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风空调施工合同模板(精选7篇)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就本项中央空调通排风工程有关事宜,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开工及竣工日期
1.开工日期:*年7月1日
2.竣工日期:*年7月31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30天)
四、合同价款
按建筑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平米,总价,单方造价按建筑面积计算每平米:空调水系统*元,通排风系统*元,空调电系统*元。
五、付款方式
1. 签订本合同后进场开工之日付款百分之三十
2. 工程完成百分之五十付款总价的百分之六十
3. 工程维修费百分之五
4. 工程完工七日内扣除工程维修费后付清全部工程款
六、质量要求
保证质量、验收合格,保修期一年,在接到甲方通知需要维修时乙方必须在八小时内到达现场,随时保证通讯畅通。
七、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有监督权。必须配合乙方正常施工。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保质保量提前完成。
八、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时支付工程款、给乙方造成损失误工费由甲方承担,乙方有权停工,工期相应顺延。
2.乙方不按时完工每超过一天罚款贰仟元,从工程款中扣除,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及时到达现场进行维修,如有延误每次扣除维修费壹万元。
九、以上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签字盖章生效,如有未尽事宜双方以书面协商解决。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承包工程范围
一、工程名称: 盐亭·恒都商业广场
二、工程地点: 四川省绵阳市盐亭县云溪镇石岭村 三、工作内容:乙方承揽图纸(1#A、1#B、3#A、3#B、15#、11#楼)范围内所有通风管道设备制作安装 ,支撑吊架制作安装以及通风设备(包括风口、风阀、防火阀、消音器、出风口、风机等设备安装,报验,检测,资料,至验收合格),甲方提出的设计变更及追加工作内容均在承包范围内。
第二条 承包方式
一、乙方承包范围:通风工程所有人工、材料、机械、运输、水电费、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文明施工、税收、施工人员的劳动保护及意外保险、至验收合格并出具合格证、等全部内容。
二、乙方负责详图转化,经甲方认可后方可施工。
第三条 合同价款
一、 本工程按照综合优惠报价的总价计算,工程款总价为 元 总价包干
二、乙方必须根据 甲方 要求进行工程的调试配合工作,费用包括在综合单价中。
第四条 工程期限
一、本工程合同工期为 日历天,即从 年 月 日开工 年 月 日完工。 二、如甲方调整,必须严格执行调整计划
第五条 工程质量
一、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派驻代表的监督。
二、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隐蔽工程必须经现场监理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2、乙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甲方派驻代表和现场监理。一般质量事故的处理结果应送甲方和质量监督站备案,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 应经设计单位、质量监督站、甲方等单位共同研究,并经设计建设单位签证同意 后实施。
3、工程竣工后,乙方按规定对工程实行保修两年,保修时间自通过竣工验收之日 算起,在包修期内因乙方施工质量问题,所涉及到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4、乙方所有施工项目必须保证通过消防验收,如果通不过消防验收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一、进度款支付
1、乙方安装完成经监理甲方初步验收后,支付总工程款的60% 。
2、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到总款的95%。
3、其余5%作质保金(质保金为两年)。
二 、支付方式 :银行转账或现金
三、所有进度付款在甲方收到总包方进度款15个工作日内支付。
四、乙方办理进度款支付手续时,必须提交本工程人工工资清册,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工资发放。
第七条 工程验收
一、竣工工程验收参照GBJ242-82(采暖与卫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43-20xx(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43-20xx(通风与空调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施工图纸和施工技术文件为依据。
二、工程施工中必须具有隐蔽验收签证。工程竣工质量检验合格后,甲方须及时办理验收签证手续。
三、工程完工后,乙方用书面形式办理相关手续交给甲方,作现场实物验收。
第八条 文明施工与安全
一、 乙方无条件服从甲方现场施工安全及文明施工管理,并配备专职安全员。
二、 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穿戴统一工作服、安全帽和劳保鞋。
三、 乙方应为现场施工人员购买意外保险,工伤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损失。
第九条 违约责任
本合同双方应各自履行。如有违约按总价5%作违约金。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不能满足工程要求,甲方有权自行安排施工力量,所发生的成本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纠纷解决办法
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双方协商不成,可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附则
一、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
二、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如需要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三、补充合同和本合同享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委托代表人(签章): 委托代表人(签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电 话: 电 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委托方):
乙方(服务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现就乙方对甲方委托的 中央空调风管清洗工程,进行施工一事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施工工作量:
二、双方的义务、责任与权利:
1、 甲方的责任、权利与义务:
1) 甲方有义务对乙方本次工程施工进行协助,提供专门的工程施工协调人员。
2) 甲方有责任为乙方协调提供指定的风口清洗场地。
3) 甲方有责任在施工期间为乙方协调提供安全的清洗设备储存场地,如因甲方或业主原因发生设备丢失,甲方应按价赔偿。
4) 甲方有责任在本次工程完成后,按付款方式中的规定,与乙方完成相关费用的结算。
5) 甲方有权利随时检查乙方施工进度与质量。
2、 乙方的责任、权利与义务:
1) 乙方有义务为本次工程的顺利实施提供必要的清洗设备、项目经理、技术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
2) 乙方为本次工程的施工主体,有责任承担本次工程的施工准备与实施、施工人员的组织和管理。
3)乙方负责为本次工程施工编写施工方案。
4)乙方负责为本次工程施工结束后提供竣工报告和提供清洗证据(包括照片与视频资料)或在清洗过程中每天结束后提供相关清洗证据。 5)乙方有责任协助甲方完成对本次工程的验收工作。
6)乙方有权利按付款方式的要求向甲方收取工程的各项相关费用。
三、付款方式:
甲方在要求乙方提供本次工程施工前应先支付工程总费用的 %作为工程预付款,工程结束后的 日内一次性结清所有工程款。
四、工程质量要求:
清洗过程中不得产生交叉污染;清洗后视觉检查应达到:被清洗的管道无污染物残留;上海润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中央空调清洗专家 联系电话:提供:中央空调通风系统清洗 中央空调水处理 大型换热器、冷凝器、蒸发器清洗 工业清洗清洗应采用机械清洗方式,清洗中不得损坏中央空调各功能部件和控制部件,否则乙方应给予赔偿或修复。
五、验收标准:
按卫生部颁发《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清洗规范》的要求执行。
六、验收方式:
按施工进度每天对清洗过的管道进行验收。
七、施工时间: 从施工起始日开始计算的完工期限应根据相应的中断时间增加。
八、工程量变更说明: 如甲方在合同签定后或施工过程中需变更工程量,不同意变更,如乙方同意变更,双方应签定本合同的附件,调整服务价格和完工时间。
九、特别说明: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认,乙方不承担此部件损坏的责任。
十、保密规定: 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内容均有对第三方保密的义务。
十一、违约责任:按《合同法》的规定处理。
十二、合同纠纷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交双方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十三、合同的生效:本合同在双方签章后,甲方预付款到达乙方帐户的当日生效。本合同的传真件与正本等效。
十四、合同的终止:
1、乙方提供的服务结束,甲方工程款完全到达乙方帐户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2、经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可终止;
3、任何一方在执行过程中违约,另一方可选择终止本合同并可追究违约方责任。
十五、无效认定: 本合同条文内容手写添加或更改无效。 上海润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提供:中央空调通风系统清洗应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可选择同意或如发现中央空调部件在施工作业前就已经损坏,应立即通知甲方确中央空调清洗专家 联系电话:中央空调水处理 大型换热器、冷凝器、蒸发器清洗 工业清洗
十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委托方):
乙方(服务方):
年月日:
发 包 方(甲方):
承 包 方(乙方):
由于施工需要,甲方将 承包给乙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有关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工程概况:
二、承包范围
丽水·隐居画乡酒店空调安装工程。
三、承包方式
本工程采用 方式进行承包。
四、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按开工报告日期)
计划竣工日期:(按竣工报告日期)
工期总日历天数: 日历天,配合装修进度要求。
五、合同价款
具体以最终结算审定价为准。
六、价款支付
工程款支付:本协议签订后3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预算价的 作为备料款,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结算价的 ,余下的 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经验收合格后15日内一次性付清
七、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须向乙方提供经确认后完整的施工图纸,资料。
2、负责协调施工现场的相关工作。
八、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须按图施工。
2、乙方须保质、保量、保安全完成施工任务
九、争议处理
1、合同履行中双方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处理,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公司主管部门进行调解;
2、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 。
十、合同生效、解除与终止
1、合同生效:双方约定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后合同生效。
2、合同终止:双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完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本合同即告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c 甲方:
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促使双方互相创造条件,搞好配合协作,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工程任务,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总则
一、工程名称:中央空调安装工程
二、工程地点:长沙市
三、工程承包范围和内容:
1、空调设备安装。
2、中央空调系统安装、调试协助、工程维护。
3、材料品牌按甲方要求,保证质量。
4、与各施工单位的相互配合工作,本工程竣工验收后的运行和维护等售后服务工作。
5、整个施工过程的临时设施、安全防护措施的施工,施工现场的保安工作等。
6、中央空调工程技术资料的整理和移交。
四、工程承包方式:
1、本工程由乙方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验收的总价包干方式。按照甲方认可的图纸和合同附件内容执行,相关参数及设备、材料清单详见合同附件。
2、乙方对合同附件中所要求的设备、材料生产厂家、规格、型号及材质要求等不得私自做出修改或变更。
3、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
五、工期:
1、室内工程工期为自乙方进场之日起天,乙方同时配合装修公司进度。
2、由于不可抗力、或因重大设计变更导致工程量的较大增减、装修装饰工程的延迟以及甲方同意的其他原因,工期才可相应顺延。
3、本项目竣工日期是指工程验收合格之日。
六、工程总造价:本项目合同采用总包干方式,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 小写(¥:.00 元)。
第二条施工准备
一、甲方在开工前协调好各安装方相互配合的关系;解决施工临时占用区域(包括材料、设备的堆放和中转场地);解决施工用水源、电源和运输道路的畅通;提供5KW的临时施工用电。保证施工用水电接口离施工现场不超过30米。
二、乙方在开工前应组织有关人员研究和熟悉图纸,参与设计交底;施工界区内的用水、用电、道路以及搭建施工临时设施,安排施工总进度计划,储备材料,加工构件,做好一切施工准备。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服从施工现场的统一管理,遵守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施工用水、用电费用结算:按乙方实际用电量计量,用电单价以电力局规定的施工电价加损耗计价计算电费;按实际用水量计量,用水单价以自来水公司规定的施工水价加损耗计价计算水费。上述水电费由甲方直接交与供电的土建总包方或装修公司。
第三条工程结算
本合同全部工程合同价款结算按下列方式办理:
1、合同签订后甲方即付乙方合同总额的 %(即¥ 元),乙方进场施工。
2、工程完成一半时甲方再付乙方合同总额的 %(即¥ 元)。
3、按设计要求所有工程安装完毕,管道试压保温完毕,甲方再付乙方合同总额的%(即¥元)。
4、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三天内,办理完工程结算,付款至工程总造价的 %(即¥ 元)。
5、本工程保修期为整个系统自竣工日期起
第四条施工管理
一、乙方在组织施工中必须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要根据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标准,以及设计要求组织施工,要求全部工程达到甲方验收合格标准;
二、乙方要严格执行隐蔽工程验收制度,凡隐蔽工程完成后,必须经过验收作出记录方能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一般隐蔽工程由乙方自行检查验收,并作好记录;重大或复杂隐蔽工程应由乙方书面通知业主或甲方共同进行验收,并办理隐蔽工程验收手续。如甲方与监理方未届时参加,乙方可自行检查验收,并应作好记录,甲方应予以承认。
三、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甲方对某个单项工程提出加快提前完成而采取特殊施工方法时,因此所增加的各项施工费用,应由甲方负担,在组织施工前,甲乙双方应办妥改变施工方法的手续。
四、乙方施工过程中负责整个工程的安全问题,如果发生人员伤亡事故,概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出面协调处理。
五、乙方施工质量由甲方项目技术负责人监督管理,并填写《小机施工过程质量跟踪确认单》,乙方凭此单才能到甲方财务部办理工程结算。
第五条、安装质量及竣工验收标准
一、空调安装工程质量要求
1、在施工中所采用的工艺、材料及组件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和行业标准及如下规范:《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xx);《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xx);《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xx);《建筑电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xx);《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
2、对须送检的材料或设备应先检后用,检测费和试验费由乙方承担。不合格材料和设备不准进入工地,甲方指定品牌或生产厂家的材料必须按本合同执行,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准变更。
3、甲方和监理方在施工质量监督和管理过程中所发现的不符合工程质量标准和要求的部分,乙方应无条件立即返工,对不合格的部位必须按甲方、监理单位和设计单位的要求整改,直至达到设计要求。
二、本工程空调验收效果:参照舒适性空调国家标准验收。
三、材料验收:进场材料由公司施工管理人员认真核对材质证明文件,共同检查是否与合同承诺的一致,对检查不合格的.材料应拒收。对已安装的材料如与品牌不符合应返工,费用由施工方负责。
四、安装监督:工程安装按设计师的技术交底安装,如果现场情况与图纸设计不符合的变更必须由设计师签字认可后方可施工。由于单方面变更引起的不良后果全部由施工方负责。
五、压力试验:如果为水系统,管道试验压力为0.8Mpa,1小时后压降≤0.02MPa,12小时后管道系统无渗漏为合格。如果为一拖一或一拖多氟系统,铜管试验压力为2.3Mpa,观察压力是否下降,若无下降即为合格,但温度变化压力也会变化,每变化1℃,压力会有0.1kgf/cm2的变化,应予修正。检查有无泄漏可采用手感、听感、肥皂水检查。
六、冷凝水试验:全部管道做充水试验,冷凝水均能顺利排放为合格。如果采用PVC给水管支吊架间距不得超过1.5M。
七、隐蔽工程验收:管道保温密实,胶水涂到位,保温层外包塑料薄膜,防止冷桥。空调安装工程在装修吊顶封板前必须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字验收。
八、系统调试验收:试车时必须由厂家售后服务工程师进行,整个工程验收由业主方、甲方负责人、施工方共同进行,并由三方签字认可。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无故不执行合同,如给乙方造成损失,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对乙方以不低于合同的3%进行经济补偿。
二、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不按合同约定时间施工、无故延长工期、中途退场等原因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
三、保修期内,如若因工程质量问题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
四、若发现乙方在工程施工中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等现象,除返工重做外,甲方视乙方情节、态度每次处违约金200至1000元。
五、如发现质量问题和质量缺陷,乙方应在接到甲方电话或书面通知后的2小时内派员进行维修。
第七条奖励、惩罚与仲裁
甲乙双方不得借故拖欠各种应付款项,如逾期不付,则视同贷款,拖延方应增付应付而未付款项的利息。施工中的经济纠纷,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不能解决时,可选择以下方式处理:
(1)、申请长沙市经济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长沙市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合同份数及有效期
一、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附则
本合同条款如对特别情况尚有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议定附则条款,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与本合同抵触。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承包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大丰市半岛温泉酒店(温泉馆、会议中心)工程中央空调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建筑面积:320xx平方米
工程地点:大丰港区
资金来源:自筹
二、 工程承包范围
大丰市半岛温泉酒店(温泉馆、会议中心)工程中央空调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工程量清单和有关说明为准。
三、合同工期
开竣工日期:20xx年6月 20 日,20xx年9月 10 日竣工。工期为80日历天。
实际开工日期按发包人现场代表及总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令明确的时间确定。
实际开工日期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文件发出日期之间的延续时间扣除经签证确认的工期顺延天数为承包人的最终履约工期,最终履约工期超过承包人承诺工期即视为工期延误。
承包人应按合同承诺的工期确保工程验收,如因承包人原因延误工期的,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按每拖延一天向招标人支付实际结算价万分之五的违约金,从工程款中扣除。
四、承包方式、工程质量标准
该工程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承包方必须以主体力量进场施工,项目经理在施工期间必须在场管理。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部分产品指定品牌); 工程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国家工程质量检查验收标准的合格标准;
五、合同价款:
合同价款金额(大写):人民币柒佰玖拾万零陆仟贰佰零柒元叁角肆分(小写¥:7906207.34元整)。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招标文件及招标答疑文件
4、投标书及其附件
5、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6、图纸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1、发包人委托 公司负责本工程的监理。监理单位委派 同志为本工程现场监理。
发包人委托的职权:
(1)对工程质量实行现场监督,并按工序分步验收。
(2)对承包人不按工序提请验收或不按施工规范施工的行为提出限期改正或停工整顿,并进行必要的经济处罚;
(3)责令不合格施工队伍退场,并就索赔提出方案;
(4)全权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制订和实施安全措施。
(5)参与工程决算的审核。
2、发包人派驻 同志为工地代表。
职权:(1)督促工程监理履行职责,组织抽查工程质量;
(2)审核阶段性完成的工程量;
(3)参与审核工程决算。发包人在开工前一周内提供工程施工图纸和有关的技术交底。
3、承包人委派项目经理 鞠恒 同志为工地负责人,具体负责工地事务的处理。承包人施工期间必须做好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防范措施,尤其是夜间必须要有可靠的防范措施。
八、质量与验收
本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工程。如果本工程竣工一次验收达不到合格标准,中标人必须无偿整改达到合格标准,同时招标人要求中标方按工程总价的2%承担违约金(中标人需无条件承诺在其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质量整改期间工期不予顺延。
九、安全施工
承包人必须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按施工企业安全操作规程要求进行管理,负责处理所发生的工程事故并承担一切责任和费用。
十、工程结算
本工程采用固定单价,工程结算方式为:中标价+设计变更+招标文件和合同约定可以调整的价格。
10.1工程竣工结算价 =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费用 + 其他项目费用 + 规费 + 税金。其中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费用中的中标综合单价结算时不予调整(无论招标时工程量清单中项目特征描述是否准确,招标人要求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为完成施工图纸的全部内容,若无相关设计变更和招标文件和合同约定可以调整外,中标综合单价不予调整),工程量按实际工程量结算。
10.2 本工程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合同中综合单价因工程量清单漏项或设计变更需调整时,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应按照下列办法确定:
a、招标人工程量清单漏项或设计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合同中有类似变更工程量清单项目的价格,参照类似价格确定变更价格;合同中无类似变更工程清单项目的价格,其相应综合单价由中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约定的计价程序和依据提出,经招标人确认后参照中标下浮率同比下浮后进行结算,但该变化引起的措施项目费的变化均不作调整。中标下浮率计算公式如下:中标价-标底价的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中暂列金额及其税金下浮率=(1-………………………………………………………………… )100%标底价-标底价的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中暂列金额及其税金
b、由于设计变更等原因引起的工程量增减或原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误差,其综合单价执行投标时的综合单价。
c、材料价格在约定的幅度范围内调整。施工合同中关于工程施工期间主要材料价格风险约定为:
第一类施工用材料:空调器、空调末端设备、水泵、风口、风阀、风机等工程量清单的《招标人推荐品牌的主要设备材料一览表》中的所有设备材料。
第二类施工用材料:钢管、钢材(板材和型钢等)。
第三类施工用材料:除第一、二类施工用材料外的其它一切材料。 施工期:从工程实际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①在工程施工期间,第一类施工用材料价格上涨或下降的,其差价均由承包人承担或受益,即第一类施工用材料设备价格不再调整。
②在工程施工期间,第二类施工用材料的价格上涨或下降幅度在10%以内的,其差价由承包人承担或受益,超过10%的部分由发包人承担或受益。
③在工程施工期间,第三类施工用材料价格上涨或下降的,其差价均由承包人承担或受益,即第三类施工用材料价格不再调整。
④第二类施工用材料的材料差价取定:应以大丰市造价办公布的《大丰市20xx年4月份主要建筑材料指导价》,大丰市造价办公布的指导价缺项部分执行20xx年第4期《盐城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市区材料市场指导价为基准(缺指导价的材料不再调整),差价为施工期同类材料算术平均市场指导价与《大丰市20xx年4月份主要建筑材料指导价》、《盐城工程造价信息》20xx年第4期市场指导价的差额。施工期材料算术平均指导价按下列公式计算:施工期材料算术平均指导价=Σ(每月材料指导价)/材料使用期间的月份数(大于半月的按整月份计算)
⑤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延误期间发生的材料价格上涨差额由发包人承担;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延误期间发生的材料价格上涨差额由承包人承担。
d.工程量的变化(是指由于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有误或设计变更引起的与招标时本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相比而至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量数量的增减)引起相关措施费用均不调整。因此招标人要求各投标人投标前必须自行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以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10.3《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中暂列金额和暂估价,该部分费用按实际发生的费用由招标人签证后计入工程结算总价。
10.4 该工程施工过程中项目负责人必须常驻现场实施工程管理,中途项目负责人如需离岗必须履行书面请假手续并经招标人同意。若未经招标人同意而擅自脱岗,将处以每天20xx元的罚款,从到期的工程款中扣回,若擅自脱岗连续达7天以上的,经发包人提出仍未改正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发包人将依法追偿。
10.5 本工程价款一律通过银行非现金结算,实行专款专用。
10.6 中标的承包人协调解决本工程实施过程中因施工发生的所有地方矛盾或与其他专业工程施工单位的配合矛盾,费用在投标报价中考虑,招标人不另支付此项费用。由于中标的承包人管理不善,在施工中污染周围环境、施工噪音干扰他人等所引起的政府职能部门罚款或停工整改或引起周围居民纠纷和索赔时,其所有发生的费用与损失将全部自行承担。
10.7 中标的承包人自行承担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任何状况下的安全责任,非招标人原因,发生的一切问题和责任与招标人无关,相关一切费用或民事、刑事责任均由中标的承包人自理;若中标人不能及时处理所发生的问题和责任,并且影响到招标人的工程进度及相关工作,招标人有权从工程款中提取费用处理相关事务。
10.8 应严格按现行的行业规定落实农民工工资、材料款、机械费支付措施,度确保及时支付。若发生拖欠现象,承包单位不及时、妥善处理并影响及招标人的,招标人可直接支付。招标人因此而提前支付的部分,每天按万分之五向总承包单位计取罚金,直至招标人向总承包单位下次付款之日。并在付款时作相应扣罚。
10.9 以上关于合同定价与结算方式主要条款中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xx)、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关于其有关问题解释答疑及苏建定(20xx)290号文中关于合同与结算的条款等进行协商,并在合同中具体约定。
10.10自工程竣工之日起,三个月内乙方报送结算,甲方在收到完整结算资料后,按规定及时办理审核及结算。乙方竣工结算送审价超过最终审定价8%的,审价机构对超出8%部分计取的审价费、追加费(审计合同)由乙方承担(按核减额的5%),甲方直接在竣工结算时给予扣除。
10.11中标人进场后,应统一使用招标人提供的临时设施,工人宿舍统一向招标人租赁。工人宿舍600元/间/月(不含水电费、物业费),临时工人宿舍租赁费由中标人按月与物业公司结算,若中标人拖欠则招标人在每次付款时按实际租赁费扣除。
10.12本专用条款未尽事宜,按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要求处理。招标时指定的设备单价在施工中发生不一致的情况下,需经业主和监理签证,同意并确认单价后方可使用。
十一、工程款支付
工程款指按签订的合同价扣除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中暂列金额及其规费和税金后的工程价款。具体付款方式如下:
1. 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必须向发包方提交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价的10%履约保证金,以转账方式缴至招标人指定帐户。签订合同后发包方向承包方支付合同总价10%的预付款。
2. 每个月末,发包方向承包方再支付当月完成工程量的50%的价款,工程结束时付满总工程款的60%。
3. 经系统调试,一次验收合格后15日内,发包方向承包方支付至工程款的80%,同时退还履约保证金(无息)。如果本工程竣工一次验收达不到合格标准,中标人必须无偿整改达到合格标准,同时招标人要求中标方按工程总价的2%承担违约金(中标人需无条件承诺在其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质量整改期间工期不予顺延。
4. 最终审计结束后一月内付至审计价的95%。
5.工程余款5%作质保金,工程质保期满二年后的15日内结清。
十二、违约、索赔和争议
1、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停工怠工,每拖延一天工期向招标人支付实际结算价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除外,不计算工期的时间,必须在灾害消除后报发包人工地代表与监理共同签证)。因发包人原因暂停施工的相应顺延工期。
2、承包人不按发包人要求施工,在告知后仍不及时改正的除责令退场外,还将追究经济赔偿责任。
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双方约定提交盐城市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大丰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其它
1、本工程承包人不得分包和转包。
2、承包人投标承诺的材料、品种、规格和生产厂家,不得随意更改;如发生由承包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
十四、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促使双方互相创造条件,搞好配合协作,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工程任务,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总则
一、 工程名称:中央空调安装工程
二、 工程地点:长沙市
三、 工程承包范围和内容:
1、 空调设备安装。
2、 中央空调系统安装、调试协助、工程维护。
3、 材料品牌按甲方要求,保证质量。
4、与各施工单位的相互配合工作,本工程竣工验收后的运行和维护等售后服务工作。
5、整个施工过程的临时设施、安全防护措施的施工,施工现场的保安工作等。
6、中央空调工程技术资料的整理和移交。
四、 工程承包方式:
1、本工程由乙方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验收的总价包干方式。按照甲方认可的图纸和合同附件内容执行,相关参数及设备、材料清单详见合同附件。
2、乙方对合同附件中所要求的设备、材料生产厂家、规格、型号及材质要求等不得私自做出修改或变更。
3、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
五、 工期:
1、室内工程工期为自乙方进场之日起天,乙方同时配合装修公司进度。
2、由于不可抗力、或因重大设计变更导致工程量的较大增减、装修装饰工程的延迟以及甲方同意的其他原因,工期才可相应顺延。
3、本项目竣工日期是指工程验收合格之日。
六、 工程总造价:本项目合同采用总包干方式,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 小写(¥:.00 元)。
第二条 施工准备
一、 甲方在开工前协调好各安装方相互配合的关系;解决施工临时占用区域(包括材料、设备的堆放和中转场地);解决施工用水源、电源和运输道路的畅通;提供5KW的临时施工用电。保证施工用水电接口离施工现场不超过30米。
二、 乙方在开工前应组织有关人员研究和熟悉图纸,参与设计交底;施工界区内的用水、用电、道路以及搭建施工临时设施,安排施工总进度计划,储备材料,加工构件,做好一切施工准备。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服从施工现场的统一管理,遵守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 施工用水、用电费用结算:按乙方实际用电量计量,用电单价以电力局规定的施工电价加损耗计价计算电费;按实际用水量计量,用水单价以自来水公司规定的施工水价加损耗计价计算水费。上述水电费由甲方直接交与供电的土建总包方或装修公司。
第三条 工程结算
本合同全部工程合同价款结算按下列方式办理:
1、合同签订后甲方即付乙方合同总额的 % (即¥ 元),乙方进场施工。
2、工程完成一半时甲方再付乙方合同总额的% (即¥ 元)。
3、按设计要求所有工程安装完毕,管道试压保温完毕,甲方再付乙方合同总额的%(即¥元)。
4、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三天内,办理完工程结算,付款至工程总造价的 %(即¥ 元)。
5、本工程保修期为整个系统自竣工日期起
第四条 施工管理
一、 乙方在组织施工中必须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要根据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标准,以及设计要求组织施工,要求全部工程达到甲方验收合格标准;
二、 乙方要严格执行隐蔽工程验收制度,凡隐蔽工程完成后,必须经过验收作出记录方能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一般隐蔽工程由乙方自行检查验收,并作好记录;重大或复杂隐蔽工程应由乙方书面通知业主或甲方共同进行验收,并办理隐蔽工程验收手续。如甲方与监理方未届时参加,乙方可自行检查验收,并应作好记录,甲方应予以承认。
三、 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甲方对某个单项工程提出加快提前完成而采取特殊施工方法时,因此所增加的各项施工费用,应由甲方负担,在组织施工前,甲乙双方应办妥改变施工方法的手续。
四、 乙方施工过程中负责整个工程的安全问题,如果发生人员伤亡事故,概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出面协调处理。
五、 乙方施工质量由甲方项目技术负责人监督管理,并填写《小机施工过程质量跟踪确认单》,乙方凭此单才能到甲方财务部办理工程结算。
第五条、安装质量及竣工验收标准
一、空调安装工程质量要求
1、在施工中所采用的工艺、材料及组件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和行业标准及如下规范:《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xx);《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xx);《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xx);《建筑电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xx);《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
2、对须送检的材料或设备应先检后用,检测费和试验费由乙方承担。不合格材料和设备不准进入工地,甲方指定品牌或生产厂家的材料必须按本合同执行,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准变更。
3、甲方和监理方在施工质量监督和管理过程中所发现的不符合工程质量标准和要求的部分,乙方应无条件立即返工,对不合格的部位必须按甲方、监理单位和设计单位的要求整改,直至达到设计要求。
二、本工程空调验收效果:参照舒适性空调国家标准验收。
三、材料验收:进场材料由公司施工管理人员认真核对材质证明文件,共同检查是否与合同承诺的一致,对检查不合格的材料应拒收。对已安装的材料如与品牌不符合应返工,费用由施工方负责。
四、安装监督:工程安装按设计师的技术交底安装,如果现场情况与图纸设计不符合的变更必须由设计师签字认可后方可施工。由于单方面变更引起的不良后果全部由施工方负责。
五、压力试验:如果为水系统,管道试验压力为0.8 Mpa ,1小时后压降≤0.02MPa,12小时后管道系统无渗漏为合格。如果为一拖一或一拖多氟系统,铜管试验压力为2.3 Mpa,观察压力是否下降,若无下降即为合格,但温度变化压力也会变化,每变化1℃,压力会有0.1kgf/cm2的变化,应予修正。检查有无泄漏可采用手感、听感、肥皂水检查。
六、冷凝水试验:全部管道做充水试验,冷凝水均能顺利排放为合格。如果采用PVC给水管支吊架间距不得超过1.5M。
七、隐蔽工程验收:管道保温密实,胶水涂到位,保温层外包塑料薄膜,防止冷桥。空调安装工程在装修吊顶封板前必须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字验收。
八、系统调试验收:试车时必须由厂家售后服务工程师进行,整个工程验收由业主方、甲方负责人、施工方共同进行,并由三方签字认可。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一、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无故不执行合同,如给乙方造成损失,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对乙方以不低于合同的3%进行经济补偿。
二、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不按合同约定时间施工、无故延长工期、中途退场等原因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
三、保修期内,如若因工程质量问题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
四、若发现乙方在工程施工中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等现象,除返工重做外,甲方视乙方情节、态度每次处违约金200至1000元。
五、如发现质量问题和质量缺陷,乙方应在接到甲方电话或书面通知后的2小时内派员进行维修。
第七条 奖励、惩罚与仲裁
甲乙双方不得借故拖欠各种应付款项,如逾期不付,则视同贷款,拖延方应增付应付而未付款项的利息。施工中的经济纠纷,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不能解决时,可选择以下方式处理:
(1)、申请长沙市经济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长沙市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合同份数及有效期
一、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二、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 附则
本合同条款如对特别情况尚有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议定附则条款,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与本合同抵触。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