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工程合同(通用8篇)
安装承揽工程合同
订立合同双方:
建设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发包方)
施工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承包方)
双方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名称:________
第二条 工程地点:________
第三条 建筑面积:________
第四条 工程价款及付款方法:________
第五条 工程期限(开工、竣工时间)
第六条 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
第七条 承包形式及材料设备供应
第八条 发包方义务:
1.开工前___天,甲方给乙方施工图一式___份,并做到“三通一平”;办好施工许可证。(甲方可委托乙方做“三通一平”工作,另行签订协议执行)
2.按协议分工,开工前___天甲方办好材料供应并交乙方签认。
3.负责组织设计、施工单位,共同审查施工组织设计,负责组织验收工作,负责监督工程质量。
4.按协议负责按期拨款。
第九条 承包方义务
乙方负责:
1.按协议分工负责材料供应。
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形象进度表。开工前5天交甲方一式二份。
3.按施工图负责组织施工,按期竣工。
4.竣工后,5天内按规定将竣工资料整理好交甲方。
5.保证施工质量,严格按照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进行。
第十条 违约责任及奖励条款
第十一条 其他协助条款。
第十二条 本合同正本___份,承包方、发包方各一份,报送_____、______各一份。
第十三条 合同有效期及合同争议解决。
发包方:________(盖章)承包方: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
地址:________地址: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
帐号:________帐号: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年__月__日
定作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揽方(以下简称乙方):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一、 总则
1、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 工程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2、甲方提出 工程的具体要求,乙方据此合同规定负责 的设计、制作、安装、调试、培训、维护等工作。甲方负责投资工程的总费用。
二、 工程类型、费用构成
工程总费用为:¥ 元。
大写:人民币 整。
工程所需产品具体要求:
3、若甲方中途变更承揽要求,造成乙方增加费用或遭受损失,则甲方相应提高工程总费用或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四、 运输、安装、调试及培训
1、乙方负责(甲方协助) 运输、安装、调试及甲方操作人员的培训。
2、安装方式、位置及,由甲方确认后执行。3、乙方承担的具体工作包括:
(1) 由乙方所在地至甲方指定地点的运输。
(2) 现场安装、调试。
(4) 对甲方操作人员的培训。
4、甲方承担的具体工作包括:
(1) 及时提供工程安装的具体要求,安装场地的施工条件说明及通讯距离规定。
(2) 派出一名专职人员负责配合乙方安装。在乙方进入现场施工时,负责提供所需电力等便捷。具体要求由乙方事先提供。
(3) 负责施工现场的有关办证、与有关部门的联络、保卫、消防等所有协调工作及相关费用。
(5)甲方应对工程施工提供必须的基础设施,乙方向甲方提出基础工程施工的标准。
五、工程维护
4. 以下情况造成显示屏不能正常运行,由甲方负责:
六、工程进度及验收
1.工程工期总计( )天,从甲方预付款汇入乙方指定帐号起到乙方安装调试完毕止。
2.现场安装、调试完毕后的( )天内,甲方应对整个显示屏工程进行验收,验收标准依据本合同各项条款规定及相关技术规范。
3.验收合格以前的所有控制操作必须由乙方完成。
4.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报告,并由双方代表在验收报告上签字盖章。
5.甲方无正当理由在安装调试完毕后的( )天内不对工程进行验收,视为验收合格。
6.若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工程期限提供安装场地和条件,造成工程不能按期完成,乙方不承担工程逾期的责任。待合同规定工期期满后,视为安装完毕,甲方应按合同有关条款向乙方支付工程费用。
七、工程费用结算方式
1.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 )天内,甲方预付乙方工程款 %,计¥ 元,合同生效。
2.产品运抵甲方安装现场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计¥ 元;安装调试完毕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计¥ 元;验收后,甲方在( )天内将工程余款 %,计¥ 元支付给乙方全部结清。
3.甲方在未付清全部工程费用以前,产品产权归乙方所有。款付清后,产权归甲方所有。
4.工程款必须汇入乙方指定帐号。若汇入其他帐号,乙方不予承认,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八、违约罚则
1. 由于乙方原因,工程未能按预定工期交付甲方(不可抗力因素除外),给甲方造成损失,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拖期罚金 元/天。
2. 乙方必须根据合同要求,保证产品质量。否则,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3. 甲方在合同签订后未能及时预付工程款,则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延迟付款罚金 元/天;甲方未能及时提供特殊软件要求的技术资料或不履行协作义务等原因,造成工程不能按期完成,乙方除有权将工期顺延外还可要求甲方赔偿因此遭受的实际损失;由于上述因素造成工程逾期的责任应由甲方承担。
九、特别约定:(若没有则注明无)
十、争议解决
在本合同及其附属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协商解决。
十一、附则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成立,甲方预付工程款到达乙方指定帐号后生效。
2、任何一方代理人、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帐号等信息发生变化,应书面通知另一方。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定补充协议。
4、本合同的附件及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传真件同样有效。
5、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甲方 单位名称 (盖章)法人代表 (签字) 代理人 (签字)详细地址 邮编电 话 传真开户银行帐 号
乙方 单位名称 (盖章)法人代表 (签字) 代理人 (签字) 详细地址 邮编电 话 传真开户银行帐 号
签订日期: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揽方(全称):__________________
定作方(全称):_________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1.品名、规格、数量、价格、交提货日期
品名
规格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分期交(收)货数量超欠幅度%月月月月月总金额(大写)佰拾万仟佰拾元角分$____
2.质量标准、验收方法及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原材料来源及互利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交(收)货方法、地点及运杂费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货款结算时间及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包装要求及包装物回收办法、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不可抗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11.本合同在有效期内任何一方违约,双方都有权向_____机关提出书面申诉,要求调解、_____处理。
12.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定作方(公章)_________承揽方(公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乙方承揽甲方_________工程,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和工期,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量:
第二条 工程要求:
第三条 甲方责任范围:
第四条 乙方责任范围:
第五条 技术要求:
第六条 工期、验收程序及质保期:
1.施工工期:自开工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完工,每拖期一天,扣乙方工程款的_________%。
2.每一道工序完成,乙方应提前一天通知甲方,验收合格才能进行下道工序,否则该工序被视为未发生项,结算时将从工程款直接扣除。
3.质保期:质保期_________年,验收合格后付至工程款的_________%,留_________%质保金:质保期内由乙方施工质量和原材料质量等造成的各种问题,由乙方无偿修复或更换。
第七条 其它要求:
1.施工中乙方接受甲方项目负责人现场施工监督。
2.施工中乙方应遵守甲方安全规程,并签订安全、文明施工协议。由乙方原因造成的不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自负。
3.乙方施工过程中,不得损坏甲方的生产设施、设备,如有损坏乙方必须无偿进行修复。
4.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5.本协议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署日期: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定作方: 签订地点:
合同编号:
承揽方: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
一、定作物品名称、单价、计量单位、数量、金额、备注:
二、定作物的质量标准:
承揽方经定作方确认服装款式、面料小样、尺寸标准及标志等(附样),在 天内完成面料备料及实样制作。并将完整样品交定作方确认签字(盖章),如有改进意见,应书面通知承揽方,并以此作为定作物验收时的质量依据。
三、交货期限、方式、地点及运输费用:
承揽方按照定作方统计的规格进行制作,并在数量全部到齐后,于20xx 年 月 日前交货,服装制作完成后由 承揽方 方负责(送)货至 定作方指定地点 (地点),所需费用由 承揽方承担。
四、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按确认样品及改进意见为验收标准,允许国标尺寸公差±壹公分及色差±壹级内。如有质量问题定作方应在收到定作物后柒天内以书面形式向承揽方提出。
五、结算方式与期限:
签订合同后,承揽方开具发票,定作方首先付50%货款__________元给承揽方,所有货品交付定作方验收后结算剩余的50%___________元。结算均采用 转账 方式.
六、包装标准、随货备品、配件:内用防尘袋,外用纸箱包装,免回收包装袋,随货配送一定数量的备品(拉链、钮扣、铐扣、配色线和其它 )。
七、违约责任:
如有违约,违约方责任自负,凡属承揽方质量原因,均有承揽方负责调换与修理,承揽方不能交付定作物,向定作方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部分价款额的万分之五/天的违约金。定作方逾期支付定作物品款项,按逾期未支付部分的款额的万分之五/天偿付约金。本合同在履行中如有争议,双方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移交人民法院解决。
八、其他约定事项:
九、本合同壹式四份,定作方持二份,承揽方持二份,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十、本合同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定作方: 承揽方:
(盖章) (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电 话: 电 话:
定作方: 承揽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经过双方充分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定作物情况
第二条 合同价款
2.1 合同价款总额: 2.2 付款方式: 2.3 付款时间: 第三条 加工成品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3.1 质量要求: 3.2 技术标准:
3.3 以封存样品为质量标准的,应当由双方代表当面封签,并妥为保存。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乙方负责按甲方要求制作样衣,经甲方确认后的样衣将作为乙方最终交货的标准。
第四条 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
4.1 用承揽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定作方有权对原材料进行检验。承揽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而影响定作物的质量时,定作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4.2 用定作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定作方按下表标准提供:
4.3 定作方于 年 月 日之前提供原材料。
4.4承揽方收到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之日起 日内检验完毕,不符合要求的,应在收到后 日内通知定作方调换或补齐。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否则定作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承揽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五条 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
5.1 定作方负责提供技术资料和图纸。
5.2承揽方在依照定作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资料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作方,定作方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日内回复并提出修改意见。定作方未答复,承揽方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定作方赔偿。
5.3定作方要求对承揽物的技术性保密的,承揽方应当严格遵守,未经定作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和复制品。
第六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
6.1 验收标准:
6.2 验收方法:
6.3 定作方验收承揽方所完成定作物的时间:
6.4 定作方验收承揽方所完成定作物的地点:
6.5 验收前承揽方应当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
6.6 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在使用后 日内发现质量缺陷,定作方有权要求退还。
6.7 双方就定作物的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以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
第七条 交(提)定作物的时间和地点
7.1 双方约定由定作方自提定作物
7.1.1 自提定作物的时间:
7.1.2 自提定作物的地点:
7.2 双方约定由承揽方送交定作物
7.2.1 送交定作物的时间:
7.2.2 送交定作物的地点:
7.3 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应当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所达成的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7.4 交(提)定作物日期的计算:承揽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方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定作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揽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承揽方在发出提取定作物的通知中,必须留给定作方以必要的途中时间。
第八条 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8.1 包装要求:
8.2 费用负担:
第九条 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
9.1 定作物的运输方式:
9.2 运输费用由 承担。
第十条 定金及预付款
10.1 定作方向承揽方交付定金的数额:
10.2 定作方向承揽方交付定金的时间:
10.3 定作方向承揽方交付预付款的数额:
10.4 定作方向承揽方交付预付款的时间:
第十一条 承揽方的违约责任:
11.1 未按合同约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若定作方同意接受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接受的,应当负责修理或调换。经过修理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定作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11.2 交付定作物少于合同约定的数量,定作方仍然需要的,应当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部分定作方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11.3 未按合同约定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因包装不符合同约定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由承揽方赔偿损失。
11.4 逾期交付定作物,应当向定作方支付未交定作物总价的 %违约金。
11.5 未经定作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方有权拒收。
11.6 不能交付定作物的应当向定作方支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总价的 %的违约金。
11.7 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它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11.8 未按合同约定的办法和期限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通知定作方调换、补齐的,由承揽方承担相应的损失。
11.9 擅自调换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作方有权拒收,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定作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定作方要求完成,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11.10 其它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定作方的违约责任:
12.1 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赔偿因此给承揽方造成的损失。
12.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定作方的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定作方应向承揽方支付未履行部分价款总值的 %的违约金。
12.3 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向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承揽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赔偿因此给承揽方造成的损失;承揽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应当顺延外,定作方还应当支付承揽方停工待料的损失。
12.4 超过合同约定期限领取定作物的,每逾期一日向承揽方支付定作物总
12.5 超过合同约定日期付款,定作方应向承揽方支付定作物总价 ‰的违约金。
12.6 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赔偿因此给承揽方造成的损失。
12.7 变更交付定作物地点或接收单位(人)时,承担因此多支出的费用。 12.8 其它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不可抗力
13.1 在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承揽方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
13.2 在定作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发生的,承揽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协商一致时,选择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一)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合同签订地点
第十六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
第十八条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
定作方(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电话: 开户行: 账号: 年 月 承揽方(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地址: 电话: 开户行: 账号: 年 月 日
发包方(甲方): _ 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揽方(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 工程进行承揽,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范围:
第二条 合同款项
本工程采用固定单价暂定总价的承包方式,依实际工程量结算;开立发票,发票必须符合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合同单价已包含税费、保险、保固等所有费用;合同单价包含所有工程风险,除工程变更外不作调整;凡涉及合同价格变更的书面文件,必须有甲方盖章确认,否则甲方不承担责任。分项价格表如下。 本合同全部工程总价为人民币 元整(RMB )。总价含各种税金、保险、保固等直接、间接费用以及政府规定乙方应缴纳的各种费用等。无论工料价格上涨、金银汇兑变动到或其他非甲方造成的任何原因,乙方均不得要求增加(和/或减少)合同价款。乙方承诺合同价款中已包括节假日施工费用。
第三条 工程款结算方式及期限
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并收到乙方开具的全额发票后 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工程款的 %,工程余款 %作质量保证金,待质量保修期满( 年 月 日)后如无违约扣款事项,则在 个工作日内无息支付。
第四条 施工要求
1、 符合设备说明书或技术人员要求。
2、 参照甲方现有的 标准施工。
3、 乙方选用的 为全新材料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
4、 施工中需用到的所有材料,由乙方自行解决,且需符合甲方的质量要求。
5、 施工过程中,需要改动的施工,乙方需全力配合,听从甲方工程人员的安排。
6、 乙方应遵守国家劳动法和地方政府有关用工规定,负责己方人员的安全和劳动保险,保证安全生产,乙方人员工作中的工伤事故,由乙方依据国家及地方政府的相关工伤保险条例处理,甲方不承担法律上的责任。
7、 乙方必须保证施工质量及时间要求,经施工后如有质量问题应于24小时内应甲方要求到达甲方工程地点进行维修,确保生产的顺利进行;
8、 乙方在施工中不得损坏相关设备,如果损坏甲方设备应该负责修复或承担修复费用;造成甲方生产及其它损失的应对全部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9、 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各项管理规定,甲方有权对工厂内发生的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罚;
10、 乙方工作中遇到意外困难时,可以向甲方请求提供技术支持,如有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
1、乙方应遵照《劳动法》等相关法令办理,并指派安全管理员及在工程方面经验丰富的工地负责人长驻工地,负责施工督导及施工人员管理,确实依照施工规范施工。对有特殊紧急抢修要求的,乙方应指派施工队伍常驻厂区附近,以便配合紧急抢修随时入厂作业(派驻费用已含在工程款中)。
2、乙方须依工程项目实施的要求事先备妥相关设备、工具、人员,以便甲方随时依工作需要联络乙方入厂检修。乙方应备妥必要的通讯工具并随时可与甲方联络。乙方应于甲方公司附近设立办公场所及检修人员驻地,以便配合紧急入厂检修。
3、乙方所有参与工程的人员,应按甲方出入厂规定提前向甲方申领出入厂证,并应遵守甲方的出入厂规定,违者依甲方《人员、车辆、物品出入厂门管理规定》处理。
4、乙方应将执行本合同的管理人员名单以书面形式送达甲方备查,如有变动,亦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5、凡甲方所发的函件,无论签送、挂号邮寄、传真或于〖监工记录表〗上通知,乙方均应切实遵照办理。如有异议,应于规定期限内(未规定期限者,以甲方发件后五天内为准)以书面提出,否则视为同意。
6、工程进行期间,甲方对施工质量、进度材料等有权随时加以查验,乙方应提出施工质量检验证明、材质证明或材料试验报告等资料供甲方查验。
7、乙方对该工程相关的技术文件应妥为保存,无论任何文件、在任何地点、任何时候等均应无条件保密,不得泄漏,否则应负契约及法律责任,若因此给甲方造成任何损失,应负赔偿责任。
8、本工程如与其它工程相互配合时,与其它工程承揽人的协调工作以甲方为主,乙方应无条件服从并配合。
9、乙方发现施工内容与现场有出入或须更换重要零部件时应通知甲方确认后方可施工。
10、乙方应随时保持施工场地清洁,做到工完场清。施工中所造成的垃圾,乙方应负责及时清理干净并汇总至甲方指定之垃圾放置场所(由甲方统一清运),否则甲方可雇工清理,清理费用从其工程款中扣除。
11、因乙方所属工作人员的过错致使甲方遭受任何损失时,概由乙方负责赔偿。
1、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各项规定,无条件配合甲方做好安全措施,按甲方规定办妥工作票、动火票等,再凭票施工。并甲方已将乙方施工区域存在的高压、易燃易爆等危险隐患在《安全告知单》中告知乙方,乙方已知悉施工区域的危险隐患及施工中的注意事项。若因此发生人员、设备伤、损事故、环境污染等,概由乙方负责,若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负赔偿责任,并从工程款中扣除。
2、乙方应自行负责办理其全体人员的有关人身及财产保险,如于施工期间的人员、设备发生任何伤、损事故、环境污染等,概由乙方负责,若因此给甲方员工或第三人造成任何损失,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3、工程进行期间,乙方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灾害或意外事故等, 应预先办理保险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包括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确的安全警告标志等),如因预防措施不足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概由乙方负责赔偿。
4、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乙方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通知甲方,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认可后实施,由乙方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甲方对防护措施的认可不免除乙方的任何责任。
5、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第五条 工期要求:
1、工程工期:
(1)开工日期: 年 月 日,甲方要求延期开工的,乙方应予配合,工期相应顺延。
(2)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3)总日历工期: 天;
2、施工的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付,应当提前与对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对提前或延期交付的工作成果按补充协议执行,补充协议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仍以原合同为准。因为不可抗力等造成工期延期的,经甲、乙双方签证认可后作出工期调整,以此确定竣工日期。本合同工程期限为甲方通知后 天内完工。工程若有调整,甲方提前 天书面通知。 如系年约则可约定: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每次具体施工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第六条 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
1、 乙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甲方检验。乙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使用不符合合同、国家、行业标准的原材料施工影响工程质量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重作、减少价款,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2、 乙方使用的辅材必须先提供样板并经甲方书面认可,方可采购进场安装。
第七条 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
1、 甲方应当 (何时) 提供技术资料、图纸。
2、 乙方在依照甲方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的,应当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收到通知之日起 日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的,有权停止工作。
3、 乙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应当严格保密,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人,也不得留存任何技术资料及其复制品。
第八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
1、符合现行国家或行业标准并符合甲方使用目的,以合同明确规定的图纸、质量要求作为验收依据。
2、乙方在自检合格后向甲方提交书面验收要求,甲方应在日内对乙方所完成的工作进行验收。验收前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
3、隐蔽工程必须在甲方检查验收合格签章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4、验收时如发现品质不符要求,乙方应于甲方指定时间内改善完成,逾期未完成的,甲方可不经催告径自处理,所需费用由工程款中扣除,如有不足概由乙方补足,因乙方逾期改善导致其他损失亦由乙方负责赔偿。
5、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且经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时,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第九条 保修期及保修责任
1、本工程保修期为 年(或月),自工程完工并通过甲方及有关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计。保修期内,如发现质量问题,除甲方使用、保管不当等原因外,乙方应在甲方指定期限内修复,其一切工料费用均由乙方负责。如乙方未在约定时间内修复,甲方有权自行修复或请第三方进行修复,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指定负责本工程的维护人员及其联系方式为变更,乙方应提前 日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修复,所发生的费用从保固费中扣除。
3、在保修期外,如甲方就本工程有关问题委托乙方修复,乙方应按成本价计费.
第十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完成工作,乙方应当负责修理,如果修理后的交付时间超过合同约定的日期,应当承担逾期交付责任。
2、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约定,乙方应当照数补齐施工,因此超过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的,应当承担逾期交付责任。
3、在工程现场,乙方进场设备保管责任由乙方承担。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他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4、逾期交付项目(包括因返修、更换、补交等造成的逾期),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合同总额的 %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5、擅自调换经甲方验收合格的原材料或零部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重作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超过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的,应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第十一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2、无故拒绝验收工程,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二条 合同的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 乙方逾约定开工日期 天,或甲方认为不能依限完工时;
(2) 乙方无正当理由,自行停工达 小时(或天)以上时;
(3) 除不可抗力或甲方书面同意者外,乙方逾期完工达 日以上;
(4) 乙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经甲方通知后仍不履行或采取补救措施的;
(5) 乙方声明或表明不能履行合同的;
2、因上述原因导致合同解除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并应立即停工并依甲方指定期限负责遣散工人并将由甲方提供到场材料、工具等交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其他承揽商使用,且乙方未领的工程款,应待工程全部竣工,甲方一切损失获赔偿后,方结算支付余款给乙方,甲方亦有权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工和甲方受到的损失,如工程款不足抵扣的,甲方仍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3、解除合同时,乙方应缴还甲方提供的一切资料,如经甲方要求,乙方应继续承担保密义务。
第十五条 不可抗力
在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在乙方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责任;如果乙方延期交付工程,在合同约定交付期之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乙方的赔偿责任。
上述不可抗力系指严重自然灾害、战争、政府行为或其他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协商期间,非经甲方同意,乙方对争议以外工作不得停工,应继续履行本合约义务,甲方对争议的工程款可暂予止付,待协商处理完成后,再无息支付该工程款。
第十四条 其他约定事项
乙方保证在本施工项目中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承揽工作。
第十五条 附则
1、本合同附件包括 ,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内容如有冲突,以本合同为准。
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另签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确认的补充协议等书面材料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内容如有冲突,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除第九.3条外,保修期限届满且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终止。
5、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方(盖章): 承揽方(盖章):
甲方:乙方:年月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______工程达成以下协议:
1.甲方为乙方提供______设备及软件,共____。
合同总价款:¥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万____仟____百____拾整) 其中软件费:¥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万____仟____百____拾整) 硬件费:¥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万____仟____百____拾整) 工程费:¥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万____仟____百____拾整)
2.付款方式
乙方先付甲方总工程预付款。共¥_________元(大写:____万____仟____百____拾整)
甲方电脑硬件送达乙方指定场地经乙方点数后,乙方须当即付给甲方所有硬件费用。
3.甲方责任
(1)甲方在乙方要求的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完成软件安装调试。
(2)甲方负责培训乙方的系统管理员和该软件的维护免费期为____年,维护地点在甲方公司所在地。壹年内因甲方提供硬件设备非人为损坏而引起软件被破坏,甲方提供免费恢复。
(3)如果是按乙方的要求扩允功能,甲方可收取扩充部分的费用。
(4)壹年以后甲方对提供设备和软件有偿维护,维护费用为¥____元/年(不包括更换设备和增加软件支持点数的费用)。
4.乙方责任
(1)甲方调试系统所用的素材仅供系统测试,均不得用于ktv营业或其它以盈利为目的的商业活动,否则涉及的一切民事及刑事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2)乙方用于营业或其它以盈利为目的的商业活动所需之节目由乙方自行解决,甲方概不负责。
(3)由乙方在以后使用中,由人为造成的系统的损坏,需要甲方上门服务的,甲方发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
5.其他事项
(1)不得对软件加以仿制;对软件权利的标志不得除去、遮盖或涂抹等。
(2)按本合同第2条的规定,若乙方逾期不付款超过____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后果甲方概不负责在。
6.违约责任
?双方若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若有一方违约或侵权,参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处理;?双方若有纠纷,提交人民法院裁判解决。
7.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及盖章后生效;合同正本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共有____份如下,也具同等法律效力。声明:本合同经复印或涂改后无效!
甲方:(盖章)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
地点: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
地点: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