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工程承包合同(精选三篇)

小型工程承包合同(精选3篇)

小型工程承包合同 篇1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协作、诚信诚实、共赢发展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 工程服务的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作项目及目的双方明确本合同是为 工程服务。

第二条:工程期限

第三条:工程造价和付款方式

2.1 乙方应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完工,工期为 天。

2.2 乙方应严格遵守上述时间要求,按时完成有关工作

第三条:工程造价和付款方式

3.1工程造价以实际发生项目竣工验收结算为准。造价预算为 人民币: 。( 元)

3.2合同签订后 天内,甲方按预算总额 %预付备料款,工程进度至 %后甲方按预算总额 %划拨工程进度款。工程至%后甲方按预算总额 %划拨工程进度款,工程至%后甲方按预算总额 %划拨工程进度款。余额待竣工决算后 天内付清,余额按结算总额 % 元保修期满后 天内付清。乙方在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天内提出竣工结算报告送甲方审核,甲方在接到报告之日起 天内提出意见,愈期视作同意,乙方可根据审定的数额,请求办理收款。

第四条:工程质量标准和保修期

4.1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

4.2保修期为 ,自竣工验收双方签字确认之日起计。保修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乙方在接甲方通知后 天内进行检查,经双方鉴定,属乙方施工或材料质量问题,由乙方即进行修复;属甲方使用不当造成的,由甲方负责。如对质量问题有争议,由质监部门裁定。

第五条:双方责任

5.1甲方责任。

(1)办理报建、临时场地、占用道路等手续。组织对施工图会审。在开工前 天,提供符合进场的条件。

(2)向乙方提供设计所需的有关资料:设计文件、消防、环保等要求,建筑物的结构情况和房屋安全鉴定书,各装修项目的具体要求及设计要点,提供工程所需的水、电设施。

(3)按约定付工程款,对工程竣工验收和办理竣工结算。

5.2乙方责任。

(1)合同签订后 天内编制施工计划报送甲方监督执行。

(2)按施工安全规范做好施工质量、安全管理。

(3)施工中乙方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器材等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4)对竣工验收后保修期发现的属乙方责任的质量问题负责返修。

(5)工程竣工后的场地清理。

第六条:双方责任约定条款

6.1因以下原因影响工期,经甲方代表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

(1)因甲方原因变更设计。

(2)不能按期付款。

(3)非乙方造成的其它不可预见的原因。

6.2因乙方责任

(1)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相应损失由乙方承担。

(2)竣工验收后保修期内发现的证实属于乙方责任的质量问题,乙方返修。

第七条:知识产权

7.1乙方保证因其设计的内容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或者侵犯任何

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侵犯

第三方的肖像权、著作权和或其他知识产权),若涉及

第三方权利授权的(包括但不限于侵犯

第三方的肖像权、著作权和或其他知识产权)由乙方负责解决并承担相应责任,若由此而导致的任何争议、投诉、索赔、诉讼等后果,由乙方负责解决。若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差旅费及因乙方违约行为导致甲方需要向

第三方支付的赔偿金。

7.2甲方因专题设计向乙方提供的所有材料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将其用于为甲方进行此项目之外的其它任何用途。

7.3乙方保证将其所知识成果的完整版本交给甲方,同时所制作的设计及相关知识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拥有。

第八条:双方免责条款

8.1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应严格保密因履行本协议而从另一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技术秘密或保密资料及其他相关的信息,非经上述资料或信息所有者同意,不得向任何

第三方泄露。若乙方违反本合同保密条款,导致保密内容灭失、公开、披露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50%的违约金;若上述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因而遭受的损失,甲方有权就不足部分向乙方追偿。

8.2因甲方修改设计或延误提供设计内容资料,从而延误乙方正常设计制作进度的情况下,乙方不负担因此造成延误的责任。

8.3若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无法履行,任何一方均可免除部分或全部责任,并且该方应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尽量减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并将不可抗力事件及其影响及时通知另一方。但是,一方已经实施了违约行为,但合同尚能继续履行并在守约方书面确认后,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义务的过程中,出现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违约方仍要承担因之前的违约行所引起的违约责任(不可抗力是指:战争、火灾、水灾、地震、台风及其他不可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事故)。

第九条:协议终止如一方违反本合同中的条款约定,另一方可以提前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终止协议,书面通知必须说明所违反的条款。

第十条:合同及附件修改本合同及附件的修改,必须经双方授权的代表签署书面补充协定。该合同与其附件资料将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与本合同其他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1

1.1任何一方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均构成对本合同的违约,违约方应向非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1

1.2由于乙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认为本合同已无必要继续履行或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乙方时生效,乙方除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外,另须按本合同总金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直接在甲方应付未付款中扣除;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1

1.3甲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金额向乙方付款,若未按规定日期付款,则每逾期____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逾期未付款项的万分之二的滞纳金,但该滞纳金的总额应不超过本合同总金额的5%,且该滞纳金的支付不影响乙方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完成其全部应当履行的义务。1

1.4 乙方应严格按照双方确认的要求进行创意设计,按约定时间完工。若因乙方原因,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本合同约定的工作成果的,每延误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1%的延迟金;若乙方在约定的最后交付日期起超过____日仍未能交付工作成果的,构成根本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上述工作成果涉及的乙方已完成工作甲方有权不予结算付款,并要求乙方应向甲方承担本合同总金额的100%的违约金。1

1.5由于乙方工作成果不符合甲方的要求,且工作成果经3次修改仍未能达到甲方要求的,构成根本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另行委托

第三方完成合同项下的工作,对上述工作成果涉及的乙方已完成工作甲方有权不予结算付款,并要求乙方应向甲方承担本合同总金额100%的违约金。1

1.6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合同任一方中途终止执行合同的部分或全部内容,则视为违约。给甲方造成实际的经济损失,乙方予以赔偿。1

1.7由于乙方侵权引致与

第三方纠纷,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合同说明1

2.1本合同(包括附件)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具备同样法律效力。1

2.2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即生效。在本合同的框架内,双方可就具体事宜达成其它协议,有关协议的效力与本合同互不影响。其它未尽事宜,双方经协商后以合同附件形式明确。

第十三条:附则1

3.1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

3.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二份,协议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小型工程承包合同 篇2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双方责任、权利、义务、经济、优质、高效完成工程项目,双方就本工程项目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并严肃执行。

1、工程项目

1.1、 工程名称: ;

1.2、 工程地点: ;

1.3、 工程范围、内容: ; .各单项工程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一)。

1.4、 本合同施工图及说明书未表明者,若习惯上该部分属于本同工程之一部分,乙方亦应照作,并不要求增加任何费用。

1.5、 本工程如有任何超出1.3款合同范围内之任何增加工程,均须经甲方书面确认该工程范围以及增加之款项后,乙方方可实施。

2、工程总价

2.1、总价款为人民币 (大写 :),其中含由乙方负责购买的设备价款为 元(大写: ,该部分含 % 税),其他工程款为人民币 元(大写: ,该部分含 % 税)

2.2、 上述总价款包括以下费用:设备费;材料费;安装调试费;设备材料运至目的地运输费;所有设备材料以及安装损耗费、装卸费、保管费、利润、垃圾清理费、退货运输费;质量保质期内的服务费;乙方承担的各类政府规费、税费等,即从乙方进场施工到竣工验收完毕并提交完整相关资料给甲方及质保期内相关设备修复所需全部费用。

2.3 除本合同明确约定由甲方承担之费用外,因本合同发生之其他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工程期限

3.1 全部工程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工期共计 日天,其中含竣工验收时间);工程的开工日期依照 □甲方通知 施工组织计划 为准。

3.2、在施工时除非遇到下列情况,并经甲方确认后,方可顺延工期。顺延期限,应由双方及时协商。

3.2.1、由于不可抗力,而被迫停工者;

3.2.2、因甲方原因变更计划或变更施工图,而不能继续施工者;

3.2.3、甲方无正当理由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进度款达 天,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2.4 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的。 .

4、 承包方式

4.1本合同约定的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验收、包安全文明施工;

5、 施工准备中甲乙双方的义务

5.1、甲方义务

5.1.1 明确工程内容、项目及要求;

5.1.2 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及材料堆放地;

5.1.3 依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

5.2、乙方义务

5.2.1、 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提供工程所需的合格的材料及相关设备,保质保量地完成工程项目。

5.2.2、 保护工建周围的环境卫生及文明施工,严格按照安全文明标准施工且不得损害甲方现有的相关设施。

5.2.3、 按工程进度,及时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如材料、设备合格证、试验、试压、测试、报告等,保证所用材料符合国家或行业有关技术规定的合格标准以及甲方的要求,并经甲方验收认可并提供所用设备生产厂家合格证明材料,如不符合设计、施工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

5.2.4、 根据甲方要求免费制作相应施工图纸,并提供有利于节约成本的建议。

5.2.5、 竣工之后交付完整的竣工资料。

5.2.6、 乙方应自行为其员工保险,在施工过程中乙方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及因乙方施工造成的人身、财产、设备的损害由乙方自行承担。

5.2.7、 乙方自行承担施工中所使用的水、电、煤等费用。

5.2.8、 其它按照行业惯例由乙方承担的义务。

6、工程质量及甲方对工程质量的要求

6.1乙方施工质量达到国家或者行业规定的 标准。

6.2甲方的其他质量要求: ; .

6.3 甲方有权在不妨碍工程正常进度的前提下,随时对工程施工进度、质量等情况进行检查,如甲方在施工的过程中或者在质量验收过程中,发现质量不符合以上标准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无条件在甲方规定时间内返工至符合以上质量标准为止,所增加费用由乙方承担且工期不予顺延。

6.4 在施工及修复缺陷过程中,乙方应全面负责施工现场人员的安全,采取一切措施保护现场内外环境,避免因施工噪音、污染或其他原因造成对公众任何伤害。

6.5 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如因乙方安全管理不当造成事故的责任和所发生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6.6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对施工质量负责保管。在保修期内如工程质量出现问题,乙方负责无偿修补,并赔偿甲方损失。

7、工程价款的结算及支付方式

7.1 本合同签订生效后,

7.2 本工程质量保修金为合同总价款的 %,即人民币 元,质量保质期满,不发生任何质量问题且双方无其他争议后,自乙方提交合同总价款 %合法有效发票之日起,甲方于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质量保修金(不计利息)。

7.3 上述工程价款的支付前,乙方需向甲方交付相应金额之合法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付相应款项。

8、双方工地负责人

8.1甲方驻工地代表:姓名: 职务: 身份证号: ;

8.2乙方驻工地代表:姓名: 职务: 身份证号: ;

9、施工及设计变更

9.1、 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与原设计单位商定,提出修改或变更设计文件,经甲乙双方签订书面协议(或确认)后,方准施工。

9.2、 甲方如需变更设计,由甲方与原设计单位商定后,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应当按变更后的设计施工,工期可相应顺延。

9.3、 变更工程如报价清单中已列有单价者,按实际工程量计算后再比照相关优惠让利幅度结算;未列者,参考当地市场行情协商定价后,由乙方提出变更单价经甲方确认后按实结算增减。

9.4 经甲方确认的变更工程最终增减结算费用同样依照合同约定支付方式支付工程变更价款。

9.5 施工中乙方不得擅自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并且工期不予顺延。同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在限期内整改完毕。

10、隐蔽工程及中间验收

10.1 乙方应严格执行隐蔽工程验收制度,凡隐蔽工程隐蔽前,乙方应当及时通知甲方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验收纪录上签字后,乙方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10.2中间隐蔽验收部位和时间: 。

11、竣工验收及工程交付

11.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应当在工程竣工之日前 天将验收日期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届时验收。

11.2、甲方按国家颁布的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标准、合同以及相关文件有关规定组织验收,在进行竣工工程验收中,如发现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乙方应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直至验收合格,由此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按迟延竣工处理。

11.3、在进行竣工验收时,乙方应当在验收前 天向甲方提交以下文件:

11.3.1、增减变更文件及其它洽谈纪录;

11.3.2、隐蔽工程验收纪录和中间交工验收纪录;

11.3.3、工程竣工图; .

11.3.4、工程用材用料生产合格证与所有检测合格报告;

11.3.5 其他文件: ;

11.4、如工程竣工验收通过,甲方在验收工作完成后 天内向乙方签发经加盖甲方公章的验收合格证明,验收合格证明内注明工程竣工日期即甲方验收合格的日期。

11.5 、 乙方应当在收到验收合格证明文件之日起 天向甲方交付工程,在交付之前,乙方应当将一切杂物及剩余材料清除干净,并对所施工成品负保管责任,如有损失由乙方承担损失费用。

12.保修条款

12.1、工程保修期限为 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甲方之日起算。保修金为总工程款项的 %且为总工程款中的一部分。

12.2、乙方负责在保修期内免费修复因施工质量问题而引起各项事宜,如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在收到甲方通知后 天免费修复,如乙方未能在此期限内修复,甲方可另请第三人予以修复,其费用从保修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13、违约责任

13.1、由于乙方责任未按合同规定的日期竣工,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给甲方工程总额千分之 的逾期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就不足部分,乙方还应予以赔偿。

13.2、 乙方如有以下情况之一发生,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返还预付款及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总工程款的 %)及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13.2.1、乙方迟延竣工达 天;

13.2.2、乙方伪造或冒用他人营业执照;

13.2.3、乙方未经甲方同意,自行将工程全部或部分转包给他人;

13.2.4、虽工期未到,但乙方作息无常,明显无法按期竣工的;

13.2.5、乙方进场后,施工组织、人员、机械配置等与标书等约定的不一致,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改,且在甲方限期内未整改的。 .

13.3 因上述13.2原因合同解除的,甲方应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通知到达乙方时合同解除。合同解除后,甲方仍有权向乙方主张损害赔偿,已完成之部分经审计计算后,按实给付。

13.4 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派驻新的承包单位进驻施工场地,并进行施工,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进行阻扰新的施工单位进场。

13.5 如发生乙方未按时撤出全部工作人员、设备、材料的或采取任何方式阻扰新的施工单位进场的,甲方有权采取合理之措施要求乙方工作人员撤出,同时乙方未撤出之设备、材料将视为乙方之废弃物,甲方有权进行清理,清理费用自工程价款中扣除,由此造成之任何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13.6 如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依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延期付款的规定执行。

14、纠纷解决

14.1 双方发生合同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的,约定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4.2 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甲方要求的施工进度,继续施工保护好已完工程:

14.2.1甲方要求提前解除合同的;

14.2.2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

14.2.3 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的;

14.2.4 法院要求停止施工的;

15、 其它约定

15.1 乙方保证不为此工程从事包括行贿在内的任何不当行为;

15.2 施工完成后验收合格前,甲方因生产急需而提前进驻使用该工程的,不视为默认工程已验收合格,具体验收时间及是否合格仍然依本合同有关条款办理; .

16、合同的生效

16.1 合同如有变更,经双方协商后制成合同附件,双方签订盖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2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小型工程承包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名称:密云北甸子村过街牌楼

二、 工程地点:密云县古北口镇北甸子村

三、 承包方式:大包(即包工、包料)

四、 承包范围:图纸以内的所有工程

五、 工程承包造价(金额大写):壹拾肆万伍仟元整,¥14500元

六、 工期:本合同工程定于20xx年9月4日开工,于20xx年11月4日竣 工,合同工期日历天数为60天。

七、 工程质量验收及保修: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方按国家和本市 工程竣工有关规定,发包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发包方10天内组织验收。发包方承包办理工程竣工验收手续后,发包方5日内按有关规定向质量监督机构申报竣工工程质量备案。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过保修责任。

八、 工程价款及结算:工程进场3日内拨付伍万元,结构完成拨付伍万元, 竣工拨付肆万元,扣除保修金伍仟元。

九、 争议:发包方、承包方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或者申请施工 合同管理机构会同有关部门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密云县人民法院起诉。

十、 违约:发包方或承包方不能按本协议条款约定内容履行自己的各项义 务及发生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对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十一、 安全措施与责任:在工程施工、竣工及补修质量缺陷的过程中,承 包人应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规,执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安全施工的规定,严格按照国家安全标准制定施工安全操作规程,加强施工作业管理,配备必要的安全施工保护设施,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为公众和其他人员提供必要的临时道路,人行道防护棚及围栏,夜间要设警告信号和看守,如发生安全及质量事故全部由承包人负责,发包人无任何责任。

十二、 合同份数:本合同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订立时间:

发包方: 承包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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