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担保分期付款购买眼镜合同(精选3篇)
甲方:
乙方: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长期固定住址:
根据《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分期付款购车合同:
一.甲方给乙方提供车辆的具体配置及选装附件见附件一。
二.该车的总价格为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不含车辆的购置附加税、保险费、挂靠服务费、验车费等有关上牌及所贷款额的手续费)。
三.乙方须给甲方提供办理贷款的有关手续(身份证、结婚证、户口薄及银行贷款时所要求提供的其他手续),并保证其真实性,由于乙方提供的证件及信息不准确造成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甲方负责给乙方办理车辆分期担保贷款,并入户上牌,购买车辆附加税、保险费等相关手续,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在首付购车款时一并付清。
五.乙方确认上述四项后,首付购车款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元。(其中包括车辆购置附加税、管理费、保险费、担保费,服务费,GPS安装费)。
六.银行将申请分期购车贷款批准后乙方方可将车辆从甲方处接走。如若经银行审批未通过,确定不给与乙方发放购车贷款时,甲方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首付款且不承担首付款交与甲方期间的利息。自乙方收到甲方退还的首付款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七.乙方将分为 个月偿还银行购车贷款,每月还贷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元(手续费随本清)。分期付款方式及交车日期具体见附件一。
八.因该车的分期购车贷款由甲方向贷款银行担保,故在银行贷款尚未还清期间必须挂靠在甲方的汽车服务公司,待贷款还清后,由甲方协助将车辆过户至乙方,过户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随之本合同自行终止。
九.乙方应按银行规定按时还款,无条件接受甲方关于对还款的监督检查及造成逾期后果的强制措施。
十.以上合同条款在合同期内如遇纠纷,双方应无条件服从仲裁机构裁决或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定。
十一.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三份,经双方确认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及贷款银行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甲方(出借方): 身份证号: 住址
乙方(借款方): 身份证号: 住址
丙方(担保方): 身份证号: 住址:
上述三方就乙方在20x年7月1日向甲方(当时写的向王国国借款)借款1000万元人民币,借款期限一个月,月利率为2%,因乙方迟延还款,先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乙方应在前述本协议之日,将之前所欠利息 元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二、从签署协议之日,借款本金为壹仟万整,月利息为 %,分 次偿还:
三、若乙方未能按时足额支付任一笔款项,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按照借款总额的每日 %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且该分期还款协议不再履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将所有借款一次性支付甲方,乙方也
同意一次性支付。如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支付,甲方为实现该债权的一切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甲方的律师费、实现债权的差旅费、误工费等)
四、丙方为乙方前述借款提供担保责任,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范围包括本息以及本协议第三条约定的相关费用;如乙方未能按期偿还,甲方可直接向丙方直接追索。
五、如履行本协议发生纠纷,由河南省济源中级人民法院受理。 本协议三方签字生效,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备查。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方(买方):乙方(卖方):
为了更好的服务顾客,暴龙眼镜特推出无担保分期付款制度,以便更好地运用资金。根据《民法典》,秉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双方达成意向如下:
第一条 购买时间:
第二条 购买货物: 暴龙镜架,零售价元; 暴龙眼镜镜片,零售价 元; 总计金额:元,大写: 元整
第三条 付款方式:
首付:商品总金额的40%,即:元整(¥元),合同签订日一次性付清;剩余部分为总金额的60%,即叁拾陆万整(¥元)。
第四条 剩余货款付款期限:
年月日,货到付清所有款项。
第五条甲方承诺
1、所售产品为正牌产品,如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公司将按国家规定实行三包政策和公司的2个承诺;
2、不计利息,价格等同于平时正常零售价格;
3、本产品的服务完全等同于其他方式所售产品;
4、甲方对整个活动拥有解释权。但保证信息以公开、公平为前提;
5、甲方保证乙方所提供的证件复印件及资料决不外泄。仅作为合同附件或甲方为乙方提供售后服务所用;
第六条 乙方承诺
a) 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的身份证作为合同的一部分,具有法律效力(见附件一);
b)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各种资料的真实性;
c) 承诺在返款期限内无条件付清合同中所列余额,不得以任何事由作为不支付剩余货款的理由,包括个人经济问题、眼镜的质量问题、时间问题等等;
d) 不需要乙方以任何实物的形式作为担保,但乙方以个人诚信名义为担保!
e) 如违约,愿意接受合同第七条所列条款。
第七条违约责任
乙方不能按时付款,视为违约。付如下责任:
1、如到期不付清余款,甲方有权收回所配眼镜,所交眼镜款作为赔偿金不予退还;
2、甲方有权通过司法程序追回所欠货款,乙方承担诉讼费用;
3、有权通过各种渠道,追回所欠货款;
4、逾期补偿,每天以货款余额的5%作为赔偿。
5、自然不可抗力发生,本合同自动顺延之乙方返清货款为止;
第八条 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