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担保热门协议(实用27篇)

反担保热门协议(精选27篇)

反担保热门协议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为一股份有限公司,乙方为一民营企业,甲方、乙方与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下简称“A银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了一份《人民币保证贷款合同》(合同编号:[]____贷字第____号)。依该合同约定,甲方就乙方据该合同向A银行贷款提供保证,当乙方在还款期限届满而不履行还款义务时,A银行有权直接要求保证人即甲方清偿该项债务。甲方在承担上述保证责任后,取得代位求偿权,可向乙方追偿上述债务。现甲方为确保上述代位求偿权的实现,特要求乙方向其提供反担保。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上述反担保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合同内容如下:

第一条担保债权

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甲方就上述《人民币保证贷款合同》约定之贷款本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罚息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向A银行履行保证义务后所产生的对乙方的债权。

第二条担保形式

乙方根据本合同以抵押方式向甲方提供担保。

第三条债务履行期限

乙方应于甲方根据上述《人民币保证贷款合同》约定向A银行履行保证责任后____日内向甲方偿还甲方为履行上述保证义务所付出之全部款项。

第四条抵押财产

乙方以下述财产向甲方提供抵押(略)

第五条保证

乙方就下述事项向甲方作出保证:

1.乙方对上述抵押财产为依据《担保法》允许抵押的财产,且上述财产的所有权与使用权合法、有效;

2.乙方未在上述抵押财产上为除本合同项下债务以外的任何债务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

3.乙方就上述抵押财产所提供的一切文件、报表、陈述均是真实、完整的。

第六条担保范围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甲方为履行上述《人民币保证贷款合同》项下保证义务所支付的全部款项,包括贷款本金、利息(含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第七条抵押登记

乙方负责向有关部门办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登记;若本合同由于乙方未即时、有效办理抵押登记而无法生效,则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甲方权利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作为债权人及抵押权人,享有如下权利:

(1)在甲方依据上述《人民币保证贷款合同》约定履行保证义务后向乙方行使代位求偿权;

(2)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甲方未受清偿的,甲方可以向乙方行使抵押权,即与乙方协商以上述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上述抵押物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不成的,甲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若本合同项下抵押权由于上述抵押物的灭失而消灭,甲方有权以乙方所得的赔偿金作为抵押财产行使抵押权;

(4)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乙方不履行债务致使抵押物被人民法院扣押的,甲方有权自扣押之日起收取由抵押物分离的天然孳息及法定孳息;

(5)甲方有权就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财产的现实状况及使用情况进行调查和了解,并要求乙方提供相应文件、报表和作出相关陈述;

(6)甲方有权拒绝乙方就本合同项下之抵押物为除本合同项下之债务以外的任何债务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甲方有权拒绝乙方在抵押期间转让本合同项下之抵押物;

(7)乙方在征得甲方同意后转让抵押物时,若转让抵押物的价款明显低于其价值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相应担保或要求乙方以其转让抵押物所得价款提前清偿债务;

(8)若甲方发现乙方的行为足以使本合同项下抵押物价值减少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上述行为;抵押物价值减少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提供与抵押物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9)甲方有权转让本合同项下债权,无须取得乙方的同意,但应依法通知乙方。

2.甲方作为债权人及抵押权人,应履行下列义务:

(1)当乙方依本合同履行还款义务时,甲方应依合同约定接受乙方履行上述债务;

(2)甲方在乙方履行还款义务后,不得再向乙方行使抵押权;

(3)甲方依本合同约定向乙方行使抵押权,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部分应归还乙方;

(4)甲方应严格保守在依本合同约定对乙方进行调查时所了解到的乙方的商业秘密;

(5)甲方不得与本合同项下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抵押权或以其为其他债权担保。

第九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作为债务人和抵押人,享有如下权利:

(1)甲方依本合同约定行使抵押权后,乙方有权要求归还抵押物折价、拍卖或变卖后超过债权数额部分的价款;

(2)乙方在取得甲方同意并告知受让人后,可以转让抵押物;

2.乙方作为债务人和抵押人,应承担如下义务:

(1)乙方应确保其对其所提供的抵押财产拥有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合法、有效,其所提供的抵押财产上不存在为《担保法》所禁止作为抵押物的情况;

(2)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就本合同项下之抵押物为除本合同项下之债务以外的任何债务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

(3)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同意或未告知受让人的情况下,转让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

(4)若乙方的行为足以使本合同项下抵押物价值减少时,乙方应立即停止上述行为;抵押物价值减少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应依甲方要求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提供与抵押物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5)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甲方依本合同约定对乙方抵押财产现实状况及使用情况所进行的善意调查和了解,甲方因乙方上述阻挠行为所发生的各种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6)乙方应依据本合同约定及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第十条违约责任

乙方在发生下列事件之一时即构成违约:

1.乙方在本合同项下债务到期时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

2.乙方没有履行或遵守本合同中的任何一项义务或规定;

3.乙方向甲方提交的与其抵押财产有关的任何文件、报表及陈述在甲方认为是重要的任何方面被证明为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或故意使人误解;

4.乙方终止偿还其到期债务、不能或表示不能偿还其到期债务;

5.由于乙方的过失使本抵押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被取消、终止执行或无法予以强制执行。

上述违约事件发生后,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立即履行本合同义务;乙方除应依照合同约定履行该项债务外,自甲方依上述《人民币保证贷款合同》履行保证义务之日起每日向甲方支付相当于上述债务标的金额____%的违约金;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除应依本合同约定继续履行该项义务外,还应向对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项下债务标的金额____%的违约金;由此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

第十一条效力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上述《人民币保证贷款合同》无效或失效并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本合同项下的抵押延及乙方在上述《人民币保证贷款合同》无效或失效后的法律责任;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一切义务均具有连续性,对其接管人、受让人及其合并、改组、变更名称后的主体均具有完全的约束力;本合同的某些条款或某些条款的部分内容在现在或将来无效的,该无效条款或该无效部分并不影响本合同及本合同的其他条款或该条款的其他内容的效力。

第十二条其他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反担保热门协议 篇2

甲方(抵押权人):________

乙方(抵押人):________

乙方愿意以其所有的车辆就甲、乙双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保证担保借款合同》向甲方提供抵押反担保。甲、乙双方现就该反担保事宜,经平等、友好协商,自愿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抵押物事项乙方提供的抵押车辆的详细情况以其向甲方提供的抵押物清单为准。

第二条 抵押物的抵押价值该抵押车辆账面价值为 元,评估值为 元,现甲、乙双方商定抵押车辆的抵押价值总额为 元。

第三条 抵押物的清点、登记

3.1本合同签署前,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核查抵押车辆。抵押期间,该抵押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正本、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正本、车辆购置税收据正本等交由甲方保管。

3.2本合同签订后____日内,乙方负责到有关车辆管理机关办理抵押车辆登记手续,甲方对此予以协助,由此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在办妥抵押登记手续之前,甲方有权拒绝为乙方提供担保手续。

第四条 抵押反担保的范围

4.1上述《保证担保借款合同》中约定的甲方履行保证义务代乙方偿还的全部款项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其因此支付的其他费用和损失等;

4.2上述《保证担保借款合同》中约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4.3甲方为实现本合同项下的抵押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律师代理费、调查取证费等。

第五条 乙方的义务

5.1乙方应将抵押车辆在抵押期间向当地保险机构投以机动车辆保险,保险受益人为甲方。保险到期时间应在乙方反担保期限届满时间之后。借款展期的乙方应办理延长投保期的手续。抵押车辆在抵押期间,其保险到期的,乙方应在保险到期前____日内到当地保险机构续保,保险受益人为甲方。甲方有权主动代办保险,保险 费 由 乙 方 承 担。保 险 项 目 如 下:

1、机动车辆损失险;

2、机动车辆强制险; 3机动车辆座位险;

4、

第三者责任险;

5、盗抢险;

6、自燃险。

5.2在抵押期内抵押车辆发生保险事故,甲方有权将保险赔偿金提存。在借款到期后,如乙方不能按期偿还借款,致使甲方承担担保责任的,甲方有权用保险赔偿金清偿借款及甲方为实现债权支出的费用,不足清偿的,甲方有权另行向乙方追偿。

5.3抵押车辆在签订本合同前已先行保险的,乙方应到保险机构办理保险受益人变更手续(变更为甲方)。保险金额小于抵押车辆评估价值的,应补足保险金额。

5.4本合同项下抵押车辆的保险凭证均交甲方保管。5. 5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出售、出租、赠与等方式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分抵押车辆,也不得对抵押车辆增、拆、改、修。否则,甲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权利。

5.6抵押车辆在抵押期间可继续由乙方使用、保管,并负责保养和保修及年审,其一切费用开支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保证抵押物的安全、完整,要合理使用抵押物,以确保抵押车辆价值不致非正常减少,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5.7抵押车辆毁损的,乙方应在____日内将抵押车辆恢复原状,未能恢复原状的,乙方应提供经甲方认可的其他等价财产作为新的抵押物或提供其他担保。

5.8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赠与、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抵押车辆,并不得实施降低抵押车辆价值的任何行为。

5.9抵押车辆价值减少时,乙方应在三____日内向甲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5.10乙方保证对抵押车辆享有所有权。

5.11抵押期间,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转让抵押车辆所得的价款优先向甲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5.12乙方不得隐瞒抵押车辆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被设定抵押的任何情况。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乙方违反本合同

第五条

第五款约定的,其行为无效,甲方可要求其按抵押车辆之抵押价值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

6.2乙方违反本合同

第五条

第六款约定的,因保管不善致使抵押车辆毁损的,甲方可要求其恢复原状或重新提供甲方认可的新的抵押物,并可要求其按抵押价值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

6.3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与责任的,其应按抵押价值总额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七条 抵押权的实现在甲方履行了代偿义务后的三天内未受乙方清偿的,甲方可依照法律规定的形式以抵押物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物折价或拍卖、变卖后所得的价款仍不足以清偿的,甲方有权就不足部分向乙方继续追偿。

第八条 义务和责任的连续性本合同项下乙方所有义务和责任不因其财力、地位等状况的改变,或与其他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文件或合同而免除;也不因乙方发生合并、分立等情形或变更法定代表人、承办人等情形而免除。若本合同项下各方当事人发生合并、分立、变更等情形的,由变更后的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所列义务和责任。

第九条 通知

9.1甲方对乙方的任何通知只要按照下列乙方地址或传真发送,发送日即视为送达乙方日期。地址:邮编: 传真:

9.2乙方上述地址或传真变更时,应于变更之日起次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9.3若乙方提供地址、传真不准确或其变更后未依约通知甲方,致使甲方无法发送传真或发送信件被退回的,则甲方发送通知之日仍视为送达乙方日期。

第十条 争议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中产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第十一条 其他

11.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11.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11.3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4不论主合同或甲方因主合同与他人(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签订的其他反担保协议有效与否,本合同仍然有效。重要提示:甲方已提请乙方对本合同各项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甲方的要求作了相应的的条款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含义认识一致。

甲方(公章):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反担保热门协议 篇3

根据借款方(丙方) 与贷款方 银行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签订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主合同,合同编号: )以及甲方与贷款方签订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保证合同)和甲方与丙方签订的《委托保证合同》(合同编号: ),甲方就主合同项下的债务为丙方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经丙方要求,乙方愿意就保证合同项下的全部款项以其享有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的财产向甲方提供抵押,为丙方进行反担保。甲、乙、丙三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

一、乙方以“抵押物清单”(附后)所列之财产设定抵押,抵押财产评估作价 万元。

二、乙方抵押期限自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期届满后两年止。

三、乙方保证抵押物为其合法所有(或依法享有处分权或经营管理权)的无权属争议的财产。

四、乙方应负责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承担抵押登记费用,保证抵押的合法性。乙方在本合同签定之日将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交给甲方,抵押期间该抵押物由乙方保管。

五、抵押反担保范围:担保金额(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万元及利息、借款方应支付贷款方的违约金或罚息、保证人代偿的本金及利息、违约金以及实现抵押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强制执行费、抵押物处置费等)

六、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主合同及保证合同,主合同及保证合同无效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因主合同及保证合同无效所产生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七、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保险、鉴定、登记、保管、公证等费用均由乙方和丙方承担。

八、主合同期限届满,丙方未能清偿债务,甲方代丙方履行还款义务后,甲方有权以法定的方式处置抵押物并从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实现抵押权。

九、抵押期间,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

十、乙方应办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间的财产保险,并自愿将甲方作为财产保险的唯一受益人。

十一、抵押期间,抵押物如发生投保范围内的损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保险赔偿金或损害赔偿金应视为抵押财产,由乙方存入甲方指定的账户,抵押期间乙方不得动用。

十二、抵押期间,抵押物造成环境污染或其他损害,应由乙方独立承担责任。

十三、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赠与、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抵押物。

十四、抵押期间,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存入甲方指定的账户,抵押期间乙方不得动用。

十五、为确保抵押物的真实性、合法性,乙方承诺:

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抵押物无权属争议;

2、未向他人设置抵押、典当、转让、赠与或以其它任何方式处分过;

3、抵押物无被查封、扣押、受追索的情况;

4、抵押物无第三人主张权利或提出异议。 十六、在抵押期间,乙方发生合并、分立、变更、撤销、破产、法定代表人变更等情况,其合并、分立、变更后的法人或其它组织仍继续承担或连带承担本合同项下的反担保责任。

十七、违约责任:

(一)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若擅自处分抵押物的,其行为无效。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抵押物原状,且乙方应按甲方为丙方提供的担保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应按甲方为丙方提供担保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还应进行损害赔偿:

1、抵押物存在权属争议;

2、已向他人设置抵押、典当、转让、赠与或以其它任何方式处置抵押物;

3、抵押物有被查封、扣押、受追索的情况;

4、有第三人对抵押物主张权利或提出异议;

5、有擅自转让、隐匿抵押物的行为。

十八、乙方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提前三十日通知甲方:

1、法定代表人更换、改变住所或经营场所、减少注册资金等; 2、因承包、租赁、联营、股份制改造、分立、被兼并(合并)对外投资及其它原因而改变经营方式或组织形式等。

十九、乙方被其他债权人诉诸法律等情况发生时,应在情况发生后二日内将情况通知甲方。

二十、抵押期间,乙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提前依法处分抵押物实现抵押权:

1、乙方被宣告破产或被解散;

2、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义务或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3、主合同履行期间丙方被宣告破产、被解散、擅自变更企业体制致使甲方所担保的款项落空、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程序、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等情况。

二十一、甲方依法处分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按下列顺序分配:

1、支付抵押物的保管费用、实现抵押权的费用及甲方代丙方偿还贷款所发生的费用;

2、贷款方本息损失及甲方的代偿损失;

3、甲方收取丙方逾期本息5%的违约金;

4、甲方代贷款方收取贷款方和借款方所约定的违约金;

5、补偿上述款项后,剩余部份返还乙方。

二十三、本合同经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抵押物依法应进行抵押登记的,本合同在“抵押物清单”中的抵押物依法办理登记之日起生效。

二十四、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丙方各执一份,登记机关执一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丙方: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反担保热门协议 篇4

合同编号:________年号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权人:山西XX公司(以下简称乙方)鉴于乙方同意为借款人 与贷款人____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签订的借款额为 万元整的《借款合同》(合同编号: )提供保证担保,甲方愿向乙方提供财产抵押和连带责任保证,作为乙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反担保。现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规定,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被担保的主债权数额乙方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内与借款人签订的《委托担保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_年号)约定的并由乙方提供信用担保的贷款或承兑等,担保贷款额为 万元整。

第二条 合同的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时间________年。如借款人未还清欠款,本合同延长至还清欠款为止。

第三条 反担保的方式和范围

3.1甲方除提供抵押反担保外,还承担连带责任保证的反担保责任。

3.2甲方提供担保的范围:为乙方根据《委托担保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_年号)的约定应贷款人要求代借款人清偿的全部债务(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贷款人债权的费用等),以及应由借款人支付给乙方的滞纳金等。

3.3乙方为实现债权而产生的费用,如:诉讼费、律师费、咨询费、差旅费等。

第四条 抵押物

4.1抵押物详见《抵押物清单》。

4.2《抵押物清单》对抵押物价值的约定,并不作为乙方依本合同

第八条对抵押物进行处分的价值依据,也不构成乙方行使抵押权的任何限制。

4.3抵押物的相关有效证明和资料由甲方交予乙方保管,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五条 抵押登记

5.1法律规定或双方约定应当办理抵押登记的,甲、乙双方应当在本合同签订后____日内到当地有关抵押登记机关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5.2抵押事项发生变化,依法需要进行变更登记的,甲、乙双方应在登记事项变更之日起____日内到有关抵押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5.3借款人按期归还全部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后,甲、乙双方在《借款合同》履行完毕后的____日内向原抵押登记机关办理抵押注销手续,本合同即行终止。

5.4以上各项登记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 抵押物的占管

6.1 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由甲方占管。甲方在占管期间应维护抵押物的完好,不得采用非合理方式使用抵押物而使抵押物价值产生减损。乙方有权检查抵押物的使用管理情况。

6.2 抵押物发生毁损、灭失的,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并立即采用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同时应及时向乙方提交有关主管机关出具的发生毁损、灭失的原因证明。

第七条 保险

7.1 本合同签订后____日内,甲方应当在有关保险机构办理抵押物的财产保险基本险及其他相关保险手续:保险期限不短于借款合同履行期,保险金额不低于主合同贷款本息。

7.2 甲方应在保险单中注明,出险时乙方为

第一受益人。保险单中不应有任何限制乙方权益的条款。

7.3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

7.4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抵押物如发生保险事故,保险赔偿金应当全额作为抵押财产存于乙方指定账户,或经乙方同意用于恢复抵押物的价值。

第八条 抵押权的实现

8.1乙方在行使抵押权时,有权依据法律规定,经与甲方协商对抵押物进行拍卖、变卖以取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或将甲方房产转户到乙方指定的个人名下,抵顶未还借款。

8.2 乙方依据本合同标准样书.1处分抵押物时,甲方应给予配合,不得设置任何障碍。

第九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9.1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再设立任何形式的抵押或质押;未经乙方同意,不得转让抵押物,否则转让行为无效;甲方出租抵押物的,应书面通知乙方;甲方以抵押物馈赠

第三人时应书面通知乙方,征得同意后并向乙方提供相应价值的担保。

9.2 甲方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应停止其行为。造成抵押物价值减少时,有义务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提供抵押物价值减少部分的其他担保。

9.3 甲方对抵押物价值减少无过错的,应当以获赔偿的范围内向乙方提供担保。抵押物价值未减少的部分,仍作为债权的担保。

9.4 因国家建设需征用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时,甲方应当将所获得的征用补偿金提前清偿借款,解除本合同;或将所获得的补偿金收益继续向乙方提供反担保。

9.5 抵押物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发生争议或出现其他变化,甲方应在事发后____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并妥善落实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9.6 甲方承担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费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财产保险、鉴定、估价、登记、过户、保管及诉讼的费用。

9.7 甲方履行完《借款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后,有权要求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0.1 借款合同履行期届满,借款人未能依约归还贷款本金、利息及其他费用的,且乙方依据贷款人要求代偿后,有权处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连带责任保证的反担保责任。

10.2 乙方处分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按下列顺序清偿:

10.

2.1 支付处分抵押物所需的费用;

10.

2.2 扣除处分抵押物房产应交的各种税费;

10.

2.3支付乙方应付的与《委托担保合同》相关的一切费用和利息;

10.

2.4 处分抵押物所得金额不足以偿还乙方代偿金额、占用费及相关费用时,乙方仍有权向借款人、抵押人追索欠款。

10.3 处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所得,在偿还本合同抵押担保范围内的全部债务后还有剩余的,将剩余部分退还甲方。

10.4 乙方有权对抵押人进行审查,对抵押物进行例行检查。

10.5 乙方有权向借款人收取评审费、担保费、保证金及其他相关费用。

第十一条 合同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1

1.1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实现抵押权,实现抵押权而产生的费用(如:诉讼费、律师费、咨询费、差旅费等)和其他费用全部清偿完毕之日终止。1

1.2 本合同独立与《借款合同》和《委托担保合同》,不因其无效而无效。如《借款合同》和《委托担保合同》无效,甲方仍应承担本合同项下的抵押担保责任和连带责任保证的责任。1

1.3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需变更或解除时,应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书面协议达成之前,本合同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1

2.1甲方应保证自己为本合同项下抵押物的完全的、合法的所有者,甲方同时保证抵押物的共有人同意对抵押物的处分;甲方还应保证抵押物不存在任何使用权瑕疵。1

2.2 如甲方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本合同合同义务,导致乙方不能顺利实现抵押权的,应向乙方承担《借款合同》总金额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

第十三条 其他1

3.1 本合同未尽事宜,应依照《民法典》及《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执行。1

3.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

3.3 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

3.4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由公证处备案,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

3.5 甲方保证签订本合同是在对《借款合同》及《委托担保合同》充分了解并完全理解的基础上,出于完全自愿的真实意思表示。1

3.6 甲、乙双方执行本合同时发生争议或纠纷而引起诉讼的,由____区人民法院管辖。 1

3.7 甲、乙双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后,共同向公证处办理合同公证手续,双方同意由该公证处赋予本合同具有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如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乙方有权依法直接向榆次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公证费、执行费等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四条 附件1

4.1《抵押物清单》1

4.2《财产共有人承诺书》甲方(签字):乙方(公章):山西XX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合同签订地点:山西XX公司

反担保热门协议 篇5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质权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甲方)

出质人: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乙方)

根据甲方与借款人__________签订的荣_________年委托字第_______号《委托担保合同》(下称委托合同)和甲方与_________县______农村信用合作社(下称贷款人)签订的(________)农信社__年保字第__号《保证合同》的约定,甲方作为担保人为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________万元[(__)农信社__年借字第__号《借款合同》(下称主合同)]提供信用担保。为了保障甲方担保贷款债权的实现,借款人应向甲方提供反担保。乙方受借款人的委托并自愿为甲为的担保贷款债权提供质押担保。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质押反担保的主债权种类和数额:即借款人与贷款人签订的主合同约定的借款,数额为佰拾万元(__元)。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自_______年__月__日至__________年__月__日止。

三、质押反担保范围:

(一)甲方为借款人代位清偿的全部债务(本金、利息、复息、罚息、借款人违约金及实现甲方和贷款人债权的费用等),以及应由借款人支付给甲方的代偿资金占用费。代偿资金占用费以代偿的全部债务为计算基数,从代偿后次日起按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浮动_________%计算。

(二)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借款人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担保费等。担保费按实际担保期限、担保额及担保费率计算。

四、反担保质押财产:乙方的工资收益权。

五、特约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乙方不承担担保责任:

1、甲方与借款人、贷款人协议变更主合同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的;

2、甲方与贷款人协商允许借款人转让债务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的;

3、甲方与贷款人协商允许借款人延长偿还期限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的;

4、甲方与贷款人协商以"贷新还旧"的方式发放给借款人的贷款。

5、贷款逾期而甲方未按规定(贷款到期30日内)书面通知的。

(二)甲方从代偿后的次月起(包括贷款人提前收回贷款而代偿的),即可委托乙方所在单位逐月从乙方应领的全部工资及其它合法收益中扣付,直至甲方代偿资金得以全部清偿。若乙方变动了工作单位,甲方将在新的工作单位继续扣付。若乙方出现下岗、辞职、辞退情况,即无工资性收益时,甲方将依法继续申请执行乙方的个人家庭财产。

(三)乙方有以下行为,应在事后15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1、乙方以其家庭财产或合法收益为第三人债务提供保证担保或为自身或第三人债务设定抵押、质押担保,可能影响其履行本合同项下担保责任的;

2、乙方工作单位、住所、联系电话发生变更的。

六、违约责任:

七、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或任何一方需要变更本合同某一条款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提起诉讼。

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同时,应到公证机关办理公证,费用由乙方承担。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及借款人各执一份,抄送乙方工作单位和贷款人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反担保热门协议 篇6

___银行:

甲方(名称)与乙方(名称)于____年__月__日就____项目签订之____号合同(下称"合同")。应甲方要求,贵行与甲方于____年__月__日签订了第____号担保契约,并于____年__月__日开立了以乙方为受益人,金额为____万____的第____号保函(上述担保契约和保函以下称"担保")。应甲方要求,对上述担保,我们____公司(下称"担保人")同意出具反担保,特在此不可撤销地和无条件地向贵行作出下述保证事项:

一、我方同意上述担保契约和保函的全部条款;我方保证甲方按期履行"合同"和担保契约的全部义务;对甲方在担保契约项下的一切应付款项,包括贵行按保函规定向保函受益人支付的任何或全部款项及由此产生的垫付利息和费用(下称"应付款项"),我们保证承担连带偿付责任或/和连带赔偿责任。

二、如乙方未能按契约规定履行支付义务,贵行即有权直接向本保证人索偿,而无须先向甲方追偿或/和处理抵押品,本担保人保证在收到你行第一次书面索付通知后10天内,即无条件按通知要求将上述甲方所欠款项,以担保契约规定的币种主动支付给贵行,其中垫付利息额计算至本担保人实际支付日。上述索付通知书作为付款凭据,对本担保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三、如果本担保人未能按前条规定期限履行上述连带保证责任,由此造成对你行的延付利息及其他经济损失概由本担保人承担;同时,你行有权从本保证人存款账户中扣收上述所欠款项及延付利息,本担保人保证不提出任何异议和抗辩。

四、如果甲方未能按期履行合同项下义务,而贵行以贷款方式间接履行担保责任,我们保证无条件对该贷款按贵行规定格式另行出具担保书

五、如果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或数种情况时,无论是否事先通知本担保人,本保证书第1、2、3条规定的连带偿付责任或/和连带赔偿责任丝毫不受影响,本保证书继续有效。

1.本保证项下所有当事人变更各自的名称、地址、合资合同、章程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企业性质,或乙方合并、分立、停止、撤销、解散、破产等;

2.贵行延缓行使担保契约项下的任何权利,或对"应付款项"的偿付给予任何宽限;

3.保函项下权利被让与或转让;

4.保函有效期应甲乙双方要求予以延展;

5.担保契约的任何修改和补充。

六、如果保函金额发生更改,本担保书的担保责任不变,仍按最高不超过原保函金额承担本担保责任。

七、在上述"应付款项"全部得到清偿之前,本担保人不能行使由于履行本担保书项下义务而获得的任何索偿权。如果甲方向本担保人提供抵押品,非经贵行书面同意,本担保人也不应行使抵押项下的权利;如果经贵行同意处理抵押品,其所得全部款项保证首先用于向你行偿付上述"应付款项"。

八、本担保人将按你行要求定期提供有关的财务报表,并将第4条第1款中本担保人的变更情况及时通知贵行。

九、本担保书自开立之日起生效,直至贵行在上述保函项下的担保责任完全解除或担保契约项下应付款项全部得到清偿之日失效。

十、在履行本担保书的过程中如有争议,应尽量通过协商解决,经协商未能圆满解决时,将向贵行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本担保书正本一式4份,贵行执2份,甲方及本担保人各执一份。

担保人名称:

(法人公章)

签发人:

职务:

签发日期:

担保人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反担保热门协议 篇7

编号:

担保保证人(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反担保保证人(以下简称乙方):

借款人(以下简称丙方):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丙方与甲方签订的 号《委托保证合同》以及甲方与 银行 分(支行)(以下简称贷款人)签订的《保证合同》的约定,甲方为丙方与贷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提供保证担保,现乙方以其共同所有的或个别所有的、现在所有的及将来所有的全部财产为丙方向甲方提供反担保。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协议,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保证反担保范围

乙方愿意根据《保证合同》和《委托保证合同》的有关条款约定向甲方进行反担保,并履行反担保责任:

根据《保证合同》以及《委托保证合同》的有关条款约定,在丙方未能按期履行还款义务,甲方承担了保证责任后,乙方必须立即足额向甲方偿付:丙方未清偿贷款人的全部款项;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逾期担保费;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甲方垫付的以及甲方为实现债权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拍卖费、保险费及审计评估费等)。

第二条:反担保保证方式

1、如乙方为多人,则乙方中多人各为独立的保证人。

2、本合同项下的保证具有独立性及完整性,不受其他担保合同效力的影响。

3、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乙方对反担保范围内债务的清偿与借款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4、如对甲方的反担保既有本保证又有物的担保,则乙方和物的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在实现担保权时,甲方可以请求乙方先行承担全部担保责任;甲方也可以请求乙方先对物的担保范围外的余额承担保证责任,然后再在物的担保变现后尚不能清偿的债权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三条:反担保保证期间

反担保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丙方还清全部款项时止。

第四条:反担保保证的有效性

1、本合同为《保证合同》的从合同,但本合同的有效性不受《保证合同》有效与否的影响。即使在《保证合同》被法院或仲裁机构认定无效的情况下,反担保保证行为仍然有效。

2、本合同项下的反担保义务具有连续性,不因乙方发生人身或财产重大事故(如死亡、宣告失踪、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自然灾害等)而受影响。

第五条:声明

乙方在此向甲方声明:

1、乙方清楚地知道丙方的经营范围、资信情况、财务和财产状况及本次借款的实际使用用途等情况。

2、乙方对本合同及所担保的《保证合同》的所有条款已全部通晓、理解并接受。

3、乙方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有权签署并履行本合同。

4、反担保保证期间,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及对甲方的授权

一、乙方在反担保债务未全部清偿之前向甲方提供的全部资料均真实、完整、合法、有效。

二、接受甲方对其有关经济状况的监督和检查,并给予协助和配合。

三、在保证期间出现下列任一事项时,乙方应当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1、乙方在与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或单位签订的借款合同、担保合同或与其他任何债权人所签订的授信合同项下发生任何违约事项;

2、与乙方或乙方的主要负责人有牵连的重大违纪、违法或被索赔事件;

3、乙方出现严重困难和财务状况发生恶化;

4、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未履行完毕之前,乙方将承担债务、或有债务或向第三人提供抵押、质押担保;

5、乙方出现或即将出现诉讼或仲裁及其他法律纠纷;

6、其他可能影响乙方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的情况。

四、乙方在发生下列任一情况之前,必须书面通知甲方,并如实提交有关资料。经甲方审查并书面同意之后,乙方才能付诸实施:

1、乙方进行对外投资或资产转让等重大事项;

2、乙方转让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

3、其他需要乙方书面同意的事项。

五、在保证期间,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担保能力的担保或以任何有可能危及其担保能力的方式处置资产。

六、乙方在此授权甲方在甲方认为必要的时候,代表乙方全权处理其到期债权的追偿和追索事宜,由此得到的款项优先清偿乙方的反担保债务。

第七条:违约及违约处理

乙方发生下列任一事件时,即构成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违约:

1、乙方不按约定履行保证责任;

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或第五条的规定;

3、乙方违反本合同的其他任何条款。

二、违约处理

违约发生后,甲方有权对乙方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1、限期纠正违约;

2、有权从乙方的任何帐户中扣收其所担保的全部债务;如果帐户中款项的货币币种与借款货币币种不同,则甲方有权按当日外汇牌价折算成借款币种清偿反担保债务;

3、甲方有权采取的任何其他措施。

三、丙方出现担保合同所列任一违约情形时,甲方也有权对乙方采取上述一项或者多项措施。

第八条:权利的保留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延缓履行合同中的义务,或甲方对乙方任何违约或者延误行为施以的任何宽容、宽限,均不能损害、影响、限制甲方依本

合同和有关法律规定享有的一切权利,也不能视为甲方对任何违反本合同行为的许可或者默许,也不能视为甲方放弃对乙方现在或者将来的违约行为采取行动的权利。

第九条:通知

如乙方变更地址、电话和传真号码,须事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按上述地址对其发出通知,即视为已履行通知义务。

通知必须使用中文。

第十条:合同的修改、补充和解释

1、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均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本合同的解释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目的、所使用的词句、有关条款、交易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合同条款的真实意思。

第十一条:适用法律及合同争议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在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或纠纷,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解决。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乙方为多人而只有部分人签章,该合同仍即时对其生效。

第十三条: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三份,当事人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补充条款

甲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乙方:

(签字);

丙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日期:

反担保热门协议 篇8

合同编号:

质权人: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甲方)

出质人:(以下称乙方)

根据甲方与借款人__签订的荣__年委托字第__号《委托担保合同》(下称委托合同)和甲方与__县__农村信用合作社(下称贷款人)签订的(__)农信社__年保字第__号《保证合同》的约定,甲方作为担保人为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__万元[(__)农信社__年借字第__号《借款合同》(下称主合同)]提供信用担保。为了保障甲方担保贷款债权的实现,借款人应向甲方提供反担保。乙方受借款人的委托并自愿为甲为的担保贷款债权提供质押担保。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质押反担保的主债权种类和数额:即借款人与贷款人签订的主合同约定的借款,数额为佰拾万元(__元)。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止。

三、质押反担保范围:

(一)甲方为借款人代位清偿的全部债务(本金、利息、复息、罚息、借款人违约金及实现甲方和贷款人债权的费用等),以及应由借款人支付给甲方的代偿资金占用费。代偿资金占用费以代偿的全部债务为计算基数,从代偿后次日起按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浮动50%计算。

(二)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借款人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担保费等。担保费按实际担保期限、担保额及担保费率计算。

四、反担保质押财产:乙方的工资收益权。

五、特约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乙方不承担担保责任:

1、甲方与借款人、贷款人协议变更主合同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的;

2、甲方与贷款人协商允许借款人转让债务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的;

3、甲方与贷款人协商允许借款人延长偿还期限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的;

4、甲方与贷款人协商以"贷新还旧"的方式发放给借款人的贷款。

5、贷款逾期而甲方未按规定(贷款到期30日内)书面通知的。

(二)甲方从代偿后的次月起(包括贷款人提前收回贷款而代偿的),即可委托乙方所在单位逐月从乙方应领的全部工资及其它合法收益中扣付,直至甲方代偿资金得以全部清偿。若乙方变动了工作单位,甲方将在新的工作单位继续扣付。若乙方出现下岗、辞职、辞退情况,即无工资性收益时,甲方将依法继续申请执行乙方的个人家庭财产。

(三)乙方有以下行为,应在事后15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1、乙方以其家庭财产或合法收益为第三人债务提供保证担保或为自身或第三人债务设定抵押、质押担保,可能影响其履行本合同项下担保责任的;

2、乙方工作单位、住所、联系电话发生变更的。

六、违约责任:

七、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或任何一方需要变更本合同某一条款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提起诉讼。

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同时,应到公证机关办理公证,费用由乙方承担。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及借款人各执一份,抄送乙方工作单位和贷款人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居民身份证号码:

住所:

乙方工作单位: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反担保热门协议 篇9

合同编号:[ ] 反保字第 号

担 保 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以下称甲方)

反担保人: (以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章程》规定,在乙方向农村信用联社(下称贷款人)签订《借款合同》时,甲方与贷款人签订《担保合同》,作为担保人为乙方提供信用担保。为了保障甲方担保贷款债权的实现,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反担保。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章程》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反担保的主债权种类和数额:

乙方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内与贷款人签订的《保证担保借款合同》或《保证金质押合同》等合同约定的并由甲方提供信用担保的贷款或承兑等,最高担保贷款限额为____万元。

二、 合同的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时间 年。

三、 反担保资产:

乙方愿意以其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的资产向甲方提供反担保,反担保资产由本合同项下的《反担保资产清单》(附后)载明,该《反担保资产清单》属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四、反担保的范围:

(一)甲方代为乙方清偿的全部债务(本金、利息、滞纳金和实现贷款人债权的费用等),以及应由乙方支付给甲方的滞纳金。

(二)甲方为实现债权而产生的费用,如:诉讼费、律师费、咨询费、差旅费等。

五、其他特约事项:

(一)当反担保资产价值明显降低时,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提供与降低部分价值相当的反担保资产,并办理相应的反担保手续。

(二)反担保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反担保资产转移、赠与、转让、出租、出售、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反担保资产,并不得实施降低反担保资产价值的任何行为。

(三)反担保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反担保资产,负责反担保资产的维修、保养,并承担相关费用,保证反担保资产的完好无损。甲方有权对反担保资产的状况进行监督检查,乙方应当积极配合。

(四)乙方不得隐瞒反担保资产存在的任何瑕疵(如:权属争议、被查封、被扣押、已设定抵押权等)。

(五)当甲方代偿后未得到清偿时,甲、乙双方应在甲方代偿后的10日内,协商将反担保资产折价处理;在前述约定的10日内双方协商不成的,乙方将按甲方的授权对反担保资产予以拍卖、变卖处理,乙方应当积极配合。反担保资产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实际价款应当首先清偿甲方(实际价款为拍卖、变卖收入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如不足以清偿的,甲方依法就不足部分另行向乙方追偿;反担保资产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实际价款清偿甲方后的余款归乙方所有并在清偿后15日内交付乙方。

(六)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1、经营机制发生变化,如实行承包、租赁、联营、合并(兼并)、分立或股东发生变化、与外商合资(合作)、破产、歇业、解散等;

2、涉及重大经济纠纷的诉讼;

3、反担保资产的权属发生争议;

4、被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

5、因乙方在经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被处罚;

6、单位住所、电话、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事项发生变更。

第1项情形应提前七日通知甲方,第2项至第6项情形应在事后三日内通知甲方。

六、违约责任:

甲、乙任何一方违约,应按照主合同贷款金额的1%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如果违约方给对方造成了损失且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的,违约方还应当支付赔偿金。

七、本合同在履

行中若发生争议或任何一方需要变更本合同某一条款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时效 年,期满可以续签。同时,机器设备应到工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登记方壹份,抄送贷款人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反担保热门协议 篇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_________________

1._________________公司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与________________公司签订的《________________合同》;

2.甲方与乙方于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签订的《合作合同》;(其中乙方占__________%)

3.甲方为_________________食品有限公司向_____________银行借款_____________万元(合同编号为_____________)提供了担保。

经甲、乙方友好协商,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就下列事项达成一致协议:_________________

一、乙方愿意为上述担保中的_____________%部分(即_____________万元)提供反担保。

二、如_______________公司未能履行还款义务,导致甲方承担担保责任的,则首先由甲方处置《合作合同》中约定的乙方名下的经营利润,如该处置仍未填平甲方的损失,则乙方应在该范围内承担反担保责任。反担保期限自银行向_________________公司发放贷款起至甲方承担担保责任后二年。

三、本反担保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后即生效。

四、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

反担保热门协议 篇11

抵押权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

声明:_________________乙丙双方已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应乙丙双方要求,甲方已经就本合同做了相应的条款说明。乙丙双方对本合同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通晓并充分理解。

根据借款人(丙方)与贷款人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订的______(以下称主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以及甲方与贷款方签订的__________(以下称保证合同)、甲方与丙方签订的《委托保证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就主合同项下的债务为丙方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经丙方要求,乙方愿意就保证合同项下的全部款项以其享有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的财产向甲方提供抵押,为丙方进行反担保。甲、乙、丙三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_________________

一、乙方以“抵押物清单”(附后)所列之财产向甲方设定抵押,抵押财产评估作价万元。

二、乙方抵押期限自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期届满后两年止。

三、乙方保证抵押物为其合法所有(或依法享有处分权或经营管理权)的无权属争议的财产。

四、乙方应负责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承担抵押登记费用,保证抵押的合法性。乙方在本合同签定之日将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交给甲方,抵押期间该抵押物由乙方保管。

五、抵押反担保范围:_________________担保金额(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及利息、借款方应支付贷款方的违约金或罚息、保证人代偿的本金及利息、违约金以及实现抵押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强制执行费、抵押物处置费等)。

六、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主合同及保证合同,主合同及保证合同无效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因主合同及保证合同无效所产生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七、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保险、鉴定、登记、保管、公证等费用均由乙方和丙方承担。

八、主合同期限届满,丙方未能清偿债务,甲方代丙方履行还款义务后,甲方有权以法定的方式处置抵押物并从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实现抵押权。

九、抵押期间,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

十、乙方应办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间的财产保险,并自愿将甲方作为财产保险的唯一受益人。

十一、抵押期间,抵押物如发生投保范围内的损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保险赔偿金或损害赔偿金应视为抵押财产,由乙方存入甲方指定的账户,抵押期间乙方不得动用。

十二、抵押期间,抵押物造成环境污染或其他损害,应由乙方独立承担责任。

十三、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赠与、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抵押物。

十四、抵押期间,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存入甲方指定的账户,抵押期间乙方不得动用。

十五、为确保抵押物的真实性、合法性,乙方承诺: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抵押物无权属争议;

2、未向他人设置抵押、典当、转让、赠与或以其它任何方式处分过;

3、抵押物无被查封、扣押、受追索的情况;

4、抵押物无第三人主张权利或提出异议。

十六、在抵押期间,乙方发生合并、分立、变更、撤销、破产、法定代表人变更等情况,其合并、分立、变更后的法人或其它组织仍继续承担或连带承担本合同项下的反担保责任。

十七、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若擅自处分抵押物的,其行为无效。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抵押物原状,且乙方应按甲方为丙方提供的担保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应按甲方为丙方提供担保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还应进行损害赔偿:_________________

(一)、抵押物存在权属争议;

(二)、已向他人设置抵押、典当、转让、赠与或以其它任何方式处置抵押物;

(三)、抵押物有被查封、扣押、受追索的情况;

(四)、有第三人对抵押物主张权利或提出异议;

(五)、有擅自转让、隐匿抵押物的行为。

十八、乙方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甲方:_________________

1、法定代表人更换、改变住所或经营场所、减少注册资金等;

2、因承包、租赁、联营、股份制改造、分立、被兼并(合并)、对外投资及其它原因而改变经营方式或组织形式等。

十九、乙方被其他债权人诉诸法律等情况发生时,应在情况发生后二日内将情况通知甲方。

二十、抵押期间,乙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提前依法处分抵押物实现抵押权: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被宣告破产或被解散;

2、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义务或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3、主合同履行期间丙方被宣告破产、被解散、擅自变更企业体制致使甲方所担保的款项落空、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程序、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等情况。

二十一、甲方依法处分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按下列顺序分配:_________________

1、支付抵押物的保管费用、实现抵押权的费用及甲方代丙方偿还贷款所发生的费用;

2、贷款方本息损失及甲方的代偿损失;

3、甲方收取丙方逾期本息5%的违约金;

4、甲方代贷款方收取贷款方和借款方所约定的违约金;

5、补偿上述款项后,剩余部份返还乙方。

二十二、其他约定事项

二十三、本合同经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抵押物依法应进行抵押登记的,本合同在“抵押物清单”中的抵押物依法办理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

二十四、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乙方、丙方各执壹份,登记机关执壹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有权签字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有权签字人: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有权签字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于__________

反担保热门协议 篇12

根据借款方(丙方) 与贷款方 银行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签订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主合同,合同编号: )以及甲方与贷款方签订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保证合同)和甲方与丙方签订的《委托保证合同》(合同编号: ),甲方就主合同项下的债务为丙方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经丙方要求,乙方愿意就保证合同项下的全部款项以其享有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的财产向甲方提供抵押,为丙方进行反担保。甲、乙、丙三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

一、乙方以“抵押物清单”(附后)所列之财产设定抵押,抵押财产评估作价 万元。

二、乙方抵押期限自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期届满后两年止。

三、乙方保证抵押物为其合法所有(或依法享有处分权或经营管理权)的无权属争议的财产。

四、乙方应负责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承担抵押登记费用,保证抵押的合法性。乙方在本合同签定之日将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交给甲方,抵押期间该抵押物由乙方保管。

五、抵押反担保范围:担保金额(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万元及利息、借款方应支付贷款方的违约金或罚息、保证人代偿的本金及利息、违约金以及实现抵押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强制执行费、抵押物处置费等)。

六、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主合同及保证合同,主合同及保证合同无效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因主合同及保证合同无效所产生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七、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保险、鉴定、登记、保管、公证等费用均由乙方和丙方承担。

八、主合同期限届满,丙方未能清偿债务,甲方代丙方履行还款义务后,甲方有权以法定的方式处置抵押物并从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实现抵押权。

九、抵押期间,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

十、乙方应办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间的财产保险,并自愿将甲方作为财产保险的唯一受益人。

十一、抵押期间,抵押物如发生投保范围内的损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保险赔偿金或损害赔偿金应视为抵押财产,由乙方存入甲方指定的账户,抵押期间乙方不得动用。

十二、抵押期间,抵押物造成环境污染或其他损害,应由乙方独立承担责任。

十三、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赠与、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抵押物。

十四、抵押期间,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存入甲方指定的账户,抵押期间乙方不得动用。

十五、为确保抵押物的真实性、合法性,乙方承诺:

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抵押物无权属争议;

2、未向他人设置抵押、典当、转让、赠与或以其它任何方式处分过;

3、抵押物无被查封、扣押、受追索的情况;

4、抵押物无第三人主张权利或提出异议。 十六、在抵押期间,乙方发生合并、分立、变更、撤销、破产、法定代表人变更等情况,其合并、分立、变更后的法人或其它组织仍继续承担或连带承担本合同项下的反担保责任。

十七、违约责任:

(一)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若擅自处分抵押物的,其行为无效。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抵押物原状,且乙方应按甲方为丙方提供的担保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应按甲方为丙方提供担保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还应进行损害赔偿:

1、抵押物存在权属争议;

2、已向他人设置抵押、典当、转让、赠与或以其它任何方式处置抵押物;

3、抵押物有被查封、扣押、受追索的情况;

4、有第三人对抵押物主张权利或提出异议;

5、有擅自转让、隐匿抵押物的行为。

十八、乙方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提前三十日通知甲方:

1、法定代表人更换、改变住所或经营场所、减少注册资金等;

2、因承包、租赁、联营、股份制改造、分立、被兼并(合并)、对外投资及其它原因而改变经营方式或组织形式等。

十九、乙方被其他债权人诉诸法律等情况发生时,应在情况发生后二日内将情况通知甲方。

二十、抵押期间,乙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提前依法处分抵押物实现抵押权:

1、乙方被宣告破产或被解散;

2、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义务或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3、主合同履行期间丙方被宣告破产、被解散、擅自变更企业体制致使甲方所担保的款项落空、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程序、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等情况。

二十一、甲方依法处分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按下列顺序分配:

1、支付抵押物的保管费用、实现抵押权的费用及甲方代丙方偿还贷款所发生的费用;

2、贷款方本息损失及甲方的代偿损失;

3、甲方收取丙方逾期本息5%的违约金;

4、甲方代贷款方收取贷款方和借款方所约定的违约金;

5、补偿上述款项后,剩余部份返还乙方。

二十三、本合同经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抵押物依法应进行抵押登记的,本合同在“抵押物清单”中的抵押物依法办理登记之日起生效。

二十四、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丙方各执一份,登记机关执一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丙方: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反担保热门协议 篇13

甲方:________市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中心

乙方:________________(借款人)

丙方:(反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单位性质:________________月工资:________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__

根据民法典、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甲、乙、丙三方经充分协商自愿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丙方自愿对乙方借款合同项下的本金________万元,月利率________‰,借款期限甲方提供反担保,担保方式为互为连带责任担保。

二、反担保的范围,包括贷款本金及该笔贷款所发生的利息、罚息和甲方为实现债权的诉讼费、律师代理费、交通费等全部费用。

三、借款人逾期未还,反担保人同意甲方到本单位直接扣的工资(除去当年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以外的工资部分)及本人的其它财产偿还借款本金、利息及相关费用,直接给付甲方用于偿还贷款。

四、本协议发生纠纷,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乙、丙两方同意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五、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共同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执一份。

甲方(核保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按押):________________丙方(签字按押):________________

丙方(反担保人)单位意见:________________

(加盖公章、盖章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反担保热门协议 篇14

借款人: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担保人: 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反担保人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丙方)

甲方因融资需要,申请乙方为其向 银行,贷款金额为人民币 元,期限为 月的借款提供 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元,为了确保安全,丙方应甲方要求担任甲方的反担保人,向乙方承担连带责任的反担保,现丙方自愿以自有的财产向乙方提供反担保。为明确相互的权利、义务,甲、乙、丙三方经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履行。

一、 丙方提供反担保的形式

丙方以自身全部资产作为乙方为甲方担保的反担保 ,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二、反担保的担保范围

1、乙方代甲方向银行归还的贷款本金、利息、逾期息、罚息、违约金、赔偿款及实现债权的全部相关费用。

2、 甲方应支付给乙方代偿资金利息及违约金(月利息按代偿金额的2% 计算,违约金每天按担保总额的1‰计算,计算期间:乙方代偿之日至甲方履行清偿义务之日)。

3、乙方为实现对甲方的追偿权和抵押物优先受偿权而支出的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及其他相关费用最新反担保合同范本最新反担保合同范本

三、本合同设定的保证权利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保证责任也消灭。如甲方未按时履行偿还贷款本息和相应费用的义务,乙方可直接向丙方追索。

四、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后另立补充条款。若甲、乙、丙三方在履行本同中发生争议、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下述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五、乙方已提示甲、丙双方本合同各项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甲、丙双方要求对条款作了相应的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认识一致。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由合同三方签字后生效,签约各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

代表: 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反担保热门协议 篇15

鉴于:甲方为一担保有限公司,乙方为一民营企业,甲方、乙方与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下简称“a银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了一份《人民币保证贷款合同》(合同编号:[]____贷字第____号)。依该合同约定,甲方就乙方据该合同向a银行贷款提供保证,当乙方在还款期限届满而不履行还款义务时,a银行有权直接要求保证人即甲方清偿该项债务。甲方在承担上述保证责任后,取得代位求偿权,可向乙方追偿上述债务。现甲方为确保上述代位求偿权的实现,特要求乙方向其提供反担保。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上述反担保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合同内容如下:

第一条 担保债权: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甲方就上述《人民币保证贷款合同》约定之贷款本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罚息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向a银行履行保证义务后所产生的对乙方的债权。

第二条担保形式:乙方根据本合同以抵押方式向甲方提供担保。

第三条债务履行期限 乙方应于甲方根据上述《人民币保证贷款合同》约定向a银行履行保证责任后____日内向甲方偿还甲方为履行上述保证义务所付出之全部款项。

第四条 抵押财产乙方以下述财产向甲方提供抵押

第五条 保证 乙方就下述事项向甲方作出保证:

1.乙方对上述抵押财产为依据《民法典》允许抵押的财产,且上述财产的所有权与使用权合法、有效;

2.乙方未在上述抵押财产上为除本合同项下债务以外的任何债务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

3.乙方就上述抵押财产所提供的一切文件、报表、陈述均是真实、完整的。

第六条担保范围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甲方为履行上述《人民币保证贷款合同》项下保证义务所支付的全部款项,包括贷款本金、利息(含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第七条抵押登记 乙方负责向有关部门办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登记;若本合同由于乙方未即时、有效办理抵押登记而无法生效,则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甲方权利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作为债权人及抵押权人,享有如下权利:

(1)在甲方依据上述《人民币保证贷款合同》约定履行保证义务后向乙方行使代位求偿权;

(2)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甲方未受清偿的,甲方可以向乙方行使抵押权,即与乙方协商以上述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上述抵押物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不成的,甲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若本合同项下抵押权由于上述抵押物的灭失而消灭,甲方有权以乙方所得的赔偿金作为抵押财产行使抵押权;

(4)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乙方不履行债务致使抵押物被人民法院扣押的,甲方有权自扣押之日起收取由抵押物分离的天然孳息及法定孳息;

(5)甲方有权就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财产的现实状况及使用情况进行调查和了解,并要求乙方提供相应文件、报表和作出相关陈述;

(6)甲方有权拒绝乙方就本合同项下之抵押物为除本合同项下之债务以外的任何债务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甲方有权拒绝乙方在抵押期间转让本合同项下之抵押物;

(7)乙方在征得甲方同意后转让抵押物时,若转让抵押物的价款明显低于其价值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相应担保或要求乙方以其转让抵押物所得价款提前清偿债务;

(8)若甲方发现乙方的行为足以使本合同项下抵押物价值减少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上述行为;抵押物价值减少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提供与抵押物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9)甲方有权转让本合同项下债权,无须取得乙方的同意,但应依法通知乙方。

2.甲方作为债权人及抵押权人,应履行下列义务:

(1)当乙方依本合同履行还款义务时,甲方应依合同约定接受乙方履行上述债务;

(2)甲方在乙方履行还款义务后,不得再向乙方行使抵押权;

(3)甲方依本合同约定向乙方行使抵押权,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部分应归还乙方;

(4)甲方应严格保守在依本合同约定对乙方进行调查时所了解到的乙方的商业秘密;

(5)甲方不得与本合同项下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抵押权或以其为其他债权担保。

第九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作为债务人和抵押人,享有如下权利:

(1)甲方依本合同约定行使抵押权后,乙方有权要求归还抵押物折价、拍卖或变卖后超过债权数额部分的价款;

(2)乙方在取得甲方同意并告知受让人后,可以转让抵押物;

2.乙方作为债务人和抵押人,应承担如下义务:

(1)乙方应确保其对其所提供的抵押财产拥有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合法、有效,其所提供的抵押财产上不存在为《民法典》所禁止作为抵押物的情况;

(2)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就本合同项下之抵押物为除本合同项下之债务以外的任何债务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

(3)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同意或未告知受让人的情况下,转让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

(4)若乙方的行为足以使本合同项下抵押物价值减少时,乙方应立即停止上述行为;抵押物价值减少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应依甲方要求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提供与抵押物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5)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甲方依本合同约定对乙方抵押财产现实状况及使用情况所进行的善意调查和了解,甲方因乙方上述阻挠行为所发生的各种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6)乙方应依据本合同约定及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第十条违约责任

乙方在发生下列事件之一时即构成违约

2.乙方没有履行或遵守本合同中的任何一项义务或规定;

3.乙方向甲方提交的与其抵押财产有关的任何文件、报表及陈述在甲方认为是重要的任何方面被证明为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或故意使人误解;

4.乙方终止偿还其到期债务、不能或表示不能偿还其到期债务;

5.由于乙方的过失使本抵押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被取消、终止执行或无法予以强制执行。

上述违约事件发生后,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立即履行本合同义务;乙方除应依照合同约定履行该项债务外,自甲方依上述《人民币保证贷款合同》履行保证义务之日起每日向甲方支付相当于上述债务标的金额____%的违约金;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除应依本合同约定继续履行该项义务外,还应向对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项下债务标的金额____%的违约金;由此 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上述《人民币保证贷款合同》无效或失效并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本合同项下的抵押延及乙方在上述《人民币保证贷款合同》无效或失效后的法律责任;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一切义务均具有连续性,对其接管人、受让人及其合并、改组、变更名称后的主体均具有完全的约束力;本合同的某些条款或某些条款的部分内容在现在或将来无效的,该无效条款或该无效部分并不影响本合同及本合同的其他条款或该条款的其他内容的效力。

反担保热门协议 篇16

根据借款方(丙方)与贷款方银行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签订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主合同,合同编号:)以及甲方与贷款方签订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保证合同)和甲方与丙方签订的《委托保证合同》(合同编号:),甲方就主合同项下的债务为丙方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经丙方要求,乙方愿意就保证合同项下的全部款项以其享有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的财产向甲方提供抵押,为丙方进行反担保。甲、乙、丙三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

一、乙方以“抵押物清单”(附后)所列之财产设定抵押,抵押财产评估作价万元。

二、乙方抵押期限自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期届满后两年止。

三、乙方保证抵押物为其合法所有(或依法享有处分权或经营管理权)的无权属争议的财产。

四、乙方应负责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承担抵押登记费用,保证抵押的合法性。乙方在本合同签定之日将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交给甲方,抵押期间该抵押物由乙方保管。

五、抵押反担保范围:担保金额(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万元及利息、借款方应支付贷款方的违约金或罚息、保证人代偿的本金及利息、违约金以及实现抵押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强制执行费、抵押物处置费等)。

六、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主合同及保证合同,主合同及保证合同无效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因主合同及保证合同无效所产生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七、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保险、鉴定、登记、保管、公证等费用均由乙方和丙方承担。

八、主合同期限届满,丙方未能清偿债务,甲方代丙方履行还款义务后,甲方有权以法定的方式处置抵押物并从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实现抵押权。

九、抵押期间,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

十、乙方应办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间的财产保险,并自愿将甲方作为财产保险的唯一受益人。

十一、抵押期间,抵押物如发生投保范围内的损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保险赔偿金或损害赔偿金应视为抵押财产,由乙方存入甲方指定的账户,抵押期间乙方不得动用。

十二、抵押期间,抵押物造成环境污染或其他损害,应由乙方独立承担责任。

十三、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赠与、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抵押物。

十四、抵押期间,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存入甲方指定的账户,抵押期间乙方不得动用。

十五、为确保抵押物的真实性、合法性,乙方承诺:

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抵押物无权属争议;

2、未向他人设置抵押、典当、转让、赠与或以其它任何方式处分过;

3、抵押物无被查封、扣押、受追索的情况;

4、抵押物无第三人主张权利或提出异议。十六、在抵押期间,乙方发生合并、分立、变更、撤销、破产、法定代表人变更等情况,其合并、分立、变更后的法人或其它组织仍继续承担或连带承担本合同项下的反担保责任。

十七、违约责任:

(一)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若擅自处分抵押物的,其行为无效。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抵押物原状,且乙方应按甲方为丙方提供的担保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应按甲方为丙方提供担保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还应进行损害赔偿:

1、抵押物存在权属争议;

2、已向他人设置抵押、典当、转让、赠与或以其它任何方式处置抵押物;

3、抵押物有被查封、扣押、受追索的情况;

4、有第三人对抵押物主张权利或提出异议;

5、有擅自转让、隐匿抵押物的行为。

十八、乙方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提前三十日通知甲方:

1、法定代表人更换、改变住所或经营场所、减少注册资金等;

2、因承包、租赁、联营、股份制改造、分立、被兼并(合并)、对外投资及其它原因而改变经营方式或组织形式等。

十九、乙方被其他债权人诉诸法律等情况发生时,应在情况发生后二日内将情况通知甲方。

二十、抵押期间,乙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提前依法处分抵押物实现抵押权:

1、乙方被宣告破产或被解散;

2、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义务或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3、主合同履行期间丙方被宣告破产、被解散、擅自变更企业体制致使甲方所担保的款项落空、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程序、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等情况。

二十一、甲方依法处分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按下列顺序分配:

1、支付抵押物的保管费用、实现抵押权的费用及甲方代丙方偿还贷款所发生的费用;

2、贷款方本息损失及甲方的代偿损失;

3、甲方收取丙方逾期本息5%的违约金;

4、甲方代贷款方收取贷款方和借款方所约定的违约金;

5、补偿上述款项后,剩余部份返还乙方。

二十三、本合同经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抵押物依法应进行抵押登记的,本合同在“抵押物清单”中的抵押物依法办理登记之日起生效。

二十四、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丙方各执一份,登记机关执一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月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月日

丙方: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月日

反担保合同

反担保热门协议 篇17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权人:________担保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债务人: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丙方)

鉴于:

1.乙、丙双方已签订《委托保证合同》,约定由乙方为丙方向 (以下简称债权人)申请的为期_____年,金额计人民币大写_____万元(小写_____元)的贷款提供连带保证担保。

2.为保障乙方在代丙方向债权人清偿债务后自身担保债权的实现,经各方充分协商,甲方愿意以其拥有所有权的 向乙方提供抵押反担保,并承担反担保责任。

为确定各方的权利义务,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释义

1.本合同中的乙方是指反民法典律关系中接受甲方提供的财产抵押担保的抵押权人,也是为丙方提供保证担保的保证人。

2.本合同中的甲方是指反民法典律关系中的反担保人,即向乙方提供财产抵押担保的抵押人。

3.本合同中的债务人是指对债权人负有债务并由乙方为该债务提供了保证担保的被保证人。

4.本合同中的债权人是指对债务人拥有债权并接受了乙方提供的保证担保的债权人。

第二条 抵押标的

甲方以下列财产作为反担保抵押物:

1.抵押物名称:

2.抵押物数量:

3.机动车牌:

4.机动车登记证书编号:

5.车辆识别代号:

6. 其他:机动车所有人

第三条 抵押物事项

1. 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系指甲方拥有并提供用于为乙方设定反担保抵押的财产,以及该财产的孳息、附加物、和替代物等。

2. 抵押物价值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该等价值金额仅供抵押登记之用,并不作为乙方或其他有权方依据本合同对抵押物进行处分的估价依据,也不构成对乙方行使抵押权的任何限制。

3.如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抵押物被甲方处分,则乙方抵押权自动及于甲方同类同价值的抵押物之上。

第四条 抵押担保范围

本合同反担保范围为《委托保证合同》下的乙方因承担保证责任而向贷款银行偿付的所有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支付的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失赔偿金、向贷款银行或第三方偿付的与追索该项贷款有关的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公证费、律师代理费等费用)、丙方应向乙方支付的担保费本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乙方在追偿过程中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等(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公证费、律师代理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以及乙方获得清偿前所产生的代偿款利息,利率按同期人民银行的基准贷款利率计算;相关裁判文书裁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利息的,应当依法支付,如遇基准贷款利率和加倍迟延履行利息两种情形并存时,以金额高者为准。

第五条、甲方的承诺和保证

1.甲方保证其对抵押物享有独立的、完整的、合法的所有权和处分权。

2.甲方保证其提供的抵押物在本合同签订前不存在任何现实或潜在的争议或瑕疵,不涉及任何诉讼或仲裁。

3.甲方保证其提供的与抵押物有关的一切资料均真实、完整、合法、有效。

第六条、甲方的义务

1. 甲方保证是该抵押物的合法所有权人。抵押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擅自将抵押物转移、转让、出售、赠与、重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并不得实施减少或降低抵押物价值的行为。

2. 由于甲方的行为而使抵押物价值减少或降低的,由甲方承担责任,甲方应在 15日内向乙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新的担保物。非甲方原因而使抵押物价值减少或降低的,乙方有权在甲方得到的赔偿范围内要求提供担保。

3.在抵押期间,甲方对设定的抵押物应须妥善占有、保管,并负责维修、保养,保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有关费用(如仓储、经营、维修、保养等)由甲方承担。

4. 甲方不得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被设定抵押权的任何情况。

5. 本合同项下有关的登记、公证、保险、鉴定、运输、保管以及其他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抵押登记手续

抵押需要办理登记的,则甲、乙、丙三方应在本合同签署同时共同到财产登记机关办理本合同项下抵押的正式登记手续,并由乙方持有正式的抵押登记证明。抵押物的评估费用、保险费用、委托办理抵押手续的费用和办理抵押手续的费用等所有费用由丙方承担。

主债权起始时间: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该期限仅供抵押登记之用,实际借款期限以丙方和贷款银行签订的授信/借款合同中约定的期限为准。

第八条、抵押权的实现

在乙方履行了代偿义务后的15日内未受丙方清偿的,乙方可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变卖该抵押物(抵押物价值由乙方委托的评估机构评估确定),并以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物变卖后所得价款仍不足以清偿的,乙方有权就不足部分继续向丙方追偿。

在抵押、质押、保证等各种反担保方式并存的情况下,乙方向各反担保人的追偿无顺序限制。

第九条、违约责任

1.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2款约定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恢复抵押物原状,并要求甲方提供乙方认可的新抵押物,同时可要求甲方按抵押物价值总额的百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2.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3款约定,因保管不善致使抵押物毁损、灭失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恢复抵押物原状并重新提供乙方认可的新的抵押物。

3.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2、第3款的约定,又未能按乙方要求将抵押物恢复原状或提供乙方认可的新的抵押物,则乙方有权要求甲丙任何一方提供其他方式的反担保,同时有权要求甲丙双方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4.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与责任以及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甲丙双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5.甲方或丙方任何一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视为违约,乙方有权行使抵押权:

(1)甲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承诺和保证条款。

(2)甲方违反本合同的其他任何条款或义务、责任。

(3)丙方未能向债权人偿还债务而使债权人向乙方主张代偿的。

(4)甲方、丙方或公司被宣告关闭、解散或破产。

(5)抵押物被司法机关或其他有权机构采取查封、冻结、拍卖或采取其他强制执行措施。

(6) 甲方、丙方有其他违反本合同的任何行为或危害乙方正当利益足以妨碍本合同正常履行的行为。

(7) 丙方擅自与贷款银行变更借款合同。

(8) 丙方擅自提前向贷款银行还款。

(9) 甲方、丙方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

如出现上述违约行为或丙方未能按借款合同约定的时间还款并导致乙方代为清偿的,则乙方有权在任何媒体(包括但不限于报纸等纸质媒体、网络媒体等)上披露(包括但不限于以黑名单或公告形式)甲方、丙方的违约行为及违约事实。

第十条、合同的独立性

1.本合同项下甲方所有义务和责任不因其他合同的解除或终止而当然解除或终止。

2.本合同项下甲方所有义务和责任不因各方上级单位的指令,或各方与其他单位签订任何协议、文件、合同而减轻或免除。

3.本合同项下甲方所有义务和责任不因各方发生合并、分立、重组、破产、解散、撤销等事项或变更企业有关登记事项而减轻或免除,本合同所列权利、义务由变更后的当事人、承继人继续承担反担保责任。

第十一条、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国业已公布并正在执行的法律,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由甲、乙、丙三方签字后生效。

任何有关本合同的补充、修改、变更须经三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协议。

第十三条、合同终止

本合同在债务人归还对债权人的全部债务或甲方的担保债权得到全部清偿后终止。

第十四条、 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公证

(一)、甲、乙、丙三方共同确认: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已经对强制执行公证的含义、内容、程序、效力等完全明确了解。

1.甲、乙、丙三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自愿向公证机关申请办理本合同公证并申

请赋予其强制执行效力。公证的费用由丙方负责。

2.甲方确认:保证妥善履行本合同中所规定的反担保义务,若丙方在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不能履行债务,而导致乙方按照《委托保证合同》的规定为其发生代偿,甲方保证妥善履行本合同中所规定的反担保还款义务,否则,甲方将自愿放弃抗辩权并接受有管辖权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

3.丙方确认:如丙方在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不能履行债务,而导致乙方按照《委托保证合同》的规定为其发生代偿,丙方自愿放弃抗辩权并接受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

4.甲方保证:如住所、通讯地址等发生变更时,将及时通知乙方,否则,不论甲方是否收悉乙方发出的“索款通知”,在此情况下,均可视为甲方已收妥并自愿 放弃对乙方所负通知义务的抗辩权。

5. 丙方保证:如住所、通讯地址等发生变更时,将及时通知乙方,否则,不论丙方是否收悉乙方发出的“索款通知”,在此情况下,均可视为丙方已收妥并自愿放弃对乙方所负通知义务的抗辩权。

6.甲、乙、丙三方关于强制执行的约定优先于本合同争议的解决条款。

(二)、执行证书的申请

根据本第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乙方有权向公证机关申请签发执行证书。并持有该证书向乙方所在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甲方的抵押物及丙方的财产而无须经过诉讼程序。

第十六条、 文本及签署

本合同正本壹式 陆 份,甲、乙、丙、公证处四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担保有限公司签订。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反担保热门协议 篇18

出质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质权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甲、乙双方签订的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字第_________________号合同的履行,甲方以在_________________投资的股权作质押,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合同条款作如下约定:

第一条

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乙方依贷款合同向甲方发放的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大写)元整的贷款,贷款年利率为_________________,贷款期限自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

第二条质押合同标的

(1)质押标的为甲方(即上述合同借款人)在_________________公司投资的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

(2)质押股权金额为_________________元整。

(3)质押股权派生权益,系指质押股权应得红利及其他收益,必须记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保管账户内,作为本质押项下贷款偿付的保证。

第三条

甲方应在本合同订立后10日内就质押事宜征得_________________公司董事会议同意,并将出质股份于股东名册上办理登记手续,将股权证书移交给乙方保管。

第四条本股权质押项下的贷款合同如有修改、补充而影响本质押合同时,双方应协商修改、补充本质押合同,使其与股权质押项下贷款合同规定相一致。

第五条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本合同须作一定删节、修改、补充时,应不免除

或减少甲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担的责任,不影响或侵犯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

第六条发生下列事项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质押股权及其派生权益,所得款项及权益优先清偿贷款本息。

(1)甲方不按本质押项下合同规定,如期偿还贷款本息,利息及费用。

(2)甲方被宣告解散、破产的。

第七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需转让出质股权,须经乙方书面同意,并将转让所得款项提前清偿贷款本息。

第八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除经双方协议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九条

甲方在本合同第三条规定期限内不能取得_________________公司董事会同意质押或者在本合同签订前已将股权出质给第三者的,乙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本息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第十条本合同是所担保贷款合同的组成部分,经双方签章并自股权出质登记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签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签章)

反担保热门协议 篇19

合同编号________年 广担反字第 号担保人(甲方): ____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住所(地址): ____市____区新民街37号法定代表人 :联 系 电 话 :反担保人(乙方):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 系 电 话 :鉴于债务人 (以下简称:债务人)与债权人 (以下简称:债权人)将在一定期间内达成一系列贷款合同法律关系,甲方将为这期间的债务人借款行为提供一系列保证担保。甲方为了有效避免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而引发的甲方向债权人的保证责证,债务人特委托乙方向甲方提供最高额保证与股权质押的反担保。为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根据我国《民法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一、反担保债权的种类、范围、方式

1、乙方为甲方向债权人提供的一系列保证担保,提供最高额反担保措施。

2、最高额反担保方式为:

①乙方以保证担保方式向甲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②乙方以其在甲方公司中的股权 万元占总股权的 %,作价出质设立股权质押。

二、最高额反担保债权最高余额

1、乙方自愿为债务人从甲方为其提供保证担保开始,所形成的保证担保责任范围内的保证担保金额提供反担保措施。以甲方与主合同债权人(银行或信用社)签订的《保证合同》为准,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保证)合同》或等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复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主合同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和甲方向主合同债权人应当承担的其他责任。最高额债权为 元。

2、本最高额反担保措施,乙方可申请循环使用上述反担保措施,而无须逐笔办理每笔最高额反担保手续。

3、最高额反担保债权确定日(即决算期),从甲方为债务人提供第一笔保证担保业务开始计算,在此期间内甲方为债务人提供的连续保证担保乙方均提供反担保措施,以担保甲方追偿权的实现。甲方实现追偿权时决算期到期。

三、乙方保证反担保的范围为甲方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另行计算,不在最高额担保余额内,由乙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

四、乙方保证反担保方式与期限

1、乙方的保证反担保为连带责任保证。

2、乙方保证反担保的期限为从甲方享有追偿权开始________年。

五、乙方股权质押反担保的范围为甲方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另行计算,不在最高额担保余额内,由甲方在实现反担保质权时扣除(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

六、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让、馈赠、出质股权。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转让出质股权所得价款应优先于偿还反担保债务,或向法定第三人提存。

七、甲方在对乙方股权质押,实现质权时依据我国《公司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其他甲方公司股东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

八、在股权质押期间,股权派生所得收益归乙方所有,亏损由乙方承担。

九、乙方在甲方公司的股权出质,质权自记载于乙方股权凭证,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十、甲方在实现最高额反担保债权时,甲方可选择就乙方的保证反担保实现追偿权,也可选择就乙方在甲方公司的股权质押反担保实现追偿权,即乙方的物的担保与人的担保均连带实现甲方的追偿权。十

一、本最高额反担保的债权确定前,部分追偿权债权转让的,最高额反担保权利不得转让。十

二、甲方为债务人提供的保证担保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解除,均不影响本最高额反担保合同的效力。乙方仍应按本合同约定承担最高额反担保责任。十

三、费用承担本合同项下反担保质权的鉴定、评估、保险、登记、公证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十

四、争议解决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

五、其他事项

1、乙方同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各类业务的主合同、借款凭证或相关债权凭证不再送达乙方。

2、在最高额反担保期内,如果甲方确有证据证明乙方经营状况恶化或抽逃资金、转移资产逃避债务或其他足以危害甲方实现追偿权的情况,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前承担反担保责任。十

六、合同的生效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之日生效。质押自登记并记载股权凭证之日生效。十

七、提示甲方已提请乙方对本合同条款做全面准确的理解,签约双方对本合同含义认识一致。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反担保热门协议 篇20

抵 押 人:_____

抵押权人:_____

为确保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定的____________(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房地产作抵押。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经实地勘验,在充分了解其权属状况及使用与管理现状的基础上,同意接受甲方的房地产抵押。 甲方将房屋抵押给乙方时,该房屋所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一并抵押给乙方。

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同意就下列房地产抵押事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用作抵押的房地产座落于________区________街(路、小区)_____号_____栋_____单元_____层_____户号,其房屋建筑面_______m2,占地面积_______m2。

第二条 根据主合同,甲乙双方确认:债务人为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_至_____年____月____。

第三条 经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上述房地产价值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小写)。根据主合同,双方确认:乙方债权标的额(本金):_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小写),抵押率为百分之__________。

第四条 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清楚。若发生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 乙方保证按主合同履行其承担的义务,如因乙方延误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 抵押房地产现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

甲方在抵押期间对抵押的房地产承担维修、养护义务并负有保证抵押房地产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监督。

在抵押期间因使用不当造成毁损,乙方有权要求恢复房地产原状或提供给乙方认可的新的抵押房地产,在无法满足上述条件的基础上,乙方有权要求债务人提前偿还本息。

第七条 抵押期间,甲方不得擅自转让、买卖、租赁抵押房地产不得重复设定抵押,未经乙方书面同意,发生上述行为均属无效。

第八条 抵押期间,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承受抵押房地产方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乙方有要要求提前处分其抵押房地产。

第九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变更主合同条款或延长主合同履行期限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或共同向仲裁机构申请调解或仲裁,不能协商或达不成仲裁意向时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在抵押期间,抵押房地产被拆迁改造时,甲方必须及时告知乙方,且根据具体情况,变更抵押合同或以房地产拆迁受偿价款偿还乙方的本息,并共同到登记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第十三条 抵押期满,如债务人不能偿还债务本息,又未与乙方达成延期协议的,按法定程序处理抵押房地产,清偿债务本息。处理抵押房地产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债务本息和承担处理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债务本息后有剩余的,乙方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房地产抵押管理规定及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 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并经市房地产市场管理部门登记,方为有效。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房地产市场管理部门存档一份。

第十七条 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约各方已详读及同意遵守本合约全部条款。

签 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抵 押 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签 署: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署:____________________

担 保 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署: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 月____ 日

反担保热门协议 篇21

借款人: (以下简称甲方)担保人: (以下简称乙方)反担保人: (以下简称丙方)甲方因融资需要,申请乙方为其向 银行,贷款金额为人民币 元,期限为____月的借款提供 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元,为了确保安全,丙方应甲方要求担任甲方的反担保人,向乙方承担连带责任的反担保,现丙方自愿以自有的财产向乙方提供反担保。为明确相互的权利、义务,甲、乙、丙三方经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履行。

一、 丙方提供反担保的形式丙方以自身全部资产作为乙方为甲方担保的反担保 ,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二、反担保的担保范围

1、乙方代甲方向银行归还的贷款本金、利息、逾期息、罚息、违约金、赔偿款及实现债权的全部相关费用。

2、 甲方应支付给乙方代偿资金利息及违约金(月利息按代偿金额的2% 计算,违约金每天按担保总额的1‰计算,计算期间:乙方代偿之日至甲方履行清偿义务之日)。

3、乙方为实现对甲方的追偿权和抵押物优先受偿权而支出的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反担保合同范本反担保合同范本。

三、本合同设定的保证权利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保证责任也消灭。如甲方未按时履行偿还贷款本息和相应费用的义务,乙方可直接向丙方追索。

四、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后另立补充条款。若甲、乙、丙三方在履行本同中发生争议、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下述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五、乙方已提示甲、丙双方本合同各项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甲、丙双方要求对条款作了相应的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认识一致。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由合同三方签字后生效,签约各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 乙方: 丙方:代表: 代表: 代表:____日期:____日期:____日期

反担保热门协议 篇22

甲方: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

鉴于:_________________

1、_________________食品有限公司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与___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____集团公司签订的《房屋长期租赁合同》;

2、甲方与乙方于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签订的《合作合同》;(其中乙方占__________%)

3、甲方为_________________食品有限公司向_____________银行借款_____________万元(合同编号为_____________)提供了担保。

经甲、乙方友好协商,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就下列事项达成一致协议:_________________

一、乙方愿意为上述担保中的_____________%部分(即_____________万元)提供反担保。

二、如浙江_______________食品有限公司未能履行还款义务,导致甲方承担担保责任的,则首先由甲方处置《合作合同》中约定的乙方名下的经营利润,如该处置仍未填平甲方的损失,则乙方应在该范围内承担反担保责任。反担保期限自银行向_________________食品有限公司发放贷款起至甲方承担担保责任后二年。

三、本反担保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后即生效。

四、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 _____月____ 日 _____年 _____月____ 日

反担保热门协议 篇23

编号:

担保保证人(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反担保保证人(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借款人(以下简称丙方):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丙方与甲方签订的 号《委托保证合同》以及甲方与 银行 分(支行)(以下简称贷款人)签订的《保证合同》的约定,甲方为丙方与贷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提供保证担保,现乙方以其共同所有的或个别所有的、现在所有的及将来所有的全部财产为丙方向甲方提供反担保。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协议,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保证反担保范围

乙方愿意根据《保证合同》和《委托保证合同》的有关条款约定向甲方进行反担保,并履行反担保责任:

根据《保证合同》以及《委托保证合同》的有关条款约定,在丙方未能按期履行还款义务,甲方承担了保证责任后,乙方必须立即足额向甲方偿付:丙方未清偿贷款人的全部款项;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逾期担保费;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甲方垫付的以及甲方为实现债权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拍卖费、保险费及审计评估费等)。

第二条:反担保保证方式

1、如乙方为多人,则乙方中多人各为独立的保证人。

2、本合同项下的保证具有独立性及完整性,不受其他担保合同效力的影响。

3、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乙方对反担保范围内债务的清偿与借款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4、如对甲方的反担保既有本保证又有物的担保,则乙方和物的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在实现担保权时,甲方可以请求乙方先行承担全部担保责任;甲方也可以请求乙方先对物的担保范围外的余额承担保证责任,然后再在物的担保变现后尚不能清偿的债权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三条:反担保保证期间

反担保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丙方还清全部款项时止。

第四条:反担保保证的有效性

1、本合同为《保证合同》的从合同,但本合同的有效性不受《保证合同》有效与否的影响。即使在《保证合同》被法院或仲裁机构认定无效的情况下,反担保保证行为仍然有效。

2、本合同项下的反担保义务具有连续性,不因乙方发生人身或财产重大事故(如死亡、宣告失踪、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自然灾害等)而受影响。

第五条:声明

乙方在此向甲方声明:

1、乙方清楚地知道丙方的经营范围、资信情况、财务和财产状况及本次借款的实际使用用途等情况。

2、乙方对本合同及所担保的《保证合同》的所有条款已全部通晓、理解并接受。

3、乙方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有权签署并履行本合同。

4、反担保保证期间,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及对甲方的授权

一、乙方在反担保债务未全部清偿之前向甲方提供的全部资料均真实、完整、合法、有效。

二、接受甲方对其有关经济状况的监督和检查,并给予协助和配合。

三、在保证期间出现下列任一事项时,乙方应当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1、乙方在与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或单位签订的借款合同、担保合同或与其他任何债权人所签订的授信合同项下发生任何违约事项;

2、与乙方或乙方的主要负责人有牵连的重大违纪、违法或被索赔事件;

3、乙方出现严重困难和财务状况发生恶化;

4、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未履行完毕之前,乙方将承担债务、或有债务或向第三人提供抵押、质押担保;

5、乙方出现或即将出现诉讼或仲裁及其他法律纠纷;

6、其他可能影响乙方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的情况。

四、乙方在发生下列任一情况之前,必须书面通知甲方,并如实提交有关资料。经甲方审查并书面同意之后,乙方才能付诸实施:

1、乙方进行对外投资或资产转让等重大事项;

2、乙方转让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

3、其他需要乙方书面同意的事项。

五、在保证期间,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担保能力的担保或以任何有可能危及其担保能力的方式处置资产。

六、乙方在此授权甲方在甲方认为必要的时候,代表乙方全权处理其到期债权的追偿和追索事宜,由此得到的款项优先清偿乙方的反担保债务。

第七条:违约及违约处理

乙方发生下列任一事件时,即构成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违约:

1、乙方不按约定履行保证责任;

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或第五条的规定;

3、乙方违反本合同的其他任何条款。

二、违约处理

违约发生后,甲方有权对乙方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1、限期纠正违约;

2、有权从乙方的任何帐户中扣收其所担保的全部债务;如果帐户中款项的货币币种与借款货币币种不同,则甲方有权按当日外汇牌价折算成借款币种清偿反担保债务;

3、甲方有权采取的任何其他措施。

三、丙方出现担保合同所列任一违约情形时,甲方也有权对乙方采取上述一项或者多项措施。

第八条:权利的保留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延缓履行合同中的义务,或甲方对乙方任何违约或者延误行为施以的任何宽容、宽限,均不能损害、影响、限制甲方依本合同和有关法律规定享有的一切权利,也不能视为甲方对任何违反本合同行为的许可或者默许,也不能视为甲方放弃对乙方现在或者将来的违约行为采取行动的权利。

第九条:通知

如乙方变更地址、电话和传真号码,须事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按上述地址对其发出通知,即视为已履行通知义务。

通知必须使用中文。

第十条:合同的修改、补充和解释

1、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均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本合同的解释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目的、所使用的词句、有关条款、交易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合同条款的真实意思。

第十一条:适用法律及合同争议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在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或纠纷,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解决。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乙方为多人而只有部分人签章,该合同仍即时对其生效。

第十三条: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三份,当事人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补充条款

甲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乙方:

(签字);

(签字);

丙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日期:

反担保热门协议 篇24

甲方: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担保债权

第二条 担保形式

乙方根据本合同以抵押方式向甲方提供担保。

第三条 债务履行期限

第四条 抵押财产

乙方以下述财产向甲方提供抵押(略)

第五条 保证

乙方就下述事项向甲方作出保证:

第六条 担保范围

第七条 抵押登记

乙方负责向有关部门办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登记;若本合同由于乙方未即时、有效办理抵押登记而无法生效,则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甲方权利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作为债权人及抵押权人,享有如下权利:

(4)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乙方不履行债务致使抵押物被人民法院扣押的,甲方有权自扣押之日起收取由抵押物分离的天然孳息及法定孳息;

(5)甲方有权就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财产的现实状况及使用情况进行调查和了解,并要求乙方提供相应文件、报表和作出相关陈述;

(6)甲方有权拒绝乙方就本合同项下之抵押物为除本合同项下之债务以外的任何债务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甲方有权拒绝乙方在抵押期间转让本合同项下之抵押物;

(7)乙方在征得甲方同意后转让抵押物时,若转让抵押物的价款明显低于其价值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相应担保或要求乙方以其转让抵押物所得价款提前清偿债务;

第九条 其他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反担保热门协议 篇25

甲方:地址:联系电话:

乙方:地址:联系电话:

丙方:(乙方提供第三人担保时适用) 地址:联系电话:

各方经友好协商,特就甲方为乙方提供担保后的反担保事宜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反担保依据及反担保人 乙方与 市 银行已于 年 月 日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编号为 ),甲方依据其与贷款银行的约定为乙方的该借款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乙方借款本金的75%,即 万元人民币。为减少甲方的担保风险,乙方愿依据本合同约定提供如下反担保:(选择一项或两项):

□ 以其自身拥有所有权的实物为甲方的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反担保形式 (仅限抵押或质押);

□ 提供丙方为反担保人,反担保形式为 (抵押、质押或保证)。

第二条 释义

1、反担保适用我国关于担保的法律规定,反担保人亦即担保法规所称的担保人, 根据选择反担保情况,本合同中反担保人指乙方或丙方或乙丙两方。如无特指,以下所称的担保与反担保为用义语。

2、本合同所称担保期间指本合同有效存续期间,即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担保范围内全部债务清偿完毕之日止。

3、本合同所称担保财产指对抵押物、质押物及质押权利的通称。

第三条 担保物状况 本合同设定的抵押或质押物情况如下:

1、乙方所有的 ,价值 万元人民币,具体情况详见《乙方提供担保物清单》;

2、丙方所有的 ,价值 万元人民币,具体情况详见《丙方提供担保物清单》。

第四条 保证责任及保证期间 如由丙方提供保证,则保证形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年。本合同所称主债务指甲方在前述借款合同履行担保责任完毕后形成的对乙方追偿之债务。主债务履行期间为甲方在前述借款合同履行担保责任完毕之日起至甲方向乙方主张追偿权利之日止。

第五条 担保范围 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在借款合同中约定的全部保证担保范围,甲方凡因履行借款担保及向乙方行使追索权、实现反担保权利而导致的一切支付均在本担保范围之内。诸如借款合同担保范围,含甲方在履行借款担保中代偿或支付的主债权及相应利息(含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所有律师费用;向乙方行使追索权及实现反担保权利的各类诉讼及非诉讼费用等等。

第六条 担保财产的占有、保管、使用及处分

1、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财产依所有权归属由反担保人占有、保管、正常使用,但担保财产的权利凭证正本应由甲方保管。反担保人同意随时接受甲方对担保财产的检查、评估。

2、乙方应妥善保管、保养和维护好担保财产,确保担保财产的安全、完整、有效并处于正常适用状态。

3、担保期间,反担保人对担保财产不享有独立处分权。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反担保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处分担保财产。含出售、出租、出借、置换、转移、转让、抛弃、隐匿、发包、赠予、再担保、重复担保、托管、以实物形式联营、合作、入股等处分方式。

4、担保期间,不论是否出现不可抗力,如发生担保物价值减少或面临减少、毁损、灭失时,反担保人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负责尽可能恢复担保财产价值。如在30日内无法恢复足担保财产价值,反担保人需另行提供、补足与减少及灭失价值相当的担保财产,并办理相应的担保手续。

5、担保的效力及于担保财产的从物、从权利和孳息。

6、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有权单方面以拍卖、协议折价、变卖担保财产等方式处分担保财产:

(1) 乙方未能按借款合同约定向银行偿付借款本息而使甲方承担或面临承担担保责任;

(2) 反担保人自接到甲方通知履行担保责任届满之日起仍无代偿行动;

(3) 反担保人违反本合同之部分或全部规定;

(4) 反担保人财务状况恶化或面临解体、停业风险,诸如出现严重亏损、企业解散、关闭、歇业、破产、查封、扣押、拍卖、没收及面临重大诉讼、行政处罚等;

(5) 反担保人非法使用担保财产或擅自改变担保财产正常用途。甲方处分担保财产时,可视情况通知或不通知反担保人。如决定通知反担保人,反担保人需按通知要求无条件配合甲方办理处分担保财产的过户、变更登记等手续。

第七条 担保登记及费用承担

1、依法应当办理担保登记的,在甲方配合下由反担保人负责办妥担保登记手续并将获得的相关登记文件交由甲方收执。

2、反担保人应确保在担保期间担保登记持续有效。

3、如应担保登记机关要求需另行签署申请书、合同等相关文件,若该等文件与本合同不一致者,以本合同为准。

4、有关本合同所涉及公证费、担保登记费、维持费、注销费、律师费、保险费、税收等费用,概由反担保人负担并支付。如反担保人未予支付而可能导致甲方垫付时,反担保人应及时向甲方清偿。

第八条 独立担保

1、本合同项下设立的反担保独立于借款合同而存在,不因借款合同的无效而无效,也不受借款合同的终止或修改而受到影响。

2、反担保人明白:如甲方同意修改、补充借款合同,甲方无需另行征得反担保人同意,反担保人应按修改后的相关内容承担反担保责任。但甲方未征得反担保人同意扩大借款合同中约定的担保范围除外。

3、任何时候,反担保人均不得以甲方未积极行使追索权等为由要求减轻或免除反担保责任。

第九条 声明与保证

1、反担保人向甲方声明:

(1) 反担保人向甲方及银行提供的所有文件和资料等都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

(2) 反担保人不存在已经发生或即将发生的有可能影响甲方接受其为反担保人的下列事件:

A、 与银行或其主要领导人恶意串通、互涉重大违纪、违法或法律纠纷;

B、 存在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非诉讼法律纠纷、行政处罚、争议;

C、 存在重大债务及或有负债;

D、 存在尚未披露向第三人担保之情形;

E、 存在尚未披露的担保财产其他共有权人;

F、 其他业已影响反担保人财务状况及担保能力的情况。

2、反担保人向甲方保证:

A、 甲方在履行了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反担保人追偿款项。反担保人保证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7日内即时支付甲方全部代偿金额及应付费用;

B、 乙方若同时面临还本付息及甲方追偿时,应优先偿付甲方追偿金额;

C、 反担保人如涉及任何工商及其他部门之变更、注销登记情形,应立即通报甲方并将变更登记后的副本或注销结果向甲方报备;

D、 反担保人保证对担保财产依法享有完整、充分的所有权。如涉及其他共有权人时,已取得其他共有权人的书面同意;

E、 担保财产未涉及任何权属争议、法律纠纷,也不存在已被查封、扣押等权利限制或影响使用等情形。如今后出现该等情形,由反担保人自担费用出面理顺;

F、 反担保人保证本次担保合法有效,任何影响或可能影响本次担保的情形均已被反担保人依法排除;

G、 担保财产不存在未为甲方所明确了解、接受的明显或隐蔽的质量瑕疵;

H、 保证决不以任何理由阻碍或变相阻碍、干扰甲方依本合同约定处分担保财产;

I、 保证不出现因其故意或过失影响担保财产价值及甲方行使权利的情形。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之部分或全部即构成违约,违约方须向守约方支付反担保金额总计数10 %的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补偿守约方因此受到的直接和间接损失,违约方还须向守约方支付其损失超过违约金部分的差额。如属双方违约,应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上述违反合同之部分或全部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1、 不履行合同义务,含明确表示不履行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

2、 迟延履行合同义务;

3、 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违约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后,如守约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违约方还必须继续履行并视情况采取补救措施。

第十一条 通知与送达

1、本合同项下的任何通知或送达均应以书面形式按本合同记载的地址或其他有效途径送达对方。

2、如本合同任何一方的地址或其他联系方法发生变化,应立即通知对方。

3、任何通知或各种通讯联系只要按照上述地址(地址变更的,则按变更后的地址)发送,即应视作下列日期被送达:

(1)如果是信函,则为挂号信或特快专递发出后5个工作日;

(2)如果直接送达,则为收件人签收之日。

第十二条 管辖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若引起诉讼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三条 其他 未尽事宜,另行协商。本合同如不涉及担保登记自签订之日起开始生效;如涉及担保登记则自担保登记之日起开始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各方执一份,副本若干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反担保热门协议 篇26

合同编号: 反保字第 号甲方(抵押权人): 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乙方(借款人):乙方愿意以其所有的房地产就甲、乙双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保证担保借款合同》向甲方提供抵押反担保。甲、乙双方现就该反担保事宜,经平等、友好协商,自愿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抵押物事项乙方提供的抵押物的详细情况以其向甲方提供的抵押物清单为准。

第二条 抵押物的抵押价值该抵押物账面价值为 元,评估值为 元。现甲、乙双方商定抵押物的抵押价值总额为 元。

第三条 抵押物的清点、登记

3.1本合同签署前,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核查抵押物。抵押期间,该抵押房地产的产权证书等相关资料交由甲方保管。

3.2本合同签订后____日内,乙方负责到有关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抵押物登记手续,甲方对此予以协助,由此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在办妥抵押登记手续之前,甲方有权拒绝为乙方提供担保手续。

第四条 抵押反担保的范围

4.1上述《保证担保借款合同》中约定的甲方履行保证义务代乙方偿还的全部款项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因此支付的其他费用和损失等;

4.2上述《保证担保借款合同》中约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4.3甲方为实现本合同项下的抵押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律师代理费、调查取证费等。

第五条 乙方的义务

5.1乙方应办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间的财产保险。财产保险的

第一受益人为甲方,保险单证由甲方代为保管。

5.2抵押期间,抵押物如发生投保范围的损失,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保险赔偿金或损害赔偿金应作为抵押财产,由乙方存入甲方指定的账户,抵押期间乙方不得动用。

5.3抵押物价值减少时,乙方应在____日内向甲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5.4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移、赠与、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抵押物,并不得实施降低抵押物价值的任何行为。

5.5抵押期间,乙方负责抵押物的妥善占有、保管、并负责维修、保养,保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

5.6乙方保证对抵押物享有所有权。

5.7抵押期间,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优先向甲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5.8乙方不得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被设定抵押的任何情况。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乙方违反本合同

第五条

第四款约定的,其行为无效,甲方可要求其按抵押物之抵押价值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

6.2乙方违反本合同

第五条

第五款约定,因保管不善致使抵押物毁损的,甲方可要求其恢复原状或重新提供甲方认可的新的抵押物,并可要求其按抵押物之抵押价值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

6.3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与责任的,其应按抵押价值总额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七条 抵押权的实现在甲方履行了代偿义务之日起____日内未受乙方清偿的,甲方可依照法律规定的形式以抵押物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物折价或拍卖、变卖后所得的价款仍不足以清偿的,甲方有权就不足部分向乙方继续追偿。

第八条 义务和责任的连续性本合同项下乙方所有义务和责任不因其财力、地位等状况的改变,或与其他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文件、合同而免除;也不因乙方发生合并、分立等情形或变更法定代表人、承办人等情形而免除。若本合同项下各方当事人发生合并、分立、变更等情形的,由变更后的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所列义务和责任。

第九条 通知

9.1甲方对乙方的任何通知只要按照下列乙方地址或传真发送,发送日即视为送达乙方日期。

9.2乙方上述地址或传真变更时,应于变更之日起次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反担保热门协议 篇27

甲方:_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_公司

__________银行(以下简称__________银行)和乙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就房产开发项目签订人民币_____元贷款合同(见附件一)。应乙方要求,甲方和_____银行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最高额为_____元的保证合同(见附件二)。

应甲方要求,对上述担保,乙方同意出具反担保,特在此不可撤销地和无条件地向甲方作出如下保证事项:

一、 乙方同意上述保证合同的全部条款;乙方保证通过和行就上述贷款金额另行设定抵押担保,在三个月内提前解除甲方为乙方设定的上述担保。

二、 行要求甲方交存的_____%保证金由乙方提供,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将款项转入甲方在行的保证金帐号,存款利息归甲方所有。

三、 乙方按照担保期间支付甲方担保费用。,担保期在3个月以内的,按担保金额的 计算;超过3个月不足6个月的,按担保金额的 计算;超过6个月不满一年的,按担保金额的 计算。在贷款入帐后当天,由甲方提供发票后一次性收取担保费用。

四、 乙方自愿将现有的位于_____路_____号_____幢 层共_____平方米的商铺按照人民币_____元的总价以预售方式转让给甲方,并且共同办理房地产预售合同登记手续,有关单据和回执由甲方保管;在乙方为附件一项下贷款办好抵押担保手续,行确认甲方附件二项下担保责任解除后,甲方立即无条件配合乙方办理房地产预售合同登记的注销手续;相关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五、 甲方为乙方实际提供担保期限为3个月,如出现担保逾期,乙方应提前15天说明情况,逾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在担保逾期1个月,即实际担保期满4个月以后,甲方即有权处置上述房地产预售合同项下的所有房产,在办理有关手续或转让时,乙方应无条件予以配合。

六、 甲方按照本协议第五条处置上述预售合同项下的房产所获得的价款,用以支付甲方因此产生或可能发生的贷款本金及其利息、担保费及其利息、房产拍卖和转让所需的全部费用,以及为追偿甲方损失所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等一切费用;不足部分,乙方仍然承担继续赔偿责任;如有多余款项,则多余部分应全部退还乙方。

七、 附件一、附件二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也不排除其他相关文件对本协议的支持作用,但有关甲方为乙方提供保证的期间以本协议第五条约定为准。

八、 本协议自开立之日起生效,直至甲方按照附件二项下应付款项和因此产生的各种损失全部得到清偿之日失效。

九、 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如有争议,应尽量通过协商解决,经协商未能圆满解决时,将在甲方营业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 本反担保协议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个执_____份,公证机关和银行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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