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装修承揽合同(包工不包料)

房屋装修承揽合同包工不包料)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承包甲方装修施工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包干承包该房屋装修的工作,即实行“包工不包料”,甲方自备装修材料,乙方只负责施工。

二、包干承包费用:人民币整。除此之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三、支付方式:

1、乙方进场施工之日,甲方向乙方预付人民币圆整;

2、乙方完成全部装修施工后,支付进度款人民币圆整;

3、全部装修施工完成后天内,甲方支付余款人民币整。

四、工期:双方确定该房屋装修施工工期为天,乙方应在约定的工期内完成全部施工任务。

五、其他约定:

1、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清单及时自行负责采购装修材料;

2、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付款,否则按200元/天支付违约金;

3、乙方自行准备工具、聘请人员,自行负责施工安全,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图纸和甲方要求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如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质量不合格行为,造成返工,因此造成的装修材料损失、人工损失概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不得浪费、挪用甲方的装修材料,否则按500元/次予以处罚,并需赔偿甲方损失;

5、乙方应在合同约定的工期内完成全部施工任务,每延期一天按照200元/天予以处罚。如因甲方不及时付款、装修材料延误或新增施工内容等甲方原因而延误工期,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6、该房屋装修保修期为贰年,保修期内乙方应该及时负责为甲方维修。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乙方:

时间: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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