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建材租赁担保合同(通用3篇)
出租单位:
租用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确保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为保证供应,乙方应提前3天做出计划,报于甲方备料。
一,计费从提货之日起至退货之日止,以日计算,付款方式第一次结算周期为3个月,之后每2个月结算一次。付款方式每个结算周期付百分之五十的现金,其余的百分之五十冲抵房款。逾期未交租金每拖欠一月按应付款项的百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丢失物品租赁费计算至赔偿完毕止。
二,租赁期限:年月日起至全部租赁费付清,租赁物资退还完毕为止。
三,租费计算:木架板每块元∕天,脚手架每套元∕天。
四,乙方在甲方提货单单上签字,即视为对租赁物资验收合格,如发生故障概甲方不负责。
五,租赁期间,所有物品由乙方保管维修,退还扣件时上油装袋,每袋30个。如未上油装袋每个加收0.2元工本费,扣件丢失损坏每套赔偿元。架管丢失损坏每米
六,乙方租用物资名称、规格、数量租用期限以甲方仓库办理的经乙方经办人签字的领料单和甲方签字的退料单作为租用物资及结算租费的凭证。
七,租赁物送至工地费用由甲方承担,租赁物送回甲方场地费用及卸车费用乙方承担。
八,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擅自将租赁物改造,变卖,抵押。如有违约乙方按照本合同第三条支付租金外,另按租赁物资总价值百分之二十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提货单,退货单是该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发生纠纷,由西宁市__区人民法院解决。
出租方:西宁__建材租赁站乙方:
负责人:负责人:
电话:电话:
账户:指定收货人:
开户行:指定收货人身份证号: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履行地点:承租人住所地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双方就租赁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暂定为自_______年___ 月___ 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 日。 准确的租赁期限从承租人签收合格租赁物之日起算(租赁物需要验收、安装、调试的,从签发验收、安装、调试合格证书时起算),至归还租赁物时为止。
第三条 租金及其支付方式与期限
每 月结算一次租金,每次支付为本次实际租金发生额的 %,其余租金待时支付。其他付款约定:
第四条 租赁物交付地点、运输方式、验收(安装、调试)和费用承担
1、承租人自通知出租方所用物资的名称、规格、数量、交付地点之日起,出租方应当在 日内按期交付租赁物。
2、出租人应按适合保护租赁物性能和适合租赁物运输的包装方式对租赁物进行包装,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出租人承担。因出租人包装不合理,在运输过程中造成租赁物损毁的,由出租人负责。
3、运送租赁物到指定地点所产生的运输及装卸等费用由 负责,归还租赁物所产生的运输及装卸等费用由 负责。
4、租赁物运至交付地点后,需要验收(安装、调试)的,出租人应按照承租人要求,派专业技术人员协助承租人对租赁物进行验收(安装、调试)。验收(安装、调试)合格,双方需签字确认;若在验收(安装、调试)过程中发现租赁物不符合本合同约定要求的,出租人应立即调换,负担调换租赁物所需费用并赔偿由此给承租人造成的损失。
第五条 租赁物的维修保养及费用承担
1、出租人应当保证提供的租赁物能够满足承租人的正常使用要求。
2、出租人维修责任范围及时间 。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承担。 因租赁物维修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期。
3、承租人维修责任范围及费用承担: 。
第六条 租赁物损坏赔偿责任
归还租赁物时,双方检查验收,如有损坏、缺少等,双方应签字确认损坏程序及数量,并按以下方式处理: 。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出租人不能按期提供本合同约定的租赁物,应向承租人偿付违约期租金 %的违约金并赔偿造成的损失,承租人有权要求出租人继续履行合同,逾期超过 天的承租人有权要求解除合同;
2、出租人提供的租赁物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规格、型号等要求,应向承租人偿付违约期租金 %的违约金并赔偿造成的损失,承租人有权选择继续使用该租赁物或解除合同;
3、出租人不按期派人协助承租人对租赁物进行验收、调试、安装,致使租赁物不能正常使用的,出租人除继续履行外,应向承租人偿付违约期租金 %的违约金并赔偿造成的损失;
4、承租人未按约定支付租金,应向出租人支付欠付租金的同期银行贷款利息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实际欠付租金的5%。
第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在承租人所在地铁路运输法院处理。本合同关于争议解决方式的约定具有最高的效力,双方以后发生的补充合同、会议纪要、来往函件、发料单、结算单等涉及到争议解决方式的,均不得对抗此约定。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
第十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附件 份都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出租人
出租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税号:
邮政编码
承租人
承租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税号:
邮政编码
出租单位:西宁__建材租赁站
租用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确保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为保证供应,乙方应提前3天做出计划,报于甲方备料。
计费从提货之日起至退货之日止,以日计算,付款方式第一次结算周期为3个月,之后每2个月结算一次。付款方式每个结算周期付百分之五十的现金,其余的百分之五十冲抵房款。逾期未交租金每拖欠一月按应付款项的百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丢失物品租赁费计算至赔偿完毕止。
租赁期限:自20__年3月5日起至全部租赁费付清,租赁物资退还完毕为止。
租费计算:架管每米0.018元∕天,扣件每个0.009元∕天,丝杠每根0.07元∕天,钢管接头每根0.07元∕天,木架板每块0.5元∕天,脚手架每套1元∕天。
乙方在甲方提货单单上签字,即视为对租赁物资验收合格,如发生故障概甲方不负责。
租赁期间,所有物品由乙方保管维修,退还扣件时上油装袋,每袋30个。如未上油装袋每个加收0.2元工本费,扣件丢失损坏每套赔偿5元。架管丢失损坏每米15元,丝杠15元,钢管接头6元,木架板100元。
乙方租用物资名称、规格、数量租用期限以甲方仓库办理的经乙方经办人签字的领料单和甲方签字的退料单作为租用物资及结算租费的凭证。
租赁物送至工地费用由甲方承担,租赁物送回甲方场地费用及卸车费用乙方承担。
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擅自将租赁物改造,变卖,抵押。如有违约乙方按照本合同第三条支付租金外,另按租赁物资总价值百分之二十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提货单,退货单是该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发生纠纷,由西宁市__区人民法院解决。
出租方:西宁__建材租赁站乙方:
负责人:负责人:
电话:电话:
账户:指定收货人:
开户行:指定收货人身份证号: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