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城乡建设部《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包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严格履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涂饰类别:
4、分包工程范围:
5、工程量:
6、乙方严格按照甲方所提供的图纸、相关变更资料及国家有关施工规范的相关技术要求进行施工。分包工程期限 年 月 日开工, 年 月 日竣工。乙方投入工种应具有专业证上岗技术人员进行施工。
第二条 工程结算
1、 单价: 按每平方米 元计算劳务费(包括人工费、辅料等),结算按图纸和现场签证汇总计算;
2、 本工地安装、移动、拆卸吊篮单独承包给乙方,按 元/平方米结算。行结算。
3、 劳务费支付方式: 每月月底支付到工程进度的80% 。
4、 结算:工程结束并竣工验收后结算完成 15 日内结算劳务费总额的97%,一年后无质量问题 15 日内付清尾款。
第三条 工程质量
1、甲方根据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和评定标准进行组织验收,乙方按照施工图纸和说明书要求,精心组织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如质量不合标准,必须返工修理,其工料费损失,由乙方承担;工程质量低劣又无法挽救的,应由乙方负责赔偿全部工料损失。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单道工序完成后需提前告知甲方,甲方按技术要求、分工序进行检查验收、符合要求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3、基层平整度偏差在分割板块内控制在1mm内。
第四条:工艺和用量用料要求:
1、外墙平面氟碳涂料工序如下: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用心组织施工,合理使用甲方供应的材料。如因基层原因造成用量增大,乙方应通知甲方。根据实际情况,按以上用量确实达不到施工要求的,可以进行调整。非上述原因导致用量增加的,由乙方承担材料损失。
第五条:安全生产
1、 甲方对乙方承担的工程要做安全交底,提出明确的安全要求,并进行监督检查,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甲方提供的安全生产设施,乙方经检查合格方可使用。施工中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任何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损失。
2、 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因违反消防条例和法规造成的火灾事故,由乙方负责。
3、 专项设备的安全技术要求另行补充。
4、 乙方工人进场前向甲方提交安全组织实施计划。
第六条 材料供应管理
甲方、乙方所进施工材料到现场施工时,施工材料由乙方保管。乙方在进行材料加工时,应在甲方所指定区域内进行材料加工,保证现场整洁。
第七条 施工机具
乙方在施工时所需工具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八条 现场管理
1、甲、乙双方人员要严格遵守现场各项管理制度,在甲方现场负责人统一领导下组织施工,有关计划进度、材料供应等工作双方应密切配合,保证施工顺利进行。
2、乙方应对施工人员进行遵纪守法和安全生产,爱护财产的教育,并指定专人负责现场保卫工作,严禁偷拿现场用料,如违反现场管理制度和进行不法行为,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乙方承担法律责任,并负责赔偿经济损失。
3、分包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出入施工现场要佩戴工作标志,不准合同以外人员出入现场和住宿。
4、乙方因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合理组织工人进行施工,如因乙方人员组织管理不到位,导致我单位工期损失、吊篮租金损失的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 乙方分包的工程项目,不得再进行分包。在施工过程中经检验达不到国家验收规范规定,不能保证工程质量,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返工损失情况,乙方应予赔偿。
2、 合同签订后,不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如乙方不经甲方同意,单方解除合同时,应由乙方赔偿甲方应影响施工计划安排造成的经济损失;如因乙方不能保证在合同期内按时完成该项目的施工,甲方有权终止此合同,另外安排其他人继续施工。如无理由,甲方不得中途解除合同。
3、 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工期及质量要求按期完成,否则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给甲方按分包工程人工费2%的逾期违约金。
4、 甲乙双方不得借故拖欠各种应付款项,如拖欠不付,按银行短期贷款利率,偿付给双方逾期付款违约金。
第十条 附则
1、 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申请各级城乡建设委员会或双方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解决不了的,可向建筑物所在地的区、县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2、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正副本一份。
第十一条 双方商定的其他条款:
1、 如在施工期间出现安全问题双方另行签定安全管理协议。
2、 本合同所计单价为最终单价,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涨价或降低标准的要求。
3、 乙方必须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乙方施工过程中所遗留在现场工作面上的杂物,必须清扫完后方能交工。
4、 乙方要注意做好成品保护工作,不得有意损坏门窗及墙面,如有发现,甲方可根据所损坏的程度面积扣除乙方工程款。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全部竣工并结算完毕后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乙方:
根据《民法典和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诚信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十堰市宏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项目,外墙真石漆工程承包给乙方,以下共同遵守。
一、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内容(1)外墙真石漆(2)楼梯间及楼顶花架乳胶漆(3)地下室内墙刷白4、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料,包外架、包质量,搞好安全、文明施工。
二、合同工期
1、乙方自合同签订次日起进场施工,工期于月日前完成,不得影响本工程其它项目施工进度。
2、乙方应保证在约定工期内完成施工并通过验收交付甲方使用,若非甲方原因造成影响工程验收交付使用,乙方应承担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三、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1、施工价格:外墙真石漆每平方暂订价( 元),乳胶漆每平方暂订( 元),地下室刷白暂订价,实际按当时报价为准。
2、工程量计算标准:工程按实际面积计算。
3、工程付款:外墙腻子和内墙腻子刷两遍后,甲方先预付总工程总量的 %,外墙真石漆和内墙乳胶漆刷完工后付工程总造价的 %,工程验收后付工程总价的95%,剩余的等保修一年整付清。
四、质量保修
1、本工程质量保修期为年,自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且交付甲方之日起计算。
2、乙方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天内派人保修,乙
期限内派人保修的,甲方可委托他人修理,所发生的费用在乙方结算保修金时予以扣除,乙方不得提出异议。
五、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现好客连锁酒店外墙真石漆工程承包有关事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重庆好客连锁射洪店外墙真石漆工程
2.工程地点:射洪县太和镇太和大道文艺巷原电信宾馆
3.承包内容:
(1)首次底灰:滑石粉、黑水泥、膨润土白乳胶、石膏及胶水;
(2)第二次施工:滑石粉、石膏及胶水;
(3)第三、四次施工同二次施工
(4)第五次:喷真石漆(材料品牌为金星,且每平米3.5-4公斤)
4.承包方式:乙方实行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自负盈亏的方式,不得转包。
二、合同工期
1.乙方自合同签订次日起进场施工,施工工期于5月25日前完成,不得影响本工程其他项目施工进度。
2.乙方应保证在约定的工期内完成施工并通过验收交付甲方使用,若非甲方原因造成影响工程验收交付使用,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三、合同价款及支付
1.施工价格:38元每平方米。乙方实际施工过程中若需要使用吊兰等,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不再收取措施费或配合费。施工所需的脚手架由甲方负责提供。
2.工程量计算标准:总工程量和款项按实际施工面积核算(外墙除窗户面积)计费。
4.本工程无工程预付款,首次底灰完成支付30%进度款,第二、三次施工完毕支付20%进度款,第四次施工完毕支付20%进度款,第五次施工完毕支付25%款项,剩余5%作为质保金在一年内支付。
5.乙方应提供等额的正式税务工商业发票。
四、工程质量与验收
1.本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质量标准以国家颁布的现行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为依据。环保标准应达到国家要求,颜色及效果以甲方确认的样板为准。
2.工程质量应当达到约定的质量验收标准的合格条件,达不到合格标准的,甲方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返工,直到符合合格标准。因乙方原因致使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乙方还应承担违约责任。
五、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工作
提供施工所需的场地;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接口、场内线路;按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工程款。
2.乙方工作
外墙真石漆施工前应先做模板并由甲方工程部书面确认后方可大面积施工,否则出现问题由乙方负责;负责提供相关产品证明资料及产品合格证书和产品检验报告等;外墙真石漆装饰层色泽、厚薄、颗粒应均匀,不得有色差及漏涂、流淌、玷污等缺陷,做好成品保护工作,对各种原因造成的产品缺陷、污染进行整改,确保装饰面美观整洁;乙方对施工过程中因违章操作以及不按甲方要求施工造成的乙方及第三方人员人身伤害、安全事故、财产损失,承担完全责任。
六、质量保修
1.本工程质量保修期为一年,自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且交付甲方之日起计算。
2.乙方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3天内派人保修,乙方不在约定的期限内派人保修的,甲方可委托他人修理,所发生的费用在乙方结算保修金时予以扣除,乙方不得提出异议。
七、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为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保证施工工程的质量和工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甲乙双方本着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本合同,双方愿意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施工地点:
3、施工范围:真石漆
二、施工质量和标准
施工时,乙方严格按着甲方要求,进行施工,保证工程表面平整,不存在裂缝、起鼓,阴阳角不直等,其他达到甲方工程要求。
三、施工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四、甲方职责
1、甲方负责提出施工验收标准和施工工艺要求。
2、负责与现场单位协调乙方顺利施工创造条件。
3、负责提供施工原材料。
4、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及质量检查。
5、组织施工单位,质监部门对工程的验收。
6、负责及时支付工程款。
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甲方确定的施工图集说明进行施工。
2、组织人员进场,并保证施工质量,按时完工。
3、在施工期间做好现场防火,防盗及安全生产工作,施工中若发生因乙方原因引起的人身安全事故及其他事故由乙方负责。
4、施工所需工具,机械由乙方负责配备。
5、乙方工人进入现场需自己配备安全措施,如安全绳,安全带,安全帽等,移动脚手架,需配备安全网。
6、负责保管由乙方提供的材料及工具,如丢失或损坏由乙方按价赔偿。
7、如出现材料的丢失或材料超出消耗,及施工质量造成的损失,其材料等费用,由乙方负责。
8、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监理和质监部门的管理,检查,监督。
五、承包方式及付款方式
1、承包方式 清工真石漆 元/平方米。工程量约 平方米,验收后以实际工程量结算。
2、付款方式
工程达到刮完腻子及刷完底漆,验收合格后付工程款的 %;工程完成后并达到验收标准支付工程款的 %。综合验收后付到工程款的 %,余款作为质保金,待保修期满后一次性付清(保持期为 )。
3、如不及时拨款,乙方有权停工待款,因此造成的所有损失由甲方负责。
六、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严格按照合同条款履行各自的责任,如有违约,违约方承担一切责任。
七、附则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协商解决。
3、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率。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现好客连锁酒店外墙真石漆工程承包有关事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重庆好客连锁射洪店外墙真石漆工程
2.工程地点:射洪县太和镇太和大道文艺巷原电信宾馆
3.承包内容:
(1)首次底灰:滑石粉、黑水泥、膨润土白乳胶、石膏及胶水;
(2)第二次施工:滑石粉、石膏及胶水;
(3)第三、四次施工同二次施工
(4)第五次:喷真石漆(材料品牌为金星,且每平米3.5-4公斤)
4.承包方式:乙方实行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自负盈亏的方式,不得转包。
二、合同工期
1.乙方自合同签订次日起进场施工,施工工期于5月25日前完成,不得影响本工程其他项目施工进度。
2.乙方应保证在约定的工期内完成施工并通过验收交付甲方使用,若非甲方原因造成影响工程验收交付使用,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三、合同价款及支付
1.施工价格:38元每平方米。乙方实际施工过程中若需要使用吊兰等,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不再收取措施费或配合费。施工所需的脚手架由甲方负责提供。
2.工程量计算标准:总工程量和款项按实际施工面积核算(外墙除窗户面积)计费。
4.本工程无工程预付款,首次底灰完成支付30%进度款,第二、三次施工完毕支付20%进度款,第四次施工完毕支付20%进度款,第五次施工完毕支付25%款项,剩余5%作为质保金在一年内支付。
5.乙方应提供等额的正式税务工商业发票。
四、工程质量与验收
1.本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质量标准以国家颁布的现行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为依据。环保标准应达到国家要求,颜色及效果以甲方确认的样板为准。
2.工程质量应当达到约定的质量验收标准的合格条件,达不到合格标准的,甲方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返工,直到符合合格标准。因乙方原因致使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乙方还应承担违约责任。
五、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工作
提供施工所需的场地;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接口、场内线路;按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工程款。
2.乙方工作
外墙真石漆施工前应先做模板并由甲方工程部书面确认后方可大面积施工,否则出现问题由乙方负责;负责提供相关产品证明资料及产品合格证书和产品检验报告等;外墙真石漆装饰层色泽、厚薄、颗粒应均匀,不得有色差及漏涂、流淌、玷污等缺陷,做好成品保护工作,对各种原因造成的产品缺陷、污染进行整改,确保装饰面美观整洁;乙方对施工过程中因违章操作以及不按甲方要求施工造成的乙方及第三方人员人身伤害、安全事故、财产损失,承担完全责任。
六、质量保修
1.本工程质量保修期为一年,自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且交付甲方之日起计算。
2.乙方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3天内派人保修,乙方不在约定的期限内派人保修的,甲方可委托他人修理,所发生的费用在乙方结算保修金时予以扣除,乙方不得提出异议。
七、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部《建筑安装工程承包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决定将××××××××××,外墙墙漆工程分包给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双方平等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第二条 工程要求及承包方式
1、材料规定
打底腻子胶采用 底腻子粉,底漆、真实漆、罩面漆均为 外墙真石漆。
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验收合格、包脚手架租赁及搭设。
3、工程内容
乙方自行准备施工所需脚手架,并对脚手架的安全自行承担责任;墙面基层处理;底层腻子胶2遍;底漆滚涂1遍;真实漆2遍;罩面漆1遍。
4、质量要求
基层处理:刮腻子胶之前,将基层灰尘、油污、灰渣等清理干净,铲除凸起部位,对有粉化、剥落、起泡的部位必须铲除后再修补平整。对有凹陷、开裂部位必须进行填补平整。修补材料为1:3水泥砂浆;底层腻子胶:必须在基层处理好且彻底干燥后才能刮首层腻子,腻子批刮要平整光滑,平整度要求小于0.1mm。底漆、真石漆、罩面漆喷涂要均匀,色彩细腻,待墙面干燥后,进行底漆施工,底漆用量0.15-0.20kg/㎡,待底涂层完全干燥后(一般需4-6小时),方可进行真石漆施工,先进行实验喷涂,以确定施工所需的压力,喷枪口径及喷涂量,用量在3-3.5kg/㎡,真石漆分两次喷涂,在前一次干燥前进行第二次喷涂,在真石漆完全干燥后(一般约48小时)才能进行施工,罩光漆用量0.15-0.20kg/㎡。涂饰的颜色必须和设计的一致,保证墙面平整,线角顺直。
所用的材料必须为双方检验合格的材料,墙漆掺稀释剂的比例要严格按墙漆说明书的比例执行。
第三条 工期
本合同工期以项目部通知为准,工期为 天( 年 月号开工— 月 号竣工),不得影响甲方的整体进度。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工期及质量要求完成,否则每逾期一天,罚款人民币 整(¥ 元)。
第四条 合同价格
1、本合同采用含税固定综合单价合同。
2、腻子胶及墙漆综合单价为 元/㎡(大写: 元每平方米),不论人工费,材料价格的跌涨,此综合价不作任何调整。
3、综合单价包括脚手架租赁及搭设,腻子胶及外墙漆采购,加工制作,运输,现场协调,涂抹,现场配合验收,抢工措施,材料二次搬运,保修期内因质量问题引起的维修和更换,技术指导和培训,投标人的利润,税金及政策性文件的规定等工地所需的一切开支。
4、实际总造价均按实际工程量结算,工程量按实际涂抹的面积计算。
第五条 双方的责任
一、甲方的责任
1)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并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
2)工程竣工验收时,甲方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准时参加。
二、乙方的责任
1)乙方必须向甲方出示外墙装修资质及营业执照原件,并且提供复印件。
2)乙方施工人员进场后,乙方应为施工人员办理好工伤保险后方可施工作业。
3)搭设施工用脚手架,配备必要的完全设施,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施工过程中的一切安全事故及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其他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
4)乙方自觉遵守甲方的现场施工纪律,文明施工。
5)严格履行合同义务,保证按时,按质,按量交验工程。
6)乙方应先向甲方提供样品并经甲方确认后方可大批量采购、生产、加工。否则,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7)工程施工完毕后自行负责成品的保护,经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不再承担成品保护工作。
8)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注意文明施工,应控制噪声扰民,做到工完场清,并要求对甲方施工现场的其他成品进行保护,不得损坏,凡是因乙方原因损坏的,乙方承担全部经济赔偿。
9)乙方施工过程中不得污染其他成品,因乙方原因造成污染或损坏,由乙方负责清理和恢复。甲方对乙方承担的工程要做安全交底,提出明确的安全要求,并进行监督检查,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甲方提供的安全生产设施,乙方经检查合格方可使用,施工中如因违反上述规定而发生伤亡事故,其损失由乙方负责。
10)乙方负责处理,协调好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关系,费用自负。
第六条 付款方式
本工程按进度付款,第一批进度款按总造价30%支付,第二批进度款按30%支付,余款35%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递交相关资料及相关手续,决算结帐后付款,5%作为保修金,保修期为二年,若无质量问题,保修期满一年后一次性付清,但保修金不计利息。
第七条 质量与验收
材料进场由甲.乙双方共同对材料进行验收,并签出材料验收单。材料验收不合格,返工及重新组织验收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墙漆脱落等引发的质量问题由乙方全权负责维修和赔偿。
乙方人员要严格遵守现场各项管理制度,在甲方现场负责人统一领导下组织施工,有关计划、进度、材料供应等工作双方应密切配合,保证施工顺利进行。
第八条 保修
1、保修期为二年。
2、属乙方施工质量责任引发的保修范围、内容和限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及墙漆脱落现象,乙方应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3天内派人到位保修,乙方在约定期限内没有派人保修的,甲方可以委托他人修理,返修费用由甲方从乙方的保修费中扣除。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所供材料达不到合同第二条质量标准导致的一切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2、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如不接受甲方现场施工人员、质检员的质量监督,涂抹、粉刷质量达不到国标或相关规范的要求,经甲方提出后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另行发包,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3、在施工过程中,如果发现乙方使用过期的材料或者墙漆掺稀释剂的比例高于墙漆说明中的比例,每次罚款500元。
4、乙方分包的工程项目,不得再行分包。在施工过程中经检验达不到国家验收规范规定,不能保证工程质量,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返工的损失,乙方应予赔偿。
5、合同签订后,不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如乙方不经甲方同意,单方解除合同时,应由乙方赔偿甲方因影响施工计划造成的经济损失;如甲方中途解除合同,应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条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申请仲裁或诉讼的办法解决。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根据《合同法和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诚信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十堰市宏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项目,外墙真石漆工程承包给乙方,以下共同遵守。
一、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十堰大学锦秀韩林小区
2、工程地点:北京路十堰职业技术学院
3、承包内容
(1)外墙真石漆
(2)楼梯间及楼顶花架乳胶漆
(3)地下室内墙刷白
4、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料,包外架、包质量,搞好安全、文明施工。
二、合同工期
1、乙方自合同签订次日起进场施工,工期于 月 日前完成,不得影响本工程其它项目施工进度。
2、乙方应保证在约定工期内完成施工并通过验收交付甲方使用,若非甲方原因造成影响工程验收交付使用,乙方应承担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三、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1、施工价格:外墙真石漆每平方暂订价(60-65元),乳胶漆每平方暂订(16-18元),地下室刷白暂订价(10-12元),实际按当时报价为准。
2、工程量计算标准:工程按实际面积计算。
3、工程付款:外墙腻子和内墙腻子刷两遍后,甲方先预付总工程总量的55%,外墙真石漆和内墙乳胶漆刷完工后付工程总造价的80%,工程验收后付工程总价的95%,剩余的等保修一年整付清。
四、质量保修
1、本工程质量保修期为 年,自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且交付甲方之日起计算。
2、乙方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 天内派人保修,乙 期限内派人保修的,甲方可委托他人修理,所发生的费用在乙方结算保修金时予以扣除,乙方不得提出异议。
五、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本着
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 沈阳市红塔集团基地外墙真石漆及质感涂料工程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 工程概况及质量、安全目标
本工程位于 ,本合同施工单体建筑为 、 、 、 、 ,单体建筑共计 个, 建筑面积约 平方,工程质量目标按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安全目标确保无伤亡事故。
二、 承包范围
工作内容:采用包工方式,包施工吊篮及场内外组装运输、包质量、包进度,包安全文明施工等一次性风险包干单价。
承包范围:按施工图纸范围,外墙真石漆和围墙质感涂料工程。具体工序如下:粘结砂浆找平1~2遍→角、线、面修补→批底腻子1遍→打砂纸→上抗碱底漆→喷真石漆面层2遍→罩光漆1遍。
三、 承包单价
外墙真石漆为 元/㎡(包括外立面管道和装饰构件不另计面积),围墙质感涂料为 元/㎡,最终按实际墙面面积结算如不需要安装吊篮施工时每平方单价减3元结算)。
四、质量要求
1、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及现行国家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组织施工。
2、禁止出现裂缝、流坠、起伏不平等质量隐患,发生后须及时返工整改,项目部将视情节严重程度予以奖罚措施。
五、安全生产
1、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操作规程,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十项安全技术措施,牢记安全生产“十个不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安全标准化”示范工程管理,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2、开工时新工人进场前均作安全教育,完成发包方安全技术交底资料及考试卷,并登记好安全技术教育者名单,工人进场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花名册、考勤表、生活费及工资发放表等上报给甲方。
3、乙方必须设专职安全员一名,负责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并对全部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技术交底。由班组长、安全员每周定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会议,并作会议记录,呈报甲方。设兼职文明施工管理人员一名,负责工人宿舍及后勤保洁。必要时,乙方必须全力配合项目部的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4、坚持文明施工,及时做好“落手清”工作。搞好宿舍及生活区范围清洁卫生,不随地大小便,寝室内不准烧电饭锅、热得快、电炉等用电量较大的电器。未经项目部同意,不得私自开火,违者按有关条例予以处罚。 认真做好施工区域内的清理工作,做到“场清料净”,每日施工完毕,必须将当日产生的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到指定堆放场。
5、乙方对所承包工程的安全负全责,乙方必须为所属员工购买相关保险,并签订劳务协议书。若发生安全事故,则一切责任及相关处理事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于甲方无关。
六、工程进度
1、乙方应根据施工实际情况,配备足够的管理和操作人员,争取一切可利用时间抓紧施工,在高峰期必须保证有足够施工人员,管理人员必须有2人以上(一名为安全员、一名为质量管理人员)。
2、乙方应确保项目部编制的总进度网络及进度计划,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服从项目部根据进度需要按各部位划分的施工进度,严格按要求组织施工。
七、综合治理
1、遵守发包方及总包方各项规章制度(具体另附),创文明建筑工地,做文明建筑工人,坚决执行项目部与发包方、总包方签订有关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等责任书。
2、新工人进场必须具备有效身份证及准备一张一寸彩色近照,甲方配合做好相关证件等,费用由乙方自理。未经项目部同意,不准携带家属孩子住工地,违者按有关条列予以处罚。
3、乙方属特种工种,进入本项目的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招收的劳务人员,除符合持证上岗及安全考核外。
4、严禁招收童工,一经查出严肃处理,一切后果及责任由班组承担。
八、机械设备、劳保用品及其他机械用具
1、甲方不提供任何垂直及水平运输工具,其他所有机械及工器具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2、本工程无零星点工,相关配合工作均已包含在承包单价内。
九、付款方式
按完成成品量经项目部验收通过按实际工作量的50%计算,待业主方进度款到账后支付发放生活费,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通过后付至实际工作量的75%待业主方进度款到帐后支付,待业主方工程竣工审计结算款到帐后十天内付至总价的95%,余款5%作为保修金,二年期满后无质量缺陷无息付余款的2%,五年期满后无质量缺陷无息返还余款的1%,八年期满后无质量缺陷无息返还余款的1%,十二年期满后无质量缺陷无息返还余款的1%,支付工程款前乙方必须提供发票60%为增值税专用发票,40%为普通发票,如甲方要求不开发票扣除5%税金费用。如有质量问题乙方不及时维修甲方有权单方请第三方施工,维修费用按第三方实际维修费用的2倍在乙方保修金中扣除。
十、其他约定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要合理安排民工生活费发放,工程结束时
乙方必须与工人进行核对双方签字确认后项目部财务人员发放工资时按工资单每人凭身份证领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全额发清工人工资,如不足部分乙方补足全额发清。如出现民工投诉上访、闹事等事件发生,一切责任和相关费用均由乙方负责,并按每人次处罚乙方20xx元在工程款中扣除。
2、对于发包人、总包方制定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奖罚条例,乙方须严格遵守。
3、乙方承包后,不得借故价格高低、施工困难等原因而中途终止合同。如乙方强行终止合同,甲方有权按实际成品完成量的70%结算支付,由此带来的甲方的所有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如确因乙方施工质量与进度达不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按实际成品完成量的80%结算支付清退出场。
4、如政府规定必须参加养老保险及其它保险的,应由乙方承担。
5、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处理。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根据《合同法和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诚信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十堰市宏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项目,外墙真石漆工程承包给乙方,以下共同遵守。
一、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十堰大学锦秀韩林小区
2、工程地点:北京路十堰职业技术学院
3、承包内容
(1)外墙真石漆
(2)楼梯间及楼顶花架乳胶漆
(3)地下室内墙刷白
4、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料,包外架、包质量,搞好安全、文明施工。
二、合同工期
1、乙方自合同签订次日起进场施工,工期于 月 日前完成,不得影响本工程其它项目施工进度。
2、乙方应保证在约定工期内完成施工并通过验收交付甲方使用,若非甲方原因造成影响工程验收交付使用,乙方应承担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三、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1、施工价格:外墙真石漆每平方暂订价(60-65元),乳胶漆每平方暂订(16-18元),地下室刷白暂订价(10-12元),实际按当时报价为准。
2、工程量计算标准:工程按实际面积计算。
3、工程付款:外墙腻子和内墙腻子刷两遍后,甲方先预付总工程总量的55%,外墙真石漆和内墙乳胶漆刷完工后付工程总造价的80%,工程验收后付工程总价的95%,剩余的等保修一年整付清。
四、质量保修
1、本工程质量保修期为 年,自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且交付甲方之日起计算。
2、乙方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 天内派人保修,乙期限内派人保修的,甲方可委托他人修理,所发生的费用在乙方结算保修金时予以扣除,乙方不得提出异议。
五、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承建方:以下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方将凯丰世纪广场工程中的外墙涂料工程分包给乙方施工。为了更好的完成施工任务,本着互相合作,紧密配合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制定如下条款,沟通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凯丰世纪广场
工程地点:广西武宣县
二、承包工程内容及单价:
1、按工程量单价包干方式;
2、工程价:竹架10元/㎡、外墙人工13元/㎡、墙漆 元/㎡;
三、工程期限:施工日历天为15天。
1、计划开工日期:20xx年7月15日。
2、完成日期:20xx年8月1日。
四、工程质量目标:县优良工程。
以上综合包干单价中包含各种税费(均含、规费、保险费、劳保福利、利润、管理费、施工配合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施工技术措施费、工程材料费、试验费、加工制作、运输、安装、测试、管理、清洁、产品维护、验收、保修等)以上单价在施工期间不受政策市场因素变化的影响,为包干单价,不做调整。
五、工程量的计量:
按甲乙双方技术人员到工地现场测量计算为准。
六、付款方式:
完成合同工程量付工程款80℅,20℅验收合格后三个月付清。
七、工程要求:
1、质量标准: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现行规范要求及相关行业标准。
2、工期:按工程部要求工期完成。
3、安全:杜绝死亡及重伤事故,轻伤频繁率控制在1.5℅以内,达到《安全事故标准化施工》。乙方必须进行有效管理,确保安全生产。安全施工要求: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完全防护用品自行准备,且必须有安全使用许可证,合格证等,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如违章作业,乙方承担一切责任。甲方有权对乙方及相关负责人进行处罚。
4:材料要求:严格按照施工设计图纸、业主、监理、甲方以及招标文件的要求执行。
七、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协调施工过程中乙方与其他施工单位的交叉作业协调工作,保证乙方工人的连续生产,尽量避免停工、窝工。
2、甲方负责对乙方入场人员进行遵纪守法、安全消防、社会治安等方面的教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八、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按时完成施工图范围内的各项工作,所用的设备、材料均符合规范要求并满足建设单位给定的品牌。严格按行业相关要求组织施工,严格按照设计院审查合格认可的外墙涂料施工图施工,不得随意变动。
2、乙方应保证所承担的工程满足国家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并通过验收。由乙方施工当对土建结构造成的破坏和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和费用。
3、提供完整的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及保修服务(竣工验收资料的数量按有关规定执行)。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办理。
十、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失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外墙真石漆工程承包有关事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内容:
4.承包方式:乙方实行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自负盈亏的大包干方式,并不得转包。
二、合同工期
1.本工程工期为23天,由甲方提前2天通知乙方开工。开工日期自20_年7月9日至竣工日期20_年7月31日,按日历天计算,不足一天按一天计算。乙方若不能按时开工及按时竣工交付使用,每拖延一天向甲方支付1000.00元违约金,违约金甲方有权从乙方工程款中直接扣回。
2.施工中若因不可抗拒力的自然灾害(包括但不限于冰雹、地震、冰冻、下雨连续24小时等)、战争、暴乱及甲方不能提供工作面、资金支付未履行合同等,工期顺延,乙方应向甲方办理延期签证手续,但费用不增加。
三、合同价款
1.本合同执行综合单价形式,一次性含税固定综合包干单价为 ,大写: 。工程全部喷涂面积约计 ㎡,预计工程价款为元,工程完工后根据甲乙双方共同现场测量收方的实际喷涂面积进行结算。
2.含税固定综合单价包含所有机械费、材料费、人工费、运输费、措施费、检验费、保险费、管理费、利润、税费等与本合同约定的真石漆施工有关的一切费用。
四、付款方式
1.本工程无工程预付款。
2.基面施工完毕,底漆、主漆(真石漆)全部到货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本工程预计价款的30%。
3.在工程竣工后,付至工程预计价款的70%。
4.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合格后,甲、乙方进行工程结算,双方在结算书上签字后十四日内支付扣除保修金后的工程结算总价余款(即结算总价的95%),留工程结算总价5%工程款作为保修金。
5.下余5%为质量保证金,自竣工验收之日起贰年内为质保期,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扣除甲方代支代付款及违约金(如有)后,余款十四日内无息付清。
6.乙方应提供等额的正式税务工商业发票。
五、工程质量与验收
1.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_)、《建筑装饰装修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_)等现行相关专业规范、标准的规定,质量等级合格以上。若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的,甲方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返工,直到符合合格标准。因乙方原因致使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乙方还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直接或间接后果。
2.外墙真石漆在施工前必须涂刷抗碱封闭底漆,必须坚实、牢固、无粉化、起皮和裂缝,墙面基层必须使用抗裂砂浆找平。
3.外墙真石漆颜色20_年内不退色、不脱落、不开裂,如在此期间发生以上现象,乙方免费修补,发生的所有费用及给甲方带来的损失,均有乙方承担。
4.所有外墙真石漆产品(底漆、面漆)均采用 牌漆(甲方确认的现场样板为准)。材料进场均须提供产品合格证、性能检测报告和进场验收记录。
5.外墙真石漆施工工程应涂饰均匀、粘结牢固、不得漏涂、透底、起皮和掉粉。
6.基层必须找平,阴阳角必须顺直,涂料面层最少不得少于三遍。
7.外墙真石漆的颜色必须均匀一致,不得出现泛碱、咬色、流坠、疙瘩、沙眼、刷纹等现象,分割线必须顺直且宽度不得超过1cm。
8.施工主要工序应满足以下顺序:
修补——清扫——填补缝隙——抗裂砂浆找平——施涂抗碱封闭底漆——分割画线——贴纸胶带——喷涂真石漆面层(至少两遍)——揭纸胶带——喷涂真石漆防尘面油(一遍罩光漆)——清理现场。
9.施涂罩面面油(罩光漆)时,不得有漏涂和流俯现象。
六、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提供施工所需的场地及施工所需的水、电接口,水电费由施工方自理。
2.派专业工程师协调有关工作,负责工程的进展及监控,组织甲、乙及有关各方参加的工程会议,及时提出施工过程中的整改意见。
3.配合支持乙方工作,协调周边关系,为乙方创造施工条件。
4.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入场材料验收、安全及质量检查、隐蔽工程验收等工作,并办理变更签证。
5.对工程进度和质量进行监督,负责组织完工工程验收。
6.按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工程款。按合同规定办理工程结算
(二)乙方工作
1.委派 为本工程驻工地代表。
2.必须遵守甲方的有关规定和现场人员的管理,做到文明施工、遵守施工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
3.设备和材料进场前,样品必须经甲方认可并封样留存。设备和材料进场后,经验收合格方可使用。
4.必须严格按照行业标准进行施工。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本专业国家现行施工技术规范施工,确保工程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等级。
5.负责本工程的施工、验收、质保服务。
6.要严格执行隐蔽工程验收制度。隐蔽工程隐蔽前,须通知甲方对隐蔽工程进行验收,并作记录,经甲方书面认可,方能进行下一工序施工。未经确认,进行施工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返工,并视情节严重程度,处以相应经济处罚。
7.负责做好施工场其他工程、管线、邻近建筑物、临近构筑物的保护工作,施工期间,对其造成损坏的,负责承担全部责任。
8.外墙真石漆施工前应先做模板并由甲方工程部书面确认后方可大面积施工,否则出现问题由乙方负责。
9.负责提供相关产品证明资料及产品合格证书和产品检验报告等。
10.外墙真石漆装饰层色泽、厚薄、颗粒应均匀,不得有色差及漏涂、流淌、玷污等缺陷,做好成品保护工作,对各种原因造成的产品缺陷、污染进行整改,确保装饰面美观整洁。
11.乙方应加强现场的安全管理,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做到文明施工,工完场清,杜绝一切安全事故发生,施工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及对周边居民人身安全造成损伤的事故,一切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七、质量保修
1.本工程质量保修期为两年,自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且交付甲方之日起计算。
2.乙方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3天内派人保修,乙方不在约定的期限内派人保修的,甲方可委托他人修理,所发生的费用在乙方结算保修金时予以扣除,乙方不得提出异议。
八、违约责任
1.中途废止合同或违约,违约方赔偿对方合同总价的20%违约金及违约造成的损失;
2. 施工过程中如有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临沂仲裁委员会仲裁。
九、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质保金及工程尾款全部结清后自动终止。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日期: 日期: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现好客连锁酒店外墙真石漆工程承包有关事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重庆好客连锁射洪店外墙真石漆工程
2.工程地点:射洪县太和镇太和大道文艺巷原电信宾馆
3.承包内容:
(1)首次底灰:滑石粉、黑水泥、膨润土白乳胶、石膏及胶水;
(2)第二次施工:滑石粉、石膏及胶水;
(3)第三、四次施工同二次施工
(4)第五次:喷真石漆(材料品牌为金星,且每平米3.5-4公斤)
4.承包方式:乙方实行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自负盈亏的方式,不得转包。
二、合同工期
1.乙方自合同签订次日起进场施工,施工工期于5月25日前完成,不得影响本工程其他项目施工进度。
2.乙方应保证在约定的工期内完成施工并通过验收交付甲方使用,若非甲方原因造成影响工程验收交付使用,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三、合同价款及支付
1.施工价格:38元每平方米。乙方实际施工过程中若需要使用吊兰等,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不再收取措施费或配合费。施工所需的脚手架由甲方负责提供。
2.工程量计算标准:总工程量和款项按实际施工面积核算(外墙除窗户面积)计费。
4.本工程无工程预付款,首次底灰完成支付30%进度款,第二、三次施工完毕支付20%进度款,第四次施工完毕支付20%进度款,第五次施工完毕支付25%款项,剩余5%作为质保金在一年内支付。
5.乙方应提供等额的正式税务工商业发票。
四、工程质量与验收
1.本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质量标准以国家颁布的现行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为依据。环保标准应达到国家要求,颜色及效果以甲方确认的样板为准。
2.工程质量应当达到约定的质量验收标准的合格条件,达不到合格标准的,甲方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返工,直到符合合格标准。因乙方原因致使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乙方还应承担违约责任。
五、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工作
提供施工所需的场地;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接口、场内线路;按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工程款。
2.乙方工作
外墙真石漆施工前应先做模板并由甲方工程部书面确认后方可大面积施工,否则出现问题由乙方负责;负责提供相关产品证明资料及产品合格证书和产品检验报告等;外墙真石漆装饰层色泽、厚薄、颗粒应均匀,不得有色差及漏涂、流淌、玷污等缺陷,做好成品保护工作,对各种原因造成的产品缺陷、污染进行整改,确保装饰面美观整洁;乙方对施工过程中因违章操作以及不按甲方要求施工造成的乙方及第三方人员人身伤害、安全事故、财产损失,承担完全责任。
六、质量保修
1.本工程质量保修期为一年,自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且交付甲方之日起计算。
2.乙方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3天内派人保修,乙方不在约定的期限内派人保修的,甲方可委托他人修理,所发生的费用在乙方结算保修金时予以扣除,乙方不得提出异议。
七、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 外墙真石漆工程承包有关事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内容:
4.承包方式:乙方实行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自负盈亏的大包干方式,并不得转包。
二、合同工期
1.本工程工期为23天,由甲方提前2天通知乙方开工。开工日期自20xx年7月9日至竣工日期20xx年7月31日,按日历天计算,不足一天按一天计算。乙方若不能按时开工及按时竣工交付使用,每拖延一天向甲方支付1000.00元违约金,违约金甲方有权从乙方工程款中直接扣回。
2.施工中若因不可抗拒力的自然灾害(包括但不限于冰雹、地震、冰冻、下雨连续24小时等)、战争、暴乱及甲方不能提供工作面、资金支付未履行合同等,工期顺延,乙方应向甲方办理延期签证手续,但费用不增加。
三、合同价款
1.本合同执行综合单价形式,一次性含税固定综合包干单价为 ,大写: 。工程全部喷涂面积约计 ㎡,预计工程价款为 元,工程完工后根据甲乙双方共同现场测量收方的实际喷涂面积进行结算。
2.含税固定综合单价包含所有机械费、材料费、人工费、运输费、措施费、检验费、保险费、管理费、利润、税费等与本合同约定的真石漆施工有关的一切费用。
四、付款方式
1.本工程无工程预付款。
2.基面施工完毕,底漆、主漆(真石漆)全部到货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本工程预计价款的30%。
3.在工程竣工后,付至工程预计价款的70%。
4.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合格后,甲、乙方进行工程结算,双方在结算书上签字后十四日内支付扣除保修金后的工程结算总价余款(即结算总价的95%),留工程结算总价5%工程款作为保修金。
5.下余5%为质量保证金,自竣工验收之日起贰年内为质保期,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扣除甲方代支代付款及违约金(如有)后,余款十四日内无息付清。
6.乙方应提供等额的正式税务工商业发票。
五、工程质量与验收
1.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xx)、《建筑装饰装修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xx)等现行相关专业规范、标准的规定,质量等级合格以上。若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的,甲方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返工,直到符合合格标准。因乙方原因致使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乙方还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直接或间接后果。
2.外墙真石漆在施工前必须涂刷抗碱封闭底漆,必须坚实、牢固、无粉化、起皮和裂缝,墙面基层必须使用抗裂砂浆找平。
3.外墙真石漆颜色20xx年内不退色、不脱落、不开裂,如在此期间发生以上现象,乙方免费修补,发生的所有费用及给甲方带来的损失,均有乙方承担。
4.所有外墙真石漆产品(底漆、面漆)均采用 牌漆(甲方确认的现场样板为准)。材料进场均须提供产品合格证、性能检测报告和进场验收记录。
5.外墙真石漆施工工程应涂饰均匀、粘结牢固、不得漏涂、透底、起皮和掉粉。
6.基层必须找平,阴阳角必须顺直,涂料面层最少不得少于三遍。
7.外墙真石漆的颜色必须均匀一致,不得出现泛碱、咬色、流坠、疙瘩、沙眼、刷纹等现象,分割线必须顺直且宽度不得超过1cm。
8.施工主要工序应满足以下顺序:
修补——清扫——填补缝隙——抗裂砂浆找平——施涂抗碱封闭底漆——分割画线——贴纸胶带——喷涂真石漆面层(至少两遍)——揭纸胶带——喷涂真石漆防尘面油(一遍罩光漆)——清理现场。
9.施涂罩面面油(罩光漆)时,不得有漏涂和流俯现象。
六、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提供施工所需的场地及施工所需的水、电接口,水电费由施工方自理。
2.派专业工程师协调有关工作,负责工程的进展及监控,组织甲、乙及有关各方参加的工程会议,及时提出施工过程中的整改意见。
3.配合支持乙方工作,协调周边关系,为乙方创造施工条件。
4.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入场材料验收、安全及质量检查、隐蔽工程验收等工作,并办理变更签证。
5.对工程进度和质量进行监督,负责组织完工工程验收。
6.按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工程款。按合同规定办理工程结算。
(二)乙方工作
1.委派 为本工程驻工地代表。
2.必须遵守甲方的有关规定和现场人员的管理,做到文明施工、遵守施工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
3.设备和材料进场前,样品必须经甲方认可并封样留存。设备和材料进场后,经验收合格方可使用。
4.必须严格按照行业标准进行施工。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本专业国家现行施工技术规范施工,确保工程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等级。
5.负责本工程的施工、验收、质保服务。
6.要严格执行隐蔽工程验收制度。隐蔽工程隐蔽前,须通知甲方对隐蔽工程进行验收,并作记录,经甲方书面认可,方能进行下一工序施工。未经确认,进行施工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返工,并视情节严重程度,处以相应经济处罚。
7.负责做好施工场其他工程、管线、邻近建筑物、临近构筑物的保护工作,施工期间,对其造成损坏的,负责承担全部责任。
8.外墙真石漆施工前应先做模板并由甲方工程部书面确认后方可大面积施工,否则出现问题由乙方负责。
9.负责提供相关产品证明资料及产品合格证书和产品检验报告等。
10.外墙真石漆装饰层色泽、厚薄、颗粒应均匀,不得有色差及漏涂、流淌、玷污等缺陷,做好成品保护工作,对各种原因造成的产品缺陷、污染进行整改,确保装饰面美观整洁。
11.乙方应加强现场的安全管理,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做到文明施工,工完场清,杜绝一切安全事故发生,施工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及对周边居民人身安全造成损伤的事故,一切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七、质量保修
1.本工程质量保修期为两年,自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且交付甲方之日起计算。
2.乙方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3天内派人保修,乙方不在约定的期限内派人保修的,甲方可委托他人修理,所发生的费用在乙方结算保修金时予以扣除,乙方不得提出异议。
八、违约责任
1.中途废止合同或违约,违约方赔偿对方合同总价的20%违约金及违约造成的损失;
2. 施工过程中如有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临沂仲裁委员会仲裁。
九、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质保金及工程尾款全部结清后自动终止。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