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室内设计合同(精选3篇)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设计单位)
设计协议书
甲方(我方)_______________公司委托乙方(设计单位)__________公司就项目提供_______________(委托内容)服务,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在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部分标准条件
第一条定义
除上下文另有要求外,以下各词和用语,应具有如下的涵义:
1.1"适用法律"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和____________市已颁布并生效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和其它文件。
1.2"服务"指本协议设计任务书所述的,按照协议由乙方完成本项目而进行的工作。
1.3"货币"指人民币元,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条解释
合同文件的组成及优先顺序:
(1)本合同协议(由标准及特殊条件、担保条款(如有)三部分组成)及附件
(2)经甲方认可的乙方承诺
(3)招标文件及其附件(如有)
(4)投标书及其附件(如有)
(5)中标通知书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第三条项目概况及服务内容、标准
3.1项目概况及服务内容、标准等见第二部分规定。
3.2甲方为建造本项目所需要的设计服务的任何内容,并不会因为本协议的局限而被视为遗漏,乙方保证在规定的期限内按质按量完成规划部门、政府相关部门和甲方所需的全部设计文件。
第四条设计服务费
4.1本协议设计服务价格总额及费用明细见第二部分的规定。
4.2本协议第4.1条规定的设计服务价格总额为固定价格,该价格包括所有人员费用、印刷打印出图、电子版图纸刻录费用、通讯、差旅、交通、设计补充完善等所有在乙方执行本协议所述的服务中发生的全部费用。除非另有规定,否则此价格不以任何理由改变。
4.3支付方式、条件和时间
乙方完成的设计成果经甲方及设计监理(如有)确认后,由甲方付至乙方在中国的账户。如本合同约定以人民币支付的,甲方付款同时,乙方应提供甲方认可的相应正式票据。如本合同约定以外币支付的,乙方应于付款前按外汇管理及税务机关的要求向甲方提供乙方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劳务费发票原件等相关文件。否则,甲方有权拒付当期及后续应付款项而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此项约定是甲方付款的重要前提条件。
4.4税收
乙方应承担与自身履行本合协议有关的一切税费,同时甲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或法规的规定履行代扣代缴之义务。所有税费已包括在设计服务价格中。甲方亦应承担与自身履行本协议应承担的税费。
第五条乙方的义务
5.1设计职责
乙方应采用符合国家及________市规定、规范和标准的正确的惯例、技术和工程规范,并使用技术先进、安全可靠和经济高效的材料、设备、装置和方法履行服务内容。
5.2设计成果
5.2.1乙方的方案和设计成果,必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方可视为完成: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及________市有关的法律、法规、规范、规定、标准、强制性条文等要求;满足甲方报批的要求;但甲方的签收、图纸审查单位以及报批手续的通过、甲方取得施工许可证等并不证明设计工作的完成;满足甲方对设计水平和设计质量的要求。未做规定的设计文件,按照本协议第二部分的规定执行。
5.2.2乙方必须对提交给甲方的设计成果的合法、真实、准确性负责。
5.2.3乙方在每个阶段得到设计监理(如有)、甲方对设计成果的书面认可并正式提交甲方之后,方可视为此阶段工作之完成,在此前提下方可开展下一阶段工作。
5.2.4乙方提交的设计成果及其它文件,只能应用于本协议书中的项目。双方不能将这些设计成果运用在其它项目中。
5.2.5乙方应按照第二部分规定的内容、深度要求、数量和时间、形式向甲方提交目录清晰的设计文件和书面报告。乙方每次向甲方提交设计文件和书面报告的同时应提交电子文件(光盘),设计图纸必须为CAD文件(后缀为.dwg),电子文件是设计成果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未提交电子文件,视为逾期提交设计成果。电子文件的命名应与目录保持一致。
5.2.6如甲方在设计阶段即建设过程中更该项目名称,乙方应当接受并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将所有的往来文件及图文名称更改正确,甲方无需承担因此产生的费用。更改名称后,本设计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仍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3在本协议执行期间,乙方不得在中国从事与本协议项下义务相冲突的商业或职业活动;
5.4本协议履行期间内和在协议终止后,在未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乙方及其人员不得泄漏与本项目、本协议、本服务或甲方的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否则,乙方应赔偿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5.5对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服务内容,乙方均应对由于其自身、或他们的人员或代理的错误行为、疏忽或违约(包括但不限于设计疏漏、功能缺陷、侵犯知识产权而给甲方或任何第三者造成的损失、损害、死亡、费用、诉讼、要求和索赔),向甲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5.6乙方自行决定并自负费用为乙方与本协议执行有关的人员投保保险。甲方不对乙方的员工或雇员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发生的任何意外或损伤负责。
5.7乙方编制的文件权属:甲方对乙方的工作成果,享有所有权,乙方可享有属名权;甲方应尊重乙方的顾问服务工作文件,乙方有义务保护顾问服务工作文件不得转让给第三方使用;
5.8乙方的人员:乙方应雇佣并提供具备政府规定的执业资格并符合甲方要求的合格的有经验的人员履行服务。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对本协议项下的义务进行分包或转包或更换附件所列出的的设计人员。
5.9设计监理:如果甲方指定任何第三方作为设计监理单位,乙方要积极配合并接受该设计监理单位的监督、检查和有关指示。
5.1过程的监督及配合: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提交相关过程设计文件、定期参加工程监理例会(每月不少于两次)、技术交底,施工监造配合及工程竣工验收等后期相关工作,并将在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甲方书面汇报。
5.11如本工程采用工程设计担保保函,则关于担保范围及担保内容详见本协议附件三的相关约定。
第六条甲方的义务
6.1甲方应提供的支持及相应文件:甲方将选择有经验的工作组,以密切配合乙方的工作。甲方提供设计原始资料清单见第二部分。
6.2决定:甲方应在一个合理的时间就乙方以书面形式提交的事宜做出决定。
6.3在符合合同约定付款条件下,甲方应按期支付乙方设计费用。
6.4如果因甲方原因或有关部门造成此建设工程停缓建,甲方应支付乙方已经甲方确认完成工作部分相应的费用。
第七条设计变更
7.1如设计文件已经甲方书面确认,但应甲方要求,需对已确认的设计内容进行整体颠覆性的增减、调整且变更部分已超过面积的1%,从而影响工作进度及成本费用,乙方应于上述变更发生后2个工作日内向甲方送交设计变更申请,并注明变更范围、内容及费用和时间的影响,双方应就变更事项进行协商,但乙方不得以此为由,延误设计完成期限,否则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相关条款追究乙方之违约责任。除本条所述的其他设计变更,设计费用不予调整。
7.2如乙方认为乙方案应进行调整,应向甲方递交书面变更申请,甲方接到乙方的设计变更申请,应于2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如甲方未书面签认,乙方不应展开工作,如自行修改方案设计及图纸,所有的设计返工及损失,应由乙方负责。
7.3因乙方设计文件不符合本协议规定及甲方要求或国家、长沙市有关规定,或者违反行业标准而导致的设计修改,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乙方要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修改直至符合本协议所规定及甲方的要求为止,因此造成甲方及第三方损失的,由乙方赔偿。
第八条违约责任
8.1由于乙方的原因,未能准时递交符合本协议设计要求的设计成果(含电子版)、未按甲方要求出席相关会议的,乙方必须支付甲方一定的罚金,罚金为自合同约定应完成设计工作之日起,每延误一天,赔偿设计服务费用的.5%;未出席相关会议的,每延误一次,赔偿设计服务费用的1%,上述罚金由甲方在支付下次设计费用时直接扣除。如延误天数超过7个日历天或拒绝、延误出席相关会议超过2次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终止协议,终止通知书自甲方发出之日起生效。届时乙方需按本合同设计费的_______%承担违约责任。如本合同实行采用担保方式的,则甲方有权直接向担保公司提出索赔。
8.2在乙方未有违约责任并已具备合同约定付款条件的情况下,由于甲方未能按时支付设计服务费用,甲方应支付乙方一定的罚金。罚金为每延续一天,赔偿逾期应付款项的____%。如延误天数超过3日,乙方有权书面通知甲方,暂停设计服务或终止协议,非甲方原因的除外。
第九条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经甲方、乙方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两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协议的终止
1.1在以下情况发生后,甲方可书面通知乙方终止本协议。终止通知书自甲方发出之日起生效。
(A)若乙方不能按照协议规定履行其职责,包括但不限于未按时完成设计工作、延误出席相关会议、拖延与其他单位配合或其工作无法满足甲方对设计水平及设计深度、进度、服务等情况发生时,或者在甲方后来书面同意的延期内,未能采取履行协议规定(包括明示或暗示的)义务的补救措施;
(B)如果甲方因其自身原因自行决定终止本协议。
(C)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况
1.2终止情况下的支付
1.2.1如果本协议因甲方原因终止,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下列费用:
(A)甲方根据乙方已圆满完成并经甲方书面认可的设计工作支付设计费用。
(B)甲方向乙方已经支付的阶段设计款项,乙方可不退回,但需完成相对应的设计工作。
1.2.2如果本协议因乙方原因终止,乙方应在甲方通知的期限内向甲方偿还并支付下列费用:
(A)如因乙方之违约行为,致使前期甲方已支付设计费用的设计成果无法继续使用或实施的,乙方应退还甲方该部分设计费用。
(B)乙方按照本协议规定应承担之违约及赔偿金额。
1.3资料的使用
合同终止通知发出之日起,甲方可招请其他设计单位继续完成本项目,招请的设计单位可无偿使用乙方已制作完成的设计资料,乙方应在协议终止后五个工作日内无偿返还与本设计任务相关的全部设计资料,包括电子版,否则,乙方按逾期完成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语言及通知
本协议解释、乙方的设计成果、设计咨询及会议所用语言为中文。由乙方提供的翻译人员,甲方无需追加设计费用。本协议书的有关通知应用书面的形式,并本协议载明地点收到或交予双方的联络人时生效(除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通知可由人员递送,或传真通讯,但要有书面回执确认;或通过挂号信,或电话,或电子邮件,但随后要用信函确认。双方通过上述方式(包括但不限以下形式)联络,以确保双方信息的及时传递和沟通。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12.1定义
本协议项下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地震、台风、洪水、战争、瘟疫、特殊政治事件。
12.2并非协议违约
只要不能履约是处于不可抗力事件、且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为履行协议的义务采取了所有小心合理的补救措施,并在事件发生后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出具不可抗力发生地相关行政机关出具的不可抗力发生之书面证明,则该方未完成协议项下相应部分的义务不应视为协议违约。
12.3延期
受不可抗力影响,协议规定的需完成任务的时间应相应延长,所延长的时间应与不可抗力影响该方不能履行义务的时间相同。
12.4支付
在因不可抗力而无法履行服务的期间内,乙方有权继续得到协议条款下规定的并已成功完成的设计服务款项。除此之外,甲方不再承担其他任何费用。
第十三条适用法律
本协议书及其条款的含义、解释和各方之间的关系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长沙市法律管辖、约束及保护,本协议的解释、履行、变更、终止、效力、争议解决等均应依中国法律进行。由协议书引起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争议或索赔,或违约、终止协议书或使之无效,均应通过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解决。
第二部分担保条款
(若在项目设计合同中使用担保条款则保留此部分,若不使用则删除)
1.设计履约担保:
1.1.设计履约保函的提交:
乙方应在与甲方签订本合同前,按招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的要求,向甲方提交由担保公司出具的、以甲方为保函受益人的设计履约保函,乙方提交设计履约保函是具备与甲方签约资格的必要条件。如乙方未按时提交或未提交设计履约保函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1.2.履约保函的担保范围:
保证人在保函金额内赔偿因乙方不履行主合同约定的义务给甲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甲乙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各种违约罚金。如:
1.2.1.乙方原因造成的设计拖期。
1.2.2.因乙方设计失误、忽视、遗漏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设计错误、事故。如:钢筋超量、计算错误,参数选择错误等。
1.2.3.未经甲方同意更换主要设计人员。
1.2.4.不履行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变更设计。
1.2.5.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设计签字责任。
1.2.6.侵犯甲方及第三方知识产权。
1.2.7.重大设计功能缺陷。
1.2.8.其他违反合同约定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行为。
1.3.履约保函的保函金额:
为本合同总价款的_______%,即人民币_______元(¥_______元)。保证人在保函项下累计承担保证责任所赔付的最高金额不超过保函金额。
1.4.履约保函的反担保:
由乙方与担保公司协商确定。通常情况:在担保公司为乙方提供履约保函之前,乙方须向担保公司提供与履约保函金额等额的反担保。乙方向担保公司提供反担保是取得履约保函的必要条件。反担保方式主要有以下两种:
1.4.1.乙方交存保函金额_______%的反担保保证金;
1.4.2.第三方为乙方向担保公司提供由担保公司认可的、保函金额8_______%的反担保,即以担保公司为受益人的反担保保证书或银行保函;
1.5.设计履约保函的有效期:自保函签发之日起至工程竣工备案后第28个日历天(含第28个日历天)止。
1.6.保函有效期满后甲方将保函退还乙方,乙方可持保函办理撤销反担保的手续。
1.7.保费:由乙方与担保公司协商确定。一般情况:一次性计收,为保函金额的‰(不低于2元)或由乙方与担保公司另行约定。
第三部分特殊应用条件
A参阅第一部分条款
第一条设计项目概况
1.甲方委托设计项目地址________________。
2.建筑空间类型:住宅室内空间。
3.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设计范围及设计内容
1.设计范围:客厅、餐厅、走道、厨房、卫生间、卧室、阳台、园林景观。
2.设计内容(可选择):______________。
2.1房间地面、天花、墙面装饰设计;
2.2房间照明、强弱电、给排水及空调设计;
2.3现场制作家具设计;
2.4软装饰参考设计;
2.5园林景观设计。
第三条设计程序及工作内容
1.咨询设计阶段及工作内容
1.1乙方向甲方提供免费的设计相关咨询;
1.2双方明确设计意向后签订设计合同。
2.调查研究阶段及工作内容:
2.1设计合同签订后,双方约定时间由乙方负责上门现场测量数据;
2.2甲方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向乙方提供原房型建筑平面图;若需要乙方测绘建筑平面图,每张费用为(大写)____________元;
2.3乙方负责记录甲方对住宅空间使用设想、设计、时间进度等有关要求;
2.4双方取得一致意见后签字确认,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一份;并约定乙方在确认之日起日内完成初步设计文件。
3.初步设计阶段及工作内容:
3.1乙方负责按时完成初步设计阶段文件并向甲方进行设计的讲解;
3.2初步设计文件内容:原始房型平面图、平面设计布置图、地面设计图、天花设计图、装饰效果图(装饰效果图:按建筑面积制作,在________平方米以内,乙方负责制作2张电脑装饰效果图,________以内平方米制作3张,________以内平方米制作4张,________以内平方米制作5张,以后每增加________平方米可多制作一张。如甲方要求提供更多电脑装饰效果图,需收取________元/张的设计费用)及初步概算书;
3.3双方取得一致意见后签字确认,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一份;并约定乙方在确认之日起日内完成水电设计文件。
4.水电设计阶段及工作内容:
4.1乙方负责按时完成水电设计阶段文件并向甲方进行设计的讲解;
4.2水电设计文件内容:照明控制图、强弱电插座布置图、灯具配置单、给排水管线走向图、水龙头布置图、饰品提案;
4.3双方取得一致意见后签字确认,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并约定乙方在确认之日起日内完成最终设计文件。
5.最终设计阶段及工作内容:
5.1乙方负责按时完成最终设计阶段文件并向甲方进行设计的讲解;
5.2最终设计文件内容:全套设计施工图(封面、目录、材料表、原始平面尺寸图、墙体尺寸变动图、平面布置图、地面材料划分图、天花布置图、灯具位置图、开关控制图、强弱电插座布置图、平面给排水走向图、立面索引图、立面图、节点图、构件图)及工程预算书;
5.3乙方向甲方交付最终设计图纸甲方签收确认,设计服务结束。
6.设计收费标准
6.1设计收费参照市建筑装饰行业协会制定的标准,双方进行商议;
6.2收费标准:设计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
6.3本项目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平方米,总设计费: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
6.4施工期间,乙方指派设计师到现场进行施工交底,设计师到现场指导施工及整体竣工验收应不少于次。如施工地点在市外的交通住宿费用由甲方承担。
6.5本设计项目的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包括软装、饰品)、设备的加工与定制需要乙方设计师跟进配合时,所需费用由甲方负责,收费标准另行协商。
7.付款时间及额度:
7.1签订本合同时,甲方支付____%设计费作为设计定金,即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
7.2初步设计确认(平面方案确认)当日支付____%设计费,即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
7.3水电设计确认(三维效果图确认)当日支付____%设计费,即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
7.4最终设计签收(整体施工图确认)当日支付____%设计费,即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
第四条甲方责任
1.甲方应按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原房型建筑平面图等有关资料。
2.甲方应按约定的时间与乙方进行设计沟通,并对图纸进行确认。因甲方原因未能依时约见乙方设计人员,应及时通知乙方,由双方取得一致意见后另行约定图纸确认时间。
3.甲方在确认设计方案后,不得在深化设计过程中要求乙方变更设计方案。甲方如确需变更设计方案,应对乙方作出适当补偿。
4.甲方应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设计费。
5.甲方要求乙方提前提交设计文件时,如乙方能够做到的,甲方应支付赶工费。
6.甲方在收到阶段性设计文件和全套设计文件后,有责任对乙方的知识产权进行保护,未征得乙方书面同意不得将其设计成果通过任何形式告知第三方。
第五条乙方责任
1.乙方应按约定的时间完成各阶段设计工作,并负责提供相应文件。乙方未能按时完成设计工作的,应及时通知甲方,由双方取得一致意见后另行约定完成时间。
2.乙方负责对甲方提出的设计改动意见进行修改和完善,对甲方已确认的设计文件不得擅自修改。
3.乙方在收到甲方的各阶段款项的当天,向甲方提供各阶段设计书面文件。
4.乙方应对甲方资料文件进行妥善保管,加以保密,在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前不得将其资料文件通过任何形式告知第三方。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非因乙方原因而单方提出解除合同时,乙方不退还甲方已付的各项费用。
2.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非因甲方原因而单方提出解除合同时,乙方应全额退还已收取的各阶段设计费,其中定金部分应双倍返还。
3.甲方没有向乙方支付设计费的,乙方可不向甲方提供相应的设计文件。甲方逾期未支付设计费超过天以上时,乙方有权不经另行通知而暂停履行下阶段的设计工作;待甲方支付拖欠的设计费用后,乙方继续进行设计工作,完成设计的期限相应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致使设计文件未按约定时间交付,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进行协商,重新约定设计文件交付时间。
5.甲方逾期支付设计费,每逾期一日按未支付金额_____%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6.乙方逾期交付设计文件,每逾期一日按设计费总额_____%向甲方支付逾期交付设计文件的违约金。
第七条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市建筑装饰行业协会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九条附则
1.本项目设计方案著作权及施工后拍摄作品发表署名权归乙方所有。
2.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合同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完全履行后终止。
4.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
发包人:___________
设计人:___________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_____________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费等见下表。序号分项目名称建设规模设计阶段及内容估算总投资(__________万元)费率__________%估算设计费(__________元)层数建筑面积(__________m2)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
第三条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有关事宜。
第四条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有关事宜。
第五条本合同设计收费估算为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付费次序占总设计费%付费额(元)付费时间(由交付设计文件所决定)第一次付费20%定金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第二次付费第三次付费第四次付费第五次付费说明:
1.提交各阶段设计文件的同时支付各阶段设计费。
2.在提交最后一部分施工图的同时结清全部设计费,不留尾款。
3.实际设计费按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概算)核定,多退少补。实际设计费与估算设计费出现差额时,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
第六条双方责任
6.1发包人责任:
6.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问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讨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员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问。
6.1.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在未签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应按收费标准,相应支付设计费。
6.1.3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设计人能够做到,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赶工费。
6.1.4发包人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
6.1.5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6.2设计人责任:
6.2.1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6.2.2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6.2.3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________________年。
6.2.4设计人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
6.2.5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本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但应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
6.2.6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7.2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按7.1条规定支付设计费。
7.3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人责任大小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________________%。
7.4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7.5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八条其他
8.1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8.2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本合同第四条规定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过《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份数,设计人另收工本费。
8.3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的设计人员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要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8.4发包人委托设计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它费用由发包人支付。
8.5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8.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8.7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8.8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______份,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份,设计人_____________份。
8.9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在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订金后生效。
8.10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到项目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8.1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12其它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名称:_______________(盖章)设计人名称:___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签字)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签字)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签字)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签字)
住所: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_______________
鉴证意见:_______________(盖章)
备案号: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
备案日期:______________
甲方: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特订立本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就与位于浙江诸暨次坞的客户 集团有限公司办公楼室内设计签订设计合同一事,特委托乙方负责此项设计内容。
二、乙方愿意接受和承担此项设计内容的各项工作。乙方在与本合同合作期商,不得违法窃取、使用和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亦不得有为社会第三人违法窃取、使用、泄露商业秘密及其他违法行为提供便利。
三、由于乙方设计所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乙方直接承担。
四、设计委托费用细则
1.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愿意以该合同总价的 %(以甲方所收的款项为准)作为乙方的设计费用(其中包括陆套施工蓝图),乙方设计必须达到客户确认,材料并注明所用材料的型号、规格及质量等级等。
2.甲方与客户签订合同中所列的效果图以及需盖设计院公章费用,甲、乙双方各承担 %(效果图与盖章费用包含在甲方付给乙方 %设计费中)。
3.合同所需缴纳的税金由甲方承担。
五、违约责任
双方必须遵照此协议严格执行,如有违反,则应赔偿非违约方相应的损失。
六、其他
甲、乙双方的委托事项仅限于此项目,如有其他事项,则另行订立委托协议。注合同附件为:,该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