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业加盟代理合同(通用3篇)
甲方(特许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地址:
乙方(加盟商):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住址:
加盟商赞成甲方______________主导的连锁理想,通过协商决定遵守其运营规章中的各条款,并申请加盟,甲方_________________亦承认其加盟。两者就有关加盟事项缔结如下合同:
第一条组织
1、甲方主导本事业,并所有“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登记_____。
2、甲方适应需要,可在每个加盟者的地区集团设“地区总部”或直辖的“分部”(以下统称“总部”)。
3、总部在没有设地区总部或直辖分部的地区,可将总部事业的一部分委托给第三者,并称作委托业务的“支部”(以下称“支部”)。
第二条加盟
1、加盟金。每个店铺为______元(人民币),在缔结加盟合同时向总部支付。并自双方在相互确认书上签字时起,此加盟金即充作委托保管的加盟申请保证金。此加盟金不返还。
2、加盟者是位于“__________________”的经营者,作为甲方公司连锁的加盟店,具备以下条件,并决心遵守本合同,诚实地从事经营:
(1)依照总部的标准化计划,保持商店的结构。
(2)维持不接受第三者制约的经营体制。
(3)加盟者是由自身或适合法律规定资格的代理者专门从事经营,或者要使从业者具有统一的连锁意识。
(4)在积极地协助连锁活动的同时,努力提高改善经营。
(5)要认识作为甲方公司连锁商店的社会使命,忠实地为顾客服务,作一个永远提供便宜的服务。
第三条加盟_____
加盟者要具备以下基本的_____:
1、依靠使用“__________________”徽记进行营业,能享受“__________________”的知名度和信用。
2、进货“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商品,才能使用“__________________”的_____进行经营活动。
3、在商店的新设或装修方面,按照总部(支部)规定的标准化计划,争取商店的现代化。
4、加盟店的商品计划,按照总部(支部)制定的标准化计划,可以接受适合商店店址条件的商品供应计划的综合性援助。
5、被选定的商品,能以较稳定的价格进货,因此可以获取进货的合理化、精简化,另外,还可得到适时的特价商品。
6、可以参加总部(支部)策划并进行的特卖促销、广告宣传、集会活动以及其他共同活动。
7、有关加盟店的全面经营,可利用总部(支部)的各专门职能,接受正确的指导援助。
8、经理业务,依靠对总部(支部)的委托,可以得到正确的经营诊断建议。
9、加盟者及从业人员可以接受教育培训。
10、可以适时地得到商店经营所必需的信息。
第四条登记_____的使用
1、总部承认加盟者使用“__________________”的徽记,以及为销售商品和作为促销、广告手段使用的_____。
2、有关徽记及_____的使用有如下规定:
(1)在加盟店的店头及其他地方使用徽记,公限于由总部提供或指定的徽记。其使用方法,要按照总部(支部)的指定进行;
(2)带有_____商品及徽记的物品类,均由总部进货。若在加盟店制作、使用或揭示时,事先必须征得总部的承认;
(3)欲做有关的对外广告时,要使用由总部提供,或承认的资料,并按总部的指定进行。
3、登记的_____,仅限本合同以内使用,不得在合同以外使用。
第五条进货商品
1、加盟店按照总部(支部)规定的标准化计划,确定商品结构。加盟店经营的商品,原则上由总部(支部)进货。
2、加盟店在经营前款以外的商品时,要征得总部(支部)的承认。
3、依据本条款进货的商品所有权在总部(支部),当加盟店结算完货款时,转为加盟店所有。但是,在加盟店货款未结算完之前,也可以卖给其他人。在这种情况,必须在规定的日期将每天卖掉的商品内容向总部(支部)报告。
第六条情报管理
加盟店为了连锁的利益,在将总部(支部)分析加工的单品及不同部门销售数据灵活用于其他方面时,必须事先得到承诺。
第七条特别配送费
总部(支部)在原则上,是将其所在地区作为单位,对所有加盟店以同等的条件进货商品。但是,当对因距离远、金额少(或数量少)等进货增大了总部(支部)的负担时,加盟店必须以额外用途为由,负担特别配送费。
第八条负担特别费用
总部(支部)为了加盟店而开展共同活动,或进行指导援助时,加盟店要负担以下费用或手续费。其负担金额是按以下基准由总部决定:
(1)特卖促销、广告宣传、集会活动、教育培训以及其他共同活动的实际费用,或分担金额。
(2)有关商店的新设或装修的手续费:
①商店选址的市场调查费,每调查一个选址费用为__________元;
②商店的设计以及制订商店计划书的手续费,每计划一项费用为__________元;
③开业准备以及在开店实施期间的商店作业费用为销售场地面积每平方米__________元;
④金融交涉或有关筹措资金的援助费用为实际费用或定额;
⑤其他进行特别指导援助的费用为实际费用或定额。
第九条合同结束后的债务处理
1、当本合同结束时,加盟者对一切债务已失去期限权益,必须立即清算之。
2、当加盟者对债务失去了期限的权益时,总部(支部)可将其预约委托金等用来充偿,或可立即实行担保权。
3、实行担保权,除拍卖手续外,总部(支部)在任意处理的基础上,可将扣除诸费用后的剩余额充偿债权。
第十条保密义务
1、加盟者不得随意将有关甲方的连锁计划及运营活动等内容向第三者泄漏。
2、以下事项要作为重要的机密加以保守,若有违反,并给总部(支部)以及有关者造成损害时,必须根据其要求予以赔偿:
(1)有关交易商品及物品类的品种、价格、条件以及进货对象的事项;
(2)有关加盟店经营的计划以及实际业绩和进货、销售、盈亏、资金等的具体计算及内容;
(3)其他由总部(支部)指定的事项。
第十一条禁止事项
加盟者不得有以下行为。若认为有必要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征得总部(支部)的承认。
1、向其他业者转让或提供经营的商品及物品类。
2、向他人转让或转用配发的物品、文件以及情报等,或复制复印。
3、不管以本人名义还是以他人名义,加入实质性的同业种的其他连锁,或有连锁关系。
4、向他人转让或担保抵押只有缔结本合同才享有权利及加盟店的营业权、租借权和与营业有关系的动产、不动产或债权等。
5、其他由总部(支部)等禁止的事项。
第十二条更改劝告
当加盟者没有充分实行本合同的条文及总部(支部)的指示,或缺少诚意时,或者因加盟者自身经营管理不妥,或被认为不热心时,总部(支部)要以书面形式劝告更改。加盟者对此劝告必须予以确实的答复并加以实行。
第十三条加盟者的解除权
加盟者根据自己的意愿,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在此情况下,应在_____个月前以书面形式向总部(支部)提出预告。
第十四条总部的解除权
当加盟者适合以下各项之一时,总部(支部)有权解除本合同:
1、缺少加盟条件时,或者对本合同、运营规章因故意或过失而出现重大违反时;
2、不向总部(支部)集中进货的原则,在规定外进货,或者不遵照总部(支部)的指导与其他业者进行连续性的交易时;
3、不遵照总部(支部)的更改劝告,或不予以确实的答复时;
4、当总部(支部)判断商店的全部或部分不能使用,或财务状况明显恶化,或营业陷入不景气等不能继续进行正常的经营时;
5、接受破产禁治产的通告、准禁治产的申述或抵押、临时抵押,或者与犯罪有关系等,总部(支部)判断其作为连锁店不合格时;
6、加盟店停止营业时;
7、有损害作为连锁信用的言行,或者妨碍了连锁活动及欲妨碍时;
8、延迟呈报营业日报、或总部(支部)指定的财务资料等,使总部(支部)不能掌握经营状况时。
第十五条终结合同的处理
1、解除本合同时,加盟者必须履行以下事项:
(1)立即停止使用甲方公司的徽记以及因合同所行使的权利;
(2)立即撤掉或取消总部指定的商店的内外装修、招牌标志、广告特等,还要将总部提供或许可的徽记、标志、广告特等上交总部(支部),所需费用由加盟者负担。另外,不得索要其购买设备时所需的费用等;
(3)立即返还订货簿、商品目录、价格表,以及其他由总部(支部)配备的文件及一切物品类等;
(4)返还接受总部(支部)指定的_____商品等,其交换价格由总部(支部)审定;
(5)立即清算对总部(支部)及其他关系者的债务。
2、当加盟者未撤掉取消“___________”的徽记及标志等时,总部可自行执行,在此情况下,撤掉、取消这些所需要的费用由加盟者负担。另外,对建筑物等损伤补修等由加盟者进行并负担费用。
第十六条合同时间
本合同的期限为缔结之日起的______年。以后在期满时两者都没有表示任何反对意见时,本合同就视为再连续一年而自动延长。
第十七条管辖法院
有关本合同发生纠纷时的诉讼,要将__________人民法院作为第一审法院。
第十八条其他
以上作为连锁加盟合同以及依据加盟合同签订的缔约书的证件,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由甲乙双方各持_____份。
甲方(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订地点:
乙方(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订地点:
甲方(特许人):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地址:乙方(加盟商):身份证号:联系方式住址:加盟商赞成甲方______________主导的连锁理想,通过协商决定遵守其运营规章中的各条款,并申请加盟,甲方_________________亦承认其加盟。两者就有关加盟事项缔结如下合同:
第一条组织
1、甲方主导本事业,并所有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登记商标。
2、甲方适应需要,可在每个加盟者的地区集团设地区或直辖的分部(以下统称)。
3、在没有设地区或直辖分部的地区,可将事业的一部分委托给
第三者,并称作委托业务的支部(以下称支部)。
第二条加盟
1、加盟。每个店铺为______元(人民币),在缔结加盟合同时向支付。并自双方在相互确认书上签字时起,此加盟即充作委托保管的加盟申请保证。此加盟不返还。
2、加盟者是位于__________________的经营者,作为甲方公司连锁的加盟店,具备以下条件,并决心遵守本合同,诚实地从事经营:
(1)依照标准化计划,保持商店的结构。
(2)维持不接受
第三者制约的经营体制。
(3)加盟者是由自身或适合法律规定资格的代理者专门从事经营,或者要使从业者具有统一的连锁意识。
(4)在积极地协助连锁活动的同时,努力提高改善经营。
(5)要认识作为甲方公司连锁商店的社会使命,忠实地为顾客服务,作一个永远提供便宜的服务。
第三条加盟特权加盟者要具备以下基本的特权:1、依靠使用__________________进行营业,能享受__________________的知名度和信用。2、进货__________________商标的商品,才能使用__________________的商标进行经营活动。3、在商店的新设或装修方面,按照(支部)规定的标准化计划,争取商店的现代化。4、加盟店的商品计划,按照(支部)制定的标准化计划,可以接受适合商店店址条件的商品供应计划的综合性援助。5、被选定的商品,能以较稳定的价格进货,因此可以获取进货的合理化、精简化,另外,还可得到适时的特价商品。6、可以参加(支部)策划并进行的特卖促销、广告宣传、集会活动以及其他共同活动。7、有关加盟店的全面经营,可利用(支部)的各专门职能,接受正确的指导援助。8、经理业务,依靠对(支部)的委托,可以得到正确的经营诊断建议。9、加盟者及从业人员可以接受教育培训。
10、可以适时地得到商店经营所必需的信息。
第四条登记商标的使用
1、承认加盟者使用__________________的,以及为销售商品和作为促销、广告手段使用的商标。
2、有关及商标的使用有如下规定:
(1)在加盟店的店头及其他地方使用,公限于由提供或指定的。其使用方法,要按照(支部)的指定进行;
(2)带有商标商品及物品类,均由进货。若在加盟店制作、使用或揭示时,事先必须征得承认;
(3)欲做有关的对外广告时,要使用由提供,或承认的资料,并按指定进行。
3、登记的商标,仅限本合同以内使用,不得在合同以外使用。
第五条进货商品
1、加盟店按照(支部)规定的标准化计划,确定商品结构。加盟店经营的商品,原则上由(支部)进货。
2、加盟店在经营前款以外的商品时,要征得(支部)的承认。
3、依据本条款进货的商品所有权在(支部),当加盟店结算完货款时,转为加盟店所有。但是,在加盟店货款未结算完之前,也可以卖给其他人。在这种情况,必须在规定的日期将每天卖掉的商品内容向(支部)报告。
第六条情报管理加盟店为了连锁的利益,在将(支部)分析加工的单品及不同部门销售数据灵活用于其他方面时,必须事先得到承诺。
第七条特别配送费(支部)在原则上,是将其所在地区作为单位,对所有加盟店以同等的条件进货商品。但是,当对因距离远、额少(或数量少)等进货增大了(支部)的负担时,加盟店必须以额外用途为由,负担特别配送费。
第八条负担特别费用(支部)为了加盟店而开展共同活动,或进行指导援助时,加盟店要负担以下费用或手续费。其负担额是按以下基准由决定:
(1)特卖促销、广告宣传、集会活动、教育培训以及其他共同活动的实际费用,或分担额。
(2)有关商店的新设或装修的手续费:
① 商店选址的市场调查费,每调查一个选址费用为__________元;
② 商店的设计以及制订商店计划书的手续费,每计划一项费用为__________元;
③ 开业准备以及在开店实施期间的商店作业费用为销售场地面积每平方米__________元;
④ 融交涉或有关筹措资援助费用为实际费用或定额;
⑤ 其他进行特别指导援助的费用为实际费用或定额。
第九条合同结束后的债务处理
1、当本合同结束时,加盟者对一切债务已失去期限权益,必须立即清算之。
2、当加盟者对债务失去了期限的权益时,(支部)可将其预约委托等用来充偿,或可立即实行担保权。
3、实行担保权,除拍卖手续外,(支部)在任意处理的基础上,可将扣除诸费用后的剩余额充偿债权。
第十条保密义务
1、加盟者不得随意将有关甲方的连锁计划及运营活动等内容向
第三者泄漏。
2、以下事项要作为重要的机密加以保守,若有违反,并给(支部)以及有关者造成损害时,必须根据其要求予以赔偿:
(1)有关交易商品及物品类的品种、价格、条件以及进货对象的事项;
(2)有关加盟店经营的计划以及实际业绩和进货、销售、盈亏、资等的具体计算及内容;
(3)其他由(支部)指定的事项。
第十一条禁止事项加盟者不得有以下行为。若认为有必要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征得(支部)的承认。
1、向其他业者转让或提供经营的商品及物品类。
2、向他人转让或转用配发的物品、文件以及情报等,或复制复印。
3、不管以本人名义还是以他人名义,加入实质性的同业种的其他连锁,或有连锁关系。
4、向他人转让或担保抵押只有缔结本合同才享有权利及加盟店的营业权、租借权和与营业有关系的动产、不动产或债权等。
5、其他由(支部)等禁止的事项。
第十二条更改劝告当加盟者没有充分实行本合同的条文及(支部)的指示,或缺少诚意时,或者因加盟者自身经营管理不妥,或被认为不热心时,(支部)要以书面形式劝告更改。加盟者对此劝告必须予以确实的答复并加以实行。
第十三条加盟者的解除权加盟者根据自己的意愿,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在此情况下,应在_____个月前以书面形式向(支部)提出预告。
第十四条解除权当加盟者适合以下各项之一时,(支部)有权解除本合同:
1、缺少加盟条件时,或者对本合同、运营规章因故意或过失而出现重大违反时;
2、不向(支部)集中进货的原则,在规定外进货,或者不遵照(支部)的指导与其他业者进行连续性的交易时;
3、不遵照(支部)的更改劝告,或不予以确实的答复时;
4、当(支部)判断商店的全部或部分不能使用,或财务状况明显恶化,或营业陷入不景气等不能继续进行正常的经营时;
5、接受破产禁治产的通告、准禁治产的申述或抵押、临时抵押,或者与犯罪有关系等,(支部)判断其作为连锁店不合格时;
6、加盟店停止营业时;
7、有损害作为连锁信用的言行,或者妨碍了连锁活动及欲妨碍时;
8、延迟呈报营业日报、或(支部)指定的财务资料等,使(支部)不能掌握经营状况时。
第十五条终结合同的处理
1、解除本合同时,加盟者必须履行以下事项:
(1)立即停止使用甲方公司的以及因合同所行使的权利;
(2)立即撤掉或取消指定的商店的内外装修、招牌标志、广告特等,还要将提供或许可的、标志、广告特等上交(支部),所需费用由加盟者负担。另外,不得索要其购买设备时所需的费用等;
(3)立即返还订货簿、商品目录、价格表,以及其他由(支部)配备的文件及一切物品类等;
(4)返还接受(支部)指定的商标商品等,其交换价格由(支部)审定;
(5)立即清算对(支部)及其他关系者的债务。
2、当加盟者未撤掉取消___________的及标志等时,可自行执行,在此情况下,撤掉、取消这些所需要的费用由加盟者负担。另外,对建筑物等损伤补修等由加盟者进行并负担费用。
第十六条合同时间本合同的期限为缔结之日起的________年。以后在期满时两者都没有表示任何反对意见时,本合同就视为再连续________年而自动延长。
第十七条管辖法院有关本合同发生纠纷时的诉讼,要将__________人民法院作为
第一审法院。
第十八条其他以上作为连锁加盟合同以及依据加盟合同签订的缔约书的证件,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由甲X双方各持_____份。甲方(签字或盖章):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地点:乙方(签字或盖章):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地点:
甲方: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地址:
联系电话:
为弘扬中华美食,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双方合作推广“______”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协议中甲乙双方为各自独立的事业者,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包括但不限于共同投资、代理、雇佣、承包)关系。
第二条:本协议任何一方不具有代行对方任何行为的权利。任何一方的职员不是对方的雇员,也不是对方的代理人。任何一方对对方及其劳动关系和员工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三条:双方进行合作,甲方必须满足如下条件:
1、认同装修文化;
2、能按照双方商定的装修方案进行装修,能按照乙方的要求制作门头、灯箱、喷绘等广告设施。
3、能提供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要求的开店手续和证明。
第四条:乙方向甲方提供如下支持:
1、合同期间一次性免收美食店加盟费50000元;
2、乙方不参与甲方______店经营;
3、乙方无偿提供______店店面形象标识、设计方案及其相关指引;
4、乙方(含乙方指定的食品公司)有义务提供______菜系配方及技术支持;
5、乙方无偿提供格兰仕微波炉一台;
6、合作期间内,甲方如果需要在店内增加微波炉、电磁炉、空调、电饭煲等电器设备,乙方有义务以出厂优惠价提供以上系列产品(需向______项目组提出书面申请);
7、乙方提供的电器产品在国家规定的三包期内,提供免费的维修服务;
8、乙方制作部分关于______宣传单页、海报;
9、乙方在媒体上对______店给予宣传推广;
10、其他事项:
第五条:甲方应该尽到如下义务:
1、合法经营,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等制度;
2、合作期间甲方承担店内、店外装修设计(参考《______店专业指南》);店内桌面菜单,桌面立牌可参考《______店专业指南》及附件;
3、店内须增设价格适中的______菜系(不少于10款菜式)供顾客选择,并在此基础上积极推广______,开发适当特色的______新菜系;
4、店内须积极推广光波炉的消毒杀菌功能,倡导绿色环保;
5、根据双方协商的结果,在店内张贴乙方有关______的宣传品,并根据需要更换______宣传品;
6、将乙方提供的微波炉摆在店内使用,有条件的可摆在醒目位置,并能让消费者容易识别为产品;
7、应在店内醒目位置设立“消毒专区”,有醒目的宣传品,并且尽可能在顾客面前用光波炉现场消毒;
8、双方协议维护乙方提供的微波炉产品,不得挪做它用,更不得单独出售、转让、赠于、质押。
9、其他事项:
第六条:乙方的权力与义务
乙方不定期对甲方微波炉美食店的门头、灯箱等物品的使用进行跟踪抽查,甲方应给予配合,对不合格的地方应该根据乙方的要求进行整改。
第七条: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年后,甲方若无违法本协议的情况出现,微波炉及乙方提供其他产品的所有权转移至甲方。
第八条:甲方经营的“______店”,若出现以下情况,乙方可无条件的收回微波炉和其他物品:
1、甲方经营过程中,出现有损乙方利益(包括但不限于商业利益、商誉)的情况;
2、自本协议成立之日起未满年,甲方美食店停止经营的;
3、己方未将乙方提供的微波炉用于本协议规定的用途;
4、甲方和乙方的竞争对手进行有关宣传、联合销售等行为时。
第九条:若甲方转让______店,必须将微波炉一起转让,并且保证微波炉继续在美食店内使用,保证门头、灯箱设施不变。该转让包括但不限于实际经营者的变更、营业执照的变更、经营地址的变更等。
第十条:不可以抗力处理:
如果甲方经营的______店因拆迁、建筑物改造、整体规划变更等行为导致不能经营的,若经营期限未满三年,甲方应退还乙方微波炉;
第十一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第十二条:因本协议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可以协商解决,若在协商开始后15天内未能解决,双方同意将纠纷提交乙方住所地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
第十三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的有效期为年。第十四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签字: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
公章:______签约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