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总则
本合同于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下列双方共同签订:
根据_____________法律登记注册的ABC有限公司,其地址______________(以下称“委托人”),与
根据______________法律登记注册的DEF有限公司,其地址____________(以下称“总代理人”)
鉴于:
委托人欲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XYZ有限公司(以下称卖方)引进_____________IFT技术(以下称“IFT”技术)。 委托人及总代理人双方同意,由委托人指定的其总代理人系独家全权代表,委托人授权其代表可根据本合同所列的条款和条件,与卖方洽谈欲引进技术的价格及其他有关事项。
兹同意下列条款:
第二条 定义
2.1 本合同内所用词汇的意义,明确阐述如下:
“佣金”系按本合同所列的条款和条件,由委托人按照6.1条款支付给总代理人的佣金。
“许可证合同”系指委托人与卖方所签订的技术转让或许可证合同,包括与技术有关的于任何时候所作的补充、修改和增补的技术,由卖方出售、转让该技术并向委托方予以报价。
“价格”系指委托人为引进该项技术而支付给卖方的款额,包括许可证和特许权使用费及其他费用,由委托方向卖方支付的款额。
2.2 各条款所列的标题仅为醒目而用,对本合同的解释无影响。
第三条 总代理
3.1 委托人指定其总代理人,系为独家全权总代理并代表委托人与卖方洽谈引进该项技术应付的价款及有关许可证合同的条款和条件并代表委托人联系一切有关事项。为此,总代理人愿意接受此委托。
3.2 在合同有效期内,委托人不得指定其他任何人为其代理人洽谈引进该项技术的价格及有关许可证合同的条款和条件或代表委托人联系有关任何事项。
3.3 根据合同总代理人作为委托的独家全权代理,代表委托人洽谈本许可证合同为引进该项目,为此,一旦成交,予以承认并生效。委托人与卖方洽谈该项技术的价格及其他条款和条件,经谈妥及各方当事人正式签署许可证合同及总代理取得佣金,其总代理终止。
3.4 委托人指定总代理人系为独家全权代理,代表委托人洽谈许可证合同及引进该项技术之事宜,本合同的委托人与总代理人不因此构成合股关系,亦不因此获得本合同指定范围外的代理权。
第四条 总代理人的职责
4.1 于本合同期内总代理人:
(1)必须努力与卖方洽谈,向卖方取得最好的价格及最优惠的条款和条件,便于委托人获得该项技术的转让并尽速签订许可证合同。
(2)在洽谈转让及引进该项技术的过程中,总代理人与卖方洽谈
(3)应采取确实有效的办法为委托人取得该项技术并签定许可证合同。
4.2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总代理人不得:
(1)除委托人指定的全权代理有关事项外,不得自命为委托人代理任何事项;或
(2)以委托人的名义允诺或解决任何事宜,或以委托人的信用作担保,或代表委托人作出任何保证或陈述,或使委托人承担任何责任或业务;或
(3)与卖方议定转让和获得该项技术的价格及有关条款和条件;或
(4)不论以何种方式从委托人处所获得的信息资料,皆属秘密,仅能为引进技术用,不得泄露。
第五条 委托人的职责
5.1 代理人当代表其委托人与卖方商定价格条款和条件时,或将转让技术的价格条款和条件书就许可证合同时,或就有关问题提出要求时,委托人须立即向总代理人给予指示。
5.2委托人应及时满足代理人的要求,向总代理人提供有关业务所需的信息,便于总代理人与卖方洽商转让和获得该项技术。
第六条 佣金
6.1 委托人同意支付给总代理人价格总金额的百分之
6.2 合同双方同意卖方与委托方签订转让技术价格条款及条件时,委托方的义务应根据6.1条规定支付佣金,同时总代理人按照第6.1条规定有权收取佣金,届时不得以任何借口延迟,应即时支付。
第七条 终止合同
7.1 若遇有下列任何事件或情况时,委托人须以书面方式通知总代理人:按合同规定总代理人不履行或不遵守其职责或义务时,或当收到委托人就总代理人不履行或不遵守其职责的通知后的三十(30)天内,仍置之不理,立刻终止本合同对总代理人的委托。
7.2 按照本合同规定期满或终止对总代理人的委托,不论出于何种原因,均不妨碍合同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7.3 当届满和终止对总代理人的委托时,按下述条款办理:
(1)总代理人应立即将持有与委托人业务有关的票据、备忘录、记录稿件或其他文件交还给委托人。
(2)按照本合同规定,于终止对总代理人委托的五(5)天内,委托人将佣金(按第6.1条规定应支付尚未付清部份的佣金)支付给代理人。
7.4 本合同规定不论出于何种原因届满或终止对总代理人的委托,本合同仍然予以履行或遵守其条款,对各方均有约束力并付之实施。
第八条 分代理或转让
8.1 非经委托人预先书面同意,总代理人不得将合同之任何义务或责任转让或转移给非经指定的分代理。不论经委托人如何同意的由总代理人委托的分代理,根据合同的规定不得免除总代理人的任何义务或职责。
8.2 非经总代理人预先书面同意,委托人不得将本合同规定的任何权利、义务或责任予以转让或转移给他人。
8.3 本合同对委托人、总代理人及各方指定的继承人均具有同等的约束力并确保实施。
第九条 修改
委托人与总代理人签订的引进技术合同书,包括整个合同书和备忘录,并将取代委托人与总代理人对该项引进技术以往的全部合同和安排,且后者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起,即告终止。除非经本合同当事人签署的书面通知,否则本合同书不得作任何修改和变更。
第十条 适用的法律
本合同的一切条款,是根据签字时_____________现行的有关法律、法令和条例制订的。然而,在合同生效之后,由于________颁布了新的法律、法令、条例,或对原有的法律、法令和条例进行了修改,致使委托人和总代理人中任何一方的经济利益发生重大的变化,应及时协商,并对本合同的有关条款作必要的修正和调整,以维护委托人和总代理人在合同中的正常的经济权益。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11.1 在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执,首先应由委托人和总代理人友好协商解决。
11.2 若协商不能解决,可在_________调解,如调解无效,最终将在_______根据国际的仲裁程序仲裁。
11.3 在争执发生时及争执提交仲裁过程中,除所争执并提交仲裁的问题外,委托人和总代理人都必须按本合同的规定继续行使自己的权利,履行各自的义务。
11.4 仲裁的裁决是终局的,对委托人和总代理人都有约束力。仲裁费(不包括各方聘请律师的费用)由败诉方负担或由仲裁机构裁决。
第十二条 语言
本合同以英文和中文书写,两种文字均为正式文本。
第十三条 通知
13.1 凡有关本合同的通知、请求或其他通讯往来,须以文字为准,可采用书信、电传、电报方式传递。
13.2 凡有关通知、请求或其他通讯往来,可用书信、电传、电报方式按对方所列地址寄至对方。
本合同的双方于首页所列日期签署,立此为据。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客户姓名):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沪市帐号:_________
深市帐号:_________
资金帐号: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证券交易营业部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本代理配股缴款协议书由上列各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市订立。
鉴于:甲乙双方根据《上交所全面指定交易制度试行办法》及深市有关规定,现就乙方代理甲方沪、深股票配股缴款有关事项,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代理配股缴款协议,协议如下:
第一条代理配股缴款的范围:以沪、深上市可流通股的配股为限。
第二条甲方在其所持有股票的配股缴款期间,资金账户上必须有足够的配股保证金,以便乙方代办配股缴款手续。
第三条乙方将在配股缴款期开始第一天代甲方办理配股缴款手续,如甲方的配股保证金不足使乙方代理配股失败,甲方须在补足资金后自已申报配股。
第四条深圳的股票甲方应以托管在乙方处的股票余额为准;上海的股票以甲方在乙方处办理指定交易的前提下,在甲方账户中登记的股票余额为准。
第五条甲方证券账户遗失后,应持补办账户在配股缴款起始日之前在乙方处办理证券余额的转户手续,否则乙方代理缴款失败则由甲方自行负责。
第六条已与我部签订代理协议,因故不愿缴款配股的(例如:配股价与股票市值几乎相等)务必在该种股票配股缴款开始的前_________周内(遇节假日顺延)到委托柜办理免报申请手续。
第七条已与我部签订代理协议书的客户若因故不再需我部代理,需持协议书办理撤销代理手续,代理关系在我部受理撤消申请次日终止。
第八条乙方保证在甲方账户资金充足的前提下按本协议约定进行配股缴款申报,如因乙方原因导致配股失败,由乙方承担经济责任。
第九条下列情况导致代理失败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1.乙方在进行代理配股申报时,甲方资金账户上没有足额配股保证金。
2.甲方账户因故被冻结、挂失、撤销指定交易等,以致无法用该账户进行申报。
3.由于不可抗拒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第十条我部特别声明:代理缴款不包括转配部分。
第十一条陈述和保证
1.甲方的陈述和保证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其有权进行本协议规定的行为,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协议;
(3)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2.乙方的陈述和保证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证券交易营部;
(2)其有权进行本协议规定的行为,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协议;
(3)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甲方的责任
(1)如果甲方未按本协议履行,则由此带来的损失由其自己承担。
(2)如果甲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或其他义务,而使乙方遭受损失,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予以赔偿。
2.乙方的责任
(1)如果乙方违反本协议,则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如造成甲方损失应予赔偿。
(2)如果乙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或其他义务,而使甲方遭受损失,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赔偿。
第十三条保密
一方对因本次代理配股缴款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四条补充与变更
本协议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或迟延履行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六条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
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权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
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
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第十八条后继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协议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应构成影响。
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九条通知
1.本协议要求或允许的通知或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被通知一方实际收到时生效。
2.前款中的“实际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讯内容到达被通讯人(在本协议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讯地址范围。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协议的解释
本协议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不影响标题所属条款的意思。
本协议自双方签订次日生效。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在本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各方应在协议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_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
甲方:______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 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在指定区域代理销售甲方产品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同双方保证自己是合法存在的法人组织,具有经营与经销本合同指定产品的资格,并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有关证件的复印件。
第二条代理销售区域范围
1.甲方授权乙方销售甲方产品的行政区域为:_____________;
2.乙方同意为上述指定区域之代理商,并承诺全部履行本合同项下之义务。
第三条合同期限、首期季度销售额、年度销售任务及奖励。
1.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本合同期满,乙方可以申请续签,但应提前30天书面告知甲方。如乙方已按时完成合同约定的产品年度采购任务,同等条件下将有优先权续签合同约定的代理区域范围和代理系列产品的权利。
3.年度销售任务及奖励见附件。
4.根据本合同约定,乙方在本合同签字盖3个月内完成销售额____万元人民币任务。
第四条产品采购及付款方式
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乙方在本合同签字盖章后乙方在本3个月内完成销售额____万元人民币任务,一年内应累计完成____万元人民币的年度销售任务。
2.订货时乙方应向甲方指定办事机构发出书面订货单,订货单应有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甲方收到订货单后经确认该笔订货是否有效。如确认订货有效,则每份订货单及确认函均构成一份独立有效的买卖合同,本合同有关付款方式,交货等相关条款可视为对该独立合同的有效补充。
3.乙方书面订货单得到甲方确认后,乙方须3天之内支付货款70%给甲方作为预付款,其余____%须在甲方发货前三天支付给甲方。
4.货币结算单位为人民币,付款日期均为货款已到达甲方账户的日期。
第五条交货与运输
1.乙方书面订货单得到甲方确认后,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全部货款后____-____个工作日内发货。
2.发生人力不可抗拒因素(不可预测、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等),使甲方不能按时供货或乙方不能按时交付货款的情况除外。
3.乙方可自行来甲方指定地点提货,亦可委托甲方代办航空、铁路、公路、快递等形式的托运(乙方需出具委托书)。甲方承担一般性货物运输和保险的费用(如铁路,公路运输)。?如乙方要求特殊运输方式(如航空和快递),需出具委托书,运输和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发货后,将提货单及发货票随后寄给乙方。
4.乙方提货时必须当场开箱验货。如发生货物缺失、破损等,乙方应立即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并由相关承运部门提供货品缺失、破损证明,由双方协商处理。
第六条产品保修
乙方在销售中因甲方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均可向甲方申请保修、调换,具体操作按甲方《_______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市场营销方案》相关条款执行。
第七条产品退、换货政策
1.产品保修(换)期限
对正式备案的售出产品(以收到经销商反馈的“登记联”为准),自用户购买之日起,提供为期三年的免费产品保修服务以及终身有偿维修服务。
2.产品保修(换)原则
在规定的产品保修期内,在用户严格按照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规定,对产品进行了正确安装,使用和维护的前提下;如果确实由于产品的自身质量问题造成产品的各类故障,将免费为用户提供返修或调换货品服务。
产品售出后,如果乙方由于自身原因要求退货,必须同时符合并接受以下条件,否则对乙方的退货要求不予受理:
①当乙方因自身销售原因,可以向甲方提出退货的请求,甲方经对实际情况核实后,可以按照合同给予乙方退货还款。乙方只能在产品采购后____个月之内提出退货申请。超过____个月,不予退货还款。即:申请退货日期(以乙方发送退货申请传真日期为准)距乙方采购产品日期(以发货日期为准)时间不超过____天。
②乙方退回的产品(以实际收到的退货品为准)必须保证未经安装使用,且外观及各部分完好无损;(退回产品的运费需由乙方支付)。
在满足上述两项条件的情况下,可以为乙方办理退货手续,退款标准为乙方原采购货品金额的____%,同时退货产品的包装,运杂费等均由乙方承担;如退回的货物有损坏,甲方将视损坏情况扣除相应的款项,剩下的货款退回乙方;退货后,甲方有权视情况取消乙方的代理权。
3.产品返修原则
对于以下符合产品保修(换)原则规定的质量问题产品,我们只能提供原货品返修服务(不可调换):
1)为用户特殊定做非标产品。
2)用户购产品三个月后,发生质量问题,且可以进行修复的产品。
3)购买产品三个月内发生质量问题但可以修复的产品,经与客户沟通并征得客户同意,允许进行产品返修的。
第八条价格调整利益保障政策
为充分保障广大经销商的利益,在进行产品价格体系调整时,将严格遵守以下承诺:
1.保证产品价格体系正式调整前七个工作日将价格调整信息通知到每一位经销商。
2.对于进行产品价格体系调整前(以正式执行调整后的新价格体系日期为准)已经发生采购的经销商,不负责对经销商已经采购的全部调价后产品进行差价补偿。
第九条双方其他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
1.1 有建议和指导乙方实施甲方制订的市场营销方案的权利;
1.2 具体措施见《_______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市场营销方案》中的相关条款内容;
1.3 有核定乙方特约经销区域及特约经销产品市场最低售价的权利;
1.4 有审核、规范乙方进行产品广告宣传的权利;
2.甲方的义务
2.1 在乙方完成季度采购任务后,向乙方出具代理商证书及证明,维护乙方作为代理商的正当合法权益。
2.2 向乙方提供产品销售时所需的营销、技术和广告宣传资料及相关的产品认证证书。
2.3 乙方在本合同第二条约定区域范围内进行其代理经销产品的市场开拓与销售工作时,甲方需按照《_______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客户服务方案》中相关条款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市场指导、技术支持、培训支持、广告支持等相关配套服务。
2.4 向乙方按时、按质、按量提供包装完整的合格产品;
2.5 协助乙方做好货物托运及调换工作;
2.6 采取有效措施调节和规范市场秩序;
2.7 严守乙方的业务机密。
3.乙方的权利
3.1 享有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特约经销产品在产品特约区域的经销权;
3.2 享有按《_______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市场营销方案》享受一切奖励条款规定的权利;
3.3 享有按《_______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客户服务方案》享受一切支持条款规定的权利;
4.乙方的义务
4.1 应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等合法有效的经营证件,并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进行守法经营;
4.2 自觉维护甲方及其产品的形象和声誉,在甲方指导下处理好特约经销区域内产品终端用户的投诉与相关服务请求,并做好有关部门监督检查的配合工作;
4.3 严格遵守甲方《_______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市场营销方案》中关于市场营销秩序维护及经销商行为约束方面的相关规定;
4.4 不得擅自生产、伪造甲方之产品,并要协助甲方做好保护甲方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的工作;
4.5 乙方必须安装专用的通讯设备,保持与甲方的持续沟通,及时反馈各种市场营销信息;
4.6 乙方印制各种针对甲方的宣传资料前必须呈甲方审核,并经甲方书面许可后方能发布;
4.7 遵守甲方颁布的年度营销方案、客户服务方案,并积极支持配合甲方组织的各项活动;
4.8 不得以甲方名义与第三人签订经济合同或从事其他民事行为,甲方亦无须为乙方与任何第三人发生的经济或民事纠纷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条?合同修改、终止
1.本合同的修改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形成书面材料(合同变更简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况时,宣称此种情况存在的一方应书面通知另一方。如果收到上述通知的一方未在收到通知后30天内(本合同特别约定除外)令双方共同满意地纠正、补救或消除这种情况,则申诉方有权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并立即生效。在上述30天期限内,双方仍应继续履行其在合同项下的义务。
2.1 一方严重违反合同及合同相关附件之约定;
2.2 一方破产或进入清算程序(无论是强制性还是自愿性);
2.3 出现不可抗拒力的情况,以至任何一方无法履行其在合同项下的主要义务;
2.4 一方在公众场所、传媒等攻击另一方的形象和声誉,或自身公共形象严重败坏。
3.经双方书面同意,可提前终止合同。
4.若乙方在合同规定时间内,未完成销售任务、本合同视为无效。
第十一条其它
1.本合同附件及双方已明确约定的《_______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市场营销方案》、《_______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客户服务方案》的有关条款,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2.《_______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市场营销方案》、《_______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客户服务方案》的有关条款,与本合同的有关条款有重复,以合同内容为主。
3.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引起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合同于双方签字盖章及乙方支付首期采购款后方可生效。
6.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