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授权出版权协议(精选3篇)
甲方(著作权人):
通信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乙方(出版社):
法人代表: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丙方: 国家图书馆
法人代表: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为了传播先进文化、提高全民素质,更好地履行国家图书馆文化传播和社会教育的职能,国家图书馆特设立“国家图书馆文津图书奖”,希望通过评奖活动,加强图书馆与读者的互动,进一步培养全社会的阅读习惯,引导社会的审美取向和文化消费,同时为家庭藏书和图书馆藏书建设提供指导。
“国家图书馆文津图书奖”每年举办一次,每次评出获奖图书10种。评奖对象包括前一年度公开出版、发行的汉文版图书,侧重于普及类图书。
本奖项通过社会投票与专家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评选,国家图书馆将设计相关网页用于网络投票。为此,需要在网页上提供参评图书,采用网上投票的方式进行读者初评,得票最多的前50种图书将进入复审,由专家评审出10种获奖图书。
为了配合国家图书馆文津图书奖的评选,甲乙丙三方就丙方对乙方所出版甲方拥有著作权的图书进行电子化事宜,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条文如下:
一、甲方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甲方同意向丙方无偿非专属授权使用书名为“ ”的著作(以下简称本著作)
□全文
□部分内容(不少于全书内容的1/3): 页至 页
(请在相应的方框内画“√”,下同)
以电子文本的形式,作为“国家图书馆文津图书奖”相关网页的内容。
第二条:乙方同意向丙方无偿非专属授权使用本著作的版式及装帧权,以电子文本的形式作为“国家图书馆文津图书奖”相关网页的内容。
第三条:甲乙两方
□已制作并同意向丙方免费提供本著作的电子文本。
□授权丙方对本著作进行数字化加工、转换。
第四条:甲乙两方授权丙方根据本次活动的要求对本著作的电子文本进行数字化加工、编辑等,使之成为符合网上评选要求的电子文本。
第五条:丙方将本著作转化为电子文本时,甲乙两方
□需要
□不需要
免费获得本著作的数字化副本各一套。
第六条:甲乙两方同意丙方在评选活动结束后,在国家图书馆网站上继续提供本著作电子文本的网络浏览。
甲方(著作权人):
个人住址:
个人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乙方(出版者):
经营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联系方式:
著译稿名称: 作品署名: ,甲方授权乙方按本合同的约定使用上列书稿。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本书稿的专有出版权由甲方在本合同第十五条约定的有效期内授予乙方。乙方在此有效期内有权将本书稿以各种中文版/电子版形式出版,并在国内发行。
第二条
本书稿系甲方本人创作(或翻译)的原稿,享有著作权。甲方保证上述作品不含有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不含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侮辱或诽谤他人及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图书出版后如作品含有上述内容,或发现有侵犯他人著作权及其他民事权利行为,甲方应负全部责任,并赔偿乙方由此受到的经济损失,乙方可终止合同。
第三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将本书稿的全部或一部分、或将其内容稍加修改以原名称或更换名称授予第三者另行出版。甲方若违反本条约定,应赔偿乙方经济损失,乙方并可终止本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进行赔偿。
第四条
上述作品的内容、篇幅、体例、图表、附录等应符合下列要求:
字数(估):
开本:
印数:
图表:
定价(估):
附录:
第五条
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上述作品的齐、清、定稿件(打印稿+软/光盘)交付乙方。甲方因故不能按时交稿,应在交稿期限届满前 日通知乙方,双方另行约定交稿日期。甲方到期仍不能交稿或所交稿件经多次修改仍达不到出版要求的,乙方可以终止出版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返还第八条约定并已支付的预付稿酬。
甲方交付的稿件应有作者的签章。乙方尊重甲方确定的署名方式。
第六条
乙方同意在 年 月之前出版本书稿。最低印数为 册。如出现乙方本身无法控制的特殊情况须推迟出版日期,但最多不可超过30日,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返还已支付稿酬,由乙方承担本合同约定总价款的30%作为违约金。但因甲方迟延交稿,出版日期应顺延。
第七条
乙方将按照国家规定的稿酬标准采用以下三种第 种向甲方支付稿酬:
1.基本稿酬+印数稿酬(注:印数超过10000册支付印数稿酬): 元/千字×千字数+印数(以千册为单位)×基本稿酬8%
2.一次性付酬: 元。
3.版税: 元(图书定价)× (版税率%)×销售册数
第八条
1、以基本稿酬方式付酬的,乙方应在上述作品出版后3个月内向甲方支付;
2、以一次性方式付酬的,乙方应在甲方交稿后30日内向甲方付清;
3、以版次方式付酬的,乙方应在上述作品出版后3个月内向甲方支付。
根据双方特别约定,乙方在合同签字30日内可以向甲方预付 元作为预付稿酬。
第九条
在合同有效期内,出版上述作品的修订本、缩编本的付酬方式和标准应由双方另行约定。
第十条
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许可第三方出版上述作品的电子版,须取得乙方的许可。
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出版上述作品电子版或者许可第三方出版上述作品电子版的,须另行取得甲方书面授权。乙方取得甲方授权的,应及时将出版上述作品电子版的情况通知甲方,并将所得报酬的 %交付甲方。
第十一条
本书稿首次出版后,乙方应赠送甲方样书 册。乙方同意甲方本人在本书稿首次出版后3个月内按 折购书 册,但需在付印前预订。
第十二条
本书稿首次出版一年之内,乙方可自行重印.一年之后乙方如需重印,应事先通知甲方并送校正本;甲方收到通知后,应在一个月内将修改意见通知乙方,否则乙方按原版重印。
第十三条
甲方授权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许可第三者以摘编、选编形式转载本书稿。但乙方不可转授权。
第十四条
甲方授权乙方代理行使(本合同第一条授权范围以外)出版上述作品的权利,出版所得的报酬(非买断)甲乙双方按 比例分成。
第十五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5年。任何一方要求延长合同期限,应在合同期满前三个月通知对方,是否延长由双方商定。
第十六条
如一方认为对方违反本合同条款,由双方协调解决,或请双方同意的上级主管部门或著作权管理机构调制,也可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
本合同条款如需补充、更改,由双方商定,具体条款可在“附加条款”中列出。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于: 签于: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论文版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是所投论文的《 》的(a作者b作者之一c其他作者指定的代表人)。
2.甲方保证该论文为其原创作品并不涉及泄密问题。若发生侵权或泄密,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
3.甲方自愿将其拥有的对该论文的以下权利转让给乙方:
(1)汇编权(论文的部分或全部);
(2)翻译权;
(3)印刷版和电子版的复制权;
(4)网络传播权;
(5)发行权。
4.该论文版权转让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到乙方正式出版该论文后第 年的 月 日;适用地域为世界各地。
5.除《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情况外,在本合同第3条中转让的权利,甲方不得再许可他人以任何形式使用,但甲方本人可以在其后继的作品中引用(或翻译)该论文中部分内容或将其汇编在甲方非期刊类的文集中。
6.除另有约定外,乙方在收到甲方论文稿件后 天内将通知甲方稿件处理情况。若经审理,不符合乙方正刊刊登标准或不能及时刊登,甲方选择(a撤回稿件或b刊登在乙方所出增刊之上)。若超过 30 天甲方没有收到乙方的任何通知,则甲方可自行处理该稿件,本合同自动终止。
7.该论文在乙方编辑出版的《山西农业大学学报》(不论以何种形式)首次发表,乙方将按以下标准向甲方收取一次性版面费。若乙方再以其他形式出版该论文,将不再收取甲方版面费。
正刊版面费标准: 元/千字;增刊版面费标准: 元/千字。
稿件字数不足 字的以 字计,超过 不足 字的以 字计。字数以word软件计空格统计的字数为准。
8.该论文在乙方编辑出版的《山西农业大学学报》(不论以何种形式)首次发表后,乙方将向甲方支付一次性稿酬,并赠送样刊两本。作者如需要多领,则应按定价支付乙方价款。
正刊稿酬标准: 元/千字(含光盘版及其他稿酬);增刊稿酬标准: 元/千字。
若乙方再以其他形式出版该论文,将不再支付甲方稿酬。
9.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限同本合同第4条规定的该论文版权转让期限。
10.其他未及事宜,若发生问题,双方将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和有关的法律法规处理。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