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代理合同模板集锦(通用28篇)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合作共识:
甲乙双方在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本着平等互利,团结协作,共同发展,长期合作原则上,制定本合同。
二、代理区域:
甲方授权乙方作“”在区域代理商。
三、代理期限:
1、本协议于年月日签订,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年月日止,年期限。
2、合同期满双方欲续签合同,应在合同终止前一个月提交续约协议,乙方具有有限续约权。销量递增情况由双方协商,经对方同意后办理续签手续,合同期满周内如甲方未收到乙方有关续约的申请,则视为自动放弃续约权。
四、价格体系:
按照甲乙双方的商定,甲方将其产品按本合同价格供给乙方,如因主要原材料、能源等涨价引起的生产成本提高,经双方友好协商,在乙方同意并接受的条件下按同比价格提高供应价,如因国家政策调整下调药品价格时(或市场上同类产品出厂价明显低于甲方供货价时),甲方应合理降低供应价。
五、结算及开票:
1、结算方式:合作方式为实销实结。乙方每月月底盘点当月销售数据,甲方根据数据开具增值税发票进行结款。每月____日对账,___日前回款。
2、开票:甲方按代理底价出具增值税发票及其他必要单据,若乙方另有需要,高于代理底价开票的高出部分的税金由乙方承担。
六、返利、考核、产品宣传推广与市场开发支持:
1、甲、乙双方商定年销售指标:年完成销售件。
2、年月度销售指标分解明细表:单位(件)
3、考核:
区域代理的任务指标按“月销售指标分配表”为考核依据,按月考核,累计个月未完成任务将取消区域代理资格;个月后仍为空白市场的地区,甲方有权收回进行二次开发,若空白市场较大可适当调减乙方任务数量;其他空白地区乙方在承担任务量的前提下,与甲方补充协议后可以优先开发。
4、返利:
1)年度内完成销售任务件,给予即时兑现返利;
2)年内超额完成销售任务,超出部分,给予返利:元/盒;年底一次性兑现。
3)所有返利,以方式兑现。
5、产品宣传与推广:
1)乙方在所负责销售区域宣传、推广甲方产品,甲方提供数量合格的产品资料、宣传资料。甲方若需乙方进行产品宣传,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执行。
2)甲乙双方应定期相互提供信息和市场报告,尽可能的保证产品销售。
3)甲方同意为乙方开具供货产品在约定区域的代理销售委托书及开展业务所需的其他相关资料。
4)甲方协助在乙方代理区域内的招标,及时提供各种招标所需的资料。
5)甲乙双方须设立专人管理普药产品的市场运作,及时保持沟通联系。
6)乙方有权依照甲方有关规定在指定区域内扩大供货产品的销售,发展下游分销商、销售商并积极组建终端销售队伍,推广甲方供货产品。
6、医院开发支持: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按期完成目标任务,公司给予以下市场开发支持:
目标医院销量考核、支持标准:
注:赠货与目标医院所销售品种相同
7、招标、物价支持:
区域市场因办理招标、物价等事宜花销的费用需经公司认可,报公司批准后给予适当核销或货物补偿。
七、市场管理
1、为加强甲方对市场的监督力度,乙方需要交纳元市场保证金。若乙方能遵照甲方的市场管理规则,则合同解除时,甲方全额返还给乙方。
2、乙方所开发的临床市场内,OTC市场出现的非乙方货物,甲方负责收货,并给予乙方相当于所收货物供货价_____倍的相应补偿。
3、甲方向乙方供货为底价供货,乙方向外供货价不得低于____扣,零售价不低于元/盒。若因促销等特殊原因需调整价格,必须提前书面呈报甲方同意,否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取消对其奖励,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取消其代理资格。
4、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支付全额首次进货款和市场保证金给甲方,则视乙方违约,本合同无效。
八、供货及运输:
1、交货为汇款到帐后,发货(特殊条件除外)提供指定地级市到港的铁路或陆路运输,运费由甲方承担,如需加急快件或到门服务,超过正常运输费用标准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发货后以传真或电话方式通知乙方。
2、乙方收到甲方货物时,应当场清点,运输过程中如出现破损丢失,甲方将所差货物数额在工作日内补偿给乙方;乙方协助甲方向有关部门索赔。
3、产品如发生质量问题,责任在甲方。由甲方对不合格产品实行无偿退、换,退、换货费用由甲方承担(因乙方储放产品不当定或运输出现的产品质量问题除外)。如发生质量事故(由国家法定部门书面裁定)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九、换货保证:
本合同有效期内如乙方无违约记录,经甲乙双方协商后,甲方可按不高于乙方最后一批进货量的原则给予乙方换货(扣除相应返点奖励及换货成本);换货所需运输和产品破损费用乙方承担。
十、其他
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全部条款,如有违约,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_____人民法院依法解决;本合同一式___份,均为正本,甲方执___份,乙方执___份;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
地址:电话:税号:开户行:账号:
乙方:代表:(签字)
地址:电话:税号:开户行:账号:
甲方:
乙方:
一、甲方授权乙方限在_________省_________市(县、区)区域内作为甲方产品的独家经销商,甲方不再向另家供货,从而保证乙方独家销售权。
二、业务办理方式:现款现货,货到先付款后提货。运输交货方式:代运制交货(只限长途)。乙方提货额达_________元。甲方负责组织货源。
三、甲方按各不同品种瓶、盒上明确标明的产品执行标准保证产品质量。
四、乙方对销售困难的任何_________白酒品种在保持产品原样的情况下,享受调换、退货、退款的选择权,从而维护乙方经济利益不受损失。退货调换品种时运费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在所在区域内经销_________白酒发生的一切经营费用(专卖、税务、工商、技术监督、卫生防疫等)和经营风险都由乙方自己承担。
六、乙方必须严格按约定区域、价格销售,不准跨域降价销售,第一次按当地经销商收回的冲货数量为依据给予冲货方应得提成的3倍罚款,从提成奖励中扣除;第二次甲方取消乙方该品种的经销资格;第三次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扣除乙方所有提成奖励。
七、乙方自合同签定之日起3个月内如月平均销售额达不到(_________)元,甲方有权自行终止本合同。
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第一批货物交付后生效,有效期为一年,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备案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时间: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理合同范本2
甲方:
乙方:
根据《民法典》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在履行协议的过程中,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若有违约应按合同约定赔偿对方由此导致的经济损失。
一、合同期限
1.本合同签署有效期自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年_____ 月____日,其中前____个月为试销期。
2.合同到期后,另确定新的经销条件,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二、经销产品及区域
1.甲方授权乙方经销甲方 _________产品。
2.甲方授予乙方______产品的销售区域仅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产品价格
1.价格按全国统一价执行 ( 价格表附合同 ) 。
2.乙方严格执行合同约定产品销售价格体系,不能低于或高于合同约定价格销售。否则,甲方不予兑现销售奖励。
3.甲方保留统一调整产品价格的权力,调价提前______天通知乙方。
四、结算方式
1.经甲方财务部门确认,乙方货款到帐后,甲方组织发货。
2.如甲方更改帐号,以甲方财务部签章后的书面通知为准。
3.在未得到甲方财务部签章的书面通知,乙方不得将货款(或借款)交给或借给甲方业务人员或汇入其他账户,否则,乙方承担责任。
五、合作保证
1.乙方首批货款在本合同签定之日起十日内全额汇入甲方指定账户。否则,视乙方违约,本合同自行失效。
2.甲乙双方签定合同时,乙方向甲方交纳______万元的合同保证金,否则视乙方自动放弃合同。合同保证金利息按照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
六、市场操作要求
1.乙方应建立起本区域完整的销售网络,保证经销甲方的产品在经销区域内终端铺货达到:商超_________ 家,酒店______家,酒楼______家 ( 附终端明细目录 ) ,产品进入所有终端网点铺货覆盖率第一个月应达到______% ,第二个月以后保持在_____%以上,每月建设堆头、端架的商超数量应保持在商超总数量的_____%以上,经甲方确认。
2.乙方在经销期内必须完成销售任务__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按实际回款额计算),其中首批回款____________万元,月度销售比例及任务如下:
3.经销期(包括试销期和正式经销期)内乙方保证完成月度销售任务 ,按合同约定完成终端铺货,建设商超堆头、端架。若在合约期内乙方连续累计无法完成两个月度销售任务,或不能按合同约定完成终端铺货数量和商超堆头、端架建设数量,甲方有权取消经销商资格
4.在试销期内, 乙方完成合同约定的月度任务、终端铺货率、商超堆头建设数量,则转为正式经销商,甲方发经销商确认通知函
5.乙方保证合同指定产品均在限定区域内销售,如窜区域销售,甲方不予兑现销售奖励,并根据数量乙方支付甲方__________元/件-- _______元/件的违约金,或甲方有权取消经销商资格。
6.乙方做好售后服务并积极维护品牌形象,同时负责做好产品包装物的回收处理工作。
7.乙方不得经销与甲方产品名称、包装、风格相近的仿冒品或同类产品。否则,甲方视乙方违约,终止与乙方的合作。
七、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监督并杜绝窜货现象的发生,以确保乙方在销售区域内的合法权益。
2.乙方在销售甲方产品过程中所发生的广告媒体宣传、宣传品、促销品、推广活动等事宜,乙方应提出计划方案,经甲方审核同意后,乙方即可安排实施。
3.甲方协助乙方做好产品的售前、售中、售后服务。
4.保证提供乙方所需的货源,负责做好市场的管理、指导工作;负责提供电视、软性文章等宣传媒体资料及终端培训。
5.及时兑现合同约定的政策支持。
6.负责将产品运至乙方市场,运费由甲方承担。
八、产品验货约定
甲方货到乙方市场当日清点核实品种、规格、数量,由乙方法人代表在货运回执单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产品验收生效,运送的产品、宣传品、促销品等物品如出现短缺或破损,乙方应在货运回执单上注明。否则,出现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九、奖励政策
参与公司经销商级别评定,兑现奖励。
十、产品调剂约定
本合同产品在发货三个月内如滞销可提出调剂,调剂产品的来回运费,运送损失及内外包装材料损失费均由乙方承担,乙方所有调换产品必须保证包装无开封、脏、损现象,不影响二次销售,否则不予退换。
十一、双方合作前特别约定
1.乙方严格遵守国家工商、税务等有关政策、法令、法规进行商业活动,如有违反,属乙方个人行为,概与甲方无关,因此衍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2.乙方向甲方汇报每月库存、销货情况及下期要货计划、市场信息,乙方每次上货金额应在______________万元以上。
3.甲方每月对乙方的考核截止日为当月的_____日。
4.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完整、准确、真实的终端明细目录,由乙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如出现虚报、错报、漏报现象,经甲方核实后,乙方支付甲方_____元/家的违约金。
5.属甲方投入进店费的终端网点,进店所有权应归甲方。
十二、解约手续
1.在合同生效期,如乙方未能达到双方合同约定条款其中一条,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以甲方经销商确认通知函为准。
2.在解约时乙方应将经销区域内的销售网点无条件交由甲方接管。
3.若双方解约,乙方市场完好无损仍有销售价值的产品,甲方按乙方进货价________%的价格回收,与甲方有关并由甲方提供的资料,乙方应无条件交回甲方。
4.解约手续办理完毕,甲方退还乙方合同保证金。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议补充,出现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法院裁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有限公司
乙方:
为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秉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1、甲乙双方均同意按照本合同内容之规定执行。甲方授权乙方作为 省 地区(以区号 为准) 有限公司产品 (独家)授权代理商,公司在该区域不再发展第二家加盟(独家)代理商。
2、代理商全年进货总金额需达 元(大写:零佰零拾 万零仟零佰零拾零元整),也可以不定额,有定额完成有返利。
2-1 代理商首批进货金额需达 元(大写 万零仟零佰零拾零元整)。 2-2完成全年销售总额及年终返利:完成全年进货总金额奖励 ,超出部分奖励 。
3、一个销售年度结束后,甲方有权在对乙方综合考核评估后决定是否继续授予其该地区的独家代理权;乙方亦有决定是否继续作为甲方该地区独家代理商的权利,在同等条件乙方拥有优先权。
4、供货及相关细则
4-1合同供货价格:以甲方书面通知乙方的价格为标准,本价格不含税,需要发票按正常税率收取。
4-2货款支付方式:规定期限内全款汇到甲方帐户,款到发货。
4-3-1首批进货:本合同签订之日,需交合同保证金 元, 日内按照计划量所需金额将首批进货款全额汇到甲方帐户。甲方在收到乙方全款后,按照供货合同的要求组织发货,并退回合同保证金或者直接转为货款。 4-3-2属于发生人力不可抗拒的意外因素(如铁路、公路、海运事故等),使甲方不能保证供货期或乙方不能按时交纳货款的情况除外。
4-4 交货地点及运费
4-4-1合同交货地为代理商代理的城市之间运费(以地区级城市为标准,仅限普通物流,如需快递或快速物流,差价由乙方负责)由甲方承担。
4-5包装标准:按一般包装标准执行,包装物不回收。
4-6甲方保证将产品保质、保量、按期交付乙方,如果在约定期限内无法交货的,超出一天按照货款总额的1%给予补偿(特殊情况根据双方约定)。 5广告促销管理
5-1甲方设计、制作的产品必备资料,除按乙方购货数量比例配赠外,可以专为乙方的市场推出相应的广告宣传,其费用由乙方负责或者双方按比例分摊,具体情况双方协商解决。
5-2乙方组织的促销推广活动,其形式及内容必须经甲方审核书面同意后方可执行。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6、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6-1甲方享有的权利
6-1-1对乙方的经营有咨询、监督、调查权。
6-1-2对违反本合同的不良行为有处罚权;情节严重的,可以直接追究乙方经济、法律责任。
6-2甲方承担的义务
6-2-1有按照合同规定维护乙方合同权益的义务。
6-2-2 有对乙方首次进货时提供业务培训或提供培训资料的义务。 6-2-3有按时供货、保证货物质量和提供经营信息的义务。
6-2-4有按照合同规定在合同期内同一签约地区不向乙方以外的任何其他法人或自然人供货的义务。
6-3乙方享有的权利
6-3-1有在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自主经营权。
6-3-2合同期满后,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获得该地区独家特约代理商的权利。
6-3-3对违反本合同的行为有处罚权;情节严重的,可直接追究甲方经济、法律责任。
6-4乙方承担的义务
6-4-1对甲方的产品,经营、市场策略等有保密义务。
6-4-2不得经营假冒、侵权产品及有协助甲方共同处理上述问题的义务。
7、双方必须遵守的其他条款
7-1开箱损坏(未经用户使用)的产品,由甲方负责无条件退换,其运费由甲方负责。
7-2售出产品的保修凭证(厂商联)必须及时寄回公司备案。否则,该售出产品不给予保修。
7-3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完成公司规定的首次进货量后,再进货产品实行可退货制度,原则上是没有经过拆封的部分,不得影响二次销售,可以享受公司无条件全额退款。
7-4-1乙方退货产品的价格原则上以甲方当时的供货价格为标准,如遇价格下浮变动的按变动后的价格执行。
7-4-2乙方保证退货部分产品无使用、产品外包装完好无损,并不影响第二次销售(外包装损坏,收取一定费用)。
7-4-3退货产品在乙方发运到甲方指定地点后由甲方验收,3个工作日内,甲方按照其中合格品的实际货值向乙方汇出退货款额,退货中发生的运费、手续费、保险费、破损包装物等所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7-5终止合同后的有关条款
7-5-1乙方应对甲方的经营内容(包括配套产品及销售的全部相关内容)继续承担2年保密义务。
7-5-2退还所有文件、资料、授权委托书、特约代理牌(证书)等(包括复制品)。
7-5-3如违反本条款,乙方同意按照侵犯甲方知识产权论处。
8、乙方如遇到其它区域代理商串货现象,收集证据并告知甲方,甲方及时通知串货方并退出该区域销售,严重者甲方可以取消串货方代理资格。
9、由不可抗力或国家政策变动等特殊情况造成的违约行为,双方协商解决。
10、违约责任:双方同意本合同(含附件及补充合同)全部条款,如违约,双方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提请至人民法院裁决。
11、合同生效及期限:本合同自乙方的合同保证金到达甲方帐户后生效,有效期为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有效期日前,甲方相关款项必须到达甲方帐户,否则合同自动失效,保证金不给予退还。
1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后作为补充合同监督执行。
备注:1、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在乙方代理的区域再发展第二家代理,甲方赔偿乙方人民币50000元。
2、甲方允许乙方在没有代理商的区域销售,可以优先取得该区域代理资格,如果有人签订该地区代理,则必须无条件退出该地区。
补充条款: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传真:传真:
手机: 手机:
E-mail: E-mail:
地址:福州市金山金洲北路7号5号楼4层 地址:
签订代表(签字盖章): 签订代表(签字盖章):
20xx年 月 日
甲方:中国成都人才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成都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就乙方委托甲方提供人事代理服务,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接受乙方委托,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为乙方委托人事代理的员工(以下简称“委托代理人员”)提供以下人事代理服务:
1.人事代理基础服务:(代理服务费按每人每月20元计收)
办理人事档案接转手续;保管和整理人事档案;接收补充的人事档案零散材料并归档;提供人事档案查阅;根据人事档案记载内容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和相应手续;为接收满一年的普通高(中)等院校毕业生办理转正定级手续;为符合保留身份员工保留原有身份,确定档案工资,办理人事关系调动手续;为符合条件、手续齐全的已婚人员代办《计划生育服务证》、《独生子女证》,提供相关服务。
2.人事代理选择服务:(请在以下需要委托代理事项前的□内划“√”):
①办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手续(初级50元、中级120元、高级150元,均不含评审费);
②办理外地生源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就业接收、入户手续(每人次300元);
③办理人才引进(即:学历、职称入户,每人次300元);
④户口关系托管(每人次150元);
⑤人事档案扫描等数据加工服务(另行协商);
⑥建立电子图像档案,并提供远程阅档(另行协商)。
二、本合同生效后,乙方须以单位的名义与甲方联系办理上述人事代理服务的相关事宜,甲方不接受乙方员工以个人名义联系办理。
三、甲方以实际提供上述人事代理服务项目的人数、月数或人次作为计费事实依据。按月计费的,不足一月按一月计算。
四、本合同期限首签最短为壹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满。若双方均未提出书面异议,本合同期限将自动逐年延续。
五、甲方义务:
1.维护乙方合法利益,在无乙方单位介绍信(或授权)时,不得应乙方指定经办人员以外的人员要求,提供乙方委托的人事代理相关服务。
2.除依据法律规定接受查询外,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对外提供委托代理人员的有关情况。
3.妥善保管委托代理人员人事档案,确保档案材料的安全。
4.及时将乙方移送的应归档材料归入委托代理人员的人事档案。
5.向乙方提供方便的业务办理、业务咨询和代理费用缴纳情况查询渠道。
6.在费用结算日前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供本期人事代理应结算的费用清单。
六、乙方义务:
1.在本协议签订时向甲方提供注册登记之《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非法人机构需同时提供法人授权书)。
合同期内注册登记内容如有变更应及时向甲方提供变更依据。
2.指定专人与甲方进行业务联系,办理相关事宜。
3.向甲方如实提供委托代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填写《成都市流动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并加盖单位印章,并在发生变化后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4.按甲方要求,及时向甲方提供与委托代理事项相关的材料并确保其真实、有效。
5.及时将新形成的应归入委托代理人员人事档案的材料移交甲方审核归档。
6.委托代理人员增加时,需向甲方出具《委托代理人员增加通知》和已与委托代理人员建立聘用关系或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材料;委托代理人员减少时,需向甲方出具《委托代理人员减少通知》及变更、解除或终止委托代理人员聘用关系或劳动关系书面证明材料及乙方出具的相关人员现实表现和工作情况的鉴定材料。
7.乙方解除或终止委托代理人员聘用关系或劳动关系的,除乙方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该委托代理人员档案继续由乙方委托甲方保管外,乙方应在与委托代理人员办理解除或终止手续时,以书面形式告知委托代理人员其人事档案存放于甲方的事实,要求其在10日内到甲方办理档案转存或转移手续。
乙方应将能证明其已履行上述告知义务的书面材料原件提供给甲方。因乙方未提供此证明材料且委托代理人员未及时办理档案转存或转移手续所产生的人事代理服务费用由乙方承担。
8.根据合同约定的人事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结算方式、结算时间支付人事代理费用。 七、根据省、市物价部门规定,乙方以下列第种方式按(月、季、年)结算,乙方应于日前到甲方结算付费。
1.以整体服务方式支付人事代理服务费元/人、月,申办“人事代理选择服务”时不需另行付费;
2.以单项服务方式支付人事代理服务费,其中:“人事代理基础服务”根据委托管理的人数按月计算,“人事代理选择服务”以实际提供服务人次计算。
八、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解除本合同。
九、在合同有效期内,如遇国家法律、政策调整,须对本合同内容进行相应变更的,双方协商变更合同。如因国家法律、政策调整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可以解除合同,但须提前15日通知对方。
十、乙方未按人事代理服务的需要和本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关证件、证明等材料,不配合甲方业务办理,经甲方催告仍未改进的,或因乙方原因超过合同约定结算日满12个月仍未结清费用的,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在接到通知10个工作日内将尚未结清的相关费用全额支付甲方。
十一、本合同解除或终止的10个工作日内,乙方应为委托代理人员按以下第种方式办理单位代理终止手续:
1.乙方提供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出具的调档函,甲方按规定办理档案转移手续;
2.档案由甲方继续保管,乙方告知委托代理人员10日内到甲方办理档案转存手续。
乙方选择以上第1种方式的,因乙方原因未能按约定时间或方式为原委托代理人员办理人事档案转移手续的,保存人事档案费用由乙方按月统一支付给甲方。
乙方选择以上第2种方式的,应将能够证明乙方已履行告知义务的书面材料原件提供给甲方。因乙方未提供此证明材料且委托代理人员未及时办理档案转存或转移手续所产生的人事代理服务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二、乙方向甲方提供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乙方及委托代理人员信息发生变更未及时通知甲方,或乙方未按人事代理业务办理需要提供相关材料,不履行相关手续等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十三、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的,从支付期限届满之次日起,应向甲方按日支付逾期付款金额千分之二的违约金。
十四、甲方与乙方及委托代理人员不存在本合同约定的代理范围外的其他关系,甲方不承担委托代理人员的就业、工资、福利待遇、伤病残亡和其他日常管理及法律责任。乙方及委托代理人员不得以甲方名义对外活动。
十五、本合同未尽事宜,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六、乙方申明: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已仔细阅读过本合同条款,并充分理解本合同内容和了解本合同中乙方的义务。
十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中国成都人才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乙方(盖章):
成都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盖章)
负责人(签字): 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028-62811133 联系电话:
邮箱: 邮箱:
联系地址:成都市宁夏街136号 联系地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真诚合作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 全系列产品委托销售代理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代理(经销)区域和代理(经销)范围:
1. 甲方同意授权乙方为产品在上述地区范围内的一级代理商。甲方提供的车辆,在乙方付清全款前,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对车辆安全负责。
2. 乙方不得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以任何形式跨区域经销甲方产品,否则,除乙方应赔偿所有损失外,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二、委托期限
本合约有效期:自签订该合同之日起计,即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双方到期需续约,必须提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三、合作条件和销售方式
1. 全系列产品的展厅,以便利于产品的显示及宣传,费用乙方自付。
2. 乙方首批订车为 六辆(单价为: 万元),乙方需在申请领取车辆合格证前付清全款,汇款打入甲方指定账户。 后续车辆订单,乙方需严格执行订车合同的规定,及时向甲方支付相应款项。
3. 甲方指定车辆出售价格,系列可在该车订车合同中规定的价格上增加最多二十万元; 系列可在订车合同中规定的价格上增加最多八万元。如甲方对销售价格和范围有变动,须提前五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自行制定对外销售价格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如对销售价格有异议,必须在接到乙方书面通知后五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回复,否则视为认同。
4、乙方承诺每月最低如连续三个月不能完成销售任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 甲方车辆产权归甲方所有,除售出及甲方调货外不得离开展厅:不得试乘、试驾;不得对产品行使出租、出借、抵押等行为,乙方对车辆整车、外观、装饰等安全负全部责任。
6. 乙方如需补货应提前15天书面通知甲方,双方须就该批次车辆另行签订订车合同。不允许乙方私自从其他经销商处调车或向其他经销商调车,如出现特殊情况,乙方需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由甲方负责调配车辆。调车时,应出具盖有公章的提、调单,并登记该车的底盘号、发动机号、经办人签字。
7、甲方在乙方派驻商务代表,负责协调日常销售、售后服务工作。乙方须无偿为甲方商务代表提供食宿和办公场所,必须全力支持甲方商务代表在当地开展工作。甲方商务代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借款。甲方商务代表提出的任何与双方协议内容无关要求,乙方均有权拒绝,否则视为乙方和商务代表之间的私人行为,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甲方义务
1. 甲方签署并履行本合同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规定,并具有完全履行本合同的能力的信用。
2. 甲方承诺可以取得本项目合法销售之相应证明文件。
3. 甲方允许乙方为该代理产品做宣传,但要明确表明其为甲方的销售代理,并需取得甲方认可。乙方的宣传内容不得出现任何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项目,如因此出现纠纷,乙方对其行为负全部责任,甲方无责任。
五、乙方义务
1. 乙方需配合甲方驻地商务代表,积极处理车辆售后服务工作,进行市场调研,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销售策略。双方需对调整后的商务政策签订补充
协议。
2. 乙方需按甲乙双方确定销售条件(售价、付款方式及本合同条款等)进行销售,否则,因乙方工作失误造成的争议和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3. 乙方应将甲方的相关资料视为商业秘密不得对外泄露。
4. 乙方处人员的招聘、培训、工资、奖金等均由乙方承担。
5. 乙方在销售该系列产品时,要严格执行甲方的相关规定。
6. 乙方应努力维护和树立甲方所提供的产品形象,积极与甲方合作做好渠道维护及各种售后服务、客户投诉,及时向甲方反馈各种市场信息。
六、购车程序 双方按签字认可的订车合同中的价格进行结算,乙方将购车客户的资料提供给甲方并将购车款打入甲方指定的账户后,甲方即将该车的产品合格证及发票出具给乙方。乙方在未收到客户购车款前不得将所购车辆交付,否则后果自负。
七、提货方式及验收
若由甲方送货,乙方承担费用,费用结算以实际发生为准,货到后乙方及时签字验收。
乙方自行提货,产生费用由乙方承担,货物风险自乙方提货人员验收车辆后转移。
八、质量保证和产品退换
1. 甲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符合国家规定及标准,并向乙方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
2. 甲方货物售出,概不退换。车辆自身质量问题,乙方需告知购车客户到奔驰售后服务中心解决;甲方产品部分如出现质量问题,甲方负责解决。
3. 质量问题而引起的客户投诉,乙方需及时有效解决,并书面告知甲方。如因乙方不能及时有效处理客户投诉或处理不当,产生的一切纠纷及后果由乙方承担。
九、合同履行注意事项
1. 乙方不得单方面修改、终止合同。
2. 未经甲方书面准许,乙方不得跨出本合同规定的范围销售甲方产品,否则,因乙方的冲货现象而造成甲方或其他代理商的损害的,甲方将给予乙方处以冲货零售价2倍金额的罚款,罚金在15个工作日内由乙方交付给甲方,对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单方面即时终止本合同,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3. 乙方需在领取车辆合格证后7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客户资料并保证提供信息准确无误,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辞和搪塞,否则视为违约。
4. 乙方在收取购车客户的车定金及购车款前,需及时与甲方沟通,确定甲方能够提供购车客户所需车辆,否则引起的一切纠纷,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5. 乙方不得无视法律,做出随意夸大、隐瞒或虚假承诺等行为,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乙方负责消除一切不良影响。
十、其他
1. 甲、乙双方若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相关问题发生争议时,双方应本着诚信态度,协商解决,解决不成时,双方同意于本合同签订地河北省高碑店市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2. 本合同的变更或附加条款,应以书面形式为准。
3. 本合同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转让。
4. 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或合同终止后,不得泄露甲方的商业机密,也不得将该机密超越合同范围使用。
5. 本协议所列的地址或电话为双方寄送文件或电话通知的依据,如有变更应书面通知对方并加盖公司公章,否则双方通信或通讯以本协所列为准。
十一、合同效力
1. 在本合同期限内,双方的权利已履行完毕时,如无继续书面续签,本合同自动终止。
2. 如因乙方不能履行合同约定相关内容,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车辆折旧及运输等费用。
3. 合同终止后,双方需在15个工作日内结清账目上所有款项,甲方于15个工作日内取回所有甲方财产。乙方无权留置甲方财产,如乙方强行留置甲方车辆,乙方需赔偿甲方每车每天五千元的赔款。
4. 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及争议均适应中国法律,如发生双方意见不和最终未能达成谅解时,可再向河北省高碑店市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5.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即时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电话: 电话:
传真: 电话: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帐号:
工 程 名 称:
委托方(甲方):
代理方(乙方):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条款
委托方(甲方):
代理方(乙方):
一、建设工程基本情况:
1、工程名称:
2、招标范围:
3、建设地点:
4、工程规模:
5、工程投资额:
二、建设工程实施条件:
1、工程批准文号及时间:
2、图纸设计单位及交付时间:
三、招标、计价及评标定标方式:
1、招标方式:
2、计价方式:
3、评标办法:
四、代理业务范围:
拟定招标方案;
拟定招标分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
派员组织申请人报名登记;
审查报名申请人投标资格;
编制招标文件;
组织现场踏勘和答疑;
编制标底;
组织开标、评标;
参与开标、评标;
草拟工程合同;
五、代理方的义务:
1、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从事招投标代理活动;
2、在委托书的受权范围内为委托方提供招标代理服务,不得将本合同所确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转让给第三方;
3、有义务向委托方提供招标计划以及相关的招投标资料,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解释工作;
4、对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内容保密,代理方工作人员如与本工程潜在投标人有任何利益关系应主动提出回避;
5、对代理工程中提出的技术方案、数据参数、技术经济分析结论负责;
6、承担由于自已过失造成委托方的经济损失。
六、代理方的权利:
1、有权拒绝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的人为干预;
2、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授权范内办理委托项目的招标工作;
3、有权要求更换不称职或有其它原因不宜参与招标活动的委托方人员;
4、承担由于自已过失造成委托方的经济损失。
七、委托方的义务:
1、在双方约定的期限内无偿、真实、及时、详细地提供招投标代理工作范围内所需的文件和资料(包括建设批文、资金证明、工程规划许可证、地质勘察资料、施工图纸及审核通知书等);
2、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委派熟悉业务,知晓法律、法规的联系代表配合代理方工作;
3、在双方约定的期限内,对代理方提出的书面要求在 日内做出书面的回答;
4、承担由于自已过失造成代理方的经济损失;
5、对影响公平竞争的招投标相关问题的保密;
6、在规定的有效期内签订完工程施工合同,并在签定合同后7日内提交通州市招标投标管理中心备案;
7、委托代理资质项目中如内容、时间等有重大调整,应书面提前一周通知乙方,以便调整相应的工作安排。
八、委托方的权利:
1、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有权参加委托代理工程招投标的有关活动;
2、有权了解招投标活动的计划安排,并可要求代理方提供招标阶段(保密事项除外)和全过程书面报告;
3、有权要求代理方更换代理招标过程中不称职或应回避的人员;
4、有权参与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和考察工作;
5、有权参与开标、评标以及评标委员会评标、定标的全过程工作。
九、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办法:
1、受托方向委托方收取中标价的 %或人民币(大写)
代理咨询服务费;上述费用中:
含甲方缴纳的发布媒体信息服务费;
含甲方及中标人缴纳的市招标投标服务所综合服务费;
不含甲方缴纳的发布媒体信息服务费
不含甲方及中标人缴纳的市招标投标服务所综合服务费。
2、此代理咨询服务费于:
本协议签订后,委托人先预付 %余款在领取合同备案通知书后一次性付清;
领取合同备案通知书后一次性付清;
委托人与中标人签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后一周内付清:
十、委托方指定联系代表人:
姓名: 职务:
十一、违约、争议:
1、双方都必须严格遵守签订的代理合同条款、不得违约;
2、由于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3、由于违约造成第三方(中标人)损失的,也由违约方在赔偿另一方损失的基础上再赔偿第三方损失;
4、双方对代理合同条款变更时必须另签补充合同条款,补充合同条款作为本代理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委托方与受托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时,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管部门调解。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争议:
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合同份数及分送责任:
1、本咨询合同正本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副本 份,甲方 份,乙方 份,招标中心建设工程科壹份;
2、通州市招标投标管理中心建设工程科壹份由乙方送达。
委托方(甲方) 代理方(乙方):
法定代理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人(签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委 托 书
兹委托 代理
(工程名称) (工程内容)的(□设计 □监理 □施工 □设备 )招标事宜,有效期限为_天
拟定招标方案。
拟定招标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
派员组织申请人报名登记;
审查申请人投标资格;
编制招标文件;
组织现场踏勘和答疑;
编制标底;
组织开标、评标;
草拟工程合同;
具体职责、权利义务详见招标代理合同。(注:自发布招标公告至组织开标、评标所形成的资料、文件由你单位加盖公章,我单位均予以承认,中标通知书由我单位签发)
法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谋求共同发展,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内容如下:
一.特约经销期及区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为乙方特约经销期。
二.供货品种、规格及价格:甲方供货价格为出厂价供货给乙方(不含税)。如有调整,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且每次调价,甲方必须保证有理有据。
三.订货及交易方式:乙方应及时做好市场需求计划,以传真件形式或来厂订货。若传真订货,应提早三天发给甲方,甲方传真电话 ,传真应注明品种、规格及数量,乙方负责人确认签字盖章后生效。每批货交易方式为款到发货,甲方
收到乙方汇款凭证传真件后即安排生产,正常情况下,全款到帐后3天内发货,交货地点为_______________甲方代办运输。
四.货物运输及验收事项:甲方可按乙方指定到货地点代办货物运输,在货款全额到帐情况下,乙方每次备货__ __万元以上,运费由甲方负责;__ __万元以下运费由乙方自行承担。每次运费由乙方垫付,在下次货款中扣除,客户在收到甲方货物后,应当场验收、提货并在送货单上签字盖章确认, 客户在验收货物数量、毁损等情况未提出书面异议,甲方视为乙方已验收无误,如发现有异常应立即通知甲方处理。
五、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从乙方进货款到甲方帐户起生效。本合同签定后十日内,乙方未向甲方订货,则甲方可认定本合同自动失效。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传真: 电话:传真 邮 编:
邮编:
日期: 20xx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为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利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友好合作,诚实信用,互利互惠,长期共赢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决定,签署本经销协议。
一、甲方授权乙方为阿输吠陀•源生圆理疗护肤系列产品在_________市的总经销商,在本区域享受甲方产品独家总经销商资格,在本区域市场全权开展销售甲方产品的合法商业活动。
二、甲乙双方的所有商业活动必须依法经营,对客户做好诚信服务工作,双方各自的经营风险和法律行为自行负责。
三、在签订本协议时,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本企业营业执照及法人代表身份证的复印件,并首批订购全套20万元产品,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向甲方交纳首批订货定金,为定货金额的 %。以保证乙方正常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以及信用保障等。甲方向乙方交货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剩余合同款项。 甲方授权乙方成为本区域独家总经销资格。在乙方成为区域总经销期间,甲方有义务保护乙方的合法权益,严防串货,杀价,多头销售行为,在本区域不再发展授权经销商。
四、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统一商务政策,严格执行甲方规定的产品价格体系和区域管理制度,保护甲方自主知识产权和无形资产不受侵犯。
五、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生效后,在首批产品订购日起的三个月内,实现最少销售五万元产品。否则,到时自动取消独家总经销资格。在第一年度乙方应实现不低于五十万元年度销售目标,才可优先续约第二年度总经销协议。完成年度销售目标按进货总量的2%年终返利,超额部分按4%年终返利。
六、甲方不得再将“产品”售予、让予或以其他方式使“地区”内乙方以外的任何个人、公司或其他主体取得“产品”。亦不得委托“地区”内乙方以外的其他个人、公司或其他主体作为其经销商,以进口和销售“产品”。甲方收到“地区”内任何客户有关“产品”的询购,均应交给乙方。甲方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他人在“地区”内出售“产品”,并不得将“产品”卖给甲方知道的或有理由相信拟在“地区”内再进口或出售“产品”的第三者。
七、价格
1、甲方给予乙方的价格和条件,应随时由甲方和乙方商定,此项价格和条件的确定并应考虑到正常贸易惯例及经常存在的市场竞争情况,使双方从销售中获得相当利润。
2、甲方给予乙方一个较稳定的市场价格,如有变动,也是每年年初发给的年度价格表。
3、如有产品价格变动,甲方应在改变价格和折扣的30天前书面通知乙方,所有改变价格期限之前双方签定的合同一律保证价格,并按正常交货期交货。
4、乙方所享受的代理折扣由双方另行商定,但甲方应当保证乙方应获得不低于
的折扣。
八、单独合同
在每次具体购买产品时,双方应缔结单独合同。
九、最惠条款
甲方声明,本协议中各项条款是甲方现在给予经销商和制造商最优惠的条款,今后如甲方向任何其他经销商或制造商销售“产品”时提供比本协议更有利于买方的条件时,甲方应立即以书面通知乙方,并向乙方提供此项更有利的条件。
十、甲方的责任
甲方同意在下列方面承担义务:
1、承诺并保证作为产品的中国总代理完全有资格与乙方签订本协议。
2、3折提供样品和一切可以供应的广告资料。
3、提供现行的国内价目表,并将价目表内任何预期的变更迅速通知乙方。
4、甲方将向乙方免费提供一定数量的产品资料。大批量的资料在必要的情况下可由乙方申请甲方提供。
5、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其产品在国际市场上最新的行业动态信息,经常提供有利于推销产品的意见,以便乙方能采取多元化的市场推广策略和销售方式。
6、甲方将对乙方的促销员提供全面的技术培训,并提供足够的技术支持。
7、甲方对于乙方售出的产品,凡是属于产品质量问题的而引起的损失,一切均由甲方承担责任或给予免费更换。
十一、乙方的责任
1、为在“地区”内推销“产品”并为客户服务,应自费提供和保持一个有经营能力的机构,并尽一切努力争取达到有利于甲方为利用“地区”内各种销售机会而制定的销售指标。
2、乙方应根据需要,在“地区”内发展区域性代理商和分销商,签订合同和管理将由乙方独立负责。
3、乙方将配备足够的销售人员和培训师来配合市场销售的需求,他们会全面了解阿输吠陀•源生圆理疗护肤系列产品的特性及用途,并能够承担培训,现场检测服务和操作示范等任务。
4、供给甲方有关销售“产品”的详细报告,以及尽可能多的有关地区”内各种销售机会和竞争者推销活动的情报。
5、乙方应尊重和保护甲方的知识产权,并保证不将售出的任何甲方产品复制后用于商业目的。
十二、双方关系
根据本协议所建立的甲方和乙方,在协议有效期内的关系仅属卖方和买方的关系。任何一方均无权对某一第三者代表另一方,或以另一方的名义签订合同。本协议并不产生代理权,如果任何一方以另一方的名义或以另一方代理人的名义行事,以致另一方遭受损失时,该导致损失的一方,应使受害的一方不负担由此而发生的费用。双方并未也无意建立任何代理、合伙、合营企业或雇主和雇员的关系。
十三、甲方名称等的使用
1、特许
乙方得为商业上的目的使用“商标”和“行名”或它们的简称或变称,并得标明自己为“地区”内“产品”的经销商。
2、注册
如乙方提出要求,甲方应自费负责为“商标”和“专名”在“地区”内办理申请、正式注册并保持其效力。
十四、期限、终止
本协议自 年 月 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年,如遇下列情况和条件,本协议应终止:
1、如任何一方有违背本协议的实质行为,另一方得以书面通知该方,叙述此种违约行为,并说明除非该方对此种违约行为按本节规定加以纠正,否则另一方将按照本节规定终止本协议。如该通知发出后九十天内仍未得到纠正,则本协议根据这一事实在上述九十天期终时即时终止,或
2、如任何一方根据破产法或债务人救济法提出或同意提出破产申请或其他救济申请,或被裁定破产,或解散,或清理,或对债权人作任何转让,或对该方指定了产业管理人或类似人员,则在上述任何情况下,另一方得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即终止本协议,或
3、如遇本协议所规定的某种不可抗力事由,以致协议一方在超过 天期限后尚无法履行其义务时,则另一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立即终止本协议。
十五、解约的影响
凡在本协议终止前双方间已发生而尚未了结的任何债务,或在本协议终止前由于一方违约而发生的另一方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均不受本协议终止的影响。
十六、保证
1、标准
甲方向乙方保证,所有“产品”均符合“地区”内的标准。可以出售,并适合销售目的。甲方并保证“产品”在原料和制造工艺方面均符合质量标准。
2、免受损失
凡因“产品”被指称质量低劣,或因侵犯专利、商标,或因在“地区”内销售或使用“产品”而引起的其他任何类似的责任事由,甲方应保护乙方,使之不受损失。
3、质量
如乙方发现任何“产品”质量低劣,并将此事实通知甲方,甲方应按乙方提出的要求,立即予以调换或对乙方给予补偿,其费用由甲方自行负担。对由于上述调换或补偿而引起的损害,乙方不丧失其索赔权。
十七、双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在全国性广告发布时刊登授权独家经销商的名称,地址,电话。在独家经销商所在区域,双方合作共同开展有实效有针对性的宣传推广。厂家分担本区域广告费的50%,但最高不超过乙方销售额的2%,并对独家总经销商提供统一授权牌匾,产品演示图板,现场宣传海报,宣传彩页等。
2.乙方有义务随时将本区域的市场发展,产品情况,客户需求等信息及时反馈甲方。
3.甲方保留对产品技术规格,市场价格的调整权,如有变动甲方须在新规格,新价格生效前15日通知乙方。
十八、不可抗力
本协议任何一方如遇到非所能控制的事由,以致直接或间接地造成任何延误或无法履行本协议及(或)各个单独合同的一部或全部条款时,则在此范围内得以免除其责任。此类事由包括但不限于:水灾、火灾、海啸、地震、以外事故或机械故障、天灾、战争、封锁、禁运、劫持、战争威胁、战争性情况、扣押、暴动、动员、暴乱、非暴力骚乱、革命、制裁、抢劫、罢工、劳动纠纷、工业干扰、动力供应不足、缺乏正常运输工具、金融恐慌、交易所关闭、国有化、禁止进口或出口、拒发政府命令、敌对行动或其他类似或不类似上述原因而非该方或双方所能控制的。如由于立法或政府行政命令以致任何一方或双方失去根据本协议应得的利益时,双方应重新审查本协议的条款以便恢复任何一方或双方根据本协议原已取得的同样的相应的地位。
由于发生不可抗力事由的书面的通知,应由受影响一方以合理速度送达另一方。......
十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并以书面形式达成的附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两份,均为正本,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 房地产有限公司_
地 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乙 方:青岛合建行房地产营销有限公司
地 址:_青岛市崂山区同安路882-1号鸿泰大厦B座901-902室_
邮码:_266000_
电话:_0532-80867080_
法定代表人:_吴云海_ 职务:_总经理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代理销售甲方开发经营或拥有的**项目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方式和范围
1. 甲方指定乙方为在 **项目 项目的独家销售代理方,项目位于 ,总建筑面积约为 平方米,共计 套,以上面积均为暂测,以房地产测绘部门出具的测绘面积为准。
2. 若乙方在委托期内能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相关职责,并按时完成销售任务,无重大过失,则甲方对该项目在委托期内不再委托其他公司销售代理。
第二条 合作期限
1. 本合同代理期限为 个月,自20xx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30天内,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反对意见,本合同代理期自动延长6个月。合同到期后,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终止本合同,则按本合同中合同终止条款处理。
2. 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第三条 费用负担
1. 本项目的推广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报纸电视广告投放费用、印制宣传物料、售楼书、制作沙盘、样板房售楼部样板展示区等设计施工等)由甲方负责支付,相关方案甲方审定后执行。
2. 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销售场所,保证并缴纳销售期间水、电等配套正常使用和费用。
由于项目展示销售需要的电话费、办公设备、样板房内所有费用等所有投入均由甲方承担。
3. 乙方自行负责销售期间其销售人员的工资、奖金和其他劳务报酬;保证销售环境的
整洁;乙方策划人员的工资、奖金和其他劳务报酬以及工作设备的支出均由乙方支付;乙方人员来往于本项目的所有差旅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 销售价格
1. 双方同意,项目的销售均价为 元/平米,乙方根据此销售均价制定销售底价表
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2. 此销售底价表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之后执行;低于此底价表成交的单元必须得到甲
方签字同意。
3. 甲方同意乙方按照此底价表上浮一定比例制定对外销售价格表,必须经甲方签字后
执行;
4. 乙方应在销售过程中严格执行经甲方批准的销售价格及优惠政策,不可以自行提高
或降低价格进行销售。
第五条 代理进度、代理过程的约定
(一)代理进度
1.销售进度以取得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现场样板展示区、样板房等按照双方约定的要求竣工为准。
2.代理进度甲乙双方可根据市场和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以批准的销售计划为准),调整进度经协商后作为本合同补充条款与本合同一样合法有效。
(二)代理过程
甲乙双方在房屋销售过程需要按照以下条款约定执行:
1.甲方应在开盘前确定《房屋定购书》、《青岛市商品房预售/买卖合同》样本,乙方提供参考意见,销售过程中与样本有出入的条款需经甲方授权人员签字确认。
2.甲乙双方分别任命一名负责人(乙方为 ,甲方为 ),负责销售信息的及时沟通和问题处理。乙方需要按照甲方的销售规范进行销售,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3.购房付款以及进款的约定
(1)客户定购房屋需签定甲方提供的《房屋定购书》,并于《房屋定购书》签定后七日
签署《青岛市商品房预售/买卖合同》。
(2)分期付款客户须于签定合同日交齐房款的60%,余款应于房屋交付之前缴清。
(3)办理按揭手续的客户,签定合同时需要交齐首付款(不低于总房款60%)并于7日
内办理完剩余房款的贷款手续,贷款款项进款时限根据银行规定。
第六条 代理佣金及支付
1.乙方的代理佣金包括(1)销售总额的 %;(2)超出销售底价表的溢价部分的30%作为奖励金;
2.甲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代理佣金:
(1)甲方在买方正式签定《青岛市商品房预售/买卖合同》并支付首期款后,乙方即可
获得本合同所规定的代理佣金。
(2)对于乙方已签署《青岛市商品房预售/买卖合同》并已缴纳首期款项的房屋,乙方
每月1日前提供佣金清款明细单报甲方审核。甲方于收到清款明细单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佣金,乙方提供等额的合法票据。。
3.因客户违约而没收的定金和收取的违约金,归甲方所有。
第七条 甲方的责任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和资料:
(1)甲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银行收款帐户。
(2)甲方应提供政府有关部门对开发建设_**项目_项目批准的有关证照(包括但不限于: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地产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证)和销售本项目的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外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青岛市房地产项目开发经营权证,以及《产品说明书》、《质量保证书》复印件(加盖甲方公章)。
(3)关于代售项目所需的有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总体效果图、沙盘、楼座标示、局部效果图、楼层平面图、地理位置图、室内设备、建设标准、配套设施、楼层高度、销售面积、销售价格、使用功能等(书面形式确认)。
(4)甲方正式委托乙方为_**项目_项目销售代理的委托书,并现场公示;
2.甲方负责保证该项目的销售合法性,申办有关售楼之法律批文,并为该项目之成交客户以政府部门认可之程序办理买卖手续。
3.甲方保证若客户购买的该物业的实际情况与其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或产权不清,所发生的任何纠纷均由甲方负责。
4.甲方委派财务负责收取定金和房款并出具相关收据发票。
5.甲方负责确定按揭银行并联系撤押手续等。
6.甲方应按时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有关费用。
7.甲方负责提供现场示范单位、售楼处、看房车等对外销售道具。
8.甲方如期保障工程进度,确保工程按预定时间竣工并验收合格,如因工期延误而给销售带来影响,由甲方负责。
9.甲方在尊重乙方利益的同时,有权对乙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不妥之处,随时提出整改及调整意见,双方协调一致。
10.销售过程中,项目如有变动甲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双方签字确认,对于乙方提出的书面问题,应三日内给予书面答复。
11.甲方在销售期内收到乙方提供的意见时,应在要求时限内就乙方意见作出答复,并以甲方签字或签章形式认可为准。
12.本项目的总体规划、单体建筑户型设计、园林景观规划设计、样板示范区设计施工、交房装修标准及样板房施工、营销推广策略等,应充分尊重并参考乙方的建议,甲乙双方共同签字认可。
13.甲方同意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项目所有对外宣传的资料、户外广告牌、媒体广告及专项活动等的落款中均体现乙方作为独家销售代理的角色,以利于销售工作的开展,内容为“全程代理:合建行房地产”。
第八条 乙方的责任
1.在合同期内,乙方应做以下工作:
(1)制定项目广告推广计划,并制定销售计划,安排时间表;
(2)主动挖掘客户,派送宣传资料、售楼书;
(3)在甲方的协助下,带领客户参观并介绍项目、环境及情况;
(4)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多渠道行销活动;
(5)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权向客户作出任何承诺。
(6)乙方应遵守甲方在售楼现场的公示规定;
(7)乙方不得以非甲方名义与客户签定有关甲方委托房屋的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认购书、定购书、合同等形式,且不得以非甲方名义收取客户任何款项。
2.乙方负责项目的营销策划以及宣传执行的组织工作,乙方在对外营销推广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地方各项规定, 全面维护甲方利益,对项目各种有关宣传的计划及费用,经甲方同意后实施,并须配合建设和售房进度。
3.乙方协助甲方签署该项目之定购书及其购房合同,负责督促购房者及时按照合同缴纳各期房款,并督促购房者及时到银行办理有关按揭手续,并于每月初向甲方提交上月《合同签定汇总表》进行核对。
4.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应根据甲方提供的**项目项目的特性和状况向客户作如实介绍,尽力促销,不得夸大、隐瞒或过度承诺。
5.乙方应信守甲方所规定的销售价格。在客户同意购买时,乙方应按甲方确定的付款方式告知客户交款。若遇特殊情况(如团购情况),乙方应告知甲方,作个案协商处理。
6.在项目正常销售期内,乙方负责安排销售团队工作人员不少于 名(案场经理1名、秘书 名,置业顾问 名),如因销售人员辞职情况,乙方须在一个月之内调整完毕,保证项目销售小组人员数量稳定。
7.乙方应避免案场经理、销售人员的频繁更换。
8.乙方在销售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改销售方案,所有销售方案及销售资料的准备必须经甲方确认后方可准备和对外公布。如因乙方单方面原因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9.乙方为该项目下列销售工具制作过程中提供参考意见,并积极配合,保证及时、准确、符合要求:项目模型效果、视频、广告公司的选定、展销板、楼书、户外广告等的制作、邀请函、平面图、价目表、销售文件、报纸广告及电视广告设计拍摄。
10.乙方配合甲方的项目营销推广和宣传执行工作,并向甲方提交工作进度及效果表。
11.乙方必须按照《青岛市商品房预售/买卖合同》中所规定的条款,与客户达成一致后,签定买卖合同。乙方对客户予以的任何书面额外承诺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如因此引起客户退房的,乙方应返还甲方所支付的佣金。
12.甲乙双方商定,凡购房客户一经签署购房合同后,因故无法履行合同而引起的法律纠纷,乙方有义务根据甲方的要求积极配合甲方处理。
13.乙方协助甲方协调与客户的关系,使甲方与客户保持良好的关系。
14.乙方在销售推广管理过程中,定期(每周一次)向甲方汇报销售情况,反映存在问题、一周来人来电分析和市场信息反馈。并在每月5日前向甲方提交销售月分析报告。
15.乙方配合甲方交房,催交款项,并配合甲方要求,提供甲方所需要的销售数据统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不同形式的日报表、周报表、月报表以及项目的整体销售信息数据统计报表。
第九条 合同的终止和变更
1.在本合同到期时,双方若同意终止本合同,双方应通力协作作妥善处理终止合同后的有关事宜,结清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经济等事宜。本合同一但终止,双方的合同关系即告结束。
2.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无法按照约定进度完成销售任务,或出现其他有损甲方利益的情况:包括不按规范签署销售合同、不按照约定流程操作、超越甲方授权逾权代理、私收客户钱财等以甲方名义与外界发生的一切欺骗、违法现象,给甲方带来名誉或经济损失的,甲方均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并约定由乙方赔偿相应损失。
3.乙方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甲方调整意见无法达成共识,或对于甲方出现的违约行为,损害乙方名誉和利益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相应损失。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不得单方面终止合同,任何一方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需支付另一方人民币伍拾万元违约金。
2.甲方若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代理佣金、溢价结算方式支付乙方费用的,则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支付给乙方应付款项总金额的千分之一。如逾期超过30天甲方仍未付款,乙方有权停止销售工作直至甲方支付相关费用止。
3.如甲乙双方解除合同,甲方应在乙方撤场前结清乙方的代理佣金及溢价佣金。
第十一条 竞业禁止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员工因故离职或被解聘后,合同他方在委托服务期限内及期后6个月内,不得与该员工有任何形式的雇用或合作,否则视为对合同他方的违约并承担法律责任,应赔偿对方罚金人民币伍拾万元。
第十二条 其他事项
1.经双方同意可签订变更或补充合同,其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3.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甲方:_ 房地产有限公司_ 乙方:青岛合建行房地产营销有限公司
代表人:_
代表人:_吴云海_ 20xx_年_ _月_ _日
特许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许方: (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合同总则
1.1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现就####3产品普通代理加盟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二条 基本保证与要求
2.1 甲方确保根据双方确认的订货单向乙方供货,乙方保证仅向甲方购进同类产品。
2.2 ####3产品:指由甲方研发的产品。专利号:######,国际专利主分类号:#####,卫生批准文号:#####第8888号。
第三条 普通代理经营权许可期限及合同期限
3.1 本合同于___ 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自签订之日起至__ _ ___年_____月____日止,有效期两年。经双方协商同意,可延长本合同有效期。
第四条 普通代理合同保证金
4.1 乙方获得合同约定的普通代理加盟权之前,需向甲方交纳普通代理保证金三千元(¥:3000.00元),本合同从乙方向甲方付清规定的合同保证金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满如乙方无重大违约,保证金全额退还。
第五条 普通代理区域
5.1 甲方授权乙方为 省 市/县的普通代理加盟商。
5.2 甲方授权乙方在该区域内加盟销售“#####”系列产品。
5.3 在乙方代理区域内,乙方非独家代理,甲方有权在该区发展其他代理经销商。
5.4 为保护先入方利益,对于申请该地区独家代理的第三方,甲方将及时通知先入方,同等条件下,先入方有优先权。同时第三方新设店面必须距离先入方经营地不低于1公里半径,但商场专柜除外。
第六条 商品的结算方式与进货、换货
6.1 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商品按统一代理价结算。乙方在进货前十天应向甲方提出订货计划,同时将货款汇入甲方银行帐号。甲方负责按时发货并代办托运。
6.2 乙方凭清单验货,如有差异或有质量问题,应在收货当天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
6.3 自出货起一个月内,如属商品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退换货。
6.4 甲方建议乙方审慎经营,避免库存积压;在不影响第二次销售前提下,可以按最近一单货物20%的换货率进行自由调换货。换货前需提供明细,运费乙方承担。
第七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7.1 乙方如果连续60天在甲方没有任何进货记录,又没有向甲方做任何说明,甲方可视作乙方自动放弃代理资格并有权在乙方所在区域内另行发展其他代理商。
7.2 甲方负责对乙方提供包括产品证书、授权书、宣传资料、宣传光盘。
第八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8.1 合同有效期内,乙方须严格按照甲方规定的市场价格标准范围销售,促销活动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8.2 乙方经过书面申请,有权发展自己的直营店、经销商、代销网点。
8.3 乙方有权使用甲方“#####”相关商标、标识及商号。
第九条 合同解除及终止
9.1 本合同期满时,乙方可提前三个月提出书面续约要求,双方在正常履行本合同的前提下续订该项代理合同,不再收取保证金。
9.2 乙方如有下列行为之一,甲方有权单方提前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责任:
1) 有损形象的行为;乙方自行销售伪劣产品而影响甲方声誉;
2) 扰乱甲方市场价格体系或者区域保护协议,破坏营运体系;
3) 抄袭设计自行生产、销售;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
10.1 本合同有关的争议,任何一方均可诉诸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一条 保密条款
11.1 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各种资料,其中涉及商业机密、经营技术、知识产权等内容,乙方有保密的义务;不得提供给乙方以外的第三者使用、参照,否则甲方要求乙方最高赔偿金额壹佰万元(100万元)。
第十二条 其它
12.1 合同的修改或补充,均须经双方同意后以书面协议形式修改或补充。
12.2 本合同自乙方向甲方缴纳相关费用之日起生效。
12.3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联系电话: 网 址: E-mail:
甲方代表:
乙 方:
地 址:
联系电话:
乙方代表: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广告有限公司
根据《广告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友好签订并共同遵守如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广告,负责向乙方提供发布广告的所需文件,并保证相关文件合法有效。
二、乙方愿为甲方提供 □ 广告设计、 □ 制 作、 □ 代理发布 服务,有权对广告内容及表现形式进行审查,并商请甲方作出必要删改。
三、广告发布媒体与单位规格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广告编排方式与发布时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广告采用________________样稿(样带),并作为附件与本合同一并保存。
六、广告刊价________元,_______费_______元,总计金额________元,扣除优惠______,所需____佰 ___拾___万___仟___佰___拾___元___角___分人民币(小写:__________ ),甲方于_____年___月___日前全额结清,每逾期一日将按合同金额的____%另向乙方支付滞纳金。付款方式为 □ 支票转帐 □ 银行电汇 □ 现金 支付。
本合同一经双方签字盖章互发传真即为生效。如甲方在广告发布前三个工作日内无故改变或撤销广告发布计划,或因乙方责任未能保证广告如期发布,均须按广告刊价总金额的30%向对方交纳违约金;如遇有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导致合同无法继续执行时,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甲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图文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财务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 甲方授权乙方作为“广教网”在___________省(地区、市)的市场代理,代理资格及授权为签订本合同之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二、合作内容: 1. 甲方为乙方提供“广教网”远程教育资源系统,整套卫星资源接收设备所有权归乙方所有。(整套卫星接收系统设备详见附件一) 2.&nb
运行平台:Win9X/Win20xx/WinXP/Win20xx 软件性质:国产软件 本日下载:0
国际商业代理合同 01-16 11:27 27 KB 10
兹委任___贸易有限公司为____地区___修理及销售之代理商。第二条 代理商之职责 第三条 范围
运行平台:Win9X/Win20xx/WinXP/Win20xx 软件性质:国产软件 本日下载:1
委托代理合同 01-16 11:16 24 KB 9
律师必须根据事实和法律参加诉讼活动,认真负责地履行律师的职责,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运行平台:Win9X/Win20xx/WinXP/Win20xx 软件性质:国产软件 本日下载:0
甲方:
乙方: *科技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就合作开展Internet使用和推广应用,共同发动企业、组织和个人上网建站事宜进行友好协商,乙方同意甲方代理乙方的域名申请、虚拟主机及其他相关业务,双方达成并同意遵照以下条款:
1. 甲方成为代理的基本条件
甲方须为合法存续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甲方须了解互联网、计算机相关服务,具备提供相关服务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熟悉乙方的代理商制度、产品服务内容、具体业务流程等相关信息。乙方对提出代理申请者就上述各项内容进行审核确认,决定是否授予甲方代理资格。
2. 甲方权利义务
2.1 甲方向客户提供域名申请、虚拟主机及其它相关服务,自行负责开拓市场与发展客户,在代理业务中保证向客户提供良好的服务,不得以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损害客户及乙方的利益及乙方的声誉。
2.2 甲方确保自己及客户的网站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策、法律和法规,甲方违反此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2.3 甲方承诺不以低于乙方给予其的代理价发展客户,与乙方进行不正当竞争,也不从事其他有损乙方利益的活动。甲方违反此义务时,乙方有权自行决定提高乙方的代理价格或取消乙方的代理资格;同时,甲方违反此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4 甲方须详细阅读并确实理解乙方在其网站(下同)上发布的代理商制度的全部内容,并严格遵守代理商制度,以及在向乙方委托业务时,完全按照代理商制度中规定的操作要求提交正确完整的数据资料并按正确步骤进行。甲方有义务定期浏览乙方网站,以及时了解代理商制度的最新变动。
2.5 甲方在申请各类域名时应全面了解并遵守有关的域名申请协议的各项规定,在租用虚拟主机时应全面了解并遵守虚拟主机租用合同的各项规定,在使用其他收费服务时应全面了解并遵守相关服务条款的规定。
2.6 甲方应按乙方制定的届时有效的价格标准为所选择的服务付款,并及时为所代理的域名及虚拟主机续费,乙方不负有提前通知的义务。甲方未按时付款或未及时续费造成域名被删除、虚拟主机被关闭或数据库被删除的损失由甲方自行负责。
2.7 甲方应对乙方明确提示为保密资料的信息给予保密。
2.8 甲方将应邀参加乙方组织的代理商年会、研讨会和培训等活动。
3. 乙方权利义务
3.1 乙方以在线申请系统方式为甲方提供国际域名申请服务,并尽力使该申请系统有效运行。
3.2 乙方按甲方定制的服务规格为甲方提供虚拟主机服务,并按虚拟主机租用合同规定的义务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
3.3 乙方按甲方定制的其他收费服务的规格为甲方提供服务,并按有关服务条款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
3.4 乙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代理商制度和代理价格,并将在网站上及时公布或通过电子邮件通知甲方变更后的代理商制度和代理价格信息。更新后的各种信息自公布于乙方网站或通过电子邮件通知之时起生效,非特殊情况上述变更乙方均不另行通知甲方。
3.5 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将甲方的名称出现在乙方的媒体广告中。
3.6 乙方持续完善代理服务系统,以更方便和支持甲方开展代理业务。
3.7 乙方视必要定期或不定期举办代理商年会、研讨会和培训等活动。
4. 相互关系
甲方与乙方是相互独立的缔约人,本协议并不能解释为任何一方是另一方的合伙人、合资企业、委托人或代理人,或建立了任何形式的合法联盟或联营。本协议的名称和标题仅为便于阅读之目的,不包含任何实质意义,尤其是“代理”一词,在任何时候与任何场合都不得理解为甲方为乙方的代理人。
除了本协议中已表达的之外,每一方都有独立的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均不得将其债务强加于另一方或影响已赋予另一方的权利,若因任何一方的行为引起第三方诉讼、索赔,均由该方独立承担责任。
5. 付款/结算条款
5.1 甲方成为乙方代理商的最低资金限额是3000元人民币,甲方在向乙方委托首次业务之前,须将至少3000元人民币以有效方式汇至乙方在网站上指定的银行帐号,之后发生的业务逐笔从其中扣除。
5.2 乙方的自动系统逐笔结算甲方的委托业务并从预付款中自动扣除,甲方自行查询余额并保证其余额足以支付下一笔委托业务。
5.3 若甲方连续三个月不发生业务,则乙方有权将其级别由代理降为直接客户,甲方降级后发生的业务按直接客户的价格标准计费,但合同解除时甲方帐户中的余额按本合同5.5条的规定处理。
5.4 乙方按要求为甲方开具发票(发票总金额不超过甲方所汇的实际金额)并以挂号件形式寄至甲方登记的地址;如甲方在发票方面有任何特殊要求(如为客户分别开票等),须在汇款传真件上详细说明。
5.5 合同终止时,如果甲方实际发生业务的金额已超出人民币3000元,则乙方如数退还甲方帐户中的余额;如果甲方实际发生业务的金额未达到人民币3000元,则乙方扣除包含实际发生业务金额在内共3000元人民币的款项后,剩余部分退还甲方。
6. 违约责任
6.1 虚拟主机:甲方向乙方租用虚拟主机期间,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及甲方客户网站无法访问,乙方承诺补偿甲方以宕机时间乘以2倍甲方已付相关时段费用的赔款。由于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乙方给予甲方的最高赔偿不超过甲方已支付的空间租用费。由于甲方或甲方客户违反规定使用虚拟主机造成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6.2 域名: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申请成功的域名丢失或被删除,乙方给予甲方的最高赔偿不超过甲方已为该域名支付的域名申请费。因甲方或甲方客户原因造成申请成功的域名丢失或被删除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6.3 其他收费服务:因乙方原因使得不能正常提供甲方所定制的其他收费服务的,乙方给予甲方的最高赔偿不超过甲方已为该收费服务支付的费用。因甲方或甲方客户原因造成该收费服务无法正常提供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6.4 除经乙方认可并授予信用额度外,乙方不接受甲方任何形式的欠款。因此如甲方未能按时交纳费用时即视为违约,乙方可不予受理甲方委托的业务并有权停止甲方的域名和/或虚拟主机的使用权,直至取消乙方代理资格。乙方违反其他依据本合同应当承担的义务,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责任。
7.免责条款
7.1 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而影响乙方正常的服务和技术支持时,不视作乙方违约,甲方对此表示认同。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且无法避免的客观事件,如战争、自然灾害、政府禁令等。“意外事件”指诸如海底光缆受撞船事件的影响而损坏,通信线路或服务器发生超出乙方防范与预见能力的故障等类似事件。
7.2 乙方在进行虚拟主机维护时,有时需要短时间中断服务,或因Internet上的通路的偶然阻塞造成甲方虚拟主机访问速度下降,甲方认同这是属于正常情况,不属于乙方违约,此类情况每月不得超过三次,每次不超过2小时。
8.合同解除
本合同在下述情形下解除,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应提前七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8.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8.2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未续签的;
8.3 一方当事人主体资格消失,如被撤消或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但进行重组、名称变更、分立或与第三方合并等不在此列;
8.4 一方未履行或违反依据本合同所应承担的义务,经另一方给予一定期限仍不履行义务或不予采取补救措施,致使另一方依据本合同的预期利益无法实现或合同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8.5 一方明确表示其将不履行义务或以行动表示其将不履行义务,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8.6 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双方均可要求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双方依据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一方在合同解除前应履行的义务仍需履行。除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合同解除的情形外,引起合同解除事由的一方应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
9.附则
9.1 本协议同时得到甲乙双方的完全理解和认同,并替代此前的所有协议,不论是口头的还是书面的。在打印或填写过程中,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随意更改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后,任何更改均需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9.2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成都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员组成,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惯例。
9.3 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一年。合同期满若双方均无异议,则本合同继续有效;若续约期内乙方制定出新的合同条款,则双方另签新合同。上述情况下甲方的业务结算累计进行。
9.4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单位代理盖 章): 联 系 人:
授权代表签字(单位代理):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 传 真:
本人签名(个人代理): 邮政编码:
身份证号(个人代理): 电子邮件:
网 址: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科技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签字:
电话:- 传 真:-
地址:**市路南三段24号4楼 邮 编:
电子邮件:swb@.com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合作开展internet使用和推广应用,甲方作为乙方该项业务的代理商,乙方同意甲方代理乙方的网站推广及其他相关业务,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并在遵守国家有关政策和法规的基础上,遵照以下条款:
1.甲方成为乙方代理商的基本条件
甲方须为合法存续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甲方须了解互联网、计算机相关服务,具备提供相关服务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熟悉乙方的代理商制度、产品服务内容、具体业务流程等相关信息。乙方对提出代理申请者就上述各项内容进行审核确认,决定是否授予甲方代理资格。
2.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2.1甲方向客户提供网站推广服务,自行负责开拓市场与发展客户,在代理业务中保证向客户提供良好的服务,不得以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损害客户及乙方的利益及乙方的声誉。
2.2甲方保证其所有经营活动完全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的规定。如因甲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给乙方带来任何损害,甲方应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并赔偿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2.3甲方须详细阅读并确实理解乙方在其网站上发布的代理商制度的全部内容,并严格遵守代理商制度,以及在向乙方委托业务时,完全按照代理商制度中规定的操作要求提交正确完整的数据资料并按正确步骤进行。甲方有义务定期浏览乙方网站,以及时了解代理商制度的最新变动。
2.4本协议有效期内及本协议终止或者解除后,甲方承诺不向与乙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提供有关乙方业务、技术等一切相关信息或者资料,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
2.5甲方在提交网站推广时应全面了解并遵守有关的注册协议的各项规定,在使用其他收费服务时应全面了解并遵守相关服务条款的规定。
2.6甲方有义务严格保密并妥善管理自己的代理编号和密码,因甲方保密不善致使代理编号和密码泄露或由于第三方盗用而进行各种操作或因甲方授权他人管理而在终止授权时未及时收回管理权及更改密码,而造成甲方客户流失或发生其他损失或纠纷的,由甲方自行负责。
2.7甲方应对乙方明确提示为保密资料的信息给予保密。
2.8甲方将应邀参加乙方组织的代理商年会、研讨会和培训等活动。
3.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3.1乙方为甲方提供网站推广注册服务。
3.2乙方向甲方提供业务范围内的技术支持和技术培训,帮助甲方提高技术能力,拓宽业务范围。
3.3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售后服务,详细条款由甲、乙双方之间具体的业务合同确定
但乙方的售后服务只对甲方,不直接面向甲方的客户。
3.4乙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代理商制度和代理价格,并将在网站上及时公布或通过电子邮件通知甲方变更后的代理商制度和代理价格信息。更新后的各种信息自公布于乙方网站或通过电子邮件通知之时起生效,非特殊情况上述变更乙方均不另行通知甲方。
3.5乙方应对甲方的代理编号和密码及其他甲方明确提示为保密资料的信息给予保密。
3.6对于甲方与其客户之间的纠纷、争议、损失、侵权、违约责任等,均由甲方与客户自行解决,乙方不介入甲方与客户的纠纷、争议等,也不对客户的任何损失负责。
3.7乙方视必要定期或不定期举办代理商年会、研讨会和培训等活动。
4.违约责任
4.1甲方如违反国家有关政策法规,乙方有权中止合同,并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4.2推广服务:因乙方原因使得不能正常提供甲方所定制的推广服务,乙方给予甲方的最高赔偿不超过甲方已为该推广服务支付的费用。因甲方或甲方客户原因造成该推广服务无法正常使用,乙方不承担责任。
4.3除经乙方认可并授予信用额度外,乙方不接受甲方任何形式的欠款。因此如甲方未能按时交纳费用时即视为违约,乙方可不予受理甲方委托的业务,直至取消甲方代理资格。乙方违反其他依据本合同应当承担的义务,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责任。
5.免责条件
5.1鉴于计算机及互联网的特殊性,因黑客、病毒、电信部门技术或政策调整等引起的事件,不属于甲方违约,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5.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因为政府禁令,罢工,现行生效的适用法律或法规的变更,洪水,火灾,爆炸,雷电,地震,风暴,停电,通讯线路中断,他人蓄意破坏,黑客攻击,计算机病毒入侵或发作,电信部门技术、政策,政府管制等及其他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和不可控制的不可抗力和事件影响网络正常运营,从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但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七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于事件发生之日起二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减少损失,并在事件消除后协商恢复本合同的履行,除非此等履行已不可能或者不必要。
5.3在履行本合同时,甲方对因第三方的过错或延误而给乙方或者其他方造成的损失不承担责任。甲方对通过乙方间接接受甲方服务的第三方的损失不负责任。
6.合同终止
本合同在下述情形下解除,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6.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6.2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未续签的。
6.3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双方均可要求解除合同。
6.4一方明确表示其将不履行义务或以行动表示其将不履行义务,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6.5因本协议一方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困难、濒临破产进入法定整顿期或者被清算,任意一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6.6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协议应变更相关内容;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终止协议的履行。
6.7一方未履行或违反依据本合同所应承担的义务,经另一方给予一定期限仍不履行义务或不予采取补救措施,致使另一方依据本合同的预期利益无法实现或合同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双方依据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一方在合同解除前应履行的义务仍需履行。除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合同解除的情形外,引起合同解除事由的一方应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
7.合同附件
附代理价格表
8. 附则
8.1本协议同时得到甲乙双方的完全理解和认同,并替代此前的所有协议,不论是口头的还是书面的。在打印或填写过程中,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随意更改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后,任何更改均需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8.2一方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其它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十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8.3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一年。合同期满若双方均无异议,则本合同继续有效;若续约期内乙方制定出新的合同条款,则双方另签新合同。上述情况下甲方的业务结算累计进行。
8.4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签字、盖章后生效,二份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标的物: 甲方位于 的房产 委托事项:甲方独家委托乙方就标的物进行转让出售服务。
委托期限:双方签定本协议起 个工作日
房屋价格:经甲方评估标的物出售价格不低于人民币:RMB¥ 大写人民币 (扣除佣金、税费后净得价),乙方认可此价格。 配合行为:双方商定在委托期间,甲方提供不少于____次的看房或面谈机会。 甲方义务:
1、甲方应保证所委托出售标的物的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及苏州市有关政策及法规,甲方有权出售标的物。如房屋有瑕疵,甲方有义务告知乙方,如有故意隐瞒或不实告知的,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2、委托期间,甲方应将委托出售标地物的《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及其它所有能够证明房屋权属之有效证件交由乙方独家保管。
3、委托期间内,甲方不得单方解除本委托代理协议,否则应在解除合同之日起退还乙方已支付押金,同时支付乙方相当于押金双倍数额之赔偿金。
4、甲方承诺不擅自提高房屋售价。对于因甲方擅自提高房屋售价或严重违反配合条款,导致标的物不能成交的,按照甲方单方解除合同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5、如乙方在代理期限内将受托房屋顺利卖出,则甲方应退还乙方已支付押金,或认可甲方自房款中扣除相当于此数额之款项。乙方认可甲方委托出售标地物之佣金标准为:净得价1%
6、甲方在委托期限内及期满一年内,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及价格与乙方所曾介绍过的交易对象成交,如违反甲方仍应向乙方支付成交价1%的佣金。
乙方义务:
1、乙方应妥善处理受托事务,努力通过市场渠道寻找买方,并指派专门经纪人负责委托事项,随时向甲方汇报委托事项进展情况。
2、乙方承诺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买方达成买卖合同。
3、如在上述期限内未能达成买卖合同,乙方已支付之¥
4、乙方解除合同之日起三日内退还甲方留置于乙方的全部证件。
5、乙方不得利用甲方房产证明等从事委托业务以外的任何其他商业活动。
甲乙双方对溢价的约定:
甲、乙双方一致认可本协议所约定之评估价为甲方最低成交房价,若乙方代理最终售价高于评估价,则超出部分甲方同意与乙方进行成交价支付佣金。
代理收取定金:
1、乙方全权代理甲方收取定金,甲方同意房屋买卖于乙方收到定金时成立生效。(乙方依照独家委托协议的约定,在委托期间代理甲方收受定金后,如甲方不愿依委托条件与乙方所介绍的买方签订买卖合同时,受托义务视为履行完成,甲方仍应支付乙方全额服务佣金,并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如因买方原因致使房屋买卖不能履行时,定金没收,由甲乙双方平分。
3、如因甲方原因致使房屋买卖不能履行时,由甲方加倍返还定金给买方。
特殊约定:
1、甲乙双方就委托内容如有其他约定事项,可在本条另行约定:
(若乙方未作特殊声明,则视为乙方对标地物代理出售事项具有全部权限,包括但不限于自由选择买方类型、付款方式、转委托权等,但不表示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甲方不对以上约定表示异议,并不因以上原因而不签署有关买卖合同。)
2、乙方声明:乙方仅有对甲方委托标地物书面材料做文字审核之义务,并不承担对这些材料进行专业鉴别的义务。如因任何原因造成标的物出售当中或以后而产生的纠纷及损失赔偿,均由甲方自行解决并承担。如因甲方其他原因导致销售无法达成,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甲方毁约条款赔偿乙方。如乙方完成本协议之代理事项,买卖行为中的其它有关事项以最终签订之房屋买卖合同为准。
免责:如在本协议履行期间,因国家政策调整、不可抗力之原因导致本房屋不能或难以出卖,本协议解除,甲、乙双方均免责。甲方应退还乙方已支付保证金,乙方应退还甲方留置之全部证件.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承办人:
身份证: 联系电话:
代理人:
日 期:
甲方:
地址:
负责人:
联系方式:
乙方:
身份证号:
学校:
专业:
年级:
联系方式:
为了实现优势互补,共同开发大学生市场的目的,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乙方作为甲方的校园代理商事宜。甲乙双方根据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共同签订本合同,并遵照执行。
一、总则
(一)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双方协商,共同达成本合同的全部之条款,并能共同守约执行。
(二)甲方委托乙方在甲方授权范围内,即在________校园以甲方的名义开展、招收寒暑假兼职学生,本合同及相关文件内容均不直接或间接构成甲方与乙方之间有雇主与雇员关系。
二、业务范围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可以甲方名义开展合同范围内推广与招收工作。
(二)双方的合作形式为:
乙方将兼职学生带至甲方提供工厂工作,之后给予乙方相应奖励。奖励数额根据人数与市场情况由甲方事先告知。
三、代理条件
乙方申请成为甲方代理人,应满足如下要求:
(一)必须是思想品德优秀、诚实守信的在校大学生。
(二)在不耽误学习和生活的前提下兼职代理。
(三)遵守甲方的代理政策及本合同的有关规定。
四、甲方权利
(一)有权修改各项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随时对招收工作及其他待遇的有关规定进行修改与补充,并提前通知乙方。
(二)有权对乙方的代理活动进行监督、管理、检查,对乙方不正确的宣传、推广行为给予纠正,若乙方拒不配合甲方的相关要求,甲方可以随时中止本合同而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甲方有权在乙方代理区域内另找代理。
五、甲方义务
(一)甲方必须按时、按量给予乙方返点报酬。
(二)免费为乙方提供推广所需要的资料。
(三)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免费的培训,工作证。
(四)甲方对招收工作承担承诺保证和规定的相关责任。
六、乙方权利
(一)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从事甲方授权的一切推广工作。
(二)要求甲方支付返点报酬与奖励。
(三)要求甲方提供有关证件和资料。
(四)要求甲方提供有关培训。
(五)享受甲方提供的有关待遇。
(六)乙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扩大代理需求。
七、乙方义务
(一)应推动并协助所代理区域内开展如海报、展台、流动介绍等各种形式的宣传、推广活动。
(二)应遵守代理业务相关的规章制度,不可以把甲方资源透漏给其他相似公司,严令禁止把甲方招聘的人送给其他相似公司,如有违反,将追求相关责任。
(三)应及时反馈代理区域内对招收工作、评价信息,并对甲方相关政策与推广方案提出可行的、合理的修改意见。
(四)协助甲方对招收工作进行回访工作。
(五)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完整、真实的证件资料以供查验并提供必要的个人信息资料。
(六)乙方应对工作期间接触到的甲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学员名单、宣传资料、宣传方式等”负有保密义务,严禁泄露给第三人。
八、劳动报酬
(一)乙方介绍寒暑假兼职学生至甲方处进行工作,每介绍一人经甲方面试合格录用之后,乙方介绍的寒暑假兼职学生在甲方处每工作一天可获每人每天____元的提成作为奖励。
(二)甲方支付给乙方相应报酬或奖励的周期为:学生入职后____天之内甲方可先行向乙方支付____天的提成作为奖励,兼职学生工作完毕下月的____日之前报酬全部结清。
(三)乙方介绍的寒假兼职学生必须在甲方工作满____个月,如工作不满____个月,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任何劳动报酬(具体以考勤记录为标准)。
九、合同解除与终止
(一)甲乙双方均可以提前____日以书面通知的方式向对方提出解除本合同,双方清算完毕,本合同即行解除。
(二)若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方可提出解除本合同:
1、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2、合作过程中一方存在重大隐瞒与欺骗行为,致使合作无法继续的。
3、一方出现违法行为的。
(三)合同终止有关事宜
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立即按规定与甲方办理交接手续,并不得再以甲方代理人名义从事任何活动。
十、违约责任
(一)乙方在代理合同终止后未经甲方许可仍以甲方名义从事相关活动,甚至扰乱招收市场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向甲方及被骗客户致歉、赔偿甲方名誉与经济损失等。
(二)甲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违反合同规定,乙方有权提出解除本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三)乙方违反本合同及甲方与代理业务相关的规定,甲方有权变更授权范围或解除本合同;如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赔偿甲方所遭受的全部损失。
(四)乙方擅自将工作期间知晓的.甲方的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方,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十一、其他
(一)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个月,期限届满前____个月如双方均无异议,合同将自动延续至下一个月,但____个月内双方没有签署新的合同,双方合作关系自动失效。
(三)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对外不作为任何身份证明。
(四)乙方在代表甲方进行宣传时应注意以下基本事项:
1、乙方介绍的兼职学生到甲方工作处首先统一安排面试,面试合格后方可入职工作;面试不合格者安排其返程,返程的费用由兼职学生本人自行承担。
2、甲方免费为乙方介绍的兼职学生提供食宿,并发放相关的劳动用品,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服装、鞋、住宿的钥匙”等。
3、乙方介绍的兼职学生在参加工作时需支付体检费____元、制卡费____元、住宿押金____元(工作完毕之日凭押金条退还)。
4、乙方介绍的兼职学生参加工作时需自带被褥以及相关的生活用品。
5、乙方介绍的兼职学生参加工作时,应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____份,1寸红底照片____张(背面标注姓名)。
6、乙方介绍的兼职学生应妥善保管好甲方提供的劳动用品,工作完毕之后要统一交还给甲方,如若丢失由其本人按价进行赔偿。
甲方:
负责人:
签订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开户银行:
账户:
签订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兹委托代理
(工程名称) (工程内容)的(□设计□监理□施工□设备)招标事宜,有效期限为——
□拟定招标方案。
□拟定招标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
□派员组织申请人报名登记;
□审查申请人投标资格;
□编制招标文件;
□组织现场踏勘和答疑;
□编制标底;
□组织开标、评标;
□草拟工程合同;
具体职责、权利义务详见招标代理合同。
(注:自发布招标公告至组织开标、评标所形成的资料、文件由你单位加盖公章,我单位均予以承认,中标通知书由我单位签发)
法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委托日期:
甲方:上海旋朝木业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品牌及价格:
1.1乙方经过详细的市场调查后,向甲方申请加入“大开”木门区域经销经营体系,自愿接受甲方
之经营理念,认同甲方的经营管理模式及产品定位。
1.2甲方授权乙方在 省 市(县) 区(镇) 街(路) 号开办“大开”牌木门专卖店。符合 店要求,属于独家经营区域,并代理开设“大开” 牌木门系列产品特许代理商,甲方授权乙方为地区“大开”牌木门系列产品特许代理商,可在该区域范围内,从事旋朝木业“大开”牌木门系列产品的销售与推广,并负责该区域市场的渠道供货与销售管理.
1.3 乙方享有旋朝木业全国统一供货价(详见价格表)。甲方若有价格变动应提前15天通知乙方。
二.付款方式及发货要求:
2.1 乙方首次新店出样金额,不少于人民币 捌仟 元整,方可享受代理商供货价。乙方购货需填写《订货协议》,负责人签字盖章加以确认。(见附件2)
2.2 乙方可选择银行汇票、电汇、现金等方式向甲方财务部所指定的账户支付货款,款到安排发货。甲乙双方可根据实际购销情况定期核对往来账目。
三.运输费用:
上海市订货运费:套装门免费送货,3套以上起送,由甲方负责送到乙方指定的本市地点。三套一下酌情收取一定运输费用。外省市订货:甲方负责办理发货事宜,负责送至乙方指定托运站,运费及包装费由乙方自理。
四.售后服务:
甲方将向乙方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合格产品,并承担产品免费保修二年,终身维护的售后承诺。
五.甲方对乙方的要求:
5.1 乙方需有50平方以上的经营场所,经销“大开”牌系列木门。
5.2 乙方需有从事木门或建材产品的经历,并具有独立策划的经营头脑。
5.3 乙方需一次性支付“大开”牌系列木门品牌加盟金: 元整。
5.4 乙方在未得到甲方许可的情况下,不得跨区域经销“大开”牌系列木门。
5.5 乙方需开发本区域内的二,三级分销网点。
5.6乙方需遵守款到发货的原则。(以实际到账为准)
5.7 乙方在代理甲方产品的过程中,不得以任何形式来损害甲方的声誉与利益。
5.8 乙方积极对甲方的工作予以评价和投诉,从而达到互相统一的原则。
六.相关费用支付、返利及奖励政策:
6.1 提供“大开”木门专卖店门头招牌及专卖店的装修风格设计图。
6.2 提供“大开”木门专卖店门头制作费: 500 元整。(费用在货款中抵扣)
6.3 提供“大开”木门专卖店装修费::30平方—20xx元, 50平方3500元80平方7000 元整。(费用在货款中抵扣)
6.4 提供“大开”木门专卖店的.出样木门,按供价的 8.5 折供货。(仅限新开张一次优惠)
6.5 提供“大开”木门专卖店统一的配套物品如:授权牌,X展架,工作服(2套),环保袋,认证资料,合同订单及产品宣传资料等。
6.6 提供“大开”木门新专卖店,开张策划活动方案,协助乙方做好开业的准备工作。
6.7 提供乙方产品广告宣传支持,按累积提货量,每扇门补贴 10 元计算 ,作为乙方在当地广告推广费用上补贴。(费用在货款中抵扣)
6.8 甲方支持乙方: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日止,乙方全年若完成总销售量 万元业绩指标,按实际回款金额 % 以货的形式返利给乙方。
6.9 甲方将提供乙方当地的各类工程信息及技术指导,协助乙方开发市场,促销宣传,加大推广品牌宣传力度。
七、订货、补货及调换
7.1 甲方提供之产品包括甲方自行设计、开发、生产及甲方获得营销权之系列产品。
7.2 应提前将购货计划告知甲方,以便甲方确认。甲方在收到乙方货款后,负责将货物发出,为乙方代办托运,货交承运人视为产品交付,运费由乙方承担。
7.3 乙方每次补进货物金额多少不限,年进货量不得低于套装门 套。定制产品不退不换,如必要产品需更换货须提前通知甲方,在得到同意后方可发至甲方指定地点,否则甲方有权拒收,退换货的运费由乙方负担;半年内不提出申请的视为已销售,则不享受该项服务;产品运输途中的风险,按法规由责任方负责。
八、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限为 年,自年 月 日至年 日止,本合同期满后,若双方同意,乙方具有优先续约权。
九、合同终止与续约
9.1 乙方如中途要求解除经销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合同解除三日内乙方应负责摘除、销毁所有带有甲方商业标志的灯箱、门面牌匾、宣传画等,并拍照交由甲方备案。经甲方审核确认后,将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所有相关证明文件及赠品退还甲方,并立即停止相关经营活动。因不可抗力的非人为因素影响导致乙方无法经营,双方可协商终止合同,甲方可收回乙方所有不影响二次销售的产品,确保乙方安全退出。
9.2 合同期满后同等条件下,乙方在该地区有优先续约权,无需再缴纳订货保证金。如乙方要求续约,应在合同期满前两个月内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约申请,续约时乙方需缴纳 仟元的管理费,甲方向乙方出具有效期为一年的〔续约证明〕,如乙方未获甲方〔续约证明〕,则视为乙方放弃,本合同自行终止。甲方有权在其区域内重新发展其他经销商或代理商。
十、附则:
10.1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本合同操作过程中出现新的情况,双方可另行补充,作为本合同的副本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10.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须严格遵守,若一方有违背合同之行为,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
10.3合同期内双方发生争执,应平等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效,可直接向上海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0.4本合同壹式两份,甲、乙方各执壹份。
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
电话 传真: E-mail: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E-mail:
丙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丙方委托乙方在保定地区代理销售丙方产品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同双方保证自己是合法存在的法人组织,具有经营与经销本合同指定产品的资格,并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有关证件的复印件。
第二条,代理销售区域范围
1.丙方授权乙方销售丙方产品的行政区域为:保定地区的城镇与农村市场。
2.乙方同意为上述指定区域之代理商,并承诺全部履行本合同项下之义务。
第三条 合同期限、首期季度销售额、年度销售任务及奖励
1. 本合同有效期为( ),自 年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 本合同期满,乙方可以申请续签,但应提前( )天书面告知丙方。同等条件下将有优先权续签合同约定的代理区域范围和代理系列产品的权利。
3.年度销售任务及奖励见附件
第四条产品采购及付款方式
1.丙方为乙方提供一批足够的货赊销给乙方,乙方把第一批货作为底货铺在市场上,当市场产生销售须补货时,乙方须及时向丙方现金订(大写: ¥ )元的货。第二次进货时付清丙方的铺货款,且付本次的50%的货款依次类推。
2.订货时乙方应向丙方指定办事机构发出书面订货单,订货单应以电话、传真、邮件等形式。丙方收到订货单后经确认该笔订货是否有效。如确认订货有效,则每份订货单及确认函均构成一份独立有效的买卖合同,本合同有关付款方式,交货等相关条款可视为对该独立合同的有效补充。
3.货币结算单位为人民币,付款日期均为货款已到达丙方账户的日期。
第五条 交货与运输
1. 乙方书面订货单得到丙方确认后,丙方应在3---7个工作日内发货。
2. 发生人力不可抗拒因素(不可预测、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等),使丙方不能按时供货或乙方不能按时交付货款的情况除外。
3. 丙方负责货运至乙方仓库并承担相关费用。
4. 乙方提货时必须当场开箱验货。如发生货物缺失、破损等,乙方应立即向丙方提出书面报告。并由相关承运部门提供货品缺失、破损证明,由双方协商处理。
第六条产品质量
乙方在销售中因丙方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均可向丙方申请免费调换,由此产生的费用及责任由丙承担。
第七条产品退、换货政策
1.在产品销售过程中,若非乙方原因产生包装破损,褪色等一切可能影响产品正常销售的问题,由丙方负责调换。
2、当乙方因自身销售或市场原因须对产品进行调整,可以向丙方提出退换货的请求,丙方经对实际情况核实后,可以按照合同给予乙方退货还款。
3、退款标准为乙方原采购货品金额的100%,同时退货产生的包装,运杂费等均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产品价格调整
为充分保障经销商的利益,丙方在进行产品价格体系调整时,将严格遵守以下承诺:
1.保证产品价格体系正式调整前七个工作日将价格调整信息通知到经销商。
2.对于进行产品价格体系调整前(以正式执行调整后的新价格体系日期为准)已经发生采购的经销商,不负责对经销商已经采购的全部调价后产品进行差价补偿。
第九条双方其他权利与义务
1.丙方的权利
1有建议和指导乙方实施丙方制订的市场营销方案的权利;
2有核定乙方特约经销区域及特约经销产品市场最低售价的权利;
3有审核、规范乙方进行产品广告宣传的权利;、
2. 丙方的义务
1在乙方完成季度采购任务后,向乙方出据代理商证书及证明,维护乙方作为代理商的正当合法权益。
2向乙方提供产品销售时所需的营销、技术和广告宣传资料及相关的产品认证证书。
3乙方在本合同第二条约定区域范围内进行其代理经销产品的市场开拓与销售工作时, 丙方需按照本公司市场支持方案中的相关条款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市场指导、培训支持、广告支持等相关配套服务。
4向乙方按时、按质、按量提供包装完整的合格产品;
5协助乙方做好货物托运及调换工作;
6采取有效措施调节和规范市场秩序;
7严守乙方的业务机密。
3.乙方的权利
1享有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代理经销产品在产品特约区域的经销权;
2享有丙方市场营销方案的一切奖励条款规定的权利;
3享有按丙方客户服务方案的一切支持条款规定的权利;
4.乙方的义务
1应向丙方提供营业执照等合法有效的经营证件,并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进行守法经营;
2自觉维护丙方及其产品的形象和声誉,在丙方指导下处理好代理经销区域内产品终端用户的投诉与相关服务请求,并做好有关部门监督检查的配合工作;
3严格遵守丙方市场营销方案中关于市场营销秩序维护及经销商行为约束方面的相关规定;
4不得擅自生产、伪造丙方之产品,并要协助丙方做好保护丙方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的'工作;
5保持与丙方的持续沟通,及时反馈各种市场营销信息;
6乙方印制各种针对丙方的宣传资料前必须呈丙方审核,并经丙方书面许可后方能发布;
7遵守丙方颁布的年度营销方案、客户服务方案,并积极支持配合丙方组织的各项活动;
8不得以丙方名义与第三人签订经济合同或从事其他民事行为,丙方亦无须为乙方与任何第三人发生的经济或民事纠纷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条合同修改、终止
1.本合同的修改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形成书面材料(合同变更简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况时,宣称此种情况存在的一方应书面通知另一方。如果收到上述通知的一方未在收到通知后30天内(本合同特别约定除外)令双方共同满意地纠正、补救或消除这种情况,则申诉方有权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并立即生效。在上述30天期限内,双方仍应继续履行其在合同项下的义务。
2、1 一方严重违反合同及合同相关附件之约定;
2、2 一方破产或进入清算程序(无论是强制性还是自愿性);
2、3 出现不可抗拒力的情况,以至任何一方无法履行其在合同项下的主要义务;
2、4 一方在公众场所、传媒等攻击另一方的形象和声誉,或自身公共形象严重败坏。
3、经双方书面同意,可提前终止合同。
第十 一 条,其它
1.本合同附件及双方已明确约定的有书面形式的关条款,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2. 双方已明确约定的有书面形式的有关条款,与本合同的有关条款有重复的,以合同内容为主。
3.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4.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引起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 合同于双方签字盖章及丙方向乙方发第一批货后方可生效。
6.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丙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日期: 年月 日日期: 年月
甲方:系统帐号:
乙方:
甲乙双方合作开展internet使用和推广应用,甲方作为乙方该项业务的代理商,代理乙方的域名注册、虚拟主机、企业邮局及其它网络软件相关业务,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并在遵守国家有关政策和法规的基础上,遵照以下条款:
1. 甲方成为代理的基本条件
甲方须为合法存续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甲方须了解互联网、计算机相关服务,具备提供相关服务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熟悉乙方的代理商制度、产品服务内容、具体业务流程等相关信息。乙方对提出代理申请者就上述各项内容进行审核确认,决定是否授予甲方代理资格。
2. 甲方权利义务
2.1 甲方应提交基本的合法有效证件,法人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提交身分证复印件,机构或团体提交相应有效证件。
2.2 甲方向客户提供所代理的产品和服务,自行负责开拓市场与发展客户,在代理业务中保证向客户提供良好的服务,不得以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损害客户及乙方的利益及乙方的声誉。
2.3 甲方保证所有经营活动完全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的规定。如因甲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给乙方带来任何损害,甲方应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并赔偿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2.4 甲方须详细阅读并确实理解乙方在其网站上发布的代理商制度的全部内容,并严格遵守代理商制度,以及在向乙方委托业务时,完全按照乙方规定的操作要求提交正确完整的数据资料并按正确步骤进行。甲方有义务定期浏览乙方网站,以及时了解代理商制度的最新变动。
2.5 本协议有效期内及本协议终止或者解除后,甲方承诺不向与乙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提供有关乙方业务、技术等一切相关信息或者资料,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
2.6 甲方在注册各类域名时应全面了解并遵守有关的域名注册协议的各项规定,在租用虚拟主机时应全面了解并遵守虚拟主机租用合同的各项规定,在使用其它收费服务时应全面了解并遵守相关服务条款的规定。
2.7 甲方通过其在乙方申请的会员帐号管理其代客户注册的域名,同时甲方认同,客户有权利自主选择代理商或管理人,鉴于域名管理的特殊性,如果甲方的客户合理地要求将其域名的管理权转移到另外的代理商或会员帐号下,只要域名注册人按乙方的操作规则提供完备的申请转移会员帐号所需的证明文件及履行相关手续,乙方即会提供此项服务,甲方不应因此种原因引起的客户的流动向乙方提出任何异议。
2.8 甲方应执行乙方规定的统一资费及服务标准(资费及服务标准以乙方网站上公布的信息为准),不得擅自进行更动。
2.9 甲方有义务严格保密并妥善管理自己的会员帐号和密码,因甲方保密不善致使会员帐号和密码泄露或由于第三方盗用而进行各种操作或因甲方授权他人管理而在终止授权时未及时收回管理权及更改密码,而造成甲方客户流失或发生其它损失或纠纷的,由甲方自行负责。
2.10 甲方应按乙方制定的价格标准为所选择的服务付款,并及时为所代理的产品和服务续费,乙方不负有提前通知的义务。甲方未按时付款或未及时续费所造成的服务被停止或数据被删除等损失,皆由甲方自行负责。
2.11 甲方应对乙方明确提示为保密资料的信息给予保密。
2.12 甲方应邀参加乙方组织的代理商年会、产品发布会、研讨会和培训等活动。
3. 乙方权利义务
3.1 乙方为甲方提供规范的产品和服务体系,并为甲方提供有效的业务购买、管理和售后支持。
3.2 乙方尽力向甲方提供业务范围内的技术支持和技术培训,帮助甲方提高技术能力,拓宽业务范围。
3.3 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售后服务,各项产品的售后服务由相应产品的服务合同规定(包括电子版合同形式)。非特殊情况下,乙方的售后服务只对甲方,不直接面向甲方的客户。
3.4 乙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产品服务体系、价格体系和代理制度,调整信息以网站公布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甲方。
3.5 乙方应对甲方的会员帐号和密码及其它甲方明确提示为保密资料的信息给予保密。
3.6 必要时乙方为甲方及其发展的用户提供培训, 发生费用时视情况予以商定。
3.7 乙方提供自动查询功能,以使甲方能在网站上查询其业务信息和帐款信息。
3.8 对因乙方过错造成的损失,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责任。该责任的承担以甲、乙双方之间发生的该笔具体业务金额的总额为上限。
3.9 对于甲方与其客户之间的纠纷、争议、损失、侵权、违约责任等,均由甲方与客户自行解决,乙方不介入甲方与其客户的纠纷、争议等,也不对其客户的任何损失负责。
3.10 乙方定期或不定期邀请甲方参加各类代理商年会、产品发布会、研讨会和培训等活动。
4. 违约责任
4.1 甲方如违反国家有关政策法规,乙方有权中止合同,并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4.2 域名: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注册成功的域名丢失或被删除,乙方给予甲方的最高赔偿不超过甲方已为该域名支付的域名注册费。因甲方或甲方客户原因造成注册成功的域名丢失或被删除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4.3 虚拟主机:甲方向乙方租用虚拟主机期间,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及甲方客户网站无法访问,乙方承诺补偿甲方以宕机时间乘以10倍甲方已付相关时段费用的赔款。由于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乙方给予甲方的最高赔偿不超过甲方已支付的该空间租用费。由于甲方或甲方客户违反规定使用虚拟主机造成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4.4 其他收费服务:因乙方原因使得不能正常提供甲方所定制的其他收费服务的,乙方给予甲方的最高赔偿不超过甲方已为该收费服务支付的费用。因甲方或甲方客户原因造成该收费服务无法正常提供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4.5 除乙方认可或授予信用额度外,乙方不接受甲方任何形式的欠款。因此如甲方未能按时交纳费用时,乙方可不予受理甲方委托的业务并有权停止甲方相应产品和服务的使用权,直至取消甲方代理资格。乙方违反其他依据本合同应当承担的义务,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责任。
5. 免责条件
5.1 因国家政策法规调整、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而影响乙方正常的服务和技术支持时,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5.2 因电信部门检修或乙方在进行虚拟主机维护时,有时需要短时间中断服务,或因internet上的通路的偶然阻塞造成甲方虚拟主机访问速度下降,甲方认同这是属于正常情况,不属于乙方违约。
6. 付款/结算方式
6.1 甲方成为乙方代理商的最低代理金额是1200元人民币,甲方在向乙方委托首次业务之前,须将至少 1000元人民币以有效方式汇至乙方在网站上指定的银行帐号,之后发生的业务逐笔从其中扣除。
6.2 乙方在收到甲方款项后的两个工作日内将发票寄出给甲方,并做相应的预付款确认以保证甲方正常的后续服务工作。该预付款供产和品服务消费使用,不可移作它用,亦不退还。
6.3 乙方按要求为甲方开具发票(发票总金额不超过甲方所汇的实际金额)并以挂号件形式寄至甲方登记的地址;如甲方在发票方面有任何特殊要求(如为客户分别开票等),须以书面方式详细说明。
7. 合同终止
本合同在下述情形下解除,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7.1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7.2 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未续签的;
7.3 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双方均可要求解除。
7.4 一方明确表示其将不履行义务或以行动表示其将不履行义务,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7.5 因本协议一方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困难、濒临破产进入法定整顿期或者被清算,任意一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7.6 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协议应变更相关内容;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终止协议的履行。
7.7 一方未履行或违反依据本合同所应承担的义务,经另一方给予一定期限仍不履行义务或不予采取补救措施,致使另一方依据本合同的预期利益无法实现或合同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双方依据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一方在合同解除前应履行的义务仍需履行。除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合同解除的情形外,引起合同解除事由的一方应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
8. 附则
8.1 本协议同时得到甲乙双方的完全理解和认同,并替代此前的所有协议,不论是口头的还是书面的。本合同放置在乙方网站供甲方下载或以电子邮件方式寄送,在打印或填写过程中,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更改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后,任何更改均需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8.2 一方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其它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十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8.3 本协议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协议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协议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协议的解释。
8.4 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一年。合同期满若双方均无异议,则本合同继续有效;若续约期内乙方制定出新的合同条款,则双方另签新合同。上述情况下甲方的业务结算累计进行。
8.5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签字、盖章后生效,两份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9. 合同附件
9.1 代理价格表
甲 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 系 人:___________________
盖 章(单位代理):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单位代理):_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签名(个人代理):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个人代理):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_
网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乙 方:
联系电话:
传 真:
盖 章:
地址/邮编: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
甲方:云南马龙三福科技产业有限公司
乙方:
签订地: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为推广甲方产品,扩大甲乙双方品牌在当地市场影响力,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甲方产品在乙方所在地的独家代理权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代理权:
1、乙方代理产品:
2、乙方代理区域:
二、权力与义务
1、甲方
1)授权乙方为指定区域内的甲方产品的合作推广单位,不定期派代表指导、督察乙方的销售工作。
2)甲方按乙方计划分期分批提供符合产品质量标准和计量的产品,保证产品的保质期自乙方收货之日起算不少于18个月。
3)甲方授权乙方可在指定区域内缔结销售合同,并利用乙方推广优势,利用各种机会进行产品的推广宣传。
4)甲方在乙方进货的同时提供广告品、宣传品。
5)甲方对因产品的内在质量而造成的经济损失负责赔偿。
6)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技术服务和推广指导。
2、乙方
1)乙方在本年度内完成______万元销售量。
2)乙方有义务维护甲方的信誉,利用乙方的义务活动对甲方的产品进行推广和宣传,组织科技成果推广会和示范现场会。
3)乙方不得低于甲方推荐的终端价格销售产品。
4)保证甲方的产品不得投放到规定区域以外市场及不低价销售。
5)因乙方推广不当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6)乙方必须定期向甲方报销售计划(含订货计划、销售情况、渠道建设、市场开
发、促销计划等)。
三、进货及结算方式
乙方每次进货,提前3天通知甲方,款到24小时内发货,由乙方承担短途运费。
四、退换货条款
1、以下情况退货、换货的,乙方无条件退货,由此引起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1)收到货后乙方发现产品包装渗漏、标识不清、不符或存在质量问题。
2)所收发产品与定购产品不符。
2、以下情况退货、换货的,运费由乙方承担:
1)乙方要求更换新包装或新的生产日期。
2)乙方认为某些产品积压过多不畅销,要求更换畅销产品。
3)无任何原因,乙方要求退货。
五、不窜货承诺
乙方承诺绝不将甲方产品销往约定区域外。甲方发现乙方有窜货事实,书面形式通告乙方扣减年终奖励的50%;乙方再次出现窜货事实,取消本合同全部年终奖励;若第三次窜货,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六、产品价格表详见附件1
七、奖励政策
1、完成业绩低于签约金额60%以下,无任何奖励。
2、完成业绩额达60%以上部分有奖励,为60%以上部分业绩额的2%。
3、超额部分奖励为超额部分业绩额的3%。
八、特别说明:
1、经双方签订盖章确认的所有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如重大推广活动或投放电视广告,双方续另签补充协议。
3、其他约定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合同自签字盖章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三年,以乙方完成合同金额为续签合同的基础,乙方不能完成合同约定金额则合同废止。如乙方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逆因素未完成合同金额,甲方可延缓合同有效期。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有效。如发生纠纷,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法律程序解决。
甲方:乙方:日期: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市_______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就甲方委托乙方在注册商标事宜签订以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委托乙方为甲方申请商标注册,只要甲方提供资料真实齐全(商标名称、图形、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个人通信住址、联络电话)。乙方为甲方办理一切申请事宜。申请进度将按政府知识产权署的时间表进行。
二、乙方同意为甲方提供以下服务:
1.查册、分类、打印商标申请表及相关文件
2.向有关部门正式提出申请
3.确定商标广告不遭反对后,向政府知识产权署申请商标注册证书
三、对于乙方为甲方所提供的服务,甲方同意在提出申请的同时付给乙方商标注册费用:
注册项目(请把不适合者删除):
a. 注册中国商标,费用为港币____元(人民币____元)或_________________
b. 注册香港商标,费用为港币____元(人民币____元)或_________________
c. 注册中国台湾商标,费用为港币____元(人民币____元)或_________________
d. 注册日本商标,费用为港币____元(人民币____元)或_________________
e. 注册新加坡商标,费用为港币____元(人民币____元)或_________________
f. 注册澳大利亚商标,费用为港币____元(人民币____元)或_________________
g. 注册加拿大商标,费用为港币____元(人民币____元)或_________________
h. 注册欧盟商标,费用为港币____元(人民币____元)或_________________
i. 注册美国商标,费用为港币____元(人民币____元)或_________________
j. 注册意大利、法国、德国商标,费用为港币____元(人民币____元)或__________
k. 注册西班牙商标,费用为港币____元(人民币____元)或_________________
此价格包括第二项服务内容所需费用和乙方的服务费用。
四、如果由于甲方所提供的资料不真实或不符合该项申请的要求,由此所引起的损失概由甲方负责。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
甲方因涉嫌一案,聘请乙方的律师为委托代理人(辩护人),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一、乙方依据《刑事诉讼法》及《律师法》的规定,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为被告人(犯罪嫌疑人)
提供法律服务。
二、乙方提供法律服务范围包括:
(一)侦查及审查起诉阶段。包括(选择项以划√为确认,划×为否认):
□ 1、提供法律咨询;
□ 2、代理申诉、控告;
□ 3、申请取保候审;
□ 4、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
□ 5、会见犯罪嫌疑人;
□ 6、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
(二)审判阶段。包括(选择项以划√为确认,划×为否认):
□ 1、一审出庭辩护或代理;
□ 2、二审上诉及辩护或代理。
(二)其他:
三、甲方应如实地向乙方承办律师介绍与案件有关的情况,不得隐瞒事实,伪造证据,弄虚作假,否则,律师有权拒绝辩护或代理,所收律师费不予退回。
四、根据《广东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暂行)》,甲方应向乙方缴纳以下费用(人民币):
1.律师费:__________元
2.办案费:__________元
3.备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项发生的法院诉讼费、鉴定费、评估费、公证费、查档费、翻译费、异地办案差旅费、跨境通讯费、专家论证费等,由甲方支付。
五、甲方须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天内付清全部费用。
六、乙方收取律师服务费,必须使用税务部门规定的合法票据。预收办案费必须出具书面确认单据,并严格按约定用途合理使用。委托事项办结后,必须开列办案费使用清单,提供税务部门规定的合法票据与委托人结算,结余部分或不能提供票据的,已收取的办案费应相应予以退还。
七、违约责任的承担:
(一)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二条规定的.法律服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师费。但甲方不得以如下理由要求乙方退费:
1、甲方就已委托乙方代理的事项单方面另行委托其他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理的;
2、乙方接受委托后,甲方以乙方收费过高为由要求退费的;
3、乙方接受委托并作好出庭准备后,侦察机关撤销案件,检察机关不予起诉或者撤回案件的;
4、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师的原因,甲方不合理的单方解除合同的。
(二)乙方律师因过错导致甲方合法权益蒙受重大损失的,乙方应当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三)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律师服务费或者办案费,或者不合理的单方解除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师服务费及办案费,或暂停工作直至甲方正确履行义务为止。
(四)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按期交纳律师费,经催告仍未履行的,乙方可单方面终止该合同。
八、争议的解决:
乙方就本合同条款向甲方作明确说明,甲方对该合同说明表示理解无异议。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一方可向佛山市律师协会请求调解,或由乙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九、如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应另行协议。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自乙方律师完成本法律服务或双方解除本合同时终止。
十一、特别约定:
甲方(签名):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
主任(签名):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年___月__日
注:家属委托后,会见时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本人拒绝委托或辩护,而律师已有实际工作量的,费用的收取问题由双方在“特别约定”条款中约定。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充分协商,在互利互惠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 ]系列加工品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加工加工品范畴
1、加工品品名:
2、加工品规格为:
3、如增加加工品由双方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第二条 委托加工订单
1、甲方根据市场销售情况,于每月日以书面或传真形式向乙方提供次月订单,明确订单的数量和供货时间,乙方如有异议,应在接订单后1日内书面提出,否则,视为同意。
2、乙方按确认的订单提供加工品,甲方可视具体情况对订单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计划提前5天通知乙方,但调整幅度(量)不得超过计划的25%,若超过25%,双方另行协商。
3、乙方应尽最大努力,最大限度的满足甲方订单的要求。
第三条 加工加工品质量及责任
1、乙方严格按甲、乙双方确认的配方和工艺制作,加工品质量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
2、加工加工品包装上标注乙方厂名和厂址,同时注明乙方系受甲方委托生产,附“ ”商标使用授权书。
3、加工品在保质期内出现批量性质量问题,经由双方确认或国家检验检测机构签定属乙方制造引起的,除由乙方承担该批有质量问题加工品(需双方清点数量)的责任外,乙方还应按该批有质量问题加工品总值的30%以实物形式(加工加工品)补偿给甲方;
4、乙方交付的加工品如在市场流通中,因品质问题而导致甲方利益受损时,经双方鉴定或经公证单位鉴定属乙方责任的,乙方应负甲方直接损失赔偿责任:
(1)加工加工品的投诉赔偿问题,甲方在预先征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书面为准)可以先行赔付消费者,消费者签收确认,由乙方负担赔偿,赔款在加工费中扣除;当乙方对甲方处理有异议的,甲方可委托乙方协助甲方处理;
(2)在甲方有要求时,乙方可协助甲方处理质量投诉,但不负责对最终用户(即甲方客户)提供售后服务;
(3)少量的包装破损等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调换;
(4)若属甲方运输或出厂以后因保管不当导致加工品变质,乙方不予承担责任。
5、乙方应按加工品标准要求对每批次加工品进行抽检及留样,并严格遵循“三检”制度。
6、乙方应根据甲方销售需要提供加盖公章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生产、卫生许可证复印件,相应批次加工品的出厂检验报告单。
第四条 原辅料及包装材料供应
1、加工品的商标图案、标识设计图案和外包装设计图案由甲方提供给乙方,这些图案及其组合的知识产权属于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在甲方加工品以外的任何场所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
2、乙方全面负责采购加工加工品所需的原辅材料和包装材料,并确保所采购的'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符合甲方加工品质量标准要求。
3、乙方应保管好甲方材料,包装纸箱、标签等不能流入市场。
第五条 加工品交付与验收
1、加工品实行甲方自行提供,交付地点为乙方工厂仓库,物流运输由甲方负责,乙方负责装车。
2、加工品交货按甲方订单履行,若有变动,双方应提前约定。
3、加工品在出厂之前,由甲方驻厂代表开具质量验收单,并在乙方出库单上签字。
4、加工品验收依据为经双方共同确认的质量文件及国家相应标准。
5、如甲方认为原辅材料、包装材料及成品出现不良现象(如原辅材料、包装材料不符合标准,成品有破损现象等)时,可向乙方提出异议,并有权通知乙方停止使用不良的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
6、交货时间:自订货计划在乙方确认(计划确认时间为乙方收到传真后1天内)后第七天开始供货,日供货量为:月订货量 万箱以内的,第天不低于 万箱,月订货量 万箱的,每天不低于 万箱, 万箱以上的,每天 万箱。
第六条 其他
1、合同解除的条件
2、争议解决途径
3、合同生效时间
委托方 加工方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姓名: 代表人姓名:
____有限公司(盖章): ____有限公司(盖章):
____年__月__日 ____年__月__日
根据专利法第十九条二款规定,兹委托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专利代理人_________代为办理名称为_________的发明创造申请:
一、委托事项
发明创造名称:
发明专利
实用新型专利
外观设计专利
授权上述代理人办理:
申请、审批、批复程序中的有关事宜。
异议程序中的有关事宜。
无效程序中的有关事宜。
其他有关事项。
二、费用
1.申请代理费_________元,实审代理费_________元,申请代理加急费:_________元,其它费用_________元。
2.代收款项:
实用新型申请费□_________元
发明申请费□_________元
外观设计申请费□_________元
实质审查费□_________元
公布费□_________元
3.代理费、代收费合计:_________元
4.交款方式和期限:
现金_________元
支票_________元
三、声明及保证
被代理人:
1.被代理人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被代理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被代理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被代理人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被代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代理人:
1.代理人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代理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代理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代理人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代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四、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五、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六、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七、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九、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被代理人(盖章):_____ 代理人(盖章):_____
联系人(签字):_______ 联系人(签字):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委托方: (甲方),法人代表: 营业地址为:
企业代码: 邮政编码: 电话: 。
本合同受托方为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营业地址为室,电话 邮政编码:。
甲方拟就“ ”项目委托乙方代理申请 □ 中国发明专利 □ 中国实用新型专利 □ 中国外观设计专利,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承办专利申请至专利局作出对申请最终结果期间内的有关代理事务。
经双方协商,确定以下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一、甲方授权乙方办理专利申请程序中(不包括专利复审)的有关事务。
二、乙方委派 作为甲方专利代理人,在甲方授权范围内开展代理业务。
三、甲方项目的发明人应充分地、完整地、 真实地向代理人介绍有关情况及内容,并按代理人的要求提供技术资料、证据、图纸、背景文件等, 积极配合代理人开展工作,给予乙方工作便利。 在必要时甲方应当根据乙方的要求补充技术资料、证据、图纸等文件。
甲方发明人应对所提供的证据、资料、图纸、背景文件的真实性负责, 并对其承担法律责任。
四、合同生效后, 乙方在收到甲方的技术资料等文件后应对其中未公开的部分承担保密义务。 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后的一个月内向中国专利局递交专利申请文件,并向甲方提供所承办的文件副本一套。
五、甲方专利申请项目的发明人为:
甲方指定 为联系人,负责勾通代理人与甲方的联系。 其联系地址: ,电话为:
六、甲方如发生地址变更或更换联系人, 应及时将变更后的地址及有关情况及时通知乙方,由此产生的变更费用由甲方承担。 由于甲方提供的地址有误或不详或因变更后未及时通知乙方而引起的后果由甲方承担责任。 由于乙方填写错误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责任。
七、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按甲方提供的通讯处及时送达有关文件, 送达可用信函邮寄,送达时间推定为贰周。
八、甲方应当及时按乙方的要求办理有关事项, 及时按乙方的要求缴纳有关费用。否则,所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自己承担。
九、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代理费用为 发明专利□贰仟元整(¥□6000.00 ),实用新型□壹仟贰百元整 (¥□2500.00 ),外观设计捌百元整 (¥□1000.00 )。
在合同生效时甲方向乙方一次付清代理费。
上述的代理费不包括代理案件可能发生的业务费,如旅差费, 大宗邮件邮费,附加费用,附图制图费,检索费,复印费等。 乙方办理案件中发生业务费时应由甲方全额承担。业务费按《公司收费标准》的规定收费。
本条所述的旅差费指由于案件办理中需与审查员会晤, 或者外出与有关人员洽谈的旅差费用; 大宗邮件邮费指在承办案件中一次邮件的邮资大于拾元的邮费;附加费用指超过十项权利要求的权利要求或/和超过十页的说明书; 制图费指由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图纸绘制的供案件所需的附图的费用; 检索费指与案件有关的检索费用; 复印费指除乙方向甲方提供所承办的一套文件副本以外的其它文件的复印费用。
十、乙方不担保所代理案件的最终结果, 所代理事务的最终结果由甲方承担。
十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有特殊情况乙方可以自行更换代理人, 并应在代理人更换后一个月内通知甲方,由此产生的著录变更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二、由于乙方的过失造成所代理的专利申请被视为撤回, 乙方全额退还已收取的代理费,同时退赔甲方已向中国专利局缴纳的全部费用。
由于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如所造成的后果使代理工作无法继续或无必要继续时,本合同即告终止, 乙方向甲方双倍返还所收取的代理费。
由于乙方的代理人泄露秘密造成甲方损失的, 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直接经济责任。同时甲方有权向乙方上级主管部门直至司法机关提出申诉, 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十三、由于甲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所造成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如所造成的后果使代理工作无法继续或无必要继续时,本合同即告终止。
由于非乙方原因而使甲方失去专利申请权时本合同即告终止。
上述两款中的任一事件发生后,甲方所付的专利代理费等均不再返还。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另行协商,订立补充条款,所订立的补充
条款视为本合同的补充部分。
十五、本合同有效期限,除本合同第十二条、第十三条情况外, 自本合同双方签字之日生效至委托事务完成之日终止。本合同约定的代理事务完成、 合同终止后,本条即为代理关系终止、解除委托关系的条款。
十六、本合同终止后乙方不再对甲方所委托的事务承担责任, 对中国专利局再寄来的与案件有关的函件及涉及费用变动的通知亦无转递的义务。
十七、专利代理委托书为本合同的附件, 乙方以专利代理委托书为工作凭证。
十八、本合同一式叁份,具有等同效力,由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两份。
甲方:(签字章): 乙方:公司
法人代表(签字章): 代理人(签字章):
年 月 日
(甲方)因一案,现委托××市第律师事务所(乙方)律师出庭代理/代理,经双方充分协商,订立合同如下: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为甲方第*审代理人。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是:
二、律师必须根据事实和法律参加诉讼活动,认真负责地履行律师的职责,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三、根据国家《关于业务收费标准》的`规定,甲方向乙方支付代理费**元,标的费**元。
四、乙方为本案调查、出庭所需差旅费,按国家规定标准全部由甲方负担。甲方向乙方支付差旅费*元。
五、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提供证据。在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乙方有权终止代理,依本合同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六、如乙方无故终止合同,代理费和标的费应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合同,代理费和标的费不予退还。
七、如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条款需另行协议。委托代理合同样本
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或其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生效。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终结止(判决、调解、案外和解、撤诉及调查结案)。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市律师事务所住所:住所:
电话: 电话:委托代理合同样本
年 月 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合作的原则,在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销售______项目一致达成以下合同。
第一条:委托代理项目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销售的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位于______,该项目的委托销售范围包括:住宅______平方米(______套)、商铺______平方米(______间)、写字楼________平方米及车位_______个,具体可销售物业以及销售价格详见附件。
第二条:委托代理期限
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三条:销售价格
1、甲方委托乙方销售该项目的价格由甲方确定,但甲方须保证该价格不低于对外销售的折扣价。
2、销售价格确定之后,如甲方需要提高销售价格,应与乙方协商并经乙方确认,如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四条:双方责任及权利
甲方责任及权利
1、委托期间,甲方提供销售场地、办公设备和电话等设施并负责相关费用,配合乙方办理有关销售事宜。
2、负责审定该项目的销售计划、销售价格、付款方法及推广工作,制作有关楼盘推广资料,包括展板、宣传海报及条幅等。审定媒体投放计划及预算,并承担相关的宣传推广费用。
3、须取得销售该项目的相关批文及证件,保证该项目销售的合法性,以使乙方可合法地向认购者推介该物业,同时甲方须负责向有关部门申办该项目有关售楼、按揭等的所有手续,并承担相关责任。如该项目不具备合法销售条件,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4、委托项目经理等人员负责现场确认乙方所推介的客户,并及时与乙方确认应付的代理费数额。如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客户确认名单或代理费确认文件后10天内未能回复的,视为甲方对乙方提交的文件内容予以确认。
5、负责签订认购书及商品房买卖合同,向购房者收取定金、楼款等购房款项,并将认购书、商品房买卖合同复印给乙方留存。
乙方责任及权利
1、负责介绍并协助客户与甲方签订合同,收集客户资料。
2、在销售过程中,乙方销售人员应注重职业道德及个人形象,自觉维护甲方的市场声誉,坚持文明销售,礼貌待客,不得参与有损甲方利益和声誉的.活动。
3、负责举办定期例会,自觉接受甲方的管理与监督。
4、在本合同有效期结束或合同终止后,乙方应交还甲方所提供的所有资料,不得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5、本合同终止日起5日内乙方应将甲方提供的场地、办公设备、办公用品和电话等设施返还给甲方。
6、如因乙方过错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五条:代理费用计算
1、代理期内,甲方按乙方的销售金额计付代理费。销售金额指乙方介绍的客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金额,代理费计付前提为客户已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2、代理费计付标准如下
代理期内,销售金额达到新的结算标准时,甲方应按照新的结算标准计算代理费的差额部分,并在下月结算时一并补足给乙方。
第六条:代理费结算方式
1、甲方应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已签订认购书及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单位及客户明细以书面形式确认给乙方。
第七条:违约责任
1、若甲方未按约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的,每延迟一天,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千分之一的滞纳金。逾期15天,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八条:其它约定
1、双方确认本合同的地址真实有效,如有更改应立即通知对方。任何一方将函件/通知等资料邮寄至该地址,自寄出之次日起,视为已有效送达对方。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盖章后生效。
3、本合同壹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双方一致同意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协议。
第1条 定义
1.1 产品:本协议中所称“产品”,系指由甲方制造并以其商标销售的(产品名称)和随时经双方以书面同意的其他商品。
1.2 地区:本协议中所称“地区”,系指_________国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 商标:本协议中所称“商标”系指(商标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条 委任及法律关系
2.1 委任: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委任乙方作为其代理,以便在“地区”获致“产品”的订单。乙方愿意接受并承担此项委托。
2.2 法律关系:本协议给予乙方的权利和权力只限于给于一般代理的权利和权力,本协议不产生其它任何关系,或给予乙方以代表甲方或使甲方受其它任何协议约束的任何权利,特别是,本协议并不构成或委派乙方为甲方的代表,雇员或合伙人。双方明确和理解并同意,在任何情况下,乙方可能遭受的任何损失,不论部分或全部,甲方均不承担责任。
2.3 指示: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随时发来的指示。由于乙方超越或违背甲方指示而造成的任何索赔、债务和责任,乙方应设法保护甲方利益并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第3条 甲方的责任
3.1 广告资料:中方应按实际成本向乙方提供合理数量的“产品”样品、样本、价目表、广告宣传用的小册子及其他有关“产品”推销的辅助资料。
3.2 支付推销:甲方应尽力支持乙方开展“产品”的推销;甲方不主动向乙方代理“地区”的其他客户发盘。
3.3 转介客户: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如“地区”其他客户直接向甲方询价或订购,甲方应将该客户转介乙方联系。
3.4 价格:甲方提供乙方的“产品”价格资料,应尽可能保持稳定,如有变动应及时通知乙方,以利推销。
3.5 优惠条款:甲方提供乙方获致订单的条款是最优惠的。今后如甲方向“地区”其他客户销售“产品”而提供比本协议更有利条件时,甲方应立即以书面通知乙方,并向乙方提供比此项更有利的条件。
3.6 保证:甲方担保凡根据本协议出售的“产品”如经证实在出售时质量低劣,并经甲方认可,则甲方应予免费修复或调换。但此项免费修复或调换的保证,以“产品”在出售后未经变更或未经不正确地使用为限。除上述保证外,甲乙双方均同意不提供任何其它保证。
第4条 乙方的责任
4.1 推销:乙方应积极促进“产品”的推销,获取订单,并保持一个有相当规模和足够能力的推销机构,以利“产品”在“地区”的业务顺利开展和扩大。
4.2 禁止竞争:乙方除得到甲方书面同意外,不应制造、购买、获取订单、或协助推销与本协议“产品”相同或类似的其他国家商品,或将本协议内“产品”转销其他国家和地区。
4.3 最低销售额:在本协议有效期间的第一个十二个月内,乙方从“地区”客户获得的“产品”订单,总金额应不少于______元。以后每十二个月递增百分之十五。
4.4 费用: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应承担在“地区”推销和获取“产品”订单的全部费用,如电报费、旅费和其他费用,本协议另有规定者除外。
4.5 “产品”价格与条件:乙方保证按照甲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随时规定的价格和条件进行推销。在获取订单时,乙方应充分告知客户,甲方的销售确认书或合同内的一些条款以及任何订单均须经乙方确认接受后方为有效。乙方收到的“产品”订单,应立即转给甲方以便予以确认或拒绝。
4.6 督促履约:乙方应督促买户严格按照销售确认书或合同的各项条款履约,例如及时开立信用证等等。
4.7 市场情况报导:乙方应负责每月(或每季)向甲方提供书面的有关“产品”的市场报导,包括市场上同类产品的销售情况、价格、包装、推销方式、广告资料、客户的反应和意见等。如市场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乙方应及时以电报通知甲方。
第5条 佣金
5.1 佣金率及支付方式:凡经乙方获得并经甲方确认的订单,甲方在收妥每笔交易全部货款后,将按发票净售价付给乙方百分之 _________佣金。为了结算方便,佣金每月(季)汇付一次。如有退货,乙方应将有关佣金退还甲方。
5.2 计算基础:上述“发票净售价”系指甲方开出的`“产品”发票上的总金额(或毛售价)减去下列费用后的金额,但以这些费用业经包括在毛售价之内者为限:
(1)关税及货物税,
(2)包装、运费和保险费,
(3)商业折扣和数量折扣,
(4)退货的货款,
(5)延期付款利息,
(6)乙方佣金。
5.3 甲方直接成交的业务:凡乙方“地区”的客户,虽已了解甲乙双方的贸易关系,或经甲方转介与乙方,但仍坚持与甲方直接交易,则甲方有权与之成交,保留百分之_________佣金与乙方,并将此项交易作为本协议第4.3款最低销售额的一部分。
如乙方“地区”的客户在中国访问期间(包括参加在中国举办的各种交易会)与甲方达成“产品”的交易,目的港为乙方代理“地区”者,甲方有权接受其订单,但不为乙方保留佣金,亦不计入上述最低销售额。
5.4 超额佣金:如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积极推销“产品”并超额完成年度最低销售额(按实际出运金额计算),甲方对超额部分除支付规定的佣金外,应另付乙方奖励佣金:
(1)超额百分之五十时,奖励佣金为百分之_________;
(2)超额百分之一百及以上时,奖励佣金为百分之_________。奖励佣金在年度终了由甲方结算后一次汇付乙方。
第6条 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__年,期满自动失效。如双方同意延续本协议,任何一方应在期满______天前用书面通知对方以便相互确认
第7条 协议的终止
7.1 终止:协议双方应认真负责地执行各项条款。在下列条件下,每一方得以书面通知另一方立即终止本协议或取消其中某一部分:
(1)如一方未能履行本协议的任何一项义务,而此项违约在接到另一方书面要求纠正的通知后______天内又未能加以纠正;或
(2)如一方自动或被迫申请宣告破产,自动或被迫申请改组、清理、解散、或对该方指定了产业管理人;或
(3)如发生违反本协议第8条有关商标使用或注册的情况;或
(4)如发生本协议第9条不可抗力事由,一方在超过_________天期限后仍无法履行其义务时。
7.2 终止的影响:本协议的终止并不解除双方按照本协议规定业已产生但未了结的任何债务。凡在协议终止前由于一方违约致使另一方遭受的损失,另一方仍有权提出索赔,不应受终止本协议的影响。
乙方特此声明:由于终止本协议而引起的损害,乙方放弃要求补偿或索赔,但终止本协议前甲方应付乙方的应得佣金仍应照付。
第8条 商标
甲方目前拥有和使用的商标、图案、及其他标记,均属甲方产权,未经甲方特别以书面同意,乙方均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全部或部分地使用或注册。即使甲方特别以书面同意乙方按某种方式使用,但在本协议期满或终止时,此种使用应随即停止并取消。
关于上述权利,如发生任何争议或索赔,甲方有权立即单方面取消本协议并且不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任何责任。
第9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由,以致直接或间接地造成任何迟延或无法履行本协议全部或部分条款时,另一方不得提出索赔要求。此类事由包括:水灾、火灾、风灾、地震、海啸、雷击、疫病、战争、封锁、禁运、扣押、战争威胁、制裁、骚动、电力控制、禁止进口或出口、或其它非当事人所能控制的类似原因、或双方同意的其它特殊原因。
有关一方应在事故发生后_________天内以书面通知另一方,并提供当地有关机构的证明文件,证明不可抗力事故的存在。
第10条 仲裁
凡有关协议或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双方同意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再以诉讼或其他方式向法院或其它机构申请变更。仲裁费用由败诉一方负担,仲裁裁决另有规定者按照规定办理。
第11条 转让
要协议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将本协议规定的任何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12条 协议生效及其他
12.1 生效日期: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立即生效。
12.2 未尽事宜: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须加补充或修改时,应以书面提出并经双方正式授权的代表签署后方能生效。
12.3 标题:本协议各项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不应限制或影响协议中任何条款的实质。
12.4 全部协议:本协议系双方关于本协议主题的全部协议和谅解。除本协议有明文规定者外,以前其它有关本协议主题的任何条件,声明或保证,不论是以书面或口头提出的,对双方都无约束力。
12.5 正式文本:本协议及附件以中文和英文缮就,每种文本有二正二副,签署后双方各执正副本各一份,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12.6 政府贸易:本协议不适用于双方政府之间的贸易或甲方与乙方政府之间达成的交易,亦不适用于易货贸易或投标交易。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国际贸易代理合同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