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
男方:,男,汉族,生,身份证号码:
住址:
女方:,女,汉族,生,身份证号码:
住址:
双方于20xx年月日在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登记结婚,婚后无子女,因双方性格不和,无法共同生活,自愿离婚,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二、现有的房产为婚前男方购买、归属男方。
三、房内家具、家电等设施归属男方。
四、婚前双方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男女双方各自私人生活用品归各自所有。
五、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发生任何共同债务,任何一方如对外负有债务的,由负债方自行承担。
六、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考虑到婚姻存续期间,女方对家庭有较大的付出,男方愿意补偿人民币10万。男方承诺,上述款项在20xx年12月31日前一定付清。
七、除上述房屋、家具、家电外,并无其他财产,任何一方应保证以上所列婚内全部共同财产的真实性。本协议书财产分割基于前述财产为基础。任何一方不得隐匿、转移婚内共同财产或婚前财产。如任何一方有隐匿前述所列财产外的财产,或在签订本协议之前二年内有转移、抽逃财产的,另一方发现后有权取得对方所隐匿、转移的财产的全部份额,并追究其隐匿、转移财产的法律责任,隐匿、转移方无权分割该财产。
八、若男方未在20xx年12月31日前按时向女方支付前述10万元,则每逾期一日,其应向女方另行支付未履行金额万分之四的违约金,直至10万元全部支付完毕为止。
九、本协议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记处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十、如本协议生效后在执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女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男方:(签名)女方:(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
范文二
,男,生于××年×月×日,汉族,×公司员工,住××市路号×室;
,女,生于×年×月×日,汉族,无业,住××市路号×室。
与于×年××月××日经人介绍结婚,婚前了解不深,认识三个月后即结婚,婚后因性格不和,经常吵闹,无法共同生活。因结婚时间很短,没有子女,没有共同财产,双方一致同意离婚,达成如下离婚协议如下:
1、双方自愿离婚,达成一致意见;
2、没有夫妻共同财产,没有财产争议;
3、没有子女;
4、婚前带过来的财产仍属于女方个人所有,由女方带走。
协议人:(签名)
(签名)
×年××月××日
家庭遗产分割协议人:_______________
协议人甲,长子: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协议人乙,次子: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协议人丙,长女: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所分割的家庭遗产情况
家庭中父亲、母亲均已去世,留下遗产尚未分割,协议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达成遗产分割协议,完成遗产分割。
所需分割遗产总额:_______________人民币。其中存款数额:_______________人民币;房屋财产一处(唯一房产),折合人民币___________,房产面积___________,建筑类型为___________,所在地址___________。
家庭遗产分割方法与明细
家庭遗产,存款与房屋财产总价值按照协议人三人平分方式,分割遵循公平、自愿、互信原则,协议人家庭遗产分割明细如下
长子,分割取得房屋财产(折合人民币)与存款人民币,总计金额人民币___________;次子,分割取得存款人民币,总计金额人民币___________;长女,分割取得存款人民币,总计金额人民币___________;
家庭遗产分割协议说明条款
一.协议书在全部协议人签订后生效,各协议人按照协议书写明数额取得的遗产存款。自协议书生效之日起,各协议人应得存款须在七日内以现金或者银行转账完成支付,支付完成则分割遗产完毕。
二.本协议所述房屋,经协议人三方协议,仅由协议人甲取得,协议人甲对房屋具有唯一所有权,房屋产权由协议人甲自理;由此房屋产生的利益由协议人甲享有,由此房屋产生的费用或亏损由协议人甲承担。
三.按照协议书规定分割遗产完毕后,协议人三方互讫,不存在任何债务关系,各协议人不再共有遗产或其财产。各协议人获得相应遗产后须谨慎妥善使用,如使用不当造成亏损以及债务,由当事协议人自行承担,与其他协议人无关。
四.协议人作为已故父母之子女,具有瞻仰、祭扫已故父母墓地的义务。骨灰下葬、墓地管理、修葺等相关费用开支,由协议人三方平均承担。
五.本协议共三页,一式三份,经协议人签字按手印后生效,协议人每人各一份,各协议人须妥善保管本协议。
六.本协议是各协议人的真实意愿表达,具有法律效力,本协议一经签署即不得反悔,任何口头或书面协议均不得改变本协议内容。
协议人甲:_______________
协议人乙:_______________
协议人丙: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联合房屋协议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就甲乙双共同修建房屋一事达成如下协议,仅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房屋修建地点:贵阳市云岩区三桥村三组下五里刚玉厂背后,仅连接甲方住房右面。
第二条修建房屋占地面积约180平方米。该房屋修建用土地原系甲方承包的自留地,乙方在修建该房屋前,已向甲方支付了12800元的土地使用费用。
第三条房屋修建面积约为450平方米。房屋修建的人工费用及材料费用等全部由乙方承担,并已全部结清。
第四条该房屋修建完毕后,由乙方居住和管理。乙方居住和管理,由乙方自行对该房屋进行装修和完善,水电等由乙方自行安装,上述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该房屋如被国家征占,由甲方办理征占拆迁协议,征占补偿采取货币补偿的方式。如需乙方协助的,乙方应当协助。
第六条甲方应当保证该房屋征占拆迁的补偿标准,每平方的赔偿单价不得低于在该房屋所在地每个农村户头240平方内的货币补偿单价(即每户240平方内的房屋被征占后,采取货币补偿方式补偿的每平方米的赔偿单价)。
第七条如遇国家征占,对补偿款的分配方式:
1、如采取货币补偿方式签订拆迁协议,且赔偿的单价符合本协议第六条的规定,甲方享有20万元的征占补偿款,剩下的征占补偿款全部归乙方所有;
2、如采取货币补偿方式签订拆迁协议,每平方的赔偿单价低于本协议第六条约定单价的,所有的补偿款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主张任何权利。
第八条甲方在领取征占补偿款后,如果出现本协议第七条第1项约定的情况,甲方直接将20万的分配份额扣除后,在领款之日起24小时内将其余补偿款交付给乙方;如出现本协议第七条第2项约定的情况,甲方在领款之日起24小时内应当将全部征占补偿款交给乙方,不得扣除任何费用。
第九条乙方在未收到甲方或相关部门支付的全部征占补偿款前,有权拒绝搬出该房屋。
第十条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之约定,除继续履行本协议约定之义务外,另行向守约方支付本协议约定房屋被征占后获得补偿款同等数额的违约金。
第十一条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本协议约定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二条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协议一式叁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贰份。
附:甲乙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