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合同模板集锦(精选25篇)
甲方:上海*房地产有限公司
乙方:北京广告有限公司
就甲方委托乙方完成座落于上海市黄浦区外滩号的**项目(暂定推广名)的广告策划、广告创意、设计工作,
第一条、服务内容
根据本合同约定:乙方负责项目准备期及项目实操期的广告策划、创意、设计,建议贵司根据各期间、各阶段乙方负责的广告策划、创意、设计工作内容。
1、推广策略拟定:
1)案名及SLOGAN;
2)全案推广策略建议书;
3)阶段性推广策略建议书;
4)公关活动提纲及宣传提纲。
2、VI系统建设:
1)标识、标准字、标准色、标准组合形式及延展、变异等设计;
2)VI延展(手袋、名片、信封、信纸、传真等)。
3、售楼处、项目现场的平面设计方案:
1)招牌、看板;
2)指引系统;
3)项目现场围档。
4、广告设计(含创意、文案、设计):
1)楼书;
2)户型单页;
3)折页、DM;
4)客户通讯;
5)户外广告;
6)报纸、杂志等平面媒体广告;
7)广播(电视)广告文字创意;
8)网站平面设计框架及网络媒体平面设计;
9)展会布展平面设计。
第二条、服务形式
1、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七日内,向甲方提供具体的实施方案和工作进度表,甲方应在收到该方案和进度表后五日内确认或提出异议。甲方确认后,该实施方案和工作进度表即作为本合同附件予以履行。
2、如甲方提出异议的,乙方应当根据甲方的意见在三日内提交修改后的实施方案和工作进度表,如乙方不同意甲方意见或逾期未提交经修改的实施方案和工作进度表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无需为此支付费用。
3、该实施方案及《工作进度表》所确定的日期,甲方有权在合同履行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乙方应当无条件予以服从,甲方并无需对该调整增加费用。
4、乙方应当根据经甲方确认的《工作进度表》中的阶段期限计划或甲方调整后的期限计划履行,各项工作完成的日期以乙方提交该工作服务成果的书面报告之日为实际完成之日。
第三条、服务成果形式和要求
1、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内容均须以文字、图纸、图片或其它形式的载体体现,各服务成果具体载体均应当为至少提供书面文本三套及电子文档一套;
2、乙方应对其向甲方提供的工作成果进行充分的说明,达到甲方工作人员可以充分理解。如甲方工作人员有提出异议,乙方应当负责给予充分解释。
3、乙方不负责广告的制作、印刷、具体活动的承办和拍摄、租片、广告发布事宜。如甲方委托乙方办理前述事宜,则双方另行协商,签署协议书。
4、乙方应当每月五日前,向甲方提交服务月报,其中应当包括当月计划、当月已完成的项目、计划履行情况、下月计划以及对已履行情况的分析、建议。
5、乙方提交的工作成果均须经甲方签字同意。如甲方对其内容提出异议的,乙方应当按甲方意见限期修改,直至满足甲方要求。对于紧急事项,甲方可通过电话、传真通知确认,并在确认后24小时内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发出书面确认。经甲方确认工作成果,乙方对其文件承担责任,不得更改。
6、其他要求:
(1) 乙方向甲方提交的各种策划、创意、设计、报告等文件,均应加盖乙方公章及设计人员、起草人员以及审定人员的名称,并应当通过直接提交或特快专递邮寄的方式送达甲方,甲方不接受其它任何形式的送达。
(2)以上文字、图片、载体均为设计图纸及样稿,该设计图纸应当清楚明晰,并注明其适用使用的媒体,其相应的电子版本可以直接被广告公司、媒体或印刷企业等用于制作菲林(底片)。
第四条、广告服务流程
1、甲方应就具体服务内容向乙方下达工作单,乙方按工作单的要求和期限向甲方提供相关广告创意设计及合作范围其它服务。甲方工作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一。
2、甲、乙双方须确定各自的工作联系人。甲方的联系人为,该人无权作出任何承诺、确认,无权减少本合同项下的乙方义务或甲方权利,无权增加乙方权利、费用或甲方义务,任何承诺、确认等均须以甲方加盖公章的方式确认。
3、乙方的工作联系人为,负责整个服务项目的安排、执行和与甲方的沟通、联络。该负责人向甲方所做出的任何承诺、保证、函件、签字、确认等均视为乙方的行为,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4、甲、乙双方以周报形式进行每周工作的讨论交流,时间为每周一进行,通过电话、邮件等形式完成,乙方项目组长和甲方沟通商议项目执行情况,乙方须提供已完成的项目、计划履行情况及分析、建议、预期执行计划和工作进度表等,交由甲方确认,甲方可根据需要予以增减或要求推迟、提前设计,并由乙方根据共识撰写沟通记录,双方签字确认。乙方项目组长须按照甲乙双方共同确定之工作计划对每周工作进程严格把关。
5、根据项目需要,乙方针对本项目组成的专案组核心成员在以下重要时间节点根据甲方要求进驻本项目现场办公:
1)入市前
2)开盘中
3)开盘后
4)其它时间:如突发事件
备注:进驻时间、进驻期限及进驻人员组成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及甲方要求确定。
第五条、合同期限
1、项目准备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7个月。
2、项目实操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12个月。
3、合同期满,如双方同意续约,则另行签订新的合同。
第六条、服务报酬及付款方式
1、服务报酬:
1)项目准备期(即从*年*月*日-*年*月**日)的月服务报酬为¥*万元整,合计为**万元。
2)项目实操期(即从*年*月*日-*年*月**日)的月服务报酬为¥*万元整,合计为**万元。
3)该价款包括策划、设计、创意、编制、监控、建议、培训、人工、材料、办公费、差旅费、税费、利润等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服务内容并经甲方确认合格所需的一切费用,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无需另行向乙方支付其它任何费用。
2、付款时间及付款方式:
1)签订合同当日,甲方向乙方支付项目准备期第一个月的服务报酬*万元。
除项目准备期第一个月之外,以后各月的服务报酬,乙方按工作进度表、工作计划及甲方工作单完成当月全部工作,并向甲方提交工作成果,经甲方确认后,甲方于次月5日前向乙方支付上个月的月服务报酬。
2)甲方应于进入项目实操期的第一个月五日内,向乙方支付当月项目实操期服务报酬*万元。
除项目实操期第一个月之外,以后各月的服务报酬,乙方按工作进度表、工作计划、及甲方工作单完成当月全部工作,并向甲方提交工作成果,经甲方确认后,甲方于次月5日前向乙方支付上个月的月服务报酬。
3)费用以电汇方式支付。
4)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报酬的同时,乙方应向甲方开具合法有效等额发票。
3、其它:乙方由于项目需要进驻本项目上海现场的往返交通费、住宿费等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无须另行支付。
第七条、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需向乙方提供本合同项下应由甲方提出的相关文字及图片等资料,并保证所提供的资料准确、完整。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向甲方提交所需资料明细,经甲方确认后,甲方于七日内提供。
2、甲方下发工作任务单时,应充分考虑到乙方为保证创作质量的合理时间。
3、按双方确认限定的时间推进计划,并对乙方的工作内容和成果及时进行审核或确认。
4、甲方对乙方的工作成果有异议时,甲方需书面通知乙方,并应详细、明确地表明甲方的意见和建议。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予以修改和调整完毕,如乙方不予改正或逾期未提交改正过的方案和计划,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赔偿金,并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5、按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第八条、乙方权利义务
1、指定以下人员组成本案广告专案工作组:
1)指导层:
项目总监:
创作总监:
2)执行层:
项目组长:
创意策划:
创意文案:
资深设计:
设计制作:
客户服务:
2、乙方保证该广告专案工作组应当由从事过二个以上与本项目同规模、同类型项目的房产广告创作、策划、设计等专业人员组成。甲方有权对该广告专案工作组人员的工作表现或业务水平提出意见,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二日内予以更换。
3、广告专案工作组的核心成员为:,,,该广告专案工作组的核心成员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换。
4、按照双方确认限定的时间及方案、计划等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所担负的各项工作。
5、严格保守所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
6、乙方未经征得甲方同意,不得改动甲方提供的文字资料及相关图纸,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7、乙方所提供的各种创意设计,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乙方需保证向甲方提供的策划、创意、设计、方案等服务和作品的内容,包括所使用的图片、标志、用语、音乐、肖像、表现形式等均合法取得,保证有权使用并可用于甲方项目的使用和广告发布,乙方不得侵犯他人的著作权(版权)、肖像权等权利。如侵犯他人权利或违反相关规定的,由乙方承担责任、费用和行政处罚。如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并应当赔偿甲方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鉴定费、公证费、差旅费等、如甲方为继续使用而支付使用费的,该费用由乙方承担。
8、对于每一项设计,乙方应当按期向甲方至少提供二套不同设计(包括方案、说明和草图),各项设计应当明确其制作所需的材质、颜色等具体要求。由甲方选择或提出意见,乙方应当根据甲方意见并在甲方指定期限内修改完毕,经甲方确认设计后出具图纸。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其设计方案进行修改或重新设计。
9、乙方不直接与甲方的各外协公司接口,与所有外协执行公司的接口工作,由甲方全权负责。
10、在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工作成果范围内的所有平面表现设计稿中,乙方可附注其商标。
11、本合同项下服务内容,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另行委托第三方完成,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九条、声明及保证
1、甲、乙双方依据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合同,并在合同履行中严格遵守。
2、在本合同期内,乙方保证在此项目半径10公里区域内不再承接其它同类型项目或与甲方直接竞争的服务项目,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本合同总金额10%向甲方支付违约赔偿金。
3、本合同的签订及合同中所确定的各服务项目,并不视为由乙方独家服务,甲方有权在合同期限内根据需要将部分或全部服务项目委托其他人,甲方亦有权通知乙方而减少服务项目,服务费用按比例相应减少。
第十条、违约责任及合同解除
1、合同期内如本项目发生重大调整或出现停建、缓建的,甲方有权提前十日通知乙方解除或暂停合同,双方按已履行的期限及本合同约定的月费用结算。除此之外,甲方不再承担其他任何责任、赔偿等;
2、如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服务费用,甲方每逾期一日,乙方有权按逾期金额的万分之二向甲方追索违约金直到付清为止。
3、乙方未按计划期限或甲方通知调整后的进程时间向甲方提交方案、策划、设计等或有其它迟延提供服务的行为,每逾期一日,乙方承担合同总金额千分之二的违约赔偿,并承担因乙方迟延交付工作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逾期达七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除此之外,如乙方所服务内容非因甲方原因发生三次以上迟延交付情况,乙方应承担合同总金额千分之五的违约赔偿金,发生五次以上,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4、甲方可根据乙方前一阶段工作完成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履行本合同,如甲方决定提前解除本合同可提前五日通知乙方,双方按已履行的期限及本合同约定的月费用结算,除此之外,甲方不再承担其他任何责任、赔偿等;
5、合同期内,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损失或损害甲方商誉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6、乙方违反本合同其它约定的,经甲方书面通知限期改正或履行,而期满仍未改正或履行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7、除本合同另有约定之外,因乙方原因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 20%的违约赔偿金,对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8、本合同履行期限内,甲方可随时提前十日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双方按已履行的期限及本合同约定的月费用结算,除此之外,甲方不再承担其他任何责任、赔偿等。
第十一条、知识产权
乙方依据本协议所完成的工作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一切策划、创意、设计等工作成果,一经由甲方审核、确认并采用,其使用权、著作权(版权)、载体所有权等权利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用于广告发布、对外宣传以及再转让等,而无须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第十二条、保密责任
为履行本协议,甲方向乙方提供的经营、业务、产品、技术等有关的文件、信息、图纸及软件等,乙方对甲方所提供的上述资料负有无偿保密义务,并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以使其所接受的资料免于散发、传播、披露、复制、滥用及被无关人员接触。
第十三条、免责条款
1、如因不可抗力致使乙方不能按期完成本协议项下之广告业务,乙方不负违约责任;但乙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次日内向甲方提供所发生的不可抗力的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2、如因不可抗力致使甲方不能按期履行本合同,甲方不负违约责任;但甲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次日内向乙方提供所发生的不可抗力的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
如双方对本协议的执行及解释发生争议,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附件的法律效力
本协议的附件系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同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协议的修改及补充
本协议条款系由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后形成的,未经双方认可,任何一方不得对本协议条款做出修改或补充。一方提出变更并向对方发出书面文字,在双方没有签订补充协议之前,双方仍应履行本协议。
第十七条、其它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由中文制成,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的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未尽事宜由双方日后协商决定。
甲方:上海*房地产有限公司 乙方:北京广告有限公司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图文传真:021- 图文传真:010-
签订日期:*年*月*日
看了“房地产前期策划合同范本”的人还看了:
4.房地产项目居间合同范本3篇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结合北京市场的具体情况,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代销甲方的玉石籽料、挂件、手镯等系列玉石、宝石产品。
二、甲方根据市场情况和乙方的需求分阶段分批向乙方供应相应的玉石、宝石产品。
三、甲方提供给乙方的玉石、宝石产品附有鉴定证书、防伪标签的,乙方在销售期间不得变动和拆卸。
四、甲方向乙方供货时附相应的清单,在清单中载有名称、料质、重量、证号、价格双方清点交接清楚,此后发生毁损或调换,自负其责。
五、乙方未销售出去的玉石籽料、挂件、手镯等玉石、宝石产品悉数退还给甲方。乙方向甲方退货时,依照第四条的规定办理。
六、乙方代销甲方的玉石、宝石产品,向甲方回款的期限为两个月,即在乙方收到甲方货物后两个月内,或甲方第二次向乙方供货时回收第一批全额货款。
七、若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五万元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八、若乙方超出合同约定的期限迟延支付货款超过20天,甲方有权拒绝继续供货并解除合同。
九、如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诉至区人×××民法院。
十、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乙方):_________
经纪人(丙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乙、丙双方协商一致,就房地产交易经纪事宜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委托丙方为座落在:合肥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_________[小区]_________号附近的[住宅][商业用房][_________]提供以下服务:(下列事项供委托人选择)
(一)提供订约信息;
(二)充当订约介绍人;
(三)协助、指导订立[房地产转让][房屋租赁]合同;
(四)协助办理房地产交易手续;
(五)协助办理其他手续[户口转移][水表过户][煤气过户][_________][_________];
(六)_________
第二条委托期限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条乙方拟[买受房地产][承租房屋]的基本情况:
(一)拟[买受][承租]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m2,建成年份:_________年,层次:_________层,房屋结构:_________,土地所有权为:[国有][集体所有],[买受房地产][承租房屋]的价格_________元/m2;
(二)经交易双方确认[买受房地产][承租房屋]的价格[_________元][_________元/年]。
第四条乙、丙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乙方应与丙方到相关部门查验有关资料和到现场勘察房地产现状。
(二)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__日内向丙方提交办理[房地产转让][房屋租赁]相关资料的复印件。
(三)乙方应配合丙方签订[房地产转让][房屋租赁]合同。
(四)乙方应配合丙方到相关部门办理[房地产转让][房屋租赁]相关手续。
(五)丙方(房地产经纪人)在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时,应出示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证书》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六)丙方对乙方提供房地产经纪合同(之一),并据实介绍房地产信息及房地产交易价格。
(七)丙方应配合乙方到现场勘察房地产状况,并告知房屋有无漏水、管道不通等瑕疵和房地产是否已经抵押、房屋是否已经租赁等情况。
(八)丙方应告知乙方:房地产交易相关部门应收取的税金、房屋维修基金、费用标准及办事时限。
(九)丙方应协助、指导乙方签订[房地产转让][房屋租赁]合同。
(十)丙方应协助乙方到 [房地产管理部门][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十一)丙方在完成乙方委托事项后,按照物价部门核定收费标准向乙方收取中介服务手续费_________元。不得收取其他费用。
第五条乙、丙双方的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第四条(一)至(四)项,乙方应按约定做到,特殊情况应在_________日内告知丙方,取得丙方书面同意,否则导致房地产无法正常交易,乙方应向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二)本合同第四条(五)至(十)项,丙方应按约定做到,特殊情况应在_________日内告知乙方,并取得乙方书面同意,否则导致房地产无法正常交易,丙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单方解除本合同,由违约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第六条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房地产管理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不成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依法向合肥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另行约定。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两份,乙、丙双方各执一份。
第九条其他约定条款
(一)_________
(二)_________
(三)_________
第十条本合同自乙、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委托方(乙方)签章:_________ 经纪 人(丙方)签章:________
证件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 经纪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执业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共有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一、屋内附属设备状况及室内装饰情况
………………………………………………………………………………
(粘贴线) (骑缝章加盖处)
附属设施:_________ 设备:_________
室内装饰:_________
二、_________
签约须知
一、本合同由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制定的示范文本。
二、本合同使用范围
1、在合肥市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的房地产经纪人;
2、存量房屋(二手房)的房地产转让或房屋租赁。
三、合同内的空格由当事人商定后如实填写;[ ]内容为并列的选择项,可根据实际选择,不予选择的划除。
四、当事人应按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房地产经纪合同。委托人在订立房地产经纪合同时,应向经纪人如实告知以下问题:
1、房屋瑕疵。指房屋漏水、管道不通等。
2、共有关系。指两个以上权利人共同拥有同一房地产。如系共有,转让房地产或出租房屋时需全体共有人签字。
3、房屋租赁情况。转让已出租房屋的,出卖人应当在出售前三个月书面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4、房地产抵押情况。指房地产所有权人为担保债权人债权的实现,将房地产抵押给债权人,办理了抵押登记。在转让前,应先办理他项权利注销手续或出具抵押权人同意转让的书面证明。
五、在签订房地产转让、房屋租赁合同时,房地产经纪人(丙方)应将房地产经纪合同(之一、之二)的所有条款告知合同委托人(甲方、乙方)。
六、当事人在签订本合同时,应认真阅读所有条款,知悉其含义。若需代理人签订本合同,应出具委托书。
七、本合同条款由监制单位负责解释。
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标准:根据合肥市物价合价房[_]375号《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规定,房屋买卖代理收取成交价格总额的1%-2%(买卖双方交);房屋租赁:住宅按成交一个月租金额的40%-50%一次性计收;非住宅按成交一个月租金的20%-30%一次性计收。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双方协议签订合约如下:
一、货品及金额
伽森科技扬州有限公司(下称甲方)同意将下列商品,按照下列条款将产品提供于
二、合作经营方式:甲方负责产品成本(包括运输成本),乙方负责提供市场和售货管理。
三、甲方授权乙方对二级、三级代理具有行使签订代销合同的权利。
四、乙方责任: 在本次代销期间,乙方应随时和甲方代理人保持联系,提供详细的销售管理信息,并应定期每 向甲方提供当前销售清单一份。
五、结算方式:采取每三个月结算一次方式(即乙方三个月销售额和乙方未售出的产品退回)。乙方逾期不结算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六、利益分配方式:产品售出后甲方向乙方支付产品规定零售价的总额的 %作为提成。
七、本次代销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八、乙方每次都需凭此合同到甲处提货。
九、本合同一式叁份,乙方一份,甲方两份。本合同自签订时生效,直至结算后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当户):
乙方(典当行):
甲乙双方根据物权法、担保法、典当管理办法等法律、规章之规定,经协商一致,甲方愿意以房地产(当物)抵押出当,乙方接受并提供相应的当金。星当票的格式限制,为明确典当双方的权利、义务,维护典当双方的合同权益,特订立本合同,以期共同执行。
第一条 当物、当金及用途
1、甲方愿意以其合法拥有并有处分权的房产及所属土地使用权作为当物乙方抵押出当。经乙方同意后,双方即对本次房地产抵押办理抵押登记。
2、甲方所提供的抵押担保房地产(当物):
抵押物的效力及其从物,从权利、附着物、附合物、附加物、孳息及代位物, 如无特殊说明,本合同所称“房屋”或“当物”均包括上述所有内容。
3、经双方协商上述房屋的当金为人民币(大写): 元。
第二条 典当期限
1、本合同典当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考虑双方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的时间因素,起止日期以乙方支付当金之日,在双方签署的当票上约定确认。
2、典当期内或典当期限届满5日内,甲方不能赎当,可按本合同第六条第二小项执行。
第三条 典当综合费率、利率和息费计算
1、按《典当管理办法》规定,房地产抵押典当当月月综合率不得超过2.7%,本合同项下当金的月综合率确定为当金金额2.7%,综合费在乙方向甲方支付当金时即应交付。
2、本合同项下当金的月利率为3‰.
3、为方便息、费计算,按银行通常的划算方式,日综合费率=月综合费/30, 日利率=月利率/30。
4、本合同项下典当逾期的综合费,按典当管理办法规定上限按日计算,同时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银行逾期贷款罚息水平给予罚息。
5、当期不足5日的,按5日收取有关费用。
6、经双方协商,甲方提前赎当的,按合同约定的综合费率、利率和实际用款天数计算综合费和利息,多收的综合费即时返还。
第四条 典当当金支付
甲方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本合同项下有关的批准、登记、交付及其他手续,双方签章后,乙方应支付当金。
第五条 抵押担保的范围
甲乙抵押担保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的当金本息、综合费,逾期的当金、利息和有关费用、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抵押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当物处置费、过户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等)。
第六条 赎当、续当和绝当
1、甲方按期偿还当金本息,支付完所有相应费用,全部履行合同各项条款,本合同即告终止,乙方应即时办理赎回手续,交还甲方提供的有效证明和权利凭证,协助甲方办理登记注销事宜。
2、本合同典当当期届满,甲方不能赎当,应当典当期间或典当期限届满之日起5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续当申请,经乙方同意续当后,甲方应当结清合同第三条约定的典当期限内和当期综合费后方可办理续当。双方另行签署《续当凭证》,续当一次的期限最长为6个月,续当期自典当期限或者前一次续当期限满日算起,本合同约定的事项在续当期间继续有效。
3、典当期限届满后5日,甲方赎当的,除应向乙方交付当期当金本金、利息、综合费率外,还应按当金的1.5%补交当金逾期利息和有关费用。典当期限届满后逾期5日不赎当,有不办赎当手续的,视为甲方自愿放弃回赎权,即为绝当。
第七条 绝当物的处理
甲方应自绝当之日(即典当期限届满之日起第6日)起10日内将绝当房屋交给乙方处理,若届时不移交,乙方将向甲方发出定期移交的书面通知。期限届满未能移交的,乙方有权申请公证处对绝当房屋届时的状况作证据保全,并依法对绝当房屋进行清场并委托有关拍卖机构公开拍卖,拍卖所得款优先偿还当金本息、综合费用、逾期的当金利息和有关费用,以及乙方为实现债权发生的费用,剩余部分款项返还甲方。拍卖所得不足清偿上述项目的部分,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有关拍卖手续甲方在此同意均委托乙方代为办理。绝当物在本合同第一条中当金不足3万元的,乙方可以自行变卖或折价处理,损益自负。
第八条 甲方保证与承若
1、甲方是合法的独立民事主体,具备所有必要的能力,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承担民事责任。
2、甲方是本合同项下房地产的完全、有效地、合法的所有者或有权处分者,本合同项下典当的房地产不存在所有权或处分权方面的争议。
3、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已对本合同项下典当房地产的瑕疵作了充分合理书面说明,且已经乙方认可并书面签收。
4、本合同项下的典当房地产未发生被查封、扣押、监督和被采取其他强制措施等情况,并未被公示列为征用、拆迁范围。
5、本合同项下的典当房地产如已部分或全部出租,甲方保证将设立抵押事宜告知承租人,并将有关情况书面告知乙方,且已经乙方认可并书面签收。
第九条乙方保证与承诺
1、乙方是经有权部门批准,依照《典当管理办法》设立的专门从事典当经营的合法企业,能够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承担民事责任。
2、乙方保证在双方办妥相关手续、签发当票后,按双方约定向甲方支付当金。
3、在甲方按期偿还当金本息,全部履行合同所有条款后,乙方应将所有房地产抵押他项权归还甲方,注销抵押登记。
第十条 抵押物和抵押权属凭证的占管
抵押权存续期间,若抵押物发生毁损、灭失或其他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情形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在5日内恢复抵押物价值或向乙方提供为乙方所认可的其他担保。因恢复抵押物价值或设定新增担保支出的费用,概由甲方承担。
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物他项权证有乙方占管,乙方应妥善保管好抵押物他项权证。
第十一条 抵押物的保险
抵押物存续期间,甲方应根据有关法律及乙方指定的险种,投保金额、保险范围办理抵押物的财产保险。保险期限不短于债务履行期限加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看,保险金额不低于主合同项下债权本金、综合费和利息。保修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中断或撤销保险。保险单正本由乙方保管,且保险单应当注明乙方为抵押保险的第一收益人,乙方有权直接以保险赔偿金受偿或提前受偿主合同项下全部债权。
第十二条 第三人损害赔偿
若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损害赔偿金应存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对上述损害赔偿金,甲方同意乙方有权选择下列方式进行处理,并协助办理有关手续。
1、清偿或提前清偿主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债务;
2、经乙方书面同意,用于修复抵押物,以恢复抵押物价值;若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不足以清偿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的,甲方应重新提供乙方认可的担保,抵押物价值未减少部分,仍作为债权的担保。
第十三条 双方特别约定
第十四条 解决争议的方法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向本合同签约地人民法院诉讼。
在争议期间,双方应继续履行未争议的条款。
第十五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有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甲方为自然人的签字即可)之日起有效。若抵押房产为多人共同共有,所有共有人应在本合同签约前,签署有效地相关文件。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叁份 ,甲、乙方各执一份,房地产抵押登记部门存档一份,需要公证的公证处存档一份,法律效力相同。
第十七条 涉及本合同所有的通知事项应寄往本合同首页所列的地址。任何一方变更地址和联系电话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得到对方的确认后,变更事项方才生效。怠于履行通知义务导致通知无法送达对方的,有负有通知义务的一方承担责任。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估价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估价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委托房地产价格评估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因为 ,特委托乙方对 进行评估。
二、甲方应于 年 月 日以前将委托评估房地产所必需的产权证明、证件及其它有关资料交给乙方。甲方应向乙方提交的资料如下:
1. 上述住宅楼房的确权证明材料复印件;
2. 其他有关资料。
三、乙方应根据甲方委托评估的目的, 对委估房地产的价格予以客观、公正的评估, 并向甲方出具房地产价格评估报告书。普通房地产价格评估,一般应在甲方提供资料后两周内完成。
四、甲、乙双方对委估房地产价格评估报告的内容应尽保密之责,除向政府主管部门申报外,未经对方同意, 不得对外公开或泄露给他人。
五、经甲、乙双方商定,甲方按北京市物价局及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京价[房]字[1997]第398号)文件规定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收费标准(见下表)所计算的评估标准收费,向乙方支付评估费。
本协议签字之日,甲方向乙方预付评估费人民币 万元, 乙方将评估报告交付甲方时, 甲方将剩余的评估费一次付给乙方。
六、甲方如中途中断委托评估, 乙方不退还甲方预付的评估费。
七、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正式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进行修改。如有未尽事宜, 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于XX年 月 日正式签定。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公司地址:
乙方: 身份证号:
就乙方申请入股参与甲方的××××工程项目建设一事,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规模:本工程建设占地面积约 66.7 亩,计入容积率(不含车库)建筑面积约38000m2,建筑占地面积约12367.6m2,绿化占地面积约13602.1m2,道路及其它占地面积约18481.3m2,建筑密度约27.8%,容积率约0.885(含公共基础配套设施占地),绿化率约30.6%,建设楼层为多层(局部4+1层)楼房(注:以上指标均以通过审查后的施工图所注指标为准)。
2、建设周期:三年(20xx年6月20xx年5月,能正常动工建设之日起计算,非甲方原因造成的延误工期顺延)。
3、项目总投资额:约15000万元
二、入股金额及利润分配比例:乙方按照每股投入资金 50.00 ( 伍拾 )万元起算(本合同约定时间内股金不计利息),乙方投入的资金同甲方进行风险共同承担的原则进行利润分配,具体按以下方法实施:
1、如本项目清水房建面的销售均价为6000元/m2,则甲方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及方式按公式:利润=投入股金总额× 计算出的金额向乙方分配利润;
2、如本项目的房屋销售清水房建面均价大于或小于6000元/m(但不得小于或等于5000元/m2的基价),则甲方按本协议约定的返还时间向乙方以清水房建面销售均价大于6000元/m2按公,式:利润=投入股金总额×(1+ )、清水房建面销售均价小于6000元/m2按公式:利润=投入股金总额×(1- )计算出的金额向乙方分配利润;
3、如本项目的清水房销售建面均价小于或等于5000元/m2,甲方对乙方不进行利润分配,则甲方用该项目房屋抵扣乙方投入的股本(抵扣房屋的价格按本项目相同或近似位臵、楼层、户型的房屋销售市场价格计算);
三、乙方投资款的支付时间及支付方式:
本协议签定后 3 日内将约定相应额度的款项一次性拨付至甲方的银行账户,甲方查证到账款项额度同本合同约定额度相符后即出具收款依据给乙方(甲方出具的收款依据作为乙方日后享受该项利润分配的有效证件)。
四、乙方投资款及投资回报返还时间及方式:
1、返还时间:项目全部建成完工验收后6个月内一次性返还本金;甲方与施工单位结算完成后3个月内一次性分配利润。
2、返还方式:乙方可自由选择现金返还或房屋抵账两种方式(注:选择以房屋抵账方式返还的,签定本合同时甲乙双方另行签订房屋抵账协议)。
3、利润金额:乙方的最终利润是甲方扣除乙方应缴纳利润所得税后的金额。
4、甲方按本协议支付完清乙方的投资款及利润后,甲乙双方签署关于本项目的入股文件及资料自然失效。
五、乙方的投资仅限于该项目的建设,不涉及甲方公司的其他任何业务。
六、乙方不参与甲方该项目的任何日常及其它管理工作。
七、免责约定:
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和无法完全履行,双方协商解除本合同,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八、在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时,双方应按照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按本合同约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相应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___
经纪人(乙方):_____________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从事房地产经纪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乙双方应提供下列相应证件:
甲方提供:1.“销售许可证”;2.权属证件;3.物业的具体情况;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5.营业执照;6.个人身份证。
乙方提供:1.经纪机构“资质证书”;2.经纪人岗位“资格证”;3.经纪人身份证;4.营业执照。
第二条 甲方委托乙方据实为其提供房地产经纪服务。共__项:
1.房地产经纪事项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具体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他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甲、乙双方议定,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内,甲方对其委托各房地产经纪事项,应在规定范围之内按下列比率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委托代理房地产转让,按成交价的_%计算支付;
代理房地产租赁的,按年租金的_%一次性计算支付;
代理房地产交换的,按房地产评估价值的_%计算支付;
其他服务项目支付________元。
服务费支付的时间、条件、金额、支付方式和结算方法,由甲、乙双方在合同补充条款中约定。
第四条本合同履行期间,除甲方原因,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第二条服务事项的,甲方不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各项服务费。乙方应将甲方已预付的服务费全部退还。乙方不能完全履行服务项目,则相应减少甲方应支付的服务费。具体数额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另行约定。
本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中途毁约,甲方已支付给乙方的服务费不予退还。未支付给乙方服务费,乙方有权按双方约定服务费的标准,向甲方追索。
第五条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天内)签订变更协议,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六条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定期将本合同第二条为甲方服务的各房地产经纪事项情况及时通告甲方,甲方对乙方的履约应提供必要的帮助。并有权随时进行查询、督促。
乙方将本合同第二条为甲方服务的各房地产经纪事项转委托其他房地产经纪人的,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由此而增加的费用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甲、乙双方商定,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约定,追偿因乙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为甲方服务的各房地产经纪事项内容、要求和标准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委托他人代理的;
3.违反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当事人利益的;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甲、乙双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约定,追偿因甲方过失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1.要求乙方服务的房地产经纪事项不明确,或提供的有关证件和资料不实;
2.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信息、条件、机会,擅自不履行合同;
3.违反本合同第三条及补充条款的约定,不按期给付或拒付服务费的;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甲、乙双方商定,乙方履行本合同第二条各房地产经纪事项的服务,必须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同意延期外,逾期视作本合同自行终止。在本合同终止后的__日内,如果委托人直接或间接地与经纪人最初物色的客户成交,那么经纪人有权获得经纪合同中订立的佣金。
第十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签署的补充协议及其它书面的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未约定的事项,应遵循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本合同签订后,需要公证的,可按本市公证的有关规定申请办理公证手续。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方法之一,进行解决:
1.向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本合同壹式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营业执照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
个人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住址/注册地址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传真号码
委托代理人 承办经纪人员
(资格证编号: )
房地产权证/商品房现(预)售许可证
(证件编号: )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甲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房地产中介代理有限公司地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代理销售甲方开发经营或拥有的____________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方式和范围甲方指定乙方为在____(地区)的独家销售代理,销售甲方指定的,由甲方在________兴建的____________项目,该项目为(别墅、写字楼、公寓、住宅),销售面积共计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合作期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为个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____天内,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反对意见,本合同代理期自动延长____个月。合同到期后,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终止本合同,则按本合同中合同终止条款处理。
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除非甲方或乙方违约,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甲方不得在____________地区指定其他代理商。
第三条费用负担本项目的推广费用(包括但不仅包括报纸电视广告、印制宣传材料、售楼书、制作沙盘等)由甲方负责支付。该费用应在费用发生前一次性到位。具体销售工作人员的开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负责支付。
第四条销售价格销售基价(本代理项目各层楼面的平均价)由甲乙双方确定为____元/平方米,乙方可视市场销售情况征得甲方认可后,有权灵活浮动。甲方所提供并确认的销售价目表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五条代理佣金及支付
1.乙方的代理佣金为所售的____________项目价目表成交额的____%,乙方实际销售价格超出销售基价部分,甲乙双方按五五比例分成。代理佣金由甲方以人民币形式支付。
2.甲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代理佣金:甲方在正式销售合同签订并获得首期房款后,乙方对该销售合同中指定房地产的代销即告完成,即可获得本合同所规定的全部代理佣金。甲方在收到首期房款后应不迟于。3天将代理佣金全部支付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转来的代理佣金后应开具收据。乙方代甲方收取房价款,并在扣除乙方应得佣金后,将其余款项返还甲方。
3.乙方若代甲方收取房款,属一次性付款的,在合同签订并收齐房款后,应不迟于5天将房款汇入甲方指定银行帐户;属分期付款的,每两个月一次将所收房款汇给甲方。乙方不得擅自挪用代收的房款。
4.因客户对临时买卖合约违约而没收的定金,由甲乙双方五五分成。第六条甲方的责任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和资料:
(1)甲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银行帐户;
(2)新开发建设项目,甲方应提供政府有关部门对开发建设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批准的有关证照(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用地批准证书和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开工证)和销售________________项目的商品房销售证书、外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外销商品房销售许可证;旧有房地产,甲方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书、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3)关于代售的项目所需的有关资料,包括:外形图、平面图、地理位置图、室内设备、建设标准、电器配备、楼层高度、面积、规格、价格、其他费用的估算等;
(4)乙方代理销售该项目所需的收据、销售合同,以实际使用的数量为准,余数全部退给甲方;
(5)甲方正式委托乙方为________________项目销售(的独家)代理的委托书;以上文件和资料,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2天内向乙方交付齐全。甲方保证若客户购买的____________的实际情况与其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或产权不清,所发生的任何纠纷均由甲方负责。
2.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销售,负责提供看房车,并保证乙方客户所订的房号不发生误订。
3.甲方应按时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有关费用。
第七条乙方的责任
1.在合同期内,乙方应做以下工作:
(1)制定推广计划书(包括市场定位、销售对象、销售计划、广告宣传等等);
(2)根据市场推广计划,制定销售计划,安排时间表;
(3)按照甲乙双方议定的条件,在委托期内,进行广告宣传、策划;
(4)派送宣传资料、售楼书;
(5)在甲方的协助下,安排客户实地考察并介绍项目、环境及情况;
(6)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多渠道销售活动;
(7)在甲方与客户正式签署售楼合同之前,乙方以代理人身份签署房产临时买卖合约,并收取定金;
(8)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权向客户作出任何承诺。
2.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应根据甲方提供的________________项目的特性和状况向客户作如实介绍,尽力促销,不得夸大、隐瞒或过度承诺。
3.乙方应信守甲方所规定的销售价格,非经甲方的授权,不得擅自给客户任何形式的折扣。在客户同意购买时,乙方应按甲乙双方确定的付款方式向客户收款。若遇特殊情况(如客户一次性购买多个单位),乙方应告知甲方,作个案协商处理。
4.乙方收取客户所付款项后不得挪作他用,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本合同规定的代售房地产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动。
第八条合同的终止和变更
1.在本合同到期时,双方若同意终止本合同,双方应通力协作作妥善处理终止合同后的有关事宜,结清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经济等事宜。本合同一但终止,双方的合同关系即告结束,甲乙双方不再互相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应付费用的除外。
2.经双方同意可签订变更或补充合同,其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其他事项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日期: 日期:
甲方:(出卖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乙方:(买受人)
地址:
邮编:
电话:
身份证号码:
为了保护商品房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认购甲方开发建设的商品房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房屋基本情况:乙方预定甲方开发建设的位于 市 区县 路 号 楼盘: 号楼 单元 号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 平方米,公用建筑分摊面积为 平方米。房屋单价 元(美元)/平方米, 总房款为(小写) 元(美元),(大写) 元(美元)。户型为 。
二、认购期间:甲方承诺为乙方所预定房屋保留 天(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定金:本协议签订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小写) 元(美元),(大写) 元(美元)。乙方须在上述房号保留期限内,携本协议到甲方售楼处,与甲方协商签订《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有关事宜。上述定金在甲、乙双方签订《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时,由甲方退还乙方或抵作该房屋的购房价款。
四、付款方式:乙方同意选择下列 种付款方式,在与甲方签订《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后向甲方支付购房价款。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于签约当日付 %,剩余房款在 日内分 次付清;
3、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于签约当日付清房屋总价 %的首付款。
五、证明文件:甲方应向乙方出示下列证件及其附属材料,甲方保证以下资格认证文件真实无瑕疵。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证号:
2、政府立项证明 证号:
3、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证号:
4、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证号: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包括附图) 证号:
6、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证号:
7、施工许可证 证号:
8、房屋销售许可证 证号:
六、甲方承诺:
1、具备商品房销售(预售)条件,如果甲方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导致此协议无效,甲方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除退还乙方定金外,还应赔偿乙方利息等资金损失及其他有关财产损失。
2、在本协议签订后,须为乙方保留该房屋至保留期届满之日止,且不得与第三方签订该房屋之《商品房认购协议书》或《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并承诺在乙方携本协议与甲方签订《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时,甲方将完全履行本协议中约定的房屋位置、面积、价款、户型等条款。如甲方违反上述约定,甲方需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同时本协议自动失效。
七、乙方承诺:在本协议签订后,在上述约定的时间内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与甲方签订《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并承诺在与甲方签订《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时,乙方将完全遵循本协议中约定的房屋位置、面积、价款、户型等条款。如乙方不能履行本协议书确定的义务,视为乙方自行放弃该房屋的房号保留权,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的履行,并将该房屋另行出售,同时乙方已交付的定金不予返还。
八、其他:甲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乙方有权解除协议,甲方应向乙方全额返还定金。
1、甲方依本协议第五条向乙方提供的证明文件不完整、不真实或有瑕疵,导致双方不能签订《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的;
2、甲方存在其他违法行为导致双方不能签订《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的;
3、甲、乙双方经协商未能就补充协议达成统一意见的。
九、不可抗力:
1、如果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受到诸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战争或其他双方认可的不可预见的不可抗力的直接影响,或无法按照原协议条款执行,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立即以传真通知对方,并且在此以后5天内将发生事故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事故证明寄给对方。
2、因政府产业政策发生变化而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时,甲、乙双方可以解除本协议并免责。
十、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使 用 说 明
1、本合同是青岛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推荐,仅限青岛网上房地产会员单位使用。
2、甲、乙双方应仔细阅读,慎重签订。
3、合同空格内由甲、乙双方商定后如实填写;内容为并列的选择项,可根据实际选择,不予选择的划除。
4、签订本合同前,甲、乙双方均应互相交验对方有效证件、证明。
5、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甲方应提交房地产权证或其他权属证明的原件。乙方应出具保管房地产权证或其他权属证明的原件的收件凭证。
6、代理人签订本合同时,应交验有效的委托授权书。
7、甲方要求乙方代为收取、支付定金、租金、房款、中介费、服务费等费用的,可通过青岛网上房地产指定银行划账。
房地产经纪合同
合同编号:
委托人 (甲方)
受托人 (乙方)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平等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为其提供房地产经纪事项。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证件和证明,证明甲方是具有委托本合同事项的合法当事人(见附件)。
2、乙方向甲方出示的证件和证明,证明乙方是具有接受本合同事项的合法当事人。
第二条乙方为甲方提供的各房地产经纪事项。
1、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乙方为甲方提供其他代办的房地产经纪事项。
1、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本合同委托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同意延期外,逾期视作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五条甲、乙双方商定,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内,甲方对其委托的本合同第二条、第三条个房地产经纪事项应按下列标准向乙方支付中介费和代办服务费。
按成交价格的______%人民币_________元:
按成交价格的______%人民币_________元:
按成交价格的______%人民币_________元:
第六条中介费、代办服务费支付的时间、条件、结算方法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本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需要变更本合同的,必须征得对方同意后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八条甲乙双方商定,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支付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中介费和代办服务费:
1、乙方在委托期间内,不能提供订约机会的;
2、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本合同第二条、第三条内容、条件、要求的;
3、本合同签约生效后二个工作日内,乙方未及时通过青岛网上房地产网络平台上网挂牌且经甲方投诉仍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的;
4、乙方利用为甲方服务的机会,为自己牟取不当利益的;
5、乙方违反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的;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甲、乙双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全额支付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中介费和代办服务费:
1、甲方虚假委托或提供的有关证件和资料不实,造成乙方最终无法履约的;
2、甲方在委托期间,私下与他人成交的,视作媒介合同成交;
3、甲方在委托期届满之后二个月内以任何形式或价格与乙方曾介绍过的客户成交的,视作媒介合同成立;
4、甲方在合同履行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中途毁约,擅自不履行合同的;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乙方对于居间过程中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甲方对乙方的履约应提供必要的协助。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的通讯地址以本合同所填写的通讯地址为准。
第十二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第十三条双方或一方可向相关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备案、登记。
第十四条甲乙双方在履约过程中若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方法之一解决:
1、向。
2、向。
第十五条本合同壹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_份。
补 充 条 款
----------------------------------------------------------
(粘贴线)(骑缝章加盖处)
附 件
----------------------------------------------------------
(粘贴线) (骑缝章加盖处)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 / 护照 / 营业执照编号 身份证 / 护照 / 营业执照编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住 / 注册地址居住 / 注册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 经纪人员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格证编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月___日签于:青岛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XX市智高点商务策划咨询公司
为了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互相配合、讲求实效、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完成的有关事宜,签订本合同书。
一、策划(咨询)项目
1.
二、委托项目进度
策划工作分为两个阶段:
1.第一阶段:策划市场调查,包括商圈调查、目标人群调查、目标市场调查、产业链调查和竞争对手调查5个内容,并对整体项目进行初步定位,双方沟通达成共识后进入第二阶段,本阶段完成供双方沟通用的的中期汇报演示文本,限期为自合同书生效之日起至个工作日。
2.第二阶段:在甲方认可乙方对项目得出的定位主体的前提下,对定位策划有关内容作出进一步完善,完成,限期为至个工作日。
上述工作在程序上顺延,总体累计时间不超过个工作日。
三、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
1.策划咨询费用为元人民币(元)。
1)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策划费用的50%作为预付款,即人民币元(元)。
2)乙方完成项目一整体策划方案后,通过正式的演示文稿,向乙方当场做出演示讲解,甲方认可后日内,甲方足额支付策划费余款人民币元(元),乙方方能将的正式文本交付甲方。
2.乙方去往甲方处进行策划(咨询)工作,往返路费甲方承担,在甲方处调查工作的交通、住宿费用由甲方承担。
四、甲方责任与权利
1.甲方须指派专人(须书面制定),作为联络人,负责与乙方联络并协助乙方工作;
2.为乙方工作及时提供所需的背景资料和信息;
3.为乙方各阶段成果提出建议性要求,并在审定通过后及时给予书面确认;
4.及时向乙方支付报酬;
5.如果就委托项目内容、期限做出原则性改变的决策,应及时通知乙方,并采取适当措施,便于乙方及时调整工作。
五、乙方责任与权利
1.由担任专家组总负责人,指派专人担任专门联络人;
2.按进度计划完成各阶段任务,保证质量,及时与甲方沟通;
3.按甲方提出的指导性要求修改和完善各阶段策划成果;
4.保守甲方的商业机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涉及的保密内容。
六、成果归属与冠名宣传
1.成果归属甲方所有;
2.乙方在保守甲方项目相关商业机密的前提下,对成果有冠名宣传的权利。
七、违约责任
由于甲方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中断,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当期款项;
八、合同终止
1.本合同履行完毕自动终止;
2.一方违约并承担责任后自动终止;
3.任何一方无权单方面要求中止。待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终止协议。
4.甲、乙双方同意终止时须以书面形式确定。
九、合同争议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争议时,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并以补充协议形式载明,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同具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仅视为达成策划意向;自甲方支付第一笔款项xx万元到达乙方账户之日起,本合同正式生效。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地址:省市区街(路)号邮编:
电话: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地址:邮编:
开户行:账号:
电话:
签约地:年月
甲方:乙方:
为了实现项目经营协作化,甲、乙双方经过协商,项目名称广告平面设计等事宜达成一致并签订如下协议:
一、合作内容
平面广告设计。
二、合作期限
合同期限暂定一年,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取费方式
设计费、文案年总计为:3万人民币(大写:叁万元整),其中包括文案与设计费用。(设计明目详见附表,具体根据甲方实际情况确定详细设计物料明目)
1、甲方需在合同签订之日起,支付委托设计总费用的20%即人民币¥元整(大写:),让乙方积极开展设计工作及广告文案的撰写。
2、到设计中期即完成50%,甲方需向乙方支付余款的50%,即人民币¥元整(大写:)。
3、设计后期甲方需付清余款30%,即人民币¥元整(大写:)。
四、乙方的任务
(一)该项目平面设计有关的内容均属于乙方任务,(后附详细的设计清单,如需增减,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双方自行协商),乙方有义务及时认真地完成。
(二)甲方给乙方下工作任务单下达设计任务(因时间问题电话通知的,事后也要补发设计任务单,详见附件1),乙方应积极响应。
(三)乙方设计时必须认真思考前后设计风格与项目风格一致,并且保证设计思想所表达的内容明确化和艺术化。
(四)乙方设计的作品必须被甲方认可,甲方有权对设计提出参考意见和修改意见,直到设计作品双方满意。
五、违约责任
(一)如乙方设计作品不按甲方要求而简单敷衍,甲方有权给予乙方100—200元/次的罚款。
(二)若甲方付款不及时,乙方除有权追回欠款外,从欠款的第三十一个工作日起,甲方每天赔偿欠款本金的千分之三。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如有需要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赠与人:,男,汉族
身份证号码:
受赠人:,女,汉族
身份证号码:
于x年x月x日共同购买了XX市XX区路弄x号x室房地产,并于x年x月x日取得该房地产之产权证(沪房地长字年第号),根据该房地产权证的登记内容,、共同共有该房地产。
承认该房地产之购房款及购房所产生的一切税费、中介费用等,均为支付,同时,截至今日,该房地产所涉贷款均由按期偿还。现自愿将其享有的该房地产之共有份额赠与给并与达成如下一致意见,以资遵守:
一、赠与人自愿将享有的XX市XX区路弄x号x室房地产的份额之所有权赠与受赠人;
二、受赠人同意上述房地产原有的按揭贷款(公积金抵押贷款和商业抵押贷款)均由其个人承受,并及时办理提前还贷或转按揭手续;
三、受赠人同意在赠与人的有生之年,将该房地产交由赠与人居住;
四、赠与人同意在受赠人发出请求的十日内,与受赠人共同至XX市XX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该房地产的过户手续。
赠与人: x年x月x日
受赠人: x年x月x日
甲方:x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
( )房买卖契字 号
甲方(卖方):
立契约人
乙方(买方):
由于甲方已收到乙方预付的购房定金人民币(大写) ,双方同意就下列房地产买卖事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 区 路(街) 的房地产(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出售给乙方。该地产的基本情况已载于本合同附件一。乙方已对甲方所要出售的房地产做了充分了解,愿意购买该房地产。
二、甲乙双方议定的上述房地产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大写) 元;¥ 元。乙方于 年 月 日前分 次付清给甲方,购房定金将在最后一次付款时冲抵。付款方式:
三、双方同意于 年 月 日由甲方将上述房地产正式交付给乙方。房屋移交给乙方时,其该建筑物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一并转移给乙方。
四、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清楚。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五、违约责任:乙方中途悔约,乙方不得向甲方索还定金。甲方中途悔约,甲方应在悔约之日起 日内将定金退还给乙方,另给付乙方相当于定金额的违约金。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付清购房款,或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付房地产,每逾期一日,由违约一方向对方给付相当于上述房地产价款千分之 的滞纳金。
六、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七、上述房地产办理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
八、本合同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可另行议定,其补充议定书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经房地产买卖主管机关审查批准后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合同副本 份,送 房地产交易管理所(处)。
十一、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地 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1.本合同文本适用于房地产买卖立契。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议定后,可填入空白条款内或另行签订附件。
3.本合同格式解释权归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甲方: 身份证号: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电话:
甲方将位于西峡县回车镇老庙岗村陈沟组的自住用房的建设工程经双方协商承包给乙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就该建房工程的施工承包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此次建房的施工承包方式为乙方包工包料。乙方负责出工建设并自行解决建设施工所需的所有设备、建房所用的全部原材料,施工过程所需的水电费用由乙方支付,施工人员的吃住行生活由乙方自理。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注意施工安全,全程对施工安全负完全责任,因施工设备的原因和乙方人员操作失误导致的伤亡事故由乙方负完全责任。由于乙方对施工工地管理疏忽造成的施工人员以外第三人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应对此负全部责任。
二、施工要求
1、乙方需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完成施工任务,不得随意更改,如需更改,需征得甲方同意。
2、乙方自本合同签订后开始施工,月天),即自 按期交房。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所需材料必须使用红砖、国标钢材、中联水泥。
三、付款方式
工程报价:每平方 元,以实际建筑面积为准。
1、地基挖好后甲方支付乙方首批款2万元。
2、第一层盖好后付4万元。
3、第二层盖好后付4万元。
4后如因房屋未出现质量问题,甲方将剩余款项 全部支付给乙方。若出现质量问题,所需维修资金由剩余款项支付,剩余款项不足以支付维修金的,甲方有权向乙方继续索要不足部分的维修金。
四、工程内容:从地基到完成砖砌结构,室内外的抹灰、楼房高度以及前面部分式样到封顶。
五、违约责任:
1、乙方承诺:如建好后的房屋出现重大质量问题,足以影响甲方生活安全的,甲方可向乙方索赔,索赔金额不低于全部建房款。
2、本合同一式签署,双方不得反悔,若任意一方反悔,除正常的工程材料款结清外,须赔偿另一方违约金2万元。
3、若乙方未在规定的工期内完工,每逾期一日需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造价1%违约金,逾期时间进过一个月以上的,乙方需向甲方支付不低于1.5万元的违约金。
六、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均可向西峡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协议自甲乙双方在协议文本上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 乙方签字:
签约时间: 年月日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代理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就甲方自有产权的不动产,交由乙方房地产中介机构负责代理销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不动产基本情况:
甲方自有产权的不动产位于 市 区 单元第____层,共(套),房屋结构为__ __,建筑面积 平方米,户型 ;房屋所有权证号: ,属于: 。附房屋状况表。
二、销售价格与收款方式:
1、甲方确认本合同指定的房屋销售底价为__ __元/平方米,总价 元人民币,乙方可视市场情况高于底价销售, 销售价超出甲方指定销售底价部分,甲方得 %、乙方得 %。若销售价低于甲方底价,须征得甲方书面认可;
2、甲方确认由乙方代收房款。
三、甲方同意乙方客户的以下几种付款方式:
四、结算方式:
双方约定,自购房客户与甲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房产证过户并交房后,方办理房款结算手续。
一次性付款结算方式:
1、一次性付款是指即购房客户与甲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当日将全部房款支付到乙方帐户;
2、乙方代收购房款,在甲方自行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或委托乙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后,自房产证过户完毕之日起三日内乙方将代收购房款转予甲方。
按揭贷款的结算方式:购房客户与甲方签订购房合同后,购房客户向乙方支付首期房款后开始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接揭贷款手续获批后,待房产证过户并办抵押后,首期款由乙方付,按揭款由按揭银行付清。
为保证房屋交易的安全性,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办妥后,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后,须凭本人身份证来乙方处领取房款,如委托他人取款的,应凭经公证的委托书(注明代收房款)及委托人身份证明领取,甲方系法人的,应以合同载明的开户行和帐号转帐。
五、代理期限及代理权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为 个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到期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2. 甲方全权委托乙方在不低于甲方售房底价的情况下与客户签订定房协议书,并代甲方收取房款。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甲方不得指定其他人或中介机构销售该不动产。
4、委托期满仍未销出者,甲方授权乙方可在委托底价内下浮 %出售。
六、代理费的收取
1、乙方的代理费为本合同所售不动产,在出售成功后按成交总额的____%收取,乙方实际销售价格超出甲方指定销售底价部分,甲方得 % ,乙方得 %。代理费由甲方以人民币形式支付,由乙方从代收房款中扣除。
2.甲方在与乙方客户正式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乙方客户支付首期房款后,乙方即可获得本合同所规定的全部代理费。
3、甲方委托乙方在信息宣传系统上为该物业发布广告及带购房客户到现场看房,双方商定甲方向乙方支付信息发布费、产证鉴定费及服务费合计 元。
七、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向乙方提交如下房屋产权证明资料,并保证其真实、准确性。 1)、《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房主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及原件,乙方核对原件无误后将原件交还甲方。
2)、已婚夫妇,房屋所有权在一方名下,但共同生活超过八年的,应证得另一方的书面同意。
3)、原购房协议书(另:如房屋是集体土地,应提交乡、村办及所属村委会城管科证明) 4)、房屋平面结构图及附属设施说明清单、钥匙等。
5)、房屋是否设定担保等债权、债务的书面声明。
6)、有委托人代办的,应出具经公证的房主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明。
2、甲方保证该不动产的产权清楚,若发生与之有关的权属纠纷及债权、债务纠纷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因此给乙方及乙方客户照成的经济损失,甲方必须负责赔偿。
3、乙方在与客户签订定房协议书合同后,甲方应在得到乙方通知后三天内来乙方处签署销售确认书,并与乙方客户会签购房合同,如因甲方地址、电话变更,而未能通知甲方而给甲方所造成的损失概由甲方负责。甲方联系电话及地址以本合同所载的地址为准,经交邮即为送达。
4、甲方与乙方客户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若双方委托乙方办理房产证的过户手续,应支付代办费。
5、房产证办理过户完毕,甲乙双方结清房款,则本代理合同指定的不动产代理义务即告完成。
6、原则上,乙方要求甲方应在房产证办理过户后,方交付房产给购房客户。特殊情况下,甲方愿提前交房应书面通知乙方。
7、乙方系房地产的中介机构,依法承担中介机构的权利义务。
八、违约责任:
1、乙方在委托代理期间,将委托不动产出售,并与购房客户签订定房协议书,如购房客户未履行定房协议书所规定条款,乙方有权终止定房协议书,并没收定金;如乙方与购房客户签订定房协议书后甲方反悔的,甲方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乙方客户缴纳给乙方的定金。
2、甲方不得将该不动产委托乙方之外的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销售,否则视为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如甲方自行售出委托物业,应以书面形式提前3天通知乙方,否则乙方仍按未售物业出售,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九、乙方必须严守诚实、信誉、高效的服务原则,积极、主动、热情地为甲方进行代理服务,乙方必须严守甲方有关商业机密不能外泄。
十、双方一致同意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无锡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本合同附件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二、如有其它事宜,可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联系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开户行:
帐号: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房 地 产 项 目
营销策划及招商销售代理
合 同 书
甲方:宿迁世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
甲方: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
乙方:
地址: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以代理商的身份为月亮湾商住项目综合商业地产、住宅项目全权委托乙方:投资顾问、营销策略、广告创意、招商及销售代理事宜,达成以下合同内容,并承诺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月亮湾
2、项目位置:新城区
3、项目用途:商业、住宅综合房地产项目开发;
4、全案代理范围:约定委托代理销售面积:该项目总销售面积约 平方米,其中商业物业销售总面积约 平方米,住宅楼(办公、公寓)总销售面积约平方米,其它可销售面积 平方米,(最终面积以房产测绘部门测绘为准)。
第二条:委托事项
1.投资顾问
本项目投资顾问工作,主要是从市场研究以及项目开发条件的分析入手,通过对项目竞争力的挖掘,提炼项目的核心卖点体系,形成项目的初步产品竞争策略和产品形象定位,并参与规划、设计讨论和提出产品调整建议,根据相关定位、资料提供项目分析。
2.营销策略
本项目营销策略工作,主要是从市场、产品、客群等角度出发,确定项目的主题定位、整体市场竞争策略、形象包装策略、销售定价策略及项目整体营销工作计划等与营销相关的策略工作内容并配合开发商实施。
3.广告创意
本项目广告创意工作,主要是结合项目的整体定位及竞争策略,确定广告推行计划并进行相关文案平面的创意、设计,相关现场的包装展示的设计工作等,为协助销售和项目提升形象服务。
4.招商销售代理
乙方以代理销售商的身份组建并管理本项目销售团队,由该销售团队进行本合同所约定销售范围内物业的全面招商销售工作。
第三条:委托期限
本合同代理期限为_____个月,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_____天内,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反对意见,本合同代理期自动延长_____个月,在自动延期期间,本合同所有条款和乙方收费标准不变。在本合同延长期内,任何一方有权提前30天给予另一方书面通知后终止合同。
第四条:工作内容
1.投资顾问
1) 负责与本项目有关的市场调研及市场分析;
2) 负责本项目的客群分析;
3) 参与产品设计讨论并提供产品建议或产品修改建议;
2. 营销策略
1)根据项目的市场定位、客户定位、产品定位以及开发商目标等基本要素,制定项目营销策略总纲,包括营销阶段划分、项目主题定位、市场形象定位、客户营销基本策略等;
2) 根据项目的营销阶段划分后的时间节点,分阶段制定项目各阶段的营销工作执行计划;
3)根据确认的营销策略总纲及阶段性的营销策略执行计划,制定项目营销策略执行方案,包括项目阶段性的营销组合策略、媒体组合策略、重大SP活动策略、价格策略等;
4)根据确定的营销策略总纲及营销策略执行方案,结合市场和项目进展中的变化因素,制定每个营销阶段的营销策略调整与执行计划,并针对各个营销阶段过程中的重大事件如开工、房交会等,制定策略及执行专案;
5) 根据每个营销阶段的销售特点、去化特征以及客户需求特征,制定短期的销售策略、价格策略和媒体策略等;
3.广告创意
1) 制订合同期内的项目广告宣传创意策略,编制项目整体媒介策略、年度媒体策略和月度媒体计划及广告费用预算;
2) 负责项目形象定位及LOGO、VI及应用、延展等相关应用设计;
3)根据项目形象与销售需要,在相关SP活动专案(包括展会、咨询会、新闻发布会、大型促销、客户联谊活动及各类典礼)基础上,进行包装展示的设计工作;
4) 提供项目现场包装策略及设计方案(现场看板、指示牌、工地围墙、现场罗马旗、大型广告牌等);
5) 负责相关文案创意和平面设计(包括楼书、宣传折页、户型册、客户通讯、报纸广告、杂志广告、夹报广告、展板、户外看板等的设计);
6) 负责电台宣传稿的文案创意、电视宣传片的创意思路、网站的创意思路与文案。
4.招商销售代理
1) 制订并提供项目招商销售策略;
2) 制定并执行销售价格体系及销控策略;
3) 派出专职项目经理及销售员组成本项目销售团队进行销售招商;
4) 负责本项目销售现场管理;
5) 负责或协助本项目以促销为目的的SP活动;
6) 根据销售计划负责具体实施和落实执行;
7) 负责本项目相关销售数据统计、分析(包括销售日报、周报、月报、促销分析报告等),并提供销售报表。
8) 负责派出招商销售团队的工作服、工资、佣金、补贴及相应的福利待遇。
第五条: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甲方向乙方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供所委托项目之开发建设法定文件、所有权法律批文复印件,提供项目规划设计的图纸、资料,项目运作的整体计划、方案及乙方要求等;及时通报施工计划、工程进度、预售许可证办理进度、房屋交付期等与本项目有关的具体情况;在本项目发售前向乙方提供本项目公开销售所需的预售许可证及各项文件资料,以确保本项目策划工作和销售工作的顺利展开。甲方承诺依本款提供给乙方的资料完全真实,并承担因上述资料的承诺所产生的对本项目客户的一切责任。
2) 对乙方提交的有关工作计划与工作报告进行审查验收,并须在乙方提交每一份报告后的3个工作日内给予明确答复或修改意见;
3) 承担本项目现场销售场所及家俬、设施配置费用:即现场销售接待中心装修及销售所需的沙盘模型;
4)甲方承担本项目的宣传及广告推广费用(推广费用包括报纸和电视及电台广告及广告片制作、印制宣传材料、售楼书、户外看板、SP促销及客户联谊活动等);广告推广费用由乙方根据推广要求向甲方申报,批复后由甲方在费用出生前一次性支付于乙方。
5) 提供现场办公设备(包括但不仅包括空调、饮水机、传真机、复印机、电脑、电话、办公桌椅、洽谈桌椅等),并承担日常水电、维护及房租费用;
6) 保证本项目具备办理个人购房按揭贷款的条件、保证本项目所有商品房均符合预售的法定条件;
7) 项目销售房号、确认的价格表等销售文件资料,甲方于距乙方合同签订日3天前提供给乙方,以保证销售策划及代理的顺利实施;
8) 向乙方提供合法的销售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及公摊面积证明;
9)派出专职人员在现场负责购房定金及销售收款、办理预售登记、合同备案等相关各项购房手续。协助办理客户个人购房贷款、解决因购房办证需提供证件所引发的客户投诉、并处理关于工程的修改意见及投诉等方面的工作;
10)本项目的房交会的展场租赁与装修费用、非计划性的甲方指定的宣传费用由甲方负责支付。若该类费用甲方需乙方代理开支,应在相关费用项发生前一次性提前预支付乙方,具体使用计划需由乙方提前申报经甲方认可后才能使用;
11) 甲方承担购买本项目物业的客户使用信用卡及消费卡等以刷卡形式支付定金或购房款而产生的银行之手续费。
12) 甲方应按时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有关服务费用。如有拖欠要按所欠代理费总额每日千分之五计付滞纳金。
13) 非乙方之行为造成的索赔或其他法律责任,由甲方负责并承担相应责任。
14) 在本合同生效后,甲方不再自行销售或者委托任何第三方代理销售本合同所指相关物业。
15) 负责销售应配置的交通工具(即看房车)的日常维护费用及燃油费及驾驶员薪酬等。
2.乙方责任
1) 认真、准确并按计划及时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
2) 若甲方对乙方专案组成员的实际工作不满意,乙方有义务更换专案组人员;
3) 本项目专案组成员应积极配合双方确定的营销策略的具体执行步骤,确保策划方案顺利实施;
4) 依进度向甲方及时通报工作的进展情况,促进双方保持良好的沟通;
5) 负责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供产品建议、营销策略、销售策略、招商策略、广告策略及计划等,经双方确认后执行;
6)乙方派驻销售团队进驻销售招商现场开展客户咨询、接待、跟踪、招商、销售等工作,并按双方共同商定的售楼方案进行销售(甲方在乙方销售人员进场展开项目咨询工作前提供盖章确认的项目200问资料);乙方负责管理销控表,组织好楼盘的销售工作,根据销售各阶段的实际调配资源,保证每日有一定数量的销售人员在售楼现场从事销售工作;
7)甲、乙双方建立工作例会制度定期与甲方沟通,乙方工作人员详细记录广告效果及销售情况,并向甲方如实、及时报告销售状况,督促客户按约支付房款,尽量确保房款按期并快速回笼;
8) 按甲方提供的项目资料,如实地对客户进行介绍,介绍内容包括房型、建筑面积、建筑标准、付款办法、交房日期和客户预售购房合同等;
9) 乙方招商工作必须先向甲方提出包含商家综合素质、品牌实力和租金水平的招商方案及承租方与甲方达成租赁协议的工作计划,经甲方审核通过后实施;
10)
11) 本合同中止时,乙方应及时返还甲方所有有关文件与资料,并妥善交接好所有相关工作;
12) 乙方有义务在甲方向乙方支付有关费用时及时向甲方提供真实有效的完税票据。
第六条:其它相关管理
1、为了清晰工作指令和提高工作效率,甲方应以书面的、清晰的、可执行的工作联络单或意见书通知乙方执行,通常情况下乙方可以不执行甲方的口头工作指令;
2、为了保证甲方工作指令下达的清晰与准确,乙方工作仅对甲方总经理或总经理指定负责人负责。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每次工作以甲方总经理或总经理指定负责人签字为执行依据和工作标准;
3、 甲方总经理指定负责人为,该负责人的书面认定代表甲方认定;甲方若需重新确定其他指定负责人或变更负责人,需向乙方提供甲方总经理签字并公司盖章的书面文件;
4、 乙方总经理指定负责人为 ,该联系人的书面认定代表乙方认定;乙方若需重新指定其他联系人,需向甲方提供乙方总经理签字并公司盖章的书面文件;
5、 全部销售资料及广告均注明“义乌远大”字样。
6、 为保证销售的顺利进行,本项目遇下列事项时,甲方须及时给予书面形式通知:
1) 购房合同条款变更;
2) 工程设计及装修标准变更;
3) 购房付款方式及折扣率变更;
4) 物业管理公司等相关服务单位的变更;
5) 其它与销售相关事宜变更。
第七条:销售价格、全案策划、招商销售代理费
1、本合同签定后甲方需每月支付乙方前期策划费人民币叁万元,支付期限为6个月,共计人民币18万元整。本合同签定后在支付期每个月的5号,甲方应以现金或转账方式结算给乙方
2、 销售价格
双方约定,本项目销售正式销售的约定均价为:公寓人民币 元/平方米,商铺人民币 元/平方米,其它销售物业以及部分商业租赁费用以附加协议为准
3、 商业招商销售代理费
商业招商销售代理费的收取方式由“考核代理费”与“超价提成”两部分组成。商业物业按实际销售合同金额的3%计算佣金,若存租赁为,收取一季度租金为乙方招商费(两者可同时产生)
商业考核代理费:按照2.5%、3.0%、3.5%、结算
在合同期限内完成本合同销售目标的60%,按照2.5%结算
在合同期限内完成本合同销售目标的61-75%,按照3.0%结算
在合同期限内完成本合同销售目标的76%(或以上),按照3.5%结算
商业全案代理费的“超价提成”的计算方式为:(实际总销售平均价格减去约定总销售平均价格)×30%=超价提成。
4、 住宅全案销售代理费
全案代理费的收取方式由“考核代理费”与“超价提成”两部分组成。
考核代理费:按照2.0%、2.5%、3.0%、结算
全案代理费用在合同考核期前按照完成商品房销售额的2%结算,另外按照以下结算:
在合同期限内完成本合同销售目标的60%,按照2%结算
在合同期限内完成本合同销售目标的61-75%,按照2.5%结算
在合同期限内完成本合同销售目标的76%(或以上),按照3.0%结算
其中不列入考核范围的(车库、车位)均按其销售总额3%提取(具体结算方式参照住宅)
全案代理费的“超价提成”的计算方式为:(实际总销售平均价格减去约定总销售平均价格)×40%=超价提成。
5、 特殊关系客户
如遇甲方特殊关系而成交的客户,需由甲方总经理或甲方总经理指定负责人书面批准,价格可不受任何限制但需保密,同时仍须按实际成交价向乙方支付代理费。
如遇房产直接抵扣支付广告、建材等费用,价格可不受任何限制但需保密,同时仍须按实际成交价向乙方支付代理费。
6、 退房原则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已购客户退房,则乙方退还甲方该户的全案代理费。由于客户原因退房,所没收的客户定金及其他费用由甲、乙双方五五分成。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已购客户退房,则甲方仍需向乙方支付全案代理费。
7、 双方协定的销售进度(销售进度以套数为计量)
正式销售后完成总销售周期进行考核。(销售考核周期,甲、乙双方根据项目面临的市场情况、开发商资金要求以及项目工程进度的综合分析,在正式签定本合同时另行签署补充协议约定执行)
8、 有关全案代理费的付款约定:
1) 在合同执行2个月后,甲方开始支付乙方销售佣金,事后乙方保留1个月的销售代理佣金作为本合同的保证金。
2)代理费按月结算,每个月代理费的结算日为下个月的5号之前,甲方须在每月5日前以支票、汇票或电汇等形式、一次性向乙方支付上个月全案代理费中的“代理费”,乙方收到此款项前应给甲方开具正式完税发票;
乙方同意按上述3、4两款约定的销售考核周期进行销售目标考核,在考核期的月份乙方先按月度销售额(签署预售/销售合同的房款)代理费的75%结算。若乙方在任何一个销售考核周期内未能完成约定销售进度的50%,则甲方有权在按销售额(签署预售/销售合同的房款)代理费的75%结算完之前的代理费后,单方面终止本合同,但不视为乙方违约。当乙方每完成一个销售考核周期的约定考核比例,则当前的代理费按上述第七条第2款规定的“代理费”结算,同时当前的“代理费”按上述第七条第6款规定的“代理费”补结,补结的代理费在下月5日前完成支付。
3) 乙方在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本项目可销售物业面积比例达到75%时,甲方应在10天内结算所有“超价提成”。
第八条:保密与商业道德
1.保密条款:
双方据此项目所确立的所有合同及相应技术文件均属保密范围,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允许不应将其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2.商业道德条款:
1)除非双方均认可,任何一方不得聘用另一方公司的在职员工或离职未满两年的员工;
2)除非甲方认可,乙方不得在甲方项目所在县域范围为对其他有竞争关系的项目进行全案代理服务。
第九条: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署生效后,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如任何一方违约,致使对方本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则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已执行本合同应取得的所有既得利益。
第十条:合同的终止和变更
1、在本合同到期时,双方若均同意终止本合同,双方应通力协作并妥善处理终止合同后的有关事宜,结清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经济等事宜。本合同一旦终止,双方的合同关系即告结束,甲、乙双方不再互相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应付费用的除外。
2、经双方同意可签订变更或补充协议,其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免责条款
1、国家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
2、由双方共同约定或补充约定的其他免责条件。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
若双方对本合同内容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解决无效,通过诉讼解决,在法院判决生效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第十三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经甲、乙双方代表人签字并公司盖章后立即生效。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签署日期:20_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在公平、公正、互惠互利的原则下达成以下协议:
一、标的内容:
“”项目平面设计服务
二、甲方委托乙方的工作内容:
乙方专门成立“”项目小组,负责该项目的项目平面设计,包括以下内容:
2.1、项目品牌管理规划
1、基础系统设计(已有)
2、应用系统设计
A:楼盘展示系统设计 B:销售用品系统设计 C:楼盘导示系统设计
3、户外广告类
A:现场导示牌、路牌广告、候车亭、车体广告等
2.2、项目全程宣传品设计、制作
1、售楼书设计(含单张、折页设计等)
2、售楼处展板设计;
3、购楼导向手册;
4、其它宣传品的设计;
5、报纸广告的设计
三、服务期限及合同价款:
1、乙方按“用世·水韵城”项目营销计划同步提供平面设计服务,服务期限为12月,合同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乙方提供的设计服务合同价款为人民币x元整(RMB)。
3、本合同的履行期限届满后,若甲方需要继续委托乙方服务本项目后期物业,双方可以另行签订合同。
四、付款方式:
为保证乙方工作的顺利进行,在互相信任的基础上,双方确认,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前述合同价款的具体付款方式及期限为:
1、按月支付,每月设计费用为x万元(¥),合同签订当日支付当月设计费x万元(¥)。
2、下月设计费用于当月5号前支付设计费x万元(¥),余款每月以此类推。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乙方请求提供与整体广告设计、制作和实施相关的资料、文件、信息、陈述,以确保乙方按时完成符合甲方委托的广告设计等各项工作;
2、甲方依本合同的规定如数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
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方案提出修改意见,乙方应根据甲方的意见及时进行修改和/或调整,直至甲方书面确认为止;
4、积极配合乙方开展工作,就乙方设计稿,应在收到后三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出具体的修改意见;如若逾期,因此出现失误由甲方负责。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有权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取得相应的合同价款。
2、根据本项目甲方的整体策划及销售工作的进度和需要,按甲方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计划工作任务;
3、乙方须按甲方的时间要求提交设计稿(含文案撰写)。
4、遵守保密接受委托期间获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
七、违约责任
除不可抗力因素,甲方若违反本合同约定,并因此乙方终止执行本合同,甲方负责赔偿因此给乙方带来的经济损失;乙方若违反本合同约定,乙方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八、其它
1.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授权代理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在本协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双方应本着诚信团结、互惠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通过仲裁或法律途径予以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 托 人: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营业执照号码:
物业代理人: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营业执照号码: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现委托乙方为其旗下 物业独家全程销售代理商,双方协议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 :
项目地理位置 :
项目占地面积 : 亩
项目总建筑面积 : 平方米
1、 关于项目代理保证金
1.1 为表达双方合作之诚意,乙方于签署本合同书之日,向甲方支付本项目销售代理保证金:人民 壹拾伍 万元(¥ 150000 元)。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七日内,甲方返还乙方保证金中的金额:人民币壹拾 万元整(¥ 100000 元);剩余款项共计人民币 伍 万元整(¥ 50000 元),在双方代理合同结束时,由甲方返还予乙方。
2、销售代理部分
2.1 本合同有效期限: 20xx年 月 日起至200 年 月 日止,共 个月。委托期结束,双方可以协商续约或者终止合作;甲方应于代理期届满前一个月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续约条件或终止合作决定。
2.2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成立由策划及销售精英组成的项目小组,为发展商提供贯穿整个项
目的策划及销售整体服务;同时派出销售队伍,提供销售全过程的优质及高效服务,从开发客户、接待客户、追踪客户至安排相关认购手续,及售后追踪服务等(销售工作详见合同附件)。
2.3 在委托期内,对于所有可供销售(住宅/商铺/车位)面积,成功出售本项目之每一个单位后,甲方须按成交单位之合同金额总价的 3 % 支付予乙方作为销售代理佣金;由于甲方自行联系成交的团购业务,经双方确认之后,按成交单位之合同金额总价的 1 % 由甲方支付予乙方作为销售代理佣金。
2.4 在委托期内若买家已交付定金并签署【购房认购书】后悔约或已交付临时定金后拟订,该定金将由甲方没收,并即时由甲乙双方均分。
2.5 在委托期内,若买家已交付定金并签署【购房认购书】或已交付临时定金,即使本 合同书之有效日期已过,该交易仍然属于“成功出售”,甲方须按实际销售收入金额和2.3、
2.4条款支付销售代理佣金予乙方。
2.6 在委托期内若买家于签署【正式买卖合同】并交付首期款或促证金后悔约,该交易仍然属于「成功出售」,甲方仍须按实际销售收入金额和2.3、2.4条款支付销售代理佣金予乙方。
2.7 租赁代理佣金的计算方法:
在委托代理期内,在本项目未出售部分成功完成的每一宗住宅、商铺或车位租赁交易,甲方均须向乙方支付合同约定的一个月月租金金额的代理佣金。同时,乙方保留向承租客户收取首月租金额作佣金的权利。
2.8 代理佣金的支付方法:
2.8.1 在上述条款中所规定的由甲方支付的销售佣金、租赁佣金及均分的违约补偿金,均采取月结方式结算;乙方每月25号与甲方财务结算人员进行核对,甲方于次月3号前支付乙方上月应付佣金;
2.8.2 如甲方未能在合约所定限期内付款,则甲方除支付应付代理佣金金额外,每逾期一天须向乙方支付应付佣金的3‰作为滞纳金。
3、甲方责任
3.1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须尽快向乙方提供有关本项目的详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营业执照复印件、投资许可证、开发公司资质审查、工商营业执照等(复印件)、《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等售房文件
3.2甲方承诺本项目的产权及相关文件及合同之合法性、因房屋产权所致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抵押担保等)及合同产生之一切后果,由甲方全权负责。乙方在销售房屋过程中如发生房屋产权及所属纠纷时,甲方负全部责任;
3.3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资料包括:外形图、平面图、地理位置图、室内设备、建设标准、电器配备、楼层高度、面积、规格、价格、其他费用的估算等;
3.4 在收到乙方提供之意见或建议时,须尽快作出答复,不得拖延;
3.5 甲方在对项目所作任何形式之宣传时(包括所有的宣传册、DM单、平面广告以及户外广告等),须在相应位置显示乙方为本项目之全程营销代理商,并接受及维护乙方本身形象之规范,按照其原有商标设计之使用方式;
3.6 负责确认所有有关本项目之推广方案及支付推广费用,包括售楼部设计施工、样板间的设计施工、日常运营费用(不包括乙方销售人员的工资、交通、以及其他福利待遇)、项目广告设计、广告投放、建筑模型制作、示范单位设计及施工、展销会、新闻发布会等。
3.7甲方每月必须盖章确认由乙方提交的已(租/售)单位清单及佣金之明细;
3.8 甲方应开设专用收款帐户,并派遣专人在现场收取售楼房款、定金和相关代收费用。
4、乙方责任
4.1 乙方须从项目前期的市场分析、项目定位、建筑设计顾问、销售建议、销售方案、销售管理等,向甲方提供完善和高效的专业服务;
4.2 乙方承担销售现场销售管理人员及置业顾问的全部费用(包括员工工资、销售提成、交通、生活费、工伤、福利等);
4.3 成立由策划及销售精英组成的项目小组,为发展商提供贯穿整项目的策划及销售整体服务(包括从开发客户、接待客户、追踪客户至安排相关认购手续,及售后追踪服务等);
4.4 提出关于规划、设计的专业意见;
4.5 利用乙方现有客户资料库存进行本项目的宣传;
4.6 派出从业经验丰富的管理人员,全面统筹相关工作;
4.7 主持并出席相关例会;
4.8 负责统筹、协助及安排宣传工作;
4.9 协助发展商监督广告设计及制作进度;
4.10 提供售楼场地布置的专业意见;
4.11 每日、周提交销售报告及定期递交市场状况报告;
4.12乙方负责协助甲方与购房业主签定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
4.13在正式销售前,乙方须向甲方提交详细销售计划书,并经双方签字认可后方可执行销售。
4.14 乙方在销售过程中,不能向客户作出虚假承诺或宣传,如有发生甲方保留对乙方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5、合同的解除
5.1 根据合同双方约定代理期限自动解除合同;
5.2 乙方员工的行为、言语严重损害发展商信誉及利益(明确定义另行商议)情况时,甲方有权解除代理合同,只须在正式解除合同前清付本合同规定应该支付的佣金,而无须支付任何赔偿;
5.3 甲方出现以下情况时,乙方有权解除代理合同,则甲方须于乙方提出解约后七日内, 付清合同规定的所有应付佣金及其他费用:
5.3.1 工期延误超过三个月(不可抗力情况除外);
5.3.2 协助推广的措施未能兑现,如售楼部及样板间工期无故延误、已应诺的广告投入无故
延误或取消等;
5.3.3 对乙方提交的推广或销售方案无故拖延,决策不及时;
5.3.4员工的行为、言语严重损害代理商信誉及利益(明确定义另行商议)。
5.4 如约定双方其中一方未能履行职责时,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可中止此合约。届时乙方仍可收取包括在此期间内已出售/出租单位之代理佣金,按本合同第2.8条之约定执行。
6、其他
6.1 乙方同意在签署本合同书后立刻筹备策划销售工作,而甲方亦同意于签署本协议书后立即履行第3条中甲方责任的条款,以使乙方能尽快开展销售;
6.2 乙方派出的参与本项目相关工作所有人员,其管理权在乙方,其管理工作属乙方的内部事务,甲方不得干预。若甲方发现乙方人员出现有损甲方或本项目形象、利益等行为,可直接向乙方委派的负责人提出,乙方必须作出合理解释及补救措施。
6.3 甲方在委托代理期间及代理期届满后十八个月内,不可聘用曾参与本项目工作的所有乙方的在职或离职人员。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必须按本项目未售出部分总销售额的0.8%对乙方作出赔偿。
6.4 甲乙双方均同意本合同在双方签署及盖章后生效,若在执行协议中发现未尽善事宜,可经由双方协商,并经双方同意后予以补充或修改;
6.5 若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守约方可依照本协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中国境内向违约方索取损失赔偿;
6.6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房地产相关法律法规,并受其管辖;
6.7 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方: 受托方:重庆钢运 代表: 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出租方(甲方):
地址:
邮编:
委托代理人:
地址:
邮编:
承租方(乙方):
地址:
邮编:
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地址:
邮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合同。
第一条甲方将位于深圳市区路
房地产(以下简称租赁房地产)出租给乙方使用。租赁房地产建筑面积共计 平方米,建筑物总层数 。
租赁房地产权利人:;房地产权利证书或者证明其产权( 使用权)的其他有效证件名称、号码:
;
第二条租赁房地产的单位租金按房地产面积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币元(大写: 元)计算,月租金总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元)。
第三条乙方应于年月日前交付首期租金,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元)。
第四条乙方应于:
每月 日前;
每季度第 个月日前;
每半年第 个月日前;
每年第 个月日前;
向甲方交付租金;甲方收取租金时,应向乙方开具税务发票。
(上述四种方式双方应共同选择一项,并在所选项内打“√”)
第五条乙方租用租赁房地产的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前款约定之期限不得超过批准的土地使用年限,超出部分无效。由此造成的损失,双方有约定的,从 其约定;没有约定的,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租赁房地产用途:
乙方将租赁房地产用于其他用途的,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房地产主管部门申请改变房地产使用用途,经批准后方可按批准用途改变。
第七条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租赁房地产交付乙方使用,并办理有关移交手续。
甲方迟于前款时间交付租赁房地产,乙方可要求将本合同有效期顺延,双方应书面签字确认并报合同 登记机关备案。
第八条交付租赁房地产时,双方应就租赁房地产及其附属设施的当时状况、附属财产等有关情况进 行确认,并在附页中补充列明。
第九条甲方交付租赁房地产时,可向乙方收取不超过三个月租金数额的租赁保证金,即人民币元( 大写:元)。
甲方收取租金保证金,应向乙方开具收据。
甲方向乙方返还保证金的条件:
1、
2、
3、
只满足条件之一。
全部满足。
(上述两种方式双方应共同遵守选择一项,并在所选项内打“√”)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不予 返还保证金。
1、
2、
3、
第十条租赁期间,甲方负责支付租赁房地产所用土地的使用费及基于房地产租赁产生的税款、房屋租赁管理费、费;乙方负责按时支付租赁房地产的水电费、卫生费、房屋(大厦)管理费、
费等因使用租赁房地产所产生的其他费用。
第十一条甲方应确保交付的租赁房地产及其附属设施能实现租赁目的,并保证其安全性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或规章的规定。
因甲方的故意或过失,致使乙方在租赁房地产内受到人身或财产损害,乙方有权向甲方请求相应赔偿 。
第十二条乙方应合理使用租赁房地产及其附属设施,并不得利用租赁房地产从事违法行为;对乙方 正常、合理使用租赁房地产,甲方不得干扰或者妨碍。
第十三条乙方在使用租赁房地产过程中,如非因乙方过错,租赁房地产或其附属设施出现或发生妨碍安全、正常使用的损坏或故障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可能之有效措施防止缺陷的进一步扩大;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日内进行维修或径直委托乙方代表维修;乙方无法通知甲方或甲方接到通知后不在上述约定的时间内履行维修义务的,经合同登记机关备案后乙方可代为维修。
发生特别紧急情况必须立即进行维修的,乙方应先行代为维修并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甲方。
上述两款规定情形下发生的维修费用(包括乙方代为维修及因防止缺陷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未尽上述两款规定义务,未能及时通知或采取可能之有效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该(扩大)部分 维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四条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租赁房地产或其附属设施出现或发生妨碍安全、损坏或故障等情形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负责维修或赔偿。乙方拒不维修或赔偿,可经合同登记机关备案后 ,由甲方代为维修,相关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五条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或乙方对租赁房地产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甲、乙双方应另行 签订书面协议。
前款规定之情形,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报请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十六条
租赁期间,乙方可将租赁房地产全部或部分转租予他人,并到房屋租赁主管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但转 租期限不得超过本合同约定之租赁期限;
乙方不得将租赁房地产全部或部分转租予他人。但在租赁期间,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凭该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到房屋租赁主管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但转租期限不得超过本合同约定之租赁期限;
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将租赁房地产全部或部分转租予他人。
第十七条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需转让租赁房地产的部分或全部产权的,应在转让前一个月书面通 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租赁房地产转让他人的,甲方有责任在签订转让合同时告知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十八条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允许解除或变更本合同:
(一)发生不可抗力,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二)政府征用、收购、收回或拆除租赁房地产;
(三)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第十九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可就因此造成的损失,
向乙方请求损害赔偿;
不予退还租赁保证金;
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大写: 元)。
(上述三种方式由双方协商选取,并在相应内打“√”):
(一)乙方拖欠租金达天( 个月)以上;
(二)乙方拖欠可能导致甲方损失的各项费用达 元以上;
(三)乙方利用租赁房地产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利益的;
(四)乙方擅自改变租赁房地产结构或者用途的;
(五)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四规定,不承担维修责任或支付维修费用,致使房地产或设备严重损坏 的;
(六)未经甲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乙方擅自将租赁房地产进行装修;
(七)乙方擅自将租赁房地产转租第三人的。
除追究乙方损害赔偿责任或违约责任外,甲方还可依据上述情形解除合同或向乙方提出变更合同条款 。
第二十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乙方可就因此造成的损失,
向甲方请求损害赔偿;
请求甲方双倍退还租赁保证金;
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大写:元)
(上述三种方式由双方协商选取,并在相应内打“√”):
(一)甲方迟延交付租赁房地产天(个月)以上;
(二)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一条第一款约定,使乙方无法实现承租目的的;
(三)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三条规定,不承担维修责任或支付维修费用的;
(四)未经乙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甲方将租赁房地产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
除追究甲方损害赔偿责任或违约责任外,乙方还可依据上述情形解除合同(乙方在获得赔偿后应书面 通知甲方并交回租赁房地产)或向甲方提出变更合同条款。
乙方自甲方收到通知至乙方获得赔偿期间,不需向甲方交付租金。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于日内迁离及交回租赁房地产,并保证租赁房地产及附属设施的完好(属正常损耗的除外),同时结清应当由乙方承担的各项费用并办理有关移交手续。
乙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租赁房地产的,甲方有权收回租赁房地产,并就逾期部分向乙方收取双倍租 金。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约定之租赁期间届满,乙方需继续租用租赁房地产的,应于租赁届满之日前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对租赁房地产有优先承租权。
甲、乙双方就续租达成协议的,应重新订立合同,并到合同登记机关重新登记。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约定的各项条款,甲乙双方均须自觉履行,如一方违约,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违 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甲、乙双方可就本合同未尽事宜在附页中另行约定;附页之内容作为本合同的一部分, 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乙双方在租赁期间对本合同内容达成变更协议的,须到原合同登记机关登记。经登记的协议与本 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五条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发生的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提请本合同登 记机关调解;调解不成的,可向
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申请仲裁;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上纠纷解决方式由双方协商选择一种,并在相应内打“√”)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时起生效。
甲、乙双方应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十日内到主管机关进行登记或备案。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以中文文本为正本。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合同登记机关执份,有关部分执份。
甲方(签章):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银行帐号:
委托代理人(签章):年月日
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银行帐号:
委托代理人(签章):年月日
登记或备案人(签章):
合同登记(备案)机关(签章):年月日
甲方:(出卖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乙方:(买受人)
地址:
邮编:
电话:
身份证号码:
为了保护商品房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认购甲方开发建设的商品房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房屋基本情况:乙方预定甲方开发建设的位于 市 区县 路 号 楼盘: 号楼 单元 号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 平方米,公用建筑分摊面积为 平方米。房屋单价 元(美元)/平方米, 总房款为(小写) 元(美元),(大写) 元(美元)。户型为 。
二、认购期间:甲方承诺为乙方所预定房屋保留 天(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定金:本协议签订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小写) 元(美元),(大写) 元(美元)。乙方须在上述房号保留期限内,携本协议到甲方售楼处,与甲方协商签订《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有关事宜。上述定金在甲、乙双方签订《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时,由甲方退还乙方或抵作该房屋的购房价款。
四、付款方式:乙方同意选择下列 种付款方式,在与甲方签订《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后向甲方支付购房价款。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于签约当日付 %,剩余房款在 日内分 次付清;
3、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于签约当日付清房屋总价 %的首付款。
五、证明文件:甲方应向乙方出示下列证件及其附属材料,甲方保证以下资格认证文件真实无瑕疵。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证号:
2、政府立项证明 证号:
3、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证号:
4、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证号: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包括附图) 证号:
6、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证号:
7、施工许可证 证号:
8、房屋销售许可证 证号:
六、甲方承诺:
1、具备商品房销售(预售)条件,如果甲方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导致此协议无效,甲方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除退还乙方定金外,还应赔偿乙方利息等资金损失及其他有关财产损失。
2、在本协议签订后,须为乙方保留该房屋至保留期届满之日止,且不得与第三方签订该房屋之《商品房认购协议书》或《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并承诺在乙方携本协议与甲方签订《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时,甲方将完全履行本协议中约定的房屋位置、面积、价款、户型等条款。如甲方违反上述约定,甲方需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同时本协议自动失效。
七、乙方承诺:在本协议签订后,在上述约定的时间内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与甲方签订《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并承诺在与甲方签订《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时,乙方将完全遵循本协议中约定的房屋位置、面积、价款、户型等条款。如乙方不能履行本协议书确定的义务,视为乙方自行放弃该房屋的房号保留权,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的履行,并将该房屋另行出售,同时乙方已交付的定金不予返还。
八、其他:甲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乙方有权解除协议,甲方应向乙方全额返还定金。
1、甲方依本协议第五条向乙方提供的证明文件不完整、不真实或有瑕疵,导致双方不能签订《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的;
2、甲方存在其他违法行为导致双方不能签订《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的;
3、甲、乙双方经协商未能就补充协议达成统一意见的。
九、不可抗力:
1、如果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受到诸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战争或其他双方认可的不可预见的不可抗力的直接影响,或无法按照原协议条款执行,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立即以传真通知对方,并且在此以后5天内将发生事故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事故证明寄给对方。
2、因政府产业政策发生变化而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时,甲、乙双方可以解除本协议并免责。
十、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 重庆市九龙坡区 渝州路 2小区3号楼 4单元 405室(建筑面积120平方米,储藏室40 平方米,产权证号st1002105420 )房地产出卖给乙方,并将与所出卖该房产的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同时出卖给乙方(附房产证复印件及该房产位置图)。
二、双方议定上述房地产及附属建筑物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壹佰万零二千元整 ;即人民币小写100XX元 。
三、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支付定金三十万元整 ,即小写300000元 。
四、乙方支付定金之日起 2个月内,向甲方支付首付款(定金从中扣除),首付款之外的款项通过银行住房按揭方式交付(有关期限和程序按照所在按揭银行规定办理)。
五、甲方保证该房产合法、权属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已交纳土地出让金)。
六、办理房产证手续所产生的有关税费由 甲方承担。
七、乙方支付首付款后,甲方即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有关房产过户手续,待房产过户到乙方名下之时,乙方应向甲方付清全部房款余额。
八、甲方应在1个月 前将该房产交付乙方;届时该房产应无任何担保、抵押、房产瑕疵,无人租住、使用;无欠账,如电话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取暖费、入网费、有线电视费等。
九、本合同签订后,如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该方应向对方支付五十万 元的违约金;一方如不能按规定交付房产或按规定支付房款,每逾期一日,应向对方支付五十元罚金,逾期30日视为毁约;如因政府及银行规定,本合同涉及房产手续客观上不能办理过户或银行不能办理按揭导致合同解除,不适用本条款。
十、交付该房产,甲方不得损坏该房产的结构、地面和墙壁及不适移动的物件,并将抽风机一台(型号:1005648485 ),空调两台(型号:0152468549 ),热水器(型号:1095874554),浴霸(型号:1025456985 ),饮水机(型号:1084759264 ),音响两台(型号:258695 ),凉衣架,房内灯具,前后门窗窗帘、电脑桌一张,橱卫设施, 等让与乙方(含在房屋价值内)。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十二、附加条 款:
1、转让过后,甲方不的以任何借口干涉乙方对房屋的修改。
甲方(卖方): (印) 身份证号:
住址: 电话:
20xx年04 月 28日
乙方(买方):(印)身份证号:
住址: 电话: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委托人(甲方)
经纪人(乙方)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授权委托乙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从事房地产经纪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为其提供房地产经纪服务中介[];代理[];咨询[];向乙方提供以下有效证明:(见附件一)
()1.身份证;国籍[]编号[]
()2.营业执照;编号[]
()3.房地产权证;编号[]
()4.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编号[]
()5.他项权利证书;编号[]
()6.其他证明或资料[]
甲方提供的上述证明和资料,证明甲方具备委托本合同事项的合法当事人。
第二条乙方向甲方出示下列有效证明(见附件二)
()1.身份证;国籍[]编号[]
()2.营业执照;编号[]
()3.房地产权证;编号[]
()4.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编号[]
()5.他项权利证书;编号[]
()6.其他证明或资料[]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上述证明和资料,证明乙方具备接受本合同事项委托的合法当事人。
第三条甲方委托乙方据实为其提供房地产经纪服务。共_________项;
1.房地产经纪事项内容
2.具体要求
3.其他要求
第四条甲、乙双方议定,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内,甲方对其委托的各房地产经纪事项,应在规定范围之内按下列比率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居间介绍、代理房地产转让,按成交价的_________%计算支付:
居间介绍、代理房地产租赁的,按月租金的_________%一次性计算支付;
居间介绍、代理房地产交换的,按房地产评估价值的_________%计算支付;
咨询服务的支付_________元。
服务费支付的时间、条件、金额、支付方式和结算方法,甲、乙双方在本合同补充条款中约定履行。
第五条本合同履行期间,除甲方原因,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第三条乙方服务的各房地产经纪事项的,乙方同意甲方不支付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各项服务费。甲方已预付的服务费全部退还。乙方不能完全履行的,则相应减少甲方应支付的服务费。具体数额由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另行约定。
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中途毁约,甲方已支付给乙方的服务费不予退还。未支付给乙方服务费的,乙方有权按双方约定偿付服务费的标准,向甲方追索。
第六条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任何一方须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的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变更协议。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七条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将本合同第三条为甲方服务的各房地产经纪事项履行情况及时告知甲方,甲方对乙方的履约应提供必要的帮助。并有权随时进行查询、督促。
乙方发生将本合同第三条为甲方服务的各房地产事项转委托其他房地产经纪人,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由此而增加的费用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甲、乙双方商定,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本合同第十六条约定,追偿因乙方过失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为甲方服务的各房地产经纪事项内容、要求和标准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委托他人代理的;
3.利用为甲方服务的房地产经纪事项,为自己牟取不当利益的;
4.违反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当事人利益的;
5
第九条甲、乙双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第十六条约定,追偿因甲方过失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1.要求乙方服务的房地产经纪事项不明确,或提供的有关证件和资料不实;
2.甲方利用获得乙方提供的信息、条件、机会,擅自不履行合同;不给付约定的服务费;或中途委托他人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的;
3.违反本合同第四条及补充条款的约定,不按期给付或拒付服务费的;
4
第十条甲、乙双方商定,乙方履行本合同第三条各房地产经纪事项的服务,必须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同意延期外,逾期视作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十一条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签署的补充协议及其他书面的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本合同内空格部分填写的,及本合同补充条款中书面的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未约定的事项。应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对各自的权利、义务清楚明白,自愿按本合同严格执行。一方违反或不履行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中的约定索赔。
第十四条本合同签订后,需要公证的,可按本市公证的有关规定申请办理公证有关手续。
第十五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署生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的十天内,由乙方按规定,将本合同交上海市_________区_________县_________房地产交易中心(交易管理所)备案。
第十六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方法之一,进行解决:
1.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签订合同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本合同壹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上海市_________区_________县_________房地产交易中心(交易管理所)_________份,共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补充条款
.........................................................................
(粘贴线)(骑缝章加盖处)
附件一
.........................................................................
(粘贴线)(骑缝章加盖处)
附件二
.........................................................................
(粘贴线)(骑缝章加盖处)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住址/注册地址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承办经纪人员
(资格证编号: )
年月日于上海
备注栏
甲、乙双于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签订本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业已经备案。
经办人: 房地产交易中心(交易管理所)(章)
年月日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
经纪人(乙方):_________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授权委托乙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从事地产经纪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为其提供房地产经纪服务中介_________;代理_________;咨询_________;向乙方提供以下有效证明:
1.身份证;国籍_________编号_________
2.营业执照;编号_________
3.房地产权证;编号_________
4.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编号_________
5.他项权利证书;编号_________
6.其他证明或资料_________
甲方提供的上述证明和资料,证明甲方具备委托本合同事项的合法当事人。
第二条乙方向甲方出示下列有效证明:
1.身份证;国籍_________编号_________
2.营业执照;编号_________
3.房地产权证;编号_________
4.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编号_________
5.他项权利证书;编号_________
6.其他证明或资料_________
乙方提供的上述证明和资料,证明乙方具备委托本合同事项的合法当事人。
第三条甲方委托乙方据实为其提供房地产经纪服务。共_________项;
1.房地产经纪事项内容_________。
2.具体要求:_________。
3.其他要求:_________。
第四条甲、乙双方议定,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内,甲方对其委托的各房地产经纪事项,应在规定范围之内按下列比率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1.居间介绍、代理房地产转让,按成交价的_________%计算支付;居间介绍、代理房地产租赁的,按月租金的_________%一次性计算支付;
2.居间介绍、代理房地产交换的,按房地产评估价值的_________%计算支付;
3.咨询服务的支付_________元。
4.服务费支付的时间、条件、金额、支付方式和结算方法,甲、乙双方在本合同补充条款中约定履行。
第五条本合同履行期间。除甲方原因,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第三条乙方服务的各房地产经纪事项的,乙方同意甲方不支付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各项服务费。甲方已预付的服务费全部退还。乙方不能完全履行的,则相应减少甲方应支付的服务费。具体数额由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另行约定。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中途毁约,甲方已支付给乙方的服务费不予退还。未支付给乙方服务费的,乙方有权按双方约定偿付服务费的标准,向甲方追索。
第六条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任何一方须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的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变更协议。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七条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将本合同第三条为甲方服务的各房地产经纪事项履行情况及时告知甲方,甲方对乙方的履约应提供必要的帮助。并有权随时进行查询、督促。乙方发生将本合同第三条为甲方服务的各房地产事项转委托其他房地产经纪人的,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由此而增加的费用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甲、乙双方商定,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本合同第十六条约定,追偿因乙方过失所造成的经济损失;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为甲方服务的各房地产经纪事项内容、要求和标准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委托他人代理的;
3.利用为甲方服务的房地产经纪事项,为自己牟取不当利益的;
4.违反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当事人利益的;
_________。
第九条甲、乙双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第十六条约定,追偿因甲方过失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1.要求乙方服务的房地产经纪事项不明确,或提供的有关证件和资料不实;
2.甲方利用获得乙方提供的信息、条件、机会、擅自不履行合同;不给付约定的服务费;或中途委托他人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的;
3.违反本合同第四条及补充条款的约定,不按期给付或拒付服务费的;
_________。
第十条甲、乙双方商定,乙方履行本合同第三条各房地产经纪事项的服务,必须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同意延期外,逾期视作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十一条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签署的补充协议及其它书面的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内空格部分填写的,及本合同补充条款中书面的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未约定的事项。应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对各自的权利、义务清楚明白,自愿按本合同严格执行。一方违反或不履行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中的约定索赔。
第十四条本合同签订后,需要公证的,可按本市公证的有关规定。申请办理公证有关手续。
第十五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署生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的十天内,由乙方按规定,将本合同交上海市_________区_________县_________房地产交易中心(交易管理所)备案。
第十六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方法之一,进行解决:
1.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_________;
2.向签订合同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_________。
第十七条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上海市_________区_________县_________房地产交易中心(交易管理所)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住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注册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承办经纪人员(签字):_________
(资格证编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附件
备注栏
甲、乙双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定的本合同(编号:_________),业已经备案。
经办人:_________(签字)
房地产交易中心(交易管理所)(盖章)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