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个人担保合同(通用3篇)
保证人(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
贷款银行(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为确保乙方与签订的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向乙方提供保证担保。甲、乙双方根据《民法典》及其他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甲方保证担保的贷款金额(大写),贷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二条本合同的保证为连带责任保证,甲方对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全部履行其债务,乙方有权直接要求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甲方应在接到乙方《催收到(逾)期贷款通知》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履行清偿义务。
第三条保证担保的范围:贷款金额(大写)元及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赔偿金和实现贷款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等)。
第四条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借款合同展期的,以展期后所确定的合同最终履行期限之日为届满之日。
第五条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保证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并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六条保证期间,借款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协议变更借款合同除贷款利率以外的其他内容,应当事先取得本合同甲方的书面同意。
第七条保证期间,甲方机构发生变更、撤销,甲方应提前天书面通知乙方,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由对甲方作出撤销决定的机构承担。如乙方认为变更后的机构不具备完全的保证能力,变更后的机构或作出撤销决定的机构有义务落实为乙方所接受的新的保证人。
第八条保证期间,乙方有权对甲方的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其财务报表等资料,甲方应如实提供。
第九条保证期间,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
第十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前承担保证责任,甲方同意提前承担保证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的约定或者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2.《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被宣告破产、被解散、擅自变更企业体制致使乙方贷款债权落空、未按借款合同的约定使用贷款、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等情况。
第十一条甲方不承担保证责任或者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的,应向乙方支付被保证的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的违约金,因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且违约金数额不足弥补所受损失的,还应赔偿乙方的实际经济损失。对上述违约金、赔偿金以及甲方未承担保证责任的贷款本金、利息和其他费用,乙方有权直接从甲方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中的资金予以扣付。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证人(甲方):身份证:住所(地址):联系人: 联系电话:保证人2(甲方) 身份证:住所(地址):联系人: 联系电话:债权人(乙方):____市____区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址):____市____区遂州北路530-544号(金玉满堂)五楼 法定代表人:陈授权代理人:杨 联系电话:082X8666合同签约地:____市____区为了确保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人)与本合同乙方签订的遂汇利借字(201 )第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项下借款人义务得到切实履行,甲方愿意向乙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依据《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陈述与保证
1.1 依据中国法律具有保证人主体资格,可以对外提供保证担保。
1.2 有足够的能力承担保证责任,并不因任何指令、财力状况的改变、与任何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而减轻或免除所承担的保证责任。
1.3甲方已认真阅读了本合同之主合同各项条款,完全了解主合同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对主合同主体各方的约定没有不理解和误解的事项,为主合同借款人提供保证担保完全出于自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
1.4 若借款人未按主合同约定履行偿付借款本息和相应费用的义务,乙方可直接向甲方追索,甲方授权乙方通过人民法院查询、冻结和扣收甲方在所有银行开立的所有账户上的资金,以抵偿主合同项下甲方的担保债务。扣划款项为外汇的,按扣划日中国所公布的外汇买入价折算。同时,可以依法查封、变卖甲方包括上市股票、公司股权、所有动产和不动产在内的任意资产用于乙方在本合同项下担保债权本息和相关费用的优先受偿。
第二条 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及金额
2.1 本合同担保的主债权为乙方依据主合同发放的贷款,金额为人民币 万元整。万元。
第三条 主合同借款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3.1 主合同履行期限为个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如有变更,依主合同之约定。
第四条 保证方式
4.1本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以甲方(两个保证人)所有资产(包括但不限于现金、存款、上市股票、公司股权、任何实物资产与债权)及全部收入承担无限连带保证责任。借款人不能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则由本合同甲方任意保证人承担借款本息和费用的偿还责任,承担保证责任后,按照法律规定追偿。
第五条 保证范围
5.1本保证合同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代理费等。
第六条 保证期限与被保证人的权益实现
6.1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确定的借款到期之次日起两年。
6.2如主合同确定的借款分批到期的,则每批借款的保证期间为每批借款到期之次日起两年。
6.3如乙方根据主合同之约定提前收回贷款的.,则保证期间为自乙方向借款人通知的还款日之次日起两年。
6.4乙方被担保债权的实现。若主合同借款人未按时足额履行主合同项下债务,乙方即可于主合同违约之日起____日内书面通知主合同项下各担保人按照所担保的债务承担未清偿债务的连带清偿义务,依法处置担保人在本通用版合同.4和
4.1项下的任意资产,用于乙方应收债权的优先受偿。
第七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7.1根据乙方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
7.2对乙方发出的催收函或其他催收文件,甲方有义务签收并在签收后____日内寄出回执。
7.3甲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应及时通知乙方:
7.
3.1经营机制发生变化,如实行承包、租赁、联营、合并、兼并、分立、股份制改造、与外商合资合作等;
7.
3.2经营范围和注册资金发生变更、股权变动;
7.
3.3财务状况恶化或涉及重大经济纠纷;
7.
3.4破产、歇业、解散、被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
7.
3.5住所、电话、法定代表人发生变更。
7.4发生
7.
3.1或
7.
3.2条情形的,甲方应提前____日通知乙方;发生前款其他情形的,应在事后____日内通知乙方。
7.5乙方与借款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除展期或增加贷款金额外,无须经甲方同意,甲方仍在原保证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7.6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将主债权转让给
第三人的,甲方仍在原保证范围内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7.7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再向
第三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约定权益和利益均不因此而受到任何侵害。
7.8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股份制改造或其他事件时,保证妥善落实本合同项下全部保证责任。
7.9借款人偿清其在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后,甲方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第八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8.1有权要求甲方提供能够证明其合法身份的有关文件。
8.2有权要求甲方提供能够反映其资信情况的财务报告及其他资料。
8.3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乙方债权全部或部分未受清偿的,有权要求甲方按照本合同承担保证责任。
8.4对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书面通知甲方提前承担保证责任,甲方应在接到上述通知之日起____日内履行保证责任:
8.
4.1 乙方依主合同约定依法解除主合同的;
8.
4.2乙方依主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提前收回贷款的。
8.5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
第三人和主合同贷款展期的,应及时通知甲方。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甲方在本合同
第一条中作虚假陈述与声明,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9.2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约定义务,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9.3因甲方过错造成本合同无效的,甲方应在保证范围内赔偿乙方全部损失。
9.4甲方不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履行担保债务的连带清偿责任者,或未经乙方书面同意处置、转移、隐匿财产,或为乙方依法追索担保责任设置障碍者,应向乙方承担应付担保债务金额的双倍赔偿支付责任。
9.5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乙方有权无须经甲方同意,直接通过媒体等公开手段发布催收公告;有权向国家征信管理机关举报其违约事实并要求将其违约事实录入甲方的征信记录。
第十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
10.1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纳印盖章后生效,至主合同借款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全部清偿之日终止。
10.2本合同独立于主合同,不因主合同的无效而无效。如主合同无效,本合同继续有效。甲方仍应按本合同承担担保责任。
10.3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如确需变更或解除,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该书面协议达成之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1
1.1本合同当事主体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争议,首先应由合同当事人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则在乙方所在地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1
1.2 本合同当事主体协商一致,同意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争议可以通过仲裁方式解决的,则由____市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但必须另行达成仲裁协议。
第十二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1
2.1无。
第十三条 附 则1
3.1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当事人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
3.2 本合同附件:1
3.
2.1甲方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应与原件核对一致);(甲方1签印):乙方(签章):授权代理人:(甲方2签印):本合同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日
债权人(甲方)_________ 保证人(乙方)_________
第一条 为确保甲方与_________(以下简称借款人)签订的_________年_________字_________号借款合同(以下称借款合同)的履行,乙方愿意向甲方提供保证,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乙方保证范围为借款人根据借款合同向甲方借用的贷款本金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及其利息(包括因借款人违约或逾期还款所计收的复利和加收的利息)借款人违约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和律师费)
第三条 本合同保证的借款合同的履行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保证合同的保证期间为两年,自借款人不履行债务之日起计算。
第四条 本保证合同独立于借款合同,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不因借款合同无效而免除。
第五条 乙方承诺对借款人的还款义务承担连带责任,并在甲方开立的账户上始终保留相当于借款人借款余额的_________%的款项作为履行保证义务的保证金。如借款人未按合同的约定履行还款义务,乙方保证在接到甲方书面索款通知后_________日内履行还款义务。如乙方未主动履行,即表示乙方授权甲方从其开立的账户中扣收。
第六条 乙方同意甲方在借款人逾期未偿还贷款本息时,有权依第五条规定的方式直接要求乙方履行义务。
第七条 乙方保证如发生借款合同项下借款合同提前到期的情况时,借款人又不及时还款的,乙方立即开始履行保证义务。
第八条 乙方保证有足够的能力承担上述保证责任,并不因乙方受到的任何指令、乙方财力状况的改变、乙方与任何单位签订任何协议而免除其所承担的责任。
第九条 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接受甲方对其资金和财产状况的调查了解,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及时提供其资产状况的有关资料。
第十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乙方如再向第三方提供担保,不得损害甲方的利益。
第十一条 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一方需变更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同意,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二条 借款人与甲方协议变更借款合同的,应征得乙方同意;未经乙方同意的,乙方只在本合同规定的保证范围和期限内承担责任。但甲方由于国家政策调整而执行新利率的,无须征得乙方的同意。
第十三条 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对方支付担保余额的_________%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损失的,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补偿。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1、_________;
2、_________、
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乙双方共同选择下列方式之一:
1、提交_________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2、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执_________份。
第十七条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债权人住所:_________ 基本账户开户行: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