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播推广全程代理合约(精选3篇)
双方就合作开展使用和推广应用,共同组织发动企业、组织和个人上因特网建网站事宜进行友好协商,乙方同意甲方代理乙方的域名注册、虚拟主机及相关业务,双方达成并同意遵照以下条款。
1.1 作为乙方的代理商,向直接客户提供域名注册及虚拟主机服务;并在代理业务中保证向客户提供良好的服务,以建立和保持乙方的良好声誉。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客户损失的,应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如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保证作相应赔偿。
1.2 确保自己及客户的网站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策、法律和法规,如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应由甲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1.4 乙方以甲方在本合同中填写的资料为有效联系依据,如甲方的电子邮件、地址、联系人等资料变动时,须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乙方予以更新。
2.乙方权利义务
2.1 以在线业务系统方式或、传真方式为甲方提供相关服务。并指定专人对甲方服务。
2.2 为甲方提供虚拟主机服务,甲方可通过在线业务系统完成服务请求,在收到甲方的服务请求后两个工作日内完成;并在服务期内为甲方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2.3 持续完善代理服务系统,以更方便和支持甲方开展代理业务。
2.4 视必要定期或不定期举办代理商年会、研讨会和培训等活动。
3.付款/结算条款
3.1 甲方所有款项的汇付均以有效方式汇至乙方在网站上指定的银行帐号。
3.2 在委托首次代理业务之前,甲方汇款人民币600元或以上作为预付款,以使初期业务不因款项原因而影响乙方及时提供服务和支持。预付款是代理商预先打入的款项作为将来购买域名注册,空间租用等万维时空的产品与服务。
3.3 乙方逐笔结算甲方的委托业务并从预付款中自动扣除,甲方自行查询余额并保证其余额足以支付下一笔委托业务。
3.4 乙方按要求为甲方开具发票并以挂号件形式寄至甲方登记的地址;如甲方在发票方面有任何特殊要求,须在汇款传真件上详细说明。
3.5 合同终止时,乙方如数退回甲方的帐款余额。
4.违约责任
4.1 甲方向乙方租用虚拟主机期间,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及甲方客户网站无法被访问的,均视为乙方违约,但是,乙方在进行虚拟主机维护时,有时需要短时间中断服务,或因上的通路的偶然阻塞造成甲方虚拟主机访问速度下降,甲方认同这是属于正常情况,不属于乙方违约,此类情况每月不得超过三次,每次不超过2小时。对于乙方违约的情况,乙方承诺补偿甲方以宕机时间乘以10倍甲方已付相关时段费用的赔款。甲方在与乙方的技术部门联系并获得证实后,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即可获得赔偿。
4.2 因甲方原因导致域名未能成功注册时由甲方负责;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在实时注册系统中提交注册的域名被抢注时,乙方及时为甲方免费进行同等数量的域名注册;因域名注册信息错误产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4.3 除经乙方认可并授予信用额度外,乙方不接受甲方任何形式的欠款。因此如甲方未能按时交纳费用时即视为违约,乙方可不予受理甲方委托的业务并有权停止甲方的域名和/或虚拟主机的使用权。
4.4 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款进行赔偿。
4.5 如甲方严重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条款,乙方可随时通知甲方终止其代理权。
5.免责条款
由于不可抗力而影响乙方正常的服务和支持时,不应视作乙方违约,甲方对此表示认同。
6.附则
5.1 在打印或填写过程中,甲方不得更改或删补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更动后的合同将被视为无效。
5.2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厦门仲裁委员会仲裁。
5.3 本合同有效期一年,自双方签约之日始;一方要求提前终止时应以书面方式提前三十天通知另一方;本合同由双方同意后可延续一年,续约期内甲方的业务结算累计进行。
5.4 其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会员号:
代表人:
联系电话:传真:
联系地址:邮政编码:
网址:电子邮件:
乙方:
代表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甲方:
地址:
联系方式:
乙方:
地址:
联系方式:
一、甲方委托乙方为“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本项目)传播推广全程代理,负责本项目的整体推广策略、创意、设计、制作、调研监控的代理事宜。
二、工作内容
乙方根据甲方的范围内提出的广告任务工作单为甲方提供服务。
1、针对市场及目标消费群的分析研究
如甲方需进行更专业的定量,定性市场调查,应委托第三方专业市场调研公司,乙方配合参与。
乙方的分析研究范围包括:二手资料收集、第三方调研报告分析、客户提供的相关基础资料的分析。
(1)营销环境理解
(2)竞争对手分析
(3)目标客户群分析
2、项目整合推广的总体策划思路及阶段性具体操作方案
(1)项目品牌核心概念:核心传播概念、主题广告语、主题画面。
(2)阶段性具体操作方案:推广目的、传播主题、推广策略、媒介组合建议、新闻、软性广告建议、各种表现策略及方法。
(3)整合传播执行计划:每季末提交下季度整合执行计划方案、媒介发布计划、费用预算。
3、项目全程跟进服务
(1)实行例会制,并于会前24小时提交会议议程,会后24小时内提交会议纪要。
(2)实行个案小组制。
(3)广告成本预算及费用监控。
4、整合传播策划及服务需提交的文本内容
(1)各项传播活动建议。
(2)季度广告媒介投放建议。
(3)客户会议报告。
5、项目各类传播方式的创意、撰文与设计
(1)大众传播。
(2)宣传用品
(3)项目VI应用系统设计。
(4)现场包装。
(5)展示系统设计。
三、服务期限
1、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本合同期满,如需续约,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四、收费标准及付款方式
1、在双方合作期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服务费,具体如下:
(1)根据甲乙双方协商,本合同每月服务费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______元),服务费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______元)。
(2)费用中包括相关的所有税费,且由乙方提供税务发票,甲方作必要查验后根据合同规定结算。
本合同签订后,上述服务费用金额不受政府税费变化影响。
如甲方需乙方提供本合同规定服务内容以外的服务,须另行协商。
2、服务费付款方式:
(1)_
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甲方支付乙方两个月的月服务费,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______元),其中____________元整(¥______元)作为第一个月的月服务费,另外____________元整(¥______元)作为订金,合作结束后抵付合作期内最后一个月的月服务费。
(2)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甲方每个月的日前向乙方支付当月的服务费。
(3)若以上付款时间内甲方无法按期付款,可延迟5日,若甲方无正当理由超出该期限的,甲方则应每天按应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加付逾期罚息。
若超过当月30日仍未支付应付款项,乙方有权暂停工作。
(4)法定假期可顺延付款。
(5)原则上报纸等媒体代理费及发布费甲方应于刊登前三日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如因甲方延迟付款造成没有刊登成功或没有订到版位,损失由甲方负责。
但如甲方确实由于内部工作流程等特殊原因造成付款延误,可由双方协商解决。
(6)其他当月发生的另计费用根据双方确认单或合同于当月30日前支付。
3、第三方费用
第三方费用具体指乙方无法独立完成,经甲方同意后,借助第三方资源完成后发生的成本费用,第三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1)委托专业公司作市场调查的相关费用。
(2)制作费:展厅、展位设计制作、导视系统制作、VI系统的制作、平面广告制作、电视广告制作。
(3)购买物料费。
(4)电台广告录制、投放费。
(5)项目宣传所需的景观及人物正片拍摄费或租用图片社图片费。
(6)反转片及专业数码的拍摄:须当时提供单项拍摄计划及费用预算,经甲方同意后执行,租用图片则按实际费用收取。
(7)因项目实际需要发生涉及第三方的其他费用。
所有发生的第三方费用,均由甲方直接支付。
4、媒体投放费用支付
(1)由乙方负责报版的代理,代理费按每次实际发布费的______%收取;
如特殊情况不需乙方代理,甲方则按整版人民币______元/款,半版或小全版以下______元/款的标准支付设计费给乙方,微调人民币______元/款(指同款微调尺寸或增加删减附加信息)。
其他媒体发布费用由发展商另行支付。
(2)报纸发布费用付款:原则上甲方于广告发布前三日内向乙方支付全部报纸广告发布费及代理费,如甲方确实由于内部工作流程等特殊原因造成付款延误,经双方协商,甲方需在广告发布三日内支付全部费用。
其他任何非经乙方代理发布的本合约规定的报纸广告,则甲方应按照上述设计费条款支付设计费。
(3)甲方如需乙方策划公关活动及实施,乙方给出具体方案后另行报价。
(4)在合同期内,甲方如要求乙方到外地出差,乙方应出具书面差旅费预估,交甲方确认同意生效。
甲方以实报实销的方式在收到乙方报销凭证后十五日内向乙方支付差旅费用。
(5)审批费:如遇媒介投放当地媒体要求提供广告审批文件,应由乙方负责申请广告审批文号,如有政府征收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6)其他:上述各项款项的付款日期因法定休假而无法按期付款时,付款日期按假期顺延(但不应超过假期后首4个工作日)。
五、违约责任
1、甲方应依合同规定时间内,向乙方支付货款,每拖延一天乙方可向甲方加收合同金额的______‰的违约金。
2、乙方未能按时交货,每拖延一天,须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______‰的违约金。
超过______天以上,______天以内未交货的,须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______‰的违约金。
3、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______%的违约金。
4、乙方超过交货时间______天仍未能交付货物的,须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______‰的违约金,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六、争议解决
本协议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附则
1、本协议的补充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签订地点:
乙方(签章):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签订地点:
甲方:
乙方:
鉴于:乙方欲从中国境外进口货物,需委托甲方代理乙方进口。现甲、乙双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就甲方代理乙方进口__________事宜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条 乙方对甲方的授权范围
1.1甲乙双方选择按下列第______办理:
1.1.1根据海关报关单的栏目,经营单位为甲方,收货单位为乙方,由甲方代理乙方货物的进口报关及(何地)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_(何地)的运输手续。进口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1.2根据海关报关单的栏目,经营单位为甲方,收货单位为乙方,由甲方代理乙方货物的进口报关手续。进口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2甲方收到乙方货款后代理乙方对外商付汇。
1.3就进口货物与外商的接洽和协商均由乙方负责,乙方以自己名义与外商签订货物进口合同,进口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将进口合同或进口合同的条款内容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1.4 甲方代理进口货物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二条 进口货物货款及费用
2.1 货款及汇率: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___日内,乙方须将本合同第一条所约定的进口货物总货款汇入甲方的帐户,甲方收到乙方货款后由甲方按报关单的货款值以当日人民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按乙方书面指定的外商和外商帐户代乙方支付境外外商的货款。银行手续费由乙方承担,乙方向甲方支付银行手续费的方式为:___________。
2.2进口运杂费用:甲方代理货物进口所发生的一切运杂费包括但不限于下述报关费、商检费、码头仓储费、查验费、过磅费、运费等由乙方承担。如产生滞柜费,责任属甲方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属乙方的则由乙方承担。
2.3进口代理费:甲乙双方选择第___项
2.3.1甲方按本合同第一条 进口货物总货款的 ______%收取代理费。甲方完成进口货物的所有进口手续后将货物运至本合同约定地点的当日,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本合同进口代理费及甲方垫付的上述2.2之各项费用。
2.3.2甲方按本合同第一条 进口货物总货款的______%收取代理费。甲方完成进口货物的所有进口手续后乙方自行提货的当日,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本合同进口代理费及甲方垫付的上述2.2之各项费用。
2.4如乙方未在上述规定日期内向甲方支付各款项,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 代理进口货物的品名、规格、型号、价格、数量等详细资料
序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货物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品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产地:_____________________
规格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价: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值: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
进口货物总货款合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乙方义务
4.1乙方须保证委托进口的货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商品标准,不得进口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海关相关政策规定的货物。
4.2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必须如实提供本合同第一条 所约定的进口货物的详细资料及进口合同的条款内容,并保证所提交资料和进口合同条款内容的准确无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4.3货物到港后 ______日内,乙方必须如实向甲方提供货物的提单提货单运单,及发票、装箱单等资料,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及进口合同条款内容后,按此资料和进口合同条款内容向海关进行进口申报。如海关对所申报的内容、单据或价格提出异议,需对进口货物进行商检或估价征税时,乙方则须向甲方提供海关所要求的全套有关单证,并与甲方共同对海关的查验及估价工作进行配合。如因乙方提供的相关资料所反映内容有瑕疵而致货物不能进关,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概不负责。
4.4税款:乙方凭海关签发的关税单及代征增值税单缴纳税款。
第五条 交货地点和方式:
5.1甲乙双方选择按下列第__________办理:
5.1.1乙方缴纳关税、增值税后由甲方办理货物的海关放行及提货手续,并将货物运到乙方指定的________________仓库。
5.1.2 乙方缴纳关税、增值税后由甲方办理货物的海关放行手续,乙方凭海关放行单自行提货。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如因乙方延付或未付甲方各进口款项(包括但不限于货款、银行费用、代理费及其它进口运杂费用),甲方不能按期向外商付款的,甲方不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乙方未按期向甲方支付银行费用、代理费及各项运杂费用的',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延期付款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6.2如因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进口货物资料及乙方与外商所签进口合同条款内容不准确导致货物不能进关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 保密
一方对因履行本协议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且该义务不受本协议履行终止或解除的限制。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八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或迟延履行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经书面通知之后,本协议内受影响之条款可在不能履行期间及受影响之范围内中止履行。但任何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其责任。
第九条 特殊条款
本合同签订后,如甲方已代理乙方将进口货物货款付给外商,则不论本合同有效还是无效,甲方均不向乙方承担返还或退还货款或赔偿货款的任何责任。
第十条 合同文本及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甲、乙双方公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海关留存一份,每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