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乙方:______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地址:______市______区______街
联系人:联系人: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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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签定原则及法律法规、制度依据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平等互惠、双方自愿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乙方为甲方提供企业财务相关服务事宜,签订本合同。
三、委托起止日期
本合同代理服务期限自年月(报税月)起至年月止,共计个月。
四、委托代理记账服务范围及内容
1、甲方基本情况:小规模□一般纳税人□
2、甲方委托乙方开展财务代理记账服务,委托记账套餐【具体服务内容详见附件】如下:
托管式□工业、贸易型-成本结转企业专用□
五、委托代理记账服务费标准及支付方式
1、代理记账服务费基于报价单服务项目的勾选情况进行核算,产生变动的情况需在补充说明中备注;乙方代理甲方事宜所需支付费用由甲方自付。
2、支付方式:现金□网银□
3、付款周期:年付□半年付□
4、本次合同期代理记账服务费用为(半年、年);工本费200元/年;合计元。
5、乙方办理甲方委托代理记账时所产生的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国、地税申报工具的证书工本费、税款、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税审鉴证报告、企业工商年检服务等第三方机构收取的费用)不含在以上服务费内,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6、甲方应于合同签订5个工作日内及以后每个付款周期首月10日前,向乙方支付当期的服务费全款,逾期将暂停相关业务办理。
7、甲方如果超过缴费期2个月未缴纳代理费用,乙方有权利停止报税,造成的停报损失由甲方自行负责。
8、若甲方上一个财务季度服务内容超出签约时勾选的服务标准,乙方将按照现行报价体系与甲方重新商定对应服务标准的费用调整问题,并于30天内在续签变更协议中体现。
六、财务代理服务业务交接内容及变动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本公司所有财务服务业务所需的证件、证书的复印件(三证、银行、章程、房租合同、法人身份证)。
2、因甲方法人变更、地址变更、企业转让、人员变动等情况导致关联负责、联络人员变动,甲方应提前通告乙方,并配合乙方进行财务服务业务和对接人的交接手续。
3、甲方企业公司名称的变更需提前告知乙方,如无特殊声明,本合同将继续生效于变更后的公司。
七、财务凭证传递程序和续签手续
1、甲方应于每月月初3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供当月财务会计代理服务需求的相关资料:收入票、记账联(开票汇总表、明细表)、费用票、银行回单、对账单、工资表;乙方接收资料时间为每月25日---次月3日,甲方准备好票据后,与乙方按照约定的交接方式送递票据及返还凭证。如果,甲方由于自身原因,未能在月后10日之前,及时提供相应票据,由此造成延误报税,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2、如甲方未在规定时间或超过乙方取票时间内提供票据,甲方自行解决票据交接事宜。
八、税金缴纳程序及手续
1、乙方于月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但不限于)微信平台、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形式向甲方告知纳税信息及纳税金额,甲方应于收到乙方通知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给予回复;
2、如甲方已与税务局、银行签订了缴税三方协议的,乙方在得到回复后直接进行申报划款工作;
3、如甲方未签订缴税三方协议的,可自行选择由乙方代缴税款或甲方自行缴纳;
4、甲方没有及时给予任何形式的回复,或乙方经努力无法与甲方取得联系而导致延期纳税申报的,或乙方已出具缴款书,因甲方原因导致税款没有按期交纳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九、会计档案的保管要求
乙方根据业务需要,保管甲方的会计资料一定期间后交付给甲方(有利于整理装订),具体为:
1、记账凭证、纸质会计报表、纸质税务报表的保管时限为1个月,于隔月交付,需长期托管的根据增值服务项报价进行核算收费;
2、会计账簿每年打印一次,于次年3月底或合同终止办理交接手续时移交。
十、委托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责任
1、甲方对本单位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填制或者取得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原始凭证;
2、甲方应当配备专人负责日常货币收支和保管;
3、甲方于月后3日内向乙方提供当月会计资料;甲方承担其所提供记帐原始凭证的真实、合法、完整性和及时性。因甲方提供不真实、不合法、不完整的记帐资料,或因甲方没有及时提供会计资料而引起的责任,甲方自负;
4、甲方对于乙方退回的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更正、补充的原始凭证,应当及时予以更正、补充;
5、甲方确保其联系方式的准确性及有效性,因乙方经努力而无法与甲方取得联系或甲方无法按时提供记帐资料而引起的延期申报等责任,甲方自负;
6、对于税务、统计、财政等相关部门的通知,甲方应参与培训、会议、检查等事项。如选择乙方代理参加的服务项,甲方应提前2个工作日通知乙方,乙方收到服务费后安排人员代为参加会议;
7、甲方应及时、足额缴纳根据国家税法规定应缴纳的各项税金,未及时、足额缴纳税金引起的责任,甲方自负。
8、甲方不允许雇佣在乙方公司办理离职不到一年的员工,违者赔付乙方三年代理记账费。(乙方签同意函情况除外)
(二)乙方的责任
1、按照委托合同进行代理记账业务,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2、对在执行业务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应当保密;并对其会计信息的安全性承担责任;
3、对委托人示意其作出不当的会计处理,提供不实的会计资料,以及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要求,应当拒绝,并向甲方说明其原因和后果;此时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相关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4、乙方因记帐方法错误给甲方造成不必要损失,乙方应采取补救措施赔偿甲方由此受到的实际损失,但非乙方记帐原因引发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5、对委托人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原则问题应当予以解释;
6、甲方已按时、正确提供记帐资料,却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纳税资料延期申报引起的责任,由乙方承担(不包括因银行、税务申报系统原因造成的延误);
7、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代为甲方保管的会计档案遗失、缺损,乙方应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甲方由此受到的实际损失。
十一、委托双方合同到期续签、变更及终止应当办理的事宜
1、本合同期满,乙方应于合同到期前2个月内通知甲方,若甲方同意继续合作,可共同协商约定时间,乙方则安排相关人员与甲方签订续签合同;
2、合同续签需以乙方当期最新服务报价方案标准重新进行核算计费,所选服务内容及收费产生较大变动的,基于甲方利益保障,可选择重新签订最新版本合同;
3、本合同期满,如甲、乙双方不再延长协议,应由双方会计或代表在场的前提下,进行会计交接仪式及签署相关声明;
4、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提出提前终止本合同,应提前一个月告知对方,以备甲方重新安排财务工作或以便乙方为甲方提供完整的会计代理档案;
十二、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第十一条的规定履行提前告知义务,违约责任按相关法规由违约方承担。
2、甲方合作期内无故终止合同,定金不作退还且进行资料交接之前须缴纳违约金三个月的记账费用。
3、若甲方拖欠乙方代理费达2个月,视甲方主动终止本合同。乙方将停止继续为甲方提供任何服务,由此产生的经济与法律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所欠费用结清后,归还甲方相关资料;
4、任何形式的合同终止,甲方没有及时进行交接的,乙方可为甲方保管会计资料最长2个月,同时产生每日百分之一乘以月代理费的保管费,超过2个月的,乙方将自行处理会计资料。
十三、未尽事项的处理
1、本合同未尽及变更事宜,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甲方如需乙方提供其他服务,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3、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附件中注明所提供的财务服务项目中每个项目为必选的服务,甲方可根据企业自身经营情况仅选择办理其中部分项目,并经协商单独计费,但由之造成乙方无法完全行使财务服务职责及义务的后果需由甲方承担,且甲方无法享受全套财务服务对应的权利。
十四、补充说明
______
十五、补充服务事项
______
十六、合同份数及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贰份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十七、双方代表签字、盖章
甲方:乙方:
授权代表人签字:授权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授权乙方在其所在区域代理销售甲方产品达成共识,现签订协议如下:
一、甲方出具授权书,授权乙方销售甲方生产的产品。
授权区域:省市。
二、为杜绝代理商之间的串货和不正当竞争,乙方须向甲方交纳市场保证金_/__元,保证金年度考核时予以退回。
三、甲方产品以特优价供货给乙方,乙方首批进货数量必须达到以上(具体数目见配货清单),方可取得代理资格。
四、甲方权利与义务:
1、给乙方提供销售该产品的相关证件手续;
2、提供综合成功代理商经验的一套完整的营销方案和各种印制精美的宣传样品、布标、张贴画等;
3、有效期内,甲方不再在乙方所在地设立区域代理,切实保证乙方的独家垄断经营;
4、乙方付货款后,甲方将在2个工作日内通过物流将货发出,发货运费由甲方承付。
(试销商所有运费均由乙方承担。
)如果需要航空运输、铁路快运或特快专递等方式运产品,乙方提出申请后甲方执行,其运输费用由乙方支付;当乙方再次进货金额低于3000元时,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对于一次购货量超过100件的,交货期须延迟3—4个工作日;
5、甲方产品外包装均有区域销售统一代码,如有发现乙方串货现象的发生,乙方将承担串货产品2倍的罚金,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代理资格,并不予退还其市场保证金;
6、若乙方单品一次性购货量在50件以上,甲方可根据乙方要求在产品外包装上印制乙方的当地总经销权和联系方式,以便更好的促进乙方销售;
7、若乙方需要,甲方根据要求可为乙方出具增值税票,税额另作协商。
五、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必须在其所代理区域建立80%以上的商场、药店、超市等铺货营销网络,确保产品在当地占最大的市场份额;
2、乙方必须认同甲方的经营理念,遵循甲方的营销模式投入广告促销宣传;
3、乙方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产品价格体系,禁止低价倾销或暴利经营;
4、乙方须在自己申请的代理区域内销售产品,若超出区域须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
5、乙方应积极维护产品的形象和相关名誉,不得做出有违法律法规的活动,更不得损害产品本身及其它代理商的利益;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6、乙方负责当地媒体的产品广告宣传及费用,做好终端宣传工作,并及时向甲方提供实施进展情况;
7、乙方须处理好产品宣传销售过程中与消费者、当地各主管部门之间的关系;不得做有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8、对甲方的文件、广告资料、策划方案等,乙方负有保密的义务。
甲方产品的相关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自行注册或使用;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无条件将甲方文案、策划等资料归还给甲方。
9、为确保甲方产品品牌和市场拓展计划,乙方年销售任务不得低于万元,对于拓展市场不力而达不到甲方要求的,甲方将根据优胜劣汰的原则取消乙方代理资格。
10、乙方如果连续四个月在甲方没有任何进货记录,乙方又未提出书面报告说明的,甲方可视为乙方单方自动放弃代理权,甲方有权在当地另行拓展市场。
11、乙方代理销售甲方产品每年度一结算,凡完成年销售任务的,可获得甲方10%的返利和其它奖品、礼物及相关活动邀请等,超出部分按13%返利;
12、对于甲方生产的其它系列产品,乙方将拥有优先代理销售的权利,具体由甲方发出通知,乙方提出申请则可,同时乙方不得销售同类产品。
13、甲乙双方自签合同合作开始,即表示乙方已认同甲方的企业文化、理念、经营方式、已接受甲方的各种经营管理规定,不得做有违约行为,否则后果自负。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上述要求,否则甲方有权取消其代理资格。
六、甲乙双方货款结算一律现款现货,款到发货,对于产品运输过程中的损耗问题,甲方确认后给予补偿或更换,确保乙方利益不受损失。
七、本协议签订地点:湖北省武汉市。
有效期一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期满后甲乙双方协商续签。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办全款之日起生效。
(签字时若乙方不能办款,则需支付20元的合同定金)
甲方(签章):
地址:
代表人(签字):
电话:
传真:
邮编:
汇款账户:
开户银行:
汇款账号:
农行卡号:
乙方(签章):
地址:代表人(签字):
电话:
传真:
甲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业务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业务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为乙方提供黄金交易代理服务的有关事项订立本协议。
一、委托
1.乙方委托甲方按照乙方的指令为乙方进行在上海黄金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的现货交易;甲方接受乙方委托,并按照乙方的指令,为乙方进行在交易所的现货交易。
2.甲方根据交易所的交易规则执行乙方指令。甲方有义务将交易结果转移给乙方,乙方有义务对交易结果承担全部责任。
3.甲方将乙方的资料在交易所登记备案,并取得乙方在交易所的客户编码,乙方通过甲方在交易所的全部交易行为,以该客户编码为唯一标识。
二、资金与实物
4.乙方的最低开户资金为_________元。(1-3万元)
5.乙方卖出实物前,需委托甲方将实物入交易所的指定交割仓库,取得仓库的入库单;乙方买入实物前,必须将与成交金额相当的货款划入甲方指定账户。
三、指定事项
6.乙方授权下列人员为乙方的指令下达人
姓名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
7.乙方授权下列人员为乙方的清算确认人
姓名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
8.乙方授权下列人员为乙方的资金调拨和黄金入出库执行人
姓名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
9.乙方的以下地址为乙方与甲方业务往来的唯一有效地址
邮编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10.如需变更上述指定事项,须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方确认后生效。乙方未及时书面通知,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担。
四、指令下达
11.乙方通过甲方下达交易指令到交易所的交易系统,乙方交易指令可以通过书面、电话等方式下达,书面指令须有指令下达人签字,电话下单方式甲方需保留录音记录。
12.甲方有权审核乙方的指令,包括资金或实物是否足够,内容是否齐全明确,有否违反交易所规则等,以确定指令有效和无效,当确定乙方指令无效时,甲方有权拒绝乙方的指令。
13.乙方在指令发出后,可以在指令未成交或未全部成交前,向甲方要求撤单。
14.甲方的交易结果不符合乙方的交易指令,应当重新执行乙方的交易指令,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直接损失。
15.乙方需要入库或提货必须向甲方提交书面申请,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实物入库、提货及出库等工作,具体操作办法按交易所仓储交割业务规则执行。
五、通知事项
16.甲方在交易日闭市后,采取以下第_________种形式,向乙方发出成交确认单和清算单:
(1)乙方或其授权人到甲方营业场所领取。
(2)按约定的号码以传真的方式发送:传真号_________
(3)其它形式:_________
17.甲方按双方约定的方式向乙方发出清算单后,乙方如未及时领取或未及时收到当日成交单和清算单,应在下一交易日开市前向甲方索取,否则视为甲方已经送达。
18.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成交单和清算单上记载的事项有异议,应在次日开市前向甲方提出,在次日收市前不提出异议,视为乙方对记载事项的确认。
19.甲方或者乙方要求变更通知事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经双方确认后生效。否则,由此造成的延误或损失由责任方负责。
六、账户管理
20.甲方在交易所指定银行开设交易专用账户,代管乙方交存的资金;在交易所指定的交割仓库代管乙方交存的黄金。甲方为乙方设置资金分户明细帐,并在每日交易清算单中报告可用资金和可交易黄金的余额及划转情况。
21.在下列情况下,甲方有权从乙方的资金账户中划转资金和黄金
(1)依照乙方指令成交的货款或黄金;
(2)为乙方支付的仓租和运保费;
(3)乙方的交易手续费;
(4)乙方未履约的违约罚款;
(5)甲乙双方签订的双方同意的划款事项。
22.乙方有权随时查询自己的原始凭证,有权随时了解自己的账户情况,甲方应当予以积极配合。
23.乙方用于交易的资金和黄金属乙方所有,甲方不得将乙方的资金和黄金用于自身经营活动或为他人的经营活动提供担保,甲方因破产或其他原因无法从事黄金代理业务时,乙方的资金和货款不得用于抵偿甲方的债务或挪作他用。
24.甲方有责任如实向乙方提供自身的资信和业务情况,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作获利保证。
25.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交易行情及其它信息,并对乙方进行必要的业务培训。
七、费用
26.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代理黄金交易的手续费。手续费的收取标准按附表执行。
27.乙方支付给交易所的各项费用以及乙方的税项由乙方承担,前述费用不在乙方支付给甲方的手续费之内。
八、免责条款
28.由于地震、火灾、战争等不可抗力导致的交易中断、延误等风险,甲方不承担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29.由于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或者交易所规则的改变、紧急措施的出台而导致乙方承担的风险,甲方不承担责任。
九、协议生效和修改
30.本协议经双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签字后,于乙方开户资金汇入甲方账户之日起生效。
31.本协议如有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2.在协议履行过程中,若发生本协议未列明事宜,按国家有关法规、规章、政策及交易所章程、规则执行。
十、账户的清算
33.当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有权对乙方账户进行清算,并解除乙方的委托关系。
(1)乙方被人民法院宣告进入破产程序;
(2)乙方在甲方的账户被提起诉讼保全或扣划;
(3)乙方出现其他法定或约定解除协议条件的情况。
34.甲方因故不能从事在交易所的代理业务时,经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将客户资金和实物转移至其他乙方认可的可经营代理业务的会员,由此产生的合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35.乙方可以通过注销账户的方式,终止与甲方的代理协议。双方终止委托关系,甲方必须及时向交易所办理乙方在甲方名下的注销手续。
十
一、纠纷各处理方式
36.甲乙双方发生交易纠纷或者其他争议,可以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采取下列方式解决
(1)提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本协议诉讼管辖地为
十二、其他事宜
37.甲方的《开户登记表》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8.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四.代理协议书范文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
乙方(受托人):_________
为加强对广大客户的服务:提高投资者认购新股的收益,乙方利用_________银行的网络优势,受股民的委托,统一进行新股申购。将中签的新股按投资者申购的资金比例分配,待新股上市后,利用其发行价与上市的差额获取投资收益。新股申购由甲方、乙方本着自愿的原则签订以下协议(乙方委托_________银行代理签订):
一、甲方在中国_________银行开立活期储蓄存折,帐号为_________,身份证号为:_________。
由甲方提出委托申购新股申请,经乙方同意,双方签定协议后,方可参加集中代理新股申购。
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银行于新股申购时将活期储蓄账户资金划转至乙方,甲方在新股申购日上午9:30前存入的资金均可参与,资金划转后,活期账户留存人民币壹元。账户余额低于一千零壹元,自动停止新股申购。
三、新股申购期间活期储蓄账户不能销户,但仍可续存,参加下一次新股申购。资金返回活期储蓄账户后可正常存取款。甲方务必妥善保管活期储蓄存折及密码:凡使用甲方密码进行的一切操作均视为甲方亲自办理,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甲方承担。
四、新股申购未使用中签资金,第五日(证券交易所休市顺延)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银行将资金从乙方划转至活期储蓄账户上,未上市的中签新股的权益,由乙方统一登记在册,按甲方出资占本次所参与申购全部资金比例归甲方拥有,中签新股应在上市的首日(如遇不可抗力事件无法卖出的则顺延至下一交易日择机卖出)由乙方择机卖出,乙方委托乙方代理银行以交割单上的实际金额,按中签新股当时的出资比例,次日(证券交易所休市顺延)划转至投资者储蓄账户上。
五、甲方委托乙方申购新股的资金在活期储蓄账户时计活期存款利息,划出资金与新股申购期间不计息。
六、乙方根据沪、深两市交易所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受托申购新股。如若中签,中签的股票权益属于全体参与申购新股的投资者。中签新股未上市期间,库存股票成本由甲方按出资比例分摊。在同一天内,有多只新股发行,由乙方负责择股申购。
七、甲方如欲退出申购,须凭本人身份证明到乙方委托银行签订《退出集中代理新股申购协议书》。乙方委托银行不得以不当理由拒绝甲方的退出。甲方退出时若遇申购新股资金冻结,须待资金解冻后办理退出手续:若遇中签新股末上市,待新股上市卖出后收益返回甲方账户后方可办理销户手续。
八、乙方在操作过程中,如遇交易所主机、交易线路、交易设备故障等不可抗力事件或操作意外等其它原因而造成新股申购失败,乙方与次日将资金划转至甲方活期储蓄账户,乙方不承担责任。
九、委托期限内,以现行的新股发行方式为准,从事申购业务。若未来新股发行方式发生变动或乙方认为其它必要终止本协议的原因出现时,乙方将在乙方及乙方代理银行所在地刊登公告声明终止本协议。
十、双方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十一、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乙方代理银行各执一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理人(签字):_________经办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