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间的合同集合(合集3篇)

居间的合同集合(精选3篇)

居间的合同集合 篇1

居间服务合同

出 售 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 受 方(以下简称乙方):

居 间 方(以下简称丙方):北京明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第一条 房屋座落:北京市区 ;

第二条 甲、乙双方确认该房屋成交价为人民币(大写)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

第三条 丙方作为提供房屋买卖经纪服务的居间服务公司,提供了如下居间服务:

1、 鉴于甲方出售房屋之意向,通过自身的信息库、媒体广告等为出售方所售房屋发布广告、进行市场推广,搜寻潜在购房客户信息;

2、 向乙方推广介绍本合同标的房屋,组织乙方看房勘验,代收、转付乙方定金;

3、 依据甲、乙双方的共同委托,丙方利用所拥有的市场资源、人力资源向甲、乙双方报告订立合同机会;

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促成甲、乙双方订立《北京市房屋买卖合同》及/或本合同;

4、 在合同履行期间妥善保管甲乙双方交付的各种证件、资料;

5、 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协助甲乙双方签署《交易资金监管协议书》或《交易资金自行结算证明》;

6、 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丙方可收取甲、乙双方交付的权属变更、贷款申请等所需资料,协助甲乙双方办理抵押登记或注销、贷款申请、税务登记、权属转移登记等相关事宜。

第四条 相关费用标准及支付期限、方式

1.甲方应承担的居间服务费:

□提供房屋交易信息服务费,

□代办上述房产的权属过户费,人民币1500元

2.乙方应承担的居间服务费:

□提供房屋交易信息服务费,

□代书费

□代办上述房产的权属过户费,人民币1500元

甲方实际须支付费用共计¥ 元;

乙方实际须支付费用共计¥31080 元,(乙方同意支付甲方费用:□是, □否)。

上述费用双方应于签署本合同的当日支付。标的房屋交易过程中须缴纳的土地出让金、营业税、契税、印花税等费用,甲、乙双方根据政府主管机关的有关规定缴纳。乙方申请贷款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如律师费、评估费、保险费、公积金贷款担保费等,由乙方承担并向相关机构交纳。

第五条 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

1、 甲方应当在签署本协议之日将相关权属变更、贷款所需全部资料交付丙方。

2、 本协议签署后,甲方已实际收取了乙方支付的定金贰 万元,定金在甲乙双方办理完权属变更后抵充房款,乙方支付的定金经由丙方划转给甲方的,丙方仅承担提供划转服务的义务,不是交付定金或收取定金的一方当事人。

3、 房屋交易款项的支付

3.1乙方采用如下第3.1.3 种方式支付房屋交易款项;

3.1.1乙方自行筹集款项,全额全款支付,无需申请商业贷款或公积金贷款;

3.1.2乙方自行筹集首付款项,其余房款采用商业贷款方式支付;

3.1.3乙方自行筹集首付款项,其余房款采用公积金贷款方式支付。

3.2甲乙双方采用如下第 3.2.1种方式划转结交易算款项

3.2.1自行结算交易款项,即甲乙双方自行约定款项交付的有关事宜并在本合同签署当日签署《北京市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自行划转证明》,无须丙方提供交易结算资金划转服务,上述证明是本协议的重要组成部分;

3.2.2交易资金监管划转,即在本合同签署当日,三方共同签署《北京市存量房交易资金划转协议》,以该协议的有关规定结算交易款项,该协议是本协议的重要组成部分。

4、为确保合同标的房屋交易及时、有效、合理的完成,甲、乙、丙三方根据合同约定及政府主管机关、贷款机构的相关规定履行各项应尽事宜。丙方负责组织、联络甲、乙双方,甲、乙双方提供房屋产权证书、原租赁或买卖合同、身份及户口证明、物业供暖结清证明等资料,积极配合办理贷款申请、权属过户、房屋抵押登记等各项事宜,房屋抵押登记乙方应在房屋产权证核发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进行。

5、甲、乙双方应在丙方处留有有效的通信地址或联络方式,以使丙方可以及时、畅通地联系买卖各方。如遇有通信地址、联络方式变更、失效等,甲、乙双方应及时通知丙方,丙方书面通知以根据甲乙双方提交的`地址寄出挂号信或快递后3日视为送达。

第六条 合同各方未按照约定履行义务的,导致合同履行迟延或无法履行,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他方造成的损失。因迟延履行合同义务,违约方每逾期一日应赔偿相当于成交价格的万分之二的违约金。因甲、乙任何一方违约而导致合同不能履行,违约方仍应向丙方支付本合同第四条所规定的各项费用(含信息服务费、产权过户费、贷款服务费),同时。守约方已经发生的税费及因贷款发生的各项费用也由违约方承担。合同终止后,甲乙双方不得私自达成交易。

第七条 因不可抗力及遇政府主管机关或贷款机构政策调整而导致合同解除的,各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争议,三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三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丙三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签署的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就本房屋交易签署的房屋买卖合同如与本合同有冲突,以本合同为准;本合同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通信地址: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丙 方;北京明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营业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花家地西里117号楼

经办人: 电 话:

签订日期:

居间的合同集合 篇2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销售居间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按照甲方确定的售卖条件寻找与甲方订立买卖合同的买家,由乙方促成甲方与买家订立买卖合同,实现甲方产品的销售,并获得按照甲方产品销售价格和销售重量为依据计算的收益。

甲方产品质量状况描述:

(二)委托期限

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协议期满,若甲方与原乙方介绍的达成协议的买家继续供货,本协议期限顺延。

(三)甲方义务

1、为乙方提供产品相关的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2、为乙方的居间服务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3、不得与乙方介绍的买家私下达成协议及进行交易。

4、在与乙方提供的第三方买家进行接洽前向乙方确认乙方提供的第三方买家客户名单。

5、甲方必须保障乙方的权益,当甲方与乙方介绍的买家进入紧密的洽谈,合作阶段期间,甲方应优先给予乙方介绍的买家机会,或在同等条件下与乙方介绍的买家先行达成买卖合同。

6、按照甲方与乙方介绍的买家所签订的协议,按时如约供货。

(四)乙方义务

1、为甲方产品销售提供居间服务,并促成甲方与买家的买卖协议成立。

2、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任何资料属于甲方的.财产,乙方不得为非履行本合约目的而使用。

3、乙方应当在甲方授权范围内向第三人介绍和传递甲方的缔约条件,任何改变、越权、或新的承诺都必须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或事后追认才发生效力。

4、若在协议期内,乙方未能促成甲方与任何买家签订买卖合同,则乙方不得向甲方要求支付任何费用和报酬。

5、在甲方与买家签订协议后,协助甲方协议的履行及货款的回收。

6、乙方不得以其在居间过程中获取的甲方商业秘密而作出不利甲方的任何行为,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乙方的居间报酬。

7、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委托事项进行转委托。(房屋维修合同)

8、乙方领取报酬时,须向甲方开具有效的税务发票,相关的税金由乙方承担。

(五)委托事项

委托事项是指甲方与乙方介绍的第三方就产品销售签订买卖合同,并协助甲方收回销售款项。

(六)报酬的计算方式及支付方式

1、报酬约定:

当甲方与买家达成的成交价为每吨的销售价格为元至元时,乙方的报酬以_____元/吨×合同约定的销售吨数计算。

当甲方与买家达成的成交价为每吨的销售价格为元至元时,乙方的报酬以_____元/吨×合同约定的销售吨数计算。

2、支付约定:

(1)在甲方与买家签订合同后支付报酬总额的10%;

(2)甲方收到买家支付的总货款的50%时,支付报酬总额的40%;

(3)甲方收到买家的全部货款后,再支付余下的50%。

(七)违约责任

1、甲方与乙方介绍的买家私下成交的,仍需应按照本协议第约定向乙方支付报酬。

2、甲方未如约支付报酬,每延期一日,按照应付金额的千分之一支付违约金;

3、乙方对甲方有隐瞒或欺诈造成已签订的买卖无法履行的或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还已付报酬,并支付违约金万元。

4、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向甲支支付元违约金;如果违约金不足以补偿甲因此而遭受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5、若乙方擅自转委托,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不支付任何费用。

(八)协议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协议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双方可提交甲方住所地法院诉讼解决。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居间的合同集合 篇3

卖方: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

居间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私有住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所售房屋权证号及坐落位置、结构、层次、面积、附属设施:

1、甲方所售房屋位于________区_____________新村_______幢_____室,为_______结构;

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__”,房屋土地证号为“_______________”。

甲方所售房屋设施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房屋价格及其他费用: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屋总金额为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乙方并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万元整。

2、甲、乙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双方交易税费由_____方负担或有甲、乙双方各自承担国家相关规定税费。

3、甲方自愿将其两证即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证放于中介处。

第三条

1.甲、乙双方约定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签订正式的合同,如甲、乙任何一方未按时签订正式买卖合同,则视为违约。

2.甲、乙双方共同委托_____________办理房产交易过户手续。

第四条 房款支付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房屋成交,中介服务费按以下第____种方式收取,并于签订正式买卖合同时支付。

1.由乙方支付成交价的__%即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元整。

2.由甲方支付成交价的__%即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元整。

由乙方支付成交价的__%即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元整。

第六条 房屋交付:

甲方承诺在____________将该房户口迁出。

甲乙双方在约定_____________甲方将房屋交付乙方,并将该房屋之前产生的费用结清。

同时甲方承诺交房时房屋内的设施即装修完好无损坏,如有损坏则由甲方修护或更换,费用由甲方承担。

因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甲方逾期交房的,则房屋交付时间可据实予以延长。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双方约定之日签订正式房屋买卖合同,如有一方未按时签约视作违约处理。

2.甲方违约,甲方除退还乙方已付定金,并再赔偿同额定金给乙方。中介方收取赔偿定金金额的50%作为中介费服务费。

3.乙方违约,乙方放弃收回定金,即甲方不予返还乙方所付定金,同时中介收取定金金额的50%作为中介服务费。

第八条 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或财务纠纷,如交接后发生该房屋交接前即存在的产权纠纷或财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可依法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生效说明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见证方一份。

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 其它约定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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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居间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代理人:

日期: 日期: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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