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 承包小红帽 幼儿园教学楼装修工程的外墙改造饰墙漆部分的工程。
工程质量要求:
一.工程只包外墙体改造涂刷墙漆工费,不包材料费;
二.包工范围:按教学楼外墙效果图纸施工装饰的墙体、施工完毕,应清理干净墙体上所有门窗,施工垃圾并搬运下楼统一堆放。
三.包工单价: 元/㎡(按实际墙面部分计算,扣除门窗的面积。)
四.施工人员由:承包方调配和安全监督,施工期间必须佩戴安全帽和做好防护措施以免发生意外,如有意外责任事故应由承包方完全负责。
五.付款方式:进场施工3天后付部分生活费,余下的工程款待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3天内付清。
六.承包方在装修施工中途,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工程方提出改变包工单价或提出终止包工协议,否则按违约处理,不给予结算工程款。
七.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立即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分包工程合同2
发包方: (简称甲方)
分包方: (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方将承建的锦上华庭住宅小区一期一标段工程11#、12#、13#、14号楼及1号人防工程项目,模板工程外的全部劳务工作分包给乙方(按建筑面积一次性包干)。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锦上华庭住宅小区一期一标段工程11、12、13、14号住宅楼及1号人防工程;
2、建筑面积:以中标通知书建筑面积28367m2 ;
3、工程地址:重庆市北部新区高新园l9、l11、l12号地块(重庆市委老干中心斜对面--新址)
4、工程总工期:150天(含法定节假日、雨雪天,停电停水三天及三天以内。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进场通知书为起点)。因甲方停缺材料五天以上(不含五天)的,工期顺延。
5、质量等级:以施工验收规范标准评定为“优质结构工程”。
6、文明施工:市级文明工地 。
第二条 具体分包内容及相关约定
1、材料及用具提供约定:
(1)甲方提供塔机;钢材、商品混凝土、外架钢管、扣件、模板(模板钢架支撑及模板做工)、地砖、内外墙砖、砌筑砖、水泥、河砂、碎石、门窗、玻璃栏杆、油漆、涂料、防水涂料;施工场地、排水沟、给排水、强、弱电、消防工程和施工用水电源(乙方所需照明和动力用电由甲方接至每栋每层楼的中心点二级配电箱),其余属乙方承包范围。
(2)乙方负责提供(除甲方提供外的机械设备)机械设备、工具用具、辅助材料,包括:安全花杆使用的分色油漆、该工程所需用的全部辅助材料(钉子、元丝、扎丝、电焊条、双面胶、化杂、五金、沙浆外加剂、石灰精、内外墙粉饰用粘接剂等)等;安全带、安全帽等;收缩缝使用的泡沫板;除甲方提供施工用水电二级配水电中心点管线以外的作业面用水、用电材料;植筋胶、钢筋机械连接材料、钢筋竖焊剂、脱模剂、塑料垫块和大理石垫块、外墙面砖勾缝剂、主体结构与围护结构连接使用的钢丝网、空调预留管等。
2、乙方负责按重庆大学设计研究院设计的锦上华庭住宅小区11#、12#、13#、14#施工图纸和重庆市人防建筑设计研究院设计的锦上华庭防空地下室工程施工图以及有关图纸审查意见书、设计变更及相关技术文件要求等均属乙方承包工作内容范围:
(1)钢筋制作、绑扎;内外安全防护搭拆;砼浇筑;砖砌体;制作安装预制砼构件;制作非预应力砼构件;自拌砼;泵送砼;人工钢筋制安(含扎丝、焊条、焊剂、连接);钢筋对焊、竖焊。砼垫层、瓜米石楼地面及梯踏步(含踢脚线);散水1.5m以内灰、瓦工扒精的全部内容等;水泥砂浆楼地面(含踢脚线);厨房夯实;砂浆找平层;炉渣找坡层;钢性层(分格缝);内外墙面、天棚、女儿墙等抹灰贴砖石面(含装饰线及脚手架、找平层、挂网和砼表面拉毛);所单、双排钢管外架、围栏、装御料平台等搭拆;乙方派3人配合甲方施工人员放线、抄平等所有工程内容。
(2)材料、设备、成品及半成品在该施工区域周边距100米范围内的场内转运、预留、预埋、废料回收及堆放、按规范规定的砂浆及混凝土试件制作和养护、钢材和钢材焊接送检、钢筋绑扎成型的脚手架和安全防护外架及所需设施等;屋面排气孔、避雷针、落水管底口的施工;外墙表面最后一次清洁;水电、消防、弱电、安装等所产生的孔洞、沟槽抹灰墙的修补;
(3)场内外回填清理、涉及土建设计中专项安装所留下的二次后塞口和二次补烂等;
(4)全部红线区域的安全防护,包括生产区域、生活区域、成品及半成品加工区域、办公区域的“四口五临边”、安全通道等全部安全防护的建立、维护等工作。
(5)所有出入场材料及建筑垃圾所必的上下车、二次转运等。
(6)考核标准为:扫地出门直至该工程交给各购房用户和业主,按标准能够满意使用为准。乙方按重庆大学设计研究院设计的锦上华庭住宅小区11#、12#、13#、14#施工图纸和重庆市人防建筑设计研究院设计的锦上华庭防空地下室工程施工图以及有关图纸审查意见书、设计变更及相关技术文件等要求除人防工程基础地梁以下项目和约定作工程量增减调整的外,乙方在交房综合验收前,不产生任何计时工工资和辅助材料费用。
3、该工程结构调整时不作工程量增减调整;但内墙、外墙、顶棚、楼地面抹灰(面)贴砖、墙体改变大于10立方米部分、建筑面积调整、外墙用材改变等工程量,均按重庆99基础定额人工直接费加机械直接费计价下浮7%作增减调整(调整时间在本合同签定生效后执行)。
第三条 承包费用及结算支付
1、乙方劳务分包费用实行包干单价结算,包干单价包括:人工费、辅助材料费、个人所得税、安全费、停窝工费、公司管理费及其他所有支出费等费用。
2、包干单价包括:除甲方提供的塔吊(指塔吊操作工工资和塔吊维修费用)以外的全部其它机具设备、防护架和操作外架、卸料平台的防护、架料及搭拆等。
3、分部分项包干单价约定
(1)主体综合单价:按中标通知书建筑面积(锦上华庭住宅小区一期一标段11、12、13、14号楼及人防工程的中标通知书)计价,单价以每平方米75.00元计算;
(2)按现行施工验收标准达到优质结构工程,按中标通知书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单价5.00元计算;
(3)按重庆市现行验收标准达到市级文明工地,按中标通知书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单价4.00元计算;
(4)该工程未出现安全事故,按中标通知书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单价4.00元计算;
4、结算及支付:该工程按人防工程基础梁以上至住宅第六层完工后付已完工程量的60%承包费;在房屋主体工程封顶(屋面防水垫层、找平层完工),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10天内付已完工程量的80%承包费;室内外装饰装修全部竣工,经相关部门初验为优质结构后10天内支付已完工程量的85%承包费;其余工程款经综合验收,符合双方约定达到“市级文明工地”、“优质结构”和无安全事故的标准,双方在30日内结算完毕,在留足2%质量保修金后付清余款。
第四条、担保条款
1、乙方交纳保证金共30万元。
2、保证金在签署本合同时一次性交纳。
3、保证金保证范围:质量保证金7万元,进度保证金7万元,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10万元,违章处罚保证金6万元。
4、保证金退还:竣工验收合格后十日内退还除质量保证金以外所有保证金余额;
5、保修时间: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两年;质量保证金退还时间为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两年之后退还给乙方。
第五条、甲方权利义务
1、编制工程施工的质量、安全、文明等技术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措施、安全交底、技术交底和解决工程有关问题);
2、对工程进行定位放线,并负责项目业主、监理及相关部门协调工作;
3、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监督、安全检查督促和验收工作;
4、按约定提供材料和机器设备;
5、按约定支付乙方承包费和退还保证金。
6、甲方负责文明施工中所采用的广告、标语、标识、警示牌制作。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认真安装、保管。
第六条、乙方权利义务
1、按合同要求完成工程承包内容范围内的工作。有权自行组织招用技术工及普工完成该劳务;
2、服从甲方指挥,接受甲方监管,遵纪守法,精心组织,文明施工,按质按量完成约定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
3、乙方及其民工在施工区域内的工作时间或非工作时间,发生的任何伤亡事故和任何财产损失、损害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一旦发生任何事故,乙方应立即采取一切合理必要的措施保护现场,抢救伤员,防止损失的扩大,并立即向甲方报告事故详情;
4、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厉行节约材料,所有材料和周转材料的损耗必须控制在约定范围内;
5、乙方必须严格依据图纸要求施工,若因乙方施工失误造成损失和财产损坏的,乙方应承担赔偿损失责任。
6、乙方必须服从质监部门、业主单位及监理、甲方技术人员的技术安排、管理指挥,对甲方技术人员的技术要求必须执行。若前述部门及人员认为乙方的质量技术和工期不能保证时,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具体按本协议第六条第7款约定结算给乙方。
7、乙方必须指定专人使用和管理现场财物,毁损、灭失、污染或被盗则由乙方负责赔偿。在工地现场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其它工作人员均须持证上岗,并交证件、证件复印件和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给甲方备案;
8、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劳动法)和建设部关于(建设领域农民民工工资支付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劳动用工合同约定的时间按月支付民工工资,不得拖欠或克扣工资(不低于重庆市最低工资标准);工资发放应编制工资表,并将签字发放后的工资表复印件交甲方财务部备案。甲方发现乙方拖欠民工工资的,甲方有权用乙方的承包费代付民工工资,该费用在结算时冲销,乙方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9、乙方提供的辅助材料质量保证书、合格证等按规范要求收集后交甲方存档。
10、浇砼时若发生堵管,乙方无条件进行配合处理,不另计费。
11、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停工,否则乙方承担因此给甲方带来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且无权要求甲方支付承包费。若情节严重,甲方可将其直接清理出常
12、所有甲、乙双方的入场材料(凡用于乙方承包范围的甲方入场材料)乙方必须在第一时间组织下车并按甲方指定地点堆码整齐,保证先入场先使用原则。
13、乙方提供18—50岁之间合格足额的劳务人员,保证甲方工程所需,无论农忙和节假日,均不得影响甲方的施工需要。
第七条 其他约定
1、严格执行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坚持“珍爱生命,保员工健康;改善环境,为人类造福;注重信誉,向顾客负责”的管理理念,杜绝人员伤亡、机械设备等事故的发生。乙方应无条件的配合甲方接受政府或其他单位和部门对工程的各类检查工作。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达到特殊工种持证率100%;技工持证率85%;平工持证率60%;劳务分包务工人员必须持健康证达100%。
3、甲方提供的施工图有预留洞、沟槽时,乙方留错、留掉的,由乙方负责剔打、修补,不另计费用,且材料费由乙方承担。
4、本工程为特定的优质结构工程,混凝土(梁、板、柱或其它部位)必须是几何尺寸准确,楼层内空尺寸标准,杜绝蜂窝麻面、漏棒狗洞现象和暴模等现象。表面光洁(层层清模、刷隔离剂)、角边垂直、平整且无漏浆现象。相关分项全部工程的质量要求:按(重庆市建筑工程质量协会文件渝建质协(x]10号)和(重庆创优质结构工程的基本要求)执行和办理,并作为本合同附件同时进入承包合同全面实施和执行。
5、若乙方工程质量不符合验收标准,乙方须返工重做至符合验收标准为止,一切损失(材料费、误工费、劳务费)由乙方承担。
6、乙方无条件听从甲方管理人员的指挥和安排,若甲方个别分项分部安排不合理,可采取建议、举证、协商的方式与甲方达成共识并实施。
7、若乙方提供的专业工人的职业素质不满足甲方及专项要求,甲方提出撤换,乙方应无条件配合。若乙方在总体工程质量方面无完整的质量控制措施,出现明显质量下滑,经甲方书面通知无效后,甲方有权将乙方整体清除出场,清理出场时乙方只能按本合同中主体综合单价计算已完工程量60%计算承包费,该费在本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业主拨付完工程款后支付给乙方。
8、民工食堂由甲方提供有偿服务,食堂临时设施、水、电设施由甲方负责提供。
9、乙方需自行施工,严禁转包;甲方发现转包,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10、若因甲方(或建设方)资金出现困难时,乙方应共同分担由此产生的资金压力,免除甲方延迟付款30天的责任,且确保因此原因发生后30天内不得停工。甲方资金到位后及时解决乙方因此产生的困难。
11、钢管损耗不超过租赁量1‰,超过1‰部分按照租赁合同约定赔偿;扣件损耗不超过租赁量3%,超过3%部分按照租赁合同约定赔偿;钢筋加工损耗不超过图纸计算量1.5%,超过1.5%部分按工程结算期市场价格赔偿;混凝土浇筑量损耗不超过图纸计算量1%,超过1%部分按混凝土合同约定原价赔偿。
12、作业面和非作业面(通道、楼梯间、生活区域)随时做到整洁、干净,定人定员每天打扫,生产和生活用水有序排放。民工宿舍的生产工具和生活用具搁置合理、统一,随时保持清洁卫生。生产和生活区域在未经过甲方许可的情况下乱拉、乱接水电,并对此而产生的浪费、安全事故责任等,由乙方全部承担。
13、乙方所有人员自觉遵守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服从甲方、业主、监理的指挥和有关施工现场制度。决不允许有顶撞甲方管理人员、业主代表、监理人员的行为和言语,否则发生一次,对乙方处罚1000元。若遇劳务及其他纠纷,乙方可选派人员与甲方商议,严禁出现围攻、上访及消极怠工事件,否则对乙方处以1000元—5000元/次罚款,乙方并承担相应的一切经济和社会影响后果。
14、乙方在签合同时将项目负责人、三大组长(钢筋组、砖瓦抹灰工组、混凝土工组)到项目部面试,并带本人简历、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签定劳务合同时必须签上已经面试合格的项目负责人和三大组长姓名,在签定合同后不得变更以上人员。否则每变更一人/次,乙方承担违约金1万元,甲方要求变更的除外。
15、乙方在现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由乙方书面委托交甲方,被委托内容必须是人、财、物全面负责;项目负责人每月在现场工作日不少于28天,外出必须给甲方项目经理请假。
16、凡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任何安全事故,除及时向甲方书面报告外,还必须无条件配合相关人员对事故进行调查和取证工作。
17、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指派一名持证电工为乙方施工用水电服务。否则,由甲方安排电工,乙方按照1500元/月承担工资。
18、乙方内部人员之间绝不允许出现打架、斗殴现象。一旦发生,不管任何原因,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x元—100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移交相关管理部门处理。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拖欠民工工资,一次承担违约金一万元人民币;
2、若因乙方直接质量原因,主体结构未能获得优质结构,承担违约金10万元。若因甲方模板和资料问题或不配合有关方面验收而造成未达标,由甲方自行负责。
3、因乙方原因使甲方及项目部受到监理、建设单位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乙方实施区域)处罚的,乙方将承担处罚金额的1—2倍违约金。
4、甲方按通用常规标准要求及管理、监督工程质量、进度时,若乙方对甲方提出的意见不配合、不彻底,甲方将按实际情况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5、若非甲方或第三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含主体和总工期),乙方按1000元/天承担违约金(除甲方供材原因停工5天以上的)。
6、在不缺乏材料的情况下,若因乙方原因导致模板组停工超过一天的,乙方承担违约金按照1000元/天计算;累计三次导致模板组停工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工,在两日内无条件退场,所造成的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在本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可获得已完工程量60%的承包费。
7、如有其他违约行为,按合同中承包费总额的5%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均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签署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如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条 合同有效期
1、本合同一式肆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叁份,乙方壹份,肆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工程完工,工程款支付完毕,保修期届满,此合同自然失效。
甲方: 乙方:
发包方(全称):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分包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二、工期
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总工期50天。
三、承包方式
乙方包工,包机具、包安全、包工期、包风险、包辅材(焊条、胶、钉等、油漆除外)。
四、合同价款及调整
工程造价:
五、工程款的支付
1、施工队进场三日内付施工队合同总价的30%。
2、整体钢架安装完毕由公司技术人员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总价的30%
3、整体屋面板及墙板安装完毕后由技术人员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总价的30%
4、工程全部结束由甲方验收合格付合同总价的5%
5、合同总价的5%留作质保金,保修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一次付清(一年保修),在质保期内若出现质量问题,施工队接到通知后必须无条件及时维修,否则将重罚。
六、工程质量标准
1、本分包工程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执行总包合同中关于质量的规定。
2、质量评定标准按照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必须返工修理,其工料费损失,由乙方承担;如工程质量低劣又无法挽救的,应由乙方负责赔偿全部工料损失。违约金计算方法或额度按总包合同执行。
七、工程管理:
1、乙方应履行并承担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甲方的所有义务与责任,同时应避免因乙方自身行为或疏漏造成甲方违反总包合同中约定的承包人义务的情况发生。
2、乙方须服从总包单位的管理,严格执行总包单位对于现场的工作安排,具体包括:
2、承包范围:
(1)、按照文明施工的要求,每天严格及时做到“工完料清场地净”的标准。
(2)、严格遵守现场文明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参加每周一的安全例会以及周四晚的工作例会。
(3)、按时完成划定的卫生责任区内的清理工作,清理出来的废品搬运到指定的废品堆放地点。
(4)、严格按照施工规范的要求认真完成应该完成的各项工程检测调试工作。
(5)、甲方有权随时将不服从管理的个人和分包方清退出场,由此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责任方承担。
(6)、严禁乙方的各类人员以各种方式威胁恐吓甲方人员,如有发生视情节轻重给予1000到5000元的罚款处罚,情节严重者给予清退出场,触犯刑律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就分包工程范围内的有关工作,甲方随时可以向乙方发出指令,乙方应执行承包人根据分包合同所发出的所有指令。乙方拒不执行指令,甲方可委托其他施工单位完成该指令事项,发生的费用从应付给乙方的相应款项中扣除。
4、如遇施工过程中实际情况与设计图纸不符时,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出设计变更申请报告,得到批准后方可施工。
5、乙方向甲方提交一份合格的进度计划,以保证分包工程如期竣工。
6、乙方应该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文明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承担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的各类罚款。
八、质量保修
在包括分包工程的总包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分包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保修,具体保修责任按照甲方与乙方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签订的质量保修书执行。
九、保险与安全
1、乙方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有关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2、保险事故发生时,甲乙双方均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3、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章,由于自身原因发生的各类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解决处理,费用自理。
4、严禁在甲方提供的宿舍内男女混住,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均有责任方承担。
十、违约责任
1、乙方分包的工程项目,不得再行分包。在施工过程中经检验达不到国家验收规范规定,不能保证工程质量,或乙方内部出现问题,并已严重影响到工程进展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损失,乙方应予赔偿。
2、合同签订后不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如乙方不经甲方同意,单方解除合同时,应由乙方赔偿甲方因影响施工计划造成的经济损失;如甲方中途解除合同(乙方不服从管理被甲方清退出场除外),应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十一、合同份数
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双方分别保存一份。
2、本合同副本四份数,甲方三份,乙方一份。
十二、争议解决
当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应该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申请仲裁或者直接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其他
1、本合同未明确的条款参照总承包合同执行。
2、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结算完毕后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总包单位:(简称甲方)
分包单位:(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现将 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为明确甲、乙双方各自的责任,经双方一致协商,特签定此合同书,具体内容如下:
1、乙方要严格按甲方要求的工期及质量完成生产任务,如 不能按要求完成或造成质量事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价赔偿且可单方面解除劳务合同。杜绝安全隐患,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乙方不得违章作业,要遵守甲方现场的规章制度,做好现场生活区、工作区的文明施工。
2、进场时间:
3、按照图纸施工,按黑龙江省地方现行标准及技术质量交底检查验收。
4、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不发生计时工)。
5、承包范围:该工程所有砼工程的施工(包括振捣、找平,不包括预制过梁、木砖等小型预制构件)。
6、承包单价:按砼量计算(1、铲车上料12.00元/m;2、人工上料15.00元/m;3、商品砼10.00元/m)。
7、质量要求: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024-20x)及相应的地方标准中的优良标准。达不到该标准扣乙方承包总金额20%工程款。 333
8、工期要求:20x年6月30日至20x年11月30日。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拖延,每天罚款20x元,并承担其它相应经济损失。因甲方原因(如停水、停电、材料供应不及时)造成拖延工期,工期相应顺延。
9、结算方式:分期付款:二层主体完按实际工程量付工程款的70%,拆模后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付剩余的30%工程款,以上层每两层完按实际工程量付工程款的70%,拆模后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付剩余的30%工程款。每次支付工程款时须经项目经理、工长、技术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保管员签字认可。
10、处罚条例:乙方应按现行黑龙江省地方现行标准及技术质量交底进行施工,如经甲方验收达不到合格标准要求按如下条款进行处罚:
1)每发现一处涨模,除将涨模处剔凿达到要求外罚款200元。
2)每发现一处模板下沉现场,罚款50元并返工处理。
3)模板截面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和质量检查验收规定。如不符合要求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并返工处理。
4)木工支模板要按计划下料少剩短头,如发现有短头不用而用大张板,每发现一处罚款300元。
5)需要切割整张板、整根木方,要得到甲方现场项目经理、工长及技术员的同意,如发现不经甲方认可的切割整板、整方,每切割一张整板罚款200元,每切割一根整方罚款300元。
6)按预算领取钉子、脱模剂、胶带,不得随处乱丢。如发现超预算或随处乱丢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7)拆除模板按指定地点堆放整齐,如乱丢乱放每次发现罚款200元。
8)必须服从甲方领导及指挥,如不服从管理每次罚款200元。
1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时生效。
1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因甲方承建的二环路改扩建大石西路~清水河路口立交工程(2标段)的施工需要,决定将该工程的土石方挖运分项工程进行分包。经我公司考察,由乙方承包该分包施工任务。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以及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总包合同的原则和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二环路改扩建大石西路~清水河路口立交工程(2标段)
1.2工程地点:二环路西一段
1.3工程范围:本工程范围内的所有土石工程(包括所用的机械)。
1.4承包方式:土方工程全包干
1.5工期:240天
1.5.1开工日期:x年11月05日
1.5.2竣工日期:x年07月05日
1.5.3总日历日期:x年11月05日至x年07月05日
1.5.4若实际开工日期系由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滞后,则以发包正式批准的实际开工之日为准;以上工期为确保总工期,乙方必须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及工作量安排好机械台班数量及运输力量。
1.6工程质量等级
1.6.1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优良等级,同时接受甲方gb/t19002(iso9002)质量保证体系的有规定和要求。
1.7工程造价
1.7.1单价:外运:元/m3;内转:元/m3。
1.7.2如果乙方不能按时完成所承包工作量,外运按元/m3,
内转按元/m3由甲方给乙方进行结算,原单价作废。
1.7.3此价款已包括物价变动及政策性调价因素的费用,按合同工期要求及相关工期指令而发生的赶工费。以及满足城建需要车辆冲洗费用(包括机械)运土中城建规定各种费用.办理各种政府要求的手续,但不限于如下:
提供机械和人工进行基坑抽水(如必要)直至施工完毕后交给甲方。
1.7.4计量方式和验收
1.7.4.1土方的数量按实际方量施工方案计算,由甲方报相关部门进行签订认可核实。
第2条图纸及资料
2.1乙方施工作图(或大样图/施工方案/质量保证措施)提供日期:
2.2甲方审定日期:(提供份数:份)
第3条工程采用的标准规范及质量要求
3.1按《建筑工程施工规范及验收规范》(jgj73-91)要求组织施工及验收。
3.2质量要求:该分项工程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优良标准。
第4条双方责任
4.1甲方责任
4.1.1检查施工进度计划完成情况。
4.1.2为乙方解决施工现场所需的用水、用电接口。
4.1.3按合同条款支付工程款项。
4.1.4协调乙方与其它专业之间在进度、施工质量、交叉施工、相互配合、文明及安全施工方面的相互关系。
4.1.5组织分项工程验收。
4.1.6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辞退甲方为其能力或行为已不能胜任本分项内相关工作的乙方的任何成员。
4.2乙方责任
4.2.1提供进场施工必备的有关资料和文件,证明其有能力承接工程资质的有关材料。
4.2.2组织能胜任该工程施工的项目管理班子和操作熟悉的作业人员,进场前乙方应向甲方附报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人,负责合同履行,指派为专职质安员,监督施工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并接受项目部的质安部的质安管理分内工作。
4.2.3执行甲方签发的技术质量指令,按甲方审定批准的设计图纸、施工方案及本合同的要求组织施工,确保按合同工期和质量要求完成所承担的工程。
4.2.4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分承包管理办法、规定及各项现场管理制度。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及业主和甲方的监督检查。
4.2.5服从甲方统一调度管理,按时参加生产调度会及工作协调会,并执行会议指令。
4.2.6施工现场内,工程竣工交验前,乙方应配合专门的管理人员及相应的管理措施对自己的机械设备、材料物资等加强管理。如损失或被损坏,由乙方自行负责。
4.2.7乙方应为甲方指定的其它乙方或业主指定分包方的工作提供一切合理的方便,并服从甲方统一协调。
第5条双方驻工地代表人及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5.1甲方驻工地代表人:
5.2乙方驻工地代表人:
5.3乙方应接受甲方的合理指令、通知。甲方的指令、通知均以书面的形式由甲方代表签字后发给乙方。通知持有异议,应在签收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报告,甲方在收到乙方的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或维持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或错误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如乙方接受指令或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出指令的工作,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不论低均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在施工过程中,如乙方的施工质量或施工人、财、物的投放无法满足合同要求,进度计划不能按期完成而影响工程总进度计划,且在限期内没有修正或弥补,除按合同违约条款执行外,甲方有权采取另行选择队伍进场施工等措施,以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
第6条工期延误
对以下原因造成工期推迟,经甲方确认后,工期可顺延,但不予经济签证。
6.1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或甲方提出更改设计导致中断施工。
6.2下雨超过24小时以上不能施工。
6.3如遇地质条件变化,勘察报告与设计不符合而造成施工中断者。
6.4因天灾或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被迫停工。
第7条工程付款
7.1本工程按每月的施工进度款50%进行拨付,40%在甲方办完决算后支付,10%作为工程质保金。
第8条竣工结算
8.1乙方提交结算报告时间为竣工验收后三十天内。
8.2甲方批准结算报告的时间为收到乙方结算后三十天内审核完毕。
第9条安全施工
9.1乙方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对进场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遵守甲方制定的关于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9.2乙方应做好作业区域的安全防护,给现场作业的工作人员提供足够的安全帽、橡胶鞋、安全带、安全鞋等安全劳动保护用品,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防护工作。
9.3乙方应指派足够的负责安全的专兼职工作人员专门处理安全及防止人员在乙方分包区域的人身安全事故方面的问题。进入乙方作业区的所有人员(含来自甲方或其它乙方的人员)违反了文明及安全方面的规定,均应接受到规定的处罚,此类处罚甲方认同。乙方指定的安全人员应能胜任此项工作,并有权执行各种指示及采取防止事故发生的预防措施。乙方的安全员的任命应报甲方审批。
9.4乙方应对甲方为对工程安全而设置的标志、指令警牌、护栏、盖板、安全网板等做好保护并进行必要的加强维护。
9.5由于非甲方的原因造成自身或他人的安全事故,责任和费用由乙自行处理和承担。
9.6乙方承包此工程式为大包干,在施工中(包括转运)所发生的一切伤、病、残、亡等,甲方概不负责,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第10条文明施工
10.1乙方进场施工人员应配戴由甲方统一制定的出入证统一着装。
10.2乙方进入现场施工的所有人员应报名册给甲方,由甲方统一办理暂住证,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10.3乙方必要的生产场地仅限于指定的区域内进行,乙方的生活住宿问题在场外自行解决,作业区域及场内严禁生火煮饭及人员住宿。
10.4过程产品的保护和最终产品在验收前的成品保护工作由乙方负责,并制定相应的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
10.5乙方在其施工区域摆放的机械设备必须整齐。保持清洁有序的施工场地。讲究卫生,不准随地大、小便。执行甲方有关管理规定,乙方文明施工达不到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予以处罚。如乙方不能执行有关文明施工的内容,甲方有权安排他人整改,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11条转让与分包
本合同不得转让,未经甲方许可,本合同工程的任何一部,乙方不得另行转包或分包。
第12条违约及处理
12.1甲方代表不能及时发出必要指令、确认,不按合同的约定履行其义务、支付款项及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相应顺延工期,并按本合同有关条款承担责任和费用。
12.2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或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直接损失。
12.3除双方另行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外,违约方承担上述责任后应继续履行合同。
12.4因一方违约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途终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提前二天通知违约方后,方可终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和费用。以上违约按违约金额的10%计算。
12.5乙方工期违约责任:乙方不能按合工期(包括顺延工期)交工;逾期每天罚款1000元,此款在乙方的承包费中扣出。赔偿甲方各种损失(包括甲方内部的损失及来自业主方的全部罚款)。
12.6乙方质量违约责任:如乙方在工程竣工验收时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的要求,则甲方在后期付款中扣留承包价款的10%的费用,直至到整体工程质量等级核定前达到
优良标准或不影响整体工程评定后方可退回给乙方。
12.7竣工是指乙方承担的工程内容全部完成,乙方所承担的工程内容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整体工程通过验收。
12.8若乙方在施工阶段,用机械设备或组织不到位。甲方有权清退乙方,并按排其他土石方施工队伍进场,因此造成的费用增加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13条争议解决方式
13.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时以协商的形式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有关经济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第14条其它事项
14.1本合同由双方签订,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办完工程验收交接和竣工结算后,除有关修款仍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期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本合同正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三份甲方执有。
14.2本合同款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原则,要协商补充条款。
发包方:承包方:
法定代表或委托人:法定代表或委托人: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开户行:开户行:
帐号:帐号: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期其他有关法津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住宅楼地板供暖安装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范围与方式:地暖包工包料(分水器以内,一次试压,试压方式为气压)
二、 工期:
根据施工现场进度要求
三、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施工验收标准:本工程按国家现行有关规范及图纸要求进行施工验收。
四、合同价款:
本合同价款采用 固定单价 方式确定。单价一次性包死。具体为,
1)分集水器以内地暖系统施工,按实铺面积计价,单价为 元/m2;
2)工程量的确定方式,实铺面积按照套内面积据实结算。
五、付款方式
六、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对分包项目拥有绝对管理权。
2、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
3、甲方负责施工水、电费用。
4、甲方应按合同条款支付乙方工程款。
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由于甲方各种因素,不能进行正常施工的,造成乙方损失的费用,由甲方负责。
6、甲方负责工地现场的各项协调工作。
七、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要求、图纸、施工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进行施工,保障施工质量并自觉接受甲方、监理方和现场工程师的监督检查。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到文明施工、安全生产、节约材料,成品保护。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确保施工安全,制定安全措施。
八、其他
1、若合同履行中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调解。协商不成,可以向施工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总承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建设方决定将总承包方承建的 工程其中的 为保证整体工程的顺利完成,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项目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工程范围和内容:根据 确认的方案和报价说明书内容为依据,除施工方案及说明书未表明的变更工程量,由甲方根据现场核定签字后,作为决算增减依据。本合同施工图及说明书未表明者,若习惯上该部分属于本合同标的之一部分,乙方亦应照做,并不向甲方要求任何费用。
4. 工程造价:全部工程造价人民币 (暂控)(含税)。
第二条 工程期限
1.全部工程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工期 日历天)。
2.在施工时如遇到下列情况,需顺延工期。顺延期限,应同建设方及时协商,签订协议并报有关部门及项目部备案。
(1) 由于不可抵抗力,而被迫停工者。
(2) 因 变更计划或变更施工图,而不能继续施工者。
第三条 承包方式
第四条 施工准备中甲乙双方的义务
1. 甲方义务
明确工程内容、项目及要求,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及材料堆放地。
2. 乙方义务
(1) 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保质保量地完成工程项目。
(2) 保护工建周围的环境卫生及文明施工。
(3) 保证所用材料经甲方验收认可并提供相应的合格证明,如不符合设计、施工要求或
(4) 根据甲方要求免费制作相应图纸,并提供有利于节约成本的建议。
(5) 遵守国家法规、政策,执行企业和本项目的各项规章和管理制度。
(6) 维护企业信誉和职工合法权益,履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义务,完成项目承包
(7) 竣工之后交付完整的竣工资料。
(8) 施工过程中乙方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及因乙方施工造成的人身、财产的侵害由乙
(9) 乙方应在甲方及相关部门监督下依规范制取试样送检。
(10)乙方自行承担施工中所用的水、点、气等费用。
(11)必须保证该项目自己及其他施工的成品保护。
(12)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范。
(13)其他按照行业惯例由乙方承担的义务。
第五条 安全生产
乙方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定进行作业,如人为违反操作规定造成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造成一切经济损失和事故赔偿费由乙方自行承担,并按照公司本年度公司安全生产奖罚制度和国家安全生产条例对责任人进行处罚,且每人必须办理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
第六条 工程价款的结算及支付方式
1. 合同总造价以同建设方签订的协议为依据,有冲突的执行总合同。
2. 工程价款结算由项目审核签字后报上级为有效。
3. 乙方按总造价 %支付项目部配合费。
第七条 工程质量及甲方对工程质量的要求
1. 达到国家规定的验收标准及甲方要求的其他质量要求。
2. 具体国家标准为DBJ08-62-97《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他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第八条 甲乙双方驻工地代表
甲方驻工地代表: 乙方驻工地代表:
第九条 施工及设计变更
1. 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在 天内与原设计单位商定,提出修改或变更设计文件,经甲乙双方签订协议(或确认)后,方准施工。
2. 甲方如需变更设计,由甲方与原设计单位商定后,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应当按变更后的设计施工,工期同建设方协商。
3. 变更工程如报价清单中已列有单价者,按实际工程量计算后再比照相关优惠让利幅度结算;未列者,参考当地市场行情协商定价后按实结算。
第十条 隐蔽工程及中间验收
1. 乙方应严格执行隐蔽工程验收制度,凡隐蔽工程隐蔽前,乙方应当及时通知甲方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乙方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2. 中间验收部位和时间: (1)依现场实际具备验收条件确认验收时间。(2)上级部门的计划安排。
第十一条 竣工验收及工程交付
1.乙方应当在工程竣工之日前 天将验收日期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届时验收。
2.在进行竣工工程验收中,如发现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乙方应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直至验收合格,由此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按迟延竣工处理。
3.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布的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标准、施工图、合同及相关文件为依据。在进行竣工验收时,乙方应当在验收前 天向甲方提交以下文件:
(1) 增减变更文件及其它洽谈记录;
(2)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中间交工验收记录;
(3) 工程竣工图;
(4) 工程用材用料生产合格证及所有检测合格报告。
4.乙方应当在验收合格之日起 天向甲方交付工程,在交付前,乙方应当将一切杂物及剩余材料清除干净。
第十二条 保修条款
1.工程保修期限 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之日起算。保修金为总工程款的 %,且为总工程款中的一部分。
2.乙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经发包人认可,不发生任何质量问题,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保修期满不发生任何质量问题。
4.如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有乙方负责在收到建设方或甲方通知后 天免费修复,如乙方未能在此期限内修复,甲方可另请第三人予以修复,其费用从保修金中扣除,不足部分建设方或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由于乙方责任未按合同规定的日期竣工,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给甲方工程总额 %的逾期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就不足部分,乙方还应予以赔偿。
2.乙方如有以下情况发生,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总工程款的 %)及赔偿经济损失:
(1)方迟延竣工达 天;(2)乙方伪造或冒用他人营业执照;(3)乙方未经甲方同意,自行将工程转包他人;(4)作息无常显然无法按期竣工的;(5)乙方进场后,施工组织、人员、机械配置等与标书规定不一致,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改,且在甲方期限内未整改的。合同解除后,甲方仍有权向乙方主张损害赔偿;(6)不认真保护自己及他人施工的成品;
(7)不按时发放民工工资,拖欠民工工资的行为。
第十四条 纠纷解决
发生合同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的,约定向建设方或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
1. 乙方保证不为此工程的总承包方从事包括行贿在内的任何不当行为。
2. 施工完成后验收合格前,甲方因生产急需而提前进驻该工程的,不视为默认工程已验收合格,具体验收时间及是否合格仍依本合同有关条款办理。
第十六条 合同正本及合同生效
1.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正本 份,乙方执正本一份。
2.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如有变更,经双方协商后制成合同附件,双方签定盖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兹有 承包小红帽 幼儿园教学楼装修工程的外墙改造饰墙漆部分的工程。
工程质量要求:
一.工程只包外墙体改造涂刷墙漆工费,不包材料费;
二.包工范围:按教学楼外墙效果图纸施工装饰的墙体、施工完毕,应清理干净墙体上所有门窗,施工垃圾并搬运下楼统一堆放。
三.包工单价: 元/㎡(按实际墙面部分计算,扣除门窗的面积。)
四.施工人员由:承包方调配和安全监督,施工期间必须佩戴安全帽和做好防护措施以免发生意外,如有意外责任事故应由承包方完全负责。
五.付款方式:进场施工3天后付部分生活费,余下的工程款待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3天内付清。
六.承包方在装修施工中途,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工程方提出改变包工单价或提出终止包工协议,否则按违约处理,不给予结算工程款。
七.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立即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促使双方互相配合协作,共同完成本建设项目,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一、 项目名称:爱建顾园F8区智能化工程
二、 工程地点:宝山区顾村镇刘行菊太路
三、 工程总价:人民币壹佰零捌万陆仟贰佰柒拾元整(1086270.00元)
四、 工程范围
1、 乙方提供全套设备、安装辅助料和线缆至工程现场。
2、 乙方负责本工程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交甲方审核后由设计单位出正规施工图。
3、 乙方负责现场施工安装、系统调试和检测。
4、 乙方提供全套竣工图纸、技术资料(一式三份)、并提供技术培训。
5、 乙方提供系统验收后二年内的免费维修保养。人为损害和不可抗力(如:雷击、台风、地震、战争等)原因造成的设备损坏除外。
五、 工程设备
六、 工期
本合同全部工程自20x年4月1日开工至20x年9月30日竣工(暂定)。乙方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如遇到下列情况,可以顺延:
1、 由于天灾或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使工程被迫停工;
2、 甲方提出变更计划或变更施工图使工程不能继续施工;
3、 由于非乙方责任(诸如配套工程进度滞后等)致使乙方无法按正常进度施工;对此,甲乙双方应及时充分协商,并通过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七、 甲方职责
甲方按协议条款的要求,一次或分阶段完成以下工作:
1、 接通施工所需水、电和运输道路;
2、 办理施工所需各种证件、批件(证明乙方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
3、 向乙方提供有关建筑和室内装饰图纸,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
4、 向乙方提供设备保管和办公场地;
5、 按合同付款办法,按时付款;
6、 协调其他配套工程的进度,保证乙方可以按进度正常施工。
承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在周口市城管局、周口市东新区政府、周口市搬口办事处的协调下,经业主周口银龙水务公司的同意,中国水务集团渝泉水业有限公司将周口市南水北调东区水厂工程的围墙工程分包给双方就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分包人资质情况
资质证书号码:
发证机关:
资质专业及等级:
复审时间及有效期: 20 年 月 日
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
2、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工程名称: 周口市南水北调东区水厂工程
工程地点: 周口市东新区
分包范围: 水厂工程的围墙工程(仅限围墙)
3、分包工作期限
开始日期:(按政府要求) 年 月 日,结束日期: 年 月 日。(除黏贴花岗岩外,其余工作必须在20x年4月20号之前完成)
4、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按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施工程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作必须达到合格的质量评定等级。
5、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6、标准规范
本合同标准规范如下:
(1)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条例
(2)建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本合同; 本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等相关约定;
7、图纸
7.1工程总承包人应在分包工作开工天前,向分包人提供围墙图纸套。
8、项目经理
8.1工程总承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职务 项目经理 。
8.2分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职务: 。
9、工程总承包人义务
9.1向分包人提供已有的相应的工程地质勘探报告,围墙图纸等相关工程总承包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图纸;
9.2向分包人提供相应的水准点与坐标点控制的位置;
9.3审核分包人制定的围墙施工方案,工期计划及为完成此工程所需的劳动力安排计划;并在分包人实施过程中予以监督;
9.4在分包人围墙施工过程中,就质量进度安全等方面有异议时,工程承包人有权向监理、甲方乃至政府相关部门汇报沟通;只要工程总承包人尽到以上义务时,就视做完成对本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等方面的监督管理义务;
9.5在分包单位围墙工程技术资料的完整与正确的前提下,必须做好资料的合并与归档工作;
9.6按本合同约定,按时向分包人支付分包工程款;
10、分包人义务
10.1分包人对本合同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工程承包人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质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10.2分包人根据进度计划的要求,及时向工程承包人提交施工计划,以及与完成施工计划相应的劳动力安排计划。
10.3分包人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方案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因此而引起的相应的各种罚款;
10.4分包人应自觉接受工程承包人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工程承包人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
10.5分包人应按时完成的原始技术经济资料,办理交工验收,并在交工验收合格后向工程承包人提交合格的工程技术资料;
10.6分包人对已完成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在成品保护期间发生损坏的,分包人按责任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其他损失;
10.7分包人须自行安排、解决分包人为生产所需的生活临时设施、工作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
10.8鉴于分包人对施工现场情况的充分了解,分包人不得任何理由向工程承包人提出延长工期、增加费用等要求;
10.9鉴于围墙的铁艺、大理石与厂区的整体设计风格相协调一致,因此,本工程中的铁艺、大理石,分包单位必须提供样品及价格,并经过业主周口市银龙水务有限公司的同意后方可施工,由此引起的价格增减在分包工程款中做相应的增减。不包括灯线,灯线另作计算;
10.10对于分包人采购的其他材料必须满足建筑工程的相关规范要求,并经监理认可后方可实施;
10.11分包人应为施工场地内自由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保险事故发生时,分包人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分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与工程总承包人无关,由此造成对工程总承包人影响和损失的,均由分包人全额承担。
11、施工验收
11.1分包人应确保所完成施工的质量,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分包人应按规范要求在隐蔽工程前及施工完毕,应向工程承包人提交隐蔽工程报告或完工报告,通知工程承包人验收;工程承包人应在收到分包人的上述报告后2天内告知监理及业主,要求业主、监理对分包人施工成果在7天内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或者在上述期限内未组织验收的,视作分包人已经完成。但隐蔽工程验收结果或工程竣工验收结果表明分包人施工质量不合格时,分包人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工程总承包人的相关损失。
11.2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在质量保修期内的质量保修责任仍由分包人承担。
12、工程的计价方式及支付方式
12.1经各级政府协商,业主同意,本分包工程的综合单价为1543元/米(按附件的围墙图纸及现场平面图);
12.2由于本分包工程的施工时间短,因此本工程无预付款,全部工作完成(包括资料的移交)。根据工程量、形象进度,乙方可向甲方借款(每次借款不超过已完成工程量的80%)。验收合格后7天内,分包方根据本合同及建筑工程的正式发票向工程承包人要求支付工程款,工程承包人在收到分包人的全部合格资料后7天内支付工程总价款的95%。余款5%作为工程保修金,质保期满后7天内付清(无息)。
12.3保修期内由于分包方不履行保修义务的而引起工程承包人发生的相关费用在质保金中扣除。
13、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贰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工程承包人和分包人各执一份;本合同副本 肆 份,工程承包人执 壹 份,劳务分包人执 壹 份,业主执 贰 份
14、补充条款
15、合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本工程由 承建。根据该工程图纸设计及施工组织设计的相关要求,甲方将 分项工程发包给乙方,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共识:
一、工程名称:
二、承包范围及方式:
三、工期要求:
满足甲方施工进度总控制要求,乙方在此期限内完成承包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若乙方拖延工期则给予20x元/天处罚;若因甲方原因延期,乙方顺延工期,注:(具体施工日历天数随土建方交验时间而定)。
四、质量要求
1、按照设计施工图纸及技术核定单的要求施工,要求施工一次性验收不渗不漏。若因质量问题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施工方承担。
2、执行标准:按行业标准执行。
4、此报价不提供税票
五、工程款支付
1、随甲方合同一起付款;
2、专业分包工程结束,项目经理应在15个工作中内完成与专业分包单位的终结结算,终结结算后方为有效并付至此款的97%给乙方;
3、3%的质保金于质保期满一周内无息支付给乙方。
六、工程计算:按图纸设计施工面积计算。(注:附加层不计算面积。)
1、在保修期内,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渗漏,由乙方负责维修;
2、非乙方原因,(如防水层上安装、打洞、接管、基础下沉开裂等)造成的渗漏,如需乙方维修,工程费由甲方负责;
3、保修期: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5年。
七、发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1、向乙方提供防水施工所需的图纸和施工部位;
2、提供符合防水施工质量要求的防水工作基面,保证防水操作面干燥,进场施工前,甲、乙双方办理工序交接手续;
3、提供必要的材料堆放场所和工人住宿;
4、参与并配合乙方对半成品、成品的保护,尽量不安排工种交叉作业;
5、在施工过程中给予有效的配合;
6、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项;
7、对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进行验收;
8、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对本工程进行验收;
9、对乙方的工程进行监督检查,对乙方违反安全规定或发现重大的安全隐患行为有权要求整改;
10、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施工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进行督促检查,并根据项目有关管理条例进行处罚。
八、承包方的权力和义务
1、甲方通进场施工,在满足防水施工条件下,乙方的材料、人员在两日内必须到场。乙方常驻工地负责人: ,联系电话: 。
2、进入甲方工作区的人员应当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
3、对施工人员应当进行施工前入场、安全、三级教育;
4、保证所提供的材料、设备和质量。向甲方提供的规格、数量、质量等相关证明;
5、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并及时整改;
6、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规范要求及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7、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任何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获得相应的赔偿;
8、参与半成品和成品的保护,尽量不让其他相关工种损伤、破坏防水层。
九、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可以解除
1、双方协议解除;
2、因地震、战争等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十、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的约定义务而耽误工期的,竣工日期应予
(2)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将每天按总金额的1%给以乙方违约金并承担相应责任。
2、乙方违约责任:
(1)工程质量不符合国家规范及本合同要求的,应当无偿维修或返工;
(2)因乙方原因如未能如期交工的,乙方将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
十一、在本合同发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提起诉讼。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工程保修期满合同价款结清后自动失效。
十三、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执叁份、乙方贰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规定,结合该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二)工程地点:x
(三)工程内容:按甲方提供的的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及要求完成x项目桩基础工程(具体内容见附件报价单)。
(四)承包方式:以包桩基础工程材料、包施工、包技术资料编制组卷及验收、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一次性按图纸总价包干的承包方式。
第二条 承包工程造价
承包范围按施工图纸一次性包干总价人民币含税合同总价:¥x00万元,大写:人民币x万整 。
第三条 工期
工期:按甲方的要求,施工日期以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乙方必须在20x年08月28日前进场施工, 20x年09月25日前完成内同范围内的桩基础工程施工,同时必须无条件配合甲方整体工期安排。
第四条 质量标准
(一)质量标准按设计图纸要求及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施工及验收,执行国家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
(二)保修期为壹年,自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第五条 材料设备供应
(一)工程所需的桩基础工程由 乙 方采购供应至甲方 施工 场地。
(二)材料及构件应附有出厂合格证明及相关的检验报告。
(三)材料及构件货到工地并经我司验货合格后,由我司相关人员在验货单上签认,并应写明材料的规格、型号、品牌、数量等。
第六条 工程款支付和工程结算 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x
(一)工程款支付
所有供货并安装完毕,通过甲方、建设单位及监理等相关部门验收,并对桩基础工程验收合格并结算后, 30 天内由甲方付清所有货款。
第七条 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委派 x,159x为现场项目经理,协调管理工地日常事务及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等,负责参建各方的联系及事务处理。
2、审核乙方编制的施工方案,并在2天内审核完毕。
3、提供现场施工水、电给乙方,提供住宿条件。
4、提供现场场地丢放给乙方,但乙方必须提供使用计划报甲方审核,且必须遵守甲方有关使用安全和操作规定,服从甲方的安排。
5、将乙方所编制并验收的施工资料交至南沙区档案馆审核。
(二)乙方责任:
1、人员
1-1、乙方项目负责人: x ,须持有与本工程项目相适应的资格证书,负责施工期间的施工质量、安全、进度、造价的等问题。
1-2、乙方之管理人员和工人必须是有相应的管理能力和工作技能,并服从甲方代表之合理之管理,倘不胜任工作,或不听指挥、不守秩序,经甲方或业主通知后乙方应于二十四小时内将其予以撤换,并不得再回本工地,乙方不得以撤换人员为理由而向甲方要求赔偿或延误工期。
1-3、乙方人员于施工中不得对业主、甲方相关人员有粗暴或恐吓之言行,若有发现,乙方须立即撤换该员,严重者,甲方可解除履行本合同,一切双方之损失由乙方负责。
1-4、乙方所有人员不得私自与业主方接触,如有工程相关需处理事宜,必须且只能报甲方处理,否则由此发生费用或造成赔偿,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1-5、乙方负责其所有工人之管理,如有违规行为致引起之纠葛,概由乙方自行负责,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工人遇有意外或伤亡事情,其责任由乙方承担,如因此产生民事诉讼时,也由乙方负责。
2、文明施工
2-1、乙方在施工现场应严格遵守业主和甲方的文明施工有关规定,物件堆放整齐,道路畅通。
2-2、经甲方同意后,乙方按甲方指定的施工场所建立临时办公室,乙方负责工具材料堆放整齐,不得脏乱,并按规定配备消防设备。
2-3、乙方施工场所:工作完毕时,负责将现场清理干净,施工工具均须摆设整齐,不得影响观瞻。
2-4、工程竣工后及时进行乙方施工场地清理(包括因乙方施工而产生的其他堆积物、
2-5、竣工验收后,乙方所有人员必须在 5 天内撤离施工现场。
3、质量
3-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规范要求控制好产品质量关,要求成品制作精细,原材料资料齐全、合格。
3-2、乙方管理人员在每道工序施工前应向施工班组进行详细交底,并跟踪检查监督和做好现场记录。
3-3、乙方管理人员在每道工序完成后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按备案表格报甲方验收,验收合格后方能进行下道工序。
3-4、乙方负责对所施工工程的成品保护,并不得破坏其它成品。
4、进度
4-1、施工进度必须满足甲方总体进度安排并及时作出调整;工期滞后时,乙方必须立即加派人手,进场设备和材料以加快进度。
4-2、若乙方无法配合甲方相关工程进度或预定工期时,甲方可以书面通知乙方改善,若24小时内未见成效,甲方可进行雇工协助乙方赶工,乙方不得有异议,且乙方须支付赶工费用。
5、技术
5-1、在合同生效后的第 2 天完成编制施工方案(包括人员配置及人员进场计划表、施工进度计划表、施工方法、质量和安全保证措施、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措施等)报送甲方审核。甲方在收到报告后,开工前一天将审核后的施工方案签字确认后交乙方。
5-2、做好施工原始记录。每周末 1 天向甲方报送当周完工报表和下周施工计划。
6、安全
6-1、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及甲方的安全施工有关规定,指定安全、防火责任人,加强安全管理和教育,安全器材、设施配备齐备,严格按有关规定做好施工前安全检查和安全交底工作,施工中规范操作,若施工期间因乙方原因发生施工安全事故,其责任由乙方负责,同时乙方必须及时报告甲方及有关部门。
6-2、乙方必须执行国家及省市的劳动法规和有关文件规定,合法雇请、使用工人,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否则,乙方必须承担法律及经济等一切责任。
6-3、乙方雇请的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保险由乙方负责。
7、材料管理
7-1、乙方所有进场材料及构件均必须报甲方验收,提供合格证和相关的检验报告,
8、工具管理
所有施工机具由乙方自备,乙方不得因施工机具不足而借故拖延工期。
9、管理承担
9-1、施工中因乙方责任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器材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
9-2、对竣工验收后保修期内发现的施工质量问题负责免费返修。
9-3、对甲方提出的整改意见,乙方有义务予以接受,并立即进行整改、补救。在收到整改通知书后三天内仍拒不整改,甲方有权代为整改,整改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情节恶劣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工程验收
(一)工程验收以施工图及说明书、图纸会审记录、有关变更的书面文件、国家颁发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执行的主要验收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x。
(二)隐蔽工程在乙方自检后填制记录表(范围、数量、质量等),持表通知甲方检查。甲方接通知后 1 天内到场验收,经检验合格并符合设计要求时由双方签字后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甲方有权在任何时间提出复查,若复查合格,则复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若复查结果不合格,复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三)乙方必须负责将桩基础工程验收合格,在竣工验收后十五天内,向甲方提交完整技术归档资料并组卷,由甲方统一送至南沙区档案馆审核,如档案馆对桩基础工程技术资料提出整改意见乙方必须无条件整改至符合档案要求,并自行送至南沙区档案馆。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出现下列情形的,其导致乙方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1、不按期交出施工场地、提供水、电源;
2、因工程设计变更,使已完成的工程拆改;
(二)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出现下列情形的,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无须对乙方的损失进行赔偿,甲方同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而引起的甲方的损失。
1、不按期进场施工的;
2、因乙方原因影响工程总体或桩基础工程进度;
3、因乙方原因而导致乙方承包工程延期竣工;
4、因乙方原因而导致乙方承包工程达不到合同约定质量标准或影响甲方整体工程验收;
5、其它乙方原因造成的。
(三)乙方承包工程竣工验收后达不到规范验收标准的,由乙方按工程造价付给甲方
(四)因乙方违反有关防火、治安、施工安全、质量管理、计划生育工作及文明生产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条例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导致工地或甲方受到行政处罚和承担责任,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五)遇不可抗力的损失,报有关部门裁定。
第十条 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应协调或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时,按照第 2 种方式解决:
1、向 广州市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甲方公司所在地 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保证双方的合同目的得以实现,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据以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二、工程承包范围及要求
承包范围:
合理使用材料,以节约为原则,尽量利用能够利用的材料,如乱割、乱扔施工材料,不听管理人员阻止每次罚款200元,并赔偿损失。如有违令不听,甲方有权停止施工,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负。经甲方施工人员核实确认违反操作规程施工材料浪费的,责令工班进行整改开出罚款单进行公布,如整改及时到位,罚款可考虑减免,如整改不及时,甲方有权另外安排人员整改,按双倍工资计酬,并在当月或结算时扣除。如阻挠甲方或施工管理人员,妨碍正常施工,采取加重处罚和清退处理。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安全生产是人命关天的头等大事,完善安全生产保证措施是工地职工生命的保证。施工现场做到文明施工,互相尊重,职工宿舍要专人负责清扫,工具摆放有序,工作时间,施工现场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不得赤膊、穿拖鞋上班,如有违反每人次罚款50元,并责令改正。职工宿舍不能私接电线、烧电炉、赌博等,一经发现除没收用电器、赌博资本外,每次罚款300元,并对班组严重警告。木工间及易燃、易爆物旁严禁吸烟,场内严禁大小便,如有发现者每人次罚款200元。工地上、工作中有矛盾时应及时上报项目部情况。严禁打架斗殴,闹事者从重处罚,严重者移交当地公安部门处理。乙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地方、工地的一切安全制度条例,若不遵守制度条例造成的一切事故,甲方概不负责,均有乙方自已承担。同时要求乙方积极配合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检查工作,做到防患于未然,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以上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就甲方开发建设的长兴滨河国际智能化系统工程委托乙方施工事宜,在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署本合同。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现就本合同具体条款明确如下:
一、工程内容:
1、闭路电视监控系统;
2、周界报警系统;
3、彩色可视对讲系统;
4、电子巡更系统;
5、智能家居(含燃气报警、家庭SOS求救);
6、UPS电源、机房防雷、防静电等;
7、背景音乐系统;
8、停车管理系统;
9、电话网络及电视系统;(由弱电井到住户智能箱)
10、室外智能化管线;
11、LED电子公告系统;
12、户内电梯召唤;
13、智能一卡通系统(单元门、电梯、汽车库道闸、信报箱等)。
二、材料和施工质量要求:
1、严格按照20x.5.26《滨河国际智能化报价表》和《滨河国际智能化设计方案》要求组织施工;
2、符合产品原厂家出品标准要求,同时满足《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20x的要求。
3、乙方必须保证滨河国际大厦工程智能一卡通系统的兼容性。
4、所有材料必须符合投标预算书中的品牌和生产厂家,进场后经监理和甲方验收,确认后方可使用。
三:承包形式:本智能化工程由乙方采用包工、包料形式承包施工,按乙方设计图纸、投标方案的要求施工,预埋管线价格、数量固定,不作调整。材料、设备按照乙方投标报价单固定单价,具体安装数量根据甲方要求实施;安装时,乙方提前通知甲方需要安装材料、设备型号、数量,待甲方确定后方可采购。
四、乙方提供的产品品牌、技术标准:
1、产品品牌、技术标准:按乙方提供的 20x.5.26《滨河国际智能化报价表》和《滨河国际智能化系统设计方案》所选定的产品品牌、生产厂家、技术要求为准;
2、本合同签订前,乙方已理解甲方智能化设计要求,智能化方案必须满足施工图纸、甲方确认的设计变更和甲方宣传单页的要求;
3、由于电子产品更新换代比较快,原方案的产品型号不再生产,可用原型号的升级型号代替或高于原设备性能的产品(必需经甲方同意)替代,替代品价格高于原型号价格,乙方以原型号价格结算。
4、因甲方原因需要变更部分材料、设备品牌时,乙方应无条件服从,材料、设备价格双方协商解决。
5、乙方承诺终身免费提供本工程系统的升级和技术支持,在质量保修期外,如需上门服务,收取材料成本费。 五、双方职责
1、甲方职责:
1)甲方提供仓库一间。
2)甲方应按合同要求及时支付工程款。
2、乙方职责:
1)、乙方进场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施工顺利开展。提供企业资质、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机械设备生产许可合格证、特殊工种作业证等上报监理、甲方审核备案,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2)、乙方按设计图纸、文件及相关规范编制施工方案,报监理、甲方审批。
3)、按设计文件,变更联系单、规范、操作规程严控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4)、所需资料由乙方完成,并经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前,乙方应向相关单位提交符合其要求的工程竣工资料,并配合总包单位办理相关备案手续。
5)、提供智能化蓝图六份。
6)、乙方施工人员住宿自行解决。
六、工程期限:
工程完成期限:根据总包方的进度计划,满足总包方的整体工程进度。按照总包竣工日期完成智能化工程。非不可抗拒或甲方原因,工期不得延误。
七、工程竣工验收:
1.工程完工后,所有设备正常试运行30天后,由乙方书面通知监理和甲方,并提交完整的工程资料,由监理、甲方组织验收,合格后由监理、甲方向乙方签发《工程验收合格确认书》。
2.满足竣工备案验收。
八、工程合同造价、付款方式:
1、工程合同暂定总价为:
2、付款方式:
1)室内粉刷全部完成支付暂定总价的20%;
2)主要设备到场后经监理、甲方确认后支付暂定总价的35%;扣除总包配合费2%,实际支付总价的33%;
3)所有设备正常运行30天后,由监理、甲方组织验收,合格后由监理、甲方向乙方签发《工程验收合格确认书》,结算完成后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5%;
4)剩余结算价的5%作为保修金,保修期满后扣除实际发生的保修费用后返还。
3、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递交完整的结算资料,交甲方审核后支付工程款。
4、智能化工程由甲方指定分包给乙方,纳入总包管理。总包配套服务费为本分包工程暂定总价的2%,由甲方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通过甲方、监理验收后)代扣,总包方不再收取乙方的任何其他费用。
5、因部分非乙方原因的工程变更,造成增加或减少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按下列方法计算:合同中已有单价的,按合同中已有单价增减;新增加工程内容:由乙方提出单价,经甲方书面同意后记取材料费。
九、履约保证金
1、乙方承诺为确保甲方的工程进度、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和文明卫生,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方的有关制度,自愿交履约保证金给甲方,金额为暂定总价的5% 。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并以甲方收到保证金后出具的收据为准,保证金于合同签订后,队伍进场施工前一次性交清,待乙方承包的工程竣工验收后,由甲方主要负责人审核同意后全部退还。
2、如果乙方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合同全部义务或由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及其他损失的,乙方同意除在质量、工期、安全等方面受到本合同相应条款约定的罚款外,还同意将履约保证金作为乙方支付给甲方的违约金及赔偿之费用。
十、售后服务:
1、乙方提供的产品使用后六个月免费包换,一年内免费包修。一年质保期内,要求乙方对所有产品、设备的所有配件除人为因素损坏外免费保修或更换。保修期内,所有产品、设备维修、保养工作均为上门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同一配件经两次维修之后仍不能正常使用时,乙方需免费更换。
2、工程项目交付使用期满后,乙方按合同履行了保修义务,甲方返还乙方质量保修金(若乙方未履行保修义务,则由甲方另行指定施工单位维修,维修费用从乙方的保修金中扣除)。保修期间,出现施工原因的质量问题,维修费用超过质量保修金额度的,超过部分由乙方支付。
十一、其他
1. 所有材料、设备进场后经检验、检测发现为冒牌产品,将对乙方处以此材料、设备总价双倍的罚款。
2.乙方须按监理单位和甲方的指示,指派一高级管理人员常驻现场,出席现场会议、与其他单位进行配合、沟通等,并指导现场工作,必须服从监理单位和总包方的管理。如管理人员不在现场,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500元/日的罚款。罚款金额从工程进度款中扣除。甲方有权调换乙方不称职的现场管理人员。
3.由乙方负责完成对该系统的设计、施工、调试工作,根据施工过程的具体情况, 使该方案更加科学、严谨、实用,在甲方同意的基础上,可以适当修改方案,并以书面形式报甲方批准。
4.进场后乙方必须与总包方签署安全生产协议书及其他相关文件等,接受总包在 进度、安全、质量上的统一管理。总包单位有权对乙方进度、安全、质量存在的 问题进行处罚,罚款金额由甲方从工程进度款中代扣除。
5.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主动接受甲方相关人员及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及进度的监 督,并对甲方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与意见通过可行性分析后以予采纳。
6. 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不能按合同要求时间开工或竣工验收,每逾期一天,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时,一次验收达不到合格工程,扣除乙方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乙方还应无条件将工程返修至合格。
7. 乙方进场后必须确保员工和第三方人员的人生安全。按相应操作规程进行施工。同时按照总包方所下达的分包单位现场施工安全生产协议书执行。在整个施工过程中一切意外事故责任和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8. 乙方不得将本工程转包给第三人,如乙方擅自转包,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扣除保证金。
9.按规定所需复试检测的所有材料、设备均由乙方负责送检,并承担检测费用,检测费已含在工程总价中。
10.主要材料设备在施工过程中涨、降价,单价都不作调整。
11.所有智能化验收手续(含资料、竣工图)均由乙方负责办理。乙方必须在工程申报竣工前14天,向总包方提交不少于4套完整的竣工资料。协助总包方做好竣工备案手续,乙方提交的竣工资料、竣工图必须符合工程所在地有关部门的要求。同时向甲方提交一套完整的设备使用清单、合格证及使用说明书。
12. 乙方负责无偿提供甲方人员智能化设备操作培训,直至甲方操作人员能独立操作。
十二、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三、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月日:
工程承包人(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 所:
专业分包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 所:
资质证书号码:
发证机关:
资质专业及等级:
复审时间及有效期:
营业执照号码:
安全生产许可证号码:
鉴于乙方同意按照本合同要求履行其合同责任和义务,并保证以诚信、敬业和积极的态度与甲方及本工程涉及的任何第三方保持充分有效的合作,以确保本工程的圆满竣工;另鉴于乙方已对工程现场环境、地质条件及所有有关资料进行了全面细致勘查和研究,已对工程施工所有相关图纸进行了详细研究和计算,并已对甲方有关项目管理制度规定充分了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分包工程概况
分包工程名称:
分包工程地点:
分包工程承包范围:
二、分包合同价款
暂定合同总价: ,大写:人民币 元。
固定单价金额: ,大写:人民币 元。
三、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本分包工程暂定于 年 月 日开工;
计划完工日期:本分包工程暂定于 年 月 日完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 天。
四、工程质量标准
本分包工程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 ,并要求达到 质量奖项的评定标准。
五、组成本分包合同的文件包括: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 本合同协议书
2 本合同专用条件
3 本合同通用条件
4 中标通知书
5 本分包工程招标文件
6 投标书及双方明示纳入合同的投标书其他部分
7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8 图纸
9 工程量清单
10 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11 甲方提供的各项管理制度
12 甲方与建设单位(项目业主)总承包合同文件相关内容
除非另有约定,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协议、会议纪要、备忘录及其他文件,以及经确认的双方往来文件也视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六、本合同中有关词语的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件》中分别赋予它们的解释相同。
七、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和质量标准,完成本协议书第一条约定的工程(以下简称为“本分包工程”),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保修责任。
八、乙方向甲方承诺,履行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甲方的所有义务,并与甲方共同向业主承担履行本分包工程合同以及确保本分包工程质量的连带责任。
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经双方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乙方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后生效,合同规定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履行完毕且价款结清后终止。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