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岚承包合同(精选3篇)
甲 方(发包方):泸州XX公司乙 方(承包方):昆明XX公司合同编号:
A-002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承包范围: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承包单价:
详见 预(决)算表
开工日期:竣工日期: 20-6-26总历工期:30天 (如增加工程量或施工有误,工期照常延期)
a) 质量等级:合格
b) 质量评定仲裁部门名称:业主方、监理方等部门承包单位
昆明XX公司第二条 工程款支付:
1、 总造价约580米单价769.2元446136.00元,工程合同签订预付,完工后一次性付清尾款。第三条 图纸及工程验收
1、 图纸提供日期:
2、 图纸提供套数:一套
3、 工程验收时间:第四条 甲方驻工地代表:汤甲方负责水、电,费用,协调其它单位关系。第五条 乙方驻工地代表:叶方在施工期间不得随意停工,如造成工期延误,后果自行承担。第六条 施工方案及施工工艺:所有材料需报甲方会同监理及业主审批和备案第七条 结算方式:按实际工程量结算。第八条 违约责任:按合同法条款执行(损坏甲方材料照原价赔偿)第九条 争议
1、 仲裁机构:当地人民法院
2、 争议解决程序:协商—诉讼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或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国家建设部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例》执行。第十条 合同份数:一式二份甲 方: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证件:法人证件: 电 话:电 话: 期:
期
___________村村委会村民代表会议会议记录
时间:
地点:
议题:关于将本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包给_____进行_______用地的表决。
为发展本村经济,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改善本村村民集体利益,经本村村民一致同意就“关于将本村_______承包给___进行_____用地”事项,召开村民会议。
会议情况:本村共有_____名有选举权的成员即年龄超过18同岁的本集体组织成员,出席本次会议的人数为_____人,超过本集体组织中有选举权的组织成员的半数,本次会议的召开有效。出席本次村民会议表示同意该事项的人数为______人,符合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国的村民会议三分之分以上成员同意的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
以下是同意该承包事宜的人员签名:(同意的村民要逐一签名并按手印)
工程名称:
工程编号: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签定时间: 年 月 日 。
签定地点: 市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后同意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 地暖工程。
二、工程地点: 。
三、承包范围和内容: 地暖工程(不含热源设备、供回水主干管、混凝土部分) 。做法和选材详见附图。计划安装实铺面积 平方米。
四、工程预算单价: 元/米2,工程预算总造价 元( 圆整)。
第二条 施工准备
一、甲方:
1.本合同签订后 天内提交该项目资金到位证明。
2.本合同签订后 天内作好现场准备工作。
二、乙方:
本合同签订后 2 天内且收到预付款后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和材料、施工工具进场;
第三条 工程期限
一、工程总工期为 天,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验收。
二、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1.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场地,(经乙方和有关各方验收不符合条件要求),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
2.凡甲方负责提供的条件未能保证施工需要或因交验时发现缺陷需要修配、代换而影响进度;
3.不属于包干系统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致使设计方案改变或由于施工无法进行的原因而影响进度;
4.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影响正常施工;
5.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或代购材料款而影响施工;
6.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第四条 工程质量
一、本工程质量经双方研究要求达到 甲方要求(平均室温 ℃)和图纸设计要求 。
二、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派驻工程代表的监督。
三、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由乙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必须按有关规定合格后方可用于施工;
2.由甲方和土建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必须有质量合格证方可用于工程。对材料的改变或代用必须经原设计单位同意,并发正式书面通知和甲方派驻工程代表签证后方可用于工程。
3.乙方应按质量验评标准对工程进行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并及时将单位工程质量评定结果送甲方和质量监理方,单位工程结构完工时,应会同甲方、质量监理方等进行结构中间验收;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甲方派驻代表和监理方代表。一般质量事故的处理结果应送甲方和质量监理方备案;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应经设计单位、质量监理单位、甲方等单位共同研究,并经设计、建设单位签证后实施;
5.工程竣工后,乙方对工程进行保修一年,保修时间自通过竣工验收之日算起。
第五条 工程款的支付与结算
一、本合同签订后 2 日内,甲方应支付材料预付款,计人民币 元( 圆整),技术、安装、人工、材料运输等费用 元( 圆整)。
二、 甲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后3天内,甲方应支工程款计人民币 元( 圆整)。
三、 总造价的5﹪即人民币 元( 圆整)作为工程质保金,待一个采暖季正常使用后即予以结算。
第六条 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乙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修改工艺的合理化建议,经甲方、设计单位或有关技术部门同意后采取实施。增加的工程量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后,由甲方追加工程款。
二、确因甲方拖欠工程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乙方的停工、窝工的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 工程验收
一、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频发的《关于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国和院等有关部门制定的竣工验收规定及企业的验收标准和施工图纸说明书、施工技术文件等为依据。
二、该工程应具有隐蔽验收签证、试压、试水等记录,甲方须及时办理验收签证手续。
三、乙方负责系统的调试运行正常后,交付甲方使用。
四、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方可使用,在规定的一年保修期内,凡因施工造成的质量事故和质量缺陷由乙方无偿保修。其保修条件、范围和期限按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频发的《建筑工程保修办法(试行)》执行。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的责任
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偿付逾期违约金;
2.工程不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按相关“建设工期提前或拖后的奖罚规定”偿付逾期罚款。
二、甲方的责任
1.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以外,还应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2.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储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前迁、材料和构配件积压等实际损失。
3.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或擅自使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4.乙方验收通知书送达 日内甲方未进行验收的,应按规定偿付逾期违约金。
5.不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的规定付给乙方赔偿金。
第九条 纠纷解决办法
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双方协商不成,按以下第( )项方式解决;
一、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附则
一、本合同一式 两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二、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结清工程款后本合同终止。
三、本合同签订时,甲乙双方如需提出修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甲方(盖章):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开户银行:
帐号:
电话:
传真:
乙方(盖章):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开户银行:
帐号:
电话:
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