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按份共有协议书(精选3篇)
甲方:
乙方:
双方协商,订立本协议,以共同恪守。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本协议由起草。
一、工程项目:
1、三个房间(两卧室、一客厅,以下简称三个房间)打地角线,包暖气及管线(客厅要对称),房顶四周打石膏线,包三个房间的门、窗;客厅、卧室铺强化木地板;清除所有房间原有涂料,客厅、卧室打腻子,刷立邦漆两次。
2、通阳台的门窗处打一吧台,上方根据甲方要求(图纸)做一置物架;阳台东侧打一多用途柜(底下放鞋、上面书柜)、西侧打一吊柜,包阳台、铺磁砖、吊pvc板。
3、卫生间、洗脸间、厨房铺磁砖到顶,屋顶吊pvc板;厨房地面铺磁砖,打一灶台。
4、房间电源线路根据甲方要求适当调整,客厅门后一多用途柜(底下放鞋,上面挂衣服)。
5、未尽细节的之处,由甲方提出方案,商量确定。
二、承包方式:
甲方按乙方要求必须保证装修期间的所需材料(乙方需提前通知甲方),乙方负责施工。
三、质量标准:
施工质量要符合安全要求,装修质量不得低于同一施工类型的装修标准,双方认可。
四、施工期限:
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如不能按期完成,每天将处罚金五十圆。
五、工程造价:
材料由甲方提供,甲方只支付乙方装修人工费伍仟陆佰圆人民币。
六、付款方式:
工程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如符合以上施工项目和设计要求,三天内一次将装修人工费付清。
七、其它问题:
装修项目的具体要求,由甲方提出,乙方实施。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效应。
甲方:
乙方:
日期:
房屋按份共有协议书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丙方: 身份证号:
甲乙丙三方依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就三方共同出资购买位于 房屋的相关事宜,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房屋基本情况
1.位于 房屋一套,面积 平方米;房屋内部装饰为: ;售价 元/平方米,契税、房屋维修基金等其他费用 元,共计 元。
2.甲方出资 元,占产权份额的50%;乙方出资
元,占产权份额的25%;丙方出资 元,占产权份额的25%.
二、关于房屋所有权
1.该房屋的所有权归甲乙丙三方按份共有(其中甲方50%、乙方25%、丙方25%),三方按份享有该处房屋的所有、经营、管理、居住、使用的权利。
2.该房屋对外以 名义进行房屋所有权登记,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证书;对内由甲乙丙三方按份共有。
三、各方权利义务
1.该房屋使用过程中所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物业费、供暖、水、电、燃气等费用,由三方按照各自份额承担,如超过自己应当承担的份额时,有权向其他共有人追偿。
2.非经其他各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将该房屋出租、出售、不得将该房产抵押或设定其他形式的担保,否则应赔偿其他各方由此所造成的损失,因该房产出租、出售、增值等所得的收益由甲乙丙三方按份共有。
3.甲乙丙三方有权转让其产权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以维护良好的共有关系。
4.该房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不动产权属证书》、收据、发票等相关材料由 负责保管。
5.甲乙丙三方各自的产权份额可以继承、分割,但不得损害其他共有人权益,否则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争议解决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三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其他
1.本协议未定事宜,三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三方签字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附:甲乙丙三方身份证复印件1份;
协议人:________,男,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出生,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协议人:________,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出生,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协议人双方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在_______区人民政府办理结婚登记手续。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生育儿子。因协议人双方性格严重不合,无法继续共同生活,夫妻感情且已完全破裂,现双方就自愿离婚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本协议书财产分割基于上列财产为基础。任何一方不得隐瞒、虚报、转移婚内共同财产或婚前财产。如任何一方有隐瞒、虚报除上述所列财产外的财产,或在签订本协议之前二年内有转移、抽逃财产的,另一方发现后有权取得对方所隐瞒、虚报、转移的财产的全部份额,并追究其隐瞒、虚报、转移财产的法律责任,虚报、转移、隐瞒方无权分割该财产。
一、方X与王X自愿离婚。
甲乙双方承诺对该协议书的字词义非常清楚,并愿意完全履行本协议书,不存在受到胁迫、欺诈、误解情形。
双方于___年___月___日生育有一儿子/女儿,取名:______,离婚后儿子/女儿随男方/女方直接抚养生活,由女方/男方每月给付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_________元,在每月___号前付清,直到孩子完成高中教育阶段止。高中教育阶段之后的有关费用双方日后重新协商。
二、儿子方由女方抚养,由男方每月给付抚养费元,在每月_______号前付清;直至付到18周岁止,18周岁之后的有关费用双方日后重新协商。(也可一次性付清抚养费)。
三、双方有夫妻共同财产坐落在_______商品房一套,价值人民币_______万元,现协商_______所有,由女方一次性给付男方现金_______万元,此款在本协议签订后的第二天付清;此房内的家用电器及家俱归女方所有。
四、夫妻无共同债权及债务。若有债务,在谁的名下则由谁来承担。
五、_______可在每月的第一个星期六早上八时接儿子到其居住地,于星期日下午五时送回_______居住地,如临时或春节探望,可提前一天与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探望。
本协议一式叁份,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在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应手续后生效。
(3)其他财产:_______________婚前双方各自的其他财产归各自所有,男女双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饰归各自所有(附清单)。
协议人:_______________协议人: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