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驾驶员运营任务承包合同(精选5篇)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类型为______期限合同。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其中试用期______个月,本合同______终止。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从事出租汽车驾驶员岗位工作。乙方应按照营运任务承包合同以及岗位责任制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营运任务。
第三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和出租洫管理局规定的营运车辆,建立健全驾驶员服务规程、劳动安全等有关规章制度。
第四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遵章守纪、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组织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五条 乙方应遵守劳动纪律和甲方的规章制度,乙方违反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甲可依据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处理,直到解除本合同。
第六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不定时工作制,乙方在保证安全行车、完成甲任务的前提下,工作、休息和休假由乙方自行安排。
第七条 乙方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甲方每月______日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______元;其中试用期内工资______元。乙方的其他劳动报酬按驾驶员营运任务承包合同办理。因甲方原因造成车辆停运的,在停运期间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
第八条 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北京市社会保险的规定缴纳职工养老、失业、大病医疗统筹及其它社会保险费用。
第九条 乙方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乙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医疗和病假工资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甲方按照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保障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工资、保险和有关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 乙方应保证完成甲方担负的外事、抢险、主要客运集散点供车及其它特殊任务。
第十三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四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五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
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骨文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有关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出租汽车准驾证》、《出租汽车驾驶员监督卡》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符合本合同第十三条规定,双方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十七条 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八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的规定终止、解除劳动合同:
1.因工负伤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复员转业军人和国家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三年的;
5.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九条 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或因其他问题正在被审查或处理期间,乙方不得依据第一款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提供劳动条件或者支付劳动报酬的。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终止。在本合同工期满前三十日甲方向乙方表明终止或续订意向,经双方协商同意续订劳动合同。
第二十二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或依据本合同第十四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 解除劳动合同,应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经济补偿的规定,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三条 甲乙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违反劳动合同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或损害的,应当说依据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四条 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五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当
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_____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六条 北京市出租汽车驾驶员营运任务承包合同及甲方以下规章制度______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鉴证机关(盖章)鉴证员(签章)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使用说明:
一、本合同书可做为出租汽车公司与驾驶员签订劳动合同时使用。
二、本合同格式及合同中有关主体资格认定;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保险福利待遇;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经济补偿与赔偿;劳动争议处理的内容,不得任意变动。
甲方:
车主—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协商就乙方承包甲方出租车 经营出租业务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提供出租车 保证证件齐全,正常营运中。
(二)乙方在营运中要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守法经营,如有违章、停运、罚款等违反规定的行为,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相应罚款;如有吊销经营手续,乙方按照市场价赔偿甲方。
(三)乙方必须在每年1月1日前购买全车保险,如:交强险、商业险(现阶段商业险不能低于30万元,以后根据公司要求递增)。甲方每年检查保险购买情况,禁止无保险营运。车辆到期乙方交甲方车时,乙方商业保险退回标准以保险公司退回标准为准,强险不退。如在营运中,造成重大伤亡事故,车勋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如有一方造成伤残,由乙方负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
(四)乙方在营运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修车、车体保养、年审、季审、气瓶审验、计价器、税收、公司费用等。乙方必须对随车证件按时审验,不能拖审。
(五)出租车 年租金根据市场价格,每一年浮动一次,以市场中间价为准,具体价格协商确定后,在该协议上签字认可。 年 月 日开始,年租金 万 仟 佰元整,乙方每月一号交甲方 仟 百元整,打入甲方指定账户。
(六)包车押金 万元整,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甲方出具押金条为证。如有国家下发燃油补贴,归甲方所有(包括推迟下发的补贴), 年开始,在出租车承包期间燃油补贴按实发金额,甲方三分之一、乙方三分之二。
(七)双方签订协议起,甲方将 出租车及随车证件交给乙方保管(证件包括:行驶证、营运证、二级维护卡、道路运输许可证副本、附加费证、计价器证卡、气瓶使用许可证、加气卡),如有丢失,由乙方负责补办并承担相关费用。
(八)乙方在包车期间,如果经常出现不利于出租车营运的情况(违反法律法规、交通法规、出现等),所产生的结果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包车协议并收回出租车及全部证件。
(九)租车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本车强制报废时间)。需要提前更新车辆时提前四个月结束该协议。在营运中如有变动,甲方提出卖车,乙方主动交出车辆及随车证件,甲方退回押金,终止协议。如乙方违约,提前结束包车协议,甲方不退押金。
(十)以上条款甲乙双方信守协议,如有违背,甲方有权收回车辆,乙方有权不交租金。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乙方家庭成员一份。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担保人:身份证号:
乙方家庭成员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重庆市交通委员会、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规范出租汽车行业劳动用工及相关问题的通知》(逾交委[]401号)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劳务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劳务协议期限(四年)
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2____日止。
二、劳务协议的工作内容
乙方同意在出租汽车驾驶员岗位从事出租汽车客运服务,并按《出租汽车营运经济责任协议书》的规定完成营收定额和营运工作任务。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出租汽车驾驶员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在完成营收定额和个人基本劳动收入时,享有休息和休假的权利。
2.甲方执行《劳动法》的规定的工作时间制度和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营收指导标准。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甲方向乙方提供符合要求的营运车辆和合法有效的营运证照。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知识教育和技能培训。
2.甲方负责营运车辆管理、营运安全管理和服务质量管理,负责办理驾驶员个人营运证件和年审、换证,处理客运服务违纪,调解营运业务纠纷。
五、劳动报酬
1.甲方根据生产经营特点,按照集团公司《出租汽车公司化经营管理实施办法》规定,对乙方实现基本工资+超额工资+超额全留工资的分配形式。
2.乙方根据营收定额考核解缴后的应得工资分配额,由营运责任人(主驾)自主分配。
3.乙方在法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后,甲方应支付乙方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六、社会保险
1.乙方的劳动关系、社会保险关系统属重庆市出租汽车驾驶员管理中心。乙方系甲方向管理中心借用的出租车驾驶员,其各项社会保险均由管理中心办理。
2.甲方统按上年社平工资和社保机构确定的缴费比率,缴纳乙方的养老、失业、医疗、工伤保险费。
3.乙方按政策应由个人承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由甲方代扣代缴,甲方应在每月末____日内,连同借用人员管理费一并向管理中心解缴。
七、劳动纪律
1.甲方建立完善出租汽车营运各项规章制度,乙方在从事出租车客运服务过程中必须做到安全行车、规范服务。
2.乙方必须遵守出租汽车行业的相关规定,遵守企业的规章制度,履行《出租汽车营运经济责任协议》中约定的责任。
3.甲方有权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乙方进行奖惩。
八、劳务协议的终止、续订变更和解除
1.劳务协议期满或当事人双方中一方主体资格消失、及乙方达到法定退休条件时,劳务协议即行终止。
2.劳务协议期满,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在征得乙方同意并续订《出租汽车营运经济责任协议书》后,可以续订劳务协议。
3.协议期内,甲方提供给乙方的车辆因更新或退出营运。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变更劳务协议。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务协议:
①严重违反出租汽车行业的管理规定和企业规章制度;
②不能继续履行《出租汽车营运经济责任协议书》的。
5.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务协议
①甲方不按《出租汽车公司化经营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支付乙方劳动报酬的;
②甲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侵犯乙方合法权益的;
③乙方要求提前解除劳务协议,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方能办理解约手续。
九、甲乙双方协商约定的其他内容
1.双方签订的《出租汽车营运经济责任协议书》解除或终止本劳务协议相应解除或终止。
2.乙方被注销、吊销从业资格证或服务监督卡、驾驶证时,劳务协议即行解除。
十、违反劳务协议的责任
1.本协议一经签定,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任何一方违约除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外,还要承担《出租汽车营运经济责任协议书》中约定的经济责任。
2.本劳务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姓名性别
法定代表人文化程度
出生日期
居民身份证号码
单位地址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所属街道办事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类型为______期限合同。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其中试用期______个月,本合同______终止。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从事出租汽车驾驶员岗位工作。乙方应按照营运任务承包合同以及岗位责任制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营运任务。
第三条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和出租洫管理局规定的营运车辆,建立健全驾驶员服务规程、劳动安全等有关规章制度。
第四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遵章守纪、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组织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五条乙方应遵守劳动纪律和甲方的规章制度,乙方违反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甲可依据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处理,直到解除本合同。
第六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不定时工作制,乙方在保证安全行车、完成甲任务的前提下,工作、休息和休假由乙方自行安排。
第七条乙方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甲方每月______日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______元;其中试用期内工资______元。乙方的其他劳动报酬按驾驶员营运任务承包合同办理。因甲方原因造成车辆停运的,在停运期间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
第八条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北京市社会保险的规定缴纳职工养老、失业、大病医疗统筹及其它社会保险费用。
第九条乙方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乙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医疗和病假工资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甲方按照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保障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工资、保险和有关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乙方应保证完成甲方担负的外事、抢险、主要客运集散点供车及其它特殊任务。
第十三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四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五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骨文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有关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出租汽车准驾证》、《出租汽车驾驶员监督卡》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符合本合同第十三条规定,双方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十七条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八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的规定终止、解除劳动合同:
1.因工负伤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复员转业军人和国家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三年的;
5.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九条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或因其他问题正在被审查或处理期间,乙方不得依据第一款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提供劳动条件或者支付劳动报酬的。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终止。在本合同工期满前三十日甲方向乙方表明终止或续订意向,经双方协商同意续订劳动合同。
第二十二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或依据本合同第十四条、第十六条、
第十七条解除劳动合同,应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经济补偿的规定,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三条甲乙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违反劳动合同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或损害的,应当说依据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四条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五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_____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六条北京市出租汽车驾驶员营运任务承包合同及甲方以下规章制度______作为本合同附属文件。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鉴证机关鉴证员
鉴证日期:
甲方:
乙方:
为了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对出租车辆的管理,维护双方的经营权益,保证正常的经营秩序,提高服务质量,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树立企业形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公正、互利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合作方式
(一)乙方将车牌贵JU ,座位 5 座,厂牌型号 ,发动机号: ,车架号: ,车辆原值 万元的出租车一辆承租给乙方进行经营性营运。
(二)费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向乙方按月收取租金 元,管理费500元、卫星定位监控设备维护、流量等费用 150 元,共计 元。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交纳安全风险金 万,合同终止后甲方审查乙方有元违约,违规、违法未处理,以及事故不理赔的情况,并在扣除应抵款项后退还乙方(安全风险不计利息)。
(三)出租车燃润料、轮胎、电瓶、保养维修工料费、行车杂支、折旧、驾驶员工资(包括社保、工伤、医保等)、国家有关税费等使用费由乙方全额承担。其中车辆保险必须由公司按安县出租汽车投放改革实施方案规定的保额统
二、足额投保,乙方必须于保险到期前 10 天内将当年保费交到甲方财务由甲方办理保险。
(四)乙方使用、喷涂甲方出租车标识、车身颜色 ,遵守甲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损伤规程和服务标准,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五) 甲方拥有车辆产权,享有出租车经营效益以及政府下拨的.出租车燃油补贴。
三、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合同期限:双方可根据情况协商延续本合同。
四、安全生产
(一)为加强公司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及驾乘人员自身的生命财产安全,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法律法规。行业管理规定及 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接受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
(二)为了确保车辆维修质量,避免机械事故,乙方必须到甲方所属的维修厂进行车辆二级维护,以保证出租车的技术状况和车身良好,确保行车安全。
(三)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安全驾驶操作规程,确保安全行车,如聘用副 驾驶员的,必须督促副班驾驶员遵守有关安全行车规定;不得逼迫、指使、纵容驾驶员发生违法行车行为。
五、权利与义务
甲乙双方都要认真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贵州省城市公共交通管理条例》。《出租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和安县城市公共客运管理相关规定,坚持以人为本,关爱生命,文明服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拥有出租一车载广告收入等附加产值。
2、负责贯彻执行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行业管理规定,制定人员、车辆、服务质量、安全生产等管理考核制度,组织并督促乙方认真执行,甲方有权制止和处理乙方各种违规行为,乙方违规情况严重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及时协助办理相关劳动手续,有偿提供车辆经营所需的出租车辆车发票。
4、组织乙方进行有关业务、法规、政策等安全学习及职业道德培训。
5、负责对乙方服务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协调、检查、考核和对违纪违章行为按甲方规定进行处理。
6、督促乙方按规定配备有关安全设施,并对出租车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7、乙方发生交通事故后及时办理出 ,索赔等善后事宜。
8、乙方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甲方垫付有关费用的,保险赔付后,甲方有权将保险赔款抵扣甲方垫付的费用,造成甲方车辆和其它财产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一切损失。
9、受理乘客的投诉,经查实对有责任的乙方按规定给予处理。
10、负责对乙方服务质量、行车安全、车客车貌、车况进行检查考核,督促乙方对车辆的保养及维护,甲方有权对不按期进行二级维护的车辆进行强制维护,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11、甲方有权对车辆技术状况进行监督,达不到运行条件或不适应出租车市场需要的车辆,甲方有权提前更新,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办理,反之,甲方终止本合同。
12、甲方维护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及合法权益,乙方正常经营,但受其它干扰,发生经营纠纷,应及时报告,属甲方职权范围内的,甲方尽快解决,如不属甲方职权范围内的,甲方报请有关予以协商解决。
13、甲方可根据市场或国家行业管理部门要求,合理调整合作方式,投入车型,乙方应主动配合。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道路交通及城市公共客运管理的法律法规,遵守行业管理部门的管理规定,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参加由公司组织的安全学习,自觉履行安全职责,做好各项安全工作,确保安全生产。
2、乙方必须在每月 5 日前足额交清当月管理费,在保险到期前10日内交清下一年度车辆保险费,逾期交纳的承担违约责任,车辆保险脱保的一律不准运行。
3、要求甲方有偿提供营运所需的乘车发票。
4、必须积极参加并服从政府、行业管理部门及甲方的各项任务(如“整脏治乱”、社会公益活动、指令性运输任务等)。完成行业管理部门和甲方开展的质量信誉考核等活动。
5、及时协助甲方办理车辆营运手续,禁止私自将出租车交由他人驾驶。乙方需临时请驾驶员代班,必须经甲方审核、培训、考试合格,办理代班手续后方能上岗。代班驾驶员的工资等均由乙方承担,代班驾驶员在营运中违法违规和造成交通事故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6、严禁擅自将出租车转到其他公司(含自行组建的出租车公司),否则视为违约,乙方应向甲方支付 万元违约金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
7、乙方必须爱护车辆,保持车辆的所有设备,设施齐全有效,搞好日常保养维护,严禁私自改变车辆装置结构,严禁车辆带病营运或发生标志脱落残缺现象。
8、乙方必须按国家和甲方的规定,按期对车辆年检(审)和维护,因逾期未按规定年检(审)和维护所产生的一切损失、费用由乙方承担。
9、为确保行车安全,出租车必须按时维护、月检,并按规定每三个节度强制进行一次二级维护,为确保车辆维修质量,车辆二级维护与维修必须在甲方指定的修理厂进行,工时及材料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乙方私自在外维修,或不按规定维护及修理,发生机械故障或因自购配件发生意外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甲方不予办理相关索赔事宜并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10、乙方停车地点必须安全可靠,发生被盗或火灾等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11、优质服务指标。
(1)车容车貌。头座套每周必须清洗更换一次(特殊情况头座套被污损的,乙方必须立即更换)。保持车内清洁无积尘、无异味、前后挡风玻璃下不堆放杂物、轮胎无积泥、漆身完好光亮。
(2)遵守出租公司服务承诺,文明驾驶,礼貌待客,行车途中不抽烟、不拨打或接听手机、不吃零食、着装整洁。
(3)经营中不得以任何理由拒载、不拼客。经营中确保计价器、卫生定位监控器的使用正常,发生故障必须及时向甲方报告,修复或更换后方可营运(费用由乙方承担),、
12、安全生产
(1)、发生交通事故后及时通知甲方、积极协助甲方处理好事故的善后事宜:发生交通事故不经公安部门勘验处理,造成后果一律由有责任的乙方负责;因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保险公司赔偿后所欠的差额部分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因此受理经济损失的,甲方对乙方有追偿的权利。
(2)、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学习,无故不到者按甲方规定处罚。
(3)、乙方按规定配备灭火设备、三角木、安全锤、防滑链的监督和检查。
13、在合同期内乙方必须服从行业管理部门的管理,如因国家、主管部门有关政策调整或出现各种营运纠纷、困难等,有意见或建议,应直接向甲方反映,由甲方出面协调解决,化解矛盾,依法解决应办理的事情,对无理的诉求,应自行化解,不得违反《信访条例》的规定聚众上访、闹访,不得发生堵车等妨碍运输秩序的行为。
六、合同的变更、解除
(一)合同的变更
在合同期内,甲、乙双方除不可抗力原因外,均不得无故随意解除或擅自变更合同条款,遇国家税、费等政策调整时,甲、乙双方可按税费调整的幅度提出另行《补充协议》进行调整,《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合同的解除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
(1)乙方不按本合同约定履行的。
(2)非因甲方原因致乙方不能履行合同的。
(3)存在安全生产隐患,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合格的。
(4)乙方在经营中的质量信誉考核达不到标准;
(5)发生一次较大交通责任事故负同等以上责任的;
(6)违反《信访条例》,参与擅自停运、聚众闹事、集访、群访、堵车等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不听劝阻继续参与的;
(7)发生辱骂、殴打乘客等恶性服务质量事件;
(8)、年内发生违法行车行为达三次以上(含指使、强迫本车其他驾驶员);
(9)途中甩客、宰客,损害旅客合法权益,造成恶劣影响的;
(10)私自改变车辆经营性质或擅自将车转到其他公司的;
(11)其它严重违反行业管理法规和甲方管理规章制度的。
3、乙方违反法规和本合同约定被甲方单方解除合同的,甲方可以采用公告或按本合同中乙方提供的地址邮寄通知乙方。
4、在合同期内,乙方合同要求提前解除合同的,必须30天前书面向甲方提出,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处理。
七、合同终止
(一)乙方违法违规,不履行本合同的,甲方单方解除本合同的,本合同终止。
(二)本合同期满,合同终止,本合同期满前,双方协商一致并报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同意延续。
(三)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甲、乙双方均不视为违约,双方按本合同相关约定公平合理计算相关费用,结清债权债务后,本合同终止。
八、违约责任
(一)乙方不按期交清本月应交的管理费,每超一天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10元,超期达15日的,公司将强行中止该车营运,超过1个月仍拒不交纳所欠管理费的,甲方有权取消本合同,追偿期所欠费用,并通报行业管理部门与其他出租车公司计入黑名单库。
(二)因乙方违反交通安全法规和城市公共客运经营管理规定,使甲方受国家行政机关按相关管理规定处罚的,甲方将按企业的管理规定再对乙方进行相应的处理。
九、其他约定
1、为贯彻国家环保政策,逐步推行车用天然气,双方服从政府的安排,按政府的有关规定办理。
2、甲乙双方解除合同前。双方进行经济结算,结清债权债务,将车辆过户出公司,然后解除本合同。
3、合同履行期间,乙方自行承担其在经营活动中违法乱纪所产生的全部
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及相关法律责任。
4、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效力。
5、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条款具有约束力,如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失效,但本合同执行期间未执行完结的债务事宜然依然有效,直到债务结清。在合同履行期间,无正当理由,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中止或解除合同。
6、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无果 提出民事诉讼时,双方约定本合同纠纷的民事诉讼管辖由安县人民法院受理。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留存两份,乙方留存一份。
甲方:(单位公章) 乙方:
甲方法定代表: 身份证号:
委托代理人: 电话号码: