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以下称乙方)受_________(以下称甲方)委托进行___________的开发工作。双方本着相互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项目名称:_________
二、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要求和功能说明参看附件一。
(二)开发时间
(1)启动日期: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即为项目正式启动日期;
(2)完成期限:自项目正式启动,在_________工作日内完成。
三、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
(1)甲方有权利督促乙方按规定时间完成项目开发,有增加或修改内容双方需另行协商解决;在不影响进程的情况下,对于甲方的小规模变动的需求,乙方必须满足;若出现大幅度的变更,则甲乙双方商议延长开发周期。
(2)甲方完全拥有_________系统的所有权,包括使用权、著作权等所有权利;
(3)甲方应当按照协议,按时向乙方支付开发费用;
(4)甲方有责任对本协议的内容进行保密;
(5)甲方有责任对乙方的软件开发技术进行保密,在未经乙方书面许可的情况下,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6)甲方有责任保密乙方的个人信息,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二)乙方:
(1)乙方有责任按甲方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开发,完成需要开发的内容;
(2)在项目开发完毕之后,在乙方对甲方提供的维护服务期之内,由于甲方设计变更而导致_________的变更,若变更范围在本合同所规定的功能范围之内,乙方有义务免费为甲方修改变更内容;
(3)乙方有责任对本协议的内容进行保密;
(4)乙方有责任对与甲方项目的接口规范进行保密,在未经甲方书面许可的情况下,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5)乙方有责任在项目验收合格完成之后,向甲方提供_________个月的免费维护服务,此维护仅指软件_________(软件名称)的修改以及小范围的功能性改动;
(6)乙方有责任自行准备软件开发所需的硬件设备、开发资料及_________。
(7)乙方拥有软件的署名权,即在软件中已开发者(或开发商)的形式出现,但是软件版权归甲方所有。
四、费用和支付方式:
(一)费用:此项目费用合计为_________元人民币
(二)支付方式:
(1)第一阶段
在合同签订之后的____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定金_________元人民币。
(2)第二阶段
在甲方整体项目主要功能开发完毕后____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_________元人民币。
(3)第三阶段
在项目开发完毕,甲方验收合格以后_____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余款_________元人民币。
(4)源代码费用
如果甲方需要项目的源代码,则需要在项目验收完毕以后,再向乙方支付________元人
如果甲方不需要源代码,则不产生该项费用。
(三)违约责任:
(1)甲方有责任按期支付乙方费用,如因甲方自身原因,未能按时交付,则每延期一天,甲方将额外支付乙方总费用的0.5%作为补偿;
(2)乙方有责任按期实现甲方项目中的所有功能,如因乙方自身原因,未能按时交付,则每延期一天,甲方将扣除乙方总费用的0.5%作为补偿。 如确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能按时交付,则乙方不承担由此造成的甲方的损失。
五、适用法律:
本协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六、仲裁
对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出现的争议,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时,合同的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本地仲裁委员会,并按该委员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决定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争议进行仲裁期间,除争议事项外,甲乙双方应继续履行各自本合同中规定的义务和行使权利。
七、甲乙双方指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若甲乙双方变更联系人,需要做出书面通知以告知对方。
联系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八、其它
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签字盖章有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人: (以下简称“甲方”)
研发人: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就 软件开发实施,双方经过平等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
第一条 总则
1) 甲方选择乙方为其开发软件系统,乙方将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根据甲方要求分段为甲方开发 软件系统。
2)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规,就乙方承担甲方信息系统开发项目事宜,达成以下协议条款。本合同为第 阶段系统开发的合同书。
3) 本合同中所用术语的定义如下:
服务 资料 规范 任务
由乙方提供的项目管理、需求分析、软件开发、测试,以及咨询、计划、实施、培训、安装、调试、维护、升级等服务。 由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系统说明文件、使用手册等。信息系统在功能、操作、环境及性能等方面要求的周密而完整的说明。 为完成“合同范围”所述服务而进行的相关活动。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乙方: (公司名称)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第二条 合同范围
乙方按照《用户需求书》的要求,向甲方提供在《工作说明书》中所列明的服务。
第三条 价格及付款方式
1) 合同总金额为RMB¥万元,计人民币圆整,作为系统的开发费用。 2) 甲方分期向乙方支付以下款项:
(1) 本合同签订后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计人民币圆整;
(2) 软件需求开发说明书确认后%,计人民币 圆整;
(3) 软件按合同规定的标准验收合格之后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计人民币 圆整;
(4) 剩余合同金额的,计人民币作为软件质量保证金,于软件验收合格之后 日内支付。
(5)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费用,除另有规定外,所有费用的支付币种为人民币(¥),由甲方按
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以电汇或支票划入乙方指定的开户银行帐户中。
(6) 双方同意各自分别支付因执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有关税费。
第四条 工作环境
1) 为了实施附件《工作说明书》中确定的工作任务,甲方同意乙方人员遵照甲方的管理规定进出指定用户的工作场所。
2) 甲方按照附件《工作说明书》中应向乙方提供的物品所确定的日期和地点提供相应的物品。乙方在实施工作计划中和结束工作任务时,应保证物品的状态与接收时一致(正常耗损除外),并在工作结束时将这些物品归还甲方。
3) 乙方提供的任何服务要求使用甲方所提供的硬件、软件和其它物品,甲方应保证:拥有必要的许可、证明或其它文件。确保在本合同实施过程中和乙方在提供《工作说明书》中认定的服务时,有关物品可以被移动、使用、复制、修改、翻译、分发和(或)与其他物品组合,而不会侵犯第三方的权益。
第五条 变更
1) 任何一方要求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时,所有的变更要求都必须以书面形式提交并经双方签字同意。
2) 对合同内容的任何变更都可能导致对预定计划、可交付资料或费用的变更。根据变更要求的范围和复杂程度,乙方应对实现变更要求的工作而相应增加或减少收取费用,并将预计发生费用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待甲方确认后执行。
第六条 知识产权约定
1)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源代码的约定见《工作说明书》。
2) 除非另有规定,本合同中乙方向甲方售出的产品(包括源码、程序、文件、文档资料),所有权和版权属乙方。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公布文件、源码,不得复制、传播、反编译、出售、出租或者许可他人使用其相关的程序、文件、源码和反编译等。
3) 乙方保证所售出的产品享有合法的权利,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权利。
4) 甲方只能按乙方的规定享有相关产品的使用、升级、开发、转让等权利。如果甲方违反乙方的规定和国家法律规定,应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 保密
1) 双方不得向第三者泄露本协议的任何内容。
2) 双方按本合同规定相互提供和提交的全部文件资料,凡涉及需要保密的,以预先说明的有关条款为据。并且任何一方在没有经过另一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能将另一方的保密资料(如技术资料、用户信息)透露给第三者。
第八条 合同的解除
1) 任意一方欲提前解除本合同,应提前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签字同意后方可解除。甲方要求解除合同,无权要求乙方返还甲方向乙方已支付的费用,并应对乙方遭受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乙方要求解除合同,应返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并赔偿由此引起甲方的损失。
2)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或者终止合同的履行。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 双方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之约定,均为违约。违约方除向守约方赔偿外,还须承担另一方为取得此等赔偿而支出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仲裁费、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2) 任一方未能如期履约时,应每天按未能履约部分的0.05%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但支付违约金并不免除违约方的其他合同义务。
3) 如果任何一方没有实现本合同约定而受到本合同对方索赔时,应分清具体责任部分,确认该部分的责任方。对于利润损失等其他直接或间接损失(包括商务交易中的双方已告知有发生这方面损失的可能性),由各自承担,相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条 不可抗力
1) 双方因不可抗力的影响不能履行合同,履行合同的时间相应推迟,推迟时间与不可抗力持续时间相同,合同价格不因此而改变。
2) 不可抗力发生后,双方要立即通知对方,并采取必要措施密切配合,以减少影响。
3) 不可抗力是指动乱、台风、地震、水灾等以及双方同意的不可预见的情况。
第十一条通知方式
任何为执行本协议而发出的通知(包括但不限于声明、请求、要求、通知和备忘录等)均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双方均负有签收对方发出的通知的义务。如一方拒绝签收,他方仅须提供能够证明其已将有关通知按本协议所列地址交付邮政部门的证据,即可视为有关通知已于交付邮政部门后的第二天送达对方。如一方在收到通知后 三 个工作日内未对对方在通知中陈述的事实或要求提出异议,则应视为该方已承认或接受此等事实或要求。任何一方如变更营业地址,应在此等变更作出后 三 个工作日内通知对方。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任何争议,双方应本着相互信任、以诚相见的原则,共同协商解决。若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 可向广州市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
第十三条合同效力
1) 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保护,未尽事宜,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执行。
3)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 方:
乙 方:
合同签订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方(上海捷依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乙方( ),经友好协商一致,现就 项目外包事宜,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约定 .的甲方项目(以下称“外包项目”)的内容(或目标)包括:
1.登陆页面;
2.位置信息页面;
3.历史轨迹页面;
4.我的地图页面;
5.统计查询页面;
5.车辆管理页面;
5.参数设置页面;
5.用户管理页面;
5.后台管理页面;
5.系统设置页面。
第二条 乙方对本协议约定项目的承包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启动, 于 年 月 日结束。(或“至达成以下目标时结束: 。 ”)
第三条 外包项目承包费用
本合同所涉及的美术制作费用共计:人民币 元整,(大写: )。
甲方在合同签订后,向乙方付美术制作总费用的 即人民币 元整作为定金。
乙方向甲方交付作品初稿,并通过甲方初验后 日内,向乙方支付美术制作总费用的 即人民币 元整,(大写: )
乙方向甲方交付的全部设计作品,并通过甲方验收后 日内,与乙方结清剩余总额的 尾款,即人民币 元整,(大写: )。
第四条 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将外包项目的目标及完成情况及时通知乙方,并有权就外包项目的完成情况进行监督并给予建议。
2.甲方应指定专人负责与乙方就外包项目的执行、完成情况进行及时、有效地沟通,并应在本合同生效时将甲方联系人的联络方式告知乙方。同时,为保证双方的顺畅沟通,甲方应当指定后备的临时联系人。
3、甲方应按照外包项目的实施流程和项目需要,向乙方外包项目人员提供完成外包项目所必须的工作条件和工作保护。若甲方违反前述义务,外包项目人员因此发生的工作伤害、事故等,相关责任及费用由甲方承担。
4.甲方有权就实际需要对本合同所涉项目的具体内容进行补充或变更,但事先须与乙方另行达成书面补充协议,且甲方须就补充或变更的内容另行支付乙方相应的项目管理费用。
5.甲方应于约定的时间与方式足额向乙方支付外包项目管理费用。甲方支付迟延,除应承担违约责任外,造成乙方工作延误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6.甲方在不影响保密的前提下,应向乙方提供甲方的主要行政管理规定(条款),或根据自身管理规定与乙方共同制定项目人员需遵守的规定,以便于乙方根据此更好地管理外包项目人员。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应负责外包项目的执行,完成本协议第一条约定的内容或目标。
2.乙方应就甲方的合理建议调整外包项目的实施。
3.乙方应认真、严谨、负责地完成外包项目。就外包项目的执行情况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应及时与甲方沟通。
4.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变更外包项目内容的,乙方应根据变更的内容,在甲方的支持下及时调整外包项目的实施方式。
5.除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外,乙方原则上不应将外包项目的实施工作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方。否则,乙方应就第三方的工作向甲方负责。
6、乙方应指定专人负责外包项目的管理。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约定履行支付义务的,每迟延支付一天,须向乙方支付相当于未支付金额 %的违约金。
2.乙方未依据本合同约定完成所涉项目的,须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外包项目管理费用 %的违约金。
3.由于违约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负赔偿义务。
第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达成补充协议的,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八条 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及其附件发生的或与本合同及其附件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予以解决。经友好协商仍不能达成解决措施的,甲乙任何一方有权将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进行裁决。
第九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所约定项目结束之日终止。
第十条 本合同壹式贰/肆份,甲乙双方各执壹/贰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