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广告管理条例》、《互联网信息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乙方作为甲方在《_________》(号簿、光盘)(_________年版)进行广告运作的代理商,为明确双方责任,经双方协商,就其广告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甲方通过对乙方广告经营资格及经营能力的认证,决定将中国_________省(市)_________市(区)_________区(县)的《_________》(_________年版)图书、光盘、网站系列广告媒体非地区代理权授予乙方。
二、代理期限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三、乙方应在协议签订后的_________日内一次性将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的广告代理风险承包金支付给甲方。
四、如乙方没有完成相当于广告代理风险承包金的广告营业额(应支付给甲方部分)时,甲方有权从风险承包金中扣除相应金额以补足广告营业额(应支付给甲方部分),则余额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一次性返回乙方;如乙方完成相当于(或超额完成)广告代理风险承包金的广告营业额(应支付给甲方部分)时,则甲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将乙方已支付的风险承包金一次性全额返回乙方。
五、在广告代理业务中,乙方的提成比例如下:
1、乙方累计完成_________元(包括_________元)人民币以下的广告销售额时,乙方可提成广告收费标准的_________%;
2、乙方累计完成_________元(包括_________元)人民币以下的广告销售额时,乙方可提成广告收费标准的_________%;
3、乙方累计完成_________元人民币以上的广告销售额时,乙方可提成广告收费标准的_________%;
4、乙方提成部分的税收应由乙方自理。
六、《_________》(号簿、光盘)(_________年版)应由甲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底前后出版发行。
七、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的有关业务规则开展广告(入编单位信息登录表)采集活动。
八、由甲方统一提供《_________》(_________年版)协议书(含入编单位信息登录表)样张、《_________》(_________年版)宣传品(含广告优惠价目表),收费标准及广告主待遇应按照甲方统一制订的《_________》广告优惠价目表为准,乙方不得随意变动。
九、乙方开具给广告主的发票(广告主支付给乙方的广告类别的相应金额)由乙方自理。
十、对于广告主提供的在《_________》(_________年版)所体现的广告资料(已填写完整并确认的入编单位信息登录表),乙方应在每周_________由专人负责将资料移交甲方。乙方最后一次移交资料给甲方的截止日期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十一、自乙方将资料移交甲方之日起,甲方于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将广告主基本信息登录在《_________》网站(WWW、_________)上,同时甲方于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在网上出具广告排版小样给广告主予以确认。
十二、甲方应根据有关的广告法规和政策审核乙方提供的广告资料(已填写完整并确认的入编单位信息登录表)等,对不符合有关广告法规和政策要求的广告资料,甲方有权进行修改或不予入编《_________》图书(号簿)(_________年版)、《_________》(CD-ROM)(_________年版)。
十三、在代理广告业务中,乙方必须在每月28日之前将每月广告收入(扣除乙方应得部分)与甲方结清,并将其款项汇进甲方账户。与此同时,甲方应将广告发票(乙方支付给甲方相应的广告金额)开具给乙方。
十四、乙方应派专人与甲方联络和协调。联系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手机号码:_________。
十五、《_________》(号簿、光盘)(_________年版)出版后,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派人领取,并由乙方负责将《_________》(号簿、光盘)(_________年版)交付广告主(入编单位)。
十六、本协议涉及的《_________址》(号簿、光盘)(_________年版)《_________》网站版权属于甲方所有。
十七、违约责任
1、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如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有关条款的,履约方有权追究违约方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的权利。
2、履行协议中如发生纠纷,应由双方派代表协商解决。
十八、本协议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自签订日起生效。
十九、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租方:
代理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和
协调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出租代理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双方提供相应证件
(一)甲方提供:(能证明房屋产权归属甲方的下列证件)
1.产权证明;
2.房主身份证;
3.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
4.其他有关证明等。(如由代办人代办必须有房主委托书以及代办人身份证明)
(二)乙方提供:
1.营业执照;
2.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3.房地产经纪人从业资格证书;双方保证所提供的证件的真实性,如由于甲方向乙方所提交的证明材料不实或陈述的房屋具体情况不实,而导致乙方遭受具体经济损失的,甲方负责向乙方赔偿并承担民事责任;如因乙方所提供虚假证件而导致甲方遭受具体经济损失的,由乙方向甲方赔偿并承担民事责任。
第二条 房屋基本情况
该房屋坐落于北京市 区(县) 。
该房屋为:楼房 室 厅 卫,面积为 平方米,住宅□ 商用□装修状况 。
第三条 房屋权属状况
该房屋权属状况为第 种:
(一)甲方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证,证书编号为: 。
(二)甲方对该房屋享有转租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人允许甲方转租该房屋的书面凭证,该凭证为 。
第四条 代理权限
乙方具体独家代理权限为:
(一)以甲方名义代理出租该房屋并办理与承租方之间的洽谈、联络、签约事宜。
(二)代甲方向承租方收取租金。
(三)监督承租方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履行其义务。
(四)甲方允许乙方在代理期内对房屋进行维护、维修、装饰、装修以及添置新物品。
(五)乙方在授权范围内签署的合同文件,甲方均认可。
第五条 出租代理期限
(一)出租代理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出租代理期限的变更由
双方书面另行约定。
(二)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三)出租代理期满,如乙方仍有客户居住该房,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甲方需配合将租期延长,但最长不超过三个月,延长期内乙方应按委托期标准向甲方支付租金。
第六条 租金、佣金
(一)租金标准为 元/月,按 缴付,下次房屋租金,出租代理期内租金标准调整由双方另行书面约定,否则适用以下款项:
1、甲方将该房屋交付乙方后,无论该房屋实际出租与否,乙方均应按约定的租金标准向甲方交付租金。
2、如乙方实际出租该房屋的价格高于与甲方约定的租金标准的,则高出部分归乙方所有。
3、如通过银行收付租金,则甲方需在指定银行开立账户、并且提供准确的账户信息。
4、甲方账户开户行名称:
户主姓名:
账户号码:
(二)出租代理期内甲方同意预留出 日作为乙方工作期,工作日后于 年 月即自出租代理期起乙方给甲方天房租,甲方同意工作期内的租金收入作为乙方佣金。
第七条 费用分担问题
一、甲方承担:供暖费(自供暖除外)、物业管理费。
二、乙方承担:1.水费;2.电费;3.电话费;4.燃气费;5.有线收视费;6.卫生费等。
三、双方各自范围内的费用各自承担。
四、因甲方欠费影响乙方正常使用该房屋的,乙方有权代缴,代缴费用从交付甲方的房租中扣除。
第八条 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
(一)出租代理期开始前甲方提供的房屋及设备设施应完好无损(经过甲乙双方确认签字)出租代理期开始后乙方应监督承租人妥善管理并安全使用房屋,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承租人使用不当所导致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损失的,乙方负责修理或赔偿。
(二)出租代理期间甲方有权随时到房间察看承租人居住及设施使用情况,应事先通知乙方。
(三)如房屋内的基础设施由于自然老化所导致的损坏由甲方负责。或者由乙方负责修理,甲方承担费用。
(四)如房屋内所留家电、设施等过于陈旧或已严重超出使用年限,甲方应主动搬离此房,否则自然损坏后不得据此赔偿。
第九条 甲方与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出租代理期内,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将代理事宜全部或部分转委托给他人。乙方将房屋出租后,应保证承租人的合法身份,如承租人在房间内出现违法、违规、扰民等行为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负责处理。
(二)在代理期间甲方不得无故收回房屋,甲方如有特殊情况确要收回房屋,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善后其客户并赔偿乙方客户的直接损失。
第十条 所有权变动
(一)租赁期内甲方转让该房屋的,甲方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于第三人购买的权利。
(二)租赁期内该房屋所有权发生变动的,本合同在乙方与新所有权人之间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终止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危改范围的。
2、因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损失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该房屋达3日且未征得乙方同意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严重影响使用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代理出租该房屋的;
4、设施严重老化,供暖供电供气不足;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支付租金达3个工作日以上的又无正当理由;
2、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一)出租代理期内甲方需提前终止合同的,应提前30日通知乙方,并按月租金的100%支付违约金。
(二)出租代理期内乙方需提前终止合同的,应提前30日通知甲方,并按月租金的100%支付违约金。
(三)代理期内及代理期满合同终止后三个月之内,甲方不得与乙方提供的客户自行成交否则应向乙方交付一个月租金作为赔偿。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其中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 执一份。
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
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任何口头承诺均无效。
第十五条 补充条款
证件号码: 房地产经纪人:
代理人签字: 代理人签字:
电话: 电话: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品牌及价格:
1.1乙方经过详细的市场调查后,向甲方申请加入“大开”木门区域经销经营体系,自愿接受甲方之经营理念,认同甲方的经营管理模式及产品定位。
1.2甲方授权乙方在 省 市(县) 区(镇) 街(路) 号开办“大开”牌木门专卖店。符合 店要求,属于独家经营区域,并代理开设“大开”牌木门系列产品特许代理商,甲方授权乙方为地区“大开”牌木门系列产品特许代理商,可在该区域范围内,从事旋朝木业“大开”牌木门系列产品的销售与推广,并负责该区域市场的渠道供货与销售管理.
1.3 乙方享有旋朝木业全国统一供货价(详见价格表)。甲方若有价格变动应提前15天通知乙方。
二.付款方式及发货要求:
2.1 乙方首次新店出样金额,不少于人民币 捌仟 元整,方可享受代理商供货价。乙方购货需填写《订货协议》,负责人签字盖章加以确认。(见附件2)
2.2 乙方可选择银行汇票、电汇、现金等方式向甲方财务部所指定的账户支付货款,款到安排发货。
甲乙双方可根据实际购销情况定期核对往来账目。
三.运输费用:
上海市订货运费:套装门免费送货,3套以上起送,由甲方负责送到乙方指定的本市地点。三套一下酌情收取一定运输费用。外省市订货:甲方负责办理发货事宜,负责送至乙方指定托运站,运费及包装费由乙方自理。
四.售后服务:
甲方将向乙方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合格产品,并承担产品免费保修二年,终身维护的售后承诺。
五.甲方对乙方的要求:
5.1 乙方需有50平方以上的经营场所,经销“大开”牌系列木门。
5.2 乙方需有从事木门或建材产品的经历,并具有独立策划的经营头脑。
5.3 乙方需一次性支付“大开”牌系列木门品牌加盟金: 元整。
5.4 乙方在未得到甲方许可的情况下,不得跨区域经销“大开”牌系列木门。
5.5 乙方需开发本区域内的二,三级分销网点。
5.6乙方需遵守款到发货的原则。(以实际到账为准)
5.7 乙方在代理甲方产品的过程中,不得以任何形式来损害甲方的声誉与利益。
5.8 乙方积极对甲方的工作予以评价和投诉,从而达到互相统一的原则。
六.相关费用支付、返利及奖励政策:
6.1 提供“大开”木门专卖店门头招牌及专卖店的装修风格设计图。
6.2 提供“大开”木门专卖店门头制作费: 500 元整。(费用在货款中抵扣)
6.3 提供“大开”木门专卖店装修费:: 30平方—20__元, 50平方3500元80平方7000 元整。(费用在货款中抵扣)
6.4 提供“大开”木门专卖店的出样木门,按供价的 8.5 折供货。(仅限新开张一次优惠)
6.5 提供“大开”木门专卖店统一的配套物品如:授权牌,_展架,工作服(2套),环保袋,认证资料,合同订单及产品宣传资料等。
6.6 提供“大开”木门新专卖店,开张策划活动方案,协助乙方做好开业的准备工作。
6.7 提供乙方产品广告宣传支持,按累积提货量,每扇门补贴 10 元计算 ,作为乙方在当地广告推广费用上补贴。(费用在货款中抵扣)
6.8 甲方支持乙方: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乙方全年若完成总销售量 万元业绩指标,按实际回款金额 % 以货的形式返利给乙方。
6.9 甲方将提供乙方当地的各类工程信息及技术指导,协助乙方开发市场,促销宣传,加大推广品牌宣传力度。
七、订货、补货及调换
7.1 甲方提供之产品包括甲方自行设计、开发、生产及甲方获得营销权之系列产品。
7.2 应提前将购货计划告知甲方,以便甲方确认。甲方在收到乙方货款后,负责将货物发出,为乙方代办托运,货交承运人视为产品交付,运费由乙方承担。
7.3 乙方每次补进货物金额多少不限,年进货量不得低于套装门套。定制产品不退不换,如必要产品需更换货须提前通知甲方,在得到同意后方可发至甲方指定地点,否则甲方有权拒收,退换货的运费由乙方负担;半年内不提出申请的视为已销售,则不享受该项服务;产品运输途中的风险,按法规由责任方负责。
八、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日止,本合同期满后,若双方同意,乙方具有优先续约权。
九、合同终止与续约
9.1乙方如中途要求解除经销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合同解除三日内乙方应负责摘除、销毁所有带有甲方商业标志的灯箱、门面牌匾、宣传画等,并拍照交由甲方备案。经甲方审核确认后,将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所有相关证明文件及赠品退还甲方,并立即停止相关经营活动。因不可抗力的非人为因素影响导致乙方无法经营,双方可协商终止合同,甲方可收回乙方所有不影响二次销售的产品,确保乙方安全退出。
9.2合同期满后同等条件下,乙方在该地区有优先续约权,无需再缴纳订货保证金。如乙方要求续约,应在合同期满前两个月内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约申请,续约时乙方需缴纳仟元的管理费,甲方向乙方出具有效期为一年的〔续约证明〕,如乙方未获甲方〔续约证明〕,则视为乙方放弃,本合同自行终止。甲方有权在其区域内重新发展其他经销商或代理商。
十、附则:
10.1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本合同操作过程中出现新的情况,双方可另行补充,作为本合同的副本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10.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须严格遵守,若一方有违背合同之行为,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
10.3合同期内双方发生争执,应平等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效,可直接向上海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0.4本合同壹式两份,甲、乙方各执壹份。
甲 方 乙 方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