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代理合同范本(通用3篇)
购买方(甲方):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方(乙方):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过甲乙双方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对___________手机的详细考察,确定购买该手机,并全权委托乙方代理购买该型号手机事宜。
2,乙方代理甲方购买的手机单价为____________元/件,共计_____件,总价款共计¥_____元(大写) _____万 _____仟 _____佰_____拾_____元。
3,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款:本合同签订的同时,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并于收到货物的同时一次性付给乙方购货款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甲方可以选择付款方式如下:现金支付,银行转帐。如果甲方在货物送达时没有付清余款的情况下,又没有经过乙方同意,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在货物在从订货期间至送达甲方期间的所有费用和损失,乙方并有权取得甲方所有定金。
4,货物送达方式:可以要求乙方送达至甲方指定的合理地点,乙方有权收取合理的费用(50元内)。甲方也可以去乙方指定处取得该物品。
5,乙方单方面对代理甲方所购买物品的承诺。
(1)保证所有货物是原厂,原装,保证全新。但除特别情况和说明外,例如赠品等。否则甲方可以要求乙方返还所有款项。
(2)包换:自购买之日起1日内,所购商品出现非人为损坏的性能故障,甲方可以选择同型号同规格进行商品更换。在此期间的所有更换费用,由乙方承担。在一日之后三日之内,乙方能尽最大可能帮助甲方进行调换货物,但是乙方不保证能调换,如果能够调换情况下,以一日5/1000收取折旧费用,七日之后概不调换。
6,乙方对于货物的保修承诺:
对于非人为损害手机提供至少三个月的保修,对于甲方购买的________这台机器提供____个月的保修承诺。
7,在以下情况下凡是由于甲方所造成的其中之一,或者是不可抗力所造成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机身的易碎保修贴、销售卡、发生模糊,撕毁,涂改的;
(2)包换期内发生商品外观磨损及附属配件缺少的;
(3)非承担保修责任的第三方拆动、改装、改版造成损坏的;
(4)由人为原因造成的机器损坏,外力碰撞,坠落,入水,受潮,发霉等其他原因造成的个人失误;
(5)未按商品使用说明书要求使用、维护、保养而造成损坏的;
(6)由水灾,火灾、雷击、战争等不可避免因素造成的损坏;
特别说明,以上所有乙方单方面做出的承诺不包括甲方与产品的供货商以及生产商的关系,乙方可以根据法律的规定要求供货商以及生产商提供更好的更长的承诺,服务。乙方不干涉甲方的这种自由。以上承诺仅仅只是乙方对于甲方提供的承诺。
8,本合同自年月日合同签订日起即时生效。
甲方:乙方:日期:
合同编号:
合同签订地址: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自愿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1、 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单位、数量及价格
合同总金额(RMB)大写: 小写:
2、 产品交货方法及时间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于 年 月 日前将本合同产品发给甲方; 乙方将合同产品运输至甲方,交货地点为
运输方式:
3、付款方式及期限
甲方用现款付款方式付出合同款项:甲方于20xx 年 月 日以现金付款方式付出合同全额款项;
乙方在收到甲方货款后,向甲方开具销售发票。
4、所有权
如甲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内履行完付款义务,货物的产权属于乙方,乙方有权将货物收回或要求甲方支付全部货款并承担违约责任。甲方需承担因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包括但不仅限于支付违约金、货物收回费用和如果本合同完全履行给乙方带来的预期利润及其他相关费用。
5、验收期限及方式
甲方须在收到货物后 2 日内组织完成全部货物的验收。若货物抵达后的2日内无书面或传真向乙方提出质疑,则视为验收合格。
产品验收标准:根据原厂产品出厂标准要求和合同技术参数验收。
6、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乙方所提供的产品质量标准按照厂商出厂标准执行。并且提供产品厂家标准服务与保修,免费提供电话技术支持和咨询,同时提供各种有偿.服务。
7、违约责任及纠纷处理
乙方因厂商、运输延误、运输灭失或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及时交货的,应向甲方说明,甲方不得以此向乙方主张违约责任。如无说明,迟交货超过规定期限3天以上,应向甲方赔偿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0.1%,迟交货15天以上,甲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由乙方继续履行供货义务,但需向甲方支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1%;如无上述问题,甲方不能以任何理由退货。
甲方延迟付款1—5天,每天按迟付金额的0.1%计算违约金;5天以上按迟付金额的0.3%计算违约金。
供需合同一旦签定后,单方面解除合同的一方应支付对方合同金额的20%作为赔偿金。 甲方违反合同约定拒绝接货,或甲方在合同生效后中途退货,应当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20%的违约金。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产生争议,双方应采取协商解决或由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诉讼,双方当事人同意接受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的司法管辖。
8、不可抗力及风险转移
当事人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战争、火灾、洪水、台风、地震或人力不可抗拒之事件)不能履行合同应在24小时内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须在7日内向对方出具主管部门提供的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证明材料。在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下,应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实际状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本合同中,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货物的风险自甲方签收后转移至甲方。
9、附则与其它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为缩短订货期,需方可用传真方式订立合同,传真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供方收到上述传真件后即加盖印章传给需方即合同成立,传真件及其复印件视为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签名人员有权代表甲方,保证合同履行。如因甲方需要,该人员不能代表甲方,则甲方应立即书面通知乙方,如因甲方未立即通知乙方而给乙方造成损失或费用由甲方负担。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合同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 托 人 : 【以下称甲方】
受委托人: 【以下称乙方】
因 一案(以下称本案),
甲方委托乙方为本案代理人。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崔殿龙 律师处理上述委托事务。
第二条 乙方律师应按时妥善地处理上述委托事务,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甲方必须按照真实、全面、完整的原则向乙方叙述事实,并及时提供有关委托事务的证据材料。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有弄虚作假、隐瞒事实或提供伪证的行为,乙方有权解除合同或终止履行本合同,依本合同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第四条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
第五条 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处理委托事务律师费:
甲方同意支付乙方代理费为:
以上律师费不含为处理委托事务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翻译费、差旅费、鉴定费、评估费等)。
第六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甲方同意不解除本合同,否则,甲方应支付全部的律师费。
第七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除因甲方违反第六条规定不足额支付律师费以及因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确定的义务外,乙方同意不解除本合同。
第八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甲、乙双方均同意不行使撤销权。
第九条 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向甲方报告委托事务的处理结果。
第十条 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至本案 本审 终结之日止。 第十一条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二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 方: 乙 方:
代表人: 代表人: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