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委托代理合同(精选32篇)
委托代理合同解除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一案,于年月日与乙方签订委托代理合同(盈长沙字第号),委托乙方为阶段的代理人/辩护人,乙方指派律师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现因,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_________________
第1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双方解除于年月日签订的编号为盈长沙字第号委托代理合同。
第2条律师费的约定
第3条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终止,甲乙双方不存在任何未了结事项。甲乙双方均不得以任何方式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
第4条甲、乙双方无其他任何争议。
第5条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两份,于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承办律师: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方): 联系电话:
乙方(受托方): 辽宁住邦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
甲方因 涉嫌 一案,聘请乙方的律师为辩护人,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一、乙方依据《刑事诉讼法》及《律师法》的规定,接受甲方的委托,乙方指派律师 为被告人(犯罪嫌疑人) 提供法律服务。
二、乙方按法律规定在以下各阶段提供法律服务(在所选项上画“√”):
(一)侦查阶段。
(二)审查起诉阶段。
(三)审判阶段。(□一审阶段;□二审阶段;□再审阶段)
三、甲方应如实地向乙方承办律师介绍与案件有关的.情况,不得隐瞒事实,伪造证据,弄虚作假,否则,律师有权拒绝辩护或代理,所收律师费不予退回。
四、根据辽宁省及大连市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甲方应向乙方缴纳以下费用(人民币):
1、律师费: 元; 2、办案费: 元
五、甲方须于本合同签订的同时付清第四条约定的全部费用。
六、甲方同意乙方律师在每个阶段会见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标准次数为 次。超过标准次数的,乙方按每次 元的标准收取费用。
七、甲方交费后,乙方已经做了会见、阅卷、复印卷宗等实际工作的,甲方单方要求解除代理合同的,乙方不向甲方退还任何费用。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乙方是在已充分理解合同内容并自愿接受合同约定内容的前提下签订本合同。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或
盖章之日起生效,自乙方律师完成本合同约定法律服务或双方解除本合同时止。
九、特别约定:
甲方(签名): 乙方(签章):
承办人(签名)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购买方(甲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电话/bb机/手机:_______________
代理方(乙方):_______________
总部地址: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购买方(甲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电话/bb机/手机:_______________
代理方(乙方):_______________
总部地址: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经过对市(建筑面积㎡,其中附属面积㎡)的详细考察,确定购买该房屋,并全权委托乙方代理购房事宜。
二、乙方代理甲方购买该房屋的单价为元/㎡,实付房款(小写)元,(大写)拾万仟佰拾元(含佣金,不含交易税费及按揭费用)。
三、签订本合同时,甲方即付认购金元,并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来办理按揭申请手续和交清首期房款元。否则按甲方弃权处理,并不得要回认购金。
四、甲方要求乙方担保并代理向银行申请二手楼宇按揭服务,要求贷款金额为元,还款期限为年(以银行实际批核为准)。
五、甲方须如实填写按揭申请材料交由乙方递交按揭银行,若银行同意按甲方申请的`按揭事项,甲方必须及时到银行办理按揭手续,并签订《房地产买卖契约》,同时缴纳过户时政府规定应由买方交纳的税费以及按揭贷款之评估费、_____费、抵押登记费、_____、公证费。
六、若甲方不供房款超过三个月,乙方有权协助按揭银行处分该房屋。
七、若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乙方须将认购金扣除评估费和总房款的____%的手续费后二个工作日内退还甲方。
a、按揭银行不同意为该房屋的交易提供按揭服务;
b、按揭银行同意提供贷款的额度或年限,低于甲方要求的贷款额度或年限而导致该房屋实际不能成交。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名或盖章即时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甲方):
代理方(乙方):
一、总则
(一)为了规范 (下称甲方)和 (下称乙方)的委托代理行为,提高委托代理业务质量,更好地为国家重点建设服务,经双方协商制定本协议。
(二)甲、乙双方在委托代理工作中应遵守国家的有关金融法律、法规,遵循相互支持、密切合作的原则。
(三)对于涉及两行全局性委代工作安排,应由两行协商或联合发文。
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业务范围
(二)监督甲方贷款资金的使用。
(三)办理甲方贷款资金结算和会计核算。
(四)协助甲方做好贷款本息回收工作。
(五)办理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委托代理业务。
三、甲方的责任和权利
(一)向乙方提供年度贷款计划、借款合同副本及有关资料。
(二)在借款合同、贷款计划、贷款利率、贷款期限等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三)在借款合同中明确乙方经办行代表甲方对借款人实施监督管理的责任、权力以及借款人应向乙方提供的资料。
(四)按期向乙方支付代理业务手续费。
(五)对乙方代理业务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考核。
四、乙方的责任和权利
(一)根据代理业务需要,确定相应的机构和人员负责代理业务。
(二)办理甲方贷款资金的结算和核算业务。
(三)对代理贷款实施全过程的监督管理。
(四)协助甲方做好贷款本息的回收工作。
(五)向甲方提供有关代理业务信息。
(六)按期向甲方收取代理业务手续费。
五、贷款发放
(一)甲方为借款人开立贷款账户、存款账户,发放贷款。
(二)甲方应将年度贷款计划、分批下达的贷款指标等文件和资料及时抄送乙方,借款合同副本由甲方直接分送乙方省级分行和乙方经办行。
(三)甲方将贷款资金直接汇入借款人在乙方经办行开立的专项存款户。乙方经办行应在收到资金的当日按“代理贷款业务核算办法”进行账务处理。
六、贷款管理
(一)乙方经办行根据甲方的书面委托参与贷款项目的下列工作:
1.项目主体工程的设计、施工和设备采购的招标;
2.项目概算调整的审查;
3.项目工程造价的编审;
4.项目竣工验收和决算的编审;
5.书面委托的其他工作。
(二)为便于乙方经办行对甲方委托贷款和贷款项目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甲方要求借款人及时向乙方经办行提供以下有关资料:
1.已批准的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及施工图预算;
2.年度工程建设进度计划;
3.年度贷款资金使用计划,其中大中型项目年度贷款资金使用计划须经甲方认可;
4.设备材料采购合同副本;
5.有关统计和会计报表。
(三)乙方经办行根据借款合同和有权部门批准的项目初步设计、年度资金配置计划、年度贷款资金使用计划、有关商务合同和建设进度加强对贷款使用的监督管理。
当以下情况发生时,乙方经办行有权采取停止借款人贷款使用或其他有效措施,并立即报上级行和甲方:
1.超计划、超标准、挪用贷款等;
2.借款人名称或其法定代表人变更,以及借款人体制发生重大变化的(甲方通知乙方经办行的除外)。
(四)对于有多项建设资金来源的项目,乙方经办行应督促借款人落实资金来源,促使其他资金与甲方贷款资金同步到位。
(五)乙方对代理的大中型项目要按月向甲方报送“代理国家开发银行贷款项目统计报表”(附表一至附表三);小型项目的统计报表由借款人向甲方报送,乙方经办行协助甲方催报和审核。
(六)乙方经办行应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设立项目管理台账,系统完整地反映项目建设和生产情况。
(七)乙方经办行在其代理项目建成投产后,根据甲方的书面委托协助甲方做好项目的后评价工作。
(八)项目建成投产后,在借款人尚未还清甲方贷款本息前,乙方经办行应掌握借款人归还甲方贷款的能力,及时向甲方反映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积极跟踪了解借款人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督促借款人组织资金按时归还甲方贷款本息。
七、贷款回收
(一)乙方应采取一切可能的或约定的措施加强代理贷款本息的回收工作。
(二)乙方经办行应督促借款人筹措还款资金,并于贷款本息到期前20天填制“代理国家开发银行到期还款资金落实情况表”(附表四)报甲方信贷局。对借款人还款确有困难的,乙方经办行应将情况书面反馈甲方信贷局。
(三)乙方经办行应按照借款合同按时计收甲方贷款本息,对甲方到期贷款本息,有权按甲方与借款人的合同约定从借款人的账户中划收,并于当日上划甲方(特殊情况不超过次日)。
(四)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经办行不得从甲方汇给借款人的贷款资金和借款人归还甲方的资金中扣收其自营贷款本息。
八、会计核算
(一)甲方对贷款负责会计核算。乙方经办行为满足监管和回收的需要,受甲方委托设立相应会计科目进行核算。
(二)贷款利息实行“算头不算尾”的方法,即贷款发放日为贷款起息日期,借款人在乙方经办行(或甲方)还款的日期为贷款止息日期。
(三)乙方经办行表外会计科目与项目管理台账的相应数据要衔接一致,并按规定向甲方反馈有关信息,做好与甲方的对账工作。
(四)甲方发放贷款和直接收息后应将有关会计信息传送给乙方经办行,乙方经办行收取借款人本息后,应与当日将有关会计信息传送给甲方。
(五)甲方需传递给借款人的信息或会计凭证由乙方经办行负责办理转知手续。
(六)乙方代理甲方委托贷款业务的核算办法由乙方另行制定,经甲方同意后执行。
九、代理业务报告
(一)乙方经办行对代理贷款项目实行季度工作报告制度。从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时起至借款人还清贷款本息时止,每季终了后20日内向甲方相关信贷局报送上季度的“项目专户报告”。
内容:1.建设期。主要包括项目建设进度、资金总体到位和需求、投资计划完成情况、偿还利息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
2.生产期。主要包括主营业务的生产销售、成本利润、偿还贷款本息的情况等。
(二)乙方省分行每季度终了20日内向甲方相关信贷局报送上季度代理国家开发银行贷款本息回收情况。
内容包括:代理贷款本息回收的情况、措施及建议。
(三)乙方总行每年3月20日前向甲方报送上年度的《代理业务情况总结》。
内容包括:代理业务基本情况、委托代理协议书的执行情况、委托代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十、代理业务手续费
(一)本协议生效后发放的人民币贷款,代理业务手续费原则上按下列公式计算:
代理业务手续费=本年代理贷款发放额×0.5‰+回收贷款本息额×1.5‰
外汇贷款项目代理业务手续费标准由双方另行协商。
代理贷款发放额和回收贷款本息额以甲方记账日期为准。
(二)本协议生效前发放的贷款,本息回收时不再支付手续费。
(三)代理业务手续费采取按年计算、分次支付的方法。每年11月份预付,次年决算后清算。
(四)甲方将代理业务手续费支付给乙方总行,由乙方总行负责向所属代理经办行拨付。
十一、委托代理业务考核
(一)甲方应对乙方及乙方经办行代理业务管理、贷款本息回收上划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考核,每年要将考核结果通报乙方。
(二)乙方应将代理业务管理作为其本行责任目标重要内容之一,纳入统一考核范围,进行严格的内部考核。
十二、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按本协议的约定及时向乙方交付委托代理事项,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二)甲方逾期未向乙方支付代理业务手续费,应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三)乙方经办行在收到借款人归还甲方贷款本息的当日(遇特殊情况不得超过次日)未上划甲方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四)乙方及乙方经办行违反本协议,给甲方造成损失的,除甲方将视情况扣减代理业务手续费直至取消其代理资格而外,乙方还应弥补甲方的损失。
十三、附则
(一)在遵守本协议的原则下,由甲方信贷局与乙方省级分行签订项目委托代理协议书,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的项目也可由双方总行签订。
项目委代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至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的项目债权债务清理完毕终止。
(二)本协议自 年 月 日起执行,直至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所有项目的债权债务清理完毕终止。
(三)自本协议生效起原协议同时废止。
(四)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一方提出修改或遇政策调整而影响本协议履行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修改协议。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委托方)
乙方:____市产权交易中心(受托方)
委托方___________(甲方)与受托方____________(乙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双方自愿、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全权委托乙方办理产权交易项目,并由乙方提供产权交易中介服务。
第二条 甲方委托乙方办理的产权交易项目包括:
(一)委托交易的内容和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的.服务内容:
1、审核本项交易并依法签发《产(股)权交易鉴证报告》。
2、代表委托方选择并聘请中介机构。
3、为委托方完成本项交易提供咨询服务。
4、完成本项交易所需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 甲方责任
1、负责提供本企业基本情况资料及有关证明文件或其它有关材料,所提供的资料与文件须真实。
2、协助乙方完成本协议第二条所确定的服务项目。
第四条 乙方责任
1、按时按质完成本协议第二条所确定的服务项目。
2、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第五条 有效期限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有效期限为十二个月。本协议期满后,根据双方意愿,重新签订协议。
第六条 费用
1、甲方根据《洛阳市产权交易中心收费项目》向乙方支付有关费用。
2、甲方委托事项中有关涉及实地考察、评估、洽谈、咨询等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3、甲方在签订委托协议时,应按委托价的千分之一向乙方预付定金,若乙方在委托期内未完成交易且甲方不再延期委托的,乙方只向甲方收取成本费。其余款项在委托协议中止时即退还给甲方。
第七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严格遵守洛阳市产权交易中心有关交易规则和交易业务的规定以及本协议约定,若违反规定和约定,违约方承担相应经济、法律责任。
第八条 其他事项
1、本协议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商定。
2、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3、本协议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甲方(委托人) 身份证: 住 所 地:
乙方(代理人) 营业执照号: 住 所 地: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出租其位于涿州市范阳西路74号之“金街花园广场”的酒店公寓(以下简称“房屋”)等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全权委托乙方代理出租房屋,并以乙方的名义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
二、 甲方委托乙方出租的房屋位于涿州市范阳西路74号,楼层 ,房号 ,建筑面积 平方米。
三、 委托代理期限:
房屋出租的委托代理期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 房屋出租的条件:
4.1租赁的用途:房屋用于承租人经营统一规划的合法居住、办公。
4.2房屋使用中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或承租人负担,与甲方无关。
4.3租金:不管乙方招租具体情况,乙方均须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每月固定支付租金,租金为¥
元/月,(即人民币大写: 元/月)。
五、 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5.1在合同期内,甲方将房屋进行抵押或转让时,应提前 天书面通知乙方。(详见第七条)
5.2甲方允许乙方在租赁期内视使用需要统一对房屋进行重新规划布局和装修。
六、 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6.1乙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按 足额向甲方支付租金。
6.2乙方负责办理工商、税务、消防、水电、排污等事宜,并承担所有费用。
6.3在合同到期后甲方将房屋出售给其他人时,应按本合同第七条的约定履行并及时真实完整地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收到通知后一个月内,应向甲方书面回复乙方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七、 房屋产权的转让
7.1甲方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必须将受让方继续履行本合同作为房屋所有权转移的前置条件,在签署转让合同或有关法律文件时必须对此加以声明。
7.2租赁期内在该房屋所有权发生转让时,甲方应将与他人签订的转让合同文本及附件在签订后二日内报乙方备案。
八、 租金的支付:
8.1在甲方配合下由乙方统一为甲方在银行开设领取租金的专用帐户,并由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向该帐户划付租金。
8.2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的时间:自 年 月 日起,按季支付,乙方每季末10日内向甲方支付当季的租金。
九、 乙方的佣金:
9.1实际租金与乙方支付甲方租金之间的`差额为乙方的应得佣金。
十、 违约责任:
10.1甲方违约责任:
由于甲方阻碍或未尽相关的配合义务使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不能正常出租房屋的,甲方的租金从恢复正常出租的开始日计算,且甲方每延误一日应按该房屋的保底月租金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0.2乙方违约责任:
乙方逾期向甲方支付保底租金,每逾期一日,由甲方按乙方月租金的1‰向乙方收取逾期付款违约金。
10.3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单方面终止本合同或本合同中任何一项委托事项,否则违约方须支付合同约定金额的20%的违约金给守约方。
十一、 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二、 合同的成立及有效期: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成立并在甲方同 有限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生效时即告生效。
十三、 有限公司自愿为乙方提供保证担保 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十四、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一份,乙方两份,并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成立。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经办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托人(签字并捺手印): 受托人(盖章):
二 年 月 日 二 年 月 日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或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方: 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就本合同所涉刑事法律事务委托乙方提供法律服务。甲、乙双方经协商,订立下列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委托范围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______________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____________在下列第________项程序中提供法律服务,担任辩护人或代理人:
1、刑事侦查;
2、审查起诉;
3、一审;
4、二审;
5、再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与甲方之间系 __________________关系。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真实、完整、客观地向乙方律师介绍本合同所涉刑事法律事务的有关情况,并提供有关的资料,不得隐瞒虚构。
2、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办案。
3、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金额和支付方式向乙方支付律师服务费、差旅费,不得向乙方律师支付任何费用。
4、甲方认为乙方指派律师在服务过程中不负责任或不适合办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务,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但甲方应向乙方说明要求更换律师的具体理由。
5、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就本刑事诉讼案件实行风险代理。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律师进行违法活动。
6、乙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律师服务费、差旅费。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侦查阶段担任犯罪嫌疑人的法律帮助人时,应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会见犯罪嫌疑人并了解案件有关情况。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代理其提出申诉和控告。
2、在审查起诉、审判阶段担任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辩护人时,应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材料,会见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提出辩护意见,出庭为被告人辩护。
3、在担任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被害人、刑事自诉案件的自诉人或刑事申诉案件的当事人的代理人时,应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材料,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出庭参加诉讼。
4、乙方根据案情的需要,可以调查取证。
5、乙方应依法忠实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6、乙方律师应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不得泄露在提供服务过程中所知悉的甲方和当事人的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非因法律规定或甲方或当事人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但以下内容除外:(1)甲方或者当事人准备或者正在实施的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其他严重危害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犯罪事实和信息;(2)可以公开查阅或取得的信息和资料;(3)为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法律服务必须披露的信息和资料。
7、乙方不得对本刑事诉讼案件实行风险代理。
8、乙方律师不得私自向甲方收取费用。
9、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收取律师服务费、差旅费。甲方无正
当理由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收取的律师服务费、差旅费不予退还,甲方尚未支付律师服务费、差旅费的,乙方有权继续追讨。
10、乙方同意并保证,一旦出现甲方认为乙方指派律师在服务过
程中不负责任或不适合办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务时,乙方在收到甲方正式投诉及核实后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另行推荐候选律师,经甲方确认后,立即另行指派律师予以接替,以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法律服务。
第四条 律师服务费、差旅费和其他费用
1、律师服务费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律师服务费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大写: ______________)。
2、差旅费
乙方按照下列第________项方式收取差旅费:
(1)乙方与甲方约定包干差旅费的,乙方收取差旅费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预收差旅费的,由乙方向甲方提出差旅费预算并经甲方同意后预收差旅费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凭差旅费清单及有效凭证与甲方据实结算,实报实销。
3、律师服务费、差旅费支付时间和方式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乙方一次性付清以上费用。如有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可在本合同第六条中另行注明。
4、乙方律师在办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务过程中发生的鉴定费、公证费、公告费、查档费及应由甲方支付的其他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5、除非乙方书面同意,因甲方未按照约定足额付清上述费用,导致乙方律师不履行或未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 合同有效期
1、律师在侦查阶段担任法律帮助人的,委托事项于侦查机关侦查终结时止。
2、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担任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的,委托事项于检察机关作出起诉或不起诉决定时止。
3、律师在审判阶段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的,委托事项于审判机关作出判决或终结审理的裁定时止。
4、律师担任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刑事自诉案件或刑事申诉案件当事人的辩护人、代理人的,委托事项于案外和解、不起诉、撤诉、调解结案、判决、终结审理的裁定、驳回申诉时止。
本合同有效期届满,如甲方需委托乙方继续提供法律服务,双方应另行订立合同。
第六条 补充条款
本合同以上条款不能概明之事项,可在本条款下特别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联系方式
甲方确认下列通讯地址及联系人是乙方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法律服务向甲方履行通知义务的通讯地址及联系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按上述通讯地址向指定的联系人履行了通知义务,视为乙方已向甲方履行了通知义务。
甲方如变更通讯地址或联系人,需提前七日通知乙方。
第八条 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纠纷时,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请乙方所在地的司法行政部门或律师协会调解处理,也可以采取下列第________项方式处理:
1、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附则
1、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方持______份,乙方持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3、甲方承诺:已认真审阅本合同所有条款并完全了解其详尽内容,本合同所有条款均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
甲方(公章):
代表:
日期:
代表: 日期: 乙方(公章)
委托单位(简称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受托单位(简称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甲方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事宜,委托乙方代理,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各条,共同遵照执行。
一、委托内容
甲方授权乙方办理有关购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各项事宜。
二、委托授权范围(委托权限)
1、购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购入价应掌握在人民币________万元________万元之间。
3、所购须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不得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委托报酬
乙方如按合同约定圆满完成委托事宜,甲方给付报酬人民币________万元;如果在委托期限内未能完成全部委托事宜,则按每件______元计算报酬;如果在委托期限内未能购买到任何委托事项,则仅给付劳务费______元人民币。
四、完成委托事项所需费用
根据实际必需之要求,乙方完成委托事项所必需的费用凭有效支出凭证由甲方予以报销,但是最高数额限定在人民币__________元之内,超过的费用部分由乙方自己负担。
五、货款支付方式
1、乙方需提供出货单,验货报告及正式发票,待甲方确认无误后,在______天内甲方支付货款打入乙方公司账户,所需货品托运费用由乙方承担。
2、有关甲方公司人员及客户,如果前来做商务考察及采购,乙方有协助派车接送及派员参与商务活动,安排交通,住宿等事项,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六、委托授权期限
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七、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在合同生效之后,对乙方在授权范围内的活动可以提出合理的建议和意见,但不得任意干涉,双方遇有问题可以随时研究协商。
2、甲方保证在合同有效期内__________区域只接受乙方提供的所有货品,甲方不得自行联系所在区域的厂商和代理商。如甲方违约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需向乙方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3、乙方应认真负责行使委托方授予的权利,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与第三方恶意通谋,欺骗甲方。
4、乙方负责将相关资料整理完全,在办理过程中必须保证甲方的企业和个人资料完整,对知悉的商业机密严加保密,不得外泄。
八、验收标准及违约责任
1、在货品出库前,乙方必须提供成货样给甲方确认。待甲方确认无品质问题后方可安排出货,同时甲方应具商品验收合格书给乙方。若是商品成货样不符合甲方的要求,其责任承担有二种情况:
(1)若是甲方因在采购单上品质要求表述不清楚原因造成,由甲方承担。
(2)若是因乙方在转告交待工厂方所犯的漏洞,致使才发生的质量问题,其责任由乙方承担。
2、乙方采购验货时将须完全遵照甲方的指示及要求作业。做到严格产品检验,必要时需对产品做全检的,甲方应提前支付相应的检验劳务费用。以完全保证产品的质量。如因乙方在采购及检验上的失职,而出现所交付的产品质量瑕疵,从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3、若一方违约给另一方带来经济损失的,另一方可立即解除合同,并有权得追究违约的相关法律和经济责任。
九、保密协议
甲乙双方应对双方的合作资料及货源渠道负保密责任,负保密责任。甲乙双方公司任何人员不得泄露双方合作资料与任何第三方,如有泄露行为造成甲方或乙方的经济损失,经甲方或乙方查实后并提供相关证据,泄露方需赔偿给被泄露方的经济损失。
十、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提交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乙方代理甲方在中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注册医疗器械事宜协商一致并达成以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下列医疗器械在中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注册。
生产厂家:_________;
产品名称:_________;
规格型号:_________。
二、甲方负责按《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管理办法》规定提供相关文件资料,(文件资料包括附件一及药监局所要求的文件)。甲方对其所提供文件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及合法性负责。乙方不对前述的文件资料负审。甲方的文件资料不符合三性或甲方有误导或遗漏,导致甲方的注册被驳回或延误,概由甲方自行承担。
三、乙方代理甲方申办上述进口医疗器械产品的注册事宜,乙方有义务对甲方资料保密。对于未能取得产品注册证的,乙方应当向甲方作出书面说明或及时提供药监局的不予注册的文件。
四、甲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后3天内按费用清单向乙方支付全部代理费用。费用清单详见附件。
五、若因乙方过错不能按时完成产品注册,则每超时一个月(按工作日算)退还代理费用的30%,直到退完全部代理费止;若甲方因自身因素导致其产品注册不予批准的(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材料不真实或有违法违章行为等),其代理费用不予退还,双方的代理关系至注册当局发文不予注册之日起解除;若因不可抗力或国家政策调整致使产品注册不能按时完成,任何一方均可解除合同,乙方退还除已产生费用外的剩余代理费用。
六、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不得中止合同,甲方中止合同的,乙方所收代理费不予退还。
七、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当地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和甲方付清代理费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由下列双方签订: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电话: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律师事务所
法定地址:
负责人:(合伙所)/法定代表人:(国办所、合作所)
电话:
甲方因(注:此处概括表述委托事项)法律事务,经与乙方协商,现委托乙方指派律师担任代理人。为此,双方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根据《合同法》、《律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委托代理事项
1、委托代理内容:
2、委托代理权限:以甲方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准。
3、委托代理期限:
本合同订立后如发生委托事项变化和/或代理权限变更,双方应就委托事项和/或委托权限变更事宜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二条 指派代理律师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并经甲方同意指派律师担任甲方本合同项下法律事务的委托代理人。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代理律师因健康、执业机构变动、被暂停执业等原因不能履行代理职责时,甲方同意乙方另行指派代理律师执行本合同项下代理事务。
第三条 代理律师的职责
乙方及其指派律师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法律事务的职责:
㈠诚实守信,勤勉尽责,按照法律、法规和律师行业的执业规定,尽力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㈡尊重甲方的知情权,及时向甲方通报代理情况;对甲方提出的有关意见建议,代理律师应当认真听取并妥善处理,
㈢保守在代理过程中所获悉的甲方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
㈣严格依据甲方的授权为代理行为,不得有损害甲方利益的'越权代理或无权代理行为。
㈤不得利用提供法律服务之便利,非法牟取本合同项下法律事务所指向的甲方利益。
㈥谨慎保管甲方提供的证据和其他法律文件,保证其不遭受灭失。
第四条 事实陈述和证据提交
㈠甲方应向代理律师陈述涉及本合同项下法律事务的全部事实,并按《证据材料提交通知》的要求提供有关证据材料和/或证据线索。如果甲方未按该通知要求的时间和内容提交证据材料和/或证据线索,由此产生的不利于甲方的后果,应归责于甲方。
㈡甲方向代理律师提交的有关证据材料为原件的,双方经办人应当办理交接签字手续;若是复印件,应由甲方指定的签字人在证据材料上签名确认。
第五条 律师服务费及其支付方式
根据国家计委、司法部《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协商确定,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律师服务费(注; 此处应详细订明金额、支付时间等)
第六条 差旅费及其支付方式
乙方履行本合同所需差旅费
第七条 不属乙方的收费
乙方办理本合同项下法律事务涉及的下列费用,由甲方另行向其他收费机构或个人支付:
㈠人民法院、行政机关、仲裁机构、鉴定机构、公证机构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㈡经甲方同意的专家论证费用。
第八条 禁止合同外收费
除本合同约定的收费外,乙方承诺不再就办理本合同项下法律事务向甲方收取本合同约定范围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乙方代理律师以任何理由提出合同约定以外的任何收费,甲方应当予以拒绝。
第九条 合同提前终止
在本合同订立或/和履行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但应将终止合同的事由及有关情况知会甲方:
㈠本合同订立后乙方发现存在不可克服的利益冲突,继续代理将违反法律或者律师执业规范。
编码:电话:传真:开户行:上海银行帐号:地址:代表:编码:电话:传真:开户行:银行帐号: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委托甲方代理上海石油交易所现货和期货交易,达成如下协议:
一、为了确保在上海石油交易所的交易能正常进行,甲乙双方均须清楚了解并严格遵守《中国国际期货有限公司上海石油交易所代理业务规则》,正确履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乙方已经仔细阅读并充分认识了甲方提供的《风险揭示书》的全部内容,一切因乙方看错市况而遭受的亏损,乙方完全承担资金乃至资产抵债的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作为代理方,甲方有权了解乙方的资信情况。开户时乙方需出具经营执照(副本),法人授权书,单位状况(生产经营状况、近期财务报表等)等有关资料。
四、乙方为了便于与甲方联合,除当面填写“买入(卖出)指令单”外,可再确认传真、电报、信函、录音电话中的任何一种方式作为法律认可的委托方式。另外,乙方法人代表需签署《法人授权书》,甲方只能接受乙方法人或其指派的授权人的指令。
五、保证金账户的设置:1.本协议签定后,乙方应在三天内将基础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汇入甲方账户开户,此为本协议生效的必要条件。2.乙方在开具“买入(卖出)指令单”以前,应将足够的初始保证金汇入甲方账户,初始保证金数额为成交金额的%,超越保证金数额的指令,甲方没有义务执行。交易平仓后,该初始保证金由甲方及时退回。3.凡属期货交易,每天均按上海石油交易所公布的结算价,对其与成交价的差价部分,要求亏损方交付追加保证金。如果乙方损失≥100%初始保证金,而又未能在下一交易日前____日15时前及时补足,甲方有权代为平仓,所有损失和费用,由乙方全部负责。
六、甲方代理乙方交易的佣金(含向交易所交纳的交易手续费)为交易额的‰,乙方负责在买卖合约成交后三天内,向甲方交纳代理佣金。
七、现贷合约签定后,乙方凭交易所成交通知单在三天内通知甲方将货款提货凭证存入所。如是交收现货交易,乙方应先提供有效发票再行收取货款。
八、有关税金问题,均按照____市税务机关规定办理。
九、协议的中止:1.乙方如需中止委托关系,应向甲方提交书面申请,待甲方核准并结算帐目后,立即中止协议。2.乙方如不遵守甲方的各项规定,违约情节严重的,甲方在追回违约损失的前提下可中止代理关系,并有加以处罚的权利。
十、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十
一、乙方的印鉴需在甲方备案。十
二、此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保留一份。甲方法人代表:乙方法人代表:(签字盖X)(签字盖X
甲方(委托人):
乙方(受托人):
甲乙双方约定,乙方代理甲方进行第号驰名商标的认定申请工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引证甲方注册的号商标,对消费者护理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的第号商标提出争议申请,并通过此争议案的审理;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认定甲方号商标为驰名商标的申请,通过双方配合,保证第号商标被认定为驰名商标。
第二条目标
依据《商标法》第十三条及《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第四条的规定,使甲方第号商标在商标评审委员会争议裁定中被认定为驰名商标。
认定时限:自甲方委托乙方提交争议申请之日起,国家工商总局认定驰名商标两批次内(一年六个月时间左右)。
第三条权利义务
1、甲方:
1)根据乙方的工作进度及时间要求,及时提供委托事项所需的有关证据材料;
2)根据乙方的建议委托乙方或其它第三方做申请进程所必需的其它事项,如相关社会调查、法律诉求、证据搜集、加急程序申请等;
3)根据本协议约定,按时、足额支付费用。
2、乙方:
1)负责制定甲方第号商标申请认定驰名商标的策划及运作方案,在获得甲方的书面认可后,负责整套方案的实施;
2)将甲方提供的资料整理、规范为符合认定要求的申报材料并提前送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相关部门;
3)根据认定工作的进度需要及时通知甲方提供必要的补充材料;
4)负责运作进程中理顺渠道、疏通关系等公关活动;
5)负责策划认定过程中必要的其它事项;
6)了解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认定工作的进程,及时协调各方面的关系;
7)负责运作进程中策划方案实施情况的及时反馈和调整;
8)如果因其他原因(非乙方主观原因)而致使认定结果不利,乙方应继续负责为甲方代理,在不增加费用的基础上保证甲方在下一步程序中申请认定通过。
第四条委托事项处理进展情况的报告办法
对委托代理事项的进展,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
第五条费用及其支付
1、本协议委托事项代理费总额为壹佰万元。具体付款方式为:甲方第号商标被成功认定为驰名商标书面裁定下发后五日内,甲方支付代理费元。
2、违约责任:如甲方在第号商标被成功认定为驰名商标书面裁定下发后三十日内未能讲本协议合同款支付给乙方,则认定为甲方违约,应在本协议合同款之外,另支付乙方违约金万元。
第六条委托事项的终止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本合同终止:
1、商标评审委员会在争议裁定中认定第号商标为驰名商标。
2、由于不可抗力情形出现,致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3、甲乙双方协议终止。
第七条保密事项
1、本合同内容保密,不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人透露。
2、相关申报材料、甲方提供的其它材料及乙方从甲方获取的企业的其它商业信息,除为甲方申请驰名商标所需外,乙方不得用于其它目的。
第八条合同纠纷的解决
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任何争议,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由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处理。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代表人:
乙方:
代表人:
委托代理合同
委托人 (下称甲方)因与
纠纷一案,委托广西律师事务所(下称乙方)的律师为本案代理人。经双方协议,订立下列条款,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律师作为甲方上述案件
阶段代理人。
二、乙方律师必须认真负责保护其合法权益,并按时出庭。
三、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陈述案情,提供有关案件的证据。在接受委托后,若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乙方有权终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四、如乙方无故终止代理,律师服务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委托,律师服务费不退回。
五、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权限,详见授权委托书。
六、根据律师收费规定,甲方应向乙方缴纳律师服务费人民币 元,在订立合同时付清。
七、如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需再行协议。
八、本合同有限期限,应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本审终结止(含判决、调解、案外和解、撤销诉讼及终止执行等)
九、其他约定:
甲方: 乙方:广西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事由,委托北京市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代理,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____________律师作为甲方的代理人。
第二条根据双方的约定,乙方的代理事项及权限为:
第三条甲方必须及时、真实、详尽地向乙方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全部文件和背景材料,并根据实际需要为乙方提供办公条件和其他便利条件。
第四条乙方必须认真、负责地为甲方提供代理权限范围内的法律服务,并为甲方保守秘密。
第五条根据律师_____标准,双方约定,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______ 元,支付方式:__________,支付时间为:________。
第六条律师从事与甲方业务有关的.活动而发生的鉴定、翻译、资料、差旅等费用,由甲方支付。
第七条甲、乙双方如发生终止委托关系,涉及_____用结算事宜,应依《律师服务_____管理暂行办法》之规定解决。
第八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规定。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编码:编码: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依照《合同法》以及有关法规,以平等互利为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的基础上,签定本合向,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委托代理事项:
1—1、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所有的位于_地产项目(以下统称本项目)的销售代理。
1—2、乙方受托代理本项目的范围:总建筑面积约 平米。
1—3、在本合同期内,甲方不得另行委托第三方或自行单独进行由乙方所代理的事项。
1—4、双方签约资质:
1)甲方提供:公司营业执照,项目土地使用证、房屋产权证。
2)乙方:身份信息。
第二条、委托代理期限:
2—1、本约期限:从本约正式生效之日起,到 年 月 日。
2—2、合同期满后的续约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责任:
3—1、甲方负责对该项目独立承担相关责任。
3—2、确保项目进行市场销售的合法性,确保与客户契约的合法和契约承诺,并独立承担相关责任。若购买人购买的该项目房产的实际情况与甲方提供的材料不符或产权不清,规划设计变更或销售面积变化,以及因质量、典当抵押等问题产生的纠纷,均由甲方负责解决。
3—3、负责收取购买方按约定所支付的'款项。
3—4、全力配合乙方办理相关销售手续或银行按揭手续。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责任:
4—1、作为本项目销售的总代理,乙方负责本项目全程市场营销。
4—2、作为本项目销售的总代理,乙方全面负责现场对客户的接待、推介、跟踪服务等工作,及本项目销售控制和销售操作。
4—3、乙方利用甲方公司名义负责与客户签订正式的房地产买卖合同,督促客户付款,解释签约问题,并办理后续的登记、银行按揭、公证、房产证、土地证等手续。
4—4、乙方要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自觉维护甲方的权益并配合甲方的工作监督。
第五条、本项目销售价的规定
5—1、销售价:甲方确定本项目销售价为 元/平方米。
5—2、本合同签订后,即视同甲方认可乙方的代理售房价格,乙方不得低于该价销售。甲方同意在以上售价的基础上实际超出的部分全部归乙方所有,以此作为甲方支付给乙方的佣金。
第六条、款项的支付、收取方式
6—1、乙方代理甲方进行本项目销售,按甲方确定的销售价为基数计算的销售款由购买方直接支付到甲方账户。
6—2、乙方在代理甲方进行本项目实际销售中,超出甲方确定的销售价进行销售所超出的款项直接由乙方向购买方收取。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甲乙双方要严守本合同的各项规定,未经双方书面许可时,另一方如果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本约另有规定的、双方都同意解除的、遇不可抗力等情况除外),属于严重违约行为,要赔偿对方违约金万元。
7—2、甲、乙双方应本着精诚合作之原则,协商解决合同争议,如果协商不成,可诉至本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
第八条、附则:
本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签定补充协议。
本约附件、补充协议与本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约从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联系电话:
乙方:
代表人: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联系电话:
甲方: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地址:
联系电话:
鉴于:
1、甲方对期货投资工具具有充分认识,为实现通过期货市场获得投资收益、实现资产增值的目的,有能力并愿意承担期货投资所隐含的经济政策风险、期货交易风险和投资技术风险,甲方决定选择期货投资以期实现资产增值,并已在期货经纪公司开立期货投资账户。
2、乙方专门从事期货市场的研究和投资业务,拥有一批专业的期货投资管理人员,具有良好的期货市场投资业绩。根据我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管理期货投资账户,达成如下协议:
一、管理账户与基准金额
1、甲方委托乙方管理其在期货经纪公司开立的期货投资账户(又称“管理账户”),账户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甲方委托乙方管理的期货投资资金(以下称“基准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元整)。签署本协议后_________个交易日内,甲方应使委托乙方管理的期货投资账户内的资金达到该基准金额。
3、委托期内,除依本协议约定或甲方为向乙方支付委托管理费和绩效奖励之外,甲方不应从期货投资账户内提取资金。甲方依本协议约定提取资金的,提取后期货投资账户内的实际基准金额不应少于人民币_________万元。
二、委托期限
1、甲方委托乙方管理期货投资账户的期限为_________年,从本协议生效后第_________个交易日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委托期内,甲方可以书面形式要求延长委托期限。
三、委托权限
1、委托期内,甲方全权委托乙方对期货投资账户内的资金进行期货品种投资安排、全面负责该账户的投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做出交易决策和下达交易指令),决定该账户买卖期货合约的时间、品种、数量和方向;乙方在期货经纪公司下达的交易指令及交易结果,甲方均予以承认。
2、乙方为甲方管理上述期货投资账户,应遵守相关期货经纪公司及期货交易所关于期货投资和交易的有关规定,投资的期货品种限于国内期货交易所公开挂牌交易的品种。
3、甲方委托乙方管理上述期货投资账户的目的为投机获利而非套期保值,乙方不得代甲方进行实物交割。
4、甲方尊重乙方对该账户的独立管理。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应自行通过该期货投资账户下达期货交易指令,或另行委托他人通过该期货投资账户下达期货交易指令。
四、账户管理约定
1、签署本协议时,甲方应将其在有关期货经纪公司开户的全部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保证金入金凭证等)原件交乙方确认,并向乙方提供复印件一套,以供乙方正确实施受托义务。
2、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应将期货投资账户的指令下达权排他性地以书面形式授予乙方,由乙方指定具体投资管理人员负责管理,并将该授权明确写入相关期货经纪公司的期货经纪合同中。
3、本协议生效后、委托期限开始前,甲方应将管理账户的交易密码告知乙方,乙方应该修改该密码,及可以不向甲方透露。委托期内,为避免干扰乙方的交易活动,甲方不应私自修改该密码。确有需要的,应在征得乙方书面同意及不影响乙方交易活动的情形下修改,并应立刻告知乙方,否则视为甲方违约。
4、本协议生效后、委托期限开始前,甲方应将管理账户的查询密码书面告知乙方,同时甲方也应保留该密码,以便于双方随时查询了解管理账户的投资交易详情。甲方拟修改该密码,需即刻书面告知乙方。
5、委托期内,甲方向管理账户增加存入资金,视为增加委托乙方管理的期货交易资金,以增加后的资金为本协议基准金额。
6、委托期内,若甲方需从管理账户提取资金,导致管理资金减少的,应事先经乙方同意,以提取后的资金为本协议基准金额。(依本协议约定或用于向乙方支付委托管理费和绩效奖励的,不在此限,不视为减少本协议基准金额)。
7、委托期内,甲方不应未经乙方书面同意,自己或委托他人对管理账户实施交易。
8、委托期内,若甲、乙双方未协议延长管理期限,或延长的管理期限已届满,乙方应在该期限或延长的期限届满的最后一个交易日之前,对管理账户进行平仓。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五、管理费用
1、管理费用由固定管理费和绩效奖励两部分构成。
2、固定管理费每_________个月支付一次,年费率为管理资金的_________%。甲方应于本协议生效后一周内向乙方支付前_________个月的固定管理费,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管理期内第_________个月的_________日前,向乙方支付后_________个月的固定管理费。委托期内,管理资金有增加的,按增加后的基准金额计算固定管理费,并于增加之次月计付。
3、绩效奖励每_________个月支付一次,届满_________个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为结算基准日。当管理期每满_________个月,管理账户的盈利情况达到下列条件时,甲方应在该_________个月届满后的_____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绩效奖励:
(1)管理账户产生的投资收益与甲方管理资金之比小于或等于100%时,甲方按_________%的比例向乙方计付绩效奖励。计算公式如下:绩效奖励=(账户期末余额-账户本金)×25%。
(2)管理账户产生的投资收益与甲方管理资金之比超过100%时,甲方按_________%的比例向乙方计付绩效奖励。计算公式如下:绩效奖励=(账户期末余额-账户本金)×35%。
六、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按照本协议的`规定享有该账户的投资收益。
2、为乙方及时、全面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提供便利。
3、对其在相关期货经纪公司开立账户的真实性、提供资料的合法性及管理资金来源的合法性独立承担完全的责任。
4、承担与管理账户投资收益有关的全部税费。
5、每日确认、签署期货经纪公司出具的每日交易结算单,随时查阅了解管理账户的投资交易和盈亏情况。
6、不干涉乙方就管理账户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甲乙双方另有书面约定的除外)。
7、针对期货交易市场高风险高回报的特点,为减轻或减少亏损,必要时及时做出是否继续进行或终止投资交易的决定。
8、按时向乙方支付管理费用。
9、全面、及时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其他义务。
七、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勤勉、谨慎、尽责地管理管理账户,以专业的投资分析和决策方法,实现甲方投资收益的最大化。
2、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期货交易管理政策。
3、在本协议约定的受托权限和范围内进行投资决策,履行受托义务。
4、遇重大事项、期货市场出现重大行情波动,或本协议第五条约定的情形时,应及时报告甲方。
5、按照本协议的规定收取管理费用。
6、全面、及时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其他义务。
八、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及合同终止后,均不得泄露该账户操作策略或财务状况等商业机密。
2、甲乙双方在约定时限内未能按时支付对方盈利金额或者亏损金额的,应从应付之日起每日按应付金额的_________%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九、争议解决
1、对于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2、若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解决。
十、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甲方将全部资金存入约定的账户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签章):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甲方:(委托单位):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其它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因经营管理需要,委托乙方代理记账,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双方本着诚信、平等、互利之原则,经双方代表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范围
1、代理时间: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对甲方20 年 月到20 年 月的经济业务进行代理。
2、业务范围(请在以下事项中选择):
(1)代办税务登记;(2)办理纳税、退税和减免税申报、(3)建账记账;(4)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5)财务管理咨询;(6)代理社保;(7)代理工商年检(8)清理乱账(需另行收费)。
二、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要建立健全企业管理制度,依法经营,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保证从事的经济业务真实、合法,保证提供的原始凭证和票据真实、有效、合法、准确、完整。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各项税费。
2、甲方在每月10日前为乙方提供完整的会计资料,包括各种发票的使用情况、银行存款的详细情况(出示银行对账单)、原始凭证和票据。如果甲方提供资料不全、票据失真致使乙方无法继续工作,从而导致工商税务处罚及其他法律责任的,由甲方负责。
3、安排专人负责现金和银行存款的收付,按要求保管好所有的往来单据。
4、做好会计凭证传递过程中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5、及时准确的将收到工商、税务部门的信件、电话等内容转交或传达乙方。
6、按本合同规定及时足额的支付代理服务费用。
7、为乙方派出的代理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及合作。
8、为乙方提供记账、理账所需要了解的生产、经营等管理资料
9、对于乙方审核后退回的票据按照规定应当及时进行更正、补充。
三、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和各项税收管理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为甲方开展代理服务业务。
2、根据甲方的经营特点和管理需要,选择相应的会计核算制度。
3、设计会计凭证传递程序,做好凭证签收工作,指导甲方按《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妥善保管会计档案并在合同终止时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
4、按有关规定审核甲方提供的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册,及时编制会计报表。
5、办理甲方各项纳税事宜,税务部门到甲方检查工作,必要时乙方列席会议,根据需要向税务部门汇报。
6、解释说明甲方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会计法规、财税政策等的原则问题
7、对工作中涉及的甲方商业机密和会计资料严格保密,不得随意向外透露、出示和传递。
8、妥善保管甲方的所有会计资料,由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资料丢失(不可抗力原因除外),应由乙方负责弥补并承担由此引起的直接经济损失。
四、结算方式
1、经协商,乙方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为人民币每月 元,材料费(账簿、凭证、申报表等) 元/年。
2、在办理纳税申报及其他相关事项时,乙方办事人员所发生的往返交通费,由乙方垫付,产生的和甲方有关的费用由甲方实报实销。
五、违约责任
1、合同最短委托期为一年,合同未满六个月任何一方终止合同,都应向对方支付相当一个月记账费的违约金。
2、甲方未能向乙方提供真实、合法、准确、完整的原始凭证,导致相关方面责任的由甲方承担;甲方未能及时提供代理服务所需的核算资料和工作条件的致时乙方不能按时履行本合同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如甲方未按时足额支付代理记账费用的,乙方对出现的任何会计账务、税务问题的,不承担任何责任,同时本合同自动失效,乙方不承担本合同违约责任。
4、由于乙方原因未能按时完成会计核算及其他相关业务,造成一定后果的,乙方必须及时纠正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六、有效期限
1、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并付款之日起生效,并在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事项完成之前有效。本合同到期前30天内双方无异议可续签合同,如双方在合同到期前30天无异议也没有续签合同的,本合同视为自动延续一年。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一条 委托代理事项
1、委托代理内容:
2、委托代理权限:以甲方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准。
3、委托代理期限:
本合同订立后如发生委托事项变化和/或代理权限变更,双方应就委托事项和/或委托权限变更事宜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二条 指派代理律师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并经甲方同意指派律师担任甲方本合同项下法律事务的委托代理人。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代理律师因健康、执业机构变动、被暂停执业等原因不能履行代理职责时,甲方同意乙方另行指派代理律师执行本合同项下代理事务。
第三条 代理律师的职责
乙方及其指派律师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法律事务的职责:
㈠诚实守信,勤勉尽责,按照法律、法规和律师行业的执业规定,尽力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㈡尊重甲方的知情权,及时向甲方通报代理情况;对甲方提出的有关意见建议,代理律师应当认真听取并妥善处理,
㈢保守在代理过程中所获悉的甲方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
㈣严格依据甲方的授权为代理行为,不得有损害甲方利益的越权代理或无权代理行为。
㈤不得利用提供法律服务之便利,非法牟取本合同项下法律事务所指向的甲方利益。
㈥谨慎保管甲方提供的证据和其他法律文件,保证其不遭受灭失。
第四条 事实陈述和证据提交
㈠甲方应向代理律师陈述涉及本合同项下法律事务的全部事实,并按《证据材料提交通知》的要求提供有关证据材料和/或证据线索。如果甲方未按该通知要求的时间和内容提交证据材料和/或证据线索,由此产生的不利于甲方的后果,应归责于甲方。
㈡甲方向代理律师提交的有关证据材料为原件的,双方经办人应当办理交接签字手续;若是复印件,应由甲方指定的签字人在证据材料上签名确认。
第五条 律师服务费及其支付方式
根据国家计委、司法部《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协商确定,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律师服务费(注; 此处应详细订明金额、支付时间等)
第六条 差旅费及其支付方式
乙方履行本合同所需差旅费
第七条 不属乙方的收费
乙方办理本合同项下法律事务涉及的下列费用,由甲方另行向其他收费机构或个人支付:
㈠人民法院、行政机关、仲裁机构、鉴定机构、公证机构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㈡经甲方同意的专家论证费用。
第八条 禁止合同外收费
除本合同约定的收费外,乙方承诺不再就办理本合同项下法律事务向甲方收取本合同约定范围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乙方代理律师以任何理由提出合同约定以外的任何收费,甲方应当予以拒绝。
第九条 合同提前终止
在本合同订立或/和履行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但应将终止合同的事由及有关情况知会甲方:
㈠本合同订立后乙方发现存在不可克服的利益冲突,继续代理将违反法律或者律师执业规范。
㈡甲方坚持要求代理律师追求无法实现或不合理的代理目标。
㈢在事先无法预见的前提下,继续履行本合同将会给乙方带来不合理的费用负担,而双方未能就追加律师服务费达成补充协议。
㈣甲方故意捏造、隐瞒事实、弄虚作假,欺骗或误导代理律师,经代理律师指出后甲方仍不予纠正。
依据本条第㈠项终止本合同的,乙方已收律师服务费应予退还;依据本条㈡或/和第㈢或/和㈣项终止本合同的,乙方已收律师服务费不予退还。
第十条 如遇事先无法预见的情势
代理律师在授权权限之外为维护甲方合法权益所实施的代理行为,甲方应予确认。
第十一条 守约承诺
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单方终止合同,否则将依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本合同另有约定除外。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㈠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一条之约定,其所收律师服务费(不含已实际发生的差旅费)应在甲方要求退费后全部退还甲方。
㈡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一条之约定,除已缴费用乙方不予退还外,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缴清合同约定的全部律师服务费。
㈢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条、第六条之约定向乙方支付律师服务费和/或差旅费的,乙方有权随时中止或终止代理服务,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㈣代理律师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法律事务过程中,因其工作疏忽或过失导致甲方经济损失的,按照乙方投保的《律师执业责任保险合同》的有关规定向甲方赔偿。
㈤代理律师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法律事务过程中,因其故意导致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合同解除
本合同履行中,如一方要求解除合同,需由双方协商并另行签订书面协议。
第十四条 履职监督
为便于乙方了解承办律师的履职情况,甲方承诺在乙方代理律师代理案件的任何一个阶段或乙方代理律师履职终止时,认真填制《律师服务质量征求意见表》寄、交乙方。
第十五条 合同履行完毕
乙方的代理职责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注:此处应明确约定代理事项的结束点)时止。
第十六条 争议解决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成都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七条 合同生效
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本合同经双方签署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
第十八条 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包括《授权委托书》、《律师服务质量征求意见表》、《委托事项法律风险告知书》、《证据材料提交通知》,在本合同签订时由甲方一并签收;前两项为待填文书,由甲方填制后送交乙方。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名): 授权代表(签名):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甲方:
乙方:
鉴于甲方拥有良好的资本运作能力和强劲的市场开拓能力,乙方拥有丰富的社会资源和成熟的项目管理经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共同发展”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合作投资开发武汉博震大康集团有限公司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投资开发主体
1、甲、乙双方同意,以双方注册成立的武汉博震大康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博震大康)为大康集团总部及国际显示器广场项目的开发投资主体。
2、甲、乙双方通过对博震大康公司的控股,获得震大康集团总部及国际显示器广场项目的开发建设权,通过博震大康公司向甲、乙双方分配股东收益的形式,实现甲、乙双方预期的投资收益。
3、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协议签署的同时签署公司章程,并由乙方开始办理博震大康公司组建手续。
二、出资比例及支付
1、公司博震大康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壹亿元人民币。甲、乙双方在博震大康公司出资比例为:甲方出资人民币5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0%;乙方出资人民币5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0%。
2、博震大康公司注册成立时,甲、乙双方必须按以下约定向博震大康公司的帐户支付资金。甲方应200-年-月-日前将人民币5000万元支付至博震大康公司帐户;乙方应--年-月-日前将人民币5000万元支付至博震大康公司帐户。
3、以上各方如不能按上述约定时间足额注入资金,则视为该违约方对于其在博震大康公司中的相应比例的股权自动予以放弃,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或股东之外的他方办理股权转让的手续。
4、甲、乙双方须按照各自在博震大康公司中的出资比例承担大康集团总部及国际显示器广场项目的投资总额。经甲乙双方股东同意,博震大康公司也可以自行筹措大康集团总部及国际显示器广场项目建设所需资金。
三、公司经营范围
房地产及房地产项目相关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销售策划;自有房屋的物业管理、房地产信息咨询(中介服务除外)。
四、管理机构设置
1、博震大康公司董事会由五人组成,其中甲方推荐-名董事,乙方推荐-名董事。在董事会中,由甲方董事出任董事长,乙方董事出任副董事长。在项目公司中,乙方推荐总经理人选,甲方推荐副总经理人选;乙方推荐财务总监人选,甲方推荐出纳人选,上述人选由董事会聘任。
2、博震大康公司工程管理人员原则上从甲、乙双方指定的人员中选派。双方派往博震大康公司中的工作人员,必须按照公司章程进行管理。对不能胜任和违纪人员,项目公司有权辞退。
3、博震大康公司的利润分配,按会计年度结算。博震大康公司因经营武汉博震大康集团有限公司项目收取的全部投资收益,按照甲、乙双方注册资本出资比例依法分配。
4、甲、乙双方承诺,博震大康公司投资收益如用于股权分配以外的用途,需经董事会决定后,报甲、乙双方确认后执行。
5、凡涉及博震大康公司的具体事项,均以博震大康公司章程的约定为准。
五、双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对武汉博震大康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进行投资,并按股份比例取得相应的投资收益,承担投资风险。为武汉博震大康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开发提供人民币----万元的启动资金(含投标保证金和注册资金);
(2)与乙方共同制定公司博震大康利益分配的方案,交由董事会和股东大会通过;
(3)遵守本协议其他条款约定的甲方义务。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对武汉博震大康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进行投资,并按股份比例取得相应的投资收益,承担投资风险。为武汉博震大康集团有限公司项目提供人民币----万元的项目开发启动资金(含注册资金);
(2)负责武汉博震大康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营开发前期各项手续的办理、工程施工管理、市场营销策划,精心组织、科学操作,争取武汉博震大康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利益的最大化;
(3)在甲方的协助下整理向金融机构申请信贷资金的申报材料,办理向金融机构申请开发建设武汉博震大康集团有限公司项目所需的信贷资金的各项手续;
(4)与甲方共同制定博震大康公司利益分配的方案,交由董事会和股东大会通过;
(5)严格遵守本协议其他条款约定的乙方义务。
第六条 合作条件和前提
(1)乙方负责该项目土地招拍挂条件设置相关工作,争取以 万元/亩取得相应土地使用权;
(2)乙方借助其房地产开发经验,在合作建设期内,取得相应的税收优惠;
(3)土地招拍挂定金和摘牌后第一笔土地款由甲方出资80%,乙方出资20%,但乙方应不迟于3个月内(代垫之日起)将由甲方垫付的土地款归还甲方。
第七条 终止协议的约定
1、甲、乙双方确认,本协议是以第六条约定的内容为合作前提和基础,如果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第四条约定时,则另一方有权选择终止本协议的履行。
2、由于一方原因造成另一方终止执行协议,违约方按本协议履行赔偿责任。
3、由双方确认的因素造成博震大康公司无法履行责任,仍可能构成终止本协议的理由。
本协议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订;一方为______公司,注册营业所在____________(以下称中方),另一方为______公司,主营业所在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投资人)双方约定,在____________合作建设____________,其条款如下:
1.双方同意合作建设____________,共有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
2.中方提供建设的场地,负责拆迁场地上的建筑物。
3.投资人负责建设的全部资本。
4.____________建成以后,由中方负责经营,自负盈亏。投资人的投资及其利息,从____________建成开业后的第______年起开始偿还,在______年内分______次还清。每一次的还款,应详细列举下列两个项目:
a.投资人在建设度假村中投资总额的______;
b.按尚未偿还金额计算出来的利息。(____________行应为上述还款出具不可撤销的、不可转让的、无保留条件的保证书。中方也可以提前偿还全部金额。还款后就不再计付利息。在中方还清投资人的投资和利息以后,这个____________就全部属中方所有,不必再作任何补偿。)
5.双方约事实上,投资人分红的固定比率为营业净利的______,从______开始营业起算,由中方将每年红利分给投资人,共分______年。
6.投资人负责____________的设计、装修、建筑管理、工程招标等工作,直至建成为止,有关费用则由中方支付。
7.双方将讨论进口何种材料,并将为这些材料的供应进行招标。中方负责研究此事,并任命适当的单位着手进行招标。投资人负责挑选最合适的投标,监督投标工程的施工,协调____________建设的进度。
8.有关的税款,按中国的税法办理。
9.本协议经中方的领导机关______省对经济贸易委员会批准后生效。
中方:(签字)______________
投资人:(签字)____________
工程名称:_
委托方(甲方):_
代理方(乙方):_
签订日期:X年____月____日
一、建设工程基本情况:
1、工程名称:_;
2、招标范围:_;
3、建设地点:_;
4、工程规模:_;
5、工程投资额:_。
二、建设工程实施条件:
1、工程批准文号及时间:_;
2、图纸设计单位及交付时间:_。
三、招标、计价及评标定标方式:
1、招标方式:_;
2、计价方式:_;
3、评标办法:_。
四、代理业务范围:
拟定招标方案;
拟定招标分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
派员组织申请人报名登记;
审查报名申请人投标资格;
编制招标文件;
组织现场踏勘和答疑;
编制标底;
组织开标、评标;
参与开标、评标;
草拟工程合同;
_。
五、代理方的义务:
1、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从事招投标代理活动;
2、在委托书的受权范围内为委托方提供招标代理服务,不得将本合同所确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转让给第三方;
3、有义务向委托方提供招标计划以及相关的招投标资料,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解释工作;
4、对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内容保密,代理方工作人员如与本工程潜在投标人有任何利益关系应主动提出回避;
5、对代理工程中提出的技术方案、数据参数、技术经济分析结论负责;
6、承担由于自已过失造成委托方的经济损失。
六、代理方的权利:
1、有权拒绝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的人为干预;
2、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授权范内办理委托项目的招标工作;
3、有权要求更换不称职或有其它原因不宜参与招标活动的委托方人员;
4、承担由于自已过失造成委托方的经济损失。
七、委托方的义务:
1、在双方约定的期限内无偿、真实、及时、详细地提供招投标代理工作范围内所需的文件和资料(包括建设批文、资金证明、工程规划许可证、地质勘察资料、施工图纸及审核通知书等);
2、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委派熟悉业务,知晓法律、法规的联系代表配合代理方工作;
3、在双方约定的期限内,对代理方提出的书面要求在日内做出书面的回答;
4、承担由于自已过失造成代理方的经济损失;
5、对影响公平竞争的招投标相关问题的保密;
6、在规定的有效期内签订完工程施工合同,并在签定合同后____日内提交____市招标投标管理中心备案;
7、委托代理资质项目中如内容、时间等有重大调整,应书面提前一周通知乙方,以便调整相应的工作安排。
八、委托方的权利:
1、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有权参加委托代理工程招投标的有关活动;
2、有权了解招投标活动的`计划安排,并可要求代理方提供招标阶段(保密事项除外)和全过程书面报告;
3、有权要求代理方更换代理招标过程中不称职或应回避的人员;
4、有权参与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和考察工作;
5、有权参与开标、评标以及评标委员会评标、定标的全过程工作。
九、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办法:
1、受托方向委托方收取中标价的_%或人民币(大写)_代理咨询服务费;上述费用中:
含甲方缴纳的发布媒体信息服务费;
含甲方及中标人缴纳的市招标投标服务所综合服务费;
不含甲方缴纳的发布媒体信息服务费
不含甲方及中标人缴纳的市招标投标服务所综合服务费。
2、此代理咨询服务费于:
本协议签订后,委托人先预付%余款在领取合同备案通知书后一次性付清;
领取合同备案通知书后一次性付清;
委托人与中标人签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后一周内付清:
_。
十、委托方指定联系代表人:
姓名:_
职务:_
十一、违约、争议:
1、双方都必须严格遵守签订的代理合同条款、不得违约;
2、由于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3、由于违约造成第三方(中标人)损失的,也由违约方在赔偿另一方损失的基础上再赔偿第三方损失;
4、双方对代理合同条款变更时必须另签补充合同条款,补充合同条款作为本代理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委托方与受托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时,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管部门调解。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争议:
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合同份数及分送责任:
1、本咨询合同正本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副本_份,甲方_份,乙方_份,_壹份;
2、_市招标投标管理中心建设工程科壹份由乙方送达。
委托方(甲方)(盖章):_代理方(乙方)(盖章):_
法定代理人(签字):_法定代表人(签字):_
法定代表人委托人(签字):_法定代表人委托人:(签字)
单位地址:_单位地址:_
联系电话:_联系电话:_
编码:_编码:_
开户银行:_开户银行:_
银行账号:_银行账号:_
签订地点:_签订地点
认购方(甲方):地址:身份证号码:电话/机/手机:
代理方(乙方):地址:电话:传真:分行电话:
经甲乙双方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经过对珠海市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其中附属面积_____,以确权面积为准)的详细考察,确定购买该房屋,并全权委托乙方代理购房事宜。
第二条乙方代理甲方购买该房屋的单价为_____元/,总价(小写)__________元(大写)_____佰_____拾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乙方负责办理甲方认购房屋的转让登记事宜,甲方向乙方支付佣金为成交金额的%,即:_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佰_____拾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
第三条该房地产转让税费按政府标准计征,缴纳方式为。
1.买方全包
2.卖方全包
3.按政策和法律规定双方各付
第四条付款方式选择:
1.一次性付款:本合同签订的同时,甲方向乙方支付认购金人民币_____元,并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乙方协助甲方办理更名过户前向乙方付总房款的_____%,即_____元,待有关房屋产权或购房合同手续完备之日前,甲方付清房屋余款及佣金给乙方。
2.按揭付款:本合同签订的同时,甲方向乙方支付认购金人民币_____元,并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乙方协助甲方办理按揭过户更名前向甲方付清首期购房款人民币_____元,乙方代甲方向银行申请_____年即人民币_____元按揭贷款,所需律师费、保险费、评估费、资料保管费等费用全部由甲方支付。若银行审批的按揭款数额达不到申请贷款额,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起_____日内,向乙方补齐申请贷款数额与银行实际审批贷款数额的差额。
第五条甲方逾期缴付购房款超过_____天和不按时前来办理更名过户、按揭手续,按甲方弃权处理,乙方有权将甲方认购的房地产出售给第三方,已收认购金不予退还。
第六条甲方所认购的该房屋以现状为交楼标准,但乙方需负责督促原产权人结清该房屋交付给甲方使用之前的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等。乙方应在办理完房地产权证时或年月日将该房地产交给甲方使用。
第七条乙方及委托乙方出售房地产的原产权人协助甲方办理房地产权转让登记手续后,本合同即告终止,甲方须向乙方交回本合同及有关单据原件。若在办理房地产权更名过户手续期间,因第三方及原产权人原因导致该房地产权无法转让,乙方不负违约责任,但必须_____天内退还所交的款项。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双方签名或盖章后即时生效。
第九条其他补充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代理人:经办人:
合同于年月日在订立
甲方: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就“__________”产品在乙方区域经销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代理条件
1-1、经营者须具有合法的经营场所,良好的经营理念和商业信誉,能与我公司达成共识。
1-2、具有优秀的专业销售服务团队、推广产品与塑造品牌的能力。
1-3、保证代理销售任务的全面完成。
二、代理区域
三、代理期限为______年,即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如乙方能如期完成双方签定的销售任务年进货量______万元(含首批),双方另行续约。(特殊情况可双方协商解决!)
四、代理价格:甲方采用全国统一零售价______折供给乙方(不含税价)
五、首期进货与销售指标
5-1、乙方首期进货额为人民币_____万元。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首批进货额_____%的定金。
5-2、乙方须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_个工作日内将全款汇至甲方指定账户,本合同正式生效。
5-3、导入期为本合同签定之日起_____个月内,第_____月每月需有进货及返单。
六、结算及运输
6-1、甲方采用款到发货的结算方式,乙方将订单和汇款凭证一同传真到甲方;甲方确认乙方货款到账后,以乙方订货单为准_____个工作日内货从广州发出。
6-2、甲方根据乙方的订货安排发货,广州市以外的运费由乙方承担。
6-3、乙方指定收货单位/个人______(先生/女士)电话:_______________
七、产品质量及换货
7-1、若产品出现质量或数量短缺问题,乙方应在收货之日起_____个工作日内向甲方说明,经甲方查实后予以换补。
7-2、因运输或其他环节所造成的丢失、残缺或残损等问题,应向相关部门索赔。
7-3、乙方自进货之日起_____日内可调换_____%的产品,所要调换的产品必须包装完好、内容物完整,不影响第二次销售,否则甲方有权拒绝调货,调换产品所产生的往返运费由乙方承担。(注:参加活动产品、特价产品、特殊支持产品不设调换)
八、权利及义务
1、甲方需保证乙方在代理期间不得向乙方代理区域内的其它单位供货。如有发现违规行为甲方需向乙方赔偿乙方首批进货金额的全款作为违约金,如情节严重乙方拥有终止合同的权利,并要求甲方无条件接受乙方退还所有库存货品。
2、甲方有义务与乙方共同承担打击代理区域内市场窜货问题。如有发现外区窜货至乙方所代理的区域,甲方有义务出面进行解决。否则乙方将根据乙方当地加盟店的_____个月的平均进货额及按照加盟店正常加盟折扣_____折所得利润×甲方实际解决问题的时间所得金额要求甲方赔偿其损失。
3、乙方可以在其网络平台上销售甲方的护理项目,乙方可在甲方的允许下在其网络平台上销售甲方的产品,如甲方未同意的情况下乙方仍然销售,甲方可要求乙方承担其所有损失。同时甲方必须严格杜绝甲方产品在网络上的销售,如有发生乙方顾客持有甲方网络销售的产品及有顾客因甲方产品网络销售所产生的退款及退货责任,乙方有权向甲方要求其产品及项目的_____倍赔偿!情节严重乙方有权利实时终止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无条件接受乙方退还所有库存货品。
4、甲方有义务参加乙方举行的统一活动及教育培训。
5、甲方有义务遵守双方约定的价格体系,不得随意调价。
九、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议。如有纠纷可在双方进行调解磋商,如不能解决可在双任一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合同______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委托人(下称甲方):___________
受托人(下称乙方):___________
甲方因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纠纷一案,委托乙方代理诉讼,经双方协商,订立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为甲方所涉纠纷案_______________诉讼代理人。
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权限为:
1.甲方委托乙方为第一审的诉讼代理人
乙方代理权限:代为调查、取证、答辩、出庭应诉、庭外和解,代为提出、变更、放弃、承认诉讼请求和调解、和解,提出反诉;
2.甲方委托乙方为第二审的诉讼代理人
乙方代理权限:代为提起起诉/上诉、调查取证、答辩、出庭应诉、庭外和解,代为提出、变更、放弃、承认诉讼请求和调解、和解;
3.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申请执行程序的代理人
乙方代理权限:代为向法院提起;甲方委托乙方上述____________项代理工作。
第三条双方协商同意代理费及交纳办法如下:
1.如一次性付清,甲方应在本协议签署之__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全额代理费人民币__________元;
2.如分期支付,甲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___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第一笔代理费人民币_________元,其余代理费于________之前缴足,共计人民币_______元;
3.风险条款,甲方应在本协议签署之____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人民币_______元,如_________________甲方向乙方加付人民币__________元;
4.其他特别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甲乙双方经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商标注册委托代理服务协议。一、甲方正式委托乙方代理服务甲方____________商标在第____________类的申请注册,共____________个。该注册商标详细内容见本协议附件《商标注册申请书》及《商标代理委托书》。二、乙方接受委托后,负责完成商标注册代理的'全部工作,并须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保护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三、本次商标代理服务采取分类服务形式,具体项目为
1.商标设计费____________元。
2.商标查询选择如下方式:
□商标按□中文□英文□中英文项目包干查询,包干查询费____________元。
□商标查询费按实际查询次数计,每次中文____________元,英文或拼音____________元。
3.商标申请注册费用___________元,加急注册费___________元,包干注册费___________元。
以上项目共计费用____________元。四、付款方式
签订协议后,乙方即时收取甲方商标代理服务费用____________元。
五、甲方须保证提供之注册申请材料证明的合法性,如因甲方提供的材料失真,造成的一切损失及法律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六、甲方若有变故,如企业变更、企业重组、联系人地址变更、电话变更等等,必须通知乙方,办理相关变更手续。如因甲方没有及时通知乙方,而造成的后果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七、如果乙方代理甲方申请的注册商标被国家商标局驳回或需要删改的,由甲方决定是否向国家工商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驳回复审或删改;如果甲方决定申请驳回复审或删改,甲乙双方可另行签定委托协议。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项,协商后可做补充。
九、补充条款:
第一章总则
为了发展本市的对外经济、贸易及旅游业,使酒店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达到国内同类酒店的先进水准,从而使酒店赢得良好的社会声誉和经济效益,(以下简称委托方),特委托(以下简称管理公司),全权经营管理 酒店。双方依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委托方________酒店系在中国____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合法经营企业,法定地址:________,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
管理公司________酒店管理公司系在中国________市工商管理局登记注册的国有企业,法定地址:________,法定代表:________。
第二章名词定义
第一条酒店
本合同用的“酒店”一词指位于 酒店,内容包括:
(1)间有卫生间的客房;
(2)各类中西类餐厅、风味餐厅、旋转餐厅、多功能厅、迪斯科厅、酒吧、咖啡室、茶廊、游泳池、桑拿浴室、健身房、网球畅附设商畅美容室、洗衣房、商务设施、停车场以及其它康体设施和酒店建筑所在地的空地、绿地等,全部占地约亩;
(3)提供后勤服务的综合楼及职工宿舍等,全部建筑物约________平方米;
(4)酒店经营所需的供水、电力、电讯、煤气、汽油、柴油等能源以及排水、消防等附属设施及空调、电梯、卫生设备、冷藏等设备;
(5)全部“家具、装置及营运物品”。
第二条家具、装置及营运物品
在本合同中“家具、装置及营运物品”是指:
(1)所有家具、陈设及布置,包括客房、公共场所的家具、地毯、墙饰、摆件、灯饰和其他物品;
(2)饭店经营所需的所有设备,包括厨房、酒吧、公共卫生(PA)设备、洗衣房、办公室等设备;
(3)必要的车辆和运输设备;
(4)所有营运物品,包括工具、器皿、布件、瓷器、玻璃器皿、银器及类似物品;
(5)所有制服及其他酒店营运所必须的物品。
本合同第一、第二条所列内容,以酒店正式开业日前双方交接所附明细清册为准。
第三条酒店正式开业日
“酒店正式开业日”是指酒店正式全面营业的第一天,其基本条件为:
(1)酒店建设工程全部竣工;
(2)酒店全部设备及设施已安装完毕、正常运行;
(3)酒店全部家具、装置及营运物品备齐;
(4)酒店工程经国家验收合格,包括消防、卫生设施;
(5)酒店营业执照及各项营业许可证已经获得;
(6)各项保险生效;
(7)酒店经营所必须的流动资金全部汇入酒店营业账户;
(8)委托方与管理公司书面同意酒店可以正式开业。
酒店正式开业日之前的对外营业称为“酒店试营业期”。以上各项若有一项未达到者,均属“酒店试营业期”。
第四条双方
这是指本合同的缔约双方:即委托方与管理公司。
第五条总收入
在本合同中这是指经营酒店及其设备所得的客房、餐饮、附属的涉外商畅娱乐设施、场地出租、电话、电传、传真、洗衣、出租汽车及其他各项服务获得的全部收入的总和。
第六条经营毛利
本合同中的“经营毛利”是指总收入减去酒店经营成本和费用后的余额。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酒店经营成本和费用不包括以下内容:
(1)固定资产折旧费和投资性质的费用摊销及更新基金;
(2)贷款利息(流动资金贷款利息除外);
(3)所得税、房产税及其他附加税;
(4)土地使用税;
(5)董事会费和保险费;
(6)管理公司收取的管理费;
(7)国家汇率调整造成的汇兑损失;
(8)委托方董事会特别要求所进行的、非酒店日常经营管理所需的会计、审计、律师等费用;
(9)投资方成员在酒店的挂账及投资方的内部会议等挂账;
(10)经投资方同意购置的固定资产和零星工程完善项目;
(11)投资方单方面要求的接待、广告、赞助性开支以及未得到管理方同意而实际由投资方获益和开支的各项费用。
(12)其他非酒店经营所产生的费用。
第七条商标及服务标志
这是酒店在销售商品、提供服务及市场推广中所用的属于管理公司专有的标记、图案或文字。
第三章酒店管理
第八条管理权
委托方授权管理公司在接受管理期间,对酒店经营管理有充分的决定权和指挥权,管理公司及其代表可代表酒店对外签署与日常经营管理业务有关的文件、合同,包括签署总额不超过万人民币的短期经营周转资金的贷款合同。
第九条总经理
酒店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人选经管理公司与委托方充分协商后由管理公司任免。
总经理是管理公司在酒店的总代表。总经理对酒店经营管理事务有指挥权和决定权,对酒店经营管理全面负责并对管理公司负责。
总经理是酒店法人的委托代表。
总经理如有营私舞弊行为,需经证实后,委托方方有权要求管理公司进行撤换。
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
第十条人事安排
1、管理公司将根据酒店的实际状况提出人事、组织机构设置方案,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作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制订劳动工资计划,根据上述方案计划安排酒店员工工作。
2、酒店各级员工的聘任、奖惩、调动和安置均由总经理按国家有关合作经营企业的规定决定和处理。
3、管理公司派往酒店工作的职工均受酒店雇佣,其住宿、交通(包括市内交通)均由酒店负责;工资、奖金、休假、医疗等享受酒店员工同等待遇;每年享受二次有薪探亲假,每次假期10天(在途时间另计),其交通费按国家规定标准在酒店费用中列支。
第十一条酒店的管理工作
管理公司及其代表在管理酒店期间,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和规定,管理期分为两个阶段--试营业期和正式全面营业期。
管理公司在酒店筹建后期和试营业期内,除了酒店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外,其主要工作有:
1、逐步建立健全酒店各项规章制度,完善机构设置;
2、对酒店设施布局进行调整和完善;
3、招聘员工,强化人员培训,建立岗位责任制;
4、进行市场推销;
5、为酒店正式全面营业进行积极准备,包括筹备酒店正式开业仪式等。
6、有计划地推行“ 酒店管理模式”。
7、争取在 年内为甲方培训一支能自行管理、经营、具有良好职业素质和操守的管理队伍,最终使甲方能在最短时间内能独立经营和管理好酒店。
从酒店正式开业日起,酒店进入了全面营业期,管理公司的主要工作有:
(1)乙方派出业务骨干筹备酒店开业,作好开业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人员和设备运行与到位。
(2)乙方负责招聘具备酒店从业素质的员工,开展员工上岗前的业务知识、技能的培训。
(3)宾馆装修期间提出专业的整改意见和建议。
(4)负责为宾馆建立相应的管理体系和服务体系,按照 星级宾馆的标准实施全面质量管理。
(5)建立实施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制定相应跟业绩挂钩的绩效管理机制。
(6)负责为宾馆的经营拓展客源市场,建立酒店自身销售网络系统,并利用乙方现有的酒店网络,积极使用电子商务,积极促销酒店旅游市畅
(7)乙方将派出专业人员整合本地资源,设计酒店的整体CIS形象识别系统,以统一、整体的品牌形象崛起于本地区。
(8)通过深入的调查研究和理论分析,向甲方股东提交酒店的年度预算、年度经营计划以及酒店最佳的产品组合内容和远景发展规划。
(9)尽快使酒店达到 星级酒店标准并通过验收,为酒店在本地区创优秀品牌而努力工作。
(10)乙方竭尽全力完善、维护好酒店的硬件设施,使之能良性循环,确保酒店常新、环境完美、不断完善和配套。
(11)乙方有权在本合同规定的范围内独立实施全面经营管理工作,乙方实施在甲方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
(12)全面推行“ 酒店管理模式”。
(13)按照酒店的设备、设施条件,提供先进的经营管理方法和服务水平;
(14)全面负责酒店的公共关系事务和市场推销;
(15)深化员工业务技能培训工作;
(16)负责监督和考核总经理的工作业绩;
(17)每一会计年度前______天向委托方提交酒店的年度经营方案及财务预算;
(18)每一个月的后___天内向委托方提交反映该月酒店经营情况的财务报表;
(19)每一个会计年度结束_______个月内,向委托方提交酒店财务报告,说明本年度决算情况和经营成果;
(20)根据市场变化情况和经营需要,调整和修改酒店各项收费标准;
(21)负责酒店的日常维修和保养;
(22)为保障酒店的权益,代表委托方和管理公司进行法律诉讼;
(23)争取在 年内回收酒店投资的本息。
第四章管理费的计算与支付
第十二条试开业前期因工作量巨大,而又无营业收入,故开业前期自乙方管理人员到位后,每月暂按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支付管理费。
第十三条管理费分为基本管理费和效益管理费。
第十四条在酒店试营业期内,管理公司收取的基本管理费按总收入的百分之__________收醛
第十五条从酒店正式开业日起,管理公司收取的基本管理费按总收入的百分之__________收醛
第十六条基本管理费每月支付一次,其计算方法是按当月总收入乘以上费率,于次月15日前汇入管理公司指定的账户。
第十七条管理公司同意在酒店试营业期不收效益管理费。酒店正式开业后始收效益管理费。
第五章双方的责任
第十八条委托方董事会的责任:
1、及时办妥酒店经营所必须的全部营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2、提供酒店经营所必须的定额流动资金。定额流动资金须在酒店对外试营业前15天提供,流动资金定额由双方在试营业前核定;
3、按时审批酒店年度经营方案、年度财务预算与决算;
4、审查批准酒店扩建、改建计划;
5、协调好基建与经营存在的各种事宜,安排落实宾馆经营必需的水、电、气等基础设施,保证消防安全设施的齐备,因设施未齐全、设备未完备以及因证照不齐等原因而引发的行政罚款费用不进入酒店费用。
6、委托方须协调好当地政府的相应关系,当地政府超出标准之外的收费由委托方承担。
7、其他必须由委托方决定的有关事宜。
第十九条管理公司责任
1、通过各种途径,努力提高酒店客房的出租率,增加经济效益;
2、选派合格人选到酒店任职;
3、按时提交酒店年度经营方案和财务预算与决算;
4、不断引进先进适用的经营方法和管理经验,使酒店的管理不低于国内同类酒店的管理水平,并尽快培养当地干部和员工,进入酒店管理各级领导层;
5、负责编制和健全酒店的各项规章制度;
6、利用集团优势,在管理公司所属酒店内安排酒店员工的培训和实践;
7、其他必须由管理公司办理的一切有关事宜。
第六章酒店维护与保养
第二十条酒店从正式开业日起每年留有一定数额的更新基金,用作酒店设备的更新、添置等。每年更新基金的额度计算标准为:
第一年至第三年,不少于总收入的百分之二;
第四年起,不少于总收入的百分之五;
更新基金可以一年一次提用,也可以分月提用。
更新添置项目所需资金在经营成本列支。
第二十一条管理公司认为需要时,有权根据实际情况用更新基金更换、添置酒店的设备、陈设和家具等。
第二十二条每年度更新基金如未用完留有余额,可转入下一个会计年度,与下一年度的更新基金合并提用。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时,管理公司须将更新基金的余额如数归还委托方。
第七章酒店产权及其处置
第二十四条酒店的一切债权、债务属委托方。
第二十五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酒店的全部产权属委托方所有,管理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出售或抵押,除本合同第七章第二十七条规定以外的酒店财产。
第二十六条管理公司有权根据本合同规定使用调配酒店财产。
第二十七条管理公司有权处理用更新基金更换下来的酒店不再适用的家具、装置及营运物品等。处理这些家具、装置及营运物品所获款项,纳入“更新基金”项,留作添置这些家具、装置及营运物品。
第二十八条委托方在处置酒店财产时,应以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为原则。否则,应征得管理公司同意。
第八章税务、财务及外汇管理
第二十九条酒店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和税收条例的规定缴纳各项税金。
第三十条酒店职工按照有关规定由职工本人缴纳个人所得税或个人收入调节税。
第三十一条酒店的会计年度从每年___月____日起至同年___月____日止,一切记帐凭证、单据、报表、账簿用中文书写。
第三十二条除本合同已有规定以外,酒店会计的处理原则均按《企业会计制度》办理。
第三十三条酒店的财务审计聘请国内注册的会计师审查、稽核,并将结果报告董事会。
如董事会认为需要聘请其他审计师或审计事务所对酒店财务进行复检时,管理公司应予同意,其所需一切费用在董事会费中列支。
第三十四条每一会计年度的头二个月,由总经理组织编制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计算书,报告董事会。
第三十五条酒店经营的一切外汇事宜按照国家中外合资企业外汇管理条例及规定办理。
第九章保险
第三十六条双方同意酒店向中国境内具有承保资格的保险公司及其分公司投保双方都认为必须的险项,酒店一旦遭受损失可在所投保的险项范围内获得应有的赔偿。
所有保险均由委托方投保,保险受益人为委托方,与管理公司无关。
第三十七条委托方投保的酒店财产险,其投保总额应不低于国家规定。
第三十八条各项保险费及办理保险费的其他费用,均由酒店支付。但不作为酒店管理费用开支,列入甲方开支科目。以遵循收益与权责挂钩之原则。
第十章监管、奖罚机制
第三十九条甲方派驻股东代表听取酒店重大管理制度、用工薪酬分配制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及其它重大事项的决策。审议酒店年度经营计划,拟定酒店内部管理机构设置等事项。
第四十条建立完善年度财务审计制度、日常经营支出由总经理签字。超过__________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添置、重大合同需经甲方派出的股东代表同意方可签署。
第四十一条乙方不得以酒店的名义对外签署财产担保合同及财产担保文件。
第四十二条甲方有权了解和知晓乙方所实施的全部管理工作,并提出意见和建议,主要从营业收入和综合毛利、利润等方面对乙方的管理进行考核,使经营和资产本身得到良性发展和保值、增值。
第四十三条乙方如完成甲方下达的各项目标,可按营业收入增加____%计提效益管理费。效益管理费每月结算一次,次月的___日前汇入乙方指定的账户。
第四十四条乙方以酒店资产作信用担保,以确保所派驻人员的信誉、品德、文化、资质及实践技能达到甲方之要求。
第十一章管理年限
第四十五条委托管理年限暂定年,甲乙双方在经营合同期满三个月前,如甲方提出仍需乙方进行管理,可以在变动相关条款后续签合作期限或解除合约。
第十二章双方约定
第四十六条基建结束后与酒店经营过程中有一段相当磨合期,在此如若因设计和修建过程中存在的部分不完善,为确保经营确需整改付出的费用,经基建方和酒店方双方确认,列入基建后续科目费用,不计入酒店管理费用。
第四十七条因基建资金、设计缺陷及其它政策性因素,乙方不承担开业延误之责任。
第四十八条因故延误的工程项目,影响到经营的,要根据损失的金额来扣减乙方应承担的管理目标。
第十三章违约及终止
第四十九条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如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条款,视为违约。另一方有权根据违约程度要求违约方赔偿经济损失。
第五十条由于一方的过失,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失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十一条一方违约,另一方应将违约情况书面通知违约方,如在_____天内违约方仍未纠正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五十二条如总经理因被业主方单方面辞退,管理公司有权可另外物色人员担任总经理。
第五十三条被辞退之总经理有权获得酒店的相应补偿,酒店应补偿其___个月工资并休完其应得之有薪休假。如有抵押风险金等,原则上经中立之会计事务所进行完离任审计后,如无经济贪污、受贿等问题则须全额退还所押风险金。
第五十四条无论什么原因导致本合同终止时,双方之间的所有账款在____天内付清。
第五十五条甲、乙双方均须遵守本合同,并相互配合,协调双方关系,确保本合同的顺利执行。
第五十六条若甲方无正当理由终止本合同,应一次性支付____万元人民币作为对乙方的赔偿并赔偿乙方的相应经济损失,以及负责管理公司人员搬迁、返家之差旅杂项费用。
若乙方不能按时派出管理人员进场,每延误一天予以罚款____元。
第五十七条如甲方进行资产重组、产权交易,须考虑顺延本合同的法律关系,如需中止此合同,须给予乙方以相应的经济赔偿。
第五十八条如甲、乙双方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社会因素,致使本合同无法按正常履行时,本合同即告终止,甲、乙方双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第五十九条如因人力不可抗自然因素及市政维修、道路改建、治安整顿等严重且较长时间影响酒店正常经营的,甲方应对乙方管理目标要予以酌情扣减。
第十四章不可抗力
第六十条由于地震、台风、水灾、战争及其他不可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不能按约定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不可抗力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__天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按其对履行合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或者解除合同。
第六十一条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在一百二十天内仍不能履行合同,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第十五章争议的解决
第六十二条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执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六十三条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双方均可向各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费由败诉方负担。
第六十四条在仲裁期间,除有争议的事项外,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条款。
第十六章商标及服务标志
第六十五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商定酒店对外宣传时,分别加入集团管理或字样。
第六十六条双方同意管理公司用其专有的商标或服务标志进行宣传推广工作和日常经营活动。本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后,酒店将不得再使用管理公司的商标及服务标志。
第六十七条本合同终止后,双方即终止聘请管理的关系,管理公司的一切管理责任随之解除。
第十七章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六十八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同意后,可以用书面形式进行补充与修改。合同修改文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十九条如在本合同书有效期内,委托方将酒店的产权、股权、权益部分或全部向他方转让时,应以不影响本合同书的履行为前提,否则,应征得管理公司的同意。
第七十条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立即生效。
第七十一条本合同的有效期为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至酒店试营业后满年为止。
第七十二条本合同于年月日由双方代表在正式签署。
第七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七十四条本合同共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方:管理公司:
时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因江阴市体育中心项目北京____有限公司及北京城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合作期间有债务纠纷需要向甲方支付,甲方应收账款为892679元,经协商,甲乙双方达成委托追款协议如下;
1、甲方在北京____有限公司享有债权892679,如乙方两个月内使甲方收到该款892679元(含通过江阴市建设局及重点工程办公室使甲方收到该款),甲方即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务费92679元(乙方免开律师服务税票)。
2、如甲方收款后3日内不向乙方付款,乙方除有权要求甲方付清余款外,还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违约金6万元。
3、在甲方不付款时乙方有权通过德州德城法院管辖受理本合同纠纷。
4、乙方收款方式如下:
收款人:仝吉红
银行卡号:
开户银行:
5、如甲方未在两个月内收到上述款项,但是也未书面取消乙方的代理关系,本协议依然有效。
6、本协议双方均有义务对本协议内容保密,如泄露给双方法定代表人之外的`第三方应当赔偿合同对立方利益损失10万元。
7、担保人为甲方的履约行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8、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有限公司担保人:
代理人:
乙方;____法律服务所
代理人:
日期: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户籍地址:_______________
现居地址:_______________
代理区域: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贷款融资 业务开拓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认同甲方制定的个人代理协议,并保证严格遵守。
第二条:乙方与甲方没有劳动、劳务以及其它任何形式的聘用关系,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由本协议约定。
第三条:乙方享有的权利
1.根据本协议约定,为乙方介绍客户,从事客户开发。
2.乙方成功开发客户后:(签署《贷款服务合同》且资金到位),有按本协议约定向甲方收取个人代理报酬的协议。
第四条:乙方应尽的义务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遵守甲方的相关规章制度。
3.遵守协议规定、个人代理服务准则。
忠实准则:必须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忠实履行自己的中介义务,积极促成客户签订《贷款服务合同》,不得阻扰妨碍客户的签约活动,不得损害客户的合法权益。
告知义务:如实向签约双方告知有关签订事项,特别要向客户阐述该笔贷款金额,所需承担的利息费,贷款业务的有关进度。向甲方提供真实的各人信息材料,积极配合融资部门贷款申请,以保障贷款顺利进行。
禁止越权代理:乙方仅作为提供“报告订立合同的信息或提供订立合同的介绍服务”,无权代理签订《贷款服务合同》;
实名准则:在从事中介业务时,乙方不得隐瞒身份;同时必须向甲方提供客户的真实身份。
第五条:乙方开发客户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六条:乙方与甲方签订本协议后,方可进行业务开发,并据此行使有关权利,承担有关义务,接受甲方有关个人代理商管理制度的约束。
第七条:居间报酬及领取方式
1.乙方实际促成客户签订《贷款服务合同》,并严格履行本协议。
2.乙方的中介报酬以人民币支付,并于次月_____号存入乙方提供经甲方认可的银行账号(账号信息见下表):
3.乙方中介报酬计算方法及奖励标准(附表)
4.乙方在每个客户递交资料的同时可以向客户收取金融服务费_____%,其中_____%乙方可以收取_____%作为乙方的金融服务费用,其余_____%归公司所有。
5. 乙方需要向甲方缴纳元作为放款保证金,甲方需要负责信贷客户最少为期为期的准时还款,入为达到甲方有权在乙方的保证金上扣除当期的还款金额,如乙方递交的信贷客户出现首逾,甲方有权对乙方做出“立即停单、结束代理”等系列处理条例。
第八条:业绩考核要求
甲方定期对乙方业绩进行考核,对业绩优秀的给与额外奖励,对业绩不达标敦促其改进,限定期限仍无法达到考核标准,甲方有权终止个人代理合作关系。
备注:对完成或超额业务量个人代理奖励(现金、物品、旅游等),具体奖励按月初制定奖励方案实施。
第九条:乙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甲方终止合作关系的传达方式包括:书面文件邮寄。
1. 利用甲方代理商身份变相非法集资或融资的。
2.以甲方代理商的名义从事非法代理交易业务。
3.以甲方代理商的名义从事于授权范围无关的活动,损害甲方形象的。
4. 向客户做获利保证或共担风险承诺的。
5. 其他有损于甲方利益和客户利益的行为。
第十条:因本协议或履行本协议产生的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果,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生效和有效期
1.本协议双方签字后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与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有效期为日至日,协议期满提前15个工作日商定续签或终止合作。
甲方:
授权委托人(签字):
签署日期:__________年_____月___日 :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年_____月乙方(个人代理商)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日
委托人[甲方]:
受委托人[乙方]:
依据《合同法》、《律师法》等法律规定,上述双方经自愿协商,于20xx年12月15日在北京市海淀区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1.委托事项及范围
1.1甲方与因纠纷一案[简称本案],委托乙方代理。
1.2委托代理的范围为:本案一审阶段;即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案该审判阶段终结[包括但不限于判决、裁定、调解、和解、撤诉等]。
1.3除双方另有书面约定外,上述委托代理的范围,不包括重审或再审。
1.4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一审的,如诉前达成和解,本案无必要再进行诉讼的,乙方即已完成本合同项下义务。
2.代理律师及代理权限
2.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张思律师[简称代理律师]代理本案,乙方可指派其他律师或律师助理协助办理提交法律文书等具体事务。乙方更换代理律师应取得甲方同意。
2.2代理律师因开庭、出差、疾病等正当原因无法及时亲自办理有关事务,委托事项又急需处理的,乙方可临时指派其他律师办理,但是指派其他律师出庭的,仍需取得甲方同意。
2.3代理权限以甲方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准。
2.4依前款约定特别授权代理的,如甲方对和解、调解有具体要求或特别限制,应事先书面告知代理律师。
3.代理职责
3.1乙方及其指派的代理律师应依法履行下列代理职责:
1)依甲方授权与指示处理委托事项,但其指示与法律或律师职业道德相悖的除外;
2)勤勉尽职的依法履行代理职责,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3)应甲方要求,告知案件处理进程和结果;
4)因本合同订立和履行而知悉的甲方的个人隐私、商业秘密应依法予以保密;
5)因处理委托事务取得的财产,应及时转交甲方。
3.2乙方违约或因过错造成甲方损害的,乙方在投保的律师执业责任保险赔偿范围及限额内承担责任,如甲方指示或同意办理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4.办案条件
4.1为保障代理事务的合法、顺利实施,根据本案委托事项的具体需要,甲方应如实、全面、及时的提供下列办案条件:
1)陈述案件事实和案件背景情况,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2)提供证明其诉讼请求或抗辩理由的证据材料,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3)提供对方当事人的身份、住所、联络、财产等信息,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4)认真审核、签署办理案件所需的法律文件;如有不明,应在签署前向代理律师询问;
4.2甲方未依前款约定提供相应办案条件的,应自行承担案件办理迟延、失权等风险。
5.办案费用
5.1代为向办案机关或有关机构交纳的费用
甲方应及时、足额的支付应向办案机关或其它有关第三方机构交纳的办理案件所需的诉讼费、保全费、认证费、公告费、查档费、拍卖费、审计费、鉴定费、评估费、检验费、公证费、翻译费等费用。
5.2办案差旅费
代理律师办理案件所需的'交通、住宿等差旅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在本合同签订时预交差旅费0元。费用发生后,依付款单据由甲方依付款凭证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5.3甲方未及时、足额支付上述办案费用的,应自行承担案件办理迟延、失权等风险。乙方及代理律师有权中止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
6.律师代理费
6.1甲方应依本条约定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作为乙方代理委托事项的报酬。律师代理费的计费方式为下列第项。双方据此确定律师代理费为元(¥元),甲方应将律师费转账至乙方账户或者向乙方财务室缴纳现金。
乙方接收律师费的唯一账户:
户名:北京市京悦律师事务所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新外支行
账号:
6.1.1计件收费:
委托事项共件,每件元。
6.1.2按争议标的额差额累进计费
本案甲方列明的争议标的额为元,按下列方式差额累进计费。
1)争议标的额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的部分按10%计费(最低收费3000元);
2)争议标的额10万元至100万元(含100万元)的部分按6%计费;
3)争议标的额100万元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的部分按4%计费;
4)争议标的额100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2%计费。
5)反诉与本诉的争议标的额应分别计费。
6.2律师代理费的支付时间,采用下列第1项。
1)本合同订立之日支付全部费用。
2)本合同订立之日支付元;时支付其余元。
6.3甲方迟延支付全部或部分律师代理费的,应按每日万分之五支付迟延付款利息;同时,乙方及代理律师有权中止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由此而造成的案件办理迟延、失权等风险,由甲方承担。
6.4对于乙方收取的律师费,甲方同意乙方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xx年第53号文件》
第三条的规定,由乙方直接核算和扣除费用。
6.5律师费发票
如甲方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乙方可为其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
需提供以下资料:
1)委托方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一份;
2)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书;
3)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
7.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7.1本合同各方经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协议方式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7.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已收取的律师代理费不予退还;未支付的,仍应支付。
1)未依本合同第4条、第5条履行,导致乙方代理工作无法正常进行的;
2)迟延支付部分或全部律师代理费或办案费用超10日的;
7.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依代理律师完成工作的情况,全部或部分退还律师代理费。
1)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主要代理职责的;
2)因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甲方严重损害的;
7.4除本合同第7.3条款约定情形外,甲方解除合同的,已收取的律师代理费不予退还;已进行交换证据或开庭审理的,未支付的律师代理费仍应按本合同约定全额支付。
7.5一方依本合同约定,或依法解除合同的,应当向对方发出由其签字或盖章的书面解除合同通知。该通知送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合同解除后,乙方及代理律师即解除代理权限和相应代理职责。甲方应毫不迟延地与法院等相应办案机关联系,办理有关撤销手续。
8.其他约定
8.1代理律师变更执业机构
本合同订立后,如代理律师变更执业机构的,接收代理律师的律师事务所和本协议的双方当事人签订三方协议,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转移至接收代理律师的律师事务所。
8.2通知与送达
各方确认本合同签署页所记载的联络信息均为其有效的通知和送达方式。由于一方通信信息错误、变更未及时通知等情形导致通知不到或迟延的,应自行承担相应风险。以邮寄方式发出的,挂号信或快件寄出后五日视为送达。
8.3联系方式
甲方指定为其履行本合同的联系人。该联系人代表甲方,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向乙方提供或自乙方处收取相关证据、文件、资料、票据,办理与本合同履行有关事宜。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乙方指定为其履行本合同的联系人。该联系人代表乙方收取相关证据复印件、文件、资料、票据,办理与本合同履行有关事宜。乙方更换联系人应当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8.4争议解决
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协商不成的,交由本合同签订地法院裁判。
8.5合同生效
本合同之生效时间,为下列第2项:
1)自本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时;
2)自本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且甲方依本合同第6.2条款支付首笔律师代理费时;
8.6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9.风险告知
9.1任何诉讼或仲裁案件的裁判、执行均存在不确定的风险;乙方及代理律师就案件所提供的专业分析意见,不应理解为对裁判或执行结果的承诺或保证。
9.2甲方有义务对乙方律师就案情所提供的专业分析意见做出独立的判断与决策,并自行承担相应的后果和责任。
9.3证据原件是诉讼获胜的关键,甲方应妥善保管并且避免证据原件灭失,乙方不承担因任何原因导致证据原件灭失的风险。
[甲方]:
住所地:
甲方代表:
传真:
[乙方]:
甲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乙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甲方因与______________(单位、自然人)___________________纠纷一案,委托乙方律师作为诉讼(仲裁)代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试行)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接受委托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律师作为甲方与 纠纷的代理人。
二、代理事项和权限
代理事项:乙方按甲方的委托, 在_______________阶段代理甲方参加诉讼。
代理权限:
三、甲方义务
1、甲方应如实陈述案情,向乙方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及必要的证据材料,并保证上述文件资料的真实性。
2、甲方应根据乙方的要求及时向乙方提供证据及相关材料,如因甲方提供证据超出举证期限,导致案件败诉,甲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3、积极主动地配合乙方律师为甲方利益从事的各项工作,并根据实际需要为乙方律师提供其他便利。
4、甲方应依照本协议第五条的规定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用。
四、乙方义务
1、非经甲方同意, 乙方不得随意改派承办律师。如根据案情乙方确实需要转委托其他律师中介机构办理的,乙方须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2、乙方应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因乙方过错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根据《律师法》的规定进行赔偿。
3、乙方在办理委托事项期间及委托事项办理终结后,对甲方所提供的文件资料、所作陈述及在工作中所掌握的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因从事代理行为而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或其他甲方保密事项,并不得在其他场合或其他案件中使用或提及甲方提供的任何资料、文件。
4、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报告案件进展情况及工作计划,如遇任何突发事件应及时通报甲方。
五、代理费用及支付方式
1、一般代理(按规定收费)方式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本案采取一般代理的方式,甲方支付该案委托律师费为人民币 元,自本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支付。
乙方所委派律师从事与本案有关的活动而发生的.差旅费等费用,由甲方按实际发生额支付,但费用发生前须经甲方同意。
或:
2、风险代理方式
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等费用,由甲方承担(或由乙方承担),实现下列诉讼目的之一的,甲方按本案标的额的 %向乙方支付律师费。
a、
b、
c、
或:
3、协商收费方式
双方根据业务需要,可采取按件、按小时等方式收费,具体数额由双方商定。
六、合同解除
1、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后,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变更代理律师的;
(2)因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3)违反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义务之一的。
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提供资料不真实、或者隐瞒重要案情的;
(3)甲方逾期十日(含)以上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用的。
(4)违反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义务之一的。
七、合同解除后律师费的处理
如因甲方原因导致本合同解除的,所收律师费不予返还;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解除的,所收律师费予以返还。
八、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生效,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所委托诉讼事务终结止。
九、未尽事宜
若双方有未尽事宜应另行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合同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
乙方:律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民事诉讼委托代理合同
证券交易委托代理协议书(二)
甲方(持卡人):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东代码: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及邮编: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沪、深证券交易所的交易规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开通_________业务,委托乙方代理证券交易,并通过乙方提供的_________等多种接入方式进行证券委托交易等事项,达成本协议,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甲方熟悉并自愿遵守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制定的《_________证券交易规定》和《_________储蓄卡章程》、《储蓄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
第二条甲方保证在申请开通_________时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并对其所提供资料形成的结果负责。提供的资料包括本人建行储蓄卡、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上海股东代码卡/深*证券账户及复印件。
第三条甲方同意按照不高于国家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标准缴纳有关交易费用。
第四条甲方若需选择乙方作为其在上海*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指定交易代理机构时,本协议上所填上海股东代码即为甲方指定交易的账户,双方同意并遵守上海*券交易所拟订并公布的《指定交易协议书》内容。
第五条甲方使用互联网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的规定,承担因违反上述规定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后果。
第六条乙方郑重提请甲方务必注意股东代码、资金帐号、网上委托证书、证书密码及交易密码的保管和保密,凡使用甲方设定的密码以及此类数据信息进行的交易,均视为甲方本人所为的有效交易。依据密码等电子信息办理的各种委托交易所产生的电子信息记录均为该项交易的有效凭证。其所产生的全部经济和法律后果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甲方通过乙方提供的各种接入平台进行证券交易委托时,应遵守乙方相关的使用规定。甲方的委托记录以乙方的电脑记录为准,甲方对其委托交易的结果承 担全部责任。
第八条甲方在开通__________________后,乙方将为甲方从事下列委托事项
1.接受并执行甲方通过__________________等多种接入方式所发出的委托指令;
2.代理甲方进行与每次有效委托买卖交易有关的成交后的有价证券的交割结算事宜;
3.代理领取甲方应有的分红派息;
4.协助办理甲方*券账户中有效证券的托管和转托管事宜;
5.以适当方式为甲方提供交易查询、对帐及其他与证券交易有关的市场服务。
第九条甲方的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存入甲方在_________银行同名储蓄卡账户。_________银行按照甲方的申请和授权以及乙方提供的数据,代理甲方办理交易结算资金的自动划转。
第十条_________根据乙方提供的数据,将分红派息款转入甲方交易结算资金账户对应的储蓄卡账户。
第十一条乙方承诺:保守甲方开户资料和委托事项的秘密。但因司法机关和证券监管机关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有权调查机关要求提供甲方的开户资料、委托交易纪录等不在此限。
第十二条甲方若已经在其他证券公司办理指定交易,甲方必须在向原指定证券公司办理撤销指定交易后,方可向乙方重新申请办理指定交易。乙方和________银行对甲方因在原指定处办理有关手续不妥而影响在乙方处的正常交易所可能遭致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三条乙方默认甲方参加每次新股配售,且不承担因申报成功或认购成功而引起的任何责任。
第十四条甲方承诺其用于接驳_________的电脑系统是安全可靠的,对于因甲方电脑系统故障、感染病毒以及被非法入侵等原因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和_________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五条甲方若遗失储蓄卡及对应活期储蓄存折,应按照_________银行的规定办理挂失手续;若股东代码卡遗失,还需向证券登记公司等相关机构办理挂失。在挂失手续生效前产生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和_________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六条乙方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形式和期限保存甲方的委托记录和交易资料。
第十七条因地震、台风、火灾、水灾、战争、罢工及其他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的甲方损失,乙方和______银行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乙方 按甲方的委托指令向交易所申报,但委托在有效期内因非乙方或非_________银行原因未能成交而造成的甲方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和_________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九条因政策重大变化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和_________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二十条因不可预测和不可控制的因素以及其他意外原因,致使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停电及出现其他突发事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和_________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二十一条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提供的所有咨询服务,仅作为投资参考,甲方应以自己的独立判断进行投资。甲方通过乙方进行的任何证券投资所产生的风险和利益,全部由甲方承担,乙方和_________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二十二条因甲方未履行交易交收责任或由于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甲方透支买入股票的,乙方享有对甲方托管在乙方*券的留置权。甲方在经催告后仍不按照乙方或_________银行通知履行义务或予以赔偿的,乙方和_________银行有权处置与甲方债务相当的证券和资金。当甲方的全部证券和资金不足以抵偿其债务时,乙方和_________银行对甲方保留追索权。
第二十三条乙方对本协议条款有修改和解释权。若需补充或修改协议条款,则须将新内容以公告形式告知甲方,甲方若有异议应在公告后30天内到原开户点办理相应手续,否则视为甲方接受新内容,并将公告的内容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二十四条《_________证券交易规定》的修改一经公布即为有效,无须另行通知。
第二十五条协议双方如有争议,应尽可能通过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双方同意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六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二十七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在甲方办理_________销户手续后终止。
委托人(下称甲方):
代理人(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就委托代理案件的相关事宜达成协议,以资共同遵守,特订立以下条款
第一条 甲方因_____________________纠纷,委托乙方以公民身份代理___________活动。
第二条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为甲方担任____________的代理人,乙方的代理权限为:代为调查、取证、答辩、出庭参与诉讼活动、陈述事实、庭外和解,代为提出、变更、放弃、承认诉讼请求和调解、和解,代签代收法律文书。
第三条 双方协商同意代理人相关费用及交纳办法如下:
1、甲、乙双方同意,乙方不收取甲方任何代理费用;
2、乙方代理甲方进行劳动争议仲裁活动,甲方同意支付乙方因代理活动产生的文件、资料复印费、打印费、交通费、食宿费、误工费、查询费、咨询费等费用(以下简称杂费)_____元(大写:______元),次费用于合同签订之日起当日付清。双方协商同意,乙方在收取此费用无需向甲方提供任何票据,乙方也不再向甲方主张报销任何费用。
第四条 乙方必须依法维护甲方合法权益,按时出庭参加诉讼活动,对其执行代理事务中所知悉的甲方的隐私应当保密。如有违反,乙方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 如乙方不按规定程序认真负责地从事代理事务,与对方当事人或其代理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权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委托代理合同,并可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六条 甲方须真实地向乙方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案件的证据及乙方要求的其他材料。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弄虚作假,隐瞒事实,有权中止代理,所收杂费不予退还,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 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杂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委托事项或者撤回仲裁申请的,杂费不予退还。
第八条 甲方如未本合同第三条之约定支付杂费的,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其代理工作并解除本合同,已收杂费不再退还。如乙方在甲方未交纳全部杂费的情况下已经履行了全部工作,甲方应及时交纳本合同第三条所确定的杂费,并按杂费的20%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 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一审终结止(终结包括:法院判决、裁定、调解、庭外和解撤销仲裁申请、诉讼对方当事人撤销诉讼)。劳动争议纠纷的二审、再审、执行程序中继续委托乙方代理的,另行签订代理合同和协商相关费用。
第十条 双方就本合同发生争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诉讼至合同签订地法院。
第十一条 本合同共两份,效力相同,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第十二条 甲方完全明白民事案件处理的复杂性和风险,乙方只须按照法律规定履行委托代理职责,不承担额外的责任和事实风险、法律风险。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地址:
地址;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甲方因与纠纷一案,委托乙方出庭代理诉讼,经双方协商,特订立以下条款,共同遵照履行。
第一条、甲方在委托乙方时要明确授权范围,乙方在授权范围内的行为后果由甲方承担。如委托代理合同与授权委托书代理权不同,以委托代理合同为准。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为甲方与纠纷案的第一、二审代理人。
第二条、因甲方通讯地址不详或变动,以及其他通讯方式不能及时与乙方保持联络,导致乙方承办的法律事务,无法及时与甲方沟通,从而丧失法定权利的,乙方不承担责任。乙方必须认真负责保护甲方合法权益,按时出庭并及时将案件进展情况通知甲方。
第三条、甲方必须如实地向乙方代理人叙述案件事实,提交书面委托手续,提供有关证据,不得编造、隐瞒事实真相。否则,乙方有权中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第四条、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本合同,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代理费不退还。乙方除依本合同向甲方收取费用外,不向甲方收取任何合同外的费用,乙方严禁代理人向甲方收取合同外的任何费用。
第五条、乙方在此声明:乙方、乙方承办人不向甲方或其经办人作任何形式的关于案件处理结果的承诺。如甲方对乙方承办人的某些分析或预测理解为作出了这种“承诺”,则该“承诺”无效,并与乙方无关。
第六条、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权限为:
1、代为调查、收集、提交证据;
2、代为签署、提交、接收法律文书;
3、代为出庭;
4、代为接受调解、和解;
5、代为提出、承认、放弃、变更、撤回诉讼请求;
6、代为提起上诉;
7、代为协调司法鉴定机构关系;以及与诉讼活动相关的其他权利。
第七条、甲方向乙方支付一、二审代理费各————元共计人民币____元,以上费用甲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支付____元,一审判决后三日内支付____元;二审上诉后三日内支付____元,二审判决生效后支付____元;一审判决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或者甲方未另行委托乙方代理二审诉讼的,乙方不再收取二审代理费;双方当事人和解或者原告撤诉的,甲方支付乙方一审代理费____元。如甲方未按期足额支付以上费用,乙方有权终止代理。办案的差旅费、住宿费、打字复印费和调查取证费等实际支出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依据报销凭证实报实销。
第八条、本合同有效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至本案本审审理终结之日止(包括判决、调解、自行和解、撤诉等)。
第九条、当事人一方如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或履行本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对损失进行赔偿(包括各种因之产生的费用、开支、额外责任,以及合同履行后所可以获得的`直接利益);但遭受损失方必须提供相关损失的证明,且不得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行为所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十条、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七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经书面通知之后,本合同内受影响之条款可在不能履行期间及受影响之范围内中止履行。
第十一条、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按指印或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应在合同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第十四条、本合同—式两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理人(签字):授权代理人(签字):
__年__月__日
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