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代理协议(精选20篇)

风险代理协议(精选20篇)

风险代理协议 篇1

甲方:

乙方:河北张金龙律师事务所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甲方委

托乙方作为甲方与赵金钢(桥东石德黑马收货站,个体工商户)货运合同纠纷)一案的诉讼及诉外调解代理人,经协商一致,订立如下条款: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黄浩、任德宾 律师担任其诉讼代理人和诉外调解代理人。

二、甲方必须真实地向乙方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本案的证据或者证据线索。甲方如提供虚假事实和证据的,乙方有权终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三、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代为谈判、和解;提起、放弃、变更诉讼请求等特别授权。

四、乙方律师必须认真完成代理活动中的各项工作,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五、根据相关规定,甲乙双方采用风险收费的方法代理并支付委托费用。具体收取方式为:

1、乙方办案期间所产生的诉讼费、差旅费由甲方承担。

2、律师费:

甲方向乙方支付索赔额的30%作为律师费。

3、支付方式为:

在甲方得到还款后5日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如甲方分期得到还款,须根据每期的赔付金额,按比例向乙方支付。(例如:两期付清,每期20万,甲方向乙方支付律师费的方式也为两期,每期为20万×30%=6万)

六、甲方擅自终止委托事项或撤诉等,其预交的费用不予退还,并应向乙方赔偿损失。

七、乙方对委托承办事务中所知悉的涉及甲方的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等负有保密的义务。

八、本案结案后,甲方需要委托乙方从事进行其他诉讼及非诉讼法律服务的,双方另行协商。

九、乙方代理本案期间,甲方就本案不得组织越级上访,不得发生暴力冲突,不得从事任何违法活动。发生上述事件给甲方及其他人造成损失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一、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石家庄仲裁委员会裁决。

十二、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持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公章)

年 月 日

风险代理协议 篇2

(20 )浙安律民代字第 号

甲方(委托人):

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甲方(委托人): ,身份证号:

住 址:

电 话:

乙方(受委托人):浙江安瑞律师事务所

地 址:

委托代理人:

手机:

甲方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案,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委托乙方律师以诉讼或非诉讼的方式风险代理。甲方与乙方经过充分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据《合同法》有关规定并参照行业惯例,达成如下风险代理协议,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_______律师、________律师担任甲方委托代理人。甲方在乙方指派的律师之外委托第三人代理或处理法律事务的,应当经乙方同意。甲方单方委托第三人,视为乙方已经完成全部受托任务并实现债权,甲方承诺按照约定的标准全额支付律师代理费用。

二、乙方律师必须严格依法、勤勉尽责地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三、甲方必须真实地向乙方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本案证据。如果甲方捏造事实,提供虚假证据,或者甲方提供虚假证据和资料导致出现不利于甲方的结果,利用乙方律师名义从事违法活动的,发现甲方弄虚作假,乙方有权终止代理,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应依约支付律师服务费用。甲方不积极提供被告信息和本案证据材料的,责任在甲方。甲方委托乙方所办理事项不得另行委托第三方办理,否则乙方有权单方终止代理,依约所收取费用不予退还并有权向甲方追偿尚欠所约定的代理费用和相关损失。

四、甲方委托乙方律师的代理权限为:

甲方委托乙方律师的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包括代为起诉、立案,代为出庭,代为陈述事实,代为举证、质证,代为参加法庭调查、辩论,代为提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代为和解、调解、提出上诉,代收法律文书,代为申请执行,代收执行款项及财物,代为通过非诉讼的方式案外和解、收取款项等。

乙方指派的上述律师因故不能完成代理事项时,乙方可以另行指派其他律师继续承办甲方委托的事项,并不得因此而损害甲方的利益。

五、乙方律师应当充分应用法律专业知识,按照法律规定,认真完成本案代理活动中的各项工作,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乙方律师对甲方了解本案进展情况和案件结果的要求,应当尽快给予答复。

乙方律师处理本案而取得的现实债权,应当及时转交给甲方,但有权从中扣除约定的费用。

六、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律师风险代理费用及相关办案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数额约定如下:

1、本案诉讼请求标的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按从对方或法院执行庭实际收回金额的30%收取案件代理费(如收回10000元,律师代理费为3000元),在案件进展过程中按照各次回款数额分次结清。如收回实物,按法院执行庭核定的实物金额30%的比例收取甲方代理费。甲方在收取款项(或实物)的同时,向乙方支付代理费;甲方不支付代理费的,乙方可从收回甲方的款项中扣除或对实物行使留置权乙方也有权对实物进行变卖,所得的款项扣除律师费和必要的费用后转交给甲方。

2、甲方同意将全部回款直接汇入乙方帐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瑞安罗阳支行;开户名:浙江安瑞律师事务所;帐号:330000929),甲方同意乙方扣除约定律师代理费用和必要的费用后,将甲方款项汇入甲方本人开户账户。

3、甲方向乙方预交手续费人民币________元(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于本协议签订时一次性付清,该费用收取后不退回不扣除。

4、下列费用由甲方另行承担:

因从事与甲方业务有关的活动而发生必要及合理的文件制作、资料汇总、复印、市内交通、国内通讯、差旅费、查档费、诉讼费、申请保全、执行布控等费用;应由甲方承担或甲方同意承担的其他费用。

七、乙方代理律师应当谨慎、诚实、客观地告知甲方处理受托法律事务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因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导致风险出现的,乙方不承担法律责任。

八、甲方向乙方代理律师提供需要保密的信息资料时,应当向乙方代理律师说明。乙方代理律师有义务为其保密。

九、诉讼过程中,未经甲方、乙方协商一致,甲方另行委托他人代理、单独撤诉、单独自行和解或擅自解除双方风险代理合同,视为乙方完成代理任务,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诉讼请求的数额和约定代理费比例向乙方支付代理费。拖欠代理费用的,每日按应付代理费的千分之三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十、乙方律师代理案件的所付出的劳动,不仅体现在时间及体力上的消耗,更体现为对其知识和技能的运用。其表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有关法律对案件事实的分析意见,对相关法律的诠释及对案件处理在程序上或实体上最佳渠道及方案的选择,应由乙方律师决定,甲方不得干涉。

十一、风险提示:以下风险可能导致败诉、案件久拖不决、无法执行等不利后果。

1、个别案件审理中存在的司法不公、司法效率低下、滥用裁量权;

2、被告(第三人)丧失清偿能力或下落不明;

3、被申请人无财产或无足够的财产可供执行;

4、不提供或不充分提供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据或者不提供原始证据或超过举证时限提供证据。

5、诉讼内容或标的物违法;

6、其他情形:如第三人行使抵押权或可能存在的夫妻共同债务。

十二、本协议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在相互尊重、理解和信任的基础上协商解决,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由瑞安市人民法院管辖。

十三、本协议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受托法律事务处理终结止(包括:和解、抵销、甲方决定放弃委托事项、执行终结及撤销诉讼等)。

十四、甲乙双方如一方要求解除或补充或变更协议条款,需再行书面协议,任何一方不得解除本协议。

十五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浙江安瑞律师事务所

委托代理人: 承办律师: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风险代理协议 篇3

甲方:

乙方:

甲方因与______一案,特委托乙方为其代理,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特定如下合同,共同遵守。

一、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办理与_______一案,具体包括一审、二审和执行。

二、承办律师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律师为甲方办理委托事项。乙方所派律师如有特殊情况不能继续代为办理委托事项,可以指派本所其他律师继续办理,甲方不得拒绝。特殊原因指承办律师因病或其它不可预料的情况发生。

三、委托权限

甲方在整个过程中授予乙方的代理权限均为特别授权代理。详见甲方出具给乙方的授权委托书,并在本合同生效后一次性授权,时间可根据办案进度由乙方填写。

四、代理形式

双方协商采用风险代理的形式。即按乙方的办事进度和办理成果支付律师费。办案过程中甲方应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鉴定费、上诉费、保全费等诉讼费用由甲方直接向法院交纳。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享有监督乙方依法、依照本合同的规定完成委托事项的权利。

2、甲方在乙方完成委托事项后有领取委托成果的权利,包括收回的现金和实物。

3、甲方必须全面、客观、真实向乙方所派律师书面陈述委托事项的有关情况,并应提供相关证据来证明所陈述事实的真实性。

4、依照合同的规定及时支付代理费。

5、配合乙方完成代理事务的义务。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授权的范围内依照法律规定和本合同的规定独立的行使代理的权利。

2、完成委托事项后有依约收取代理费的权利。

3、应甲方的要求对其所陈述的事实的真实性需要调查的,乙方律师应积极的协助调查,查清相关事项。

4、对收回的现金及物品,有及时交付给甲方的义务。

5、在办理代理事项过程中所了解到的甲方的商业秘密有为其保密的义务。

七、代理费的支付标准和方式

乙方在代理过程中,甲方根据乙方代理的进度和成果按以下标准和方式支付给乙方代理费。

1、甲方应根据乙方的办事进度事先支付给乙方的前期律师代理费。具体为:甲方于签订合同三日内向乙方支付一审律师费____元;甲方于二审程序启动之日三日内向乙方支付二审律师费____元;甲方于执行程序启动之日三日内向乙方支付律师费____元。前期律师代理费不包含在效果酬金内。

2、判决胜诉后,甲方按生效判决书确定数额的___%支付代理费。此款在判决送达后三天内支付。生效判决书确定数额包括法院支持的诉讼请求数额、法院判决对方当事人承担的诉讼费、鉴定费、保全费等诉讼费用。

计算公式如下:效果酬金=(法院支持的诉讼标的+诉讼费用)×___%。(或者:判决胜诉后,甲方按诉讼标的与判决书确定的数额之差___%支付代理费。

此款在判决送达后三天内支付。

计算公式如下:效果酬金=[(原告主张的诉讼标的+诉讼费、鉴定费、保全费等诉讼费用)-(法院支持的诉讼标的+诉讼费用)]×___%。

3、代理费按实现的案件款或物折款的___%支付给乙方(包括诉讼费用对方应当承担的部分)。

收回现金、金融票据的,按照票面金额计算。

收回有价证券的,按照证券流通价值计算。

收回其他财产的,按照下列原则处理:如果乙方代表甲方与债务人和解结案的,按照双方协商确定的抵债金额为计算律师报酬的标准;如果乙方代表甲方通过诉讼方式结案的,按照诉讼和执行过程中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人财产之金额或司法评估结果作为计算律师报酬的标准。

风险代理过程中,甲方自行放弃权利与对方当事人和解,仍应按照诉讼和执行过程中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金额作为计算律师报酬的标准。

4、乙方在代为领取现金或非现金实物后可以扣除自己应得的部分。其余部分应在收到后三天内支付给甲方,不得截留或挪用。

5、甲方直接领取现金或实物的,应当按上述标准在收到的同时支付给乙方代理费。

八、违约责任

1、甲方没有如实的陈述委托事项或者陈述的委托事项不符合客观实际,造成乙方无法完成代理事务或代理事务难度增大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由甲方支付乙方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委托事务标的数额的__%。

2、乙方在代理过程中又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此事务或者本人自己出面办理此事务的均应视为乙方的代理行为。甲方同样应按本合同的标准支付乙方代理费。

3、甲方未及时向法院交纳起诉费、上诉费、保全费、鉴定费、评估费、公证费等司法费用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由甲方支付乙方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委托事务标的数额的____%(或按《山东省律师收费标准》和工作进度支付律师费)。

4、若甲方不按时支付前期律师代理费,则乙方有权不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义务,直至解除协议,并由甲方支付乙方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委托事务标的数额的____%(或按《xx省律师收费标准》和工作进度支付律师费)。因此造成案件延误的后果,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甲方和乙方领取乙方办理的事务所得的现金或实物后,应及时按约定的比例交付对方,否则按日千分之五的标准向对方支付滞纳金。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乙方完成委托事务或依法解除后失效。

十、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协议发生争议,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二、特别约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风险代理协议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就其所承包的____________________起诉___________________一案,甲方决定为了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就该案委托乙方律师进行风险代理,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律师、______律师、______律师为甲方一、二审阶段的风险诉讼代理人。

二、乙方律师须认真负责保护甲方合法利益,切实履行代理义务,并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

三、甲方必须全面真实地向乙方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本案有关证据和相关材料;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虚构或隐瞒事实,有权终止代理,并视为代理目的的实现,依约向甲方收取费用。

四、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权限

1、甲方委托乙方为本案诉讼全过程的代理人。

2、乙方律师代理权限:见授权委托书。

五、律师代理费及交纳方法

1、甲方支付乙方的代理费用为人民币________元整(此款不包括乙方应交的诉讼费,财产保全费以及案件执行费等),甲方在本案件执行完毕之日起_____天内支付全部代理费。

2、诉讼过程中,乙方不另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法院在诉讼过程中正常收取的诉讼费、评估鉴定费、实际执行费等相关费用除外)。

3、乙方承诺甲方在此案中胜诉并使判决书所确定之款项得到有效执行,甲方全额支付约定的代理费。

4、若乙方未能实现上述承诺导致甲方败诉,则乙方将不收取所约定的代理费。

六、在本案诉讼过程中,甲方如与对方当事人和解,并按和解内容执行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依本合同约定支付风险代理费。

七、在本代理合同有效期限内,甲方不得单方解除合同,否则视为乙方全部代理义务完成,甲方须按诉讼请求额向乙方支付相应费用。

八、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乙方代理费的,甲方须按乙方应得代理费用承担每日______的违约金。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本案审理并执行终结止。

十、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______仲裁委仲裁。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风险代理协议 篇5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事务所)

承办律师: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并参照行业惯例,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订立如下合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为甲方与借款人X公司及X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借款合

同(借款为X笔,总计借款本金为X元,利息为 元)纠纷案件的委托代理人,甲方委托乙方所办理事项不得另行委托第三方办理。

二、律师必须根据事实和法律参加诉讼活动,认真负责的履行律师的职责,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三、甲方委托乙方律师的代理权限为:

1、全权代理诉讼、递交和签收法律文书,收集相关证据;

2、代为申请回避和控告;

3、代为参加诉讼,陈述事实和理由,出示证据、质证和辩

论;

4、在不损害甲方合法利益的前提下,乙方在调解、审理及执行过程中有权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代为和解、调解、上诉;

5、代理清收现金或抵债物;

6、委托人授予的其他权利。

四、委托代理期限及范围

如果本合同签订之后,该案件处于司法机关侦查、起诉或审理阶段,即由于司法机关侦查、起诉或审理期限延长的原因,造成该案在一年之内没有审结或乙方为甲方没有实际追回损失,甲乙双方可以另行协商重新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委托代理期限为委托事项完成时止(包括判决、调解、甲方撤诉及案外和解)。

五、代理费用给付标准

收回现金或抵债资产(资产以法院评估作价为准),按照执行收回本息总额的%支付代理费。

六、代理费用给付期限

代理费给付期限:收回现金或资产入账之日起XX日内,甲方给付乙方律师代理费。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询问并了解乙方代理事务的进展情况;

2、有权对乙方律师因违纪或失职行为所造成的甲方合法利益损害追究法律责任;

3、甲方必须向乙方如实陈述案情,提供真实证据,妥善保管好有关证据原件;

4、按约定支付代理费。

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律师必须认真履行职责,通过正当途径维护甲方合法利益;

2、如发现甲方歪曲事实,弄虚作假,捏造证据,有权终止代理,所收代理费不予退回;

3、如甲方未能按期支付代理费,则乙方有权终止代理,其责任由甲方承担;

4、乙方因过错造成的损失应于赔偿;

5、不得擅自放弃甲方的合法权利,不得做出不利于委托事项的行为。

九、本合同未尽事项双方协商解决或重新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法律效力。应按诚信、公平、合理原则处理之,可调解也可起诉,双方有互为对方保密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将争议诉至媒体。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从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承办律师: 年 月 日

风险代理协议 篇6

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催要欠款(或借款),乙方指派 律师代理,现就有关事项作出如下约定,希共同遵守。

第一,甲方将欠条借条原件交给乙方或乙方代理人,乙方或其代理人给甲方出具收条

第二,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债务人自然情况及确切住所,为落实债务人自然情况及确切住所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负担,诉讼费由甲方负担。如债务人自然情况及确切住所不能落实,或乙方发现债务人无偿还债务能力,乙方可随时终止合同,将欠条或借条原件归还甲方。

第三,代理费按每次收到债务人归还欠款或借款的百分之三十收取,如债务人以货抵款,货物可分割的,双方各分一半;货物不可分割的,变卖后所得价款双方各分一半,处理货物所产生的费用由双方分担。

第四,在合同订立后,甲方不能避开乙方私自与债务人和解,或私自收取欠款或借款,否则,应赔偿乙方损失,并应付给乙方欠款或借款全额百分之三十的代理费。

第五, 乙方应于收到欠款或借款三日内将款项交给甲方,否则应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利息。

第六,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七,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风险代理协议 篇7

律师风险代理协议书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委托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民法典》有关规定并参照行业惯例,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自愿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李西涛律师担任案件的代理人,甲方委托乙方所办理事项不得另行委托第三方办理。

二、委托事项及权限。

1、委托事项:

2、在调解、审理、执行程序中,乙方有代为承认、放弃、变更、增加、减少请求,进行和解、调解、上诉、签收法律文书的权利。

3、有权代为接受款项和实物。

三、委托代理期限为委托事项完成时止(包括判决、调解、甲方擅自撤诉及案外和解等)。委托事项及权限中途不得擅自变更或终止。

四、风险代理费用支付方式及其他涉讼费用承担。

1、委托事项完成,甲方应及时将赔偿净数额的30%支付乙方作为风险代理费用;

2、甲方必须向乙方如实陈述案情,提供真实证据,妥善保管好有关证据原件,如甲方丢失证据原件或因其他原因拒不按乙方要求向法庭出示证据原件,致使因证据不足而败诉者;或者甲方擅自放弃实体或程序上的权利,做出不利于委托事项行为的;仍应按约定标的的30%向乙方交纳代理费用,并应支付违约金1000元。

3、委托事项完成,如果甲方持有赔偿净额拒不及时支付乙方代理费,应视为甲方严重违约,乙方应加倍支付风险代理费用,并承担迟延支付期间的利息,利息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四倍计算。

4、双方之间代理费及违约金的约定是双方之间真实的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和显示公平的成分,双方应认可是合法约定,该约定受法律保护。

5、案件所涉诉讼费、保全费、调查费、公证费、鉴定费、检索费以及乙方在办案中的食宿、交通、文印、工商查询等必要费用由甲方承担。财产保全时担保所需款物由甲方提供。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不误所办案件的前提下,有权从事其他业务活动;但要保持通讯畅通;

2、如发现甲方歪曲事实,弄虚作假,捏造证据,有权终止代理,所收代理费不予退回;

3、如甲方未能按期支付代理费,则乙方有权终止代理,其责任由甲方承担;

4、乙方律师必须认真履行职责,通过正当途径维护甲方合法利益。乙方因过错造成的损失应于赔偿;

六、乙方律师代理案件所付出的劳动,不仅体现在时间及体力上的消耗,更体现为对其知识和技能的运用。其表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有关法律对案件事实的分析意见,对相关法律的诠释及对案件处理在程序上或实体上最佳渠道及方案的选择。

七、甲方如实陈述案情及提供相应证据的义务是绝对的。如因陈述不实,前后不一;或对于乙方要求甲方提交的证据,甲方不提供、迟延提供或者不能提供取证线索;或提供的取证线索不是切合实际的;或被取证着拒绝出证;或以律师的勤奋勉慎无法取到;或法院拒绝以职权取证等而使案件审理结果对甲方不利,其结果由甲方自负。

八、甲方败诉的风险乙方已明确告知。律师不得向甲方及经办人做任何形式的关于案件处理结果的承诺;甲方对乙方律师关于案件的分析预测不得理解为做出了这种承诺。

九、未尽事项应按诚信、公平、合理原则处理之,可调解也可起诉,双方有互为对方保密的义务。

十、本合同自双方或代表人签字或签章、按指印后生效。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风险代理协议 篇8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委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因纠纷一案,甲方自愿委托乙方全权处理此案,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特达成如下代理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办 的全部事宜(包括诉讼方式和非诉讼方式)。

二、甲方必须及时为乙方出具 所需的所有相关手续,并须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全面、真实陈述本案的基本事实。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有权终止本代理合同。

三、乙方必须勤勉尽责,维护甲方合法权益,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和隐私。

四、本合同生效后,除依法律规定或本合同约定终止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本合同的履行。

五、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权限为:

代为取证、提起诉讼、调解、执行并收取执行款;代为谈判、签订和解协议或还款协议、收取欠款;代为以其他非诉讼方式处理委托事项。

六、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自行与丙方及本案其他当事人协商处理所委托事宜,或擅自委托其他代理人办理本合同所约定委托事宜。如甲方违反本条约定,视为乙方已全面完成所委托事项,乙方有权按 %向甲方收取代理费。乙方必须维护甲方利益,保证甲方债权诉讼时效的延续性,否则,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的实际经济损失(赔偿金额不超过欠款金额的30%)。因甲方自身原因导致超过诉讼时效的,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七、代理费支付方式:

1、甲方签订合同时不需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乙方为完成本代理事项所需的所有费用(包括诉讼费、差旅费、保全费及其他诉讼、非诉讼费用)均由乙方垫支。

2、乙方代甲方收回丙方所欠货款后,甲方应在收到每一笔欠款后三日内按所收回欠款金额的 %以现金或转帐方式向乙方支付代理费。

八、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委托事宜终结止。

九、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风险代理协议 篇9

导语:风险代理协议(中英文对照)律师“风险代理”,实质上就是“胜诉取酬制”。通俗一点讲就是当事人事先无需交纳代理费用,待案件胜诉或执行后,按照事先约定从胜诉所得中由当事人支付给律师超过日常标准的代理费用;假如判决未如人意或未能达到双方确定的胜诉标准,当事人有权不支付代理费,由律师自行承担已垫付的各项费用和损失。

我们选出一个风险代理协议,诚望能对大伙有帮忙。

CONTINGENT FEE RETAINER 风险代理协议

STATE OF ——(1)——

ss:

COUNTY OF ——(2)——

诉讼地:某州——某县——

KNOW YE ALL MEN BY THESE PRESENTS,

有鉴于此,

This Agreement is made and entered into this ——(3)—— day of ——(4)——,——(5)——, by and between ——(6)——, of ——(7)——, hereinafter called the “Attorney”, and ——(8)——,of ——(9)——, hereinafter called the “Client”。

本协议由——(姓名),——(地址或事务所名称)(以下简称“律师”)与——(姓名),——(地址)(以下简称客户)于——年——月——日签订。

WHEREAS, Client desires to initiate proceedings against ——(10)——, of ——(11)——, Client hereby retains and employs Attorney to prosecute said action to final judgment or to any other settlement satisfactory to Client. Client agrees to pay Attorney for his services under this Agreement a sun equal to ——(12)——percent of any monies or property obtained or received by Client as the result of voluntary compromise or other out-of-court settlement; ——(13)—— percent if received after judgment; and ——(14)—— percent if received by Client after appeal.

鉴于客户旨在对——(姓名),——(地址)提起诉讼,特在此聘请律师代理上述诉讼直至最终判决或达到其他客户满足的任何调解结果。如结果为自愿或其他形式的庭外调解,客户同意根据本合同规定按客户所获得赔偿款额或财产的——%支付律师服务费;如经判决获赔偿,支付——%;如经上诉后获赔偿,支付——%.

Client further agrees to reimburse Attorney for all proper expenses incurred by Attorney pertaining to such action or settlement.

客户还同意支付律师因该诉讼或调解所发生的一切正当支出费用。

Except as provided herein, Attorney shall not be entitled to any other compensation from Client for legal services related to this Agreement.

除本合同规定外,律师无权从客户处得到任何其他与本合同相关的法律服务补偿。

It is agreed between the parties hereto that Attorney shall have a lien for payment of his fee on all monies or property obtained, received or recovered by compromise, settlement, judgment or any other means whatsoever.

双方当事人在此同意,为获得其费用,律师对所有经和解、调解、判决或其他任何方式所获得的赔偿款额或财产具有留置权。

In the event legal action is required to enforce any provision of this Agreement, the prevailing party shall be entitled to recover reasonable attorney\’s fees and costs.

如为执行本合同而提起诉讼,胜诉方有权获得合理的律师费和诉讼费。

IN WITNESS WHEREOF, the parties hereto have executed this Agreement on the date first above written.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在上述日期签署本协议,特此为证。

风险代理协议 篇10

甲方为处理与 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合同债务纠纷事宜,委托乙方进行相关工作。现经双方平等协商,自愿订立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律师(以下简称承办律师)为甲方代理人。

二、代理事项包括:通过发律师函向债务人主张债权、与债务人谈判和解、申请并参加调解、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代理法院民事一审阶段诉讼、代理法院二审阶段诉讼、代理申请强制执行、代理执行和解、代理执行调解、代为签收相关款项等程序,以及其他任何可以合法收回相应款项的事项。

三、代理权限:特别授权代理,详见双方签署的委托书。

四、承办律师在代理过程中,应遵守律师道德规范和执业标准,勤勉尽责地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并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

五、乙方严重违反职业道德规范或者违反有关法律法规,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责任。

六、乙方或者是承办律师非法使用或者非法披露在代理过程中所知悉的甲方商业机密,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七、乙方在代理案件过程中,如果发现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发生变化,乙方必须及时通知甲方;但是甲方已经明确乙方全权代理且不须通知甲方的除外。

八、承办律师因客观原因不能代理的,乙方应指定其他律师接替,并应于事前或事后征得甲方同意。

但是,乙方指派其他律师或者是律师助理处理文件送达、调查、文件制作、文件复印、相关法律调研等程序性工作或者是一般工作不需要征得甲方同意,也无需通知甲方。

九、因情况紧急,为维护甲方利益,乙方指定其他律师接替不需取得甲方同意;但是事后需及时通知甲方。

这里的紧急情况,是指因为战争、罢工、自然灾害、疾病、交通或者通讯中断客观原因等导致乙方无法处理相关业务,而不处理该相关业务会可能影响整个案件的最后结果的情形。

紧急情况消除的,乙方根据具体情况,既可以指定原来的承办律师恢复代理,也可以指定新承办律师继续代理。

十、乙方指派其他律师办理案件,其他律师为新承办律师。乙方应及时将新承办律师联系方式通知甲方。

十一、乙方指派其他律师承办案件,不影响约定的律师费。

十二、为维护甲方利益,在征得甲方同意以后,乙方或者承办律师可以将案件转委托为他人办理。

除甲方同意以外,转委托不得加重甲方的负担。

十三、因情况紧急,为维护甲方利益,乙方或者承办律师律师将案件转委托为他人办理不需取得甲方同意;但是事后需及时通知甲方。

这里的紧急情况,同第九条约定含义一致。

紧急情况解除的,乙方应该及时解除转委托,或者取得甲方同意后继续转委托。

十四、因紧急情况转委托则由甲方承担费用。

甲方承担费用过于不合理的,则乙方也可以承担部分费用,但是乙方承担的部分费用不得超过总转委托费用的30%,也不得高于乙方最后律师费的总额。

十五、甲方须真实地向承办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本案所涉及的相关资料。

对于甲方未能及时提供线索而导致延误或其他损失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要承担该赔偿责任。

如果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发生变化,甲方必须及时通知乙方。

如果甲方或者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员在本案件代理期内变更联系方式,必须及时通知乙方,因未及时通知而造成的案件不能按时办理或者是转交款项的的,乙方不能担责任;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要承担该赔偿责任。

十六、乙方接受委托后,若发现甲方弄虚作假,捏造事实,隐瞒情况,提供伪证,则有权解除本合同终止代理,已收律师服务费不予退还,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如果甲方弄虚作假,捏造事实,隐瞒情况,提供伪证,导致案件败诉的,则甲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律师费。

十七、甲方已得到乙方明确提醒:乙方不能保证谈判后债务人付款、到法院起诉可能败诉、即使胜诉也可能执行阶段不能令甲方满意。

承办律师向甲方提供的分析、判断、意见,均不代表承办律师就案件做出了成功或者是胜诉的保证。

十八、乙方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按照案的实际情况建议甲方采取适当的措施,建议甲方及时起诉或者申请仲裁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证债权的实现。

如果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内甲方拒绝采用起诉或者仲裁或者其他合理方式保障权利的实现,则视为乙方已经按照合同约定完成了代理工作,甲方须得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律师费。

甲方未及时缴纳诉讼费等有关费用为拒绝采用合理的方式实现权利的表现之一。

十九、非归于甲方或者乙方主观原因导致债权无法最后实现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甲方丧失债权,乙方丧失律师费。

非归于甲方或者是乙方主观原因导致的债权无法最后实现,包括但是不限于:债务人无支付能力、债务人破产且无剩余财产、法院的判决、债务已过诉讼时效、无法找到债务人、债务人被注销、债务人移居境外等等。

但是因为甲方或者乙方的主观原因导致上述结果的,按照合同其他条款的约定处理。

二十、经向甲方介绍上海市有关律师服务收费的规定后,甲方选择乙方的律师服务费按风险代理的方式收取,具体收费比例、缴费时间等按照第二十一到二十六条约定办理。

二十一、甲方同意签约当日先支付乙方人民币叁仟元整,作为乙方承办律师来往的交通、差旅费用包干。

二十二、如果甲方收到债务人的相应款项,在收到后三个工作日内,支付30%给乙方作为律师服务费。

甲方未按照约定支付律师费的,则每日按照未付律师费的0.5%支付违约金。

因乙方原因导致乙方无法及时将相关款项转交的,甲方可以将相应款项提存;提存后甲方不再承担责任;提存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十三、如果乙方代为收取相应款项,在收到后三个工作日内,在扣除30%作为律师费以后,将剩余款项及时转交甲方。

乙方未按照约定及时转交的,则每日按照未付款项的0.5%支付违约金。

乙方也可根据客观需要,可以直接将全部款项转交甲方,甲方按照前项的规定支付律师费。

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无法及时将相关款项转交的,乙方可以将相应款项提存;提存后乙方不再承担责任;提存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二十四、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外,承办律师在代理过程中所支出由司法部门、行政机关和其他专业机构收取的诉讼费(包括但是不限于案件受理费、保全费、保全保证金、执行费)、申请费、查询费、资料复印费、材料打印费、鉴定费、公证费等办案费用,由甲方负担。

若乙方垫付的,由乙方凭票据向甲方据实结算。甲方拒绝结算的,自拒绝之次日起,每日按照未结算总额的0.5%支付违约金。

因乙方原因导致乙方无法及时结算转交的,甲方可以将相应款项提存;提存后甲方不再承担责任;提存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如果乙方代为收取相应款项的,可以按照前项的规定扣除相应费用后再将剩余款项转交甲方。

二十五、除前项规定的费用以外,乙方在本案代理过程中,无论通过何种方式解决本案,只要是乙方指派的律师或者乙方的其他人员所做的工作和劳动,都不再增加或者是减少收费。

二十六、因客观或者主观原因导致以非货币财物抵债的,则前述第二十二到二十四条约定的日期为甲方取得财物所有权之日。

上述财物通过拍卖等方式变现的,则前述第二十二到二十四条约定的日期为财物变现之日。

二十七、如甲方无故终止本合同,已收律师服务费不予返还;如乙方无故终止本合同,律师服务费全部退还甲方。

二十八、鉴于甲乙双方之间采用风险代理的方式代理该案件,因此,乙方也承担了更大的风险。为了公平起见,在整个案件办理结束之前,甲方不能变更代理人。

如果甲方变更代理人,则推定为乙方已经按照合同约定完成了代理工作,甲方必须按请求的标的额和合同约定的比例支付代理费。

但是乙方有严重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是律师职业道德的情形的,甲方有权更换代理人并不支付费用;乙方已收的代理费必须予以返还。

二十九、鉴于甲乙双方之间采用风险代理的方式代理该案件,因此,双方也承担了更大的风险。为了维护双方的利益,甲乙双方必须按照双方一致同意的原则处理该案件。

甲方未经过乙方同意而私自和对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放弃或者部分放弃标的的,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该债权的。应该按照请求的标的额及合同约定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费用。

乙方未经过甲方同意而私自和对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放弃或者部分放弃标的的,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该债权的。应该按照请求的标的额及合同约定的比例,向乙方赔偿损失。

在甲方授权的范围内,乙方与对方达成的调解协议或者和解协议,为双方一致同意;甲乙双方在调解协议或者是和解协议上共同签字的,为双方一致同意;在律师的书面建议书建议的范围内,当事人和对方当事人达成调解或者和解的,为双方一致同意;在甲方或者是乙方通过电话、手机短信息、电子邮件、传真、信件等方式与对方协商并得到同意以后,为双方一致同意;甲乙双方通过会谈协商等方式达成一致并签署的,为为双方一致同意;其他能证明双方意思一致的,为一致同意。

三十、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相应款项执行到位之日止。

三十一、本合同作为甲乙双方之间正式合同,取代之前双方之间作出的口头或者书面的约定。

三十二、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以书面方式进行修改或者补充。

本合同如有任何附件,除非另有约定,附件与本合同具有相同效力。

三十三、双方因委托代理或相关事宜发生的任何争议,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上海市律师协会投诉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具有相同的效力。

三十五、本合同经双方签署后生效。

甲方:

乙方:

风险代理协议 篇11

甲 方:广州弘力物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乙 方:广东奔犇律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刘国华

甲方与广州弘力物流有限公司因广州市新锦龙塑料助剂有限公司因运输事同二审一案,由乙方委派律师担任该案代理人,现经双方协商达成委托合同如下:

一、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律师张锡深担任甲方诉讼代理人。乙方律师因故中途不能履行职务,则应另行委派律师接替,甲方协助办理变更授权手续。乙方的代理义务、责任按《律师法》、现行律师执业纪律及道德规范执行。委托注意事项见合同附件《委托人须知》。《委托人须知》是本合同的一部分。

二、甲方有责任如实陈述案情,提供掌握的全部证据、事实材料,及时通报案情。如甲方隐瞒、捏造事实等,或拖延、故意不告知乙方有关司法、行政部门办理本案件的有关通知的,应自行承担不利后果并承担乙方的律师服务费损失,乙方并有权终止代理。

三、根据《广东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及《广东省律师服务政府指导价》的规定,本案实行全风险收费方式:二审维持原判决,甲方不须支付律师费用,二审变更判决:甲方不须承担任何赔偿责任,甲方支付律师费用壹万两千元。

四、本案法院、仲裁机构收取的案件受理费、保全费,行政、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查询费、鉴定费、公证费、翻译费等,以及乙方差旅费(广州市除外)等由甲方承担。

五、如发生甲方追加委托事项、当事人,或对方提起反诉、反请求等重大事件导致代理事项增多时,乙方有权要求依照《广东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及《广东省律师服务政府指导价》增加律师服务费。否则乙方仅在原委托范围内工作。

六、甲方可以随时解除与乙方的委托关系,但甲方无正当理由解除委托关系的,乙方有权要求依照本合同第三条收取律师费用。

七、甲方逾期缴纳律师费或不合理的解除合同,且乙方已经着手办理代理事项的,乙方有权追收其未付律师费及逾期付款违约金;乙方也可中止代理而无须通知甲方。

八、乙方的权限由甲方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是本合同的一部分。

九、因本委托合同引起的争议,双方同意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仲裁。

十、本合同一式叁份,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二审判决时终止。

甲方(签章): 乙方(盖章):广东奔犇律师事务所 经办人(签名): 经办律师(签名):

年 月 日

风险代理协议 篇12

〔 〕 代字第 号

委托人 (以下简称“甲方”)因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特委托上海峰京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代为处理,经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律师为本案和解、一审、二审及执行的代理人。甲方同意乙方在承办律师因故不能完成代理事项时更换承办律师。

二、乙方必须忠于甲方的委托,切实履行代理义务,认真负责地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遵循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按时出庭或参与处理相关法律事务。

三、甲方就本案指定 代表其履行配合、协助义务,并负责与乙方保持联系,其联系电话为: ,甲方确保上述联系电话准确、有效,如有变化,应及时通知乙方,否则由甲方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四、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即代为调查取证;代为签收法律文书;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调解、提起上诉等;代为处理执行相关事宜。

五、甲方应当交纳的案件受理费、保全费、鉴定费、上诉费等诉讼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六、甲、乙双方约定本案被告方所赔付的律师费归乙方所有。乙方除收取被告方赔付的律师费外,甲方还需按照实际获得的全部赔偿款的 %向乙方支付律师费,如果不足¥ 元,则按照¥ 元标准向乙方支付律师费。

七、甲方应在实际获得赔偿款的当日以现金的形式向乙方全额支付律师费,否则,甲方除应向乙方支付应付的律师费外,还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应付律师费数额的 %.

八、本合同生效后,如果甲方自行和解结案或单方终止合同的,甲方仍须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律师费。如甲方未达到伤残级别的,则乙方只收取¥ 元律师费。

九、本合同非依约或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若需对本合同进行变更等均须由双方另行书面确认,否则无效。

十、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承办律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授权代表):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风险代理协议 篇13

律师的风险代理协议范本内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就其所承包的____________________起诉___________________一案,甲方决定为了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就该案委托乙方律师进行风险代理,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律师、______律师、______律师为甲方一、二审阶段的风险诉讼代理人。

二、乙方律师须认真负责保护甲方合法利益,切实履行代理义务,并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

三、甲方必须全面真实地向乙方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本案有关证据和相关材料;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虚构或隐瞒事实,有权终止代理,并视为代理目的的实现,依约向甲方收取费用。

四、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权限

1.甲方委托乙方为本案诉讼全过程的代理人。

2.乙方律师代理权限:见授权委托书。

五、律师代理费及交纳方法

1.甲方支付乙方的代理费用为人民币________元整(此款不包括乙方应交的诉讼费,财产保全费以及案件执行费等),甲方在本案件执行完毕之日起_____天内支付全部代理费。

2.诉讼过程中,乙方不另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法院在诉讼过程中正常收取的诉讼费、评估鉴定费、实际执行费等相关费用除外)。

3.乙方承诺甲方在此案中胜诉并使判决书所确定之款项得到有效执行,甲方全额支付约定的代理费。

六、在本案诉讼过程中,甲方如与对方当事人和解,并按和解内容执行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依本合同约定支付风险代理费。

七、在本代理合同有效期限内,甲方不得单方解除合同,否则视为乙方全部代理义务完成,甲方须按诉讼请求额向乙方支付相应费用。

八、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乙方代理费的,甲方须按乙方应得代理费用承担每日______的违约金。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本案审理并执行终结止。

十、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______仲裁委仲裁。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

注: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均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风险代理协议 篇14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受委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与纠纷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民法典》有关规定并参照行业惯例,委托乙方进行相关工作。

现经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充分协商,自愿订立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并指派

等律师担任甲方在本案中的代理人。

乙方指派的上述律师因故不能完成代理事项时,在征得甲方同意后,乙方可以另行指派其他律师继续承办甲方委托的事项,并不得因此而损害甲方的利益。

甲方在乙方指派的律师之外委托第三人代理或者处理本事务的,应当经乙方同意。

乙方为了甲方的利益,需将委托事项转委托给第三人的,应当经甲方同意,但在紧急情况下,乙方为维护甲方的利益需要转委托的除外。

二、甲方委托乙方律师的代理权限为:

1、代为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谈判,并设法达成实现债权的结果;2、代为起诉、递交和签收法律文书,收集相关证据;3、代为追加、变更被告和第三人;4、代为申请回避和控告;5、代为参加诉讼,陈述事实和理由,出示证据、质证和辩论;6、代为承认、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调解,提出上诉。

7、申请执行,代为接收执行回来的钱物等。

8、有权就本合同约定的代理费用留臵案件款或物。

9、其他委托人授予的权利。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甲方的权利:

1、有权询问并了解乙方代理事务的进展情况,为提高效率,可提前与乙方预约;2、有权对乙方律师违纪或失职行为举报或投诉;、甲方的义务:

1、甲方必须向乙方如实陈述案情,提供真实证据,妥善保管好有关证据原件,如甲方丢失证据原件或因其他原因拒不按乙方要求向法庭出示证据原件、甲方提供虚假证据和资料导致出现不利于甲方的结果,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依约支付相应的费用。

2、不得擅自放弃实体或程序上的权利,不得做出不利于委托事项的行为;3、按约定支付代理费及其他办案费用。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乙方的权利:

1、在不误所办案件的前提下,有权从事其他业务活动;但要保持通讯畅通;2、如发现甲方歪曲事实,弄虚作假,捏造证据,有权终止代理,所收代理费不予退回;3、如甲方未能按期支付代理费,则乙方有权终止代理,其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的义务:

1、乙方因过错造成甲方的损失应在代理费数额内于以赔偿;2、乙方律师必须认真履行职责,通过正当途径维护甲方合法利益。

3、甲方要求保密的信息资料,应当向乙方律师书面声明,乙方律师除经甲方书面授权或因处理本事务的需要外,不得向其他人公开披露该信息资料。

4、乙方律师处理本案而取得的现实债权,应当及时转交给甲方,但有权从中扣除约定的费用。

五、根据《河南华都律师事务所风险代理制度》,经甲乙双方同意按下第种列方式收取代理费用。

1、甲方支付诉讼费、保全费、办案费等必要费用,律师事务所不垫付任何费用,由甲方首期交纳代理费元,其余代理费按判决书判决或调解书调解数额的

%支付律师事务所。

2、甲方支付诉讼费、保全费、办案费等必要费用,律师事务所不垫付任何费用,由甲方首期交纳代理费元,其余代理费按实现的案件款或物折款的

%支付律师事务所。

3、甲方支付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其他费用由律师事务所支付,按实现的案件款或物折款的%支付律师费。

4、甲方不支付任何费用,诉讼费、保全费、办案费等,一切费用均由律师事务所垫付,按实现的案件款或物折款的%支付律师费。

六、下列费用应当由甲方另行承担:

1、司法、行政、仲裁、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2、经甲方同意后的专家论证费;3、用于前期交通费、查询费、复印费等应当甲方承担或甲方同意承担的其他费用。

前款费用确有必要支出时,甲方应当向乙方预付。

乙方律师为处理受托事务而垫付的前款费用和其他必要费用,甲方应当及时向乙方律师偿还。

七、风险提示:以下风险可能导致败诉、案件久拖不决、无法执行等不利后果。

1.个别案件审理中存在的司法不公、司法效率低下、滥用裁量权;2.被告(第三人)丧失清偿能力或下落不明;3.被申请人无财产或无足够的财产可供执行;4.甲方不提供或不充分提供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据或者不提供原始证据或超过举证时限提供证据。

甲方应当认真阅读本合同“风险提示”并充分预测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

因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导致风险出现的,乙方不承担法律责任。

八、甲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约,乙方所支出的费用由甲方负担并支付案件标的额%的违约金;九、如甲方未经律师所同意单方放弃请求、和解、撤诉或与案件对方当事人恶意串通的,乙方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并有权向甲方追偿费用和损失。

十、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本合同,已收取的律师代理费、诉讼费等全部退还给甲方;十

一、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在相互尊重、理解和信任的基础上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受托事务处理终结止(包括:和解、抵销、甲方决定放弃委托事项、执行终结及撤销诉讼等)。

双方提倡使用书面方式,口头行为不具有对抗书面材料的效力。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内容以书面文字为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四、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十五、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份,承办律师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年月日年月日律师风险代理合同3甲方:乙方:河北张金龙律师事务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甲方委托乙方作为甲方与赵金钢(桥东石德黑马收货站,个体工商户)货运合同纠纷)一案的诉讼及诉外调解代理人,经协商一致,订立如下条款: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黄浩、任德宾律师担任其诉讼代理人和诉外调解代理人。

二、甲方必须真实地向乙方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本案的证据或者证据线索。

甲方如提供虚假事实和证据的,乙方有权终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三、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代为谈判、和解;提起、放弃、变更诉讼请求等特别授权。

四、乙方律师必须认真完成代理活动中的各项工作,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五、根据相关规定,甲乙双方采用风险收费的方法代理并支付委托费用。

具体收取方式为:

1、乙方办案期间所产生的诉讼费、差旅费由甲方承担。

2、律师费:甲方向乙方支付索赔额的30%作为律师费。

3、支付方式为:在甲方得到还款后5日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

如甲方分期得到还款,须根据每期的赔付金额,按比例向乙方支付。

(例如:两期付清,每期20万,甲方向乙方支付律师费的方式也为两期,每期为20万×30%=6万)六、甲方擅自终止委托事项或撤诉等,其预交的费用不予退还,并应向乙方赔偿损失。

七、乙方对委托承办事务中所知悉的涉及甲方的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等负有保密的义务。

八、本案结案后,甲方需要委托乙方从事进行其他诉讼及非诉讼法律服务的,双方另行协商。

九、乙方代理本案期间,甲方就本案不得组织越级上访,不得发生暴力冲突,不得从事任何违法活动。

发生上述事件给甲方及其他人造成损失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一、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石家庄仲裁委员会裁决。

十二、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持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风险代理协议 篇15

(以下简称甲方)因与 纠纷一案,委托湖南通程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作为代理人,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 为该案承办律师。代理权限为: 。

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的阶段为: 。

三、本案收费采取协议方式,具体为:乙方按 金额的百分之 收取律师费用(含差旅费)。支付方式为甲方在之日起叁日内支付。分期到款的按每次分期到款比例支付。甲方延期支付律师费,以应付律师费为基准数按日千分之贰支付乙方违约金。

四、本合同一经签订,甲方无论以何种方式全部或部分实现代理目标,甲方均应按本合同履行付款义务,将所付款项打入乙方帐户。

五、甲方若因故提前终止本合同,应以案件标的为参考依据,根据湖南省物价局相关文件的民事疑难案件收费标准计算律师代理费。

六、乙方律师必须认真负责地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不得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

七、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有关证据材料。如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或隐瞒事实真相时,

乙方将有权终止本合同。

八、甲方应当积极主动地配合乙方律师的工作,甲方对乙方律师提出的要求应当明确、合理。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承办律师各执一份。

十、本合同有效期限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至本案委托事限完结时止。

十一、如因本合同事项发生纠纷,由乙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甲方:(公章) 乙方:湖南通程律师事务所

委托代表: 承办律师: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风险代理协议 篇16

委托人: (以下简称甲方) 受委托人:河北功成律师事务所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与 事宜,依照法律规定,委托乙方律师以诉讼或者非诉讼的方式处理。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律师担任甲方委托代理人。乙方指派的上述律师因故不能完成代理事项时,在征得甲方同意后,乙方可以另行指派其他律师继续承办甲方委托的事项,并不得因此而损害甲方的利益。

甲方在乙方指派的律师之外委托第三人代理或者处理本事务的,应当经乙方同意。

二、甲方必须真实地向乙方律师叙述事实经过,提供与本事务有关的证据或者证据线索。甲方提供虚假事实和证据,或者利用乙方律师从事违法活动的,乙方有权单方终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并有权向甲方追偿费用和损失。

三、乙方律师应当充分应用自己的法律专业知识,按照甲方的指示和法律的规定,认真完成受托事务代理活动中的各项工作,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乙方律师应当及时告知甲方有关代理工作情况和进展情况。受托事务处理终结时,乙方律师应当向甲方报告处理结果。乙方律师对甲方了解代理事项的进展情况和结果的要求,应当尽快给予答复。 乙方律师处理受托事务而取得的财产,应当及时转交给甲方,但有权从中扣除甲方尚未交纳的律师费和乙方律师因处理受托事务而垫付的费用。

四、甲方委托乙方律师的代理权限为:

1、

2、 代为递交和签收法律文书,收集相关证据; 代为参加诉讼(仲裁),陈述事实和理由,出示证据和质证;

3、 代为答辩和辩论;

4、 代为申请回避和控告;

5、 代为承认、变更、放弃诉讼请求,进行和解、调解,提出反诉和上诉,申请执行,代为接收执行回来的钱物等。

五、结合本事务的难易程度、涉案金额、所需时间、同行业收费标准及乙方指派律师的专业水平,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甲方同意向乙方交纳律师费人民币 元,并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七日内付清。待事务处理终结后,甲方同意另行按照回款(物)总额的 %向乙方另行支付律师报酬。

六、甲方未按期交纳或者未完全交纳律师费的,乙方有权中止履行本合同,暂停代理工作,待甲方完全付费后,恢复本合同的履行。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

七、下列费用应当由甲方另行承担:

1、司法、行政、仲裁、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合理的通讯费、复印费、翻译费、交通费、食宿费等 ;

3、经甲方同意后的专家论证费;

4、应当甲方承担或甲方同意承担的其他费用。

前款费用确有必要支出时,甲方应当向乙方预付。乙方律师为处理受托事务而垫付的前款费用和其他必要费用,甲方应当及时向乙方律师偿还。

八、乙方如无故终止履行本合同,已收律师费全部退还给甲方;甲方如单方终止委托事项,应按约定支付律师费,且乙方已收律师费不予退还。

乙方为了甲方的利益,需将委托事项转委托给第三人的,应当经甲方同意,但在紧急情况下,乙方为维护甲方的利益需要转委托的除外。

九、乙方律师应当谨慎、诚实、客观地告知甲方处理受托事务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因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导致风险出现的,乙方不承担法律责任。

十、甲方向乙方律师提供需要保密的信息资料时,应当向乙方律师书面声明。乙方律师除经甲方书面授权或因处理本事务的需要外,不得向其他人公开披露该信息资料。

十一、对乙方律师在承办受托事务中的意见和建议,甲方有权向乙方反映。乙方应当对甲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核实,并及时将核实结果和处理意见反馈给甲方。

十二、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在相互尊重、理解和信任的基础上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石家庄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

十三、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受托事务处理终结止(包括:和解、抵销、甲方决定放弃委托事项、执行终结及撤销诉讼等)。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河北功成律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薛洪增

地址: 地址:石家庄市和平东路280号

和合大厦1704房间

电话: 电话:0311-86218114 传真: 传真:0311-85371119

二○○ 月 日 二○○ 年 月 日

风险代理协议 篇17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地: 。

受委托方:河北世纪联合律师*务所。 (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地:石家庄市中山西路486号金成商务楼。

法定代理人:刘*玉,男,该所主任。

委托代理人: 该所律师。

甲方因与 一案,特委托乙方为其代理,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特定如下合同,共同遵守。

一、 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办理与

一案 具体包括一审、二审和执行。

二、 承办律师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律师为甲方办理委托事项。乙方所派律师如有特殊情况不能继续代为办理委托事项,可以指派本所其他律师继续办理,甲方不得拒绝。

特殊原因指承办律师因病或其它不可预料的情况发生。

三、 委托权限

乙方代理的权限在整个过程中甲方授权均为全权代理。详见出具给乙方的授权委托书,并在本合同生效后一次性授权,时间可根据办案进度由乙方填写。

四、 代理形式

双方协商采用风险代理的形式。风险代理就是指甲方不事先支付乙方的代理费和办案过程中的差旅费。甲方根据乙方的办事进度和成果支付乙方的代理费和差旅费。办案过程中应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需要鉴定的鉴定费由 方直接向法院交纳。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享有监督乙方依法、依照本合同的规定完成委托事项的权利。

2、甲方在乙方完成委托事项后有领取委托成果的权利包括收回的现金和实物。

3、甲方必须全面、客观、真实向乙方所派律师书面陈述委托事项的有关情况,并应提供相关证据来证明所陈述事实的真实性。

4、依照合同的规定及时支付代理费。

5、配合乙方完成代理事务的义务。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授权的范围内依照法律规定和本合同的规定独立的行使代理的权利。

2、完成委托事项后有依约收取代理费的权利。

3、应甲方的要求对其所陈述的事实的真实性需要调查的,乙方律师应积极的协助调查,查清相关事项。

4、对收回的现金及其物品有及时的交付给甲方的义务。

5、在办理代理事项过程中所了解到的甲方的商业秘密有为其保密的义务。

七、代理费的支付标准和方式:

乙方在代理过程中,甲方根据乙方代理的进度和成果按以下标准和方式支付乙方的代理费。

1、一审判决胜诉后甲方按判决书确定数额的 支付代理费。此款在判决送达后三天内支付。乙方败诉则不支付代理费。对方不服上诉的乙方则代理二审,二审胜诉后,甲方则在二审判决送达后的三天内按照判决确定数额的 %支付乙方代理费。

2、执行过程中若乙方为甲方收回的是现金,则按照收回现

金数额的 %支付乙方代理费。如果收回的为非现金资产,该资产收回时需经甲方同意,同意后该资产归甲方所有,甲方收到该非现金资产后应按评估数额的 % 支付乙方的代理费。该资产变卖成现金后按其现金数额的 % 支付乙方代理费,但应扣除事先按评估数额支付的部分。甲方自用的按评估数额的 %支付。

3、乙方在代为领取现金或非现金实物后可以扣除自己应得的部分。其余部分应在收到后三天内支付给甲方,不得截留或挪用。

4、甲方直接领取现金或实物的,应当按上述标准在收到后的三天内支付乙方代理费,不得截留或挪用。

5、乙方所收取的全额代理费用中的 % 的金额为甲方开据正式的律师代理费发票。 % 的金额可以用其他发票冲抵或由甲方自行冲抵,作为乙方已经用去的办案差旅费用的补充。

八、违约责任

1、甲方没有如实的陈述委托事项或者陈述的委托事项不符合客观实际,造成乙方无法完成代理事务或代理事务难度增大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由甲方支付乙方违约金,标准按委托事务标的数额的 %支付。

2、乙方在代理过程中又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此事务或者本人自己出面办理此事务的均应视为乙方的代理行为。甲方同样应按本合同的标准支付乙方代理费。因委托的人或甲方本人办理失误造成乙方无法按计划完成代理事项的,应按委托事务标的和以上标准赔偿乙方的代理损失。

3、乙方无故不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职责,致使甲方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失的,乙方应根据实际损失的大小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4、因乙方的原因致使有效的债权诉讼及执行时效丧失或者丢失重要的证据材料导致败诉,乙方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5、甲方和乙方领取乙方办理的事务所得的现金或实物后,应及时的按规定的比例交付对方,否则按日千分之五的标准向对方支付滞纳金。

九、履约保证

甲方提供 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保证在乙方履行义务后在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履行相应合同义务。

十、其它条款

十一、合同的生效和失效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乙方完成委托事务或依法解除后失效。委托事务的办理期限应以相关部门的办理期限为准。乙方应不间断的催促相关部门及时办理相关事项。

2、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对代理事务在 月内没有实质性的进展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十二、争议的解决方式

如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时,应提交 解决。

十三、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存一份。

甲方 :河北世纪联合律师*务所

代表人: 代表人:

证件号码: 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20 年 月 日 20 年 月 日

风险代理协议 篇1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与一案,特委托乙方为其代理,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特定如下合同,共同遵守。

一、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办理与一案具体包括一审、二审和执行。

二、承办律师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为甲方办理委托事项。乙方所派律师如有特殊情况不能继续代为办理委托事项,可以指派本所其他律师继续办理,甲方不得拒绝。特殊原因指承办律师因病或其它不可预料的情况发生。

三、委托权限

乙方代理的权限在整个过程中甲方授权均为全权代理。详见出具给乙方的授权委托书,并在本合同生效后一次性授权,时间可根据办案进度由乙方填写。

四、代理形式

双方协商采用风险代理的形式。风险代理就是指甲方不事先支付乙方的代理费和办案过程中的差旅费。甲方根据乙方的办事进度和成果支付乙方的代理费和差旅费。办案过程中应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需要鉴定的鉴定费由方直接向法院交纳。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享有监督乙方依法、依照本合同的规定完成委托事项的权利。

2、甲方在乙方完成委托事项后有领取委托成果的权利包括收回的现金和实物。

3、甲方必须全面、客观、真实向乙方所派律师书面陈述委托事项的有关情况,并应提供相关证据来证明所陈述事实的真实性。

4、依照合同的规定及时支付代理费。

5、配合乙方完成代理事务的义务。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授权的范围内依照法律规定和本合同的规定独立的行使代理的权利。

2、完成委托事项后有依约收取代理费的权利。

3、应甲方的要求对其所陈述的事实的真实性需要调查的,乙方律师应积极的协助调查,查清相关事项。

4、对收回的现金及其物品有及时的交付给甲方的义务。

5、在办理代理事项过程中所了解到的甲方的商业秘密有为其保密的义务。

七、代理费的支付标准和方式: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风险代理协议 篇19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就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的关于原告付元平的案件的《民事委托代理合同》,协商一致作出补充,订立本补充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委托代理事项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委派律师在下列三案件中担任甲方的委托代理人:

1、案由: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纠纷,

2、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上述案件的一审、二审、发回重审以及对重审判决提起的上诉审等阶段。

第二条 委托代理权限

(详见授权委托书)。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真实、详尽和及时地向乙方律师叙述案情,提供与委托代理事项有关的证据、文件及其他材料;

2、甲方应当积极、主动地配合乙方律师的工作,甲方对乙方律师提出的要求应当明确、合理;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和办案经费;

4、甲方指定 (电话: ,邮箱: )与乙方律师联系,提供文件和资料,履行其它必要的协助义务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律师;

5、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以及对于诉讼结果的预测仅供甲方参考,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事项作出独立的判断、决策。

第四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委派 律师作为上述案件中甲方的委托代理人,甲方同意上述律师可指派其他业务助理配合完成辅助工作,但乙方更换代理律师应取得甲方认可;

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一条所列委托代理事项;

3、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法律作出的判断,向甲方进行法律风险提示,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

4、乙方律师应当根据审判机关的要求,及时提交证据,按时出庭,并应及时向甲方通报案件进展情况;

5、乙方律师不得违反《律师执业行为规范》,在涉及甲方利益的诉讼或者仲裁案件中,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同时指派律师担任甲方及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6、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经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7、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并在结案后按照规定办理书面交接手续。

第五条 律师代理费和办案经费

本案律师代理费采取基础代理费加风险代理费的方式收取。 关于基础代理费的约定:甲方应支付乙方基础代理费人民币 元。其中甲方已支付乙方基础代理费人民币 元,剩余基础代理费人民币__ _元,甲方应于收到乙方提供的上述所有案件的完整的书面应诉方案后支付乙方,该代理费用为乙方代为案件出具法律意见,代为协助调查、取证,代为提出管辖权异议,代为阅卷、出具答辩意见,代为参加庭审,依甲方授权代为调解、和解。

关于风险代理费的约定:若法院的终审判决书/裁决书或调解书/和解书认定甲方应承担的赔偿责任较上述三起案件原告主张的赔偿责任降低,降低部分为减损部分,则按减损部分10 %的比例核定风险代理费,总代理费(包括基础代理费用)以人民币 元为限,甲方应于收到上述所有案件的生效的终审判决书/裁决书或调解书/和解书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风险代理费;反之,甲方则不予支付本部分的代理费。

乙方律师在代理过程中发生的调查、交通、食宿以及其他实际支出的办案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六条 违约责任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律师代理费和/或办案经费,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支付未付的律师代理费、实际支出的办案经费以及相应利息。

甲方不得以如下非正当理由要求乙方退回律师代理费:

1、甲方单方面又委托其他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理的;

2、乙方完成委托代理事项后,甲方以乙方收费过高为由要求退费的;

3、乙方律师已经为出庭作好准备,而甲方或者对方撤诉的;

4、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师的原因,甲方无故终止合同的。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一条约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第四条约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师代理费和/或办案经费。

乙方律师因自身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或者违反第四条第5-7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但乙方律师理解的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与判决书或其他法院文书不一致时,不能以此认定乙方律师有失误。

第七条 合同的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的;

3、甲方逾期10日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和/或办案经费的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代理律师的;

2、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3、违反第四条第5-6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

第八条 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本合同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乙方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完成甲方所委托的代理事项为止。

甲方:代表:

乙方: 代表:

时间:

风险代理协议 篇20

甲 方: 乙 方:

甲方与广州弘力物流有限公司因广州市新锦龙塑料助剂有限公司因运输事同二审一案,由乙方委派律师担任该案代理人,现经双方协商达成委托合同如下:

一、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律师张锡深担任甲方诉讼代理人。乙方律师因故中途不能履行职务,则应另行委派律师接替,甲方协助办理变更授权手续。乙方的代理义务、责任按《律师法》、现行律师执业纪律及道德规范执行。委托注意事项见合同附件《委托人须知》。《委托人须知》是本合同的一部分。

二、甲方有责任如实陈述案情,提供掌握的全部证据、事实材料,及时通报案情。如甲方隐瞒、捏造事实等,或拖延、故意不告知乙方有关司法、行政部门办理本案件的有关通知的,应自行承担不利后果并承担乙方的律师服务费损失,乙方并有权终止代理。

三、根据《广东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及《广东省律师服务政府指导价》的规定,本案实行全风险收费方式:二审维持原判决,甲方不须支付律师费用,二审变更判决:甲方不须承担任何赔偿责任,甲方支付律师费用壹万两千元。

四、本案法院、仲裁机构收取的案件受理费、保全费,行政、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查询费、鉴定费、公证费、翻译费等,以及乙方差旅费(广州市除外)等由甲方承担。

五、如发生甲方追加委托事项、当事人,或对方提起反诉、反请求等重大事件导致代理事项增多时,乙方有权要求依照《广东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及《广东省律师服务政府指导价》增加律师服务费。否则乙方仅在原委托范围内工作。

六、甲方可以随时解除与乙方的委托关系,但甲方无正当理由解除委托关系的,乙方有权要求依照本合同第三条收取律师费用。

七、甲方逾期缴纳律师费或不合理的解除合同,且乙方已经着手办理代理事项的,乙方有权追收其未付律师费及逾期付款违约金;乙方也可中止代理而无须通知甲方。

八、乙方的权限由甲方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是本合同的一部分。

九、因本委托合同引起的争议,双方同意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仲裁。

十、本合同一式叁份,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二审判决时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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