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为了配合上饶市凤凰大道工程,甲方将凤凰大道管道新建工程委托给乙方承建,为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共同完成该项工程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条、项目名称:
1.1、项目名称:上饶市凤凰大道通信管道合建工程。
1.2、项目范围:
第二条、工程内容:
2.1、按上饶市规划设计要求,开挖道路一侧通信管沟约2100米。
2.2、在通信管道中按100-120米(特殊地段除外)建一检查井。
2.3、敷设8根塑料管(横跨8根)及回填、余土清运。
第三条、工期:
3.1、20__年2月21日开工至20__年4月20日前完工,如市政府要求提前则应配合加快进程。
第四条、技术要求和验收依据: 上饶市凤凰大道通信管道合建工程合同
4.1、管沟挖深应在1米,沟底宽0.6米,沟底平整。管子敷设平整、接头牢固。管沟回填应用细土先覆盖30厘米后方能混土回填。
4.2、人井应用24机砖砌制,井大小为净空长1.80米,宽1.20米,深1.75米,井内应安装托板托架,上覆盖应用主筋18,付筋12钢筋混凝土浇20厘米厚(保证m2承载10吨),井内用水泥浆粉刷,井盖安装复合材料,井盖安装应和路面齐平。
4.3、管道水泥包封至少应有20厘米厚、60厘米宽,水泥标号应达C4。
4.4、混砂回填至少应有30厘米厚、60厘米宽。
4.5、在满足上述条件的同时甲方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通信行业标准本地网通信线路工程验收规范》YD5051-97和《通信管道建筑安装工程验收规范》的要求进行验收。
4.6、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提供工程竣工资料。
第五条、工程造价和结算方式
5.1、工程造价:
本工程采取乙方按包工包料(管道材料除外)方式承包,包施工、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防卫措施。具体造价如下:
5.1.1、管沟:包括挖沟、敷设管子、回填、余土清运,每21元/米。
5.1.2、人井,包括挖井及人井制作材料、托板、托架、人井盖等,按2100元统包。
5.1.3、管道施工所需的管道材料:波纹管、梅花管等由甲方各单位自行提供。
5.2、结算方式:
5.2.1、工程统一结算,以甲方审计结论金额为准。合建部分费用由各合建单位平均分摊,发票按甲方各单位单独列计。
5.2.2、甲方在公司审计部门审计定案下发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90%工程价款,余款10%待质保期满(质保期为12个月)工程无质量问题后支付给乙方。付款前乙方应开具相应金额的正规商业发票给甲方。
第六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6.1、负责本合同工程项目立项;
6.2、根据初步设计和总概算的设计会审以及施工图设计,确定开工、竣工期限;
6.3、甲方负责按时提供管道材料,乙方应签收管子数量。如因乙方施工及管理不当造成甲方材料损失,甲方有权提出赔偿要求。
6.4、根据乙方提供的竣工资料,对乙方的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对竣工资料不全,与施工图设计不符且无变更签证的,验收不符合要求的工程不予通过,并提出整改意见,乙方必须如期返工,直至验收合格为止,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对竣工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虚报现象的,一经查实,甲方有权扣除乙方此单项工程款。
6.5、甲方指派_________作为甲方的随工代表,监督检查施工质量和进度,负责协调工程施工质量和进度,负责协调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正常施工纠纷和隐蔽工程随工验收签证,随工代表对材料的价格签证随工代表无权签署。甲方在乙方竣工文本提交10个工作日内组织工程初验,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终验。
第七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7.1、根据甲方的委托,乙方负责通信线路和管道工程的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如期完工,未经甲方签证同意,不得变更修改设计方案;
7.2、工程开工三天前乙方应提交开工报告,每周一次报送工程进度表,完工后三天内报送完工报告,二十天内报送完整的竣工资料;
7.3、乙方指派_________作为乙方的项目负责人,具体负责施工过程中质量监督检查以及施工进度,协助配合甲方对隐蔽工程质量进行现场验收;
7.4、在施工中有关问题协商,应由乙方牵头,甲方协助处理。
7.5、工程完工,经指挥部和甲方验收并签署验收合格证明文件之日起15日内,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
7.6、如甲方因故不能按时付款,乙方对延迟支付的工程款不作利息要求。
7.7、施工中乙方应该做到文明生产,安全施工,对施工人员进行必要安全生产教育,施工场所要设置明显标志,采取安全生产措施,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工程期间发生的安全问题全部由乙方承担。施工过程中产生的人身伤亡或造成第三方财产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解决及赔偿,如甲方因该种原因被第三方(含施工人员或工程管理人员)提起诉讼、仲裁或调解,甲方依该诉讼、仲裁或调解作出的赔偿,乙方应最终向甲方赔偿。
7.8、经验收合格的工程,甲方给予签证,投入使用,质保期为一年,从双方签署验收合格证明文件之日起计算。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无偿修复,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乙方应给予赔偿。
第八条:违约责任
8.1、乙方不得将工程转包,一经发现,则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乙方应支付给甲方本合同1.1条约定的工程投资的15%作为违约金,如给甲方造成其他经济损失,乙方仍应赔偿。
8.2、乙方分包的工程项目,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不得再行分包,分包施工队伍需经甲、乙双方书面确认,乙方及分包人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8.3、在施工过程中经检验,施工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要求,并经乙方返工整改仍无法达到,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支付给甲方本合同1.1条约定的工程投资的10%作为违约金,已完成的工作量甲方视情况支付工程款,但支付给乙方的工程款不超过对已完成工作量审定价值的50%,如给甲方造成其他经济损失,乙方仍应赔偿。
8.4、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工期及质量要求按期完成,否则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给甲方100元/天的逾期违约金,但累计逾期违约金不超过本合同1.1条约定的工程投资的10%。
8.5、甲方不能及时给出必要指令、确认、批准和材料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工期相应顺延,并赔偿乙方造成的窝工损失。
8.6、如甲方因故未能及时付款,对延迟支付的工程款乙方不作利息要求。
8.7、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提前10天书面通知违约
方后,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附则
9.1、因本合同签订及履行产生的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仍不能解决的,向上饶市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2、本协议一式拾份,甲执捌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乙方(盖章):
甲方(盖章):
年月日: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经招标,现就第一污水处理厂污水收集管网施工工程,签订本合同,条款如下,以供双方遵照执行。
一、工程名称:扬州市第一污水处理厂污水收集管网施工工程。
二、施工区域:西岗镇辖区,东起新港路香舍里社区步行街正门,向西至老西环北拐沿笃西路到第一污水处理厂,总长度约为4500米。
三、施工标准:根据本合同约定、施工图纸、招标投标文件载明的要求进行施工。
四、工程工期:工期六个月,自20xx年12月6日起,至20xx年5月31日止。
五、工程价款:单价每米约为1151元,合同总价款约为518.00万元(伍佰壹拾捌万元整),具体价款待验收合格后,结合工程结算审计的方式确定。
六、付款方式:分段施工,分段付款,每段工程完工并经甲方及相关单位验收合格后付总工程款的50%,审计完成后付总工程款的40%,剩余10%为质保金,两年后(自验收合格次日起计算),如无质量问题,付清余款。
七、权利、义务:
1、施工图纸、招标、投标文件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施工图纸、招标、投标文件内容与本合同不一致时,按合同约定执行;合同附件之间关于施工标准不一致时,由甲方决定施工执行标准。
2、乙方书面向甲方申请开工,申派工程监理人员,经甲方下达开工令后,正式进行施工。
3、乙方应服从和积极配合甲方向施工现场派驻的工程监理及履约监管的工作安排。工程监理独立负责施工工程质量,对甲方及工程质量负责。履约监管负责监督本合同的履行,其职责权限为:
(1)定期接受乙方对工程进展情况的通报;随时了解乙方施工概况或细节,监督乙方的采购、施工情况,并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分阶段、分步骤给乙方出具阶段性检验报告。
(2)合理调整工期及进度,决定开工、停工,变更施工方案和施工标准。
(3)对乙方的违约行为及工程监理提出的涉及工程质量的问题予以制止和纠正,必要时中止合同的履行,并提出违约处罚方案。
(4)协助乙方处理施工过程中遇到的纠纷和影响正常施工的意外事件,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并签证解决。
5、乙方应安全施工。因施工导致的涉及双方及第三方的人身及财产损害,独立承担全部责任。
6、乙方不得将该工程整体或部分转包,并独立承担所发生的各项税、费。
7、乙方持工程监理及履约监管出具的检验报告及相关材料,书面申请甲方验收。验收合格后,乙方持验收合格报告、西岗地税分局出具的完税发票及本合同方可办理结算事宜。
8、工程协调及其他非人为因素影响工程进度,不再增加工期。
9、隐蔽工程根据实际发生量由双方协商后签证解决。
10、施工过程中占用辖区居民、单位的土地、房屋及损害青苗,需要赔付的,由双方协商后签证解决。
八、违约责任:
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的各项约定,如有违反,对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赔偿经济损失,支付违约金。
九、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西岗法律服务所存档两份,自见证之日起生效。
甲方:
代表人:
乙方:
代表人:
签合同日期: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为明确双方职责,相互促进,优质,按期完成工程项目。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调一致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有关供电工程的施工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工程
2~工程地点:XX村
3~工程内容:1、安装XXKVA变台一处。
2、倒接低压线路一处。
二、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三、工程造价:经甲乙双方协商认定预算价为XX元整(¥XX元)。合同价以审计结果为准。
四、合同工期:合同签订后,XX个工作日内完成。
五、甲乙双方职责:
1 甲方职责:
(1)组织有关单位对施工工程内容资料进行审定,并办理有关部门的审批手续及批准的施工执照。
(2)开工后甲方应派工地代表负责工程质量检查;对工程进度、质量进行监督、验收,并及时处理施工中有关甲方应负责解决的问题(如占地青赔协调等)。如因甲方未及时发现缺陷以致发生质量问题,所需增加的返工费用由甲方负责。
2 乙方职责:
(1)组织有关单位对施工图纸设计资料进行审定,办理有关部门的审批手续。
(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预算,做好施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3)向甲方提供施工进度及应向甲方提供的有关施工资料。
(4)严格按照国家规范施工,在施工中要加强自检,按部颁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
(5)向甲方及时提供竣工报告和有关技术资料,并免费向用户提供技术培训和技术服务。
(6)负责施工中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及设备停送电手续及停电后应采取的各项安全措施。
3~自工程送电之日起,乙方质保期半年,质保期内因乙方施工质量或乙方采购的设备材料质量而引起的质量事故由乙方负责处理。
本合同一式 贰 份,甲方执 壹 份,乙方执 壹 份。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双方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签订后,一方由于某种原因不能执行负担 另一方为执行本合同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合同双方
甲方 (章) 乙方 (章) 法人或 法人或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账号: 税号或组织代码证: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供水工程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项目自来水工程,由滨州市滨城
区市政主管网铺设DN PVC供水管道至甲方围墙内一米处位臵。
二、合同费用
甲方应缴纳自来水管道安装费 元整,并一次性付清。
三、合同工期
甲方缴费后5日内开工,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如遇雨雪天气及施工方案变动等原因,工期相应顺延。
四、质量标准
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五、甲方权利与义务
1.开工前一次性缴纳自来水管道安装费。
2.与乙方协商确定施工方案。
3.提供水表安装位臵。
4.办理相关的用水手续。
六、乙方权利与义务
1.确定施工方案,并得到甲方确认。
2.收到甲方全部缴费后5日内组织开工。
3.负责管材、管件的采购与施工。
4.保证工程质量,保证施工工期。
5.竣工后,在甲方办理用水手续完整后保证供水。
七、依据《滨州市滨城区供用水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管道施工完毕,并与市政管网相接后,该管线用户水表以上部分的管理权归滨城区自来水公司。甲方不得在该管线上开(关)阀门,开口取水。
八、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盖章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依照《合同法》、《建筑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合法的原则,就 工程施工,经过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____
二、工程地点:____
三、工程编号:____施工许可证号:____营业执照号:____
四、分包工程范围及工程量(附预算书)
五、分包工程期限 年 月 日开工、 年 月 日竣工。
六、分包工程人工费用____元。
七、乙方投入工种及人数 人。
第二条 工程结算
一、甲方按分包工程项目价款总额的 %支付乙方的先期费用 元。在工程施工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后,应当10日内结算完全部施工报酬。
二、甲方逾期支付工程施工报酬,毎逾期一日,应当按照剩余款总额支付 %的滞纳金给乙方。
第三条 工程质量与验收
一、甲方根据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和评定标准进行技术交底和组织验收,乙方按照施工图纸和说明书要求,精心组织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如质量不合标准,必须返工修理,其工料费损失,由乙方承担;职工程质量低劣又无法挽救的,应由乙方负责赔偿全部工料损失。
二、工程质量发生纠纷后,应当由双方同意指定 鉴定机构进行鉴定,鉴定费用应当由提出质量异议一方垫付。
三、如果工程质量鉴定合格,甲方应当按照误工天数,每天每人 元赔偿乙方。四、甲方在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对工程设计变更,应当向乙方提交书面资料,经乙方签字同意后,增加相应的报酬。
五、甲方在对施工过程中的隐蔽工程等项目的验收中,不得影响乙方的正常施工,否则,造成乙方不合理停工的,应当按照每人每天 元赔偿乙方的损失。
第四条 安全生产
一、甲方对乙方承担的工程要做安全交底,提出明确的安全要求,并进行监督检查,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甲方提供的安全生活设施,乙方经检查合格方可使用。施工中如因违反上述规定而发生伤亡事故,其损失由乙方负责。
二、劳动保护用品及施工中属个人使用的带电操作用具如绝缘手套、胶靴等,原则上由乙方自行解决,如乙方确有困难,可提出需用计划,甲方协助解决。
三、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因违反消防条例和法规造成的火灾事故,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 生活管理
一、乙方工人进场后,食宿问题由甲方提供住宿条件及主要炊事用具(大锅、笼屉、吹风机、大面板)由乙方保管,如有损坏丢失照价赔偿。小型零星用具乙方自备,生活用煤,甲方按定量提供。
二、生活需用之粮食、油类,由乙方自理,甲方应在医疗、卫生等方面提供方便。第六条 分包工程人工费单价
一、单位工程分包,每预算工日为 元。实行单方平方人工费包干,每米 元。
二、清工每工日为 元。
三、全日停工、待料,停水、停电,清工工日为 元。
四、水、电、暖、卫工程,每预算工日为 元。
七、冬季施工期间(12月1日至2月底)降低工效10%的工日。其工日单价为 元。
八、分包工程费用明细表(一~七项均可列表)。
第七条 材料供应管理
一、甲方应当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保障提供各种施工材料、水电、道路、场地等正常供应与完好。否则,造成乙方毎停工一日,按照每人每天 元赔偿乙方误工费。
二、甲方提供的各种施工材料应当符合质量规定,否则,造成已经施工完毕的工程返工,应当自行承担损失,并按照每人每天 元赔偿乙方误工费。
第八条 施工机具
一、大型工具由甲方负责,保证使用需要。
二、手持操作工具,由乙方负责。
三、对甲方负责供应的机具,乙方应认真保管爱护,如有丢失损坏,乙方负责赔偿。
四、施工需用的中、小型机械,由甲方按施工方案配备,一台机械一般配备一名司机,保证乙方正常施工,乙方不准擅自操作设备(自带机械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九条 现场管理
一、甲、乙方人员要严格遵守现场各项管理制度,在甲方现场负责人统一领导下组织施工,有关计划进度、材料供应等工作双方应密切配合,保证施工顺利进行。二、乙方应对施工人员进行遵纪守法和安全生产,爱护财产的教育,并指定专人负责现场保卫工作,严禁偷拿现场用料,如违反现场管理制度和不法行为,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乙方应承担法律责任,并负责赔偿经济损失。
三、分包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出入施工现场要佩戴工作标志,不准合同外人员出入现场和住宿。
四、甲方应当保障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受他人的因承包该工程干扰与阻拦,否则,造成乙方停工的,,按照每人每天 元赔偿乙方误工费。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分包的工程项目,不得再行分包。在施工过程中经检验达不到国家验收规范规定,不能保证工程质量,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返工视损失情况,乙方应予赔偿。
二、合同签订后,不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如乙方不经甲方同意,单方解除合同时,应由乙方赔偿甲方因影响施工计划安排造成的经济损失;如甲方中途解除合同,应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三、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工期及质量要求按期完成,否则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给甲方按分包工程人工费 ‰的逾期违约金。
四、甲乙双方不得借故拖欠各种应付款项,如拖欠不付,按银行短期贷款利率,偿付给双方逾期付款违约金。
第十一条 附则
一、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申请各级城乡建设委员会或双方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解决不了的,可向建筑物所在地的区、县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余副本,报送 备案。
四、双方商定的其他条款:
第十二条 合同附件及有效期
一、合同附件:
工程预算书;
二、本合同自双方盖章或者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工程全部竣工并结算完毕后失效。
甲方:(盖章或签字) 乙方:(盖章或签字)
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 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电 话: 电 话: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发包单位: (简称发包方)
承包单位: (简称承包方)
发包方经过批准进行的安装工程,经同意由承包方承担施工,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名称: 厂区内旧管道,道路拆除及新管道安装和道路恢复工程
第二条:台(套)数: 1 套
第三条:工程地点: 大兴区榆垡镇
第四条:承包的范围和内容
1:拆除旧有管道及阀门等,安装新管道及阀门。
2:拆除部分道路及沟槽,阀门井等,恢复道路及沟槽,阀门井等。
第五条:工程造价
工程造价为:
第六条:承包方式
本工程按以下第 1 项方式进行承包施工。
1、包工包料。
2、预算定额。
3、包清工辅材
第七条:施工工期
有效施工期 75 天, 施工期间如发生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工期另行协商。
第八条:工程价款的结算与支付
签订合同后7日内付50%为预付款,水压试验合格7日内再付40%,验收完毕7日内付清余款
第九条:双方的主要责任
一、发包方:
1、负责施工现场的三通一平;水、电接至锅炉房;无锅炉房以锅炉本体为准10米范围内;
2、组织技术资料审定, 在开工前将施工设计图及有关技术资料送交承包方,审定施工组织设计;
3、按时办理拨款和结算;
4、派驻工程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隐蔽工程,办理中间交接手续,负责工程鉴证,解决工程施工中遇到的问题,以及其他事宜;
5、为承包方提供生活方便;
二、承包方:
1、按双方商定的分工范围,作好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供应和管理,作好施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2、及时向发包方提出开工通知书,施工进度计划表、隐蔽工程验收通知、施工验收通知,提出应由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计划;
3、严格按照施工图、规范标准与说明书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竣工和交付;
4、施工期间加强安全管理,防止伤亡事故发生;
5、按规定参加竣工验收,办理竣工结算;
6、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对属于承包方负责的工程质量问题,负责修理;
第十条:工程质量和验收标准
1、承包方严格按照施工工艺、施工验收范围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施工质量事故,由乙方负责。
2、隐蔽工程完成后,承包方应在二十四小时以前通知发包方进行检查,未经发包方检查不得隐蔽否则按工程质量不合格进行处理。如发包方12小时内未按时到场,承包方自行检查隐蔽。
3、施工验收标准以国家颁发的现行《规程》、《规范》标准为依据。工程竣工后,有承包方通知发包方,发包方组织有关部门及时进行工程总体验收。验收合格后,办理有关验收证明手续,工程移交发包方管理使用。
第十一条:施工期间临时停水、停电每次在一天以上的,凭签证顺延工期; 第十二条:工程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一、发包方:
1、由于设计变更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承包方由此而造成的返工、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设备积压的实际损失;
2、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造成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3、不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承包方有权提出停工报告,发包方不能及时解决,承担一切停工损失。
二、承包方:
1、逾期未完工,由此造成逾期交付使用的,每日按合同价款的1‰偿付逾期违约金;或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和返工经济,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方全部承担。
2、保修期内发生因安装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由承包方无偿进行返修;因使用或由发包方其他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承包方应进行维修,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第十四条: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交工、工程价款结清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有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第十五条:争议解决方式
如双方就本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不成,经济合同仲裁机构仲裁。
第十六条:其他条款按约定执行。
第十七条:本合同正本 四 份,双方各执 2 份 。
第十八条: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发包方:(盖章) 承包方: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发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工程的施工任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并结合深圳市有关规定以及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双方在本工程建设施工过程中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家园”市政接口给水管道工程。
二、工程地点:龙岗区。
三、承包范围:
1、承建范围:建筑工程造价计算书中所包括及必须施工的全部内容。
2、具体内容包括: 室外给水管(UPVC DN100 ¢110 PN=1.6MPa)安装、法兰阀门安装、法兰套筒伸缩过滤器安装、法兰水表配旁通止回阀、阀门井砌筑 、拆除及恢复、土方开挖及夯填等。
3、乙方负责报建、报批、验收、施工中需要办理的一切手续。
四、承包方式:
1、本工程实行采用固定总价的包干方式。
2、工程造价按预算优惠价包干,工程造价一次包定:即包人工、包材料、包机械、包风险、包安全文明施工、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进度、包竣工资料、包调试、包一次验收通过、包免费保修二年、包各种费用,并通过有关部门验收。除另有约定外,本工程不增加任何费用。
3、按国家规定由乙方缴交的各种税费,已包含在本工程造价内,乙方必需依法向税务部门缴纳。
4、安装工程材料、设备及备件由承包人自行采购,所用材料、设备、备件必须符合深圳市有关室外给水工程设备、材料的规定。
5、工程安装完成并通过验收合格,保证给水管道接入市政管网供水无障碍,包括所发生的费用及保修期间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五、工期:
1、工期:5日历天。
开工日期:20xx年2月22日;竣工日期:20xx年3月6日。竣工日期以乙方送交竣工报告并通过有关部门验收,取得验收合格的日期为准(包括需整改才能通过验收的时间)。
2、使用条件下的保修期:工程保修期从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算。本工程的保修期为两年(人为因素破坏的除外)。
六、质量要求及经济处罚:
1、本项目的所有项目都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范施工,要求采用优质管道及阀门。
2、乙方未按规范要求施工,甲方有权制止,直至通知其停工整顿或者要求其退场并终止合同。由此造成延误工期及其它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部分工程经返修后质量达到合格的,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4、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深圳市质量检验监督总站裁决,裁决费用及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工期拖延,由败诉方承担。
七、合同价
1、本工程一次包定合同价为¥68000.00元 (人民币大写:*元整)。除规费中的保险费外还包含了第三者意外伤害险。
2、工程完成,并通过验收合格所发生的费用及保修期间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包括其它未列明但也应当由乙方承担的费用。
4、包办理需要乙方办理的一切手续,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费用。
八、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3工作日内支付¥20xx0.00元;
2、安装调试完毕、并正式通过验收合格,甲方在接到乙方经监理单位及甲方代表签署的请款报告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价款的100%。
3、在各期付款中,按规定扣除应扣款项金额。
4、乙方向甲方请款时,必须提供合法正规的建安工程款(地税)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款。
九、甲方工作及责任:
1、负责协调有关各方的关系。
2、负责督促检查施工质量和施工进度,处理施工中有关事宜。
3、组织工程竣工验收交接。参加工程质量的验收,并及时签署验收意见。
4、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进度款。
5、甲方有权对材料、安装工程质量及工期进行监督和检查。
十、乙方工作及责任:
1、乙方必须按甲方和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总进度计划进行施工安排。
2、向甲方提供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和有关资质文件。
3、乙方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全新、未经使用的,并具有产品合格证,质量符合国家规范规定要求,并保证工程所用原材料的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甲方若发现工程使用的原材料中有假冒、伪劣材料或残次品,乙方应无条件更换,并每次承担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4、遵守有关法律和规定,接受甲方、监理和总包单位的指令,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程、规范,组织安装施工,并做好自检。
5、做好组织管理、维持现场整洁、道路畅通。工程竣工后清理现场施工垃圾和余土,做到工完场清。
6、工程竣工未交给甲方之前,乙方负责保护,乙方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或丢失,乙方出资修复。
7、竣工后规定的保修期间内,由于施工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于接到甲方通知的要求时间内无条件保修。
8、认真作好安全教育和施工安全的管理,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加强安全防患措施,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有关规定;施工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发生的所有费用,并立即报告甲方和建设主管部门。
9、乙方负责办妥政府规定的、应该由乙方办理的与本工程有关的全部手续,并使甲方免于承担因此产生的任何责任。
10、乙方负责解决员工的食宿和交通问题,负责保管自己的施工工具、设备、材料和成品,并承担费用。
11、材料、产品到货要通知监理工程师、甲方工程师检验其型号、规格、品牌、质量,但并不免除乙方应对所采购材料、设备质量承担的责任。
12、施工中给他人带来损失,凡属乙方造成的均由乙方承担责任及费用。
13、负责办理报建、竣工报验。甲方出具有关资料。
十一、竣工验收:
1、交付竣工验收的工程,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施工质量检验评定的质量标准。
2、竣工日期的认定:竣工日期为乙方递交竣工验收报告并被验收达到甲方要求的标准的日期,若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要求,应为修改后乙方重新递交竣工验收报告并被验收合格的日期。
十二、保修:
1、保修期限:保修期为二年。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甲方在验收证书签字之日起计算。
2、保修期内,若发生任何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4个小时内赶到现场维修,紧急情况下应2个小时内赶到现场维修。逾期,甲方可以自行处理(处理结果由终端用户、甲方签字认可后即生效,不再经乙方确认),所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因乙方维修不及时,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其费用在保修费内扣除,不足部分仍由乙方支付。
3、保修期满后三十天内,甲方将剩余保修费(免息)一次付给乙方。
十三、争议 :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首先本着友好态度协商解决,经协商仍不能解决,双方同意向深圳市中国国际经济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
十四、违约:
1、违约的处理:合同双方任何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合同条款均属违约。违约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概由违约方承担赔偿。
2、违约金的标准:合同履行中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而单方提出终止合同,均属单方毁约,违约方除承担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外,还必须向对方支付合同价款10%的违约金。
3、因为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由乙方按要求返工直至符合要求,工期不予顺延,费用不予增加。若乙方不按要求返工或改正,甲方可请第三方实施返工,费用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同时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4、本合同所有违约金,乙方应主动支付,否则甲方有权从应支付给乙方的任何款项中扣除
十五、安全施工:
1、乙方应按安全施工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科学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的安全,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发生的费用。
2、若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报告建设主管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3、乙方在动力设备、高压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之前,应向甲方代表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甲方代表批准后实施。
十六、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乙方属个人、未注册单位的,乙方签字生效)。合同履行后自行终止。
十七、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发包单位: (简称发包方)
承包单位: (简称承包方)
发包方经过批准进行的安装工程,经同意由承包方承担施工,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名称: 厂区内旧管道,道路拆除及新管道安装和道路恢复工程
第二条:台(套)数: 1 套
第三条:工程地点: 大兴区榆垡镇
第四条:承包的范围和内容
1:拆除旧有管道及阀门等,安装新管道及阀门。
2:拆除部分道路及沟槽,阀门井等,恢复道路及沟槽,阀门井等。
第五条:工程造价
工程造价为:
第六条:承包方式
本工程按以下第 1 项方式进行承包施工。
1、包工包料。
2、预算定额。
3、包清工辅材
第七条:施工工期
有效施工期 75 天, 施工期间如发生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工期另行协商。
第八条:工程价款的结算与支付
签订合同后7日内付50%为预付款,水压试验合格7日内再付40%,验收完毕7日内付清余款
第九条:双方的主要责任
一、发包方:
1、负责施工现场的三通一平;水、电接至锅炉房;无锅炉房以锅炉本体为准10米范围内;
2、组织技术资料审定, 在开工前将施工设计图及有关技术资料送交承包方,审定施工组织设计;
3、按时办理拨款和结算;
4、派驻工程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隐蔽工程,办理中间交接手续,负责工程鉴证,解决工程施工中遇到的问题,以及其他事宜;
5、为承包方提供生活方便;
二、承包方:
1、按双方商定的分工范围,作好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供应和管理,作好施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2、及时向发包方提出开工通知书,施工进度计划表、隐蔽工程验收通知、施工验收通知,提出应由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计划;
3、严格按照施工图、规范标准与说明书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竣工和交付;
4、施工期间加强安全管理,防止伤亡事故发生;
5、按规定参加竣工验收,办理竣工结算;
6、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对属于承包方负责的工程质量问题,负责修理;
第十条:工程质量和验收标准
1、承包方严格按照施工工艺、施工验收范围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施工质量事故,由乙方负责。
2、隐蔽工程完成后,承包方应在二十四小时以前通知发包方进行检查,未经发包方检查不得隐蔽否则按工程质量不合格进行处理。如发包方12小时内未按时到场,承包方自行检查隐蔽。
3、施工验收标准以国家颁发的现行《规程》、《规范》标准为依据。工程竣工后,有承包方通知发包方,发包方组织有关部门及时进行工程总体验收。验收合格后,办理有关验收证明手续,工程移交发包方管理使用。
第十一条:施工期间临时停水、停电每次在一天以上的,凭签证顺延工期;
第十二条:工程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一、发包方:
1、由于设计变更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承包方由此而造成的返工、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设备积压的实际损失;
2、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造成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3、不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承包方有权提出停工报告,发包方不能及时解决,承担一切停工损失。
二、承包方:
1、逾期未完工,由此造成逾期交付使用的,每日按合同价款的1‰偿付逾期违约金;或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和返工经济,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方全部承担。
2、保修期内发生因安装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由承包方无偿进行返修;因使用或由发包方其他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承包方应进行维修,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第十四条: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交工、工程价款结清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有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第十五条:争议解决方式
如双方就本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不成,经济合同仲裁机构仲裁。
第十六条:其他条款按约定执行。
第十七条:本合同正本 四 份,双方各执 2 份 。
第十八条: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款》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签订以下合同,以便双方遵守执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瑞明蓝湾城市污水管道改道工程
1.2工程地点:瑞明蓝湾小区内
1.3工程内容:管道土方,管道垫层,雨污管道连接安装工程,土方回
1.4承包范围:全部
1.5开工日期:20xx年11月 日 1.6竣工日期:20xx年12月 日
1.7工程质量及工程标准:
工程由小区南端至通衢路大桥污水管道组成,工程长度约计260米,管径1500㎜。管道实际长度、管径型号和检查井以实际发生并经过现场验收签证为准。
1.8合同价款:检查井; ( 元∕个)
管道安装; ( 元∕米)
支护; ( 元∕米)
约计( )万元人民币。
第二条:图纸及附件
2.1提供日期:开工前;提供套数:两套。 2.2图纸特殊保密要求和费用:无。
第三条:甲乙方驻地代表
3.1甲方驻工地代表:陈忠赢 3.2乙方驻工地代表:
第四条:甲方工作
4.1负责工程占地迁占、协调料场占地。 4.2负责施工用水的水源、施工用电的电源。
4.3提供地下管线资料、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
4.5组织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依据国家现行市政工程施工技术规范,
制定施工监理程序和施工管理办法。 4.6组织定期检验和工程验收。 4.7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
4.8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工程的竣工验收。
第五条:乙方工作
5.1严格按设计图纸和国家现行市政工程施工技术规范、施工监理程序和施工管理办法组织施工。
5.2服从甲方和监理的合理安排,并接受检查检验,不得转包。 5.3负责校验水准点、坐标控制点,测量原地面纵横断高程。 5.4保护地下管线。
5.5负责施工现场交通和噪音控制。 5.6负责成品路面和施工管线的保护。 5.7负责现场材料、物资设备等安全保卫。 5.8保持施工场地文明、卫生。
5.9负责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和施工质量安全。
5.10负责工程施工期间保证体验中心的正常通行和施工现场的道路通
第六条 质量与验收 6.1质量等级:合格。
6.2质量管理:现场监理跟踪管理,甲方代表监督检查,组织工程竣工
6.3验收标准:
执行《污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6.4验收方式:分为隐蔽工程验收、中间验收和交竣工验收。凡验收不合格的部位、工序等必须无条件修复或返工。 6.5质量监督:本工程接受禹城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监督和质量裁定。
第七条 工程款支付
7.1土方开槽完毕支付工程总造价的15%。 7. 2 竣工验收支付工程总造价的35%. 7, 3 本小区开盘后15日内付清余款。
第八条:工程量核实
8.1乙方在竣工后十天内汇总提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 8.2甲方在竣工后二十天内核定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并履行完付款程序。
第九条:材料和设备供应
9.1钢筋混凝土管由甲方供应。 9.2其余材料和设备由乙方自备。
9.3全部材料和设备必须有合格证明和材料检验报告,达到合格要求。
第十条:设计变更
10.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变更设计施工,确需进行变更时应有原设
第十一条:竣工结算
11.1结算方式:乙方负责竣工结算并提报结算报告。工程量按双方核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2.1乙方必须按期保质完成任务。除不可抗力的自然因素和甲方同意
12.2甲方要按合同规定按时付款,延时付款要加倍承担欠款利息。
第十三条:缺陷责任和保修
13.1保修内容、范围:全部承包工程。并承担保修费用。 13.2保修期限:按国家规定执行。 13.3缺陷责任期:一年。
第十四条:争议解决方式
14.1仲裁或到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合同份数
16.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二份。
第十七条:合同生效终止时间
17.1本合同双方签字生效。
17.2本合同付清价款、保修期满后终止。
发包方(章) 承包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年月人: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地点:
清水四组中心村312国道南北两侧
二、工程内容:
1、国道南接通到北总管道,架设厚度4.0cm108管180米,砌留水井5个。
2、国道北侧架设厚度4.0cm108管360米,砌留水井8个。
3、架设Φ300PE管下水管道540米,砌下水井9个(注:管线长度根据实际开挖丈量结算)。
三、工程工期
开工日期: 20xx 年 9 月 5 日
竣工日期: 20xx 年 9 月 30 日
四、工程价款
工程款共计222970元,其中:暖气管道540米,共计16087元;下水管道540米,共计62100元。
五、甲乙双方的责任
1、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管道走向、放线。
2、甲方应提供乙方安装管道时临时水、电供应,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甲方负责建设区域的管理协调工作。
4、乙方所购买的材料,必须有合格证和检验报告。
5、乙方负责供暖调试,并达到设计要求,费用由乙方承担。
6、乙方在施工时应充分考虑今后甲方在使用中的维护方便。
7、乙方负责施工中对甲方其他设施的保护,如有损坏应负责修理或赔偿。
8、乙方应充分考虑甲方提出的分段施工的要求,在施工中合理安排以免造成重复浪费。
9、乙方负责在施工结束后,将工程正式管网图纸一式两份提供给甲方。
六、安全施工
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严格按照施工工程安全要求严格操作规程,若出现不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全权负责。
七、质量保修
乙方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甲方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保修责任。
八、违约责任:
乙方应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程,如不按时完成工程,每天按总工程价款的5%扣除违约金。
九、协议经双方签字即可生效,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小城镇建设办公室保留一份。
十、本合同的附件或附加协议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未尽事宜,双反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按国家《劳动法》《经济合同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协议如下:
一、工程承包内容: 空调、暖气管道预埋施工
二、工程地点: 济南欧亚大观商都工程部
三、安全:在施工过程中,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四、工程技术要求:乙方按设计图纸和现行施工规范规定及公司(甲方)的技术要求施工,安全施工交底,进行组织施工。
五、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要求施工,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标准部分,经甲方发现,应要求乙方重新施工,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乙方承担重新施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六、工程量的计算:以施工图纸挖方工程量计算。施工中发生工程量增减工程时,经公司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格,签订补充协议。
七、价格:本工程量为综合包干价人民币元。
八、施工中由地方因素影响的由甲方负责协调。
九、文明施工:符合市容市貌,文明施工要求标准,违反相关规定,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
十、工期:天。
十一、付款方式:项目工程全部完成并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全部工程款。
十二、结账方式:乙方以机械油料费和工人工资表方式向甲方结算。
十三、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两份,甲乙双方签字即生效,付清工程款后自动失效。(以票据为准)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供水工程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项目自来水工程,由滨州市滨城
区市政主管网铺设DN PVC供水管道至甲方围墙内一米处位臵。
二、合同费用
甲方应缴纳自来水管道安装费 元整,并一次性付清。
三、合同工期
甲方缴费后5日内开工,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如遇雨雪天气及施工方案变动等原因,工期相应顺延。
四、质量标准
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五、甲方权利与义务
1.开工前一次性缴纳自来水管道安装费。
2.与乙方协商确定施工方案。
3.提供水表安装位臵。
4.办理相关的用水手续。
六、乙方权利与义务
1.确定施工方案,并得到甲方确认。
2.收到甲方全部缴费后5日内组织开工。
3.负责管材、管件的采购与施工。
4.保证工程质量,保证施工工期。
5.竣工后,在甲方办理用水手续完整后保证供水。
七、依据《滨州市滨城区供用水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管道施工完毕,并与市政管网相接后,该管线用户水表以上部分的管理权归滨城区自来水公司。甲方不得在该管线上开(关)阀门,开口取水。
八、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盖章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热力管网工程建设中的权力义务,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前提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条款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就永阳路热力管网工程有关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范围
工程内容:热力管网的基础开挖,管网的连接、保温,检查井和固定支墩的施工,回填及路面、绿化的恢复等。
工程地点:永阳路(东段、西段)。
工程量:定额及取费标准执行《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20xx)、《陕西省建筑、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20xx)及其勘误表(20xx)、《陕西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xx)及其勘误表(20xx)、《陕西省建筑、装饰、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工程价目表》(20xx)、《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费率》(20xx),劳保统筹按规定计取,由甲方代缴。人工单价执行陕西省相关文件规定。
如果该工程中相关内容在以上定额中没有适合标准的,双方则结合现行市场价协商确定。
二: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按图施工,材料调度实做实结,乙方所购材料(主材、设备、配件)必须是国家标准生产厂家,按施工图材料表中确定的规格、设计选型品牌购买,并按国家热力工程相关规范严格执行。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生产厂家相关资料及样品,经甲方认可后,方能采购使用,并作为竣工验收依据,未经甲方认可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材料单价中有暂定价的执行暂定价,无暂定价的执行合同签订当期的《陕西工程造价管理信息》(材料信息价) ,合同签订当期信息价与施工当期信息价不符时,经甲方审核确认后计算差价,差价部分按价差调整,只计取规费、税金。
三:开竣工时间
开工日期:以甲方开工通知书为准,暂订20xx年3月20日,如有特殊情况,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竣工日期:以甲方下达开工通知书开始计算,具体工期双方另行协商,以补充协议为准。
四:工程规范
按下列标准执行,乙方必须按照施工图并执行国家及当地的相关标准规范施工,并按各地区[热力管理条例]和最新规定执行。
1、《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设计规范 GB 50264-20xx
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xx
3、《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20xx年版) GB50057-20xx
4、城市供热管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CJJ 28-20xx
5、《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CJJ33-20xx
6、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规范 GB 50235-20xx
7、现场设备、工业管网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36-20xx
8、埋地钢质管道石油沥青防腐层技术标准 SY/T 0420-1997
9、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TSGR0004-20xx
10、城镇供热直埋热水管道技术规程 CJJ/T 81-20xx
11、《高密度聚乙烯外护管聚氨酯泡沫塑料预制直埋保温管》CJ/T114-20xx
12、《高密度聚乙烯外护管聚氨酯硬质泡沫塑料预制直埋保温管件》CJ/T155-20xx
13、输送流体用无缝钢管 GB/T 8163-20xx
五: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甲方责任与义务
1、合同签订当日,甲方提供给乙方满足施工的工程施工图资料及其它基础资料,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由甲方负责。因甲方原因造成工程拖延,时间顺延。
2、按合同规定及时向乙方支付费用。
3、及时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乙方责任与义务
1、按合同规定,保质保量完成工程进度,对工程质量负责,凡施工期间发生的施工质量、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2、在接到甲方委托及施工图等文件资料后,按照预定的工程节点制定施工计划,按施工计划完成工程。
3、做好采购、保管材料工作,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报验,及办理相关手续。
六:工程返工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对设计、图纸或施工方案有疑惑时且涉及工程变更或影响工期时,须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将相应的技术措施或工程特殊保护措施给予答复或批准。
2、工程验收前,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返工损失其费用由甲方承 担,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返工损失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甲方安排乙方施工后,如果中途造成乙方停工,甲方应在四十八小时内做出处理意见并通知乙方复工。并非甲方原因、乙方中途停工,乙方应在四十八小时内做出处理意见并及时复工。无论何方超过四十八小时还不能复工,造成方应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工期相继顺延。
4、有全新技术(PE管、管件)使用按设计达标,乙方服从甲方, 如国家没有标准,按当时PE管材企业施工标准进行计取,甲方按PE 管材企业厂家能提供的技术资料和机械设备给乙方使用,其费用按国家标准计取。
七、工程量确认
1、乙方提出变更设计,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否则因此所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单位工程设计变更金额在8000元以上的,施工完成后,报业主验收、签证后,在当年12月份一并汇总结算;单位工程变更金额在八千元以下的,不予签证。 3、乙方向甲方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当月25日。
八、工程进度款结算与支付
双方约定的工程进度款支付的方式、时间和比例:
(1)月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办法:乙方每月25日前向甲方提交当月工程进度表,经发包方确认后,按确认量的60%支付。
(2)月工程进度款累计支付至合同价款(合同价款=合同总价-预留金+工程变更)的85%时停付。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并通过项目审计后,剩余的10%的工程款不计利息支付,剩余5%的工程款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为两个采暖期,如无质量问题,质保期满后不计利息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4、本工程无预付款
九、材料设备供应
乙方采购材料设备:乙方采购的所有材料、设备必须有厂家的合格证书,均应达到国家规定要求“合格”标准。采购前须将材料、设备样品报甲方确认签字并封样后方可订货,材料进场必须经甲方和监理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货。因材料、设备质量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十、竣工验收
十一: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照合同竣工,质量不合格,因其它原因并无正当 理由造成停工,四十八小时还不能复工,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原 则上执行国家相关规定)合同终止。
2、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内容及时履行包含付款在内的相关义务。
3、违约方承担了违约责任后,甲、乙双方通过协商还可以继续 履行合同。
4、任何一方书面提出违约,被指出违约方需在七天内予以答复, 不予答复视同认可。
十二:其它事项
1、甲方向乙方下达进场通知时,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相应的施工 图,甲方组织有关部门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乙方应编制施工组织 计划方案及单项工程预算进度表,经甲方审定后方能实施。
2、乙方管理人员和涉及压力管网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随 时接受当地职能部门及甲方人员的检查。
3、在施工中无论发生任何事故时,不管何种原因,现场当事人均应先积极组织抢救,待施救完毕后再划定责任实行追究。
4、施工协议的文字如有不足,或定义标准不全时,应按建设部颁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印发的[47条规定]精神,双方协商补充执行。补充协议与合同有同样法律效力。
5、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提交施工所在地仲裁。
6、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发包方: (章) 承包方: (章)
地址: 地址:
发包方代表人: 承包方代表人:
发包方业务联系人: 承包方业务联系人:
电话: 电话:
年月日:
发包单位: (简称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 (简称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发包方经过批准进行的安装工程,经同意由承包方承担施工,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名称: 厂区内旧管道,道路拆除及新管道安装和道路恢复工程
第二条:台(套)数: 1 套
第三条:工程地点: 大兴区榆垡镇
第四条:承包的范围和内容
1:拆除旧有管道及阀门等,安装新管道及阀门。
2:拆除部分道路及沟槽,阀门井等,恢复道路及沟槽,阀门井等。
第五条:工程造价
工程造价为:
第六条:承包方式
本工程按以下第 1 项方式进行承包施工。
1、包工包料。
2、预算定额。
3、包清工辅材
第七条:施工工期
有效施工期 75 天, 施工期间如发生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工期另行协商。
第八条:工程价款的结算与支付
签订合同后7日内付50%为预付款,水压试验合格7日内再付40%,验收完毕7日内付清余款
第九条:双方的主要责任
一、发包方:
1、负责施工现场的三通一平;水、电接至锅炉房;无锅炉房以锅炉本体为准10米范围内;
2、组织技术资料审定, 在开工前将施工设计图及有关技术资料送交承包方,审定施工组织设计;
3、按时办理拨款和结算;
4、派驻工程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隐蔽工程,办理中间交接手续,负责工程鉴证,解决工程施工中遇到的问题,以及其他事宜;
5、为承包方提供生活方便;
二、承包方:
1、按双方商定的分工范围,作好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供应和管理,作好施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2、及时向发包方提出开工通知书,施工进度计划表、隐蔽工程验收通知、施工验收通知,提出应由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计划;
3、严格按照施工图、规范标准与说明书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竣工和交付;
4、施工期间加强安全管理,防止伤亡事故发生;
5、按规定参加竣工验收,办理竣工结算;
6、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对属于承包方负责的工程质量问题,负责修理;
第十条:工程质量和验收标准
1、承包方严格按照施工工艺、施工验收范围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施工质量事故,由乙方负责。
2、隐蔽工程完成后,承包方应在二十四小时以前通知发包方进行检查,未经发包方检查不得隐蔽否则按工程质量不合格进行处理。如发包方12小时内未按时到场,承包方自行检查隐蔽。
3、施工验收标准以国家颁发的现行《规程》、《规范》标准为依据。工程竣工后,有承包方通知发包方,发包方组织有关部门及时进行工程总体验收。验收合格后,办理有关验收证明手续,工程移交发包方管理使用。
第十一条:施工期间临时停水、停电每次在一天以上的,凭签证顺延工期;
第十二条:工程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一、发包方:
1、由于设计变更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承包方由此而造成的返工、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设备积压的实际损失;
2、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造成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3、不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承包方有权提出停工报告,发包方不能及时解决,承担一切停工损失。
二、承包方:
1、逾期未完工,由此造成逾期交付使用的,每日按合同价款的1‰偿付逾期违约金;或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和返工经济,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方全部承担。
2、保修期内发生因安装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由承包方无偿进行返修;因使用或由发包方其他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承包方应进行维修,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第十四条: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交工、工程价款结清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有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第十五条:争议解决方式
如双方就本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不成,经济合同仲裁机构仲裁。
第十六条:其他条款按约定执行。
第十七条:本合同正本 四 份,双方各执 2 份 。
第十八条: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