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承租居间合同模板(精选22篇)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_证件类型及编号:_____________
租赁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备案证明编号: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证件类型及编号: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委托代理出租房屋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即租赁代理机构)和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北京市_____________区(县)_____________街道办事处(乡镇)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 □公有住房租赁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 □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 或房屋来源证明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是 / □否) 已设定了抵押。
第二条 房屋租赁情况及登记备案
(一)租赁用途:_____________;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为:_____________,最多不超过_____________人。
(二)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甲方应自与乙方订立本合同之日起7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房屋出租登记手续。对多人居住的出租房屋,乙方应将居住人员情况告知甲方,甲方应当建立居住人员登记簿,并按规定报送服务站。本合同变更或者终止的,甲方应自合同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5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登记变更、注销手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居住人员发生变更的,乙方应当自变更之日起2日内告知服务站,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乙方为外地来京人员的,应填写《来京人员信息登记表》(见附件一);居住人员中有外地来京人员的,甲方应提供相关证明,督促和协助乙方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暂住证;居住人员中有境外人员的,(□甲方 /□乙方)应自订立本合同之时起24小时内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住宿登记手续。
租赁用途为非居住的,甲方应自订立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30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手续。
第三条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共计______年________个月。甲方应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二)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__________________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______日向甲方提出(□书面 / □口头)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______元/(□月/ □季),租金总计:人民币______元整(¥:____________)。
租金支付方式:押____________付____________,各期租金支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委托的租赁代理机构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开立房屋租赁代理租金专用账户(以下简称“租金账户”,该账户信息可通过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网站和北京建设网查询),帐号为____________,乙方通过第 种方式按期将租金(含押金)交存到租金账户:
1.委托租金账户开户行按合同约定代扣租金,乙方在____________银行开设付款账户,帐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将租金直接汇入租金账户(包括汇款、转账或POS机刷卡等方式);
3.因乙方原因不能将租金直接存入租金账户,乙方委托租赁代理机构代交租金。租赁代理机构应在24小时内将租金存入租金账户,不得直接收存或存入其他账户。
(二)押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由甲方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由乙方承担:(1)水费(2)电费(3)电话费(4)电视收视费(5)供暖费(6)燃气费 (7)物业管理费(8)房屋租赁税费(9)卫生费(10)上网费(11)车位费(12)室内设施维修费(1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费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
第六条 佣金
本合同签订后(□即时/ □ 日内),租赁代理机构可按月租金的____________%收取佣金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其中乙方应向租赁代理机构支付月租金的____________%,即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作为佣金,支付方式:□现金/□转帐支票/□银行汇款(甲乙双方支付的佣金总额应不超过月租金标准)。
第七条 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北京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该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____________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转租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并就受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
第九条 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____________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__________________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的;
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6.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8.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第九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____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有第九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___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
(二)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该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____________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____________%支付违约金,甲方还应退还相应的租金。
(三)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________份,其中甲方执____________份,乙方执____________份,租赁代理机构一份,____________执____________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承租人(乙方)签章:_________
租赁代理机构签章:___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
经纪执业人员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格注册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附件一:来京人员信息登记表(略)
附件二:房屋交割清单(略)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市政府部门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从事房屋出售代理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委托事项
1.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出售位于_______市_______区______房产,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以房屋产权证登记面积为准),权属性质__________,产权证号__________,产权人__________,随房屋一并出售室内装饰、附属设施以及________________。
2.乙方为甲方售房广告策划、寻找客户、洽谈、促成交易、办理房屋权属变更事宜
3.乙方在委托范围内,就上述房产与购房人签订的合同,甲方均确认。
第二条委托代理期限
乙方自本合同订立之日起______个工作日内为甲方找到购房客户。办理房屋权属变更,按照房屋所在区县有关部门的规定期限执行。如因甲方原因耽误,工作日相应顺延。
第三条房产价格及付款方式
1.该房产委托出售价格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元(¥__________)此价格为税前款。
2.如乙方低于委托出售价格卖出,差额部分由乙方负责补齐交付甲方;如乙方高出委托出售价格卖出,高出部分归乙方所有。
3.付款方式:现金支付/银行转账。
第四条购房定金、购房款及付款方式
1.签订本合同当日,乙方向甲方交付购房定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元(¥__________),该购房定金在办理房屋权属变更时抵作购房款。
2.乙方应于房屋权属变更当日交付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 元(¥__________);如房屋买受人申请购房商业贷款,剩余房款交付时间以银行放款时间为准。上述两种付款方式甲方均确认。
第五条佣金支付办法
甲方向乙方支付售房代理佣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于该房屋权属变更之前一次性付清。
第六条甲方义务
1.甲方保证委托出售的房屋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可以上市交易转让的条件。
2.签订合同时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房屋产权证及购房相关凭证、共有人同意出售的书面证明、婚姻证明、夫妻双方个人印章等原件和复印件。
3.委托代理期限内不得自行出售、拒绝出售或转托他人代理出售此房产,提供的有关证件及材料应真实合法,须保证所出售的房产不存在任何争议,且有关权益人均已同意此房屋出售。
4.积极配合乙方工作,按乙方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到达其房产归属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及配合购房人办理贷款的相关手续。
5.保证屋内设备设施完好无损,房屋权属变更前结清物业、水、电、收视、供暖等所有费用并出具相关票据,对于权属变更前无法结清的费用,甲方负全部责任;房屋权属变更前______日内腾空此房交付乙方该房所有钥匙;房屋权属变更前______日内迁出该房所有注册户口。
第七条乙方义务
1.签订本合同之前向甲方出示营业执照副本,确保代理事项遵循法律程序。
2.确保代理过程中不损坏房屋的现有装修、设备和设施。
3.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诚实信用原则,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4.对合同履行中所知悉与甲方及买受人有关的商业秘密、经济情况等个人信息有保密义务。
5.如需变更为甲方代理服务事项、要求和标准,应书面通知甲方,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第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1.如甲方是委托代理人的,必须有甲方(产权人)的授权委托书,如授权委托书是公证件的,甲方还应书面同意可以转委托。
2.本合同签订后,如必须履行公证手续的,甲方应按照本市有关规定申请办理公证手续。
3.甲方签订本合同提供的通信地址必须详实(未填写通讯地址的视同房屋地址),乙方按该地址发出的函件视为送达。
4.甲方从应收购房款中给乙方预留________万元(¥________元)作为结清物业、水、电、收视、供暖及迁出该房注册户口的保证金,待甲方与购房人办完《房屋买卖交接清单》,双方签字确认后的______日内,乙方一次性返还甲方。
5.该房屋办完过户手续,房屋交接完毕,甲方收到全部房款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九条定金的处置办法及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定金。
2.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房屋未出售,甲方所收定金不予返还乙方。
3.该房产如因不可抗力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可转让,导致该房产不能办理权属变更,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收取乙方的定金、购房款原数返还乙方。
4.本合同履行期间,未按本合同第六、七条之各项约定履行的,违约方应支付对方该房约定出售价格______%的违约金作为赔偿。
5.甲、乙双方商定,在委托期限终止后的______天之内,如果甲方直接或间接的与乙方介绍的客户成交,应向乙方支付该房约定出售价格______%的违约金作为赔偿。
第十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履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依法向所出售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合同书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两份。
第十二条补充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特别提示:补充条款对定金再行约定的,须在补充条款处另加盖乙方合同章后生效,否则无效。)
本合同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人(甲方):
居间人(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人与居间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居间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bfanwen.com
第一条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在委托期限内为其居间寻找符合以下条件的房屋(必备条件请在方格内划钩,参考条件请划圈,未选条件请划斜线),并协助促成其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坐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楼房为____室_____厅____卫;平房为_______间;无装修;一般装修;精装修;防盗门;有线电视接口;空调;天然气;煤气;集中供暖;土暖气;热水器;电话;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上下水;家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楼层:_______;结构:__________;朝向: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平方米;月租金标准:_____________元;租期:_____________;房屋用途:;
房屋权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他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还应提供以下服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委托期限
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超过以上期限仍需要居间服务的,双方另行签订居间合同或以书面形式将本合同委托期限延长。
第三条现场看房
乙方应陪同甲方到房屋现场看房。
乙方应当制做看房的书面记录,列明房屋的具体地址、看房时间及其他事项。看房记录需经甲方签字确认,由双方各执一份。
乙方为甲方寻找的房屋不满足甲方提出的必备条件或者甲方不满足出租人提出的特别条件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签字并拒绝支付看房费。
第四条甲方义务
(一)应出示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等真实的身份资格证明;
(二)应对乙方的居间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三)应对乙方提供的房屋资料保守秘密;
(四)不得在委托期限内及期限届满后________日内与乙方介绍的出租人进行私下交易。
第五条乙方义务
(一)应出示营业执照、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等合法的经营资格证明;
(二)应尽力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按照本合同第一条甲方提出的条件为甲方寻找房屋,将处理情况及时向甲方如实汇报,为甲方看房和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并促成甲方与出租人的房屋租赁合同成立;
(三)应保证为甲方提供的房屋资料已经事先核实,并且甲方满足出租人提出的特别条件要求;
(四)不得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五)对甲方的经济情况、个人信息、商业秘密等保守秘密;
(六)应保证为甲方介绍的出租人具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对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权利的其他证明及身份证、营业执照等身份资格证明;保证出租房屋产权明晰,不存在所有权纠纷或者其他权利纠纷;
(七)收取看房费、佣金、居间活动费用的,应向甲方开具合法、规范的收费票据;
(八)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收取任何名目的预收费用。
第六条委托事项的完成
"完成委托事项"是指完成本合同第一条所列全部委托事项。甲方与出租人未签订书面租赁合同,乙方仅为甲方提供信息,或为甲方看房并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的,均视为委托事项未完成。
第七条费用与佣金
(一)看房费
看房费是指乙方陪同甲方到房屋现场看房实际发生的费用。
看房费用由甲方承担。看房费用为:每次_______元。甲方可以一次性交纳看房费用_____________元,可看房_________________次。
乙方完成委托事项的,甲方支付的看房费用费抵作佣金。
(二)佣金
佣金是指乙方完成委托事项后应得的报酬。
乙方完成委托事项的,甲方应按照实际月租金的________%向乙方支付佣金。
佣金应在甲方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 日内支付。
佣金的支付方式:现金;支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事项未完成或未在委托期限内完成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佣金。
(三)居间活动费用
居间活动费用是指乙方为完成委托事项实际支出的必要费用(不包括看房费、佣金)。
乙方完成委托事项的,居间活动费用由乙方承担。
非因乙方故意或过失导致委托事项未完成或未在委托期限内完成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支付必要的、合理的居间活动费用。乙方要求甲方支付上述费用的,应当如实列明,并出具相关票据,做出合理解释。
除看房费、佣金和居间活动费用外,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押金、信息费等)。
第八条转委托
乙方将委托事项全部或部分转委托给第三人处理,应当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
第九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双方可以以书面形式协商解除合同。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按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支付违约金;
(二)在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期限内,甲方与乙方介绍的出租人私下成交的,应按照_________________的标准支付违约金,乙方仍有权取得约定的佣金;
(三)甲方未如约支付看房费、佣金、居间活动费用的,应按照___________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按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支付违约金;
(五)乙方怠于履行尽力义务的,不得向甲方要求支付看房费、佣金、居间活动费用;
(六)乙方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有恶意串通行为的,除退还已收取的看房费、佣金、居间活动费用外,应按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支付违约金。甲方除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损失进行赔偿。
(七)乙方为甲方介绍的出租人不具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对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权利的其他证明或身份资格证明,或所介绍房屋存在所有权纠纷或者其他任何权利瑕疵的,除退还已收取的看房费、佣金、居间活动费用外,应按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支付违约金,甲方除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损失进行赔偿。
第十一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一)提交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四条合同一经生效,即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或对未尽事项做出补充规定。变更或补充规定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本合同相关条款的约定是在不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前提下做出的,如果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对委托人、居间人及出租人的资质、资格及其他有关方面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委托人(章): 居间人(章):
住所: 住所: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签约代表:
委托代理人: 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号码: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地点: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居间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承租人与房地产经纪机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承租居间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居间寻找符合以下条件的房屋(必备条件请在方格内划钩,参考条件请划圈,未选条件请划斜线),并协助其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坐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楼房为____室____厅____卫;平房为____ 间;无装修;一般装修;精装修;防盗门;有线电视接口;空调;天然气;煤气;集中供暖;土暖气;热水器;电话;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上下水;家具:____________;楼层:________;朝向:________ ;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月租金标准:________________元;大致租期:____________;房屋用途:________________ ;其他条件:____________。乙方还应提供以下服务: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委托期限
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 月____日
第三条现场看房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应陪同甲方到房屋现场看房。
陪同看房后,乙方(是/否)可向甲方收取合理的看房成本费,每次不得超过____________元。乙方为甲方寻找的房屋不满足甲方提出的必备条件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看房成本费。
第四条甲方义务
(一)应出示身份证、营业执照、________________等真实的身份资格证明;
(二)应对乙方的居间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三)应对乙方提供的房屋资料保密;
(四)不得在委托期限内及期限届满后________日内与乙方介绍的出租人进行私下交易;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乙方义务
(一)应出示营业执照、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明等合法的经营资格证明;
(二)应认真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按照本合同第一条甲方提出的条件为甲方寻找房屋,将处理情况及时向甲方如实汇报,并为甲方看房和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
(三)应保证为甲方提供的房屋资料已经事先核实,并且甲方满足出租人提出的特别条件要求;
(四)不得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五)应保证为甲方介绍的出租人具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对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权利的其他证明及身份证、营业执照等身份资格证明;
(六)收取看房成本费、必要费用、佣金的,应向甲方开具合法、规范的收费票据;
(七)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收取任何名目的预收费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佣金
委托事项完成后,甲方应按照实际月租金的________%(此比例不得超过100%)向乙方支付佣金。
佣金应在甲方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即时/____ 日内)支付。
佣金的支付方式:现金;支票;____________。
委托事项未完成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佣金。
第七条费用
委托事项完成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支付的看房成本费抵作佣金。
非因乙方过失导致委托事项未完成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必要费用如下(必要费用包含已收取的看房成本费):。
第八条转委托
甲方(是/否)允许乙方将委托事项转委托给第三人处理。
第九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如约支付佣金、看房成本费、必要费用的,应按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二)甲方与乙方介绍的出租人进行私下交易的,应按照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标准支付违约金,甲方与出租人私下成交的,乙方还有权取得约定的佣金;
(三)甲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按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有恶意串通行为的,除退还已收取的佣金外,还应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五)乙方为甲方介绍的出租人不具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对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权利的其他证明或身份资格证明的,由此造成的甲方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委托人(章:) 居间人(章):
住所: 住所:
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房地产经纪资格证书号码: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明号码:
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签订地点:
委托人:
居间人:
合同编号: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建设委员会 制定
北京市房屋承租居间合同
委托人(甲方):
居间人(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承租人与房地产经纪机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承租居间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居间寻找符合以下条件的房屋(必备条件请在方格内划钩,参考条件请划圈,未选条件请划斜线),并协助其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坐落: ;楼房为室 厅卫;平房为 间;无装修;一般装修;精装修;防盗门;有线电视接口;空调;天然气;煤气;集中供暖;土暖气;热水器;电话;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上下水;家具:;楼层:;朝向: ;建筑面积: 平方米;月租金标准:元;大致租期:;房屋用途: ;其他条件:。乙方还应提供以下服务:。
第二条委托期限
自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
第三条现场看房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应陪同甲方到房屋现场看房。陪同看房后,乙方(是/否)可向甲方收取合理的看房成本费,每次不得超过元。乙方为甲方寻找的房屋不满足甲方提出的必备条件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看房成本费。
第四条甲方义务
(一)应出示身份证、营业执照、等真实的身份资格证明;
(二)应对乙方的居间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三)应对乙方提供的房屋资料保密;
(四)不得在委托期限内及期限届满后日内与乙方介绍的出租人进行私下交易;。
第五条乙方义务
(一)应出示营业执照、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明等合法的经营资格证明;
(二)应认真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按照本合同第一条甲方提出的条件为甲方寻找房屋,将处理情况及时向甲方如实汇报,并为甲方看房和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
(三)应保证为甲方提供的房屋资料已经事先核实,并且甲方满足出租人提出的特别条件要求;
(四)不得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五)应保证为甲方介绍的出租人具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对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权利的其他证明及身份证、营业执照等身份资格证明;
(六)收取看房成本费、必要费用、佣金的,应向甲方开具合法、规范的收费票据;
(七)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收取任何名目的预收费用;。
第六条佣金
委托事项完成后,甲方应按照实际月租金的%(此比例不得超过100%)向乙方支付佣金。
佣金应在甲方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即时/ 日内)支付。佣金的支付方式:现金;支票; 。
委托事项未完成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佣金。
第七条费用
委托事项完成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支付的看房成本费抵作佣金。
非因乙方过失导致委托事项未完成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必要费用如下(必要费用包含已收取的看房成本费):。
第八条转委托
甲方(是/否)允许乙方将委托事项转委托给第三人处理。
第九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如约支付佣金、看房成本费、必要费用的,应按照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二)甲方与乙方介绍的出租人进行私下交易的,应按照的标准支付违约金,甲方与出租人私下成交的,乙方还有权取得约定的佣金;
(三)甲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按照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有恶意串通行为的,除退还已收取的佣金外,还应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五)乙方为甲方介绍的出租人不具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对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权利的其他证明或身份资格证明的,由此造成的甲方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委托人(章:) 居间人(章):
住所: 住所:
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房地产经纪资格证书号码: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明号码:
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签订地点:
编号: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人(甲方):
居间人(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人与居间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居间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在委托期限内为其居间寻找符合以下条件的房屋(必备条件请在方格内划钩,参考条件请划圈,未选条件请划斜线),并协助促成其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坐落:____;楼房为___室___厅___卫;平房为___间;无装修;一般装修;精装修;防盗门;有线电视接口;空调;天然气;煤气;集中供暖;土暖气;热水器;电话;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上下水;家具____;楼层:___;结构:____;朝向:____;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月租金标准:____元;租期:____;房屋用途:_____;
房屋权属:________ 其他条件:________ 乙方还应提供以下服务:___________。
第二条委托期限
自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
超过以上期限仍需要居间服务的,双方另行签订居间合同或以书面形式将本合同委托期限延长。
第三条现场看房
乙方应陪同甲方到房屋现场看房。
乙方应当制做看房的书面记录,列明房屋的具体地址、看房时间及其他事项。看房记录需经甲方签字确认,由双方各执一份。
乙方为甲方寻找的房屋不满足甲方提出的必备条件或者甲方不满足出租人提出的特别条件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签字并拒绝支付看房费。
第四条甲方义务
(一)应出示身份证_______等真实的身份资格证明;
(二)应对乙方的居间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三)应对乙方提供的房屋资料保守秘密;
(四)不得在委托期限内及期限届满后____日内与乙方介绍的出租人进行私下交易。
第五条乙方义务
(一)应出示营业执照、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等合法的经营资格证明;
(二)应尽力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按照本合同第一条甲方提出的条件为甲方寻找房屋,将处理情况及时向甲方如实汇报,为甲方看房和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并促成甲方与出租人的房屋租赁合同成立;
(三)应保证为甲方提供的房屋资料已经事先核实,并且甲方满足出租人提出的特别条件要求;
(四)不得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五)对甲方的经济情况、个人信息、商业秘密等保守秘密;
(六)应保证为甲方介绍的出租人具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对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权利的其他证明及身份证、营业执照等身份资格证明;保证出租房屋产权明晰,不存在所有权纠纷或者其他权利纠纷;
(七)收取看房费、佣金、居间活动费用的,应向甲方开具合法、规范的收费票据;
(八)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收取任何名目的预收费用。
第六条委托事项的完成
“完成委托事项”是指完成本合同第一条所列全部委托事项。甲方与出租人未签订书面租赁合同,乙方仅为甲方提供信息,或为甲方看房并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的,均视为委托事项未完成。
第七条费用与佣金
(一)看房费
看房费是指乙方陪同甲方到房屋现场看房实际发生的费用。
看房费用由甲方承担。看房费用为:每次____元。甲方可以一次性交纳看房费用_____元,可看房_____次。乙方完成委托事项的,甲方支付的看房费用费抵作佣金。
(二)佣金
佣金是指乙方完成委托事项后应得的报酬。
乙方完成委托事项的,甲方应按照实际月租金的___%向乙方支付佣金。
佣金应在甲方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 日内支付。 佣金的支付方式:现金;支票;____。 委托事项未完成或未在委托期限内完成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佣金。
(三)居间活动费用
居间活动费用是指乙方为完成委托事项实际支出的必要费用(不包括看房费、佣金)。
乙方完成委托事项的,居间活动费用由乙方承担。
非因乙方故意或过失导致委托事项未完成或未在委托期限内完成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支付必要的、合理的居间活动费用。乙方要求甲方支付上述费用的,应当如实列明,并出具相关票据,做出合理解释。
除看房费、佣金和居间活动费用外,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押金、信息费等)。
第八条转委托
乙方将委托事项全部或部分转委托给第三人处理,应当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
第九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双方可以以书面形式协商解除合同。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按照_____标准支付违约金;
(二)在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期限内,甲方与乙方介绍的出租人私下成交的,应按照______的标准支付违约金,乙方仍有权取得约定的佣金;
(三)甲方未如约支付看房费、佣金、居间活动费用的,应按照_____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按照_____标准支付违约金;
(五)乙方怠于履行尽力义务的,不得向甲方要求支付看房费、佣金、居间活动费用;
(六)乙方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有恶意串通行为的,除退还已收取的看房费、佣金、居间活动费用外,应按照_____标准支付违约金。甲方除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损失进行赔偿。
(七)乙方为甲方介绍的出租人不具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对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权利的其他证明或身份资格证明,或所介绍房屋存在所有权纠纷或者其他任何权利瑕疵的,除退还已收取的看房费、佣金、居间活动费用外,应按照______标准支付违约金,甲方除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损失进行赔偿。
第十一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四条合同一经生效,即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或对未尽事项做出补充规定。变更或补充规定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本合同相关条款的约定是在不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前提下做出的,如果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对委托人、居间人及出租人的资质、资格及其他有关方面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委托人(章:) 居间人(章):
住所: 住所:
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
签约代表:
委托代理人:
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号码: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合同签订时间: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签订地点:合同签订地点:
使用说明:
1、《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承租居间合同》推荐文本为中国消费者协会委托______律师事务所拟定,为建议使用。
2、凡承诺使用《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承租居间合同》推荐文本的经营者,有义务应消费者的要求使用。
3、选择 “争议解决”方式中提请仲裁方式时,应填写所选择仲裁机构的法定名称。
4、《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承租居间合同》推荐文本中相关条款,在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前提下,考虑消费者与经营者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实际需要可能做出修改。届时,请选用新的版本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租房协议:
一、乙方自愿租用恒通货运市场楼内_____柚____房间,每月房费为______元,上缴房费为6个月为_______元,租用时间为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
二、乙方租用后,在本房间内发生的电费和电话费,都有乙方自行承担,在租期内必须保证室内所有的设施完整无损。
三、乙方按期缴房费,不得超期,否则按房费的10%予以处罚。
四、乙方在租期内要严格遵守安全防火的有关规定,严禁将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带入楼内和房间。
五、乙方在配货中,不准有欺诈行为,要文明、诚信配货,否则并将此户清出市场。
六、乙方在承租期间要严禁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七、在租期内甲、乙双方不得擅自解除协议,如甲方违约,甲方可退还乙方所有预先交纳的房款,如果乙方违约,甲方不予退回乙方预先交纳的房款。
八、乙方违约上述条款,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所造成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此协议一式两份,即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人(甲方):
居间人(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承租人与房地产经纪机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承租居间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居间寻找符合以下条件的房屋(必备条件请在方格内划钩,参考条件请划圈,未选条件请划斜线),并协助其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坐落:▁▁▁▁▁▁▁▁▁▁▁▁▁▁▁▁▁▁▁▁□;楼房为▁▁室▁▁厅▁▁卫□;平房为▁▁间□;无装修□;一般装修□;精装修□;防盗门□;有线电视接口□;空调□;天然气□;煤气□;集中供暖□;土暖气□;热水器□;电话□;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上下水□;家具:
▁▁▁▁▁▁▁▁▁▁▁▁▁▁▁▁▁▁▁▁▁□;楼层:▁▁▁▁□;朝向:▁▁▁▁□;建筑面积:▁▁▁▁▁▁平方米□;月租金标准:▁▁▁▁▁▁元□;大致租期:▁▁▁▁▁□;房屋用途:▁▁▁▁▁▁▁□;其他条件:▁▁▁▁▁▁▁▁▁▁▁▁▁▁▁▁▁▁▁▁▁▁▁▁▁▁▁。乙方还应提供以下服务:
▁▁▁▁▁▁▁▁▁▁▁▁▁▁▁▁▁▁▁▁▁▁▁▁▁▁▁▁▁▁▁▁▁▁▁▁▁▁▁▁▁▁▁▁▁▁。
第二条 委托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条 现场看房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应陪同甲方到房屋现场看房。
陪同看房后,乙方(是/否)可向甲方收取合理的看房成本费,每次不得超过▁▁▁▁▁元。乙方为甲方寻找的房屋不满足甲方提出的必备条件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看房成本费。
第四条 甲方义务
(一)应出示身份证、营业执照、▁▁▁▁▁▁▁等真实的身份资格证明;
(二)应对乙方的居间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三)应对乙方提供的房屋资料保密;
(四)不得在委托期限内及期限届满后▁▁▁▁日内与乙方介绍的出租人进行私下交易;
▁▁▁▁▁▁▁▁▁▁▁▁▁▁▁▁▁▁▁▁▁▁▁▁▁▁▁▁。
第五条 乙方义务
(一)应出示营业执照、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等合法的经营资格证明;
(二)应认真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按照本合同第一条甲方提出的条件为甲方寻找房屋,将处理情况及时向甲方如实汇报,并为甲方看房和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
(三)应保证为甲方提供的房屋资料已经事先核实,并且甲方满足出租人提出的特别条件要求;
(四)不得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五)应保证为甲方介绍的出租人具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对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权利的其他证明及身份证、营业执照等身份资格证明;
(六)收取看房成本费、必要费用、佣金的,应向甲方开具合法、规范的收费票据;
(七)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收取任何名目的预收费用;
▁▁▁▁▁▁▁▁▁▁▁▁▁▁▁▁▁▁▁▁▁▁▁▁▁▁▁▁。
第六条 佣金
委托事项完成后,甲方应按照实际月租金的▁▁%(此比例不得超过100%)向乙方支付佣金。佣金应在甲方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即时/▁▁日内)支付。佣金的支付方式:现金□;支票□;▁▁▁▁▁▁▁▁▁▁。委托事项未完成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佣金。
第七条 费用
委托事项完成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支付的看房成本费抵作佣金。非因乙方过失导致委托事项未完成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必要费用如下(必要费用包含已收取的看房成本费):▁▁▁▁▁▁▁▁▁▁▁▁▁▁▁▁▁▁▁▁▁▁▁▁▁。
第八条 转委托
甲方(是/否)允许乙方将委托事项转委托给第三人处理。
第九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如约支付佣金、看房成本费、必要费用的,应按照▁▁▁▁▁▁▁▁▁▁▁▁▁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二)甲方与乙方介绍的出租人进行私下交易的,应按照▁▁▁▁▁▁▁▁的标准支付违约金,甲方与出租人私下成交的,乙方还有权取得约定的佣金;
(三)甲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按照▁▁▁▁▁▁▁▁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有恶意串通行为的,除退还已收取的佣金外,还应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五)乙方为甲方介绍的出租人不具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对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权利的其他证明或身份资格证明的,由此造成的甲方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一)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事项
▁▁▁▁▁▁▁▁▁▁▁▁▁▁▁▁▁▁▁▁▁▁▁▁▁▁▁▁▁▁▁▁▁。
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委托人(章): 居间人(章):
住所: 住所:
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房地产经纪资格证书号码: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号码:
出租方(下称甲方):
法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年月日
籍贯:国籍:地址:
电话:职业: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下称乙方):
法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年月日
籍贯: 国籍: 地址:
电话: 职业: 身份证号码:
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房产管理规定,经过友好协商,签订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将坐落在房产建筑面积计平方米,租给乙方作使用,租期为年,从 起至止。
二、乙方需缴纳每月租金币万千百拾元整,甲方应给回收据。每月租金在当月头五天内交清,交租方式以 支付,交租地点双方同意在。
三、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即时向甲方交租房履约金币万千百拾元整,甲方应发收据。合同终止乙方已交清租金及其他费用迁出时,甲方应将履约金退回给乙方。如乙方违约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甲方有权从履约金中扣除。
四、乙方依约交租,而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乙方可到公证处办理提存,则乙方不负迟延责任。
五、出租房产的维修、房产税、土地使用费用由甲方负责;每月管理费、水电等杂费由乙方支付。
六、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如甲方确需收回自用,必须提前两个月以书面通知乙方,并退回履约金,另补偿乙方提前搬迁的损失,补偿额为两个月的租金;如乙方确有事因需退房,须提前两个月以书面通知甲方,在通知期间租金照交,甲方不退回履约金。
七、租赁期间,乙方如对房屋和设施故意或过失造成毁损,应负责修缮恢复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
八、乙方使用房产时,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及用途,不得贮存任何违禁品、易燃品、爆炸品等物。同时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地方有关条例规定,遵守社会主义道德。
乙方如需装修入墙,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并经物业管理部门允许方能施工。否则,后果由乙方负责。装入墙的格、窗、花、电器等在乙方迁出时可一次性折价给甲方,亦可拆回,但须负责修复原状。
九、租赁期间,房产遭到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导致毁损,本合同则自然终止,互不承担责任。
房屋发生重大损失或倾倒危险而甲方又不修缮,乙方可提出退房或代甲方修缮,并以修缮费用抵消租金。
十、在租赁期间,乙方不按时交租,甲方应及时发挂号催租通知书,如拖欠租金达一个月,或欠交管理费、水电等费达两个月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十一、因乙方违约而合同终止,则甲方有权单方收回房产。
如乙方不交回租赁房产的锁匙,甲方有权会同物业管理人员作证进入自己的房产内,将乙方存放在房内的物品清点拍卖,并用以抵偿欠租和其他有关费用,若有余则应交回给乙方。乙方保证履行合同规定,如有违约,完全自愿接受甲方作出的上述处理,同时保证绝不会提出任何异议。
十二、甲方将乙方存放在租房内的物品拍卖所得仍不能抵偿租金、管理费和有关费用时,该等款项应由甲方负责交清,而甲方有权向乙方继续追索至清偿为止。
十三、租赁合同期满或解除,乙方必须依时迁出并将家私杂物全部搬走。若迁出后五天内仍留下箱柜等物不搬清,则作为放弃权利论,由甲方全权处理,报请物业管理部门派员到场作证,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十四、合同期满,如甲方的房产继续出租或出卖,乙方享有优先权。
十五、本合同用钢笔填写的文字与打印的文字效力同等,自双方签订并经公证处公证之日起生效。
十六、本合同如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不能解决时,采用下列第()项方式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 向 人民法院起诉。
十七、本合同共 页为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公证处壹份,均具同等效力。
出租方: 承租方:
委托人(承租方):_______居间人:__________ 双方经协商一致,就委托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委托事项
委托人授权居间人办理承租房屋____ 套的各项事宜。
二、 委托人承租房屋的具体要求
1、地段:________2、面积:________3、套型:___4、结构:______5、朝向:______6、楼层:______ 7、装潢:______8、家具:______
三、 希望租金及支付方式
1、希望承租房租金应在____元至____元之间。
2、租金的支付方式:□季付 □半年付 □年付;3、可接受承租押金____元。
四、 居间期限:
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五、 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
经居间人努力,促成《租赁合同》成立的,委托人自愿支付与首月租金50%相等的酬金,作为报酬,并在签订《租赁合同》时一次性支付。
六、 违约责任:
委托人如在本合同存续期间或委托人单方解除合同后,私自与居间人的客户达成交易者,视为违约,委托人须在居间人支付相当于承租该不动产首月的租金,作为违约金。
七、 注意事项:
委托人预交定金后,经居间人通知,如不按居间人的通知前往约定地点签订《租赁合同》者,则所交定金不予退还。
委托人(签章):________居间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店长签字: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经 办 人: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年__月__日
编号: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人(甲方):
居间人(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人与居间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居间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在委托期限内为其居间寻找符合以下条件的房屋(必备条件请在方格内划钩,参考条件请划圈,未选条件请划斜线),并协助促成其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坐落:____;楼房为___室___厅___卫;平房为___间;无装修;一般装修;精装修;防盗门;有线电视接口;空调;天然气;煤气;集中供暖;土暖气;热水器;电话;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上下水;家具____;楼层:___;结构:____;朝向:____;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月租金标准:____元;租期:____;房屋用途:_____;
房屋权属:________ 其他条件:________ 乙方还应提供以下服务:___________。
第二条委托期限
自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
超过以上期限仍需要居间服务的,双方另行签订居间合同或以书面形式将本合同委托期限延长。
第三条现场看房
乙方应陪同甲方到房屋现场看房。
乙方应当制做看房的书面记录,列明房屋的具体地址、看房时间及其他事项。看房记录需经甲方签字确认,由双方各执一份。
乙方为甲方寻找的房屋不满足甲方提出的必备条件或者甲方不满足出租人提出的特别条件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签字并拒绝支付看房费。
第四条甲方义务
(一)应出示身份证_______等真实的身份资格证明;
(二)应对乙方的居间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三)应对乙方提供的房屋资料保守秘密;
(四)不得在委托期限内及期限届满后____日内与乙方介绍的出租人进行私下交易。
第五条乙方义务
(一)应出示营业执照、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等合法的经营资格证明;
(二)应尽力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按照本合同第一条甲方提出的条件为甲方寻找房屋,将处理情况及时向甲方如实汇报,为甲方看房和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并促成甲方与出租人的房屋租赁合同成立;
(三)应保证为甲方提供的房屋资料已经事先核实,并且甲方满足出租人提出的特别条件要求;
(四)不得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五)对甲方的经济情况、个人信息、商业秘密等保守秘密;
(六)应保证为甲方介绍的出租人具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对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权利的其他证明及身份证、营业执照等身份资格证明;保证出租房屋产权明晰,不存在所有权纠纷或者其他权利纠纷;
(七)收取看房费、佣金、居间活动费用的,应向甲方开具合法、规范的收费票据;
(八)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收取任何名目的预收费用。
第六条委托事项的完成
“完成委托事项”是指完成本合同第一条所列全部委托事项。甲方与出租人未签订书面租赁合同,乙方仅为甲方提供信息,或为甲方看房并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的,均视为委托事项未完成。
第七条费用与佣金
(一)看房费
看房费是指乙方陪同甲方到房屋现场看房实际发生的费用。
看房费用由甲方承担。看房费用为:每次____元。甲方可以一次性交纳看房费用_____元,可看房_____次。乙方完成委托事项的,甲方支付的看房费用费抵作佣金。
(二)佣金
佣金是指乙方完成委托事项后应得的报酬。
乙方完成委托事项的,甲方应按照实际月租金的___%向乙方支付佣金。
佣金应在甲方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 日内支付。 佣金的支付方式:现金;支票;____。 委托事项未完成或未在委托期限内完成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佣金。
(三)居间活动费用
居间活动费用是指乙方为完成委托事项实际支出的必要费用(不包括看房费、佣金)。
乙方完成委托事项的,居间活动费用由乙方承担。
非因乙方故意或过失导致委托事项未完成或未在委托期限内完成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支付必要的、合理的居间活动费用。乙方要求甲方支付上述费用的,应当如实列明,并出具相关票据,做出合理解释。
除看房费、佣金和居间活动费用外,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押金、信息费等)。
第八条转委托
乙方将委托事项全部或部分转委托给第三人处理,应当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
第九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双方可以以书面形式协商解除合同。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按照_____标准支付违约金;
(二)在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期限内,甲方与乙方介绍的出租人私下成交的,应按照______的标准支付违约金,乙方仍有权取得约定的佣金;
(三)甲方未如约支付看房费、佣金、居间活动费用的,应按照_____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按照_____标准支付违约金;
(五)乙方怠于履行尽力义务的,不得向甲方要求支付看房费、佣金、居间活动费用;
(六)乙方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有恶意串通行为的,除退还已收取的看房费、佣金、居间活动费用外,应按照_____标准支付违约金。甲方除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损失进行赔偿。
(七)乙方为甲方介绍的出租人不具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对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权利的其他证明或身份资格证明,或所介绍房屋存在所有权纠纷或者其他任何权利瑕疵的,除退还已收取的看房费、佣金、居间活动费用外,应按照______标准支付违约金,甲方除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损失进行赔偿。
第十一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四条合同一经生效,即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或对未尽事项做出补充规定。变更或补充规定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本合同相关条款的约定是在不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前提下做出的,如果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对委托人、居间人及出租人的资质、资格及其他有关方面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委托人(章:) 居间人(章):
住所: 住所:
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
签约代表:
委托代理人:
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号码: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合同签订时间: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签订地点:合同签订地点:
使用说明:
1、《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承租居间合同》推荐文本为中国消费者协会委托______律师事务所拟定,为建议使用。
2、凡承诺使用《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承租居间合同》推荐文本的经营者,有义务应消费者的要求使用。
3、选择 “争议解决”方式中提请仲裁方式时,应填写所选择仲裁机构的法定名称。
4、《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承租居间合同》推荐文本中相关条款,在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前提下,考虑消费者与经营者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实际需要可能做出修改。届时,请选用新的版本。
合同编号:_________
委托人: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居间人:_____ 签订时间:__年__月__日
第一条 委托事项及具体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居间期限: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条 报酬及支付期限: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报酬为促成合同成立金额的____%或者(大写)_________元。委托人应在合同成立后的_____日内支付报酬。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人不得要求支付报酬。
第四条 居间费用的负担: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向居间人支付必要费用(大写)________元。
第五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1.当事人就解除合同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3.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第六条 委托人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居间人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委托人(章): 居间人(章): 鉴(公)证意见: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证号码: 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鉴(公)证机关(章)
账号: 账号: 经办人: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国籍: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联系编码: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国籍:_____电话:_____
地址:_____邮政编码:_____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国籍: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联系编码: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国籍:_____电话:_____
地址:_____邮政编码:_____
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_____;位于第_____层,共_____(套)(间),房屋结构为_____,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其中实际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该房屋所占的土地使用权以(出让)(划拨)方式取得;该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该房屋附着设施见附件二;(房屋所有权证号、土地使用权证号)房地产权证号)为_____。
第二条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_____。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四条租金。
该房屋月租金为(___币)___亿___千___百___拾___万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
租赁期间,如遇到国家有关政策调整,则按新政策规定调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五条付款方式。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___币)___亿___千___百___拾___万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租金按(月)(季)(年)结算,由乙方于每(月)(季)(年)的第_____个月的_____日交付给甲方。
第六条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甲方对房屋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付房屋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八条维修养护责任。
租赁期间,甲方对房屋及其附着设施每隔_____(月)(年)检查、修缮一次,乙方应予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费用由(甲)(乙)承担;日常的房屋维修费用由(甲)(乙)承担。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责任赔偿损失。
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第九条关于装修和改变房屋结构的约定。
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和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影响的设备,需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投资由乙方自理。退租时,除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原状恢复或向甲方交纳恢复工程所需费用。
第十条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1.水、电费;
2.煤气费;
3.供暖费;
4.物业管理费;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租赁期,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项目但与使用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均由乙方支付。
第十一条租赁期满。
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届时乙方须将房屋退还甲方。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_____个月书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满前_____个月内向乙方正式书面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
第十二条因乙方责任终止合同的约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的;
2.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的;
4.拖欠租金累计达_____个月;
5.无正当理由闲置达_____个月;
6.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7.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8._____________________;
9._____________________;
10.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提前终止合同。
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半年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
如因国家建设、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现本合同第十条规定的情形,甲方必须终止合同时,一般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补偿。
第十四条登记备案的约定。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日内,甲、乙双方持本合同及有关证明文件向_____申请登记备案。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年度租金的_____%作为违约金。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按月租金的_____%向乙方加收滞纳金。
第十六条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八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九条甲、乙一方或双方为境外组织或个人的,本合同应经该房屋所在地公证机关公证。
第二十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由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甲、乙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连同附表共_____页,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_____乙方(签章):_____
甲方代理人(签章):乙方代理人(签章):_____
___年___月___日于______年___月___日于___
附件一:房屋平面图(略)
附件二:房屋附着设施(略)
甲乙方为了发挥双方的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充分协商,依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就收购成都x公司(以下简称x公司)100%股份,引荐甲方和x公司单位直接洽谈,向甲方提供x公司的重要信息,并最终促成甲方与x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协议。
2、“居间成功”是指完成本条所列全部委托事项。甲方与x公司单位未签订书面的股份转让合同,视为委托事项未完成。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关x公司的有关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现有主要资产情况(主要资产有:)、股份转让价格为元,大写:元等。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对x公司进行实地考察。
2、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关于x公司的上述信息真实可靠。如果乙方提供的信息不真实,乙方无权取得居间报酬。
3、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现有主要资产情况,必须完全能够成为甲方与x公司单位所签订股份转让的组成部分。否则视为乙方没有完成委托事项,无权取得居间报酬。
4、乙方应保证x公司及其主要资产情况真实可靠、各种手续齐全。否则,视为乙方提供信息不真实,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第2款执行。
5、乙方在甲方与x公司单位进行合同谈判期间,应尽到作为居间人的慎谨和诚实义务。促成x公司将100%股份转让给甲方。
三、甲方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负责和x公司单位进行合同谈判。
2、如果居间成功,则由甲方全面履行和x公司单位所签订的股份转让合同。甲方因履行股份转让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乙方无关。
3、如果居间成功,则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
四、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1、本项目居间报酬为万元。
2、本协议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万元,存入或者转让乙方名义开设的甲乙双方共管账户。待甲方与x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后2个工作日内,甲方应为甲乙双方共管账户解除由甲方掌控的账户密码或印鉴,此款归乙方所有并可自由支取。
3、在甲方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万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乙方没有促成甲方与x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协议,视为乙方居间不成功,乙方应将居间报酬万元退还甲方。
4、甲方可以转帐或现金的方式存入或者转让乙方名义开设的甲乙双方共管账户。双方约定:甲方负责保管账户的法人专用章,乙方负责保管财务专用章。在甲方保管印章期间,甲方不得将印章用于其他任何活动;在乙方未完成居间任务之前,乙方不得对法人专用章进行挂失处理。
5、乙方在甲方将前述款项存入或转入以乙方名义开设的甲乙双方共管账户后,应当为甲方出具收条;乙方完成居间任务,实际取得居间报酬后,须向甲方开具有效的税务发票,相关的所得税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居间报酬的承担
居间报酬是指乙方为完成委托事项实际支出的必要费用。乙方无论是否完成本合同所包含的委托事项,乙方同意全部自行承担居间活动费用。
委托人:
居间人:
合同编号: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建设委员会 制定
北京市房屋承租居间合同
委托人(甲方):
居间人(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承租人与房地产经纪机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承租居间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居间寻找符合以下条件的房屋(必备条件请在方格内划钩,参考条件请划圈,未选条件请划斜线),并协助其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坐落: ;楼房为室 厅卫;平房为 间;无装修;一般装修;精装修;防盗门;有线电视接口;空调;天然气;煤气;集中供暖;土暖气;热水器;电话;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上下水;家具:;楼层:;朝向: ;建筑面积: 平方米;月租金标准:元;大致租期:;房屋用途: ;其他条件:。乙方还应提供以下服务:。
第二条委托期限
自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
第三条现场看房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应陪同甲方到房屋现场看房。陪同看房后,乙方(是/否)可向甲方收取合理的看房成本费,每次不得超过元。乙方为甲方寻找的房屋不满足甲方提出的必备条件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看房成本费。
第四条甲方义务
(一)应出示身份证、营业执照、等真实的身份资格证明;
(二)应对乙方的居间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三)应对乙方提供的房屋资料保密;
(四)不得在委托期限内及期限届满后日内与乙方介绍的出租人进行私下交易;。
第五条乙方义务
(一)应出示营业执照、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明等合法的经营资格证明;
(二)应认真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按照本合同第一条甲方提出的条件为甲方寻找房屋,将处理情况及时向甲方如实汇报,并为甲方看房和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
(三)应保证为甲方提供的房屋资料已经事先核实,并且甲方满足出租人提出的特别条件要求;
(四)不得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五)应保证为甲方介绍的出租人具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对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权利的其他证明及身份证、营业执照等身份资格证明;
(六)收取看房成本费、必要费用、佣金的,应向甲方开具合法、规范的收费票据;
(七)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收取任何名目的预收费用;。
第六条佣金
委托事项完成后,甲方应按照实际月租金的%(此比例不得超过100%)向乙方支付佣金。
佣金应在甲方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即时/ 日内)支付。佣金的支付方式:现金;支票; 。
委托事项未完成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佣金。
第七条费用
委托事项完成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支付的看房成本费抵作佣金。
非因乙方过失导致委托事项未完成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必要费用如下(必要费用包含已收取的看房成本费):。
第八条转委托
甲方(是/否)允许乙方将委托事项转委托给第三人处理。
第九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如约支付佣金、看房成本费、必要费用的,应按照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二)甲方与乙方介绍的出租人进行私下交易的,应按照的标准支付违约金,甲方与出租人私下成交的,乙方还有权取得约定的佣金;
(三)甲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按照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有恶意串通行为的,除退还已收取的佣金外,还应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五)乙方为甲方介绍的出租人不具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对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权利的其他证明或身份资格证明的,由此造成的甲方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委托人(章:) 居间人(章):
住所: 住所:
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房地产经纪资格证书号码: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明号码:
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签订地点:
委托人:
居间人:
合同编号: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建设委员会 制定
北京市房屋承租居间合同
委托人(甲方):
居间人(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承租人与房地产经纪机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承租居间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居间寻找符合以下条件的房屋(必备条件请在方格内划钩,参考条件请划圈,未选条件请划斜线),并协助其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坐落: ;楼房为室 厅卫;平房为 间;无装修;一般装修;精装修;防盗门;有线电视接口;空调;天然气;煤气;集中供暖;土暖气;热水器;电话;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上下水;家具:;楼层:;朝向: ;建筑面积: 平方米;月租金标准:元;大致租期:;房屋用途: ;其他条件:。乙方还应提供以下服务:。
第二条委托期限
自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
第三条现场看房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应陪同甲方到房屋现场看房。陪同看房后,乙方(是/否)可向甲方收取合理的看房成本费,每次不得超过元。乙方为甲方寻找的房屋不满足甲方提出的必备条件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看房成本费。
第四条甲方义务
(一)应出示身份证、营业执照、等真实的身份资格证明;
(二)应对乙方的居间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三)应对乙方提供的房屋资料保密;
(四)不得在委托期限内及期限届满后日内与乙方介绍的出租人进行私下交易;。
第五条乙方义务
(一)应出示营业执照、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明等合法的经营资格证明;
(二)应认真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按照本合同第一条甲方提出的条件为甲方寻找房屋,将处理情况及时向甲方如实汇报,并为甲方看房和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
(三)应保证为甲方提供的房屋资料已经事先核实,并且甲方满足出租人提出的特别条件要求;
(四)不得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五)应保证为甲方介绍的出租人具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对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权利的其他证明及身份证、营业执照等身份资格证明;
(六)收取看房成本费、必要费用、佣金的,应向甲方开具合法、规范的收费票据;
(七)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收取任何名目的预收费用;。
第六条佣金
委托事项完成后,甲方应按照实际月租金的%(此比例不得超过100%)向乙方支付佣金。
佣金应在甲方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即时/ 日内)支付。佣金的支付方式:现金;支票; 。
委托事项未完成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佣金。
第七条费用
委托事项完成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支付的看房成本费抵作佣金。
非因乙方过失导致委托事项未完成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必要费用如下(必要费用包含已收取的看房成本费):。
第八条转委托
甲方(是/否)允许乙方将委托事项转委托给第三人处理。
第九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如约支付佣金、看房成本费、必要费用的,应按照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二)甲方与乙方介绍的出租人进行私下交易的,应按照的标准支付违约金,甲方与出租人私下成交的,乙方还有权取得约定的佣金;
(三)甲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按照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有恶意串通行为的,除退还已收取的佣金外,还应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五)乙方为甲方介绍的出租人不具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对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权利的其他证明或身份资格证明的,由此造成的甲方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委托人(章:) 居间人(章):
住所: 住所:
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房地产经纪资格证书号码: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明号码:
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签订地点:
编号: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人(甲方):
居间人(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人与居间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居间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在委托期限内为其居间寻找符合以下条件的房屋(必备条件请在方格内划钩,参考条件请划圈,未选条件请划斜线),并协助促成其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坐落:____;楼房为___室___厅___卫;平房为___间;无装修;一般装修;精装修;防盗门;有线电视接口;空调;天然气;煤气;集中供暖;土暖气;热水器;电话;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上下水;家具____;楼层:___;结构:____;朝向:____;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月租金标准:____元;租期:____;房屋用途:_____;
房屋权属:________ 其他条件:________ 乙方还应提供以下服务:___________。
第二条委托期限
自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
超过以上期限仍需要居间服务的,双方另行签订居间合同或以书面形式将本合同委托期限延长。
第三条现场看房
乙方应陪同甲方到房屋现场看房。
乙方应当制做看房的书面记录,列明房屋的具体地址、看房时间及其他事项。看房记录需经甲方签字确认,由双方各执一份。
乙方为甲方寻找的房屋不满足甲方提出的必备条件或者甲方不满足出租人提出的特别条件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签字并拒绝支付看房费。
第四条甲方义务
(一)应出示身份证_______等真实的身份资格证明;
(二)应对乙方的居间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三)应对乙方提供的房屋资料保守秘密;
(四)不得在委托期限内及期限届满后____日内与乙方介绍的出租人进行私下交易。
第五条乙方义务
(一)应出示营业执照、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等合法的经营资格证明;
(二)应尽力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按照本合同第一条甲方提出的条件为甲方寻找房屋,将处理情况及时向甲方如实汇报,为甲方看房和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并促成甲方与出租人的房屋租赁合同成立;
(三)应保证为甲方提供的房屋资料已经事先核实,并且甲方满足出租人提出的特别条件要求;
(四)不得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五)对甲方的经济情况、个人信息、商业秘密等保守秘密;
(六)应保证为甲方介绍的出租人具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对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权利的其他证明及身份证、营业执照等身份资格证明;保证出租房屋产权明晰,不存在所有权纠纷或者其他权利纠纷;
(七)收取看房费、佣金、居间活动费用的,应向甲方开具合法、规范的收费票据;
(八)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收取任何名目的预收费用。
第六条委托事项的完成
“完成委托事项”是指完成本合同第一条所列全部委托事项。甲方与出租人未签订书面租赁合同,乙方仅为甲方提供信息,或为甲方看房并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的,均视为委托事项未完成。
第七条费用与佣金
(一)看房费
看房费是指乙方陪同甲方到房屋现场看房实际发生的费用。
看房费用由甲方承担。看房费用为:每次____元。甲方可以一次性交纳看房费用_____元,可看房_____次。乙方完成委托事项的,甲方支付的看房费用费抵作佣金。
(二)佣金
佣金是指乙方完成委托事项后应得的报酬。
乙方完成委托事项的,甲方应按照实际月租金的___%向乙方支付佣金。
佣金应在甲方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 日内支付。 佣金的支付方式:现金;支票;____。 委托事项未完成或未在委托期限内完成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佣金。
(三)居间活动费用
居间活动费用是指乙方为完成委托事项实际支出的必要费用(不包括看房费、佣金)。
乙方完成委托事项的,居间活动费用由乙方承担。
非因乙方故意或过失导致委托事项未完成或未在委托期限内完成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支付必要的、合理的居间活动费用。乙方要求甲方支付上述费用的,应当如实列明,并出具相关票据,做出合理解释。
除看房费、佣金和居间活动费用外,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押金、信息费等)。
第八条转委托
乙方将委托事项全部或部分转委托给第三人处理,应当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
第九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双方可以以书面形式协商解除合同。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按照_____标准支付违约金;
(二)在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期限内,甲方与乙方介绍的出租人私下成交的,应按照______的标准支付违约金,乙方仍有权取得约定的佣金;
(三)甲方未如约支付看房费、佣金、居间活动费用的,应按照_____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按照_____标准支付违约金;
(五)乙方怠于履行尽力义务的,不得向甲方要求支付看房费、佣金、居间活动费用;
(六)乙方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有恶意串通行为的,除退还已收取的看房费、佣金、居间活动费用外,应按照_____标准支付违约金。甲方除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损失进行赔偿。
(七)乙方为甲方介绍的出租人不具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对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权利的其他证明或身份资格证明,或所介绍房屋存在所有权纠纷或者其他任何权利瑕疵的,除退还已收取的看房费、佣金、居间活动费用外,应按照______标准支付违约金,甲方除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损失进行赔偿。
第十一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四条合同一经生效,即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或对未尽事项做出补充规定。变更或补充规定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本合同相关条款的约定是在不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前提下做出的,如果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对委托人、居间人及出租人的资质、资格及其他有关方面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委托人(章:) 居间人(章):
住所: 住所:
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
签约代表:
委托代理人:
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号码: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合同签订时间: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签订地点:合同签订地点:
使用说明:
1、《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承租居间合同》推荐文本为中国消费者协会委托______律师事务所拟定,为建议使用。
2、凡承诺使用《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承租居间合同》推荐文本的经营者,有义务应消费者的要求使用。
3、选择 “争议解决”方式中提请仲裁方式时,应填写所选择仲裁机构的法定名称。
4、《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承租居间合同》推荐文本中相关条款,在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前提下,考虑消费者与经营者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实际需要可能做出修改。届时,请选用新的版本。
委托人(甲方):
居间人(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承租人与房地产经纪机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承租居间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居间寻找符合以下条件的房屋(必备条件请在方格内划钩,参考条件请划圈,未选条件请划斜线),并协助其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坐落:▁▁▁▁▁▁▁▁▁▁▁▁▁▁▁▁▁▁▁▁□;楼房为▁▁室▁▁厅▁▁卫□;平房为▁▁间□;无装修□;一般装修□;精装修□;防盗门□;有线电视接口□;空调□;天然气□;煤气□;集中供暖□;土暖气□;热水器□;电话□;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上下水□;家具:
▁▁▁▁▁▁▁▁▁▁▁▁▁▁▁▁▁▁▁▁▁□;楼层:▁▁▁▁□;朝向:▁▁▁▁□;建筑面积:▁▁▁▁▁▁平方米□;月租金标准:▁▁▁▁▁▁元□;大致租期:▁▁▁▁▁□;房屋用途:▁▁▁▁▁▁▁□;其他条件:▁▁▁▁▁▁▁▁▁▁▁▁▁▁▁▁▁▁▁▁▁▁▁▁▁▁▁。 乙方还应提供以下服务:
▁▁▁▁▁▁▁▁▁▁▁▁▁▁▁▁▁▁▁▁▁▁▁▁▁▁▁▁▁▁▁▁▁▁▁▁▁▁▁▁▁▁▁▁▁▁。
第二条 委托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条 现场看房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应陪同甲方到房屋现场看房。
陪同看房后,乙方(是/否)可向甲方收取合理的看房成本费,每次不得超过▁▁▁▁▁元。乙方为甲方寻找的房屋不满足甲方提出的必备条件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看房成本费。
第四条 甲方义务
(一)应出示身份证、营业执照、▁▁▁▁▁▁▁等真实的身份资格证明;
(二)应对乙方的居间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三)应对乙方提供的房屋资料保密;
(四)不得在委托期限内及期限届满后▁▁▁▁日内与乙方介绍的出租人进行私下交易;
▁▁▁▁▁▁▁▁▁▁▁▁▁▁▁▁▁▁▁▁▁▁▁▁▁▁▁▁。
第五条 乙方义务
(一)应出示营业执照、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等合法的经营资格证明;
(二)应认真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按照本合同第一条甲方提出的条件为甲方寻找房屋,将处理情况及时向甲方如实汇报,并为甲方看房和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
(三)应保证为甲方提供的房屋资料已经事先核实,并且甲方满足出租人提出的特别条件要求;
(四)不得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五)应保证为甲方介绍的出租人具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对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权利的其他证明及身份证、营业执照等身份资格证明;
(六)收取看房成本费、必要费用、佣金的,应向甲方开具合法、规范的收费票据;
(七)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收取任何名目的预收费用;
▁▁▁▁▁▁▁▁▁▁▁▁▁▁▁▁▁▁▁▁▁▁▁▁▁▁▁▁。
第六条 佣金
委托事项完成后,甲方应按照实际月租金的▁▁%(此比例不得超过100%)向乙方支付佣金。 佣金应在甲方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即时/▁▁日内)支付。佣金的支付方式:现金□;支票□;▁▁▁▁▁▁▁▁▁▁。委托事项未完成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佣金。
第七条 费用
委托事项完成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支付的看房成本费抵作佣金。非因乙方过失导致委托事项未完成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必要费用如下(必要费用包含已收取的看房成本费):▁▁▁▁▁▁▁▁▁▁▁▁▁▁▁▁▁▁▁▁▁▁▁▁▁。
第八条 转委托
甲方(是/否)允许乙方将委托事项转委托给第三人处理。
第九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如约支付佣金、看房成本费、必要费用的,应按照▁▁▁▁▁▁▁▁▁▁▁▁▁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二)甲方与乙方介绍的出租人进行私下交易的,应按照▁▁▁▁▁▁▁▁的标准支付违约金,甲方与出租人私下成交的,乙方还有权取得约定的佣金;
(三)甲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按照▁▁▁▁▁▁▁▁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有恶意串通行为的,除退还已收取的佣金外,还应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五)乙方为甲方介绍的出租人不具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对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权利的其他证明或身份资格证明的,由此造成的甲方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一)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事项
▁▁▁▁▁▁▁▁▁▁▁▁▁▁▁▁▁▁▁▁▁▁▁▁▁▁▁▁▁▁▁▁▁。
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委托人(章): 居间人(章):
住所: 住所:
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房地产经纪资格证书号码: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号码:
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签订地点:
编号:_______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人(甲方):
居间人(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人与居间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居间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在委托期限内为其居间寻找符合以下条件的房屋(必备条件请在方格内划钩,参考条件请划圈,未选条件请划斜线),并协助促成其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坐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楼房为____室_____厅____卫;平房为_______间;无装修;一般装修;精装修;防盗门;有线电视接口;空调;天然气;煤气;集中供暖;土暖气;热水器;电话;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上下水;家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楼层:_______;结构:__________;朝向: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平方米;月租金标准:_____________元;租期:_____________;房屋用途:;
房屋权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他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还应提供以下服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委托期限
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超过以上期限仍需要居间服务的,双方另行签订居间合同或以书面形式将本合同委托期限延长。
第三条现场看房
乙方应陪同甲方到房屋现场看房。
乙方应当制做看房的书面记录,列明房屋的具体地址、看房时间及其他事项。看房记录需经甲方签字确认,由双方各执一份。
乙方为甲方寻找的房屋不满足甲方提出的必备条件或者甲方不满足出租人提出的特别条件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签字并拒绝支付看房费。
第四条甲方义务
(一)应出示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等真实的身份资格证明;
(二)应对乙方的居间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三)应对乙方提供的房屋资料保守秘密;
(四)不得在委托期限内及期限届满后________日内与乙方介绍的出租人进行私下交易。
第五条乙方义务
(一)应出示营业执照、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等合法的经营资格证明;
(二)应尽力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按照本合同第一条甲方提出的条件为甲方寻找房屋,将处理情况及时向甲方如实汇报,为甲方看房和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并促成甲方与出租人的房屋租赁合同成立;
(三)应保证为甲方提供的房屋资料已经事先核实,并且甲方满足出租人提出的特别条件要求;
(四)不得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五)对甲方的经济情况、个人信息、商业秘密等保守秘密;
(六)应保证为甲方介绍的出租人具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对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权利的其他证明及身份证、营业执照等身份资格证明;保证出租房屋产权明晰,不存在所有权纠纷或者其他权利纠纷;
(七)收取看房费、佣金、居间活动费用的,应向甲方开具合法、规范的收费票据;
(八)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收取任何名目的预收费用。
第六条委托事项的完成
"完成委托事项"是指完成本合同第一条所列全部委托事项。甲方与出租人未签订书面租赁合同,乙方仅为甲方提供信息,或为甲方看房并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的,均视为委托事项未完成。
第七条费用与佣金
(一)看房费
看房费是指乙方陪同甲方到房屋现场看房实际发生的费用。
看房费用由甲方承担。看房费用为:每次_______元。甲方可以一次性交纳看房费用_____________元,可看房_________________次。
乙方完成委托事项的,甲方支付的看房费用费抵作佣金。
(二)佣金
佣金是指乙方完成委托事项后应得的报酬。
乙方完成委托事项的,甲方应按照实际月租金的________%向乙方支付佣金。
佣金应在甲方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 日内支付。
佣金的支付方式:现金;支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事项未完成或未在委托期限内完成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佣金。
(三)居间活动费用
居间活动费用是指乙方为完成委托事项实际支出的必要费用(不包括看房费、佣金)。
乙方完成委托事项的,居间活动费用由乙方承担。
非因乙方故意或过失导致委托事项未完成或未在委托期限内完成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支付必要的、合理的居间活动费用。乙方要求甲方支付上述费用的,应当如实列明,并出具相关票据,做出合理解释。
除看房费、佣金和居间活动费用外,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押金、信息费等)。
第八条转委托
乙方将委托事项全部或部分转委托给第三人处理,应当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
第九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双方可以以书面形式协商解除合同。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按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支付违约金;
(二)在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期限内,甲方与乙方介绍的出租人私下成交的,应按照_________________的标准支付违约金,乙方仍有权取得约定的佣金;
(三)甲方未如约支付看房费、佣金、居间活动费用的,应按照___________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按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支付违约金;
(五)乙方怠于履行尽力义务的,不得向甲方要求支付看房费、佣金、居间活动费用;
(六)乙方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有恶意串通行为的,除退还已收取的看房费、佣金、居间活动费用外,应按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支付违约金。甲方除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损失进行赔偿。
(七)乙方为甲方介绍的出租人不具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对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权利的其他证明或身份资格证明,或所介绍房屋存在所有权纠纷或者其他任何权利瑕疵的,除退还已收取的看房费、佣金、居间活动费用外,应按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支付违约金,甲方除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损失进行赔偿。
第十一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一)提交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四条合同一经生效,即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或对未尽事项做出补充规定。变更或补充规定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本合同相关条款的约定是在不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前提下做出的,如果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对委托人、居间人及出租人的资质、资格及其他有关方面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委托人(章): 居间人(章):
住所: 住所: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签约代表:
委托代理人: 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号码: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间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承租人与房地产经纪机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承租居间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居间寻找符合以下条件的房屋(必备条件请在方格内划钩,参考条件请划圈,未选条件请划斜线),并协助其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坐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楼房为________室________厅________卫□;平房为________间□;无装修□;一般装修□;精装修□;防盗门□;有线电视接口□;空调□;天然气□;煤气□;集中供暖□;土暖气□;热水器□;电话□;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上下水□;家具:________□;楼层:________□;朝向: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 平方米□;月租金标准:________元□;大致租期:________□;房屋用途:________□;其他条件:________
乙方还应提供以下服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委托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第三条现场看房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应陪同甲方到房屋现场看房。
陪同看房后,乙方(是/否)可向甲方收取合理的看房成本费,每次不得超过________元。乙方为甲方寻找的房屋不满足甲方提出的必备条件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看房成本费。
第四条甲方义务
(一)应出示身份证、营业执照、________________等真实的身份资格证明;
(二)应对乙方的居间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三)应对乙方提供的房屋资料保密;
(四)不得在委托期限内及期限届满后________日内与乙方介绍的出租人进行私下交易;
第五条乙方义务
(一)应出示营业执照、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明等合法的经营资格证明;
(二)应认真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按照本合同第一条甲方提出的条件为甲方寻找房屋,将处理情况及时向甲方如实汇报,并为甲方看房和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
(三)应保证为甲方提供的房屋资料已经事先核实,并且甲方满足出租人提出的特别条件要求;
(四)不得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五)应保证为甲方介绍的出租人具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对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权利的其他证明及身份证、营业执照等身份资格证明;
(六)收取看房成本费、必要费用、佣金的,应向甲方开具合法、规范的收费票据;
(七)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收取任何名目的预收费用;
第六条佣金
委托事项完成后,甲方应按照实际月租金的________%(此比例不得超过100%)向乙方支付佣金。
佣金应在甲方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即时/________日内)支付。
佣金的支付方式:现金□;支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事项未完成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佣金。
第七条费用
委托事项完成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支付的看房成本费抵作佣金。
非因乙方过失导致委托事项未完成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必要费用如下(必要费用包含已收取的看房成本费):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转委托
甲方(是/否)允许乙方将委托事项转委托给第三人处理。
第九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如约支付佣金、看房成本费、必要费用的,应按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二)甲方与乙方介绍的出租人进行私下交易的,应按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标准支付违约金,甲方与出租人私下成交的,乙方还有权取得约定的佣金;
(三)甲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按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有恶意串通行为的,除退还已收取的佣金外,还应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五)乙方为甲方介绍的出租人不具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对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权利的其他证明或身份资格证明的,由此造成的甲方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委托人(章):___________居间人(章):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房地产经纪资格证书号码: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明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时间:___________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 制定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下列各项条款达成协议共同履行:
第一条 租赁范围与用途
1.甲方同意将所属位于 号的物业、场地及附属设施租赁给乙方使用,用于 。
2.甲方租赁给乙方物业的具体范围:
⑴ 结构的楼房第 层, 套,建筑面积为 ㎡;(具体范围见《 字第 号房产证》及平面图纸)。
⑵项目所属土地 ㎡(具体范围见《 字第 号土地使用权证》); ⑶项目附属现有各项设备设施(具体见设备设施交接清单)。
3.甲方提供现有状况下水、电、气等,并同意配合乙方将以上设施户名变更至乙方名下,以便乙方交纳各项费用。如原容量不足,由乙方负责申请增容,甲方应协助办理、提供增容的相关资料,因增容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在租赁期间,乙方拥有租赁范围内物业、场地及附属设施的全部使用和经营管理权。租赁期满,乙方如要求续租,应在租赁期满前 天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经双方协商另行签订新的租赁合同;乙方未按约定提出续租或者双方未能在合同期满前 天就续租达成新的协议的,甲方有权另行招租,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续租权。
第三条 租金交纳及支付方式
1. 本合同项下的物业、场地及附属设施的年租金为 元。该价款包含 费用,乙方使用该房屋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 其它各项费用均由乙方自行缴纳。
2.租金以 (年/季度/月)为单位收取,乙方于合同签订之日起的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1(年/季度/月)租金 元,乙方每 (年/季度/月)须交纳的租金应在上一 (年/季度/月)租期届满之日前的5个工作日内付清。
3.甲方在收到各期租金款项的五个工作日内应给予乙方符合国家规定的正式发票。
第四条 物业交接
1.甲方应于合同签署日之后的 日内,向乙方提供租赁物业及场地的近期规划红线图及项目全套工程资料图纸,如发生费用由甲方承担。
2.甲方应于本合同签定后的 日内将出租范围内的物业、场地及附属设施的使用权完整移交给乙方,并保证建筑物结构的完好可进行装修改造。
3.项目内原有水、电、气、供暖、通讯、道路、排污等设施随物业、场地一并移交乙方使用,移交时交付的标的物以设备设施交接清单为准,清单外的设施设备乙方拥有全权处臵及收益权。
4.经移交的设备设施由乙方无偿使用,乙方不需用的设施设备经甲方确认后由乙方负责处理。
第五条 房屋的装修及保养
1.甲方同意乙方将租赁的物业装修改建成符合,乙方负责改建工程的设计、施工、资金投入及经营管理。
2.乙方工程改建须保持原物业基础框架结构的安全,如改建影响建筑基础框架结构安全的,由乙方负责维修,涉及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3.甲方负责对所出租物业及附属设施的修缮更换,以确保乙方的正常使用。修缮工作应不影响乙方营业。如甲方委托乙方修缮,则乙方所支出的修缮费用将用以抵冲租金,或由甲方按协议偿还,修缮工作的具体日程应与乙方共同商定。
4.在甲方修缮房屋结构期间,乙方应予以积极配合。
第六条 税费承担
乙方负责交纳经营中产生的与经营有关的税、费,其他与业主产权有关的税、费(如房产税等)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 权益转让
1.租赁关系存续期间,本合同不受房地产所有权人变更的影响。
2.在保证本合同充分履的前提下,经甲方同意,乙方可根据其经营需要,在承租期内转租或者部分转租本合同项下的房屋或场地使用权。乙方应保证受让的第三方接受原合同的条件。
3.在保证本合同充分履行的前提下,甲方可将本合同项下的物业、场地及附属设施部分或全部转让给第三方,但须提前3个月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4.该物业一旦遇到征地、市政动迁,按政府动迁政策及其相关规定乙方有权获得当地政府对该房屋的装修改造及经营损失的赔偿,其它相关补偿由甲方享有。
5.项目广告位约定:乙方租赁区域建筑物的广告发布权归乙方享有。乙方租赁项目后,可自行决定在项目租赁区域内及外墙区域任意位臵发布乙方公司标识广告,或者将该房屋的广告位租赁给第三方使用,无需通过甲方同意,无需再向甲方支付任何费用。
第八条 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甲方拥有本合同物业的完整产权或者经营权,并自付费用取得主管部门和政府部门同意出租的批件等房屋出租的一切法律手续。
(2)甲方如需以该物业在银行抵押贷款,必须先向受抵押方声明乙方的权益,保证乙方的权益不受损害,并由乙方认可的法人单位出具负连带赔偿责任的担保书;
(3)负责处理与该房屋有关的债权债务、人员清退及其他未了事项,保证物业的如期交接和甲方正常使用;
(4)按合同约定提供乙方可用于邮政网点的物业、场地、道路、车位及附属设施;
(5)保证提供现有水、电、燃气、供暖、通讯、道路、排污等设施供乙方改建与经营使用;
(6)配合乙方申报项目装修改建的工程施工执照及邮政营业网点的营业执照、等营业所需一切手续,所发生费用由乙方负责。
2.乙方的责任
(1)负责装修改建方案设计和工程项目的施工,提供符合有关部门要求的项目改建方案,保证装修改建质量符合国家要求;
(2)负责办理该网点营业执照、消防、治安等许可证及营业所需一切手续及承担相应费用;
(3)遵守法律法规,合法经营,不得在租赁房屋内进行任何违法或者损害公共利益的活动;
(4)负责对承租物业、附属设施的日常维护及建筑物装修改建部分的维修,保证建筑物及所附属设施的完好,维修费由乙方承担;
(5)不将所投入的各项设备等投资物用作抵押与担保;
(6)按期及时向甲方缴付租金。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提前终止合同,均须赔偿对方直接经济损失。
(1)甲方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须按乙方全部原始投资额加计利息(按当时贷款利率计算)并加计违约金 元人民币,合计计算后赔偿乙方;
(2)乙方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须将其投资全部留给甲方并赔偿甲方违约金 元人民币。
2.甲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向乙方按期交付合乎合同所要求的物业、场地及附属设施,每延迟一天须向乙方支付滞纳金人民币 元,并负有继续履行本合同的责任;迟延时间超过 天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本条第1款第1项承担违约责任。
3.合同签约开始施工后,如因土地使用权、房产租赁资格、法定手续等方面的原因,而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甲方应及时归还乙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并赔偿乙方的全部经济损失。
4.因甲方、第三方或者租赁物本身的原因致使乙方在租赁期内所租房屋不能正常使用的,甲方应在15日内排除障碍,并在乙方不能使用房屋期间停止收取租金和物业管理费。如甲方在上述情况出现15日后仍不能使乙方正常使用租赁房屋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在书面通知甲方后合同解除,甲方应按照退租约定赔偿乙方因此蒙受的直接及间接损失。
5.乙方在经营过程中损坏房屋结构,造成毁损的,负赔偿责任。
6.在甲方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前提下,乙方连续6个月无故拖欠租金,且经甲方三次书面催告无效,将视同乙方单方面终止合同,按上述本条第1款承担违约责任。
7.如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因将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与房产用作抵押、担保致使乙方无法正常经营,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则按上述本条第1款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 免责条件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因不可归责于任何一方的原因(如遭遇自然灾害、政府政策或者乙方上级单位政策变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由此造成甲、乙双方财产损失,由各方自理,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任何一方必须采取一切必要补救措施以减少造成的损失。
2. 遇有上述免责事由的一方,应在 将事件的情况以信件或传真的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发生后两天内,向另一方提交本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
3.因上述原因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者不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延期履行本合同。双方商定延期履行的,原合同条件不变;商定解除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以下第 方式解决:
1.向物业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二条 生效、变更和终止
1.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合同效力将保持至双方已经完全履行合同项下所有义务并且双方之间所有付款、索赔结清时止。
2.乙方如欲改变本合同项下的物业、场地的使用用途,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3.提前终止本合同,须经双方一致同意,提出方应提前 天通知对方,单方决定提前终止本合同负违约责任。
4.合同期满,乙方如未行使续期选择权,合同终止。租赁的场地上的建筑物归还甲方,不破坏建筑物结构、不影响建筑物继续使用的附属设施和流动资产由乙方全权处理,如甲方需要,可经双方协商折价后归甲方;其余设施及资产由甲方自行处理,但甲方不得自己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乙方企业名称和标识。
第十三条 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撤消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附件包括:租赁范围平面图,甲方房地产权证复印件(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主管部门和政府部门同意出租的批件,以及甲、乙双方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设备设施、水、电、气起止码交接清单等。
4.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人(甲方):
居间人(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承租人与房地产经纪机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承租居间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居间寻找符合以下条件的房屋(必备条件请在方格内划钩,参考条件请划圈,未选条件请划斜线),并协助其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坐落:▁▁▁▁▁▁▁▁▁▁▁▁▁▁▁▁▁▁▁▁□;楼房为▁▁室▁▁厅▁▁卫□;平房为▁▁间□;无装修□;一般装修□;精装修□;防盗门□;有线电视接口□;空调□;天然气□;煤气□;集中供暖□;土暖气□;热水器□;电话□;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上下水□;家具:▁▁▁▁▁▁▁▁▁▁▁▁▁▁▁▁▁▁▁▁▁□;楼层:▁▁▁▁□;朝向:▁▁▁▁□;建筑面积:▁▁▁▁▁▁平方米□;月租金标准:▁▁▁▁▁▁元□;大致租期:▁▁▁▁▁□;房屋用途:▁▁▁▁▁▁▁□;其他条件:▁▁▁▁▁▁▁▁▁▁▁▁▁▁▁▁▁▁▁▁▁▁▁▁▁▁▁。
乙方还应提供以下服务:▁▁▁▁▁▁▁▁▁▁▁▁▁▁▁▁▁▁▁▁▁▁▁▁▁▁▁▁▁▁▁▁▁▁。
第二条委托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条现场看房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应陪同甲方到房屋现场看房。
陪同看房后,乙方(是/否)可向甲方收取合理的看房成本费,每次不得超过▁▁▁▁▁元。乙方为甲方寻找的房屋不满足甲方提出的必备条件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看房成本费。
第四条甲方义务
(一)应出示身份证、营业执照、▁▁▁▁▁▁▁等真实的身份资格证明;
(二)应对乙方的居间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三)应对乙方提供的房屋资料保密;
(四)不得在委托期限内及期限届满后▁▁▁▁日内与乙方介绍的出租人进行私下交易;
▁▁▁▁▁▁▁▁▁▁▁▁▁▁▁▁▁▁▁▁▁▁▁▁▁▁▁▁。
第五条乙方义务
(一)应出示营业执照、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等合法的经营资格证明;
(二)应认真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按照本合同第一条甲方提出的条件为甲方寻找房屋,将处理情况及时向甲方如实汇报,并为甲方看房和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 服务;
(三)应保证为甲方提供的房屋资料已经事先核实,并且甲方满足出租人提出的特别条件要求;
(四)不得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五)应保证为甲方介绍的出租人具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对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权利的其他证明及身份证、营业执照等身份资格证明;
(六)收取看房成本费、必要费用、佣金的,应向甲方开具合法、规范的收费票据;
(七)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收取任何名目的预收费用;
▁▁▁▁▁▁▁▁▁▁▁▁▁▁▁▁▁▁▁▁▁▁▁▁▁▁▁▁。
第六条佣金
委托事项完成后,甲方应按照实际月租金的▁▁%(此比例不得超过100%)向乙方支付佣金。
佣金应在甲方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即时/▁▁日内)支付。
佣金的支付方式:现金□;支票□;▁▁▁▁▁▁▁▁▁▁。
委托事项未完成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佣金。
第七条费用
委托事项完成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支付的看房成本费抵作佣金。
非因乙方过失导致委托事项未完成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必要费用如下(必要费用包含已收取的看房成本费):▁▁▁▁▁▁▁▁▁▁▁▁▁▁▁▁▁▁▁▁▁▁▁▁▁。
第八条转委托
甲方(是/否)允许乙方将委托事项转委托给第三人处理。
第九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如约支付佣金、看房成本费、必要费用的,应按照▁▁▁▁▁▁▁▁▁▁▁▁▁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二)甲方与乙方介绍的出租人进行私下交易的,应按照▁▁▁▁▁▁▁▁的标准支付违约金,甲方与出租人私下成交的,乙方还有权取得约定的佣金;
(三)甲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按照▁▁▁▁▁▁▁▁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有恶意串通行为的,除退还已收取的佣金外,还应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五)乙方为甲方介绍的出租人不具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对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权利的其他证明或身份资格证明的,由此造成的甲方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 ▁▁▁▁▁▁▁▁▁▁▁。
第十一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一)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事项
▁▁▁▁▁▁▁▁▁▁▁▁▁▁▁▁▁▁▁▁▁▁▁▁▁▁▁▁▁▁▁▁▁。
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委托人(章):居间人(章):
住所:住所:
身份证号: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房地产经纪资格证书号码: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号码:
合同签订时间:合同签订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