 篇21

甲方:

乙方:

丙方: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机构的设置和职责分工

第三章、费用的分担

第四章、会计财务制度

第五章、房屋的分配

第六章、合作项目所需资金和其他费用的支付方式

第七章、土地竟买:

第八章、工程前期:

第九章、工程营造:

第十章、房屋销售:

第十一章、竣工材料报批:

第十二章、工程保修:

第十三章物业管理

第十四章本协议的变更和终止

第十五章、违约责任

第十六章、合同管理

第十七章、其他约定事项

第一章、总则

1.1根据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等单位发布的青国土资房(预)告字[200___]___号储备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预告的规定,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定于200___年___月___日公开拍卖___宗储备国有土地使用权。

经本协议本协议当事人当事人(以下简称本协议当事人)充分协商,本协议当事人决定联合参加青岛市___区___路___号地块(以下简称___号地块)的竟买,拍买购得宁夏路___号地块后,由本协议当事人按本协议的约定联合投资开发。

1.2项目部是本协议项下合作项目(以下简称合作项目)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其全权负责合作项目的开发、决策和管理。

项目部下设各部具体负责合作项目实施。

1.3土地竟买、工程前期的报批、对规划设计单位、工程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选择和确定、工程的营造(本协议当事人按整楼座取得房屋的除外)、工程款支付、通过媒体推介合作项目、工程的验收以及工程竣工后材料的备案、房屋的保修、物业管理单位的选择等事项由项目部统一管理。

分得房屋的销售由本协议当事人自行负责。

1.4本协议当事人通过联合竟买的方式取得合作项目的土地。

1.5本协议当事人通过竟买方式竞得开发土地,实行土地按份共有。

根据经审批的施工图分配房屋。

按照各自分得的房屋,分别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本协议当事人各自销售其分得的房屋。

1.6合作项目设立独立的财务帐户,费用的支取按本协议的约定统一拨付。

1.7根据本协议当事人实际分得房屋的确权建筑面积分摊合作项目所发生的相关工程费用和其他税费。

第二章、机构的设置和职责分工

2.1为便于合作项目的开发、建设、管理,由本协议当事人派员共同设立项目部(以下简称项目部),项目部全权负责合作项目的开发和管理,是合作项目的最高权力机构。

项目部下设综合部、工程前期部、工程部、销售部、财务部、工程予决算部等部门。

2.2项目部由人组成,其中甲方派员人,乙方派员人,丙方派员人。

项目部设总经理1人,副总经理人。

项目部的职责:

全权负责和决定合作项目的一切事宜。

项目部的议事规则:

项目部实行工作例会制度,决定合作项目所涉一切事宜。

项目部召开会议时,由专职人员负责记录,参加会议人员对会议记录无异议时应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会议记录由专职记录人员负责保管。

专职记录人员由本协议当事人协商后确定。

项目部例会由项目部经理主持,经理因故不能参加的,由副经理主持。

合作项目所涉事项由项目部协商一致确定,达不成一致的,按每方缴纳竟买保证金数额比例予以表决,其重要事项按占竟买保证金数额的三分之二方的意见办理,一般事项按占竟买保证金数额过半数方的意见办理。

重要事项和一般事项的划分,届时由工程部另行确定。

经理的职责:组织和协调项目部的日常工作,主持项目部的例会。

副经理的职责:副经理协助总经理的工作。

2.3综合部由人组成,其中甲方派员人,乙方派员人,丙方派员人。

综合部设经理人。

综合部的职责:

综合部经理的职责:

2.4工程前期部由人组成,其中甲方派员人,乙方派员人,丙方派员人。

工程前期部设经理人。

综合部的职责:

综合部经理的职责:

2.5工程部由人组成,其中甲方派员人,乙方派员人,丙方派员人。

工程部设经理人。

工程部的职责:

工程部经理的职责:

2.6销售部由人组成,其中甲方派员人,乙方派员人,丙方派员人。

销售部设经理人,销售部经理的人选由项目部决定。

销售部的职责:

销售部经理的职责:

2.7财务部由人组成,其中甲方派员人,乙方派员人,丙方派员人。

财务部设经理人。

财务部的职责

财务部经理的职责:

2.8工程予决算部由人组成,其中甲方派员人,乙方派员人,丙方派员人。

工程予决算部设经理人。

工程予决算部的职责:

工程予决算部经理的职责:

第三章、费用的分担

3.1合作项目的配套费用,在分房方案确定前,按竟买保证金的比例予以分摊。

分房方案确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分摊。

房屋竣工测绘后,按实际测绘的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结算。

本项的配套费用是指建设和安装房屋基础外墙以外的所有的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线、绿化、建筑小品、配电室等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3.2工程款在分房方案确定前,按竟买保证金的比例予以分摊。

分房方案确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分摊。

房屋竣工测绘后,按实际测绘的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结算。

如本合同当事人是按整楼座取得房屋的,房屋工程价款、税费由各自负担。

本项的工程款是指建设和安装房屋基础外墙以内所发生的全部工程款和相关税费。

3.3合作项目发生的竟买保证金、拍卖佣金、出土出让金、行政性事业性收费,在分房方案确定前,按竟买保证金的比例予以分摊。

分房方案确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分摊。

房屋竣工测绘后,按实际测绘的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结算。

3.4项目部及下设各部专职人员的工资、办公费用、招待费用、办公家具和配备车辆等所发生的费用,在分房方案确定前,按竟买保证金的比例予以分摊。

分房方案确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分摊。

房屋竣工测绘后,按实际测绘的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结算。

3.5售楼处的建造费用和售楼处经理的工资,在分房方案确定前,按竟买保证金的比例予以分摊,分房方案确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分摊,房屋竣工测绘后,按实际测绘的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结算。

3.6项目部下设各部实行费用包干,超资不补,节余作为奖励由各部自行支配。

各部下设各部的具体费用数额,届时由项目部确定。

3.7本协议当事人派员到项目部及下设各部工作的专职人员的福利、保险、工伤费用等,均由派出方负担。

3.8除销售部经理外,其他销售人员的工资、福利、保险以及在销售工程中发生的全部费用均由派出方负担。

3.9本协议项下合作项目的贷款利息按比例予以分摊。

3.10项目部及下设部门租用的办公场所发生的租赁费用,在分房方案确定前,按竟买保证金的比例予以分摊。

分房方案确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分摊。

房屋竣工测绘后,按实际测绘的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结算。

第四章、会计财务制度

4.1合作项目所涉的会计、税务各自进帐,分别处理。

4.2合作项目所需资金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支出的原则。

为便于资金的管理,其资金设立独立帐户,该帐户须预留不少于两方法定代表人的印鉴。

资金的支出由项目部书面决定后,由财务部实施。

4.3主管会计和出纳应由不同本协议当事人分别委派担任,本协议当事人有权随时派员审阅、了解费用支出情况。

4.4财务部应定期以书面的方式公布费用支出情况。

4.5通过银行贷款解决合作项目建设资金的,不论以本协议当事人任何一方的名义申请贷款,本协议其他当事人应为此提供有效担保。

第五章房屋的分配

施工图通过审批后,由项目部确定分房方案。

协商不成的,由项目部根据本协议当事人缴纳竟买保证金的比例,将房屋划分为若干份,通过抓阉的方式分配房屋。

任何一方拒绝抓阉的,视为拒绝抓阉一方接收本协议其他当事人抓阉分配后剩余的房屋。

第六章、合作项目所需资金和其他费用的支付方式

6.1竟买保证金的缴纳日期按7.4项办理。

6.2拍卖机构佣金的缴纳日期按7.5项办理。

6.3土地出让金的缴纳日期按7.8项办理。

6.4竟买土地不成的,其竟买保证金的退还按7.6项办理。

6.5工程前期向有关部门所缴纳的行政性事业性收费,在项目报批前由本协议当事人支付。

6.6合作项目各项税收的缴纳按税法和税务机关的规定各自缴纳。

6.7项目部及下设部租用的办公场所发生的租赁费用,在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前缴纳。

6.8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届时由项目部确定具体的支付工程款日期。

6.9根据《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的约定,届时由项目部确定具体的支付设计费日期。

6.10根据《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约定,届时由项目部确定具体的支付监理费日期。

6.11其他费用的支付,届时由项目部根据合作项目的进度另行确定。

第七章、土地竟买:

7.1本次拍卖会及本协议当事人共同拟竟买的地块的简介:

根据《青岛市储备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公告》青土资房告字[200___]___号,200___年___月___日,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等单位将在青岛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巫峡路9-11号)五楼拍卖厅举行青岛市储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拍卖会。

本协议当事人决定参加上述___号拍卖地块的竟买。

7.21号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设计主要指标

1.地块位置:

2.地块总面积:

3.土地用途:

4.土地面积:

5.容积率:

6.建筑密度:

7、绿地率:

8.规划建筑面积:

7.3本协议当事人一致同意,竟买___号地块的楼面地价的竟买应价不超过人民币元/平方米。

7.4竟买保证金人民币元,甲方支付元,乙方支付元,丙方支付元。

前述保证金应于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定的截止日期的___日前支付给出资最多的一方,由其代本协议其他当事人转交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7.5拍卖机构的佣金,在拍卖机构规定日期的___日前向出资最多的一方支付,由其代本协议其他当事人缴纳。

本协议当事人按竟买保证金的比例分摊拍卖佣金。

分房方案确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分摊。

房屋竣工测绘后,按照每方分得房屋的确权面积具实结算。

7.6土地竟买的有关手续,由出资最多的一方负责办理。

竟买不成的,应在拍卖机构退还保证金到帐后___日内退还本协议当事人。

7.7每方派员一名参加拍卖会,由出资最多的一方派员负责举牌。

竟买成交的,由负责举牌人签署成交确认书和拍卖笔录。

7.8拍卖成交后,本协议当事人最迟应于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定的截止日期的___日前备齐土地出让金,并通过出资最多的一方转交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7.9《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由出资最多的一方代本协议当事人签订。

7.10拍卖成交后至《国有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前,任何一方毁约导致其他方将竞得土地再行拍卖的,违约方应支付前次委托方和本协议当事人的佣金,如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违约方负责补足差额。

7.11应价超过7.3项约定的,其他本协议当事人有权予以追认,也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

选择终止本协议的,负责举牌的一方,应在拍卖结束后三日内退还其支付的保证金。

7.12除竟买不成的,任何一方已支付的竟买保证金和佣金不再退还。

7.13竟买不成的,除4.9项外,本协议的其他条款自动失效。

第八章、工程前期:

8.1合作项目的工程前期工作由项目部统一管理和决策,工程前期部具体负责经办,本协议当事人应予以积极协助。

8.2工程前期部的报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1、报批建设项目的立项和可行性研究报告

2、建设项目的市场调研,确定开发项目的整体方案;

3、规划设计单位招标(或确定规划设计单位),签订《规划设计合同》;

4、规划方案设计和规划方案的报批;

5、申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6、建筑设计单位招标(或确定建筑设计单位),签订《建筑设计合同》;

7、方案设计和施工图的审批;

8、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9、施工单位招标(或确定施工单位),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10、监理单位招标(或确定监理单位),签订《工程监理合同》;

11、委托质检工作;

12、申办开工计划和《施工许可证》;

13、办理规划验线,开发项目开工。

8.3办理上述事项向有关部门缴纳的相关费用,本协议当事人应在缴纳费用的___日前支付给财务部。

第九章、工程营造

9.1合作项目工程施工单位的选择,应通过招标或其他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方式确定。

未经其他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本协议的任何一方不得参加合作项目工程的招标和施工。

9.2合作项目工程的监理单位的选择,通过招标或其他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方式确定。

9.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具备下列条款:

1、工程总价款采用“包死价”和工程设计变更据实结算的决算方式:

2、工程材料由施工单位总包,未经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施工单位提供工程所需任何材料。

9.4工程款的拨付日期由项目部决定,由财务部统一支付。

届时由工程部按工程进度提出工程款拨付计划,待项目部批准后,由财务部执行。

9.5工程的签证、隐蔽记录等工程资料由工程部保存。

9.6工程的施工和管理由工程部负责,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资料由专人负责。

……

第十章、房屋销售:

10.1根据本协议当事人分得的房屋,分别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10.2分得的房屋由本协议当事人独自派员销售。

以各自的名义分别与购房的业主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各自出具收款收据。

收取的购房款进合作项目设立的独立帐户。

10.3售楼处房屋建设费用、营销费用、购置办公家具和销售部经理的工资按分得的房屋的面积分摊。

待工程竣工测绘后,按确权的建筑面积据实决算。

本条约定的售楼处房屋建设费用是指建设售楼处发生的土建和安装费用。

本条约定的营销费用是指为销售房屋通过媒体进行广告宣传所发生的费用。

10.4房屋的销售采用统一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

《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的起草由合作项目聘任的法律顾问负责。

10.5本协议当事人选派的销售人员,应经过培训后方能上岗。

10.6本协议当事人选派的销售人员应服从销售部经理的管理。

第十章、竣工验收和竣工材料的报批:

11.1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由项目部负责统一组织,其他各部予以积极配合。

……。

第十二章、工程保修:

12.1房屋交付后,其保修单位的确定由本协议当事人协商的方式确定。

协商不成的,由出价最低的一方承担,或由本协议当事人共同委托第三人承担。

12.2房屋的保修金按工程结算值的%计算,每方按实际分得的房屋面积予以分摊。

除工程出现严重质量问题时,保修单位不得再要求追加保修费用。

12.3保修合同由本协议当事人共同与保修单位签订。

12.4工程保修金在工程保修合同签订时一次付清。

12.5保修期限内,如因保修单位的原因造成业主损失的,由保修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如一方承担了责任,其有权向保修单位予以追偿。

第十三章物业管理

13.1房屋交付后,实行统一的物业管理。

13.2物业管理单位的确定,由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方式确定。

协商不成的,本协议当事人共同委托其他的物业管理单位,并与之签订物业管理合同。

第十四章本协议的变更和终止

14.1经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终止本协议。

14.2未经本协议当事人的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协议项下的项目向他人转让。

14.3竟买土地被有关部门收回的,本协议自动终止。

14.4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的,本协议自动终止。

第十五章、违约责任

15.1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第六章的约定支付费用的,每逾期1日,按应交金额的___‰支付违约金。

15.2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第六章的约定支付费用的,逾期超过30日,视为违约方放弃本协议的一切权利和权益。

其已支付的费用作为违约金。

违约方已交的费用不足以赔偿其他守约方损失的,违约方应足额赔偿其他方的全部损失。

15.3财务人员未经项目部同意擅自支付费用的,由派出单位按实际支付费用的___倍承担违约责任。

……。

第十六章、合同管理

16.1合作项目所涉的合同,实行洽谈权、审查权和批准权相对独立、互相制约的原则。

为保证合作项目的依法、规范开发,由本协议当事人共同聘请法律顾问。

16.2合同的洽谈根据合同所涉内容,由项目部牵头,所涉各部派员参加。

根据洽谈的内容由参加人员起草合同要点或草拟合同。

合同的审查均由本合作项目聘请的法律顾问负责。

合同的批准权由项目部行使。

16.3本项目所涉合同一律采用书面形式签订,严禁口头合同和非正式的书面协议。

杜绝合同履行在先,签订在后的现象发生。

16.4洽谈部门在合同签订前,应审查对方当事人的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资信状况;验明对方当事人是否具有签订合同的主体资格;审查代理人是否具有代理权、是否超越代理权限和代理期限及其真实性;审查对方使用印鉴是否合法与真实有效。

在实施前述行为时,必要时应请求法律顾问予以协助。

16.5洽谈部门负责收集、记录、整理、保管与合同有关的协议、往来函件等。

16.6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各部应及时上报项目部,所涉部门的负责人应及时组织本部门的人员及时分析查明原因,提出解决办法。

必要时应咨询法律顾问,共同提出解决办法,及时与对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根据合同的规定,在规定的时效内向仲裁部门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6.7各类合同统一由综合部专人负责管理,综合部应对收集、整理各类合同进行归档管理。

16.8土地出让合同、设计合同、工程监理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及与前述合同有关的补充协议、会议机要、信函、电报、电传、电话记录、签证、索赔报告、合同台帐等资料均是合作的主要原始资料,应定期按项目、合同分类建立详细的台帐,及时归挡保存。

第十七章、其他约定事项

17.1合作项目完成后,项目部及下设各部的办公家具、办公车辆和其他用品由项目部协商一致处理。

协商不成的,通过变卖的方式处理,变卖所得的资金按比例分配。

17.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解决。

17.3本协议签订后,未经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17.4履行本协议过程中的有关补充协议、会议记录等材料均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7.5本协议书自本协议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17.6本协议书一式份,其中正本份、副本份。

正本本协议当事人各方各执份,副本各方各执份。

每份协议书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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