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材租赁担保合同(通用3篇)
出租单位:西宁__建材租赁站
租用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确保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为保证供应,乙方应提前3天做出计划,报于甲方备料。
计费从提货之日起至退货之日止,以日计算,付款方式第一次结算周期为3个月,之后每2个月结算一次。付款方式每个结算周期付百分之五十的现金,其余的百分之五十冲抵房款。逾期未交租金每拖欠一月按应付款项的百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丢失物品租赁费计算至赔偿完毕止。
租赁期限:自20__年3月5日起至全部租赁费付清,租赁物资退还完毕为止。
租费计算:架管每米0.018元∕天,扣件每个0.009元∕天,丝杠每根0.07元∕天,钢管接头每根0.07元∕天,木架板每块0.5元∕天,脚手架每套1元∕天。
乙方在甲方提货单单上签字,即视为对租赁物资验收合格,如发生故障概甲方不负责。
租赁期间,所有物品由乙方保管维修,退还扣件时上油装袋,每袋30个。如未上油装袋每个加收0.2元工本费,扣件丢失损坏每套赔偿5元。架管丢失损坏每米15元,丝杠15元,钢管接头6元,木架板100元。
乙方租用物资名称、规格、数量租用期限以甲方仓库办理的经乙方经办人签字的领料单和甲方签字的退料单作为租用物资及结算租费的凭证。
租赁物送至工地费用由甲方承担,租赁物送回甲方场地费用及卸车费用乙方承担。
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擅自将租赁物改造,变卖,抵押。如有违约乙方按照本合同第三条支付租金外,另按租赁物资总价值百分之二十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提货单,退货单是该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发生纠纷,由西宁市__区人民法院解决。
出租方:西宁__建材租赁站乙方:
负责人:负责人:
电话:电话:
账户:指定收货人:
开户行:指定收货人身份证号: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建筑器材租赁合同
出租方: 建筑器材服务部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为承建 工程,租用甲方建筑器材,经双方协商一致,依据《合同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签订本合同,以此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地址:
二、乙方预定租用甲方钢架管 米,扣件 套,顶托 根,等建筑器材,实际数量及时间以发收货单据为准。租赁期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赁期间届满,乙方未归还租赁物,视同乙方仍承租租赁物,本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三、乙方在提货时由经办人点清数量,验收质量,乙方经办人在发货单上的签字视为对所提器材无异议。乙方承担器材自发货起至归还这一期间丢失、损毁及导致他人危害及相关的任何责任,甲方概不负责。乙方送回租用的器材时,甲方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的验收标准验收。
四、乙方租用器材的提货、送回地点均为甲方仓库。装卸费和运输费均由乙方自理,甲方为乙方提供现场施工安装指导,并为乙方代办运输,装卸费按如下标准计算,装车费 元/吨,运输费 元/吨,卸车费(包码堆) 元/吨。(为简便计算,钢架管250米计1吨,扣件1000套计1吨,500型顶托200根计1吨,700型顶托150根计1吨)。
五、甲方所提供钢架管规格为:1.5米、2.0米、2.5米、3.0米、3.5米、4.0米、4.5米、6.0米,(异型另议)。
六、乙方提货前须向甲方交付押金,并由甲方开具押金收据,乙方不得以押金抵付租金,待租用器材全部送回并且租金全部清结时返还押金。押金收取标准为 元/吨。
上述标准为不含税标准,乙方需要以发票结算时由乙方承担相应税款
八、租金结付和方式:租金按租用天数计算,自发货之日起至送回之日止,租期不足三十天,按三十天计算租金;租期超过三十天,按实际使用天数计算租金。以发货单和验收单为结算凭据。乙方每月5日前必须一次性付清上月的全部租金,未按时支付的,每天按应缴租金的3‰加收违约金至租金缴清之日止。如乙方逾期45天仍不交付租金,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自行收回租赁物,并由乙方承担所需全部费用。
九、乙方所租器材只限本合同工程使用,未经甲方同意认可,不得将所租器材转租、转借到其它工地、单位或个人使用,否则甲方有权收回所租器材,并视乙方违约。
十、乙方合同签订人不能亲自到现场办理器材租赁手续时,则由乙方委托 到甲方场地办理相关租赁手续。
十一、材料供应保障: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工程所需器材数量,提前一周向甲方提交材料计划表,甲方保障供应。如乙方未报计划,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甲方概不负责。
十二、安全责任:自乙方从甲方仓库提货出库后,中途所发生的交通事故以及乙方在施工安装、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事故及损失,甲方概不负责。
十三、材料归还验收标准:钢架管尺寸短于出租时5公分以上,吹洞、焊疤、严重弯曲无法校直,管体有裂纹、压扁等时拒收,扣件主芯损坏、叶片断裂、螺杆螺帽损坏或丢失时拒收。
十四、其它费收取标准:
1、钢架管校直费为: 元/米,
2、钢架管刷油漆加收: 元/米,
3、扣件清理上油费为: 元/套,
4、扣件螺杆螺帽丢失赔偿: 元/套,
5、顶托清理上油费为: 元/根,
6、顶托螺帽丢失赔偿: 元/个,底板为 元/个,
7、轮扣轮盘变形: 元/个,轮盘损坏: 元/个,
8、轮扣插头损坏: 元/个,套管损坏: 元/个。
十五、合同一经签订后,甲、乙双方必须遵照执行,如某一方却有特殊情况不能履行合同,必须在合同签订三日内向另一方提出撤销,否则视为违约。
十六、在履行合同中如有纠纷,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任何一方为实现债权所支出的费用包括诉讼费、鉴定费、律师费等均由败诉方承担。
十七、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至全部租金和有关费用结付完毕之日失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出租单位:
租用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确保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为保证供应,乙方应提前3天做出计划,报于甲方备料。
一,计费从提货之日起至退货之日止,以日计算,付款方式第一次结算周期为3个月,之后每2个月结算一次。付款方式每个结算周期付百分之五十的现金,其余的百分之五十冲抵房款。逾期未交租金每拖欠一月按应付款项的百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丢失物品租赁费计算至赔偿完毕止。
二,租赁期限:年月日起至全部租赁费付清,租赁物资退还完毕为止。
三,租费计算:木架板每块元∕天,脚手架每套元∕天。
四,乙方在甲方提货单单上签字,即视为对租赁物资验收合格,如发生故障概甲方不负责。
五,租赁期间,所有物品由乙方保管维修,退还扣件时上油装袋,每袋30个。如未上油装袋每个加收0.2元工本费,扣件丢失损坏每套赔偿元。架管丢失损坏每米
六,乙方租用物资名称、规格、数量租用期限以甲方仓库办理的经乙方经办人签字的领料单和甲方签字的退料单作为租用物资及结算租费的凭证。
七,租赁物送至工地费用由甲方承担,租赁物送回甲方场地费用及卸车费用乙方承担。
八,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擅自将租赁物改造,变卖,抵押。如有违约乙方按照本合同第三条支付租金外,另按租赁物资总价值百分之二十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提货单,退货单是该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发生纠纷,由西宁市__区人民法院解决。
出租方:西宁__建材租赁站乙方:
负责人:负责人:
电话:电话:
账户:指定收货人:
开户行:指定收货人身份证号: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