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利店承包合同(热门四篇)

便利店承包合同(精选4篇)

便利店承包合同 篇1

企业全称:

承租人全称:

合同编号:

签定地点:

签定时间:

经营承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代表人:

地址:

电话

商铺出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代表人:

地址: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入驻甲方经营管理的金华路休闲街有关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商铺租赁区域

1.1乙方承包商铺的区域位 上海市

1.2 乙方声明在签署本合同之前已经现场考察过承包商铺的区域,对上述区域的现状和性质已经充分了解并表示满意。

1.3 乙方对上述区域的经营范围仅限于:

第二条:商铺租赁期限

2.1 本商铺租赁合同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月 日止。

2.2 合同期满,甲方有权收回上述区域,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约,则必须在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书面提出续约意向,经甲方同意后,双方重新签订商铺租赁合同。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签约权。

第三条 场地承包费、物业管理费及支付方式

3.1 甲乙双方约定,该区域场地承包费用为第一年即从20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每年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元),月费用为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元)。从第二年即 年 月 日开始,以后每年的租赁费用在上一年租赁费用的基础上递增-------------%(百分之 )。

3.2 按先付后用的原则,乙方须于每次支付---------即-----------月--------日前支付下次的承包费用。若乙方逾期支付,每逾期一天,则甲方有权向乙方要求支付日租金千分之一滞纳金;逾期15天仍不付清的,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就乙方所有设备设施进行估价折现以抵偿甲方损失。若仍不足抵偿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该负责赔偿。

3.3 本合同首期场地承包费用的发生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金实现付二押二。三个月租赁费用为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元),同时支付相当于二个月租金金额的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元 ),首期场地租赁费用加保证金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元),保证金在合同履行完毕后根据履行情况无息退还。乙方须于合同签订日同时支付首期承包费用和保证金。

3.4 乙方单独承担场地租赁区域内的保安、保洁、行政管理及乙方自行安装的经营设备维护维修等费用。甲方提供乙方独立使用的设备设施的维护维修由乙方负责,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若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设备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维修费用。

3.5 承包区域内的物业管理费为每月 元 (大写人民币 元)。物业管理费用同租赁费用同时支付。乙方支付场地租赁费和物业管理费的方式为 (汇款/现金),甲方的开户行帐号: 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的场地租赁费和物业管理费后,开具合法凭证交乙方。

3.6 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费用以日计算。

第四条 其他费用及支付方式

合同期间,乙方租赁区域实际发生的水、电、通讯、排污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在收取甲方的付款通知后的七天内支付给甲方。每逾期一天,乙方须按应付总额的千分之一支付滞纳金;逾期30天不支付清的,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第五条: 经营、管理、装修及费用承担

5.1 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的装修或安装、改装方案经甲方书面同意后,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装修或改装所需要的或可能发生的政府有关部门申请报批的手续所需甲方提供的相关图纸、资料等证明材料或需加盖有关证明印鉴等,甲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对于此等业务不得收费,因报批产生政府相关收费,由乙方承担。乙方进行重大装修或安装重要设施可能会影响甲方的水、电供应的,乙方应事先与甲方协商并取得甲方的书面许可,且乙方应配合甲方向有关政府部门办理法定批准手续后方可施工。

5.2 乙方装修时不能封闭安全通道、消防通道及影响相关设施的使用,也不得改变上述设施的用途,并保证达到国家相关部门对消防、安全的规范要求,取得相关部门的合格认定文件 。如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纠纷的,应由乙方承担责任。

5.3 乙方自行承担对该合同标的区域进行装修的费用。

5.4 乙方进行装修时,应当保证该装修工程不得影响甲方及第三方的正常经营活动和员工的正常工作,如有问题需双方事先协商解决。

5.5 装修方案经甲方审核同意后,甲方单方面提出重复修改所造成的费用,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六条 承包相关部位户外招牌

6.1 甲方同意乙方装设户外招牌,但户外招牌的位置、内容、设计方案必须经过甲方同意,并且乙方应按政府规定办理批转手续及承担政府部门收费。除户外招牌外,乙方在商厦和车辆外围安装或张贴或悬挂任何招牌、标记、宣传物或广告前,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如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甲方可随时将其清除。为此如与甲方或第三方之间产生纠纷的,则乙方在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自行承担赔偿责任。

6.2 所有由乙方安装的招牌均属于乙方的财产,乙方应负责定期清洁和维护并承担相应的费用,保证整体的协调和整洁;乙方可随时将其清除,但乙方应当保证清除后不存在任何有损商厦和车辆外墙墙体及形象的情况。

6.3 乙方应保证该招牌的使用未侵害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也不给甲方带来名誉损害,因该招牌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7.1 甲方对商铺公共设施进行定期维修保养,保证这些设施的安全和正常使用。如合同期内出现或发生妨碍安全、正常使用的损坏或故障时(乙方原因造成除外),甲方应事先通知乙方,并尽可能在乙方认为合适的时间内安排维修,以尽可能保证乙方的正常运营不受影响和干扰。

7.2 乙方办理经营、设计、装修所需的或可能发生的环保、通讯、消防、卫生以及其他国家规定的申请报批手续时,如需甲方提供乙方办理报批所需的相关文件、图纸、资料等证明材料,或需加盖有关证明印鉴等,甲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对此业务不另收费用。因报批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7.3 遇到紧急事态时,若在营业时间内,甲方由乙方人员陪同进入该区域。但在非营业时间内或无法联络到乙方的情况下,甲方或其授权代表可在事先无通知的情况下进入该区域,并且甲方不需负任何责任及赔偿因进入该区域而产生的损坏。但事后甲方需将情况向乙方予以书面说明。

7.4 甲方在发出通知的情形下,以甲方认为妥当的办法,清理及处理该非属于乙方使用范围内留下或未处理的任何纸箱、纸盒或其他任何种类性质的障碍物,以保持整个营业环境的整洁。甲方不因此而须向乙方或任何其他人承担任何责任。

7.5 因甲方的过失直接引起的该区域的损坏,及甲方负责提供的设施和公共管线在设置上的缺陷或损坏,使乙方或第三者受到伤亡、财产损失时,甲方应在法律规定的责任范围内赔偿乙方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第八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8.1 向甲方提供乙方在经营管理区域内从事商业活动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及商标注册等相关证书。

8.2 乙方保证,在合同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而未批准前,不得擅自改变本合同约定的使用用途和经营范围。保证其在经营管理区域内的一切商业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府职能部门的要求。

8.3 乙方对经营管理区负有完全管理职能,任何对经营管理区域的出租、分租或与第三者合租、设定抵押或担保的行为都必须事先向甲方声明并经甲方书面同意。

8.4 乙方保证本合同约定如期支付场地经营费、物业管理费及其他应由乙方支付的费用。在本合同期内,乙方保证不以任何理由抵扣其必须向甲方支付的场地经营费、物业管理费及其他应由乙方支付的费用。

8.5 乙方应正常使用并爱护经营管理区域及甲方提供的各项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经营管理区域设施出现损坏或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及时维修。乙方不予维修的甲方可视实际需要在发生通知24小时后进行维修,所需要费用由乙方承担 。

8.6 在本合同期内,乙方应对自费装修及设备安装部分应进行不定期的维修保养,确保安全。

8.7 在本合同期内,乙方独立承担经营管理区域内的消防、卫生、治安等方面的责任,自行保管经营管理区域内乙方的商品、设备等财产。

8.8 乙方的经营管理区域,因乙方使用、操作或装修不当等原因,或由于乙方及乙方雇员、代理人的行为失职或疏忽,使甲方或第三者受到伤亡、财产损失时,乙方应对甲方或第三者负完全责任,并赔偿甲方或第三者由此受到的所有损失。

第九条 经营管理区域返还时的状态

9.1 乙方须在经营管理区提前结束或期满后三天内,把经营管理区域及接收时属于甲方所有的附属物、设备、装置,在甲方书面认可的可租用和良好的使用状态下,交还甲方。乙方可带走包括但不限于单体空调、厨房设施等可移动部分的乙方自有财产,固定部分不得带走。

9.2 若乙方未按9.1约定的时间将经营管理区域交还甲方,每逾期一天,按10元每平方米支付使用费,并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延迟向新租户交付该区域而需要承担的违约金。

9.3 若乙方未按9.1约定的状态将经营管理权返还予甲方,因此而引起的一切开支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 保安责任

10.1 乙方自行负责其范围内财物之保安、保管、监控以及消防工作。甲方如向乙方承租范围提供的保安员、管理人员、任何性质的机械、电子防盗系统(如有),都不能构成甲方对乙方承租范围内之财物负有保安、保管责任之证明,乙方在任何时候都对承租范围内之财物负有保安、保管责任。

10.2 甲方负责公共部分的保安工作,乙方负责其承担范围内的保安工作。

第十一条 合同提前终止

11.1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提前终止本合同。

11.2 若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在发生后的任何时间提前终止本合同,并合法地收回该区域:

11.2.1 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支付租赁费、物业管理费用、或应缴付的其他费用,逾期30天仍未付清的;

11.2.2 乙方未向甲方以书面形式通知的情况下,中断其营业持续满十五天的;

11.2.3 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经营管理区域用途或范围的;

11.2.4 乙方营业执照被吊销、注销,企业破产或进入清算程序的;

11.2.5 任何人向法院申请对乙方的任何财产进行强制执行而使合同标的区域内的财产被查封的;

11.2.6 乙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中乙方必须遵守或履行的规定,经甲方以书面通知,并给予乙方十五天的整改期后,乙方仍不整改的,甲方有权在此后的任何时间提前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遭受的实际损失。

11.3 甲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中甲方必须遵守或履行的规定,经乙方以书面通知,并给予甲方十五天的整改期后,甲方仍不整改的,乙方有权在此后的任何时间提前终止本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其遭受的实际损失。

11.4 甲乙方依据12.2、12.3条款所述的情形提前终止合同的,都应及时通知对方,照实结清各方相应费用。守约方也可选择不予终止合同,但仍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其遭受的实际损失。

11.5 若发生地震、水灾、台风或甲乙双方不可预见亦不能控制的不可抗力事件,或由于甲方经营定位偏离、管理不当受政府部门的强制干预,致使合同标的区域不能正常使用,则甲方应负责尽快修复。合同标的区域修复期间,乙方免交租赁费用,待合同标的区域恢复使用后继续计算租赁费和其他费用。若不可抗力、政府规划改造、动迁等致使合同标的区域无法恢复或经营的市场、环境基础不复存在,合同不宜继续履行,则甲乙双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而无需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本合同如本款所述终止时,双方应即时结清租赁费用及其它各项费用。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 甲方因非本合同约定的情况提前终止合同的,应以两个月的场地使用费作为违约金支付给乙方;违约金不足以抵偿乙方遭受的实际损失,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12.2 乙方因非本合同约定的情况提前终止本合同的,甲方可以就乙方所有设备设施进行估价折现以抵偿甲方损失。若仍不足抵偿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该负责赔偿。

12.3 若乙方违反本合同项下任何付款责任,甲方经事先书面通知乙方后有权切断经营管理区域的水、电供应或其他服务或采取合法的其他措施、行动,直到乙方纠正违约行为,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及所有因此而引起的一切费用均有乙方负责。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应友好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合同标的区域所在地人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送达

向任何一方送达的任何文件或通告,如以挂号邮件的方式寄往一方下列地址,在寄出三个工作日后,则视作已送达收件人;如以快递的方式送达的,则投送快递当日视作已送达收件人。一方需要更改地址的 ,须以挂号信的方式通知对方。

甲方地址: 收件人:

乙方地址: 收件人: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

15.1 双方同意不向传播媒介或公众透露本合同内容,特别是相关费用,以及双方企业信息及商业秘密,否则视为违约。

15.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共同协商另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3 本合同所有条款,包括但不限于甲乙方各自或共同的义务或免除责任的条款,双方均已充分了解,甲乙双方同意以签署本合同的方式确认本条所述内容。

15.4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15.5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各执二份。

第十六条 附则

附件:

附件一:甲方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附件二:乙方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附件三:商铺场地平面图

附件四:管理协议

附件五:安全管理责任书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日期: 日期

便利店承包合同 篇2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所有的__________________茶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承包经营_______________茶庄, ___________茶庄的经营范围见营业执照

1.承包给乙方的茶庄位于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_号;

2.茶庄现包括一幢面积为_____________平方米____________房及茶庄周围甲方所有的附属土地(甲方应提供所有的权属证书);

3.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______日内,甲乙双方共同对移交给乙方的___________茶庄的财产进行清点。

4.甲方必须在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将茶庄全部移交给乙方,由乙方进行简单装修(如安装空调、铺设地面等)。

5.上述房屋、土地使用权和财务均属承包财产的范围之列,甲方应同茶庄的营业执照一并移交给乙方,供乙方经营使用。

第三条承包期限

该茶庄承包期限共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四条承包金支付方式

1.该茶庄第一年承包金为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_元整)。

2.第二年至_____年承包金为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_元整)。

3.每年的承包金必须在当年_____月_____日一次性付清。

4.本合同签订后当日,乙方先预付给甲方承包定金______万元。

第五条茶庄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承包期限内,甲方保证该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使用不当除外),其它所属硬件设施的维修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

2.甲方提出进行维修须提前_______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承包期限顺延。

第六条 茶庄的转包与转让

1.在承包期间,甲方有权依法定程序出卖乙方所承包的茶庄。出卖后,本合同对新的茶庄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

2.乙方如将该茶庄的承包权转让给第三方,提前三个月通知甲方。

3.甲方出售该茶庄,在________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本合同

1.本合同生效后具有法律约束力,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新的书面协议。

2.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提供不符合约定条件的茶庄设施,严影响经营。

(2)甲方未履行房屋的修缮义务,严重影响经营。

3.承包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4.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者无法完全履行时,甲、乙双方协助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全面实际履行本合同,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的应负违约责任。

2.在承包期间,甲方有第八条第二款的行为之一或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本合同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甲方应按照当年年承包金的两倍作为违约金。

第九条免责条款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酒店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承包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十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1.提请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

第十三条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___份,由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

便利店承包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通常为学校)

乙方:___________(通常为承包人)

甲乙双方就学校商店的承包经营的相关事宜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将位于______的商店交给乙方经营,乙方愿意承包经营。

第二条本合同的有效期限为___年,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三条学校商店的经营应坚持服务教学、服务师生、依法经营、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原则。

第四条商店经营必须办理合法经营手续。具体手续由_________办理,办理手续的相关费用由______承担。

第五条乙方按学期(或学年)交纳承包费用。标准为___元/期。交款方式为______。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商店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2.按合同约定收取承包费用;

3.为乙方的经营提供安全卫生的经营场地和相关设施;

4.学校购物在质量、价格同等的情况下,应保证承包人的优先供货权;

5.不得允许除承包人以外的第三人在校内从事与乙方项目相同的经营。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对商店依法行使经营权;

2.依法经营,主动接受有关职能部门和甲方的监管,热情为师生服务;

3.不销售不符合安全卫生标准的学生用品和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的食品和其他不利于学生身心健康的商品。

第八条违约责任

1.因场地、设施存在安全隐患,乙方提出后甲方未采取措施排除,由此而发生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因事故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2.乙方违法经营发生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甲方可以解除合同;甲方对乙方的经营未尽监管职责的,甲乙双方共同承担责任。

3.乙方不按时交纳承包费用的,按应交纳费用的___%向甲方交纳违约金,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4.甲方不履行第六条第4项和第5项规定的义务,乙方可以要求减少承包费用直至解除合同。

第九条争议的处理

双方因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下列第___项处理:

1.提交______合同仲裁机构仲裁。

2.向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公章) 乙方:_____(签章)

法定代表人:___(签字)

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____年______月___日

附:

1.学校商店不同于校外商店,它是开设在校园里面的以服务教学、服务师生为主要目的的商店,因此,根据学校的环境特.汽和特定的服务对象,有必要对它的经营范围、方式、要求及利润大小作出一些限制性规定,并在合同中予以明确。

2.学校商店,不论是大的超市,还是小卖部,都必须依法办好合法的经营手续,否则不得开业。依法签仃商店承包合同,要涉及到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双方都要注意了解,以保证合同内容的合法性。

便利店承包合同 篇4

承包合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目的。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便利店承包合同范本3篇,欢迎参考阅读!

便利店承包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通常为学校)

乙方:___________(通常为承包人)

甲乙双方就学校商店的承包经营的相关事宜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将位于______的商店交给乙方经营,乙方愿意承包经营。

第二条 本合同的有效期限为___年,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三条 学校商店的经营应坚持服务教学、服务师生、依法经营、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原则。

第四条 商店经营必须办理合法经营手续。具体手续由_________办理,办理手续的相关费用由______承担。

第五条 乙方按学期(或学年)交纳承包费用。标准为___元/期。交款方式为______。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商店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2.按合同约定收取承包费用;

3.为乙方的经营提供安全卫生的经营场地和相关设施;

4.学校购物在质量、价格同等的情况下,应保证承包人的优先供货权;

5.不得允许除承包人以外的第三人在校内从事与乙方项目相同的经营。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对商店依法行使经营权;

2.依法经营,主动接受有关职能部门和甲方的监管,热情为师生服务;

3.不销售不符合安全卫生标准的学生用品和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的食品和其他不利于学生身心健康的商品。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因场地、设施存在安全隐患,乙方提出后甲方未采取措施排除,由此而发生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因事故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2.乙方违法经营发生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甲方可以解除合同;甲方对乙方的经营未尽监管职责的,甲乙双方共同承担责任。

3.乙方不按时交纳承包费用的,按应交纳费用的___%向甲方交纳违约金,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4.甲方不履行第六条第4项和第5项规定的义务,乙方可以要求减少承包费用直至解除合同。

第九条 争议的处理

双方因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下列第___项处理:

1.提交______合同仲裁机构仲裁。

2.向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公章) 乙方:_____(签章)

法定代表人:___(签字)

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____年______月___日

附:

1.学校商店不同于校外商店,它是开设在校园里面的以服务教学、服务师生为主要目的的商店,因此,根据学校的环境特.汽和特定的服务对象,有必要对它的经营范围、方式、要求及利润大小作出一些限制性规定,并在合同中予以明确。

2.学校商店,不论是大的超市,还是小卖部,都必须依法办好合法的经营手续,否则不得开业。依法签仃商店承包合同,要涉及到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双方都要注意了解,以保证合同内容的合法性。

便利店承包合同范本二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所有的__________________茶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乙方承包经营_______________茶庄, ___________茶庄的经营范围见营业执照

第二条 茶庄的坐落、面积、装修、设施情况

1.承包给乙方的茶庄位于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_号;

2.茶庄现包括一幢面积为_____________平方米____________房及茶庄周围甲方所有的附属土地(甲方应提供所有的权属证书);

3.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______日内,甲乙双方共同对移交给乙方的___________茶庄的财产进行清点。

4.甲方必须在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将茶庄全部移交给乙方,由乙方进行简单装修(如安装空调、铺设地面等)。

5.上述房屋、土地使用权和财务均属承包财产的范围之列,甲方应同茶庄的营业执照一并移交给乙方,供乙方经营使用。

第三条 承包期限

该茶庄承包期限共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四条 承包金支付方式

1.该茶庄第一年承包金为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_元整)。

2.第二年至_____年承包金为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_元整)。

3.每年的承包金必须在当年_____月_____日一次性付清。

4.本合同签订后当日,乙方先预付给甲方承包定金______万元。

第五条 茶庄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承包期限内,甲方保证该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使用不当除外),其它所属硬件设施的维修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

2.甲方提出进行维修须提前_______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承包期限顺延。

第六条 茶庄的转包与转让

1.在承包期间,甲方有权依法定程序出卖乙方所承包的茶庄。出卖后,本合同对新的茶庄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

2.乙方如将该茶庄的承包权转让给第三方,提前三个月通知甲方。

3.甲方出售该茶庄,在________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本合同

1.本合同生效后具有法律约束力,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新的书面协议。

2.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提供不符合约定条件的茶庄设施,严影响经营。

(2)甲方未履行房屋的修缮义务,严重影响经营。

3.承包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4.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者无法完全履行时,甲、乙双方协助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全面实际履行本合同,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的应负违约责任。

2.在承包期间,甲方有第八条第二款的行为之一或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本合同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甲方应按照当年年承包金的两倍作为违约金。

第九条 免责条款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酒店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承包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十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1.提请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

第十三条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___份,由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

便利店承包合同范本三

企业全称:

承租人全称:

合同编号:

签定地点:

签定时间:

经营承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代表人:

地址:

电话

商铺出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代表人:

地址: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入驻甲方经营管理的金华路休闲街有关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商铺租赁区域

1.1乙方承包商铺的区域位 上海市

1.2 乙方声明在签署本合同之前已经现场考察过承包商铺的区域,对上述区域的现状和性质已经充分了解并表示满意。

1.3 乙方对上述区域的经营范围仅限于:

第二条:商铺租赁期限

2.1 本商铺租赁合同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月 日止。

2.2 合同期满,甲方有权收回上述区域,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约,则必须在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书面提出续约意向,经甲方同意后,双方重新签订商铺租赁合同。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签约权。

第三条 场地承包费、物业管理费及支付方式

3.1 甲乙双方约定,该区域场地承包费用为第一年即从20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每年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元),月费用为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元)。从第二年即 年 月 日开始,以后每年的租赁费用在上一年租赁费用的基础上递增-------------%(百分之 )。

3.2 按先付后用的原则,乙方须于每次支付---------即-----------月--------日前支付下次的承包费用。若乙方逾期支付,每逾期一天,则甲方有权向乙方要求支付日租金千分之一滞纳金;逾期15天仍不付清的,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就乙方所有设备设施进行估价折现以抵偿甲方损失。若仍不足抵偿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该负责赔偿。

3.3 本合同首期场地承包费用的发生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金实现付二押二。三个月租赁费用为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元),同时支付相当于二个月租金金额的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元 ),首期场地租赁费用加保证金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元),保证金在合同履行完毕后根据履行情况无息退还。乙方须于合同签订日同时支付首期承包费用和保证金。

3.4 乙方单独承担场地租赁区域内的保安、保洁、行政管理及乙方自行安装的经营设备维护维修等费用。甲方提供乙方独立使用的设备设施的维护维修由乙方负责,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若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设备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维修费用。

3.5 承包区域内的物业管理费为每月 元 (大写人民币 元)。物业管理费用同租赁费用同时支付。乙方支付场地租赁费和物业管理费的方式为 (汇款/现金),甲方的开户行帐号: 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的场地租赁费和物业管理费后,开具合法凭证交乙方。

3.6 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费用以日计算。

第四条 其他费用及支付方式

合同期间,乙方租赁区域实际发生的水、电、通讯、排污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在收取甲方的付款通知后的七天内支付给甲方。每逾期一天,乙方须按应付总额的千分之一支付滞纳金;逾期30天不支付清的,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第五条: 经营、管理、装修及费用承担

5.1 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的装修或安装、改装方案经甲方书面同意后,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装修或改装所需要的或可能发生的政府有关部门申请报批的手续所需甲方提供的相关图纸、资料等证明材料或需加盖有关证明印鉴等,甲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对于此等业务不得收费,因报批产生政府相关收费,由乙方承担。乙方进行重大装修或安装重要设施可能会影响甲方的水、电供应的,乙方应事先与甲方协商并取得甲方的书面许可,且乙方应配合甲方向有关政府部门办理法定批准手续后方可施工。

5.2 乙方装修时不能封闭安全通道、消防通道及影响相关设施的使用,也不得改变上述设施的用途,并保证达到国家相关部门对消防、安全的规范要求,取得相关部门的合格认定文件 。如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纠纷的,应由乙方承担责任。

5.3 乙方自行承担对该合同标的区域进行装修的费用。

5.4 乙方进行装修时,应当保证该装修工程不得影响甲方及第三方的正常经营活动和员工的正常工作,如有问题需双方事先协商解决。

5.5 装修方案经甲方审核同意后,甲方单方面提出重复修改所造成的费用,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六条 承包相关部位户外招牌

6.1 甲方同意乙方装设户外招牌,但户外招牌的位置、内容、设计方案必须经过甲方同意,并且乙方应按政府规定办理批转手续及承担政府部门收费。除户外招牌外,乙方在商厦和车辆外围安装或张贴或悬挂任何招牌、标记、宣传物或广告前,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如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甲方可随时将其清除。为此如与甲方或第三方之间产生纠纷的,则乙方在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自行承担赔偿责任。

6.2 所有由乙方安装的招牌均属于乙方的财产,乙方应负责定期清洁和维护并承担相应的费用,保证整体的协调和整洁;乙方可随时将其清除,但乙方应当保证清除后不存在任何有损商厦和车辆外墙墙体及形象的情况。

6.3 乙方应保证该招牌的使用未侵害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也不给甲方带来名誉损害,因该招牌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7.1 甲方对商铺公共设施进行定期维修保养,保证这些设施的安全和正常使用。如合同期内出现或发生妨碍安全、正常使用的损坏或故障时(乙方原因造成除外),甲方应事先通知乙方,并尽可能在乙方认为合适的时间内安排维修,以尽可能保证乙方的正常运营不受影响和干扰。

7.2 乙方办理经营、设计、装修所需的或可能发生的环保、通讯、消防、卫生以及其他国家规定的申请报批手续时,如需甲方提供乙方办理报批所需的相关文件、图纸、资料等证明材料,或需加盖有关证明印鉴等,甲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对此业务不另收费用。因报批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7.3 遇到紧急事态时,若在营业时间内,甲方由乙方人员陪同进入该区域。但在非营业时间内或无法联络到乙方的情况下,甲方或其授权代表可在事先无通知的情况下进入该区域,并且甲方不需负任何责任及赔偿因进入该区域而产生的损坏。但事后甲方需将情况向乙方予以书面说明。

7.4 甲方在发出通知的情形下,以甲方认为妥当的办法,清理及处理该非属于乙方使用范围内留下或未处理的任何纸箱、纸盒或其他任何种类性质的障碍物,以保持整个营业环境的整洁。甲方不因此而须向乙方或任何其他人承担任何责任。

7.5 因甲方的过失直接引起的该区域的损坏,及甲方负责提供的设施和公共管线在设置上的缺陷或损坏,使乙方或第三者受到伤亡、财产损失时,甲方应在法律规定的责任范围内赔偿乙方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第八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8.1 向甲方提供乙方在经营管理区域内从事商业活动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及商标注册等相关证书。

8.2 乙方保证,在合同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而未批准前,不得擅自改变本合同约定的使用用途和经营范围。保证其在经营管理区域内的一切商业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府职能部门的要求。

8.3 乙方对经营管理区负有完全管理职能,任何对经营管理区域的出租、分租或与第三者合租、设定抵押或担保的行为都必须事先向甲方声明并经甲方书面同意。

8.4 乙方保证本合同约定如期支付场地经营费、物业管理费及其他应由乙方支付的费用。在本合同期内,乙方保证不以任何理由抵扣其必须向甲方支付的场地经营费、物业管理费及其他应由乙方支付的费用。

8.5 乙方应正常使用并爱护经营管理区域及甲方提供的各项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经营管理区域设施出现损坏或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及时维修。乙方不予维修的甲方可视实际需要在发生通知24小时后进行维修,所需要费用由乙方承担 。

8.6 在本合同期内,乙方应对自费装修及设备安装部分应进行不定期的维修保养,确保安全。

8.7 在本合同期内,乙方独立承担经营管理区域内的消防、卫生、治安等方面的责任,自行保管经营管理区域内乙方的商品、设备等财产。

8.8 乙方的经营管理区域,因乙方使用、操作或装修不当等原因,或由于乙方及乙方雇员、代理人的行为失职或疏忽,使甲方或第三者受到伤亡、财产损失时,乙方应对甲方或第三者负完全责任,并赔偿甲方或第三者由此受到的所有损失。

第九条 经营管理区域返还时的状态

9.1 乙方须在经营管理区提前结束或期满后三天内,把经营管理区域及接收时属于甲方所有的附属物、设备、装置,在甲方书面认可的可租用和良好的使用状态下,交还甲方。乙方可带走包括但不限于单体空调、厨房设施等可移动部分的乙方自有财产,固定部分不得带走。

9.2 若乙方未按9.1约定的时间将经营管理区域交还甲方,每逾期一天,按10元每平方米支付使用费,并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延迟向新租户交付该区域而需要承担的违约金。

9.3 若乙方未按9.1约定的状态将经营管理权返还予甲方,因此而引起的一切开支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 保安责任

10.1 乙方自行负责其范围内财物之保安、保管、监控以及消防工作。甲方如向乙方承租范围提供的保安员、管理人员、任何性质的机械、电子防盗系统(如有),都不能构成甲方对乙方承租范围内之财物负有保安、保管责任之证明,乙方在任何时候都对承租范围内之财物负有保安、保管责任。

10.2 甲方负责公共部分的保安工作,乙方负责其承担范围内的保安工作。

第十一条 合同提前终止

11.1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提前终止本合同。

11.2 若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在发生后的任何时间提前终止本合同,并合法地收回该区域:

11.2.1 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支付租赁费、物业管理费用、或应缴付的其他费用,逾期30天仍未付清的;

11.2.2 乙方未向甲方以书面形式通知的情况下,中断其营业持续满十五天的;

11.2.3 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经营管理区域用途或范围的;

11.2.4 乙方营业执照被吊销、注销,企业破产或进入清算程序的;

11.2.5 任何人向法院申请对乙方的任何财产进行强制执行而使合同标的区域内的财产被查封的;

11.2.6 乙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中乙方必须遵守或履行的规定,经甲方以书面通知,并给予乙方十五天的整改期后,乙方仍不整改的,甲方有权在此后的任何时间提前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遭受的实际损失。

11.3 甲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中甲方必须遵守或履行的规定,经乙方以书面通知,并给予甲方十五天的整改期后,甲方仍不整改的,乙方有权在此后的任何时间提前终止本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其遭受的实际损失。

11.4 甲乙方依据12.2、12.3条款所述的情形提前终止合同的,都应及时通知对方,照实结清各方相应费用。守约方也可选择不予终止合同,但仍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其遭受的实际损失。

11.5 若发生地震、水灾、台风或甲乙双方不可预见亦不能控制的不可抗力事件,或由于甲方经营定位偏离、管理不当受政府部门的强制干预,致使合同标的区域不能正常使用,则甲方应负责尽快修复。合同标的区域修复期间,乙方免交租赁费用,待合同标的区域恢复使用后继续计算租赁费和其他费用。若不可抗力、政府规划改造、动迁等致使合同标的区域无法恢复或经营的市场、环境基础不复存在,合同不宜继续履行,则甲乙双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而无需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本合同如本款所述终止时,双方应即时结清租赁费用及其它各项费用。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 甲方因非本合同约定的情况提前终止合同的,应以两个月的场地使用费作为违约金支付给乙方;违约金不足以抵偿乙方遭受的实际损失,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12.2 乙方因非本合同约定的情况提前终止本合同的,甲方可以就乙方所有设备设施进行估价折现以抵偿甲方损失。若仍不足抵偿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该负责赔偿。

12.3 若乙方违反本合同项下任何付款责任,甲方经事先书面通知乙方后有权切断经营管理区域的水、电供应或其他服务或采取合法的其他措施、行动,直到乙方纠正违约行为,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及所有因此而引起的一切费用均有乙方负责。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应友好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合同标的区域所在地人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送达

向任何一方送达的任何文件或通告,如以挂号邮件的方式寄往一方下列地址,在寄出三个工作日后,则视作已送达收件人;如以快递的方式送达的,则投送快递当日视作已送达收件人。一方需要更改地址的 ,须以挂号信的方式通知对方。

甲方地址: 收件人:

乙方地址: 收件人: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

15.1 双方同意不向传播媒介或公众透露本合同内容,特别是相关费用,以及双方企业信息及商业秘密,否则视为违约。

15.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共同协商另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3 本合同所有条款,包括但不限于甲乙方各自或共同的义务或免除责任的条款,双方均已充分了解,甲乙双方同意以签署本合同的方式确认本条所述内容。

15.4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15.5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各执二份。

第十六条 附则

附件:

附件一:甲方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附件二:乙方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附件三:商铺场地平面图

附件四:管理协议

附件五:安全管理责任书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日期: 日期

一键复制全文保存为WOR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