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账代理合同(精选3篇)
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记帐,根据《会计法》和财政部《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签定以下协议:
一、委托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对本单位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填制或者取得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原始凭证;
应当配备专人负责日常货币收支和保管;
及时向代理记账机构提供真实、完整的原始凭证和其他相关资料;
对于代理记账机构退回的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更正、补充的原始凭证,应当及时予以更正、补充。
二、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按照委托合同办理代理记账业务,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对在执行业务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应当保密;
对委托人示意其作出不当的会计处理,提供不实的会计资料,以及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要求,应当拒绝;
对委托人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原则予以解释。
三、业务范围:
1)根据委托人提供的原始凭证和其他资料,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包括审核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2)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
编制和提供财务会计报告要符合《会计法》的有关规定和税务部门的要求,内容真实、准确;
3)向税务机关提供税务资料;
4)会计资料传递程序和签收手续:做好凭证签收工作,指导甲方妥善保管会计档案;
4)按有关规定审核甲方提供的原始凭证,填制记帐凭证,登记会计帐册,及时编制会计报表;
5)在每月月度结束后15 天内,向甲方报告核算结果和会计报表;
6)对委托方有关会计法规和财税政策等问题,提供咨询意见,并可根据委托方的要求提供财务分析报告;
7)如委托方需要变更工商营业执照的有关内容,并相应变更国税和地税登记内容的,按市场价格的70%收费。
四、代理记帐收费:
经协商,乙方代理记帐收费标准为人民币每月 元,按月支付。
另外,每年一次性收取150元帐簿费。
五、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 年, 并在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事项完成之前有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合同终止:
委托人、受托人终止委托合同应当办理的会计交接事宜。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年 月 日年 月 日
甲方:上海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记帐事宜:
一、代理记帐范围
1、根据甲方提供的原始凭证和其他资料,乙方代理甲方进行一般的建帐,建制和记帐、算帐、报帐、办理客户各项纳税事宜,代理记账合同。做好各类纳税报表,凭证及帐册,每年年底之前做好各类综合报表,年鉴报表等各种财务所需帐目凭证,保证甲方正常营业,并顺利通过税务审计。
2、乙方在每月2号之前派专人到甲方所在地收取作帐资料,办理会计核算业务,甲方向乙方提供完整、真实的作帐资料,以便乙方能及时作帐。乙方每月8日前为甲方作完纳税报表及帐册凭证并到税务部门报税,同时通知甲方立即交纳足额的税款到纳税帐户,若甲方没有及时交纳税款所引发的损失乙方不负责任,合同范本《代理记账合同》。乙方有义务提供给甲方财务方面咨询及合理化建议并对代理甲方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保密。
3、由于甲方提供的作帐材料不完整、不真实等导致乙方作帐的错误引发的损失,乙方不负责任。
4、对于甲方以前的`帐务(非乙方所作),乙方不负责任。
5、乙方在申报期及时为甲方申报,因乙方作帐出现问题和误时申报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6、在代理期间如甲方遇到查帐或审计,乙方应予以配合,就代理所采用的会计政策等作出解释。
二、记帐资料交接
1、乙方派专人收取甲方记帐资料,每次收取记帐资料履行相应的交接手续;
2、本协议终止后乙方必须向甲方指定的帐册接续人办理交接手续以保*帐务的延续、完整。
三、违约责任:
1、乙方在作帐过程中造成的作帐错误、作帐资料丢失等原因,为甲方带来损失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甲方有终止本协议的权利并不视为违约。
2、甲乙双方在协议签定之日起,甲方随时可终止合同,甲方不提出终止合同,本合同长期有效。
四、代理记账费用及结算
1、甲方每月按人民币元支付给乙方作帐费用:(包括:报税、作帐)。
2、结算方法:一季度一付,预付。
3、每年1月另需支付100元帐本材料费。
4、甲方需乙方代买等其他事项所产生的费用实报实销。
五、其他
1、本协议双方中任何一方对本协议内容需变更或解除,须提前用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2、在本协议执行期间,甲方有权派指定人员对代理甲方的帐务查帐。对甲方指派人员提出的疑问作出解释。
3、本协议双未尽事宜,双方应在互惠互利的原则下协商解决。
4、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方):乙方(受托方):四川甲方因涉嫌 一案,聘请乙方的律师为委托代理人(辩护人),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一、乙方依据《刑事诉讼法》及《律师法》的规定,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 为被告人(犯罪嫌疑人) 提供法律服务。
二、乙方提供法律服务范围包括:
(一)侦查阶段。包括(选择项以划√为确认,划215;为否认):□
1、提供法律咨询 ;□
2、代理申诉、控告 ;□
3、申请取保候审 ;□
4、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
5、会见犯罪嫌疑人;□
6、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 。
(二)审查起诉阶段。包括(选择项以划√为确认,划215;为否认):□
1、提供法律咨询 ;□
2、代理申诉、控告 ;□
3、申请取保候审 ;□
4、会见犯罪嫌疑人; 20 川兴所刑字第 号□
5、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
(三) 审判阶段。包括(选择项以划√为确认,划215;为否认):□
1、一审出庭辩护或代理;□
2、二审上诉及辩护或代理。
三、甲方应如实地向乙方承办律师介绍与案件有关的情况,不得隐瞒事实,伪造证据,弄虚作假,否则,律师有权拒绝辩护或代理,所收律师费不予退回。
四、根据《____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____省律师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甲方应向乙方缴纳以下费用(人民币):1.律师代理费: 元;
2、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项发生的鉴定费、评估费、公证费、查档费、翻译费、异地办案差旅费、专家论证费等由甲方支付。
五、本协议第四条所述费用的支付方式:
1、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天内付清全部费用。
2、于本合同签订之日支付元,余款于本案一审审结之日交纳。
3、其它方式:
六、违约责任的承担:
(一)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履行本协议第二条约定服务义务的,乙方有权要求部份或全部退还律师代理费,但甲方不得以如下理由要求乙方退费:
1、甲方就已委托乙方代理的事项单方面另行委托其他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理的;
2、乙方接受委托后,甲方以乙方收费过高为由要求退费的;
3、乙方接受委托并作好出庭准备后,侦查机关撤销案件,检察机关不予起诉或者撤回案件的;
4、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师的原因,甲方不合理的单方解除合同的。
(二)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律师服务费或者办案费,或者不合理的单方解除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师服务费及办案费,或暂停工作直至甲方正确履行义务为止。
(三)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按期交纳律师费,经催告仍未履行的,乙方可单方面终止该合同。
七、争议的解决:
1、乙方就本合同条款向甲方作明确说明,甲方对该合同说明表示理解无异议。
2、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一方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本案一审审理终结之日终止。
九、特别约定:甲方(签名):乙方(签章):四川主任(签名):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